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若干特征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仉立文[1](2020)在《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内部控制审计是各国监管层继美国SOX法案以后要求参照实施的一项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审计是通过审计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缺陷识别来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系统的可靠性,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缺陷的披露来抑制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并最终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供重要保障。内部控制审计通过鉴证、出具审计意见的方式来发挥监督功能和信号传递作用,从微观层面来保障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然而,首先,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难以观测,审计意见结果的形式和内容也相对简单。其次,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审计市场需求较弱,审计师出于经济利益和审计市场竞争的考虑都会保留相应的审计投入,甚至对审计独立性做出妥协,从而伤害了审计质量。因此,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手段是否可以发挥相应的审计功能实现它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目标?对提高审计质量是否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否可以帮助公司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具有相应的信息含量?这些问题都都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挖掘。目前我国金融开放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方面,为了引进外资不断扩大开放市场,放宽各类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与即将实施的注册制使得当前的监管压力不断扩大和深化。如何有效利用市场力量引入外部有效的治理和监督机制是监管层和投资者公共关注的话题。在此背景下,我们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进行研究,基于审计理论通过对是否实施内控审计和内控审计意见两个层面,对内控审计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和内控审计质量进行了检验,具体包括:第一,代理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一定的监督功能。研究发现:与未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相比,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少公司财务重述的发生,并能抑制应计项盈余管理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对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真实盈余管理并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揭示公司未来可能发生财务重述、违规处罚和应计项盈余管理。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在不同内控水平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会降低内部控制审计对减少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当前内控审计体现出的监督功能说明,实施内控审计可以帮助公司识别内控内控缺陷并督促公司改进内控和财务报告系统,从而减少了公司财务重述并抑制了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行为。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提示公司未来发生舞弊和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然而,内控审计难以改变公司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的存在,并不能抑制被出具非标内控意见公司的重述、违规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公司内控水平的差异导致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发挥存在异质性,存在实质内控缺陷的公司抑制了内控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公司由于业绩压力和公司固有内控缺陷的存在让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盈余操纵仍存在机会。第二,信息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信息功能。研究发现:首先,在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中,非标内控审计意见伴随着较低的财务报告可靠性及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市场投资者会做出负向的市场反应。公司同时收到非标内控和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引起的公司股价下跌幅度超过了单独收到非标内控或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带来的影响。并且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可以向市场传达显着的负向信息,并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以上证据证实当前内控审计已经具备了一般审计的信号功能,可以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公司内控相关的信息并在股价中得到反映。其次,基于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在季报和半年报中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的财务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季报、半年报以及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提前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判断和预测,而投资者无法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事前的判断和了解。随着内控审计实施年份的增长,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联系的认知更加深入。当公司被单独出具内控审计意见或是同时出具非标内控和财报审计意见时就会产生显着的负向市场反应。最后,市场投资者对公司风险的规避超过了对公司盈利的关注。与公司盈利相比,投资者显现出对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的关注。说明现有市场投资者对内控缺陷可能引起的舞弊及欺诈更倾向于“风险厌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很难在短期得到纠正,意味着未来发生舞弊和欺诈的可能,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向市场传递公司发生舞弊行为的信号作用被投资者所关注。第三,保险理论视角下,内部控制审计具有保险功能。研究发现,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增加了公司的审计费用,公司存在内控缺陷带来更高的审计费用溢价;法律风险在对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实施内控审计增强了审计师和公司对内控缺陷带来法律风险的认知。一方面审计师通过提高审计费用来增强内控审计的保险价值,另一方面公司希望通过内控审计来缓解自身的法律风险,并接受审计费用的溢价。从法律风险与内控审计意见的关系来看,审计师会对高法律风险的公司出具非标内控意见,通过非标内控意见来为公司释放法律风险,同时也缓解了自身的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会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保险价值产生影响。审计师提高了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会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从而显着增长了公司审计费用。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在不同法律环境下存在差异,在高法律环境地区,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可以提高审计师对公司内控缺陷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显着提高审计费用,但这种关系在低法律环境地区并不显着。此外,公司被出具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后并没有积极改进内部控制消除可能的法律风险。第四,内控审计质量与内控审计功能发挥。研究发现,首先,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越高,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越低,且这种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其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了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检验结果说明内控审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意见购买活动。上市公司会通过审计师变更来实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相比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进一步分析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并不受审计行业专长的影响,高审计行业专长不能帮助上市公司减少并整改内部控制缺陷,从而说明审计师难以抑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再次,内控审计中存在意见购买的成因是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由于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和审计意见的形成都难以观测。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比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更具不可预测性。内控审计质量的高低难以进行直接量化和评价,给公司带来了意见购买的机会。目前在内控审计功能发挥中,审计信息功能体现相对显着,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并不充分。因此,提高内控审计质量和加强监管力度是充分发挥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的必然条件。因此,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内控审计发挥了一定程度的审计功能,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内控审计的监督功能抑制了公司财务会计差错的发生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并未充分抑制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和监管违规等机会主义行为。内控审计的信息功能促使公司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修正和优化,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息,相应的提高了市场经济效率,同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具有负向市场反应,促使公司在监管和融资压力下寻求对自身有利的内控审计意见;内控审计的保险功能促使公司和审计师之间产生了更多的经济依赖,建立了内控缺陷和法律风险之间的联系,非标内控审计意见降低了公司和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体现出相应的保险价值。研究创新和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第三方审计进行研究,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信息和保险功能的检验,揭示了投资者、监管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内部控制审计治理作用及实施效果的问题。第二,有效区分了两类非标审计意见,并对其市场反应的进行研究。检验了当前市场投资者对内控审计意见的认知和反应,及内控审计信息功能的表现。让市场投资者和监管者对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第三,从制度设计最终目标上探究了当前市场中内控审计治理的效果情况,进一步通过检验发现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这个结果,并以此来分析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及审计功能发挥的原因。尝试打开由于内控审计的不可预测性导致的执业“黑箱”。第四,采用了学术和实务界共同认可的多种变量作为衡量内控审计监督、信息及质量的替代变量,避免了单一变量检验结果不稳定的情形,保证了结论的稳健性。第五,采用了机器学习中交叉检验的方法来对内控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尝试了突破现有延续财务报告审计质量衡量方式的局限性。由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边界不局限于财务和会计活动,且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是领先于审计和会计职业及其理论发展的,因此必须采用新的评价方法来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王娟[2](2020)在《协鑫集成定向增发中的审计意见购买案例分析》文中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涌入资本市场中,由于定向增发的审核并没有比其他融资方式更严苛,且没有要求上市公司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业绩要符合某种标准,因而定向增发逐步超过配股和公开增发成为上市公司普遍采用的主流再融资方式。由于证监会要求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必须提供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了达到引进战略投资者、缓解财务压力、规模扩张等目的,上市公司因为想得到更“干净”的审计报告铤而走险与审计师合谋进行审计意见购买。在可以达到定向增发的目标下,满足审计意见类型的要求就成了必要条件。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个案的角度研究审计意见购买的行为路径,具体化审计意见购买的信号标志,在定向增发的特定背景下,提出如何进一步规范定向增发的实务操作和完善审计师监管的建议,从而丰富关于定向增发中的审计意见购买行为的研究。本文在已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以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寻租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选取协鑫集成作为案例对象,对定向增发中审计意见购买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协鑫集成通过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审计师和支付高昂审计费用等方式,达到了审计意见购买的目的,实现了预期的定向增发。进一步研究发现,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审计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外部监管缺失为协鑫集成的审计意见购买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机会和可能。协鑫集成为定向增发购买审计意见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造成稀缺资源的错配和误配。通过对审计意见购买案例分析,本文认为从理论层面,要完善现有的定向增发的条件以弱化上市公司审计意见购买的动机,完善治理结构,效仿国资委管理的委外审计模式,改革审计委托和收费模式。从制度层面引入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加强审计主体的行为监督。从技术层面考虑利用AI技术等提高审计技术,达到全行业实现可置信威胁的目的,改善整体的投资环境。
彭雯[3](2020)在《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的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的经验证据》文中指出随着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市场对信息中介国际化能力的需求亦随之增强。审计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信息中介之一,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市场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在企业国际化以及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高速发展时期,打造拥有优质声誉、专业技能的国际化会计师事务所,塑造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知名度与核心竞争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是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环节之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战略目标之一。在政策的鼓励下,越来越多的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的审计产品,多家中国境内证券从业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简称PCAOB)注册,拥有在美国资本市场中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这是在审计市场集中度较高的美国市场承接审计业务的首要资质;是向客户体量较大,市场机制完善的国家学习国际执业标准,积累国际经验的入场券;是在发达国家市场建立国际声誉,进行高质量国际化建设,加强审计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本文基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主动在PCAOB注册这一背景,系统探究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中国境内A股主板上市公司的审计定价、审计质量以及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机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提供审计产品的供给方,其要素特征关系到事务所定价决策等微观行为,从而决定会计师事务所能否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产品,进一步对资本市场中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产生重要影响。本文通过探究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这一审计供给方特征如何影响审计行为、审计结果以及审计作用,以期揭示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如何发挥积极作用,为提高资本市场信息质量,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提供理论借鉴。首先,本文通过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中国境内业务审计定价决策行为的影响,发现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促使审计收费显着提高,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声誉较高的事务所中效应更为显着,并且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促使审计投入增加,说明事务所提高定价的动机是对声誉成本与审计投入成本的考虑;结合审计师能力的分析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促使审计师专业能力的提升,一定程度上表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之后提高审计收费反映为国际化能力的提升。此外排除了客户规模、产权差异、境外投资者持股、低价竞争、审计收费粘性、内生性等因素的潜在干扰。第二,在探究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审计定价决策行为影响渠道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结合审计结果,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如何影响中国境内业务的审计质量。研究发现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之后,境内业务审计质量显着提高。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审计风险较高、事务所规模较大的样本中,国际化对审计质量的提高作用更加明显,一定程度上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促使审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动机是在声誉机制下,事务所为了发送国际化这一积极信号,出于对潜在风险,国际声誉成本的考虑,因而有动机提高审计质量。此外审计师能力方面,结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学历素质的实证检验结果发现事务所在PCAOB注册之后注册会计师人数显着增加,学历水平显着提高,表明事务所在国际化的过程中会吸收更多高学历的注册会计师,提高审计师的素质能力,一定程度上验证了事务所国际化促使审计师提高审计质量的能力渠道。最后,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影响审计质量,进而对会计信息产生作用。基于会计信息可比性视角的分析表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有助于提升会计信息可比性。进一步研究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也具有声誉效应和学习效应,能够增强审计师对国际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理解能力,从而有助于审计师更高效的判断会计信息是否合乎准则,提供更加可比的会计信息。上述研究表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这一审计供给特征通过审计师动机和能力渠道,促使审计师学习国际经验方法,增加审计投入,与国际标准体系接轨,提高专业能力,从而调整审计定价决策,提高审计质量,增强会计信息可比性,并且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检验克服了客户选择审计师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基于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自愿在PCAOB注册,并且禁止PCAOB强制检查这一独特的制度背景,能够将声誉效应与监管效应进行有效区分,研究发现即使在没有PCAOB强制检查的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主动在PCAOB注册这一自愿性的国际化方式具有积极效应,为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如何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理论视角,亦说明PCAOB对于非美国企业的审计存在积极的外部性。同时,本文研究结论对于资本市场其他中介机构国际化建设也具有一定借鉴价值。
万学朝[4](2020)在《法律责任变更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 ——以天职国际为例》文中提出在2010年和2012年,财政部发布了文件《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转制成特殊普通合伙制,才能继续参与与会计有关的证券业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在政策指导下逐渐开始改变其组织形式。因此,本文在财政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推动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背景下,基于事务所法律责任变更的视角,选取2009-2019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变更前后的数据,以其服务的以上海和深圳A股的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探讨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转变前后法律责任在审计质量中的作用,检验此次政府推动下的法律责任变更对审计质量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过渡后,事务所和合伙人审计师的法律责任得到了加强,也提高了其法律风险意识,并且有利于端正工作的谨慎态度,加强控制审计风险,使审计质量的整体水平显着提升,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成效显着。具体表现为:法律责任变更之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机制更加完善,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得到了提升,也越来越有可能向客户发布非标准审计意见,客户更愿意选择转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的事务所进行审计,并且审计收费也大大增加。由此可见,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计划取得了令人惊讶的结果,合理有效的审计法律制度的出台和对审计市场法律责任的监督对会计师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这将有利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持续发展并向国际推进。
李勃[5](2020)在《事务所新设分所的竞争策略及其后果》文中提出注册会计师审计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制度安排,对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让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是我国审计市场监管的重要战略,在此战略指导下,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兼并重组、设立分所扩大规模,从而提升了我国审计市场集中度。建立分所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揽异地客户的主要途径之一,分所能够充分利用当地的社会资本拓展客户,进而扩大业务规模,加速事务所发展。然而,审计质量参差不齐是目前分所执业的主要问题。由于事务所内部治理不尽完善造成总所对分所的控制力不强,貌合神离现象普遍存在,总分所之间财务、人事、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统一进展缓慢,分所的执业质量问题令人担忧。但其执业质量究竟如何,缺乏直接准确的经验证据支持。分所在区域审计市场中的竞争行为和经济后果日渐受到监管部门和学术界的普遍关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够发达,相关监管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对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资本市场尚不能有效区分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缺乏对审计失败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投资者也没有充分的渠道和能力对审计师行为进行监督,审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低。鉴于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密集是会计师事务所最显着的行业特征,审计业务离不开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对具体问题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因此,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选择特殊普通合伙制的组织形式。我国审计市场的高质量审计需求不足、审计机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使得上市公司没有通过高质量审计向市场传递信号的动力,进而事务所也难以通过建立和维持声誉获得显着的溢价。在此背景下,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在选择竞争策略时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并相互影响。分所选择竞争策略的本质是对审计质量的选择,既反映了分所对区域审计市场中审计需求的判断,也反映了分所对自身长期发展的战略定位。高质量审计需求需要事务所具有较高的声誉,上市公司通过聘请高质量审计师向投资者传递信号,而信号的成本就是较高的审计费用,并以此与其他上市公司区分开来;低质量审计需求则需要事务所提供尽可能多的审计折价,上市公司迫于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计,更多地是从控制成本的角度选择审计收费较低的事务所。相应的,事务所在选择竞争策略时,会充分考虑到市场需求状况来确定自身的审计收费和审计质量,做出长期利润最大化的选择。因此,研究分所层面的事务所竞争策略选择问题、准确考察竞争策略的经济后果,对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审计质量、完善审计制度等,具有重要意义。事务所通过在当地新设分所来获取分所拥有的社会资本,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也造成了总分所之间的代理冲突。总分所之间契约的不完备,使分所存在“敲竹杠”的动机,分所使用总所的声誉和品牌承揽业务,但由于声誉和品牌具有较大的外部性,分所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即通过损害总所的声誉获取短期收益。在区域审计市场中,总所通过设立分所参与当地审计市场的竞争,新设分所加剧了市场竞争;分所的竞争策略包括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在价格竞争策略下,分所实施审计费用折价承揽客户;而在非价格竞争策略下,分所既可能通过提高审计质量、获取审计费用的声誉溢价,也可能通过迎合客户要求,降低出具标准审计意见门槛的方式承揽更多的业务。然而,由于分所的内部治理水平仍有待提高,尚不具备建立和维持事务所声誉的动机。因而,分所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有牺牲审计质量、承揽更多客户的可能。本文收集了2013-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和上市公司被分所审计的详细数据,通过实证模型检验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新设立分所的市场竞争行为及其带来的影响、事务所新设分所所采取的市场竞争策略及其后果,具体包括:价格竞争策略、非价格竞争策略和现存事务所对新设立事务所竞争策略的反应。本文经实证分析检验后发现:首先,新设分所加剧了当地审计市场的竞争。事务所在某地设立分所,该地区的审计供给便会增加,从而加剧了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审计师改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增加,并且上市公司更有可能变更为新设分所进行审计;面对其他事务所的竞争,事务所在某地设立分所越多,越有可能承揽到新客户。其次,新设分所会为了承揽客户降低审计收费,存在低价揽客的行为。相对于已设立的分所而言,新设分所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更有可能采取降低价格竞争的策略,更容易发生低价揽客行为;同时,现存的事务所也会降低价格来维系原有客户,即新设分所的价格竞争行为产生了一定的溢出效应,从而引发行业内的恶性价格竞争行为。最后,新设分所为了承揽客户降低了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门槛,不可避免地出现审计质量下降现象。本文发现,相对于已设立的分所而言,上期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变更为新设分所审计之后,其审计意见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换言之,上市公司成功地实现了对新设分所的审计意见购买。同时,本文没有发现现存事务所降低审计质量来维系现有客户的行为。综上所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下,由于新设分所与事务所整体之间存在较大的代理冲突,事务所新设分所倾向于采取更为激进的竞争策略(即采取低质、低价的竞争策略)。虽然新设分所成功地承揽到了新客户,但引发了行业内系统的恶性价格竞争行为:新设分所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恶性、无序的行业价格竞争,将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信力,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挑战,与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从而需要引起社会和行业监管部门关注。本文的贡献在于:第一,从审计市场竞争的角度,补充了会计师行业发展政策实施效果的经验证据。政策效果的显现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本文使用2013-2017年上市公司的审计数据,以新设分所的市场竞争策略为研究场景,检验了我国审计市场中分所竞争行为的经济后果,为监管机构、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第二,丰富了事务所竞争研究的层次。以往关于事务所竞争的研究文献多从总所角度出发,本文以新设分所为研究对象,更加贴近审计实践,符合审计师决策的现实场景;第三,本文研究结论不仅丰富了审计收费和审计质量在分所层面的研究,还探讨了总分所代理冲突下分所自利行为的经济后果。
叶易灵[6](2020)在《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的审计师选择及其经济后果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并购市场规模自2003年以来呈现爆发式增长,企业并购逐渐成为企业资本运营的核心方式之一。然而并购失败率居高不下,一度超过80%,甚至存在大量对并购标的判断偏误,导致资源整合不到位,拖累企业自身发展,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如何提高并购效益,降低并购风险是我国一个不可避免的持续性问题。其中锐眼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郑刚指出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并购尽职调查是目前最适合中国企业的并购风险管理手段,然而现有关于并购尽职调查的研究较少且研究方式局限,同时缺乏基于并购尽职调查团队成员的探讨。无法为企业开展并购尽职调查提供有效指导。在并购尽职调查中,审计师作为重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开展财务尽职调查和会计尽职调查了解并购标的风控规则,进行财务信息真实、准确性的确认,挖掘税务风险等,为并购标的价值分析和判断提供重要信息来源,为并购尽职调查报告结论得出提供重要依据。因此,本文从企业并购尽职调查审计师选择的角度,探讨并购尽职调查为企业带来的各项经济后果,为企业并购尽职调查开展的必要性以及企业非审计业务中审计师的选择提供经验证据和理论支持。本文以2012年—2017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发生的企业并购事件为样本,采取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企业并购尽职调查审计师选择及其经济后果。在进一步分析中,引入并购尽职调查审计师类型这一变量,考察不同的审计师类型对企业并购绩效与经济后果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1)企业在并购中聘请审计师进行并购尽职调查能够显着提升企业并购绩效。因此,企业聘请审计师进行并购尽职调查是有效的降低并购风险,提升并购绩效的方法。(2)企业聘请审计师进行并购尽职调查能够为企业带来多方经济利益。其表现为当企业聘请审计师进行并购尽职调查时,随着企业并购绩效的提升,企业更有可能获取清洁的审计意见;以及当企业聘请审计师进行并购尽职调查时,企业并购绩效与审计费用呈现显着的负相关关系。因此,企业聘请审计师进行并购尽职调查的行为,能够帮助企业改善审计意见、节约审计费用。(3)在进一步分析中,探讨了企业聘请的并购尽职调查审计师类型,对并购绩效及其他经济后果的影响。研究发现,当企业选择前期财务报表审计师进行并购尽职调查时,相较于其他的审计师选择,更有利于提升企业并购绩效,获取清洁的审计意见及减少审计费用的支付。因此,企业应选择与其具有业务合作的财务报表审计师等开展并购尽职调查,为企业非审计业务中的审计师选择提供了理论指导和经验证据。本文的创新和贡献主要有:(1)为企业降低并购风险、提高并购绩效提供了新的路径,为企业并购尽职调查审计师选择提供参考和指引。(2)为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业务的承接与维持提供了新的思路。(3)为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和完善并购尽职调查的管理提供支持和建议。
成畅[7](2020)在《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制度演进与经济后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持续经营假设是关于会计主体状态的基本假设,它是指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假定其经营活动是持续的,并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经营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持续经营假设是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倘若企业的经营难以为继,则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不再合理。此时若仍错误地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整体会因存在广泛而严重的错报而不再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因此,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以及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审计意见至关重要。近年来,世界经济普遍面临下行压力,经济运行过程中不确定性风险增加,企业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作为反映经济的“晴雨表”,资本市场中潜藏的风险也随之增加,有效防范风险日益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仅时刻牵动着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心,更与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休戚相关,与社会财富和资源的保值增值息息相关。身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注册会计师,通过发表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及时地向市场各方传递关于企业持续经营能力风险的预警信号,以提醒投资者充分地关注风险,则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中显得尤为重要。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企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不适当或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一种“非标”意见。确保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具有充分的信息含量和质量,以及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对维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以及保障我国经济长久稳定健康发展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证券法)正式审议通过。新证券法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将企业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规定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并改革退市制度,取消暂停上市的规定,大幅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受限企业的退市效率,推进退市常态化。新证券法的这些举措进一步凸显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在资本市场准入及退出机制中的地位与作用。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研究也更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为提高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质量,不断加强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预警功能和决策价值,世界主要的审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在为制定更高质量的持续经营审计准则而不懈努力,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形式、信息含量、审计师与持续经营相关的责任等都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这些变化推动着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制度的演进。美国审计准则(Statements on Auditing Standards,SAS)中的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先后历经了SAS No.34、SAS No.59、SAS No.126和SAS No.132等多个时期,在持续经营相关责任的界定、审计师责任的强化、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出具等方面作出诸多改进,并推动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制度的建立。在美国之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开始致力于制定高质量的、利于国际趋同的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并通过“明晰项目”和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等诸多重大举措持续地推进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制度的变革。我国的持续经营审计准则从首次发布至今历经4次修订。从最初参照美国的SAS No.59,到2006年基本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ISA 570实质性趋同,再到2016年汲取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成果、继续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全面趋同,我国的持续经营审计准则朝着弥合社会公众的审计期望差距的目标不断迈进。尤其是2016年12月发布的最新持续经营审计准则,标志着我国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发展历程中最重大的制度变革,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预警功能和决策价值等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在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制度不断演进与变革的历史背景下,本文首先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制度演进的主要过程进行了梳理,厘清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相关制度的发展脉络及最新发展动向,并对制度演进的内在逻辑、产生的影响及存在的症结等进行了总结与评述;其次,本文对我国近年来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的实施情况及审计意见的出具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整理与分析,评述了我国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实施的总体成效以及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总体面貌;最后,本文实证检验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作用机制及路径,分别从市场反应、债务融资和企业盈余管理的角度研究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对投资者、债权人和企业管理层的风险传导效应,全面地考察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预警作用及决策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实证检验了最新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的实施效果,为我国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背景下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的实施是否达到了应有的效果提供经验证据。在实证研究方面,本文首先检验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研究发现:(1)在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公布日前后1天、前后2天以及前后5天的时间窗口内,以累计超额收益(CAR)衡量的市场反应显着为负,表明我国证券市场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具有显着的负反应。(2)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市场反应显着为负的结论存在短期效应。在上市公司被出具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后的第4天,超额收益(AR)的均值即开始显示为正,且累计超额收益(CAR)在前后10天的时间窗口内并不显着。这意味着在我国证券市场,部分投资者“炒壳”动机强烈。在投机的驱动下,一些本该由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出具而可能导致股价持续下跌直至退市的公司却并未得到应有的看低。(3)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具有异质性。在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几种不同类型中,市场对于持续经营无法表示意见的负反应最为强烈,表明我国投资者能够识别持续经营无法表示意见是风险警示程度最强、预警价值最高的一类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然而,未有证据表明市场能够显着区分持续经营无保留意见和持续经营保留意见的差别,反映出我国投资者对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认知水平仍有待提升。(4)最新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全面实施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负反应显着增强,表明我国审计报告改革对持续经营审计准则作出重大变革的举措显着地提升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之于投资者的风险警示作用,起到了应有的实施效果。本文接着实证检验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对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研究发现:(1)与非持续经营“非标”审计意见相比,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对债权人具有额外的预警作用及决策价值。被出具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企业,其次年债务规模比被出具非持续经营“非标”审计意见的企业多减少17.62%,次年债务成本比被出具非持续经营“非标”审计意见的企业多增加9.47%,表明债权人能够识别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和非持续经营“非标”审计意见在风险警示程度上的差异。(2)不同类型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对企业债务融资的影响程度存在显着差异,持续经营无法表示意见的负面影响最为强烈。(3)最新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的全面实施显着地加强了持续经营无保留意见之于债权人的风险警示作用,进一步表明我国审计报告改革对持续经营审计准则作出重大变革达到了应有的实施效果。本文最后从盈余管理的角度检验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对企业管理层的风险传导效应。研究发现:(1)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出具后,企业管理层会迫于市场压力和保全职位的压力,加大后期盈余管理的程度。(2)企业被出具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后,盈余管理隐性化程度显着提升,表明相较于应计盈余管理,管理层更加倾向于实施真实盈余管理。(3)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对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机制会因企业性质的差异而产生不同的效应。作为一种“非标”审计意见,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对国有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发挥了一定的监督机制,而对民营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却具有显着的强化与促进作用,反映出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具有的内在监督效能与其之于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的风险传导机制之间存在力量的博弈。(4)被出具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后,管理层花费大量时间及精力进行盈余操纵,而非在改善真实的经营绩效上下苦工,这会进一步损害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降低企业的生存几率。因此,除市场反应和债务融资外,从盈余管理的角度也能够建立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与企业破产之间的内在联系。文本对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制度演进与最新发展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全面揭示了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的作用机理及预警价值,证明持续经营审计意见能够通过对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企业自身的风险传导机制实现资本市场治理功能,帮助市场加速淘汰落后的产能和生产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不断完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制度环境、持续地加强并最大限度地释放持续经营审计意见在风险防范和资本市场退出机制中的作用是我国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的现实需求,也是保障我国经济平稳、健康、高效发展的内在要求。
陈颖[8](2019)在《审计师变更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文中指出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业务复杂度的提高,审计师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审计市场的竞争性以及企业对于审计师的自主选择权,容易导致企业发生审计师变更的行为。当企业的管理层产生不正当的利益诉求时,会主动选择与自身意见一致的审计师,对会计信息的稳健性产生影响,最终作用于企业的股价。股价作为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综合性指标,可以有效衡量不同企业经营效率的差别,股价中包含的有效信息是各类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而股价同步性是股价信息含量的衡量指标,较高的股价同步性说明股价中包含的公司特质信息少,不利于投资者做出准确的判断,资本市场的信息效率低。因而在研究审计师变更行为的经济后果时,有必要结合宏观的资本市场环境。本文以我国沪深两市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系统地考察了审计师变更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研究结论表明:审计师变更降低了股价的信息含量,提高了股价同步性。进一步研究发现:在信息透明度较低的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中,审计师变更导致股价同步性上升的效果更加显着。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替换变量计算方法以及子样本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之后,本文的研究结论依然成立。在拓展性研究中,发现审计师的不同变更方向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存在差异,其中降级变更导致股价同步性上升的效果更加显着。本文的研究有助于从理论上认知审计师变更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以便加强对审计师变更的监管与风险防范,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酒莉莉[9](2019)在《审计师—客户选择:匹配度与审计效率》文中研究表明在资本市场中,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被视为现代金融系统的基石,对保护中小投资者以及其他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均有着重要意义,在降低企业代理成本、引导资本市场配置、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若提供的审计报告没有一定的质量保证,那就得不到公众市场的信任,审计工作就毫无意义。然而,如果事务所一味追求较高的审计质量,忽视审计工作投入,那就要花费大量的成本来完成审计工作,反而造成收益与成本不成正比。为此,如何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高效供给的同时还能保证审计质量成为财务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必须深入探讨的话题。审计服务作为一种能够用来交易的劳动产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供给与需求,供求关系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审计市场的运作情况。也就是说,审计服务的运作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和客户两个方面。因此,对审计师-客户关系的探讨为我们研究如何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提供了思路与空间。众所周知,审计师-客户关系基本围绕着审计市场的需求与供给展开。对于理性的审计服务供给者和需求者而言,审计师与其客户维持均衡状态都是为了要达到效率和利益的最大化,此时形成的审计师-客户组合是最优的匹配性组合。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是审计师-客户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首先围绕审计市场的需求与供给,深入探讨审计供求的均衡与变动,从均衡变动的视角分析审计师-客户选择行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与动机,探讨审计师-客户关系从不均衡状态(不匹配)向均衡状态(匹配)逐渐转变的过程。其次,参考Brown and Knechel(2016)的研究,本文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群组出发,基于客户间的相似性视角,构建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指标,实证检验了审计师-客户选择对审计师-客户匹配度变化的影响,并进一步沿着“投入—产出”这一逻辑链条,从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两个角度检验审计师-客户匹配度对审计效率的影响。经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以下几点研究结论:(1)审计师-客户选择带来了审计师-客户匹配度的提高。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审计师-客户选择与审计师-客户匹配度变化之间呈现显着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审计师-客户选择带来了审计师与其客户之间匹配度的提高;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审计师-客户选择与审计师-客户匹配度变化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在同级变更与向下变更组依然显着,在向上变更组单尾显着,这说明审计师-客户选择的方向并不会显着影响到本文的主要结论。(2)审计师-客户匹配度降低了审计费用。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审计师-客户匹配度越高,审计师所收取的审计费用越低,说明当事务所与其客户之间具有较高的匹配度时,其审计工作负荷降低,进而会降低审计费用;同时,研究还发现较高的审计师-客户匹配度主要会降低事务所收取的异常审计费用,特别是对正的异常审计费用的降低上,这说明合理的审计师-客户匹配度会使得事务所的审计收费趋向于合理水平,减少过高的异常收费;另外,本文发现较高的审计师-客户匹配度也会降低审计工作时滞,这从侧面印证了相互匹配的审计师-客户组合能够降低审计师的工作投入,从而提高审计效率;进一步地,分组回归结果显示,审计师-客户匹配度与审计费用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在经济业务复杂度高、产品市场竞争较弱以及分析师跟踪数较少的上市公司中更为显着。(3)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提高了审计质量。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审计师-客户匹配度越高,上市公司的可操纵性应计水平越低,审计质量越高;与其主审事务所匹配度越高的公司,其向上盈余管理和向下盈余管理的程度越低,其未来发生财务报表错报重述的可能性也越低;进一步的分组回归结果还发现,审计师-客户匹配度与可操纵性应计水平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在分析师跟踪数较少、外部法律制度环境相对薄弱以及与其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地理距离较远的上市公司中更为显着。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丰富了审计供求均衡变动的相关理论研究。以往文献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审计市场供求的性质,并从理论层面探讨了政府限价政策对其的作用以及其对事务所审计定价、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却忽视了对审计供求均衡变动的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本文在微观经济学供需均衡理论的框架下,从审计的供给与需求角度出发,深入探讨了审计供求的均衡与变动,并基于供求均衡视角分析了审计师-客户关系,剖析了审计师-客户选择行为的内在机理与深层次动因,得出审计师-客户选择行为使得审计师-客户关系从不均衡状态(不匹配)向均衡状态(匹配)逐渐转变的基本结论。(2)实证证实了审计师-客户选择会促使审计供求关系从不均衡逐渐向均衡状态转变的过程。成本削减或对更好审计服务的追求、会计分歧和争议、审计意见购买以及降低诉讼风险等因素都可能诱发审计师-客户的重新选择。然而,审计师-客户选择是双方行为与互动的体现,鲜有文献从审计师与客户之间相互关系的角度对此进行探究。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是对审计师与客户整体关系的反映,因此,本文从审计师-客户匹配度的角度对审计师-客户选择背后的内在机理与动因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审计师-客户选择会带来审计师-客户匹配度的提高,这在经验证据上验证了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在选择对方时,会充分考虑双方之间是否匹配,即双方间的匹配程度。(3)研究并证实了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是审计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既丰富了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影响因素的文献,也拓展了审计师-客户匹配度领域的研究成果。以往研究多从公司特征、事务所特征等审计主体或者客体的单一角度对审计费用和质量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究,忽视了对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相互关系的深入探讨。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是对事务所与客户整体关系的反映,虽然已有文献通过实验研究法或实证分析法检验了审计师-客户匹配度对审计风险、财务报表错报重述、内部控制鉴证水平、审计质量的影响,但这些文献往往仅考察了反映审计师-客户匹配度的某一个方面(例如,行业匹配),也未对审计服务生产的“投入—产出”这个更为完整的逻辑链条进行研究。本文沿着“投入—产出”这一逻辑思路,证实了较高的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有助于降低审计费用,并提高审计质量,进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对事务所和公司而言均具有重要价值。(4)为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指标的构建提供了增量贡献。目前关于对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指标构建的文献较为匮乏,除了采用实验研究法的文献外,仅有Shu(2000)从公司规模、盈利性等因素着手考虑,以及Brown and Knechel(2016)从管理层分析与讨论、商业描述以及附注等文本披露内容的相似性方面来构建匹配度指标。不同于Shu(2000)以及Brown and Knechel(2016)的研究,本文基于相似客户群聚的思想,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群组出发,采用客户间财务报表的会计系统相似性概念来构建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指标,深化了有关审计师-客户匹配度指标的量化研究,并对这类文献进行了有益补充。
邱颖[10](2019)在《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这样表述保险的作用:保险交易给个人财产极大的安全,能将使个人陷于灭顶之灾的损失分散到大量的投保人中,保险依靠整个社会减轻损失的冲击力和损失的严重性。”上个世纪中期以来的针对注册会计师的“诉讼爆炸”推动了公众对于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关注,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得到发展。21世纪以来西方资本市场出现了多起针对上市公司舞弊的巨额诉讼案件,例如安然事件、世通事件等。在这些案件中,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诉上法庭,而法院的判决往往也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在这种背景下,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在主要发达经济体得到快速发展,部分政府监管机构或者会计职业团体将购买保险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强制要求。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开始于2000年,但发展一直较为缓慢。2002-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三个司法解释。这使得我国法院审理、裁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有了法律依据,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极大震动,引起了整个行业对诉讼风险的高度重视。2010年和2015年,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2012年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推动集中统保。司法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制度以及行业协会的举措推动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职业责任保险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抵御执业风险的主要方式,越来越受到实务界的重视。职业责任保险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医疗、公司治理等领域。由于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投保信息透明度低,相关实证研究较少。我国学者的研究也多集中于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现状描述和制度构建方面,定量分析较少。中国特定的制度背景转变为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研究提供契机。2010-2015年期间,我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率从63%上升到92%(不含四大),保费从1735万增长到2579万,增长了49%,保险金额从18亿增长到58亿,增长了222%。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从不投保到投保的转变,为我们深入研究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求因素和经济后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机会。因此,笔者基于2010-2015年度证券资格事务所投保信息和上市公司信息,深入研究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现状、需求和后果。本文深入分析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现状,详细讨论了这一险种的制度背景和发展现状,对2010-2015年我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描述性统计分析。统计数据显示,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已经越来越受到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视。但仍有少量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至今仍未投保,还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中断投保。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的投保需求和投保经济后果需要进一步考察和检验。围绕这一关注,形成了本文的两大部分研究内容,一是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求影响因素,二是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经济后果。1.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求影响因素研究。围绕中国的制度背景特点,即较低的民事诉讼风险环境和自愿性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本文通过对2010-2015年242个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观测的研究,有以下发现:(1)事务所规模越大,其自愿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倾向越强。这一发现验证了DeAngelo(1981)推论中的基础性假设,即事务所规模越大,越倾向于为自身积累的财富寻求保障。同时发现,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事务所更倾向于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已经计提了较多职业风险基金的事务所越不倾向于购买职业责任保险。(2)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越大,其自愿投入保险的费用越多。这一发现同样验证了大所更倾向于为自身积累的财富寻求保障的假说,意味着在险财富越多的大所越倾向于自愿购买远远高于监管要求标准的高额职业责任保险。(3)会计师事务所越来越倾向于在职业保险合约中设置追溯期条款,且职业责任保险的追溯保护期间越来越长。同时发现,规模越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越倾向于在保险合约中设置追溯期,意味着大所更有需求要对以往潜在执业责任进行保障。2.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经济后果研究。本文将主要检验两方面经济后果,分别是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对审计费用的影响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对审计质量的影响。(1)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对审计费用的影响。通过对2010-2015年4549个公司-年度观测的研究,结果显示,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的事务所,审计费用总体显着提高;小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审计费用显着提高;大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审计费用没有发现显着变化。该发现支持声誉理论,即大所拥有更多财富,有更多资源和能力“消化”保费成本,而小所资源较少,能力有差距,更可能转移保费成本。本文发现,保险抑制了风险溢价对审计费用的正向影响,这一发现支持审计费用包含风险溢价假设。(2)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投保对审计质量的影响。通过对2010-2015年3839个公司-年度观测的研究,结果显示,会计师事务所购买保险后,审计调整没有发现显着变化。小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后,审计调整显着提高;大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后,审计调整没有发现显着影响。这意味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后,小所审计质量得到提高。同时发现,大所和小所的审计调整在投保前存在显着差异,但是投保保险后,二者不再存在显着差异,这印证了主要实证结果。上述发现支持验证了职业责任保险的监督作用假设和激励作用假设。综合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影响的实证结论,可以发现二者的检验结果是一致的,意味着基于保险发挥的正向作用,小所的审计投入增加,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进而审计质量提高。因此,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的两部分研究结果一致,互相印证。本文立足于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在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中得到快速普及这一转折期,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背景、需求因素和经济后果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深入了解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作用机制提供了经验证据,并对补充这一领域的研究做出了有益贡献。本文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1)以往文献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探讨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和制度层面,较少进行实证检验,本文首次以实证数据检验方法进行大样本研究;(2)在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领域检验了保险需求相关假设,对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提供了更深入的理解;(3)首次对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经济后果(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开展实证研究,拓展了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风险、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的文献。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作为一个国际通行、持续发展的险种,已被各国实践证明是保护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手段。因此,本文的研究结果还有以下现实意义:(1)为监管部门明确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作用机制提供参考,有助于制定更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和监管政策;2)为司法部门完善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法律制度和诉讼制度提供参考;((3)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完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制度的指引;(4)为投资者和公众提供参考,有助于投资者进一步发挥该保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二、我国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若干特征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若干特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
1.2.1 内部控制 |
1.2.2 内部控制审计 |
1.2.3 审计监督、信息与保险功能 |
1.2.4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1.3 概念框架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章节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意义 |
2 文献回顾 |
2.1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 |
2.1.1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区别与联系 |
2.1.2 整合审计的研究综述 |
2.2 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 |
2.2.1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 |
2.2.2 内部控制审计的经济后果 |
2.2.3 内部控制审计市场反应 |
2.3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2.3.1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行业监管 |
2.3.2 审计师与客户关系 |
2.3.3 审计意见购买 |
2.4 现有研究文献评价 |
3 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
3.1 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能 |
3.2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发展 |
3.2.1 国外内部控制审计发展历程 |
3.2.2 国内内部控制审计发展 |
3.3 监管环境的发展与变革 |
3.3.1 金融监管发展与需求 |
3.3.2 法律环境建设 |
3.4 理论基础 |
3.4.1 审计需求理论 |
3.4.2 政府监管理论 |
3.4.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3.4.4 有效市场理论 |
3.5 理论分析框架 |
4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监督功能 |
4.1 研究背景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3 研究设计 |
4.3.1 实证模型 |
4.3.2 变量定义 |
4.3.3 数据来源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多元回归分析 |
4.5 拓展性检验 |
4.6 小结与结论 |
5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信息功能 |
5.1 研究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
5.3 研究假设 |
5.4 研究设计 |
5.4.1 实证模型 |
5.4.2 变量定义 |
5.4.3 数据来源 |
5.5 检验结果 |
5.5.1 描述性统计 |
5.5.2 单变量分析 |
5.5.3 多元回归结果 |
5.6 稳健性检验 |
5.7 本章小结 |
6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保险功能 |
6.1 研究背景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6.2.1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费用 |
6.2.2 内控缺陷对法律风险中介效应的影响 |
6.3 模型设定与实证方案 |
6.3.1 样本选择 |
6.3.2 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回归结果分析 |
6.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法律风险 |
6.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6.5.2 检验结果 |
6.6 本章结论与启示 |
7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审计功能实现 |
7.1 本章背景与预期贡献 |
7.1.1 研究背景 |
7.1.2 预期贡献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7.3 研究设计 |
7.3.1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7.3.2 样本选择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7.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7.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 |
7.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7.5.2 检验结果 |
7.5.3 进一步分析 |
7.5.4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协鑫集成定向增发中的审计意见购买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定向增发的文献综述 |
1.2.2 关于审计意见购买的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定向增发和审计意见购买的理论概述 |
2.1 定向增发的内涵和条件 |
2.1.1 定向增发的内涵 |
2.1.2 定向增发的条件 |
2.2 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意见购买的界定 |
2.2.1 审计意见类型 |
2.2.2 审计意见购买的界定 |
2.3 审计意见购买的识别方法 |
2.3.1 审计师变更 |
2.3.2 审计业务范围扩大 |
2.3.3 提供非审计服务 |
2.3.4 审计费用增加 |
2.4 审计意见购买理论解释 |
2.4.1 委托代理理论 |
2.4.2 不完全契约理论 |
2.4.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4 寻租理论 |
3 协鑫集成定向增发审计意见购买案例介绍 |
3.1 案例公司介绍 |
3.1.1 协鑫集成公司基本情况 |
3.1.2 协鑫集成公司治理结构 |
3.1.3 协鑫集成公司财务状况 |
3.2 协鑫集成公司定向增发情况分析 |
3.2.1 定向增发前的经营状况 |
3.2.2 定向增发的动机 |
3.2.3 定向增发的结果 |
3.3 协鑫集成定向增发前后历年审计意见及其购买方式分析 |
3.3.1 历年审计意见类型及原因分析 |
3.3.2 协鑫集成审计意见购买方式分析 |
3.4 协鑫集成审计意见购买的结果 |
3.4.1 公司实现了定向增发 |
3.4.2 股民的利益受到侵害 |
3.4.3 扰乱了资本市场和审计市场 |
3.4.4 公司和高管被处罚 |
4 协鑫集成审计意见购买可行性条件分析 |
4.1 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 |
4.1.1 大股东控制问题严重 |
4.1.2 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
4.2 审计市场竞争激烈 |
4.2.1 会计师事务所竞争激烈 |
4.2.2 审计师独立性缺失 |
4.2.3 审计师业务水平不足 |
4.3 外部监管不严 |
4.3.1 行业监管不严 |
4.3.2 处罚力度不够 |
5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1.1 协鑫集成通过变更事务所和提高审计收费实现了审计意见购买 |
5.1.2 协鑫集成通过审计意见购买实现定向增发 |
5.2 研究启示 |
5.2.1 完善现有定向增发的条件,弱化上市公司审计意见购买动机 |
5.2.2 完善公司治理,改革审计委托和收费模式 |
5.2.3 严管合谋路径,加强审计主体行为监察 |
5.2.4 提高审计技术,形成全行业可置信威胁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的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相关概念界定与分析 |
1.2.1 企业国际化 |
1.2.2 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意义 |
2.相关研究的文献述评 |
2.1 企业国际化与事务所国际化的文献述评 |
2.1.1 企业国际化 |
2.1.2 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 |
2.2 审计师特征与审计定价的文献述评 |
2.2.1 审计师能力与审计定价 |
2.2.2 审计师动机与审计定价 |
2.3 审计师特征与审计质量的文献述评 |
2.3.1 审计师能力与审计质量 |
2.3.2 审计师动机与审计质量 |
2.4 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文献述评 |
2.4.1 会计信息可比性经济后果 |
2.4.2 会计信息可比性影响因素 |
2.5 研究现状评价 |
3.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
3.1 制度背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历程 |
3.1.1 萌芽期(2005年以前) |
3.1.2 成长期(2005-2011年) |
3.1.3 发展期(2011年以来) |
3.1.4 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情况 |
3.2 审计供给相关理论基础 |
3.2.1 学习效应理论 |
3.2.2 声誉理论 |
3.2.3 代理理论 |
3.3 国际化相关理论基础 |
3.3.1 企业国际化与竞争优势理论 |
3.3.2 规模经济与知识管理理论 |
3.3.3 外部性与溢出效应理论 |
4.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审计定价的影响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研究设计 |
4.2.1 变量与模型 |
4.2.2 数据来源 |
4.3 基本实证结果 |
4.3.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分析 |
4.3.2 基本回归结果 |
4.4 进一步检验 |
4.4.1 审计师动机 |
4.4.2 审计师能力 |
4.4.3 审计需求 |
4.5 稳健性检验 |
4.5.1 审计收费粘性 |
4.5.2 审计定价签约时间差异 |
4.5.3 剔除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样本 |
4.5.4 克服内生性问题 |
4.6 本章小结 |
5.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审计质量的影响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与模型 |
5.2.2 数据来源 |
5.3 基本实证结果 |
5.3.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分析 |
5.3.2 基本回归结果 |
5.4 进一步检验 |
5.4.1 审计风险 |
5.4.2 审计师声誉 |
5.4.3 境外业务收入 |
5.4.4 注册会计师人数 |
5.4.5 注册会计师学历素质 |
5.5 稳健性检验 |
5.5.1 境外投资者持股 |
5.5.2 发行H股或B股 |
5.5.3 剔除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样本 |
5.5.4 克服内生性问题 |
5.6 本章小结 |
6.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影响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6.2 研究设计 |
6.2.1 变量与模型 |
6.2.2 数据来源 |
6.3 基本实证结果 |
6.3.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分析 |
6.3.2 基本回归结果 |
6.4 进一步检验 |
6.4.1 声誉机制 |
6.4.2 学习机制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境外投资者持股 |
6.5.2 产权差异 |
6.5.3 客户规模 |
6.5.4 克服内生性问题 |
6.5.5 变更样本范围 |
6.5.6 替换可比性测度指标 |
6.6 本章小结 |
7.研究结论 |
7.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7.2 本文主要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法律责任变更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 ——以天职国际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研究 |
1.2.2 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研究 |
1.2.3 法律责任变更与审计质量的关系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5 创新点 |
第2章 法律责任变更与审计质量的理论概述 |
2.1 审计质量 |
2.1.1 审计质量的内涵 |
2.1.2 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 |
2.1.3 审计质量的特征 |
2.2 法律责任变更 |
2.2.1 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的内涵 |
2.2.2 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变更的过程 |
2.3 法律责任变更对审计质量影响的理论依据 |
2.3.1 审计定价理论 |
2.3.2 审计质量理论 |
2.3.3 审计品牌价值理论 |
2.4 法律责任变更对审计质量影响的理论分析 |
第3章 天职国际法律责任变更的案例介绍 |
3.1 天职国际公司简介 |
3.2 天职国际法律责任变更的行业背景 |
3.3 天职国际法律责任变更情况 |
3.3.1 天职国际法律责任变更的体现 |
3.3.2 天职国际法律责任变更的历程 |
第4章 天职国际法律责任变更对审计质量影响的案例分析 |
4.1 变更前后内部治理机制分析 |
4.1.1 所有权结构情况 |
4.1.2 分所管控情况 |
4.1.3 审计风险控制情况 |
4.2 变更前后专业胜任能力分析 |
4.2.1 年龄结构情况 |
4.2.2 学历结构情况 |
4.2.3 注册会计师结构情况 |
4.3 变更前后发表审计意见类型分析 |
4.3.1 非标审计意见出具频率情况 |
4.3.2 考虑ST客户后审计意见情况 |
4.3.3 非标审计意见具体类型情况 |
4.4 变更前后客户选择分析 |
4.4.1 客户数量情况 |
4.4.2 客户量级情况 |
4.4.3 客户流动性情况 |
4.5 变更前后审计收费分析 |
4.5.1 样本选择 |
4.5.2 审计收费趋势分析 |
4.5.3 审计收费变化具体分析 |
第5章 政策建议 |
5.1 完善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
5.2 增强事务所法律风险意识 |
5.3 加强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 |
5.4 放开行业自律相应的自我监管 |
5.5 强化对审计项目的全程监控 |
第6章 结论和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2 案例启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5)事务所新设分所的竞争策略及其后果(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论文框架 |
1.3 主要概念界定 |
1.4 本文的创新 |
2 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审计市场相关研究 |
2.1.2 事务所竞争策略相关研究 |
2.1.3 事务所分所的相关研究 |
2.1.4 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评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波特竞争理论 |
2.2.2 审计的保险理论 |
2.2.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2.2.4 社会资本理论 |
3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分所竞争 |
3.1 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度背景 |
3.1.1 相关政策 |
3.1.2 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现状 |
3.1.3 注册会计师行业特征 |
3.2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竞争策略选择 |
3.2.1 新设分所的业务承揽 |
3.2.2 价格竞争策略及其影响因素 |
3.2.3 非价格竞争策略及其影响因素 |
4 新设分所的业务承揽 |
4.1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4.2 研究设计和样本选择 |
4.2.1 研究设计 |
4.2.2 样本选择 |
4.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4.3.1 描述统计分析 |
4.3.2 实证结果分析 |
4.4 稳健性检验 |
4.4.1 不同模型的结果 |
4.4.2 控制省份经济发展水平 |
4.4.3 控制省份固定效应 |
4.4.4 使用不同变量定义 |
4.4.5 控制变量使用上期值 |
4.4.6 使用不同的因变量定义 |
4.5 本章小结 |
5 新设分所的价格竞争策略及其后果 |
5.1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和样本选择 |
5.2.1 研究设计 |
5.2.2 样本选择 |
5.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5.3.1 描述统计分析 |
5.3.2 实证结果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使用不同模型的结果 |
5.4.2 使用不同变量定义 |
5.5 本章小结 |
6 新设分所的非价格竞争策略及其后果 |
6.1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6.2 研究设计和样本选择 |
6.2.1 研究设计 |
6.2.2 样本选择 |
6.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6.3.1 描述统计分析 |
6.3.2 实证结果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7.3.1 本文局限 |
7.3.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的审计师选择及其经济后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预期贡献 |
1.4 研究框架 |
2.文献综述 |
2.1 企业审计师选择的研究 |
2.1.1 企业审计师选择的影响因素 |
2.1.2 企业审计师选择的经济后果 |
2.2 并购尽职调查的研究 |
2.2.1 并购尽职调查的应用 |
2.2.2 并购尽职调查的效果 |
2.3 文献评述 |
3.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
3.1 制度背景 |
3.1.1 关于企业并购管理的相关规定 |
3.1.2 关于并购尽职调查的相关规定 |
3.1.3 关于审计师参与并购尽职调查的相关规定 |
3.2 理论分析 |
3.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2.2 协同效应理论 |
3.2.3 知识溢出效应理论 |
4.研究设计 |
4.1 研究假设 |
4.1.1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与审计师选择 |
4.1.2 企业聘请审计师参与并购尽职调查的经济后果 |
4.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 变量设计和模型设定 |
4.3.1 变量设计 |
4.3.2 模型设定 |
5.实证检验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相关性分析 |
5.2.1 审计师选择模型变量相关性检验 |
5.2.2 审计师选择经济后果模型变量相关性检验 |
5.3 回归分析 |
5.3.1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与审计师选择 |
5.3.2 企业聘请审计师参与并购尽职调查的经济后果 |
5.4 进一步分析 |
5.4.1 并购尽职调查审计师类型与并购绩效 |
5.4.2 并购尽职调查审计师类型与经济后果 |
5.5 稳健性检验 |
5.5.1 PSM |
5.5.2 替换变量 |
6.研究结论及相关建议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6.3 研究贡献 |
6.4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6.4.1 研究不足 |
6.4.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7)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制度演进与经济后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五、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主要概念界定 |
一、会计持续经营假设 |
二、企业持续经营能力 |
三、企业持续经营危机 |
四、持续经营审计意见 |
第二节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产权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受托责任理论 |
四、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五、财务报告理论 |
六、破产理论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发表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动因 |
二、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经济后果 |
三、文献评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制度背景 |
第一节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制度演进:美国审计准则的视角 |
一、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雏形:“受限于”审计意见 |
二、SAS No.34 时期:增设“中间段”的“受限于”审计意见 |
三、SAS No.59 时期:审计师责任与管理层责任日渐明晰 |
四、后SAS No.59 时期:持续经营审计意见遭受信任危机 |
五、从SAS No.126到SAS No.132:审计期望差距不断弥合 |
第二节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制度变更:国际审计准则的视角 |
一、国际审计报告改革:ISA570 作出重大修订 |
二、改革背后的逻辑:回应持续经营问题,强化审计投入 |
第三节 我国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历史沿革和最新发展 |
一、持续经营审计准则首次发布:与SAS No.59 原则一致 |
二、持续经营审计准则首次修订:明确管理当局的责任 |
三、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第二次修订:与国际审计准则全面趋同 |
四、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第三次修订:强化审计师责任与管理层责任 |
五、持续经营审计准则重大变革: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单设段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的实施现状及审计意见的描述性分析 |
第一节 我国持续经营审计准则实施的总体情况 |
一、2010-2016 年情况分析 |
二、2017-2018 年新准则实施后的情况分析 |
第二节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描述性分析 |
一、持续经营无保留意见 |
二、持续经营保留意见 |
三、持续经营无法表示意见 |
第三节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预警价值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 |
第一节 问题引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主回归分析 |
三、进一步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来自债务融资的证据 |
第一节 问题引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主回归分析 |
三、进一步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风险传导效应——基于企业盈余管理的视角 |
第一节 问题引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主回归分析 |
三、进一步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研究局限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审计师变更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思路、内容与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框架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审计师变更 |
2.1.2 股价同步性 |
2.2 主要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有效市场假说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4 新产业组织理论 |
第3章 文献综述 |
3.1 审计师变更的研究现状 |
3.1.1 审计师变更的动因 |
3.1.2 审计师变更的经济后果 |
3.2 股价同步性的研究现状 |
3.2.1 股价同步性的影响因素 |
3.2.2 股价同步性的经济后果 |
3.3 文献述评 |
第4章 研究设计 |
4.1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1.1 审计师变更与股价同步性 |
4.1.2 信息透明度、审计师变更与股价同步性 |
4.1.3 产权性质、审计师变更与股价同步性 |
4.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 变量设计 |
4.3.1 主要变量的设计 |
4.3.2 控制变量的设计 |
4.4 模型构造 |
4.4.1 模型设定 |
4.4.2 模型的共线性检验 |
第5章 数据分析与实证结果 |
5.1 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
5.1.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1.2 审计师变更的描述性统计 |
5.2 变量相关性分析 |
5.3 实证检验 |
5.3.1 审计师变更与股价同步性 |
5.3.2 信息透明度、审计师变更与股价同步性 |
5.3.3 产权性质、审计师变更与股价同步性 |
5.4 拓展性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6.2.1 监管部门层面 |
6.2.2 会计师事务所层面 |
6.2.3 上市公司层面 |
6.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6.3.1 研究创新 |
6.3.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审计师—客户选择:匹配度与审计效率(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的特色与创新 |
2 相关文献综述 |
2.1 审计师-客户选择相关研究 |
2.2 审计师-客户匹配度相关研究 |
2.3 审计效率相关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3 审计师-客户匹配度的相关理论分析 |
3.1 审计需求相关理论 |
3.1.1 审计需求理论的基本观点 |
3.1.2 审计需求理论的经验证据 |
3.1.3 基于审计需求理论的审计师-客户关系分析 |
3.2 审计供给相关理论 |
3.2.1 审计供给理论的基本观点 |
3.2.2 审计供给理论的经验证据 |
3.2.3 基于审计供给理论的审计师-客户关系分析 |
3.3 审计均衡相关理论 |
3.3.1 均衡理论的基本观点 |
3.3.2 基于均衡理论的审计师-客户匹配度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审计师-客户选择与审计师-客户匹配度 |
4.1 引言 |
4.2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4.3 样本选择与研究设计 |
4.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2 审计师-客户匹配度的测度 |
4.3.3 模型构建 |
4.4 实证结果与进一步分析 |
4.4.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差异分析 |
4.4.2 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3 进一步分析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5 审计师-客户匹配度与审计费用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5.3 样本选择与研究设计 |
5.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2 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
5.4 实证结果与进一步分析 |
5.4.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5.4.2 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5.4.3 进一步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6 审计师-客户匹配度与审计质量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6.3 样本选择与研究设计 |
6.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3.2 变量定义与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与进一步分析 |
6.4.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6.4.2 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3 进一步分析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启示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课题目录 |
C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10)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 主要创新点与可能的贡献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第3章 制度背景与现状描述 |
3.1 制度背景 |
3.2 现状描述 |
第4章 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4.1 引言 |
4.2 理论分析与假说推导 |
4.3 研究设计 |
4.4 主要实证结果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经济后果的实证检验:审计费用视角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与假说推导 |
5.3 研究设计 |
5.4 主要实证结果 |
5.5 稳健性检验与进一步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经济后果的实证检验:审计质量视角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和假说推导 |
6.3 研究设计 |
6.4 主要实证结果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实务建议 |
7.3 研究局限 |
7.4 研究机会 |
附录1 :变量定义表 |
附录2 :保险费率方案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我国证券市场审计师变更的若干特征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D]. 仉立文.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2]协鑫集成定向增发中的审计意见购买案例分析[D]. 王娟.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4)
- [3]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的经济后果研究 ——来自中国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注册的经验证据[D]. 彭雯.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4]法律责任变更对审计质量的影响研究 ——以天职国际为例[D]. 万学朝.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1)
- [5]事务所新设分所的竞争策略及其后果[D]. 李勃.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
- [6]企业并购尽职调查的审计师选择及其经济后果研究[D]. 叶易灵.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7]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制度演进与经济后果研究[D]. 成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8]审计师变更对股价同步性的影响研究 ——基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D]. 陈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9]审计师—客户选择:匹配度与审计效率[D]. 酒莉莉. 重庆大学, 2019(01)
- [10]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研究[D]. 邱颖.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标签:审计意见论文; 内部控制论文; 持续经营论文; 审计师论文;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