一、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与激励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祝雅柠[1](2020)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文中研究说明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是金融市场的“灰犀牛”,几乎每一次金融危机都与其密切相关,如何解决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命题。2008年金融危机使学术界与金融监管部门意识到金融机构行为监管已经不足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故提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以进一步完善与强化金融监管。2019年,帕特里克·博尔顿(Patrick Bolton)等四位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发表《金融体系终于稳健了吗?近十年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回顾与评估》研究报告,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金融监管改革尚未有效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并未遏制其过度风险经营倾向。实际上,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法律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形成与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金融监管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缺乏自足性,通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解决其道德风险问题是后危机时代金融法与公司法交互与融合的重要命题,须针对金融机构的特殊公司治理改革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从而改变其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进一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尽管,我国金融系统并未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我国特殊金融市场体制存在极为突出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并且,我国金融市场化正进入提速期,民营资本不断进入银行业,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可兑换的推进使金融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与更宽领域开放,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与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意味着更高的制度要求与更国际化的视野。本文以我国金融市场为研究背景,结合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的本土问题,借鉴域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理论成果与制度改革经验,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制度改革研究:突破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从而为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转型、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提供法律保障。本文对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规制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道德风险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却被广泛适用于法学领域研究。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道德风险并非风险而是由事后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产生或扩大风险的行为机制。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是激励相容理论,即对代理人的奖惩与其行为相关信息相联系,从而将委托人的成本与收益内部化为代理人的成本与收益,换言之,通过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为委托人利益行事。法律作为重要的激励机制之一,其通过要求行为人对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使相关社会成本与收益转化为私人成本与收益,从而通过个体行为的最优选择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优状态。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是多元的,包括金融安全网的设立、金融市场的创新等,其法律制度根源则是权利义务的失衡。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其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人意志的影响,相较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行为法维度上的权利义务失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在组织法层面形成的权利义务失衡亦不容忽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既有传统的命令与控制型监管,也逐步确立了金融机构后设型监管,前者包括金融机构资本监管与结构性监管等措施,后者则是围绕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的董事会构成、董事、高管薪酬奖励等公司治理监管措施。但是,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与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错位、现代公司法激励机制缺失体系化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权利义务失衡,使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激励相容作用极为有限。并且,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与规制上存在本土化问题,即金融市场存在突出的政府隐性担保,且其正处于市场化提速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变革、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进一步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但目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规制仍依赖于金融监管的强化,对我国金融机构隐性道德风险的规制效果极为有限。因此,有必要基于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特点,改革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重塑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权力配置、行为规则与权利义务安排,以填补金融监管空隙,调整金融机构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从而进一步解决我国政府隐性担保与金融市场化交织为主要发生机制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的确立当下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公司的时代”,任何一种单一理论都不可能为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提供全部答案。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基于其与传统公司治理实践的客观差异,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需要理论上的演进指导制度上的改革。股东利益至上被认为是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英美等国在后危机时代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监管与立法上的改革,仍深受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的影响,聚焦于股东与经营者代理利益冲突,通过股东赋权强化监督经营者行为,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统一,实质上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利益以何为准的问题上给出与股东利益至上理论截然相反的答案。但是,以德国为代表,适用利益相关者保护公司治理目标的公司法国家,其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同样差强人意,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理论受制于难以界定利益相关者范围的固有问题,不仅存在较高的制度成本,还易引发金融机构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后危机时代,诸多学者围绕利益相关者理念提出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思路,即以董事信义义务制度为依托,引入债权治理。但是,与非金融业公司债权人风险厌恶不同,金融监管与金融安全网机制形成了债权人的风险中立,其缺乏激励与能力参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然是一个更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安德烈亚斯·科基尼斯(Andreas Kokkinis)基于安德鲁·凯伊(Andrew Keay)提出的实体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EMS)公司治理理论,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Financial Sustainability)理论,以规制道德风险,遏制金融机构过度风险经营,从而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该理论对以公司治理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具有重大的理论启发: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终极目标,立足于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体系化地重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克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制度内生因素,从而为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对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股东有限责任是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根源,公司人格否认适用条件缺乏预测性与可操作性、法官对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审慎态度、非自愿债权人集体行动困境等问题使其在实践中适用范围极为有限,难以解决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背景,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为场域,影子银行的产生与扩张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兴起表明,金融机构特殊性实质上改变了股东有限责任的理性预设,从而加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最终导致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负外部性问题产生的社会成本高于其带来的制度收益。实际上,相较于非金融业公司股东有限责任,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立法确认较晚,但其发展迅速,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积聚金融系统性风险,现有商事风险分配与控制机制不足以解决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故通过考察与梳理金融法与公司法学者提出的股东有限责任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股东双倍责任、股东比例责任、选择性股东责任、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比例责任以及股东加重责任,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金融体制特点以及相关立法现状,以类型化金融机构为前提,以“事实状态预设、权利与义务规则以及法律后果”为逻辑结构,重构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股东加重责任,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股东比例责任。四、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以2008年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市场实践为研究场域,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造成董事治理职责与激励机制的结构性扭曲,形成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实践与理念的偏差,从而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在路径依赖理论框架内,通过检视与反思金融机构内部公司治理改革实践,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对道德风险的规制作用极为有限,有必要在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重塑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进一步改革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考察并分析既有董事信义义务制度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直接扩张董事勤勉义务适用范围、引入董事诚信义务与董事公共治理义务;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结合金融立法现状,在不完备法律理论指导下,重置“强监管、弱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以渐进主义法律改革模式,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嵌入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规则,构建董事信义义务三元结构体系。以区分银行业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前提,前者应引入董事公共治理义务以解决我国银行依赖政府隐性担保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后者则通过引入董事诚信义务,纳入债权人利益,构建董事信义义务的三元结构,以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目标,从而起到规制道德风险的作用;反思与重构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构建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制度,使其成为实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目标,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依托。五、金融机构监事会职能完善对道德风险的间接规制相较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运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具有重要作用,应在“强化监事会实质性监督权力、优化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会监督权限配置以及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制度”问题上作出实质性的制度改革。与德国等国一样,我国监事会制度固有缺陷使其面临严重的公司治理困境,造成监事信义义务制度虚置,且我国公司监事会还存在独立性缺失、公司法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结构性扭曲等本土化问题。以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结合我国公司内部特殊的监事会——独立董事复合监督结构,借鉴德日等国监事制度相关立法经验,通过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监督职责赋予其实质性的监督权力;构建针对监事会监督职能特点的薪酬制度与信义义务制度,确保监事会独立性的同时,激励其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从而在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上发挥金融机构监事会内生的、间接的规制作用。
顾含超[2](2020)在《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文中提出自从我国开启市场导向的改革以来,把具有软预算约束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其中发展混合所有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突破口。近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参与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当中。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提出“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力领域、石油领域、天然气领域、民航领域等垄断性领域做出实质性改变,做好石油天然气以及电力体制改革,开放竞争性业务”再一次将混合所有制改革推上了新高度。由此可见,研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为了理解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有企业中的实践情况,本文主要从公司治理角度出发,首先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和理论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公司治理之间的联系,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在垄断性国有企业是目前改革重点和热点的背景下,选取了更具研究价值的自然垄断性行业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研究对象,整理了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和动因,为全文分析夯实基础。再次以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为切入点,从股权结构、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及内部控制五个方面,分析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剖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产生公司治理效应的作用机理,明确了改革促进公司治理效应提升的传导机制。同时通过对改革前后重庆钢铁的市场绩效和财务绩效进行纵向分析,进一步验证了改革对企业公司治理效应产生的影响。最后得出以下结论:(1)重庆钢铁的此次改革不同于当前大多数企业“只混不改”的资本层面改革,而是在资本层面改革的基础上,进行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深入改革;(2)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实现了市场化公司治理,提升了公司治理效应;(3)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通过监督效应、激励效应和协同效应三个传导机制实现了公司治理效应的提升;(4)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明显提升了重庆钢铁的市场绩效与财务绩效,进一步证实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公司治理效应的正向作用。本文通过案例研究发现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公司治理层面的影响,不仅实现了化解债务危机、帮助企业脱困的短期目标,而且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为公司治理效应的提升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为其他国有企业,尤其是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样本。同时也可以丰富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公司治理效应的相关研究。
褚楚[3](2019)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文中提出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关于如何加强乡村治理有效性问题的探讨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关注重点。与许多从转变乡村治理模式、调整乡村治理结构等视角出发展开的研究不同,本文从“现代国家的构建与有效运行依赖于一个规模庞大且素质优良的官僚组织”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了基层官僚主要构成群体、党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乡镇公务员其素质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在“国家——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下,乡镇公务员是连接国家政治社会和乡村民间社会的纽带与桥梁,要完成乡村基层治理这样一种兼具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特殊社会分工,既应当具备坚定地政治素质、熟练于正式制度规则和政治权威的运用,发挥好政治传输功能,也应当具备合理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化解地方利益冲突和治理困境的乡土智慧,为乡村百姓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职能及其发挥职能的具体方式发生转变,对乡镇公务员观念意识、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对于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研究的总体分析框架,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街头官僚理论、理性行为选择理论、素质模型理论和培训的相关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综合运用了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法、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本文主要探讨和解决了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内容。一方面基于治理理论,从乡村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承担职能的三个维度——即纵向维度的执行性职能、横向维度的协调性职能、以及前后维度上的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职能,探讨了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提出的基本素质要求,即应当具备坚定的政策执行素质、积极的三农服务素质和良好的统筹协调素质。另一方面依据善治和善政的相关理论,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即具备更强的基层组织建设素质、民主与法治素质、统筹规划与协调素质、运用现代治理技术和治理工具的业务能力素质、以及预防、化解和应对突发危机的素质等。其次,从理论逻辑和现实需求两方面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从理论逻辑上,一是基于街头官僚理论和理性行为选择理论,在“工作环境—行为选择”分析框架下,以自由裁量权和行为选择空间为逻辑起点,探讨了乡镇公务员的几种典型行为选择模式,如政策的变通执行、规则依赖、一线弃权等;二是基于素质模型理论,乡镇公务员的外在行为表现是其素质构成的一部分,并且由其内在的观念意识、性格品质以及知识能力等素质综合作用而形成,进而结合素质是由“意识灌输、知识学习、能力锻炼和习惯养成四个环节反复循环而形成”的这一基本规律,论述了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矫正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行为选择偏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现实需求的角度,本次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媒体案例分析等途径考察了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的现状,发现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整体存在不足,例如政治意识和政治理论知识不足,民主素质和法治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责任亟需增强,文化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身体和心理素质仍需提高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迫切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提高乡镇公务员整体素质水平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第三,通过对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例如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素质培育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务员培训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等,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不健全,导致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拨付难以得到保障;三是由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端正的态度和足够重视。第四,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几种主要的特征类型和主要做法,即以英国等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性”,总结了可供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借鉴的基本经验,例如加强公务员培训的法治与制度保障、分级分类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定期素质测评、完善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建设、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及注重公务员培训教育结果的考核与运用等。最后,基于前文论述提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路径。以可靠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规范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强构建完整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为主要对策,通过丰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完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等途径,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滕越洋[4](2019)在《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文中认为40年改革开放辛路历程使中国面貌焕然一新,中国综合国力迅速提升,国际地位逐步确立,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等发展理念,致力于提升质量效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也为中国发展绘制了更加宏伟的蓝图。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制度基础、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力量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40年改革开放历程也是40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过程,国企改革先后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制、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经济扩张和国有企业实质性改革缓滞期以及十八大以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阶段。国企改革打破国有企业计划运行体制、引入市场机制,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得以确立。2018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将“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确立为国企改革的新十六字方针,“完善治理”再一次成为国企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在新十六字方针中处于首要位置。国企改革的关键是人事制度,而人事制度的核心在于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国企“去行政化”的市场化改革伴随国企领导人经营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国企领导人对国企运营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国企领导人权力放大为市场化条件下的国有企业运营增加环境适应性与灵活性,与此同时,国企领导人“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亦更为突出。尽管国企“去行政化”改革不断推进,国企高管仍处于“内部劳动力市场”中,政治锁住效应使晋升在国企高管个人效用函数中举足轻重。那么,晋升规则设计和晋升激励便成为引导管理层合理运用权力、制约权力寻租的重要手段。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更准确的把握国企高管晋升问题,包括晋升状况、晋升渠道以及晋升外部性等。从而,该研究有助于我们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对症下药”,即通过更加有效的晋升激励设计引导管理层实现企业价值和社会收益最大化,减少晋升负外部性,将权力放入“制度的笼子”。相比于中央企业,地方国企规模较小,行业分布广泛且战略意义相对较低,垄断性较弱,行业内市场份额、创新水平与资金实力往往处于劣势。但是,地方国有企业在国企体系中仍占据重要地位,在拉动地方经济、促进地区就业、优化地方财政等方面同样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国企体系重要构成部分以及地区发展的重大引擎,地方国有企业却鲜有获得应有的重视与关注,地方国企高管晋升问题研究更是凤毛麟角。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在监管独立性、约束激励机制、企业运营目标以及政府干预程度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导致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相应出现差异化。不同于中央企业相对明确的业绩晋升导向,地方国企所处的特殊政治生态环境和监管环境使地方国企高管晋升问题更加复杂化,地方国企高管晋升问题研究更具挑战性、更有研究价值。本文将研究对象定位于地方国有企业,基于制度变迁视角和调任现实视角初步把握国企高管晋升状况,在此的基础上从多个视角探究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解决“地方国企高管如何晋升”问题。此后,本文拓展地方国企高管晋升问题研究,将国企高管晋升应用于现实问题解决之中,探索晋升问题研究的另一面——“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影响”。本文立足于2009年、2015年两次“限薪令”的颁布,考察薪酬激励与晋升激励的替代性,为薪酬激励下降背景下如何激励国企高管努力经营、降低代理成本提供智力支持。第一章为导论部分,本部分基于现实背景分析提出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的必要性。紧接着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研究框架以及研究内容安排,最后对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进行评述。第二章为文献综述部分,涵盖公司治理理论、地方政府官员晋升的政治锦标赛研究、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以及研究总结与评述四部分。首先,本章就公司治理概念体系、代表性公司治理模式(含中国)以及中国国有企业治理进行论述。其次,本章就官员政治锦标赛理论进行分析,涵盖政治锦标赛的提出、政治锦标赛的内容(含义及特征、前提条件和主要威胁、锦标赛指标以及优劣势)、针对政治锦标赛理论的批判三部分。再次,本文对现有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进行综述,将已有文献分为“国企高管晋升因素研究”和“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两部分,前者集中于解决“国企高管如何晋升”问题,后者集中于分析国企高管晋升对企业的影响。最后,在总结和评述部分,本文认为国企高管晋升问题是官员晋升问题的延展;中国羸弱的国企监管环境致使针对国企高管的监管机制经常失效,激励特别是晋升激励成为制约高管权力的重要方式;类似于政府官员晋升的政治锦标赛,国企高管晋升同样存在“准政治锦标赛”;现有国企高管晋升问题的研究较少关注于地方国企高管,多集中于静态机制研究、多关注于显性晋升因素,政府官员与国企高管晋升的研究屈指可数,以文化视角探究国企高管晋升的研究更是寥若星辰,在研究范式上亦较少考察不同晋升因素间存在的交互影响。基于此,本文的研究价值、研究重心与创新点得以明确。第三章为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历史变迁与职位变动现状部分,致力于明晰国企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演变和调任现实,从而初步把握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状况并为此后章节研究开展奠定基础。本章简要论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变革历程,将其划分为改革开放之前、改革开放后的探索、股份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资委成立以及党的十八大之后5个阶段。而后,本章对2009~2017年国企高管晋升事实进行刻画,从晋升方向、调任年份、行业分布以及其他统计特征等视角进行分析。第四至六章集中于解决“地方国企高管如何晋升”问题,第四章针对已有地方政府官员行为与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研究的缺失以及静态晋升机制研究的缺陷,以动态视角探究地方官员政绩压力如何影响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第五章从文化视角出发,首创性的将“本地人”这一文化概念应用于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第六章打破现有研究多关注于显性晋升因素的局限,将“同乡关系”作为国企高管与政府官员不可观测的私人关系的代理变量,研究“同乡关系”对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第七章关注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的另一面——“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影响”,集中于解决高管薪酬激励不足背景下的高管激励问题,该研究的另一个意义在于,对第四到六章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的重要前提——晋升激励比较于薪酬激励是重要的——进行检验。第四章首先提出“准政治锦标赛”的概念,并将政府官员政治锦标赛应用于地方国企高管“准政治锦标赛”研究,基于地方官员政绩压力视角探究了地方国企高管动态化晋升机制。研究发现:随着地方官员政绩压力增大,政治资源对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前景的影响呈“正U”型,而企业承担政策性负担将持续改善国企高管晋升前景;企业业绩对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当企业业绩高于门槛值时,地方官员政绩压力引致企业业绩对高管晋升产生负向或不显着的影响;当企业业绩低于门槛值时,企业业绩随地方官员政绩压力增大将持续改善高管晋升前景。一方面,地方政府参与政治锦标赛并承担政绩压力有助于打破地方国企高管的关系晋升路径,减少官员权力寻租行为,引导地方国企高管将工作重心放在企业经营上,晋升机制实现优化。另一方面,过重的政绩压力则引发地方官员向国有企业伸出“掠夺之手”,甚至以牺牲企业发展利益为代价实现个人晋升利益,地方国企高管出于晋升利益考虑倾向于表现出政治迎合行为。此时,无论官员晋升还是高管晋升都对国企发展具有一定负外部性。第五章探讨本地人与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关系,对本地人任职国企高管是否具有晋升优势进行研究,并进一步实施机制探析。研究发现:相比外地人,本地人任职国有企业高管更具晋升优势;从区域异质性看,本地高管晋升优势在东、中部地区更明显;相比外地人,由本地人任职高管的国有企业具有较好的业绩表现并承担较多的政策性负担;受“业绩噪音”影响,同样业绩条件下本地高管比外地高管更易于凭借业绩获得晋升;本地高管比外地高管更易于通过承担政策性负担获得晋升。就本地人任职国企高管的效果来看,一方面,由本地人任职高管的国有企业具有更好的企业业绩表现,这意味着本地人任职国企高管对于国企经营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由本地人任职高管的国有企业往往承担更多政策性负担,这也意味着本地高管在更好的经营企业的同时也会通过承担政府性职能迎合上级政府需要,一定程度上阻碍国企发展。第六章探讨同乡关系与地方国企高管晋升关系。作为重要的地缘关系之一,“同乡关系”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被广泛提及,本章探究地方政府官员(省长、省委书记)与地方国企高管的同乡关系是否有利于地方国企高管的晋升。研究发现:地方国企高管与政府官员的同乡关系有利于地方国企高管获得晋升;相比于高管所在国企业绩表现较好的情境,同乡关系对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的推动作用更多地体现于高管所在国企业绩表现较差的情境中;相比于市县属国有企业,地方国企高管与省长、省委书记的同乡关系对地方国企高管晋升的推动作用在省属国有企业更为明显。同乡关系对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条件依赖于业绩门槛,业绩门槛效应提醒监管机构须特别关注业绩较差的国企中具有同乡关系的高管在晋升中是否存在政府官员庇护和寻租行为。另外,同乡关系对国企高管晋升的推动作用主要存在于高管任职国企处于同乡官员直接管辖范围内的情境中,这也弱化了同乡关系的作用范围,减少同乡关系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的扭曲和破坏。第七章针对两次“限薪令”实施下国企高管薪酬激励不足的问题,对晋升激励能否成为薪酬激励的有效替代方式进行探究。研究结果显示,整体而言晋升激励可以成为薪酬激励有效的替代性激励方式,但激励替代具有异质性。具体来说,政治晋升激励比非政治晋升激励具有更强的替代性;相比于CEO,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对董事长而言更加明显;相比于东部地区,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在中、西部地区更加明显;相比于市县属国企,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在省属国企更加明显;相比于不在股东单位任职的高管,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对任职于股东单位的高管更加有效。进一步的讨论发现,激励替代性对薪酬水平较高的国企高管而言效果明显,对薪酬水平较低的国企高管而言则效果有限;相比于调任前薪酬水平,调任后薪酬水平的提升(下降)会放大(弱化)晋升激励对薪酬激励的替代性效果。“限薪令”背景下,晋升激励设计不可一刀切。在激励替代相对明显的情景中,上级部门可以强化国企高管晋升激励;在激励替代相对较差的情景中,上级部门不能仅依赖于晋升激励,更需要寻找其他替代性激励。第八章为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部分,对已有研究的结论与启示进行论述,发现政策含义并指出今后的研究思路。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创新性地将国企高管晋升机制概括为“准政治锦标赛”,实现研究视角创新的同时扩展已有晋升因素的研究范围。基于对国企高管晋升体制和晋升现实的把握,本文拓展已有的官员政治锦标赛理论,创新性地把国企高管晋升机制概括为“准政治锦标赛”;将政府官员引入国企高管晋升研究,扩展现有外部环境层面晋升因素的研究范围;首次将“本地人”这一地域概念应用于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打破现有显性晋升因素的研究框架,将“同乡关系”这一隐性晋升因素纳入国企高管晋升研究中。第二,在研究方法上,打破晋升因素分而研究的范式,强调对晋升因素间交叉影响并共同作用于高管晋升的研究。传统研究范式片面寻求各晋升因素对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较少考虑晋升因素间的交互影响而直接将回归结果赋予经济学含义,无法发现晋升因素间存在的内在联系及其对高管晋升产生的整体影响。本文打破晋升因素分而研究的现状,强调对晋升因素间交叉影响、共同作用于高管晋升的研究,从而对晋升因素的影响机制有更加清晰的把握。第三,使用真实晋升数据考察晋升激励与薪酬激励替代问题,通过内生性问题的有效解决打破研究困境,并对不同情境下的激励替代效果实施异质性分析。区别于已有研究中通过构造晋升期望衡量晋升激励强度,本文使用真实的国企高管晋升数据进行激励替代性研究,结论准确性与可信度更高;以往研究受制于高管薪酬与晋升的内生性问题而无法将两者纳入同一分析框架,本文有效解决内生性问题,从而实现同一框架下的研究;本文进行充足的异质性研究与机制探析,并实施了进一步的延伸讨论,研究结论更加全面、机理更加清晰,丰富了国企治理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
黄丹[5](2019)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长期以来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国有企业能否有效率地经营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未来走势和前进质量。但是,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却广受诟病。追根溯源,现有研究表明,由于产权结构不够清晰,政府控制带来的政治成本和代理成本共同构成了制约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最根本原因(例如,Megginson and Netter,2001;Djankov and Murrel,2002;Sapienza,2004;逯东等,2014;等)。所谓“机制不活,效率不高”,要从根本上解开这些效率桎梏,需要在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结合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1+N”政策体系来看,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实上构成了现阶段国有企业市场化探索的重要着力点,可通过产权结构的市场化调整为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引入市场化力量。在此情景下,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究其倡导的产权改革能否以及如何才能切实的帮助国有企业优化经营效率?就成为了国有企业改革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从形式上来看,“让渡部分股权+分享治理参与能力”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实现路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的界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最直接的表现是:在保持原国有资本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引入与国有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且利益诉求存在差异的其他资本,即引入非实际控制人;并通过“治理权力的分享”,赋予非实际控制人“发声”的能力和影响力,在其发挥治理效应的过程中,实现市场逻辑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塑。在此过程中,从本质上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预期政策效果最终是通过非实际控制人积极“发声”并实质性参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的。有鉴于此,本文特别选择从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活动切入,将非实际控制人视作市场化力量的代表,通过检验其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就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通过产权结构的市场化带动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优化这一问题提供理论层面的解答。诚然,目前也有研究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对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进行了讨论,但是总的来说,这些研究对于非实际控制人的界定以及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解读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全面、准确的呈现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具体而言,一方面,现有研究通常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解为把民营资本引入国有企业,主要关注了非国有股东的治理效应,而忽略了其他国有资本这类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事实上,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描述,混合所有制改革强调的是利益关系视角的股权多元化。无论引入的资本是国有性质还是非国有性质,只要这一资本在利益关系上是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即具备治理参与的动机以及发挥治理效应的可能性,相应的就属于非实际控制人。另一方面,在解读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时,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了“权力监督”效应(例如,郝阳和龚六堂,2017;蔡贵龙等,2018a;等),强调非实际控制人是通过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自利性行为来发挥作用的。但是,根据现实实践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描述,非实际控制人本质上可能具备双重治理效应。具体而言,除了要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不做“坏事”(即权力监督),非实际控制人还可为国有企业提供知识、技术、管理理念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帮助其“做的更好”(即资源支持)。有鉴于此,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解构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以及治理效应逻辑,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本文将采用利益关系视角在理论维度和数据维度对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界定,并基于“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构建了“两维一体”的分析框架,以此解读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的治理效应逻辑。综上,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和政策逻辑,本文结合“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以董事会权力作为非实际控制人治理参与能力的替代变量,全面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作为市场化力量的代表,能否按照市场化的逻辑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治理效应,缓解由政府控制带来的政治成本和代理成本的不利影响,进而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结合当前经济改革领域的热点话题以及国有企业特殊的治理环境,本文研究内容主要沿着如下两条逻辑展开:首先,立足于当前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在充分考虑薪酬激励在驱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及愈加强烈的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市场化改革需求的基础上,本文从高管创新激励这一内部管理活动切入,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的“资源支持”效应。其次,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以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现实需求,加之考虑到投资活动中潜藏的强烈政府干预意志,本文特别选择从对外的并购活动和对内的资本配置活动入手,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的双重治理效应对国有企业投资活动方面效率的影响。其中,并购效率侧重于从投入产出视角评价国有企业对外扩张活动的效率,而资本配置效率则重点强调了国有企业对内扩张活动是否实现了资本与投资机会的最佳匹配。围绕以上研究内容,本文得到了如下研究结论:首先,就高管创新激励而言,研究发现,非实际控制人的董事会权力越大,国有企业高管的创新激励越有效(即更高的薪酬与创新业绩敏感性),表明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将基于创新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引入国有企业,帮助其通过激励机制改进来激发高管的创新动力。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推动创新激励的过程中,(1)非实际控制人会采用“条件模式”来权衡财务业绩和创新业绩,即在财务业绩达标的基础上增强创新激励;(2)非实际控制人不仅能够权衡激励风险与激励收益,还能够甄别不同类型创新以及技术创新在不同类型企业的价值贡献度。此外,本文还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发挥“资源支持”效应的作用机理,发现在原有高管薪酬激励契约有效性较低(即激励机制改进诉求较高)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影响更加显着。其次,就并购效率而言,研究发现,当非实际控制人具有董事会权力时,国有企业的并购活动“做得更少但做的更好”,即发起并购的可能性较低但所选项目的并购绩效较高,呈现出较高的并购效率。进一步研究表明,当非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或者国有企业为地方政府控制时,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会更加显着;并且,具有董事会权力的非实际控制人主要是通过减少无效并购(源头控制)和提高并购整合能力(过程控制)这两条路径来为国有企业并购效率的提升提供保障的;另外,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的正式推出放大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战略性行业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最后,就资本配置效率而言,研究发现:(1)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越大,国有企业资本支出与投资机会的敏感性越强,表明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增强国有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2)当非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或者与国有企业存在较高的利益关联度时,其董事会权力对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更为显着,表明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受到由产权性质赋予的差异化“发声”能力以及由利益关联度决定的“发声”动机的影响;(3)在政府干预较强或者外部监督较弱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对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更加显着。与此同时,在高管存在业务能力不足或者过度自信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同样具有更为显着的影响;(4)进一步发现,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降低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和投资不足行为。不同于现有研究,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特征,本文跳出了现有研究的固有认知(即引入民营资本),采用利益关系视角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进行了更为准确的理解,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在引入利益关系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资本,其实践逻辑不仅包括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混合,还包括不同政府控制的国有资本的混合。在此过程中,无论引入的资本是国有性质还是非国有性质,只要在利益关系上是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即具备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预期政策效果的潜力。以此为基础,本文创新性的将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在理论层面重新界定为“与国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互独立且利益诉求各异的利益团体群”,并以此进行了后续的实证研究。相较于仅仅关注非国有股东的现有研究,本文拓展了对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的认识,将利益目标迥异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均界定为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这种理解更加符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第二,本文不再局限于现有研究广泛采用的股权制衡分析框架,而是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和实践经验,结合“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构建了“两维一体”的综合分析框架,以此解读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的治理效应表现。总体而言,本文强调除了要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不做“坏事”(即“权力监督”),非实际控制人还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知识、技术、管理理念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帮助其“做的更好”(即“资源支持”)。这一理论分析视角的选取不仅有助于加深现有研究对于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理解,也更加契合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第三,结合公司治理实践,本文突破了股权或者控制权视角的评价方式,创新性的采用董事会权力来度量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能力。相较于股权或控制权,本文认为,董事会权力不仅赋予了非实际控制人直接参与董事会决策的投票权,还为非实际控制人提供了更多公司内部私有信息,可以较为有效的避免“治理参与无门”或“治理参与无效”的问题;以此进行度量,能够充分的利用董事会席位的“一人一票”优势以及信息获取优势,进而更为准确且直接的度量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能力。第四,立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背景,加之考虑到在薪酬受到管制的国有企业中薪酬激励机制改进对于创新驱动的重要意义,本文以高管创新激励作为切入点,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国有企业的“资源支持”效应,并且证明了这种“资源支持”效应是具备有效性的。通过这部分研究,一方面,本文从“资源支持”视角拓展了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研究,为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来促进国有企业创新提供了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本文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有效薪酬激励契约进行了再认识,并提出了国有企业特殊治理环境下创新导向型薪酬激励契约的构建思路,即将创新业绩、创新业绩预期纳入薪酬决定模型并与薪酬达成正向联动,来实现对创新结果的“奖励”和创新阶段性风险和成果的“补偿”。第五,立足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加之考虑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现实需求以及国有企业投资活动中的强烈政府干预意志,本文分别从并购效率和资本配置效率切入,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国有企业的双重效应表现(即“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并且拓展讨论了这种治理效应在不同“发声”能力和动机下的差异性表现及其作用机理。其中,最为重要的研究发现是:在国有企业特殊治理环境下,由于国有性质非实际控制人具备相对较强的治理参与能力和动机,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主要是由国有性质非实际控制人来发挥的。通过这部分研究,本文不仅基于并购效率和资本配置效率视角丰富了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相关研究,还为市场化力量能否以及如何有效制衡政府股东行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解答。
张志伟[6](2019)在《外部治理环境与商业银行绩效》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加深,公司治理逐渐成为公司金融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除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方面的改善,外部治理环境的发展和完善也极为重要并具有明确的政策相关性。商业银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特殊性,因此其经营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密切关注。如何合理地设计和利用外部治理机制,结合商业银行的内部公司治理,实现银行业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能够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定经营,使其获得更好的绩效。这一点在国内外相关的文献中已经给出了很好的理论基础,现有研究从产业组织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多个方面为外部治理环境与银行经营绩效的关系层面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支撑。然而这个领域的实证研究方面却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相关的影响机制探索和实证证据缺乏。本文在此背景下利用详实的数据和系统的实证研究,考察外部治理环境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挖掘其背后的传导机制。一方面对相关理论在我国银行业的应用给予验证,另一方面也期望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高效有序运行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经历几十年的发展和改革,我国商业银行业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制银行独大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多样化,其运营体系不断完善和走向成熟,对经济的贡献也有目共睹。然而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类型银行的背景和经营模式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外部治理环境的影响效果和机制也各不相同。本文基于相关理论,选取市场竞争度、外部市场环境和媒体监督这三个方面的外部治理环境,从盈利能力和风险两方面考察商业银行的绩效,并深入挖掘每一种治理环境下银行绩效是如何改善的。研究表明,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的确对银行的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表现为提高银行盈利能力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抑制银行的经营风险。在传导机制方面,我们发现外部治理环境对银行绩效的影响主要通过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产生作用。其中以市场竞争度和外部市场环境为代表的外部治理机制可以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媒体作为第三方的信息披露,可以有效地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产生额外的监督机制,减少银行管理者做出伤害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文章采用了详实的实证数据,结合有关理论对我国商业银行绩效的有关问题提供了有效的依据。文章结合产业组织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系统性地论证了外部治理环境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以及影响机制,丰富和拓展了外部治理环境影响商业银行绩效的相关文献;第二,在市场竞争度的测算方面,采用了银保监会发布的所有银行分支机构许可证发放的时间和地址,具有全面性和客观性,能够极大程度降低内生性问题对回归结果的影响;第三,在媒体监督的测算方面,借助大样本数据,使用文本挖掘的方法构建每家商业银行的媒体监督程度。使用该种方式测度媒体监督,并考察媒体监督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得到的研究结论更具稳健性和代表性,还能够降低媒体样本数据来源缺漏问题对研究结论的影响;第四、将外部治理环境引入商业银行绩效分析框架,解释了外部治理环境影响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机制,从微观层面验证了外部治理环境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这些结论不仅充实相关文献,还为进一步了解外部治理环境和商业银行绩效的关系提供帮助,从而为政府部门制定和提升商业银行绩效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文章的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如下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相关背景进行介绍,并进一步引出本文要研究的问题,即市场竞争度、外部市场环境和媒体监督对银行绩效的影响,然后对本文的研究意义和相关概念进行了说明介绍,接着给出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本文存在的创新。第二章为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在本章中,首先对外部治理环境相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包括产业组织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接着对外部治理环境与银行绩效的两个方面(盈利能力和风险)之间关系的相关实证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之后,梳理了外部治理环境的治理机制相关文献,包括外部治理环境产生治理机制的原因,以及采用何种方式评价外部治理环境的治理机制;最后,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和述评,并在此基础上突出本文的研究价值。第三章分析了外部治理环境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银行绩效包括盈利能力和风险承担两个方面,本章主要考察了外部治理环境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也就是从市场竞争度、外部市场环境和媒体监督等多个方面系统地分析外部治理环境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市场竞争度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其次,外部市场环境也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且市场化进程越高、政府干预水平越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也就越强;最后,媒体监督也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但媒体总报道量对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没有显着影响,而权威媒体报道、政策导向型媒体报道和市场导向型媒体报道均会降低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进一步分析结果还表明,市场竞争度和市场化进程可以通过代理成本中介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在将净息差分为价格效应和规模效应的乘积后发现,市场竞争度可以同时通过影响价格效应和规模效应的方式影响净息差,而市场化进程只能通过影响价格效应的方式影响净息差。第四章考察了外部治理环境对银行风险的影响。在本章中,首先从市场竞争度、外部市场环境和媒体监督三个角度分析外部治理环境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其次,存款保险制度会引发道德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因此接着考察了外部治理环境是否有助于商业银行规避存款保险带来的道德风险。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外部治理环境中只有外部市场环境会影响商业银行的风险,具体来说,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干预程度越低,则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越小;其次,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提高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也就是存款保险制度会引发道德风险,而市场化进程的提高和政府干预的减少会降低存款保险制度引发的道德风险;最后,进一步研究发现,市场化进程和政府干预主要通过提高商业银行的业绩、降低业绩波动的途径降低风险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会降低商业银行的业绩,增加业绩的波动,而市场化进程则可以缓解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带来的不利影响。第五章研究了外部治理环境的治理机制。本章使用银行效率和盈余管理分别研究了外部治理环境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市场竞争度和外部市场环境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水平,具体而言,外部竞争和市场化进程程度越高,商业银行效率越高,而且商业银行所在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越低、非国有经济发展程度越高和要素市场发育程度越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越高,进一步分析还表明,市场竞争度和市场化进程是通过降低商业银行成本支出的方式提高经营效率的,因此市场竞争度和外部市场环境可以对商业银行起到激励作用。另外,在分析外部治理环境与商业银行盈余管理关系时发现,只有媒体监督会影响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具体来说,商业银行的媒体监督程度越高,越能抑制商业银行使用贷款损失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并且还发现不同类型媒体、不同媒体报道时机的媒体报道对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影响也存在差异。这些研究说明,媒体报道对商业银行的治理确实起到了舆论监督作用,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盈余质量。第六章为全文总结及对未来研究的展望。在这一章中,针对相关研究的结论提出相对应的政策建议,最后指出文中的不足以及未来可进行的研究方向。
吴建祥[7](2019)在《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机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企业内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经理管理防御行为普遍存在,严重降低企业资源配置效率。现有文献关于经理管理防御所引致的经济后果研究成果较多,而关于如何治理经理管理防御的研究成果较少。如何有效防范和约束经理管理防御行为已成为公司治理领域中函待解决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经理管理防御行为微观上与企业经理个人特征和公司内部治理有关,中观上与企业行业特征有关,宏观上与企业外部治理环境有关。行业特征主要包括产品市场竞争、风险不确定性等,外部治理环境主要包括市场化程度、法律制度、投资者保护等,这些因素的作用效果依赖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发展和完善程度,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和滞后性。经理人防御行为与公司内部治理有直接的关系,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配置方式,公司内部治理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可追溯到企业控制权配置。管理防御行为与企业内部控制权配置关系密切,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行为的作用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良好的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人行为具有监督和制约作用,能抑制管理防御行为;另一方面,若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失衡,其直接影响公司内部治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可能诱致经理防御行为。因此,有必要分析企业内部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治理作用,现有研究对此问题研究较少。在我国企业控制权配置不完善的情景下,我国企业控制权配置是制约还是放纵了经理管理防御行为呢?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作用机制是什么?这些疑问是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本文在系统梳理企业控制权配置、经理管理防御以及两者关系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的基础上,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配置的现实基础和理论背景,遵循“控制权配置(结构)——经理管理防御行为(行为)——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结果)”的逻辑分析框架,围绕两个问题展开研究:(1)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究竟有什么样的影响?(2)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对第一个问题,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公司治理视角下,控制权配置主要涵盖了股东大会构成与议事规则、董事会构成与决议机制、经理层权力分配、以及他们之间的权力制衡。微观上企业实际控制人对控制权的分配与制衡产生较大影响,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控制权主体,按控制权权能在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配置路径,从实际控制人控制度和制衡度两个维度来分解和刻画企业控制权配置状况。我国A股上市公司是成熟的上市公司,有完善的控制权配置体系,故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经理管理防御行为具有多样性,如偏好股权融资、投资短视、减少研发投资等,某一种财务选择行为是否为经理管理防御行为需要结合具体情境进行分析,也可能出现经理自为而不自知,导致经理管理防御行为很难直接度量。以结果代替行为的方法,用管理费用率作为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的替代变量,将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归结为控制权配置的结构特征变量对经理管理防御结果的直接影响,并考虑企业产权性质的差异,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对第二个问题,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作用机理。从两个方面展开分析并进行实证检验。首先是探讨两者之间的影响路径,根据控制权配置的监督与激励机制,从公司内部治理角度,提炼出控制权配置→董事会治理行为→经理管理防御程度和控制权配置→经理自主权→经理管理防御程度两条主要作用路径,探讨其传导机理并检验影响路径。其次,考虑企业控制权配置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调节因素,从薪酬激励影响经理防御内在动机视角,考察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对控制权配置结构特征与经理管理防御关系的调节作用。本文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性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对企业控制权配置理论进行扩展,并构建企业控制权配置的结构特征指标。界定了企业控制权的含义,基于控制权权能配置视角,认为股东大会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会具有决策控制权,经理层具有经营控制权,阐述每种控制权的含义、表现形式及特征。随后对控制权配置中各控制权主体之间的制衡关系进行分析,揭示控制权配置的核心是控制权分配与制衡,控制权配置是实现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的重要载体。以实际控制人为控制权主体,从控制度和制衡度两个维度,按控制权权能配置路径,从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三个层面提取公司控制权配置的结构特征变量,为后续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奠定理论基础。(2)采用实证分析方法检验企业控制权配置结构特征变量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效应。以我国A股上市公司2013年-2017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探讨实际控制人控制度和制衡度两个维度的特征变量对经理管理防御影响的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研究结果表明:选取的11个特征变量对经理管理防御程度都有显着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与非国有上市公司中,企业控制权配置的特征变量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存在显着的差异。(3)采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企业控制权配置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主要路径。控制权配置主要通过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监督机制是指通过控制权的分配与制衡,决定了企业内部监督的有效性,从而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动机和能力;激励机制是指控制权配置影响经理经理行为空间,经理控制权的分配以控制权回报具有激励效应,影响经理防御的机会和能力。再结合经理防御行为形成的重要条件监督不力与经理权力过大,将董事会治理行为和经理自主权确定为控制权配置特征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两条主要路径,实证检验了控制权配置特征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主要路径。中介效应分析结果表明:(a)控制权配置的结构特征变量显着影响董事会治理行为强度,董事会治理行为强度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负相关,董事会治理对经理防御行为起到抑制作用,董事会治理行为在控制权配置特征与经理管理防御关系中起到了中介或遮掩作用。(b)控制权配置的结构特征变量显着影响经理自主权,经理自主权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正相关,经理自主权对经理防御行为起到促进作用,经理自主权在控制权配置特征与经理管理防御关系中起到了中介或遮掩作用。(c)控制权配置中的控制度与制衡度特征变量通过提高董事会治理行为强度和降低经理自主权的路径最终负向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程度。(4)考虑企业控制权配置特征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存在情景性条件,从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影响经理公平感知和防御内在动机的视角,实证检验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对控制权配置特征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关系的调节作用。实证检验发现: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程度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显着正相关,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显着地调节了控制权配置的特征变量对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的影响,当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越高时,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现金流权、委派董事比例对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的治理效应减弱;股权制衡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经理人两职分离、独立董事比例、董事持股比例和经理层持股比例这六个制衡度变量对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的治理效应减弱,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对经理管理防御程度的促进作用增强。以上研究结论深入揭示控制权配置结构特征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微观作用机制和深层原因,扩展和深化企业控制权配置治理作用的研究成果,也为上市公司完善企业控制权配置、约束和防范经理自利行为、缓解经理管理防御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证据。
陈冲[8](2019)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文中认为我国证券市场构成中,中小投资者占比九成以上,持股市值达半数,却贡献了八成以上的交易额。从绝对值来看,中小投资者数量超2亿,以三人之家的标准计算,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保护了超2亿中产家庭、超6亿的中产群体利益,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也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却是最容易受到权利侵害的群体,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立法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属于“符号性”目标,是发展资本市场顺带实现的附属性目标;二是立法没有对于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做出具体规定,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寻求保护也处处碰壁;三是长久以来对于资本市场治理以公权力为主导,对于中小投资者也是公权力保护为主,没有发挥权利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私权利的保护长期处于抑制状态。随着国家设立投服中心作为专门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其公权力背景和市场地位优势,发挥中小投资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并联结自上而下的公权保护和自下而上的私权利保护。本文结合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现状和投服中心运行的体制机制,探索适合我国资本市场和法治社会发展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本文共七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绪论,主体为五个章节,第七章为结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从文献角度梳理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和法理发展,从投资者保护到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和必要性研究,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推演出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的原因在于公权力保护不足、执法激励不足,现有保护体系的不完备推导出需要强化对私权利的保护,并由权利主体行使保护的权利。而由于中小投资者分散化的特征导致个体行使私权利的成本高,因此需要由专业保护机构引领行权:一方面引导投资者以股东身份和投资者身份积极行使防御性权利;另一方面在权利受到人为损害时积极行使救济性权利。进而希望达到的目标是:权利人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来维护法律,并通过法律来维护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秩序。第一章为理论基础研究,界定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范围和概念,区分金融消费者、中小股东、个人投资者及流通股股东等概念,对中小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金额做出限定。研究私权利的概念、投资者私权利的内涵和特征,论证保护投资者私权利与我国证券市场法治理念的契合。从维护社会稳定、中小投资者私权利易受侵害以及私权利保护制度的缺失角度,论证中小投资者保护应然性的法理逻辑。对于我国证券法实施机制下的行政保护、市场保护和司法保护进行评析,推演出赋予性公权力保护不足和内生性私权利保护必要的法理逻辑,对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模式做出思考。第二章为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并研究投服中心作为引领机构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目前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困境在于: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长久以来对于公权保护的倚重、在资本市场中的投机心理及用脚投票、缺乏股东权利和本位意识,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弱势、缺乏公司治理的参与能力以及私法救济的专业能力,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能力。破解之道在于通过机构示范引领养成其私权利行使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事前保护、构建证券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以及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同时注重专业引领机构的培养,明确其性质、法律定位、行为模式和监督与激励机制,有序推进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中国新模式探索。最后通过细化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各项指标实证分析,以及投服中心对于各项指标提升所发挥的作用,检验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实践效果。第三章横向分析各法域中小投资者保护引领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模式,主要对比了四个法域的投资者保护模式:一是美国ISS引导的股东积极主义、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以及非营利组织对于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二是韩国PSPD的行为模式和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起到的引领作用;三是台湾地区投保中心的功能与运行机制,及对我国大陆投保中心的启示与反思;四是香港地区证监会、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及司法规制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作用,研究我国在制度建设中可借鉴、可吸收的有益成分。第四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主要从股东积极主义的角度通过引领示范使中小投资者通过持股行权参与公司治理,从损失防范的角度维护法益。研究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的法定股东权利和投资者权利,分析中小投资者行权的难点,结合投服中心的示范性行权以及征集代理权等,唤醒和引导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意识。同时研究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和代理行权中的法律和制度障碍,以及选择性行权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投服中心引领行权、示范行权的行为模式提出建议。通过让中小投资者知晓权利、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制度性条件,并逐步扩展引领机构的行权保护范围,达到进一步提升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目的。第五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主要通过多元纠纷化解和证券民事诉讼的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对于损失填补的法益修复。中小投资者私权利的核心和落脚点是财产权利,相较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小投资者更关注于投资的当下收益与可预期收益,以及一旦发生因人为欺诈产生的损失,如何进行损失弥补。投资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入市,最佳的救济性保护是给予受损投资者经济补偿,使之恢复原有经济利益。本章节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证券民事纠纷的ADR机制,讨论投服中心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等诉讼外纠纷解决的渠道,以及现有的先行赔付制度,帮助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外的权利救济;二是证券民事诉讼,从支持诉讼和示范诉讼的角度,结合司法改革中的案件管理和繁简分流制度,研究法院逐渐放开证券民事诉讼管制之后的案件处理方式,寻找集团诉讼的替代模式,让司法发挥其作为权利保障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针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发生的责任竞合问题,如何保障民事责任优先赔付,进而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主要研究罚款罚金回拨制度和建立专项赔偿金的可行性,以及在推行上述机制时投服中心能够发挥的作用,通过制度整合,推进更好的法治。结论部分是对投服中心引领中小投资者保护模式的总结、反思与展望,归纳保护机构从私权利行使维护与私权利保护救济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全链条保护模式,中小投资者公权保护与私权利保护的衔接耦合才是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核心要义。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建立以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二是破除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的制度障碍;三是为中小投资者行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探索投服中心的长足发展,以及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在其他领域推行适用的可尝试性。
颜瑞雪[9](2019)在《竞争性央企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优化研究 ——基于华润的经验启示》文中研究指明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颁布,明确了中央企业深化分类改革的方向,并对中央企业的分类做出了界定,包括竞争性、垄断性、公益性三种类型。分类治理结构与分类治理机制在中央企业公司治理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协助中央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机制及制度体系,也是推进中央企业分类改革所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竞争性中央企业作为中央企业的中坚力量,如何针对竞争性中央企业公司治理现有的问题进行完善需要进行不断的探索。本文对国内外关于中央企业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产权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激励与约束理论为本文的理论基础,通过整理国家颁布的文件简要总结了中央企业分类改革与分类治理的进程。本文将竞争性中央企业作为研究对象,描述了竞争性中央企业的现状,区别于具有垄断性和公益性属性的中央企业,分析竞争性中央企业在公司治理上主要存在的问题。2015年中央企业分类改革的确定促使华润集团以中央精神为指导原则、顺应市场的变化,对包括组织建设、机制建设等在内的公司治理层面实施改革,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从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兼容的视角对华润集团进行分析,即公司治理中治理结构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基于此,总结华润集团在公司治理上的经验,依据华润集团的经验为完善竞争性中央企业公司治理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作为一家大型竞争性中央企业,华润集团在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形成一套较为有效的治理机制,不仅增强了集团自身的竞争力,并且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出了贡献。本文总结华润集团在央企分类改革背景下完善自身公司治理的经验,针对竞争性中央企业公司治理目前存在的问题,为优化其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张飞雁[10](2019)在《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文中认为目前很难找到不存在国有经济的国家,承担国有经济的载体是国有企业,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承担的功能和作用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存在是为其政党服务,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是为人民服务,所以在不同制度下国有企业的发展路径不同。纵观国有企业演变历程,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国有企业都经历改革,在不同的制度下国有企业的改革目的与路径必然不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有其制度的必然性,而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改革必然不能走私有化的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所决定。中国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载体,在创造“中国奇迹”的伟大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巨大成就。回顾中国国企发展和改革路径,改革开放前30年,建成了“统购统销”、“统分统包”、“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国有企业。改革开放后40年,中国国有企业基本上是围绕国有企业控制权进行改革,从“简政放权”、“股份制”、到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基本上具备现代企业特征的基本构件。中国经过40年的改革,当前的国企再也不再是单一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已是产权多元化的现代企业组织,基本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但是,国有企业也积累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到制度层面,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写进国家重要文件,这为中国国有企业未来发展提出明确的发展路径——混合所有制。文章就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问题进行分析,从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实践路径入手,对国企改革路径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借鉴中西方的相关理论,提出解释国企混改的理论框架,用以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中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最终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方式。文章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描述性分析、案例分析、比较分析法。笔者比较分析国内外国企改革的路径特点以及国外成熟市场经济的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的实践,为构建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与实践路径提供有益的借鉴。文章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即本文绪论部分,主要对中国国企混改的背景和理论与现实意义。对国内外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文献和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总结既有的研究成果,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理清本文写作可行性、目的及意义;确定本文的研究方法;明确本文可能创新点和难点。第二部分,即第一章,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理论,为分析国有企业改革奠定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分析国有企业混合改革的逻辑发现公有制制度前提下可以实现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理论上解决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问题,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就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的分析框架。第三部分,即第二章主要梳理中国国有企业的来源、发展历程,以及从整体和局部对国有企业治理的现状、运行状况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从整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过程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萌芽、形成、发展并不断向成熟推进的过程,在国有企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所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和特征。第四部分,即文章的第三、四、五章,这部分主要是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分析,首先分析现阶段实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几种主要路径的模式的内涵、特征,并从整体上对各种路径的效果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其次是分析对国有企业改革中两个典型案例和国外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改革实现路径中典型的模式特点研究,分析国有企业在实践的路径中出现的问题及国企改革的启示;第三,通过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模式和国内典型案例分析,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问题。第五部分,即第六章,是在以上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国企混改优化的具体路径和政策建议,为国企改革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并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可能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一)许多学者认为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经济主要载体和实现形式。笔者认为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并不仅仅通过国有企业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实现,只要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实现形式都可以是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二)实践中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点,笔者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的突破点要注重人力资本在价值增中的作用,形成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要素利益共同体。(三)学术界与理论界一致认为,混合所有改革的关键是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化体制机制打破行政垄断,而没有指出切实可行的实现市场化的路径。笔者认为职经理人的市场化机制是实现市场化的重要方式,最主要是政府放弃对国有企业人事的行政垄断权,使职业经理人选聘完全由市场决定。进一步探讨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企业的运行需要市场经济驱动,但政府也要发挥作用,需要市场与政府二者共同协调。随着经济的演化与发展,国有经济的运行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崭新的课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有助于解决公有制制度体系下国有企业发展的问题,揭示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与激励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与激励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前提问题:廓清规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基本认识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内涵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表现 |
三、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危害性 |
第二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理论探析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信息经济学解释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法理解释:权利义务失衡 |
三、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的本土化问题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检视与反思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基本原理:激励相容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实践的困境与局限 |
三、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及其法律意义 |
四、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公司治理路径 |
第二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股东利益至上理论 |
一、股东利益至上的理性基础与理论范式 |
二、股东利益至上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股东利益至上的价值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基本原理 |
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适用迷局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基本原则 |
一、原则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应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 |
二、原则二:以金融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
三、原则三:金融可持续发展下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
第三章 直接规制股东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有限责任 |
一、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 |
二、股东道德风险的公司法规制:公司人格否认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检视与改革 |
一、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沿革 |
二、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异化与规制虚空 |
三、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限度突破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反思与重构 |
一、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路径选择与立法模式 |
二、金融机构股东责任规则的建构思路 |
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规则设计 |
第四章 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第一节 传统公司治理中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 |
一、全球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实践视阈下董事激励与约束的法律考察 |
二、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检视 |
三、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反思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一、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必要性 |
二、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方案 |
第三节 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强化 |
一、我国金融领域监管与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重置 |
二、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立法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司法路径 |
第五章 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监事职能完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原理与现实困境 |
一、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 |
二、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监事会监督职能之完善 |
一、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制度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职责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本土化问题与制度改革 |
一、金融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供给现状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法律制度评估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改革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研究 |
1.2.2 公司治理研究 |
1.2.3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公司治理的理论概述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混合所有制 |
2.1.2 公司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现代产权理论 |
2.2.3 股东积极主义理论 |
2.2.4 协同理论 |
第三章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介绍 |
3.1 案例背景分析介绍 |
3.1.1 钢铁行业背景分析 |
3.1.2 重庆钢铁基本介绍 |
3.1.3 战略投资者基本介绍 |
3.2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历程分析 |
3.2.1 引入战略投资者 |
3.2.2 员工持股 |
3.3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分析 |
3.3.1 企业自我驱动层面分析 |
3.3.2 外部环境因素分析 |
第四章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效应分析 |
4.1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分析 |
4.1.1 股权结构 |
4.1.2 董事会制度 |
4.1.3 监事会制度 |
4.1.4 激励与约束机制 |
4.1.5 内部控制 |
4.2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效应机理分析 |
4.2.1 监督效应 |
4.2.2 激励效应 |
4.2.3 协同效应 |
4.2.4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效应机理小结 |
4.3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绩效分析 |
4.3.1 市场绩效分析 |
4.3.2 经营绩效分析 |
4.3.3 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绩效分析小结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一)研究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内容 |
四、拟创新之处、难点与不足 |
(一)拟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难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治理、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二)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 |
(三)素质、公务员素质与乡镇公务员素质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
(二)素质模型理论 |
(三)新制度主义理论 |
(四)街头官僚与行为选择理论 |
(五)学习和培训的相关理论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
(一)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现实需求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前提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
小结 |
第二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在逻辑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与乡镇公务员素质要求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二)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的形成过程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逻辑 |
(一)基层治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工 |
(二)现代化治理价值与技术需要培育养成 |
(三)乡镇公务员的行为选择逻辑 |
三、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必要性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的现实要求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总体状况考察 |
(三)当前乡镇公务员素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考察 |
一、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历史考察 |
(一)新中国成立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二)改革开放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 |
(四)《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状考察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 |
(二)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保障机制不完善 |
小结 |
第四章 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经验 |
一、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特征类型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 |
(三)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 |
(四)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 |
(五)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型” |
二、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做法 |
(一)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 |
(二)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
(三)重视对公务员进行素质测评 |
(四)加强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
三、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经验 |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
(二)完善公务员的道德行为准则 |
(三)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
(四)注重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的运用 |
小结 |
第五章 基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路径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思路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要求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原则 |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要求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构成要素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具体内容 |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途径 |
(一)构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 |
(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 |
(四)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企高管晋升研究的重要性 |
1.1.2 地方国企在国企中占据重要地位 |
1.1.3 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的必要性 |
1.2 研究意义及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内容安排 |
1.5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公司治理理论 |
2.1.1 公司治理概念体系 |
2.1.2 公司治理模式 |
2.1.3 中国国有企业治理 |
2.2 地方政府官员晋升的政治锦标赛研究 |
2.2.1 政治锦标赛的提出 |
2.2.2 政治锦标赛的内容 |
2.2.3 政治锦标赛理论的批判 |
2.3 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 |
2.3.1 国企高管晋升因素研究 |
2.3.2 国企高管晋升的影响 |
2.4 研究总结与评述 |
2.4.1 国企高管晋升研究是官员晋升问题的延展 |
2.4.2 中国国企治理与国企高管晋升激励 |
2.4.3 国企高管晋升机制与“准政治锦标赛” |
2.4.4 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评述 |
第三章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历史变迁与职位变动现状 |
3.1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历史变迁 |
3.2 地方国企高管职位变动现状 |
3.2.1 数据来源和职位调动界定 |
3.2.2 地方国企高管调任方向分布 |
3.2.3 地方国企高管调任年份分布 |
3.2.4 地方国企高管调任行业分布 |
3.2.5 地方国企高管调任情况其他统计 |
第四章 国企高管“准政治锦标赛”研究:基于地方官员政绩压力视角 |
4.1 引言 |
4.2 “准政治锦标赛”概念的提出 |
4.3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4.3.1 政府官员政治锦标赛与国企高管“准政治锦标赛”的关系 |
4.3.2 国企高管晋升规则动态调整与国企高管晋升机制 |
4.4 模型建立和实证结果 |
4.4.1 数据来源和相关界定 |
4.4.2 变量选择 |
4.4.3 模型设计与数据描述 |
4.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5 稳健性检验 |
4.5 进一步的讨论——基于中介效应模型的机制验证 |
4.6 小结 |
第五章 国企高管晋升: 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占优? |
5.1 引言 |
5.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5.2.1 本地人、企业业绩与晋升 |
5.2.2 本地人、政策性负担与晋升 |
5.2.3 政策性负担、企业业绩与晋升 |
5.2.4 本地人与晋升 |
5.3 研究设计和模型构建 |
5.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2 变量选取 |
5.3.3 模型设计与数据描述 |
5.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4.1 基准结果——高管晋升前景差异化分析 |
5.4.2 高管晋升差异化的机制分析 |
5.4.3 倾向得分匹配(PSM)分析 |
5.4.4 稳健性检验 |
5.5 小结 |
第六章 同乡关系有利于晋升吗? |
6.1 引言 |
6.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6.3 研究设计和模型构建 |
6.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3.2 变量选取 |
6.3.3 模型设计与数据描述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基准结果——高管晋升前景差异化分析 |
6.4.2 晋升机制异质性分析——不同情境的效果差异 |
6.4.3 稳健性检验 |
6.5 小结 |
第七章 晋升激励是薪酬激励有效的替代方式吗? |
7.1 引言 |
7.2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7.2.1 国企高管限薪 |
7.2.2 高管晋升、公司绩效与高管薪酬 |
7.3 研究设计和模型构建 |
7.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3.2 变量选取 |
7.3.3 模型设计与数据描述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基准结果与分析 |
7.4.2 激励替代异质性 |
7.4.3 稳健性检验 |
7.5 进一步的讨论 |
7.5.1 高管薪酬水平对激励替代性的影响——分位数回归 |
7.5.2 将高管调任后的薪酬水平纳入分析框架 |
7.6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和启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附录 |
附录1: Vincenty地球表面两点距离的计算公式(反解公式) |
附录2: 卡尺内一对四匹配结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 研究的内容与框架 |
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代理理论 |
2.1.2 公司治理理论 |
2.1.3 政府干预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相关研究回顾 |
2.2.2 “股权制衡”视角下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相关研究回顾 |
2.2.3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 |
2.2.4 高管薪酬激励研究回顾 |
2.2.5 并购相关研究回顾 |
2.2.6 资本配置效率相关研究回顾 |
3.制度背景 |
3.1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沿革 |
3.1.1 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1978 年-1992 年) |
3.1.2 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创新阶段(1993 年-2002 年) |
3.1.3 国有企业改革的纵深推进阶段(2002 年至今) |
3.1.4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总结 |
3.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回顾 |
4.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会权力的界定 |
4.1 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
4.2 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界定 |
5.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高管创新激励研究 |
5.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考核目标选择与高管薪酬激励契约设计 |
5.2.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国有企业高管创新激励 |
5.3 研究设计 |
5.3.1 样本与数据 |
5.3.2 主要变量定义 |
5.3.3 模型构建 |
5.4 实证结果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回归分析 |
5.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5.5.1 高管薪酬激励考核目标选择:财务业绩和创新业绩的权衡 |
5.5.2 非实际控制人“资源支持”效应的有效性分析 |
5.5.3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高管薪酬创新激励的作用机理 |
5.6 稳健性测试 |
5.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5.6.2 使用其他薪酬变量 |
5.6.3 控制其他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
5.7 本章小结 |
6.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并购效率研究 |
6.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非实际控制人与企业经营效率 |
6.2.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国有企业并购效率 |
6.3 研究设计 |
6.3.1 样本与数据 |
6.3.2 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回归分析 |
6.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6.5.1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差异:政治地位差异视角的分析 |
6.5.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并购效率的作用机理:减少无效并购和提高并购整合能力 |
6.5.3 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对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治理效应的影响 |
6.6 稳健性测试 |
6.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6.6.2 使用并购频率 |
6.6.3 使用其他并购绩效变量 |
6.7 本章小结 |
7.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资本配置效率研究 |
7.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3 研究设计 |
7.3.1 样本与数据 |
7.3.2 模型构建 |
7.4 实证结果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回归分析 |
7.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7.5.1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差异:“发声”能力和“发声”动机视角的分析 |
7.5.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资本配置效率的作用机理 |
7.5.3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如何促进资本配置效率:减少过度投资抑或投资不足 |
7.6 稳健性测试 |
7.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7.6.2 使用其他投资支出变量 |
7.6.3 使用其他投资机会变量 |
7.6.4 控制其他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
7.7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启示 |
8.3 研究创新与贡献 |
8.4 研究局限 |
8.5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6)外部治理环境与商业银行绩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概念说明 |
1.2.1 外部治理环境 |
1.2.2 银行绩效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点 |
2.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2.1 外部治理环境相关理论 |
2.1.1 产业组织理论 |
2.1.2 委托代理理论 |
2.1.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 外部治理环境与银行绩效相关研究 |
2.2.1 外部治理环境与银行盈利能力 |
2.2.2 外部治理环境与银行风险 |
2.3 外部治理环境的治理机制相关研究 |
2.3.1 产生治理机制的原因 |
2.3.2 评价治理机制的方式 |
2.4 文献总结和述评 |
3.外部治理环境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
3.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3.2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3.3 研究方法与数据描述 |
3.3.1 变量定义 |
3.3.2 模型设定 |
3.3.3 样本选择和描述性统计 |
3.4 实证结果分析 |
3.4.1 基准结果 |
3.4.2 外部市场环境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
3.4.3 不同类型媒体监督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 |
3.4.4 外部审计类型的调节作用 |
3.4.5 稳健性检验 |
3.4.6 工具变量检验 |
3.4.7 进一步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外部治理环境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4.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4.2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4.2.1 外部治理环境与银行风险 |
4.2.2 外部治理环境、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风险 |
4.3 研究方法与数据描述 |
4.3.1 变量定义 |
4.3.2 模型设定 |
4.3.3 样本选择和描述性统计 |
4.4 实证结果分析 |
4.4.1 外部治理环境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4.4.2 外部市场环境对银行风险的影响 |
4.4.3 外部治理环境、存款保险制度与银行风险承担 |
4.4.4 异质性分析 |
4.4.5 稳健性检验 |
4.4.6 进一步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外部治理环境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检验 |
5.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5.2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5.2.1 外部治理环境与商业银行效率 |
5.2.2 外部治理环境与商业银行盈余管理 |
5.3 研究方法与数据描述 |
5.3.1 随机前沿分析法 |
5.3.2 变量定义 |
5.3.3 模型设定 |
5.3.4 样本选择和描述性统计 |
5.4 外部治理环境对银行效率的影响 |
5.4.1 基准结果 |
5.4.2 外部市场环境对银行效率的影响 |
5.4.3 利差依赖程度的调节作用 |
5.4.4 稳健性检验 |
5.4.5 工具变量检验 |
5.4.6 进一步分析 |
5.5 外部治理环境对银行盈余管理的影响 |
5.5.1 贷款损失准备与银行盈余管理 |
5.5.2 外部治理环境与银行盈余管理 |
5.5.3 不同类型媒体监督对银行盈余管理的影响 |
5.5.4 区分媒体报道时期 |
5.5.5 区分区域性商业银行与全国性商业银行 |
5.5.6 稳健性检验 |
5.5.7 工具变量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6.研究结论、建议和展望 |
6.1 本文主要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3 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7)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结构安排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2.理论研究综述 |
2.1 企业控制权配置的文献综述 |
2.1.1 企业控制权理论的研究现状 |
2.1.2 企业控制权配置的研究现状 |
2.2 经理管理防御文献综述 |
2.2.1 经理管理防御的内涵 |
2.2.2 经理管理防御的动机 |
2.2.3 经理管理防御行为及其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 |
2.2.4 经理管理防御的度量 |
2.3 企业控制权配置与经理管理防御关系的文献综述 |
2.3.1 企业控制权配置的治理效应 |
2.3.2 公司内部监督与经理管理防御的相关研究 |
2.3.3 经理自主权与经理管理防御的相关研究 |
2.4 研究现状述评与启示 |
3.企业控制权配置的理论拓展及其度量 |
3.1 企业控制权的内涵与权能配置 |
3.1.1 企业控制权的内涵 |
3.1.2 公司控制权的权能配置 |
3.2 各种控制权之间的制衡关系 |
3.2.1 最终控制权与实际控制权之间的制衡 |
3.2.2 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制衡 |
3.2.3 管理层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制衡 |
3.3 企业控制权配置的内涵与配置原则 |
3.3.1 企业控制权配置的内涵 |
3.3.2 企业控制配置的基本原则 |
3.4 企业控制权配置的分解与度量 |
3.4.1 实际控制人视角下企业控制权配置 |
3.4.2 实际控制人控制度在三个层面的特征变量 |
3.4.3 实际控制人制衡度在三个层面的特征变量 |
3.5 本章小结 |
4.企业控制权配置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 控制权配置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理论依据 |
4.1.1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配置条件下经理管理防御行为分析 |
4.1.2 控制权配置有效情景下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正面影响 |
4.1.3 控制权配置失衡情景下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负面影响 |
4.2 控制权配置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内在机理 |
4.2.1 依据控权理论分析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作用路径 |
4.2.2 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影响的调节因素分析 |
4.2.3 企业控制权配置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理论模型 |
4.3 本章小结 |
5.企业控制权配置特征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效应 |
5.1 问题提出 |
5.2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5.2.1 实际控制人控制度的特征变量与经理管理防御之间关系 |
5.2.2 实际控制人制衡度的特征变量与经理管理防御之间关系 |
5.2.3 产权性质、控制权配置特征与经理管理防御 |
5.3 实证研究设计 |
5.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5.3.2 变量设计 |
5.3.3 模型设计 |
5.4 实证检验结果及分析 |
5.4.1 变量描述性统计与相关分析 |
5.4.2 模型检验结果与分析 |
5.4.3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6.企业控制权配置特征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路径分析 |
6.1 问题提出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作用路径一:董事会治理行为 |
6.2.2 作用路径二:经理自主权 |
6.3 实证研究设计 |
6.3.1 样本与数据收集 |
6.3.2 变量的选择与定义 |
6.3.3 中介效应的检验方法 |
6.3.4 构建控制权配置特征影响经理管理防御的作用路径模型 |
6.3.5 中介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 基于董事会治理行为的路径分析 |
6.4.1 董事会治理行为在控制度特征变量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间中介作用分析 |
6.4.2 董事会治理行为在制衡度特征变量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间中介作用分析 |
6.5 基于经理自主权的路径分析 |
6.5.1 经理自主权在控制度特征变量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间中介作用分析 |
6.5.2 经理自主权在制衡度特征变量与经理管理防御程度间中介作用分析 |
6.6 稳健性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企业控制权配置特征与经理管理防御:高管薪酬外部不公平性的调节作用 |
7.1 问题提出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3 实证研究设计 |
7.3.1 样本与数据收集 |
7.3.2 变量的选择与定义 |
7.3.3 模型设计和估计方法 |
7.4 实证检验结果及分析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实证结果分析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主要创新之处 |
8.3 研究不足与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8)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整理与既有研究评述 |
一、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发展 |
二、投资者保护的法理发展 |
三、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与必然性 |
四、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研究 |
五、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 |
六、公权保护的不足与私权利保护的兴起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问题意识 |
一、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二、拟解决的问题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研究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的范围界定 |
一、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之思辨 |
二、中小投资者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投资者私权利的概念与界定 |
一、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界定 |
二、投资者私权利的特性 |
三、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与证券市场法治理念契合 |
第三节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理逻辑 |
一、中小投资者群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中小投资者能力弱势导致利益最易受损 |
三、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缺失 |
第四节 公权力保护与对私权利的保护 |
一、行政保护评析 |
二、市场保护评析 |
三、司法保护评析 |
四、对私权利的内生性保护 |
第五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供给与重构 |
一、制度供给不足 |
二、制度重构 |
第二章 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兼论投服中心角色定位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与难点 |
一、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意识 |
二、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能力与激励 |
第二节 机构引领下的私权利行使制度构建 |
一、机构引领下的私权行使意识与能力之养成 |
二、通过示范性行权实现事前保护 |
三、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 |
四、通过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 |
五、通过机构引领破除私权利保护的制度障碍 |
第三节 中证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引领机构的研究 |
一、投服中心的性质与法律定位 |
二、公益性公司的特殊性质研究 |
三、公益性保护机构行为模式研究 |
四、公益性机构的独立性和社会监督 |
五、公益性公司激励机制研究 |
第四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效果验证 |
一、评价指标体系 |
二、保护效果实证检验 |
三、提升保护效果的反思与建议 |
第三章 域外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私权利保护模式与引领机构研究 |
第一节 美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机构投资者服务公司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二、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三、非营利组织保护投资者权利 |
第二节 韩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投资者保护机构PSPD成立背景与简介 |
二、PSPD行权方式方法 |
三、韩国股东积极主义评析 |
四、PSPD活动独立性保障 |
五、PSPD对中国投服中心的启发 |
第三节 台湾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两地投保机构的法律定位 |
二、台湾地区投保中心主要功能与运行机制 |
三、台湾地区投保中心制度检视与反思 |
四、对我国投服中心发展的启示 |
第四节 香港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回复原状令 |
二、证券民事纠纷调解模式 |
三、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
四、准司法机构维护市场秩序 |
五、对我国投服中心的借鉴 |
第四章 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持股行权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积极主义 |
一、何为股东积极主义 |
二、我国践行股东积极主义对于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必要 |
第二节 中小投资者法定权利研究 |
一、中小投资者享有的法定私权利 |
二、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
三、证券法赋予的投资者权利 |
第三节 机构引领的行权研究 |
一、行权原则 |
二、行权方式 |
三、行权困难 |
四、投服中心选择性行权 |
五、机构引领行权的建议 |
第四节 推动中国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的思考 |
一、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悉股东权利 |
二、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 |
三、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条件 |
四、扩展引领机构行权保护范围 |
第五章 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纠纷化解与民事诉讼 |
第一节 证券民事纠纷中的ADR |
一、ADR模式概述 |
二、证券纠纷调解模式 |
三、证券纠纷仲裁模式 |
四、先行赔付制度 |
五、我国现有ADR模式的短板及建议 |
第二节 证券欺诈纠纷民事诉讼 |
一、我国证券民事诉讼现状 |
二、投服中心推动证券民事诉讼实践 |
第三节 证券支持诉讼研究 |
一、从支持诉讼到证券支持诉讼 |
二、证券支持诉讼的实践难题与思考 |
三、现存证券支持诉讼模式借鉴 |
四、构建证券支持诉讼长效机制的建议 |
第四节 证券示范诉讼研究 |
一、示范诉讼机理研究 |
二、示范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的重要性 |
三、证券示范诉讼的域外参考 |
四、证券示范诉讼机制的构建 |
第五节 责任竞合时民事赔偿优先问题 |
一、责任竞合法理研究 |
二、民事责任优先理论 |
三、现行法律规范的制度安排和实践障碍 |
四、落实证券民事赔偿优先的建议 |
结论 机构引领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的总结与建议 |
一、机构引领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 |
二、完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竞争性央企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优化研究 ——基于华润的经验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研究 |
1.2.2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 |
1.2.3 中央企业分类治理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4 产权理论 |
2.5 激励与约束理论 |
第3章 竞争性中央企业公司治理现状分析 |
3.1 中央企业分类治理制度背景 |
3.2 竞争性中央企业发展现状 |
3.3 竞争性中央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
3.3.1 董事会和经理层权责不清 |
3.3.2 独立董事制度流于形式 |
3.3.3 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3.3.4 监督机制不明晰 |
第4章 华润集团案例分析 |
4.1 华润集团案例的代表性 |
4.2 华润集团基本情况 |
4.2.1 华润集团概况 |
4.2.2 华润集团经营现状 |
4.3 华润集团治理结构分析 |
4.3.1 股权结构 |
4.3.2 董事会结构 |
4.3.3 监事会结构 |
4.3.4 经理层结构 |
4.4 华润集团治理机制分析 |
4.4.1 决策机制 |
4.4.2 激励机制 |
4.4.3 约束机制 |
4.5 华润集团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经验总结 |
4.5.1 股权结构均衡 |
4.5.2 职能交叉减少 |
4.5.3 经理层专业性更强 |
4.5.4 激励机制趋向市场属性 |
4.5.5 约束机制发挥功效 |
第5章 优化竞争性中央企业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的建议 |
5.1 建立多元均衡的股权结构 |
5.2 以独立董事为主导,明确党委会职责 |
5.3 打造职业化经理人团队 |
5.4 薪酬制度遵循市场化原则 |
5.5 建立兼顾各相关方利益的监事会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A 我国中央企业分类改革相关制度一览表 |
附录B 中央企业名录一览表 |
附录C 华润集团控制权与现金流权计算结果一览表 |
(10)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混合经济思想 |
(二)国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三)国内国有企业改革相关文献 |
(四)文献分析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文章创新与进一步研究的意义 |
第一章 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所有制、所有权和产权 |
二、混合所有制 |
三、企业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的相关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 |
三、启示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分析框架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论的基本逻辑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根本制度——产权制度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治理模式——公司治理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 |
第二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有企业的来源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过程 |
一、混合所有制萌芽阶段 |
二、混合所有制产生阶段 |
三、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阶段 |
四、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深化阶段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分析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整体运行状况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行业与地区分布状况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公司治理状况 |
第三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缘由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条件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路径分析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模式 |
二、并购和重组模式特点分析 |
三、整体上市模式特点分析 |
四、公私合营模式特点分析 |
五、员工持股模式特点分析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特点分析 |
一、推进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 |
二、以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为目的 |
三、资产监管方式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章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思维怪圈 |
一、概念认识误区:混合所有制概念的误区 |
二、围绕产权和控股权的争论 |
三、“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的争论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制度缺陷 |
一、产权制度缺陷 |
二、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 |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缺陷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同产权主体的矛盾问题 |
第五章 国内外国有企业改革的典型路径及启示 |
第一节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分析 |
一、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与改革方案介绍 |
二、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和效果分析 |
三、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意义 |
第二节 中钢集团案例分析 |
一、中钢集团并购重组简单回顾 |
二、中钢集团扩张过程 |
三、中钢集团并购重组分析 |
四、中钢集团重组给其他国企的启示 |
第三节 国外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分析 |
一、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三、英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典型路径模式 |
四、金股制度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优化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的突破口 |
一、重视国企的人力资本 |
二、分类改革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优化 |
一、优化的原则 |
二、适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范围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骤 |
四、优化方案 |
第三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应该注意的问题 |
一、要坚持增量改革,不轻易放弃控股权 |
二、国有资本要积极入股非国有企业 |
三、要注重员工持股公平公正与激励机制的建立 |
四、要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正确的定位 |
五、正确认识“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 |
第四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
一、加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改革顶层制度设计 |
二、打破“政企不分”的瓶颈方法 |
三、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方向 |
四、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机制 |
五、完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博士学习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公司治理: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与激励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D]. 祝雅柠. 吉林大学, 2020(08)
- [2]重庆钢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D]. 顾含超. 兰州大学, 2020(01)
- [3]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D]. 褚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4]地方国企高管晋升机制研究[D]. 滕越洋. 山东大学, 2019(02)
- [5]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D]. 黄丹.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6]外部治理环境与商业银行绩效[D]. 张志伟.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0)
- [7]企业控制权配置对经理管理防御的影响机理研究[D]. 吴建祥. 西安理工大学, 2019
- [8]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D]. 陈冲.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9]竞争性央企治理结构与治理机制优化研究 ——基于华润的经验启示[D]. 颜瑞雪. 湘潭大学, 2019(02)
- [10]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研究[D]. 张飞雁.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