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省公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导意见(论文文献综述)
李建伟,高磊[1](2021)在《政策传导视角下小微企业划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科学、清晰、高效地对小微企业进行划型界定,是精准实施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基础。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划型有不同话语表述和口径范围,对数据统计和政策执行造成一定困扰。本文从政策传导视角研究讨论了小微企业划型界定问题。研究发现:从政策逻辑来说,对小微企业进行划型界定,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追求社会福祉最大化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需要;相较美国和欧盟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我国小微企业划型存在划型标准和方法有待完善、划型政策口径过多以及划型主体不明确、划型责任落空等问题。据此,本文从完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和方法、优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口径设计以及理顺政策口径与划型标准的关系、改进划型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改进小微企业划型的政策建议。
董舒婕[2](2021)在《论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性立法》文中提出《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庞大、创新活力最强劲的市场主体,国家和地方研究制定落实促进制度、政策和措施,着力打造集市场、法治、便捷和国际为一体的营商环境,全方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考察促进法在实施性立法层面的实践与现状,对其实践中在差别对待、法律知晓度和感受度、政策碎片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索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性立法的模式与体例,构建包括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和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具体化措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性法律。
刘志强[3](2021)在《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与动产融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对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然而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却诸多困难和挑战,难以完全发挥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障碍就是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中小企业未来发展的瓶颈。因此系统研究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仅是中国自已的问题,也是全世界中小企业问题面临的一个普遍且常见的问题。从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来看,既有世界性难题的通病,又带有机制鲜明的中国特色,既有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因素,又有宏观经济生态环境的复杂性。本文着眼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在明确中国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对于中国宏观经济增长具体作用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和分析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途径、面临问题的具体表现与现行手段,在完成这些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进而从“动产融资”的角度探寻了一个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方式。基于此,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总体分析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同经济增长的关系,指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必要性。第二,从宏观层面上探究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定性和定量分析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和融资体系,辨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成因。第三,从微观企业层面看,中小企业是否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伴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和金融体制机制的完善,融资约束程度是否在改善?第四,“动产融资”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该举措到底能对缓解融资约束和宏观经济产生怎样的长期和短期影响?第五,深刻理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性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研究特色主要体现在三点:第一,明确提出并且论证了“动产融资”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重要措施的意义。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一个主要因素是自身缺乏有效抵押物,适当放宽中小企业的抵押物范围来缓解借贷约束具有好的发展前景,特别是随着公共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小企业充分挖掘自身有效资产作为抵押物融资已成为现实。但“动产融资”作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的一项重要举措,至今却还没有严格的宏观经济理论的分析和评估。本文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在一个含有借贷约束的新古典增长模型中引入动产资产,讨论当借贷约束中的抵押资产的规模和种类放松后宏观总体变量的长期和短期变化。研究分析了动产融资缓解融资约束在宏观经济上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在实证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经济绩效对经济增长的效应时,在数据和指标上有所扩充。系统性地整理1997-2015的全国和分省的中小企业发展指标,使用静态面板估计模型、动态面板模型和面板均值组(xtmg和xtcce)估计等多种计量经济学工具来研究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经济绩效对经济增长的效应。为了从更微观层面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搜集整理了两组微观企业数据,并使用多类测算融资约束的指标来研究和分析了中国中小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现金—现金流敏感性与融资约束的关系。具体而言,两个数据集为:第一组数据为2005—2007年中国15066家高科技中小企业数据,共计45198个样本观测值;第二组数据为777家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数据,共计2813个样本观测值。采用SA指数、ASCL指数、WW指数三种方法测度了企业融资约束程度。第三,本文在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成因方面有一定进展。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很多,本文通过对大量文献和相关政策的整理和分析,系统总结了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主要是信息不对称、规模不经济、制度不完善、模式不成熟。成因分析中重点突出了融资模式问题。金融实践中,融资模式是能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不同的融资模式都有一定风险,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和适用周期,当适用条件和环境变化后,原来有效的融资模式不但不能缓解融资约束,还会使中小企业陷入更加严重的融资困境。本文的研究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第一是研究了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中小企业对宏观经济增长的作用。从宏观层面说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以及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同时印证研究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中国的重要意义。首先,从历史变革的角度,系统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对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变化以及本文使用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其次,由于数据限制,尽可能整理了 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到2015年间的中小企业的多项发展指标,分地区和省份对20年间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了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了地区间中小企业发展的差异。最后使用面板估计模型,利用本章节的上述分析对中国中小企业对宏观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证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在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状况及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探讨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相对系统地对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进行了定性分析。首先分析了当前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融资模式和融资环境,论述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表现形式,进而研究了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是否能够与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匹配,最后论述了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及启示。第二部分是是从定量和实证的角度研究了融资约束下企业的现金流敏感度,以进一步说明融资约束问题。从第4章的论述中可以发现,虽然外部存在较多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和措施,但由于中小企业出现融资约束的成因众多,这些措施是否促使中小企业从外部进行融资,缓解自身面临的融资约束,依然需要对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实证检验和分析。本章以现金流敏感度为研究切入点,使用尽可能多的可得数据,首先选用的是国泰安中天使投资研究数据库和新三板上市中小企业数据,虽然不是全部中小企业,但是能够进入天使投资研究数据库和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属于发展较好且已能够获得较多外部融资的中小企业,如果这些企业也存在显着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现金—现金流敏感性,那么其它外部融资较为有限的中小企业在该方面将面临更为显着的问题。其次采用SA指数、ASCL指数、WW指数三种方式测度了企业融资约束程度,最后通过研究中小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发现在融资约束以及现有情况下,融资约束造成了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和现金—现金流敏感性,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寻求内部融资,且持有更多现金资产,这也说明需要从中小企业自身出发,结合国内现有融资特点,寻求新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方式。第三部分是提供了一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外部融资方式——动产融资。受制于中小企业固有的特点以及自身内部融资额度和规模的有限性,既有的外部融资体系和环境无法全面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那么就需要根据原有不足,探寻新的有效融资方式。根据我们的分析,“动产融资”将是补充和扩展现有融资方式的有效方式。本章构造了多个DSGE模型综合说明了“动产融资”对企业发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作用,为“动产融资”的推动与实施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分析了“动产融资”实施的政策建议。虽然本文对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进行了相对系统的研究,但是依然可能存在两点有待继续深入研究的部分。第一是实证数据上存在一定不足。囿于数据可获得性,关于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标的测算尽管有改善,但是依然不尽如人意,且仅涵盖了 2016年以前的相关数据,因此实证估计出来的结果所对应的政策含义有一定局限性。第二,理论模型建立了一个研究不同资产充当抵押物的异质性资本的DSGE模型,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估计融资约束对中国宏观经济造成的损失和引入动产后宏观效率的改善程度。但是该模型未包含更多的DSGE文献中常采用的实际与名义摩擦(real and nominal frictions),这将在后续研究中予以扩展,以此来更精确地定量研究中国异质性资本和借贷约束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李世晶[4](2021)在《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政府经济作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梳理查找了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政府发挥经济作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了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政府在促进青海工业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对策和建议。这些对策和建议,有益于帮助政府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更好的发挥其经济作用,推动青海省工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本文以政府干预、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为理论基础,主要运用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分析比较等方法对政府在推动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经济作用进行研究。查阅了有关文献,研究了国内外政府在发挥经济作用和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做法;对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政府经济作用发挥进行了实证研究,查找了政府经济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国内外关于政府在发挥经济作用和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作用的做法进行了分析比较和借鉴,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建议。通过对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政府的经济作用的研究,发现政府在工业经济方面存在:调节成效不明显、市场监督缺失、社会管理市场机制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经过对存在问题深层次原因的分析,有针对性的从加强和优化政府工业经济调节作用、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力度、健全政府社会管理体系和机制、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了政府发挥经济作用推动青海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对策和建议。
刘育芳[5](2020)在《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法制回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称“双创”)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和经济发展新引擎,作为“双创”重要载体的中小企业理应得到更多重视与扶持。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需求拉动式宏观调控工具有利于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但我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高、具体优惠措施不细化、公共服务措施不完善等因素严重阻碍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发挥。因此,在“双创”背景下,研究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阐述了“双创”背景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支撑,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完善路径。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分为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在厘清“双创”、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状况与方向,并从经济法理论和原则、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机制等方面阐明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逻辑。第二部分,分析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障碍,并对我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供给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我国政府采购相关立法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缺乏重视和理解;二是中小企业准入条件限制和认定方式不适当;三是支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不够细化和完善;四是未体现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五是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共服务措施不完善;六是GPA谈判中中小企业例外问题需妥善处理。第三部分,主要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并从中提取出对我国的有益经验。第四部分,结合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域外有益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之路径。一是重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二是消除不合理准入障碍,明确中小企业认证方式和界定标准;三是对预留采购份额等优惠措施进行细化和完善;四是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五是加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公共服务;六是利用GPA规则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
申玉花[6](2020)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研究 ——以Q省为例》文中指出中小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然而,中小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规模不大,资本实力较为薄弱,面对近年来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同时随着部分新兴产业的崛起,伴随着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机器智能制造等先进技术突飞猛进的出现,中小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出现许多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这就需要政府进行扶持与引导,最终实现其更快、更好的发展目标。本文以Q省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对现阶段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状况以及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研究,找出目前Q省中小企业政府扶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深层次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研究工作:首先,本文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多角度分析政府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理论;其次,重点研究了Q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现状,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最后,通过对国内外中小企业扶持的经验借鉴与启发,以及目前Q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从政府角度及公共政策扶持方面提出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多措并举破解融资难题、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优惠政策利用程度、多点发力助力企业“走出去”等各项完善Q省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的对策建议。其将有助于Q省中小企业的良性、健康、快速发展。
程黎秋[7](2020)在《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模式由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进一步改革,当前国际环境不确定性风险因素陡增,外延增长优势的严重削弱,中小企业融资矛盾突出,企业经营压力增大,造成投资生产活力不断下降。为此,国家密集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引导和督促各方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此背景下,本文针对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除去导言部分以外,本文共设立五个章节。在导言部分主要阐述内容为,本文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介绍国内外学者对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文献综述情况。第一章,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相关的概念和相关的理论分析。首先明确我国中小企业的界定定义,介绍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中小企业具有数量大贡献大、开业率高、有活力,但是缺乏核心竞争力和有效金融需求的主要特点。其次介绍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明确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的定义。我国当前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内容主要集中在货币政策扶持、差异化监管政策扶持、财税政策扶持和营商环境优化四个方面。通过需求角度和供给角度来深入阐述中小企业的融资局限性和股融资约束性,相应的从需求方政策支持和供给方政策支持两个角度分析阐述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的理论,其理论依据主要是公共物品理论及市场失灵理论。第二章,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政策扶持情况,主要阐述当前衢州市中小企业基本情况和融资情况,对衢州市融资情况开展分析,介绍衢州市当前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政策,主要集中在货币政策支持、财税政策支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优化营商环境四个主要方面内容。对这几方面的扶持政策进行效果分析,在政策的作用下,衢州市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实现快速增长,但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呼声还是时有发生。第三章,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存在问题及原因,指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存在融资政策对金融组织体系支持不完善问题、直接融资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问题、融资担保政策合力发挥不充分问题、信用体系建设执行不强问题、融资政策支持力度有限问题。针对上述扶持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从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三个层面进行原因分析。第四章,阐述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经验,以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作为样本,通过分析上述发达国家在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方面的有益经验,进而提出我国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几点启示。第五章,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优化的对策。针对第三章所述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相应从政府、中小企业、金融体系等三个层次提出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优化对策。在政府层面,要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提升融资政策执行的效果,要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执行监督和考核机制,健全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制定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效性制度安排,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执行监督体制。提升对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完善的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中小企业服务配套机构。强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共担和信用增进机制,同时深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在企业层面要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培育起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完善中小企业自身建设,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在金融体系层面要构建起完善的金融组织供给体系,实施差异化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构建金融机构差异化的竞争体系,完善金融产品供给体系。
张金艳[8](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认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刘晓阳[9](2019)在《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向前,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有力的指导和支持。滨州市作为山东省的北大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省内其他地市略显滞后,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企业发展不够有力。本文通过研究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制定等概念、理论,采用文献研究、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首先系统阐述了目前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然后详细介绍了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并深入阐明了对中小企业政策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随后深度剖析了政府在发挥职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结合滨州市实际,提出了政府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方法路径,主要是加强规划谋发展、为中小企业打造广阔空间、多措并举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滨州市党委、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的分析,探讨政府如何更好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而为新形势下地方党委政府如何更好的发展当地优势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方式方法,最终推动“富强滨州”目标的实现。
张星漪[10](2018)在《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家创新基金自1999年设立以来,中央和地方通过将近20年的摸索,在放大基金效益方面取得显着成绩。但现在对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仍存在诸多不足,迫切需要从法学视角进行系统研究,为政策供给提供思路。本文运用各种经济学基础理论对政府专项基金信息披露过程中所面对的财务或非财务相关问题加以解释,包括公共财政理论、绩效评价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项目质量管理理论、自愿信息披露理论、平衡计分卡理论。这些理论分别侧重于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的动力来源、社会公共属性等特性,为构建系统化的统一项目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从不同角度提供理论依据。本文又结合国家创新基金相关的叁部专门性法律,包括《科学技术进步法》、《预算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对国家创新基金信息披露过程中所面对的法律问题加以解释,包括委托代理理论,诚实信用理论,公平、公正、公开理论,平等理论和效率理论。这些理论侧重于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公平和效率等特性,为构建具有高度立法水平的项目信息披露制度从法学角度提供了理论依据。我国现行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现在相关法律制度也在继续修订。从法学视角分析,结合相关基础理论、现状以及现行法律制度和行政以及刑事案例,通过比较国家创新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综合归纳得出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有法律法规体系不规范,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等。本文借鉴美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对应我国的中央平台,省一级平台和县市级平台,介绍其中小企业政府专项基金信息披露的现状和相关的主要立法内容,总结其值得借鉴的经验,主要包括重视立法、严格执法、综合信息、统一管理、公开透明、有利监管。本文通过适当借鉴域外中小企业政府专项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在相关基础理论的指导下,针对我国的现实需求,提出有关系统化推进完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议与设想,主要包括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层面采取相应对策,建立完备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并严格执行与监督。《双创意见》提出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严格要求,而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的时代需求,只有参考借鉴域外经验并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作出系统化的调整,才能形成制度性成果,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要求。
二、我省公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导意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省公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导意见(论文提纲范文)
(1)政策传导视角下小微企业划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小微企业划型界定的政策逻辑 |
(一)对小微企业进行划型界定,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需要 |
(二)对小微企业进行划型界定,是追求社会福祉最大化、优化整体社会运行的需要 |
(三)对小微企业进行划型界定,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
二、我国小微企业的划型界定 |
(一)国家层面的企业划型标准 |
(二)部门层面的政策口径 |
(三)市场主体操作层面的内部指引 |
(四)企业划型标准、政策口径和内部指引的关系 |
三、小微企业划型界定的国际做法和经验 |
(一)美国小企业划型界定标准 |
1.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量标准按照产业划分非常详细。 |
2. 充分考虑企业附属关系对划型界定的影响。 |
3. 定期修订划型标准,并且注重与市场沟通。 |
4. 实行企业自我认证,由企业对认证结果负责。 |
5. 实施小企业金融支持政策时实行额外的补充规定。 |
(二)欧盟中小企业划型界定标准 |
1. 定量指标使用交集划型方法。 |
2. 企业性质范围更为宽泛和具有包容性。 |
3. 基于企业关联附属关系计算定量指标。 |
4. 采用企业自我声明方式划型认定。 |
5. 成员国可在中小企业融资支持计划中实行额外的补充规定。 |
四、我国现行小微企业划型界定存在的问题 |
(一)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和方法有待完善,对统计数据准确性、政策传导精准性以及政策执行权威性产生不利影响 |
(二)小微企业政策口径存在过多、过粗、“喧宾夺主”等问题,对市场主体形成困扰,并影响政策执行效率和导向效果 |
(三)小微企业划型操作和执行层面存在认定主体不明确、划型责任落空等问题,增加运行成本,并为“政策套利”提供操作空间 |
五、政策建议 |
(一)完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和方法,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基础依据和支撑 |
(二)优化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口径设计,更加精准、清晰地传递政策导向 |
(三)理顺政策口径与划型标准的关系,形成层次分明、相互协同的政策传导机制 |
(四)改进划型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企业划型的质量和效率 |
(2)论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性立法(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性立法的实践与现状 |
二、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性立法的问题与困境 |
(一)差别对待的措施未能有效保障 |
(二)中小企业相关法律知晓度和感受度低 |
(三)中小企业促进政策的碎片化 |
三、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性立法的模式与体例 |
四、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性立法的主要内容 |
(一)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支持 |
(二)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促进 |
(三)中小企业发展的创业扶持 |
(四)中小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
五、结束语 |
(3)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与动产融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 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特色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2.2 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外部与内部因素 |
2.3 度量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方法与进展 |
2.4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思路和途径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
3.1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与指标选取 |
3.2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 |
3.3 中小企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简析 |
3.4 实证模型和结果分析 |
3.5 稳健性估计:动态面板模型和面板的均值组估计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
4.1 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 |
4.2 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 |
4.3 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
4.4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表现形式 |
4.5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是否与中小企业发展匹配? |
4.6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及启示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融资约束下中国中小企业的现金流敏感度分析 |
5.1 研究假说 |
5.2 研究设计 |
5.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引入动产融资的政策评估分析 |
6.1 政策背景 |
6.2 基本模型 |
6.3 模型稳态、参数校准与估计 |
6.4 模型动态与政策分析 |
6.5 拓展分析: 不含借贷约束的RBC模型和改进的借贷约束模型 |
6.6 政策启示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局限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局限与后续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政府经济作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政府发挥经济作用的研究现状 |
二、政府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和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路线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工业经济 |
二、转型升级 |
三、政府经济作用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政府干预理论 |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 |
三、政府再造理论 |
第二章 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
第一节 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 |
一、保证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需要 |
二、弥补市场失灵的需要 |
三、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 |
第二节 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 |
一、经济调节作用 |
二、市场监督作用 |
三、社会管理作用 |
四、公共服务作用 |
第三章 青海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现状 |
第一节 青海省工业经济发展的现状 |
一、工业产业规模 |
二、工业产业结构 |
三、工业产业技术装备 |
四、工业产业组织 |
第二节 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政府发挥的经济作用 |
一、政府经济调节作用 |
二、政府市场监督作用 |
三、政府社会管理作用 |
四、政府公共服务作用 |
第四章 政府在推动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政府在推动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对工业经济的调节成效不明显 |
二、工业经济市场监督作用存在缺失 |
三、工业经济社会管理机制建设滞后 |
四、工业经济公共服务水平不高 |
第二节 政府在推动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工业经济调节成效不明显的原因 |
二、政府对工业经济市场监管不严的原因 |
三、工业经济社会管理机制落后的原因 |
四、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缺位的原因 |
第五章 政府推动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加强和优化政府工业经济调节作用 |
一、完善工业经济政策体系 |
二、加强政府对工业经济的稳定作用 |
三、强化政府对工业经济的发展作用 |
四、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
五、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
第二节 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力度 |
一、加强行业管理与安全生产 |
二、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力度 |
三、持续推进简化审批和节能减排 |
第三节 健全政府社会管理体系和机制 |
一、优化工业经济市场环境 |
二、完善市场机制 |
三、转变政府角色和提高服务质量 |
四、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 |
第四节 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 |
一、提升公共平台服务水平 |
二、完善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 |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
四、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5)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法制回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1.国内研究动态 |
2.国外研究动态 |
3.文献评述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双创”背景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研究对象相关概念阐析 |
1.“双创”提出的背景与内涵 |
2.政府采购的概念及特征 |
3.我国中小企业范围界定 |
(二)“双创”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与要求 |
1.“双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活力 |
2.“双创”提升了中小企业创新水平 |
3.“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方向 |
(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逻辑 |
1.经济法理论与原则的要求 |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体现 |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机制 |
二、我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现状评析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供给现状 |
(二)政府采购相关立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1.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缺乏重视和理解 |
2.中小企业准入条件限制和认定方式不适当 |
3.支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不够细化和完善 |
4.未体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功能 |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措施不完善 |
6.我国GPA谈判中中小企业例外问题需妥善处理 |
三、域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与启示 |
(一)美国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 |
1.设立专门机构帮助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
2.明确政府采购领域小企业划分和认证标准 |
3.制定多种扶持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具体措施 |
(二)欧盟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 |
1.积极完善相关立法 |
2.细化具体优惠措施 |
3.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 |
(三)日本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 |
1.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 |
2.多种优惠方式灵活运用 |
3.提供多种采购信息获取途径 |
4.利用GPA扶持本国中小企业 |
(四)韩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 |
1.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2.实行优秀产品采购制度 |
3.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 |
(五)域外法制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四、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回应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路径 |
(一)重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
1.重塑政府采购立法理念 |
2.提高相关立法位阶,确定立法原则 |
(二)完善中小企业准入条件和认定方式 |
1.消除不合理的准入条件 |
2.完善中小企业认证方式 |
3.增加定性因素界定范围 |
(三)细化和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 |
1.细化预留份额规定 |
2.实行强制分包制度 |
3.增强评审优惠力度 |
4.完善联合投标方式 |
5.增加划分标段方式 |
(四)发挥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 |
1.立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 |
2.采用创新导向型政府采购方式 |
(五)强化支持中小企业的配套公共服务 |
1.设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服务机构 |
2.健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制度 |
3.强化政府采购相关款项支付保障 |
(六)利用GPA规则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研究 ——以Q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基本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 |
一、论文选题的创新点 |
二、论文研究的难点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中小企业 |
二、政府扶持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市场失灵理论 |
二、公共产品理论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二章 Q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
第一节 国家层面扶持中小企业概况 |
一、加强顶层设计 |
二、提供法律保障 |
三、出台配套政策 |
第二节 Q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 |
一、Q省中小企业基本概况 |
二、Q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现状 |
第三章 Q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Q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
一、扶持政策缺乏协同性 |
二、融资体系缺乏规范性 |
三、服务环境有待改善 |
四、优惠政策利用度低 |
五、助力“走出去”缺乏统筹 |
第二节 Q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缺乏统一的服务管理机构 |
二、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
三、政府部门重视程度仍不够 |
四、地方各类政策缺乏针对性 |
五、“走出去”战略前瞻性不足 |
第四章 国内外政府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扶持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政府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扶持经验 |
一、美国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借鉴 |
二、日本扶持中小企业经验借鉴 |
第二节 国内省市在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扶持经验 |
一、浙江省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中的经验做法 |
二、河南省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中的经验做法 |
第三节 国内外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经验总结和启示 |
第五章 Q省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
一、建立政府统一管理机构 |
二、建立政策落实保障机制 |
三、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
第二节 多措并举破解融资难题 |
一、优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
二、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
第三节 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
一、制定完善相应配套法规 |
二、营造重商亲商良好氛围 |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
四、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倾斜 |
第四节 提高优惠政策利用程度 |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
二、完善信息服务网站 |
三、设置专门服务机构 |
四、因地制宜分类而治 |
第五节 多点发力助力企业“走出去” |
一、激发中小企业内生动力 |
二、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 |
三、完善蓝领人才培养政策 |
四、持续加大创新支持力度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介 |
(7)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一章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相关概念 |
一、中小企业定义及特点 |
二、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
第二节 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相关理论 |
一、中小企业融资理论分析 |
二、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的理论分析 |
三、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的理论依据 |
第二章 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现状 |
第一节 衢州市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
一、衢州市中小企业基本情况 |
二、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分析 |
第二节 衢州市当前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政策 |
一、货币政策支持 |
二、财税政策支持 |
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四、优化营商环境 |
第三章 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存在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当前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融资政策对金融组织体系支持不完善 |
二、直接融资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 |
三、融资担保政策合力发挥不充分 |
四、信用体系建设执行不强 |
五、融资政策支持力度有限 |
第二节 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执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政府方面原因 |
二、中小企业自身方面原因 |
三、金融机构方面原因 |
第四章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
一、建立小企业管理局 |
二、发达的直接融资市场 |
三、风险投资体系 |
第二节 欧盟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
一、成立政策性银行 |
二、提供信用担保 |
三、发达的直接融资 |
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 |
第三节 日本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 |
一、健全的中小企业立法 |
二、高效的信用担保体系 |
三、多渠道的民间融资手段 |
第四节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经验总结 |
一、构建完善的法律支持体系 |
二、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方式 |
三、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
第五章 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优化对策 |
第一节 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提升融资政策执行效果 |
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执行监督和考核机制 |
二、提升对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 |
三、强化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 |
第二节 扶持中小企业成长,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
一、培育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中小企业市场主体 |
二、完善中小企业自身建设 |
三、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
第三节 构建完善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体系 |
一、构建完善的金融组织供给体系 |
二、完善金融产品供给体系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背景 |
1.1.3 文献综述 |
1.1.4 研究方法 |
1.2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的相关概念 |
1.2.1 中小企业的概念及划分标准 |
1.2.2 中小企业的优势特点 |
1.2.3 中小企业的发展地位 |
1.2.4 中小企业应考虑的发展战略 |
1.2.5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 |
1.3 滨州中小企业概况 |
1.3.1 滨州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
1.3.2 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新常态情况 |
第2章 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1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1.1 以工业企业集聚为基础,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
2.1.2 以科技和金融的融合为支撑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
2.2 我国先进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3 山东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3.1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45条 |
2.3.2 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42条 |
2.3.3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35条 |
2.4 滨州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4.1 积极制定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政策。 |
2.4.2 制定着力服务中小企业企业成长与创新的政策 |
2.4.3 制定不断改善要素市场环境的政策 |
2.4.4 制定依法营造法治保障的政策 |
2.4.5 制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制度和措施 |
第3章 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制定与执行 |
3.1 制定程序 |
3.1.1 组织调研 |
3.1.2 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原政策评估 |
3.1.3 制定新政策,做可行性评估 |
3.1.4 建立政策执行情况追踪机制 |
3.2 执行过程 |
3.2.1 执行阶段 |
3.2.2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第4章 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分析 |
4.1 滨州市企业发展整体情况 |
4.2 政策运用情况 |
4.2.1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
4.2.2 主要指标发展情况 |
4.3 滨州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境 |
4.3.1 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严重 |
4.3.2 降低各类成本方面仍不理想 |
4.3.3 要素保障依然困难重重 |
4.3.4 创新难于上青天 |
4.3.5 知识产权保护难说成效 |
4.3.6 营商环境仍需改善 |
4.4 原因分析 |
4.4.1 融资问题 |
4.4.2 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 |
4.4.3 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的原因 |
4.4.4 企业创新不足的原因 |
第5章 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改进建议 |
5.1 保障融资方面 |
5.2 降低税收方面 |
5.3 改善营商环境方面 |
5.3.1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5.3.2 抓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5.3.3 抓市场开拓,促进中小企业对外合作 |
5.4 推荐帮助企业创新方面 |
5.4.1 抓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
5.4.2 抓集群发展,壮大产业集群规模 |
5.4.3 抓“互联网+”建设,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
5.4.4 加大科技投入,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现状 |
(一)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二)研究现状分析 |
三、论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相关概念界定 |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
(二)项目信息披露 |
(三)科研经费 |
(四)政府专项基金 |
五、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基础理论 |
一、经济学基础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 |
(二)绩效评价理论 |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 |
(四)项目质量管理理论 |
(五)自愿信息披露理论 |
(六)平衡计分卡理论 |
二、法学基础理论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诚实信用理论 |
(三)公平、公开、公正理论 |
(四)平等理论 |
(五)效率理论 |
第二章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
一、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现行法律制度 |
二、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法律法规体系不规范 |
(二)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
第三章 域外中小企业政府专项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的分析研究 |
一、域外中小企业政府专项基金信息披露现状及相关主要立法内容 |
(一)美国相关信息披露现状及主要立法内容 |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信息披露现状及主要立法内容 |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信息披露现状及主要立法内容 |
二、域外中小企业政府专项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完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与设想 |
一、健全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制度 |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及内容 |
(二)建立项目信息的分类分层披露制度 |
(三)建立完整的项目信息披露制度 |
二、加大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执法力度 |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现有法律法规规定 |
(二)从法治角度规范项目信息披露机制 |
三、完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监督制度 |
(一)强化制度实施过程及结果检查监督 |
(二)健全项目主管部门的内部监督制度 |
(三)建立健全媒体网络的社会监督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我省公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导意见(论文参考文献)
- [1]政策传导视角下小微企业划型问题研究[J]. 李建伟,高磊. 西南金融, 2021(11)
- [2]论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性立法[J]. 董舒婕. 大陆桥视野, 2021(08)
- [3]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与动产融资研究[D]. 刘志强. 山东大学, 2021(11)
- [4]青海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中政府经济作用研究[D]. 李世晶. 青海师范大学, 2021
- [5]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法制回应[D]. 刘育芳. 山西大学, 2020(01)
- [6]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府扶持问题研究 ——以Q省为例[D]. 申玉花. 青海师范大学, 2020(06)
- [7]衢州市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研究[D]. 程黎秋.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8]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9]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D]. 刘晓阳.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8)
- [10]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信息披露法律问题研究[D]. 张星漪. 中国政法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