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交流沟通 共谋发展良策——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综述(论文文献综述)
崔秀华[1](2021)在《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R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看到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家的创新积极性,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重要的创新源泉。作为区域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党和政府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在创新环境、研发投入、人才保障等方面予以扶持。R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各级政策扶持下发展良好,但是仍然存在创新环境不够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企业家主动创新意愿不强等问题,文章以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尝试从政策本身、职能部门、企业、环境等方面分析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从而探索提高政策执行效能的途径,对于完善本区域公共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具有一定理论意义,同时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过程中的服务、引导作用指明了方向。文章从史密斯政策执行理论模型入手,通过部分政策适用门槛过高、政策惠及面小、政策执行方式单一、企业的政策参与度不高、政策实施环境不够优化等方面,论证了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提升扶持政策执行效果的途径。第一,对关于政策执行理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执行研究的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就研究意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进行简要阐述。第二,简要阐述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史密斯政策执行理论的相关定义,分析史密斯政策执行理论的适用性。第三,对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和政策执行效果进行梳理归纳。第四,运用史密斯政策执行理论,从政策本身、职能部门、企业、政策环境四个方面梳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问题。根据梳理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其存在的原因。最后,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角度提出了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质量、提高职能部门的政策执行力、提高企业运用政策的能力、优化政策实施环境四个方面的对策建议。
汪岩[2](2021)在《创新生态视角下社会资本对中小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中小企业作为最活跃的创新主体之一,已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生力军,是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加速演进,创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日益增加,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仅仅依靠企业自身进行有效的创新变得愈发困难。中小企业若想获取和保持竞争优势,不仅要依赖于自身拥有的资源禀赋,还需依赖于嵌入在创新生态系统中的社会资本。因此,探究各类型社会资本对中小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及其影响路径,有助于明确中小企业不同类型社会资本三维度影响其创新绩效的作用机理,为中小企业在创新生态系统环境下形成跨组织的资源获取提供依据,对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使其实现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资源基础理论、社会资本理论、强弱关系理论和创新生态理论,从创新生态视角深入分析了中小企业社会资本、知识管理能力与创新绩效间的关系,构建了相应的理论模型并提出相关假设。以中小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资深老员工为主要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利用SPSS22.0软件和AMOS21.0软件对315份有效问卷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结论:(1)创新生态视角下中小企业技术型社会资本认知维和结构维、体制型社会资本关系维和结构维以及市场型社会资本认知维均能够促进其创新绩效的提升,但不同类型社会资本的各维度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强度不尽相同;(2)创新生态视角下知识管理能力在中小企业社会资本与创新绩效间存在中介作用。其中在中小企业技术型社会资本关系维、体制型社会资本认知维、市场型社会资本关系维和认知维与创新绩效间均起完全中介作用,在中小企业技术型社会资本结构维和认知维、体制型社会资本结构维和关系维与创新绩效间均起部分中介作用;(3)创新生态视角下环境动态性能正向调节知识管理能力与企业创新绩效间的关系,当环境动态性越强时,知识管理能力对企业创新绩效的积极效应就越显着,反之亦然。最后基于实证研究结果,对中小企业如何合理利用社会资本以提升其创新绩效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鉴的管理建议。
何绮珊[3](2021)在《二元社会下的家具产业结构转型 ——以顺德乐从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后,我国人类学、民族学界逐渐探索适合本国民族发展实情的理论研究,创建中国学派。在过去十年内,企业人类学的“伞式社会”和“蜂窝式社会”理论被提出、应用和发展。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伞式”支持与民间自发的自下而上“蜂窝式”力量合称为“二元社会”,二元社会理论作为新的研究范式,它首先在企业人类学中提出,后又解答了中国许多相关领域、不同历史阶段的难题。本文以“经济行为浸没在社会行为”为理论起点,应用“二元社会”理论,赋予“乐从故事”人类学民族学的新解释,实质是探寻经济行为规律背后的社会运行机制。乐从镇以“一镇一业”打响了顺德区“两家一花”的名声,本研究以家具产业作为“乐从故事”的主题,回顾和探析了从古至今乐从家具产业的奠基、起步、形成和升级。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四大产业历史阶段之间环环相扣,前一个阶段为后一个阶段提供了经验积累;第二,二元社会贯穿于乐从家具发展,企业和产业在二元社会中得以实现资源配置。“官”“民”两大主体的社会经济行为在社会结构的转型下,互相联系、合作、影响和交融,在转型阶段衔接过程中,构筑出连续谱的真实世界。政府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朋友式支持”“亲戚式支持”“父爱式支持”三大类型的伞式结构,以及民间主体形成了家庭型“蜂窝”、价值链式“蜂窝”、会馆型“蜂窝”、就业型“蜂窝”、产业集群型“蜂窝”和产城型“蜂窝”等蜂窝式结构。这两股力量强弱在不同历史阶段中有所差异,对此提炼发展规律,各自呈现出波动型的发展趋势;二元社会分别以不同的速率推进家具产业结构转型,共同促进了乐从家具产业前行。最后本研究秉持批判性思考,对二元社会的适用性进行反思,同时对乐从家具产业健康发展进行讨论。
路璐[4](2021)在《陕西府谷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实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吴汪世琦[5](2021)在《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共建经济走廊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的重要实践,并且各方先后建立了多个双边和多边的经济走廊合作机制。在当前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合作提质升级的关键时期,推动经济走廊合作行稳致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从宏观层面来看,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进程不断推进,但仍然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部分经济走廊合作从理念到实践面临重重困境,诸多经济走廊合作呈现出推进缓、见效慢等症结。为此,如何厘清这些不确定因素,高效、可持续地推进中国与东南亚经济走廊合作就成为一项紧迫性课题。因此,本文对以往的区域经济增长理论进行了比较分析,在它们的基础之上尝试构建一套适应中国与东南亚共建经济走廊的可持续推进理论分析框架。该理论分析框架对经济走廊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丰富了经济走廊的理论内涵,并依次提出了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性的三要素、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性影响因子模型以及经济走廊生命周期等理论判断,对经济走廊合作持续衍变的驱动力、影响因子以及具体过程进行了阐释。基于这一理论分析框架,本文对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探究。首先,本文剖析了现阶段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的特征。当前,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走廊合作正处于经济走廊生命周期中的初级阶段,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内嵌式”目标,地区的经济走廊合作呈现出以下特点:以“亲、诚、惠、容”与正确的“义利观”为引领;坚持绿色与清洁的发展理念;促进大型交通基建统筹规划、联动发展;筹措多元的融资渠道。其次,本文根据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性的组成要素,对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的驱动力进行了探析。各成员国希望凭借经济走廊合作所实现的战略利益、安全利益与经济利益催生了他们参与地区经济走廊合作的强烈动机,构成了地区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推进的重要驱动力。再次,本文基于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性影响因子模型,剖析了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的限制性条件。经济地理特征的欠佳令地区经济走廊建设的初启面临复杂困境,严重制约了走廊合作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性;制度安排能力建设的不足滋生走廊合作中“恶性搭便车”、“公地悲剧”、统筹乏力等问题;美、日、印等域外大国在地区建立的“对冲型”经济合作机制令中国与地区国家经济走廊合作的持续推进面临巨大的地缘压力;毗邻地区以非传统安全威胁为首的“外部性”影响为经济走廊合作的持续推进埋下了不可估量的安全隐患。最后,本文基于经济走廊合作持续推进的限制性条件,探寻了实现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可持续推进的具体路径。中国与地区国家应当努力重塑走廊域内及沿线地区的经济地理特征,凭借移民激励、“港产园”协同发展等手段,扭转走廊经济地理特征的劣势,提升经济走廊合作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性;各参与方需通过构建走廊项目监管机制、入驻走廊企业的“社会责任”考核机制以及根据属地建立双边的走廊联工委等方式,来强化经济走廊制度安排的能力建设,以保证经济走廊各项政策与规则贯彻的持续性;中国则需要发挥自身产能与地缘优势,用好“第三方市场”的合作模式,促进各方的发展倡议在地区有机相融,妥善应对美、日、印等国的地区经济制度角力,巩固地区经济走廊合作的政治可持续性;中国和地区国家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非传统安全合作,追源溯本,采取更为灵活有效的方式,将毗邻地区对走廊合作持续推进的“外部性”影响降至最低。未来,在后疫情时代,随着地区经济走廊建设的持续推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走廊合作将逐步迈入生命周期的中级阶段。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应当以数字与创新为引领,力促地区经济走廊实现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为地区经济的复苏与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注入强劲动力。
刘毅森[6](2021)在《中小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企业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Q企业为例》文中指出异业联盟是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自发形成的,以共赢为目的,各企业间具有伙伴关系的合作联盟。随着市场竞争压力增大,开展异业联盟成为企业整合资源、提升竞争力的优选,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需求逐渐增强。由于开展异业联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足,企业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企业在开展异业联盟的过程中常常面临投入成本高、沟通交流难等问题,影响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效果。本文以Q企业为服务对象,介入Q企业的异业联盟。运用SWOT-PEST分析、文献法、访谈法对Q企业及其开展的异业联盟的情况展开调查,分析得出Q企业在开展异业联盟的过程中具有学习联盟内其他企业经验、寻求合作等需求。基于需求分析以及组织学习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社会工作者设计并开展了六次企业社会工作活动。结果显示,社会工作的介入使Q企业在开展异业联盟过程中顺利学习到联盟内其他企业的经验、被异业联盟内企业更加了解、获得联盟内资源与信息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加深了与异业联盟企业间的联系;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承担了咨询者、资源链接者、倡导者和协调者的角色。据此得出研究结论:社会工作在中小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过程中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组织学习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与社会工作相结合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更好的开展异业联盟活动。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开展异业联盟、异业联盟治理及企业社会工作介入企业开展异业联盟提供借鉴,丰富了相关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张敏[7](2020)在《地方政府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市Y区食品产业集群为例》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产业集群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特色组织形式,日益受到各地政府的关注和重视。一方面,集群由地理位置相近的中小企业自发形成,在增强区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发展当地民营经济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囿于市场资源配置的局限性,政府部门需要积极“补位”,采取有效行为引导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中央、省、市近年来不断推出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集群化对于小微企业在一定空间内获取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各地政府要紧紧抓住政策机遇,发展壮大小微企业、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地方政府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也就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本文首先整理了国内外关于产业集群发展的文献,基于政府职能理论、治理理论阐述地方政府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职能,指出政府在产业集群发展要加强战略规划、提供公共产品、制定公共政策、引导创新创业。以J市Y区地方政府推动食品产业集群发展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考察、发放问卷、电话访谈等形式,分析了Y区食品产业集群案例,解读了Y区在推动食品产业集群中的做法措施,以及产业集群建立起来的成效。Y区政府在推动在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统筹规划引领不到位、食品产业政策体系不完善、部门多头管理效率低下、多元参与机制未形成、政府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治理理念还未贯彻深入、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等三个方面剖析了原因。深入思考对策,希望能够助推Y区食品产业集群发展,提出当地政府要转变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扶持引导、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增强集群发展的公共服务、引导多元主体参与集群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以促进共建共享。地方政府应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发展以形成规模效益,必须坚持治理理念,促进多方参与;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服务能力;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支持引导。通过当地政府不断改进提升以促进集群做大做强,带动当地就业创业,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张晨瑶[8](2020)在《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要求东北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合作高地,明确了东北参与“一带一路”的方式和程度即深度融入,提升了新形势下东北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中的站位,即建成国家开放合作高地。时隔一年,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时强调,东北地区要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提示东北要通过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进一步提升开放的水平和层次。从建设开放合作高地到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国家对东北地区在“一带一路”的定位逐步升级,期望逐渐提高。为此,东北地区在融入“一带一路”的过程中要努力贯彻新理念、注重拓展新领域,实现对外开放的高层次、高质量。丝路深耕,开放升级,“一带一路”倡议给东北地区开放发展提供了新舞台也提出了新要求,东北唯有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才能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过程中,尽快达到对外开放新前沿的理想境界。关于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学术界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主要是侧重于某一产业、某一领域的对接,和相对笼统的整体性研究,缺乏系统而完整、全面而细致的研究成果。本文以东北三省一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为切入点,分析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重要依托、拓展平台、推进路径,提炼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时代价值,力求逻辑严密、系统完整的展开东北地区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区域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整体开发阵容,以此撬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在东北方向的主要驱动力量。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展开论述:第1章,绪论。概述了本文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总结了国内外目前对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这一课题的研究情况,综述现有研究成果,形成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2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以习近平关于“一带一路”重要论述作为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梳理从国家到东北各地关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政策依据。从历史渊源、文化底色、经济关联、跨境交往四个方面探究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第3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依托。全面分析了东北地区既有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包括辽宁沿海经济带、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沈阳经济区、哈长城市群的发展情况。评估发展现状、分析制约因素、提出对策建议,强化其依托作用以更好的承接“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机遇。第4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四方平台。系统阐释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四个方向上的跨国战略平台,即东进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西拓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南下撬动环渤海经济圈,北上开发北极航线,东进西拓南下北上构建东北全方位开放大格局。第5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路径。深入论证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开发,“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的时代契机、基本思路、重要价值、支撑条件、现存问题、实施方案等,以重大工程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第6章,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价值:塑造包容性全球化发展的中国范例:打造全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示范,创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东北机遇。
高锐[9](2020)在《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以来,随着一系列“严监管”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各类金融风险呈现收敛可控的局面,中国金融杠杆率得到了有效控制,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再次凸显出来。为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政府正在通过各项举措缓解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但又出现政策持续放宽导致的局部领域杠杆率快速回升的问题。为什么“防风险”政策和行动会加剧民营企业融资的难度?而随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政策和举措会再度引发风险?从公共治理学科的视角看,“防风险”与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不能实现平衡的根本原因在哪儿?回答这些问题,需要解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涵,给出推动“防风险”背景下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答案。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防控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间的矛盾,其本质上是政府干预与市场运作之间的矛盾,其根源在于政府金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无法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要求。二者的协调本质上涉及金融体制结构改革、政府经济金融职能重新定位、政府金融管理权力分配等问题。因此,本文从金融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给出如何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经济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答案。金融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形式,是各类金融活动主体在国家治理框架下维护金融稳定、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相互关系,以及治理的方式方法、途径、过程和能力。本文认为,“金融治理”的概念和框架更加适用于解释和应对纷繁复杂的金融事务管理活动和金融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其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的蕴意是健全现代金融治理体系、塑造现代金融治理能力,即实现国家金融治理的现代化。本文所探讨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是金融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就是金融风险可控,包括实现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银行同业业务等的良好治理,同时,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避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就是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优化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从而为金融体系注入源源活力、为金融创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以此推论,构建现代化金融治理框架,对缓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出现的突出矛盾、实现两者的统一与平衡具有重要理论指导意义。金融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旨向是要求政府履行现代金融治理职能,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市场意识,明确政府干预边界、推进金融市场化程度,发挥市场在配置金融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要通过建立健全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有为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从而实现“金融监管”到“金融治理”的转变、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何实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即如何处理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总体上,文章基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背景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变化的实践状态,通过建构现代金融治理分析框架,考察其中存在的金融治理偏差和失灵问题,继而寻求推进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具体而言,首先,研究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正反两方面影响。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可以进一步防止金融“脱实向虚”的倾向,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的意愿和能力,进而优化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另一方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使得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变窄,促使银行收紧信贷政策、减少民营企业贷款份额,从而加剧了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文章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就是要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推动传统的金融监管范式向金融治理转变。金融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是实现金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模式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制度、金融治理体制的现代化,是金融治理主体、金融治理工具的多元化,是政策供给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动员能力、金融服务能力、通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金融治理中的部门整合和多元融合。再次,文章认为从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实践情况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表现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前后民营企业融资难度的变化,不同企业由于规模、类型、信用甚至隐性社会地位的差异而金融风险与融资水平不同,以及抑制金融业发展造成的金融资源配置和实体经济发展在结构上出现不协调、不适应。其原因在于金融治理制度、体制、政策、协调能力、动员能力等出现问题与偏差,以及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金融治理体系存在的固有矛盾引发的治理失灵。本文从金融治理偏差与失灵两个理论分析维度出发,通过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归因分析结构,系统地揭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一般规律。最后,本文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实现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优化需要完善金融治理偏差与矫正金融治理失灵。其一,采用多元化治理工具,继续推进金融治理手段科技化,丰富已有治理理念。其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积极推动建立更加有序、有效的全球金融治理体系。其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建立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优化的长效机制。其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进程,为金融治理得以实现提供各种制度机制支持。其五,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其六,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等金融治理各项体系,继续推进金融市场改革与开放,增强金融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阮昊[10](2020)在《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文中指出违约债券交易是一种以实质违约或有违约风险之虞的债券为交易对象的新型债券交易种类,因该种交易具有高风险性需以层次性制度体系防范风险。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经历了在市场化与非市场化间徘徊的过程,并集中体现在是否允许债券违约。债市发展初期,由于法制缺位、监管经验不足,初时发行企业债券未能妥善防范市场风险,导致出现大面积违约现象,甚至引发金融群体性事件。此后监管层出于规避风险的考量,在促进债市发展,丰富投资品种的同时以政府信用为发行主体背书,导致了长期“零违约”的非市场化现象。2014年超日信用债事件后逐步打破“刚性兑付”的市场惯性,债券市场逐步呈现“违约常态化”趋势,市场主体也已经逐渐适应市场转变并停止对政府不合理的期待。自2018年起至今,债券违约出现“新常态”,无论在数量、规模上都远超前些年,违约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债券市场运行基础在于风险定价机制,违约是市场正常现象。随着违约债券余额持续累积,催生出违约债券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不完备以及相关制度僵化,导致违约债券的后续处置并不顺利,随着时间推移风险亦不断累积,基于这些前提违约债券转让业务应时而生。此前,虽在法律层面未明文禁止违约债券交易,但由于两大交易所违约债券停牌制度以及配套交易制度缺失,导致该种交易一直处于被限制状态。违约债券交易不同于其他违约处置方式,是一种将风险消弭于市场的手段,既能够使想要进行风险管理的原债券持有者能够及时处理债券,又能给予风险偏好投资者以市场参与渠道。违约债券交易是制度变革后出现的交易种类,符合金融创新理论,蕴含根雕理论、冰棍理论,也是优化决策理论驱动下的产物。违约债券有着普通债券的“债性”及“券性”,是一种标准化有着流通能力的商事契约,又有着股票某些特性以及高风险性等不同于一般债券的特质。违约债券交易是高收益债券市场的一部分,美国高收益债券中“堕落天使”与违约债券具有同质性,都是属于“跌出来”的债券,因而对违约债券制度讨论可以借鉴高收益债券。违约债券交易对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也能够推进债券市场国家化。违约债券包含一般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最为常见的非系统性风险,无法完全消除但可以管理风险、分散风险,违约债券具有高信用风险,因其交易标的本身就是风险资产。对准备持有债券至到期的投资者来说,价格风险并不足为虑,但对打算在债券到期之前就出售的投资者来说,价格风险可能会带来极大损失。违约债券和其他债券一样与利率之间呈现反向相关关系,违约债券价格相较于其他债券对利率的变化不那么敏感,但对发行主体的信誉变化则敏感的多。流动性风险是投资者在需要时不能以合理价格,并无法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将债券出售的风险,违约债券交易市场限于规模及惯用交易模式有出现该种风险之虞。因违约债券一般期限较长且票息较高,该种债券的再投资风险比较高。违约债券交易标的具有高风险,容易产生次生风险。该种风险是一种试图应对风险而产生的一种新风险,是因风险溢出被传染而产生的风险,不妥善应对可能会成为系统性风险的雏形。违约债券具有权益债券特性,价格高低受公司基本面因素决定远大于利率水平且具有与股票媲美的流动性,规制内幕交易对违约债券具有相当重要意义。有学者认为内幕交易能够作为披露机制市场发布有价值的信息并能够缓解代理成本问题,因而能提升交易效率。事实上,只有当市场确认内幕消息后价格才会产生相应变化,而确认消息的方式一般是等待公布或发现价格有不同寻常的波动。允许内部人以内幕交易获利会变相鼓励其在公司经营中去尝试高风险项目,公司可能会因此而利益受损。此外,以公平市场理论、侵占理论或是信赖义务理论来规制内幕交易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虚假陈述需要考量信息的重大性、公开性以及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债券对市场信息敏感程度相较于一般债券更强,虚假陈述不但容易影响交易效率,也有可能成为其他违规行为的推手。违约债券交易缔约方式呈现出系统性特征,交易双方都先要在己方竞争里脱颖而出才能获取缔约机会,形成缔约行为关联性。交易主体之间、交易主体与资金提供者之间等各市场主体通过金融契约而形成群落,并产生密切关联,风险防范不但要关注微观风险,还需要着眼于市场性风险。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需要对市场风险妥善监管。金融风险监管是市场失灵以及公共利益理论为基础。市场能够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但并不意味着仅依靠市场机制就能够持续促进经济发展。公共利益理论是为了抑制市场不完全性缺陷并维护公众利益,站在公正立场通过政府监管替代部分市场竞争,保障市场效益。法律自身局限性决定其具有不完备性,而后就需要解决剩余立法权以及执法权分配的问题,考量标准在于标准化程度以及预期损害大小。监管也是有成本的,金融领域的高标准化与强外部性决定了在该领域监管是适宜获取剩余立法权以及执法权的,即引入监管能够覆盖所产生的成本。然而,也有观点认为公共利益论的前提监管者是中立道德且有能力的并不成立。监管层并非完全中立的“理性人”,而是“经济人”,会被某些群体俘获而成为利益代表,监管规则也会为这些人服务,并非是单纯为了公众利益以及市场效率提升。传统风险管理理论侧重于识别风险并将其类型化,然后积极避免风险或处理风险。而金融风险理论则是旨在实现风险较小情况下获取较大收益或者收益一定条件下风险相对最小,在承认风险的情况下与风险和平共处。妥善管理金融风险需要及时识别风险、准确测算风险、客观评价风险并以多样化方式管理风险。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的作用是基础性的,但是并不代表所有的风险防范问题都需要依靠“立法论”来解决。法律解释是让纸面文字发出声音的过程,立法也是有成本的,因而风险防范规范应当在法律解释无法解决问题的前提下,再交由立法解决。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的核心在于使风险防范原则化,实现具体路径在于构建多层次风险防范规范体系。新修订之《证券法》里为债券制定了专门性规则,这是值得肯定的进步,但仍未摆脱名为“证券法”实为“股票法”,债券依然依附在股票规则之上的窘境。债券规则边缘化地位导致了从制度供给方面来说根本无法满足防范债券市场风险的需求,《证券法》中的规定未能体现债券特性以及反映债券治理逻辑,风险防范规则方面无论是“量”、“质”或者“针对性”上都有所欠缺。关于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特殊性规定仅存在于市场交易规则内的寥寥数语,无法满足市场实际需求。同时,我国债市风险防范方式行政色彩相当浓厚,处理违约风险最为惯用的方式就是政府兜底。主要以管制式防范风险措施,通过对限制市场主体的行为来消极避免风险,最终将会导致经济体系僵化、金融压抑。尤其对于违约债券交易这类依赖风险机制运行的交易,一旦采用这类防范风险措施将会导致交易无法运行。债券风险防范规则体系混乱,上位法缺失,差异化规则明显。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采用不同的规则标准,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使用三套各异的制度,监管机构间的监管竞次使得各债券制度差异化,风险防范制度无法统一会造成适用混乱,留下规则真空地带。中介机构承担市场“看门人”之职,应当发挥出其专业特性,起到提升市场透明度、缓解交易双方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分担市场风险等作用,在债市风险防范体系中承担重要角色。然而,从实践来看中介机构未能以市场实际为基础,反映交易主体需求,而是以行政监管部门要求为最高指令,未充分考虑其市场定位,过度发挥其理性经济人本性、贯彻功利主义,而忽略其对市场风险存在机构责任。美国高收益债券市场监管者认为违约债券虽然具有高风险但仍是债券的一种,没有必要单独立法。对违约债券的风险防范思路应当延续证券市场一以贯之的以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而非由监管层作出实质性判断。美国与欧盟都已形成完善、全面且层次分明的法律规定,并构建起良性的监管制度。TRACE系统是一种强制性报告制度,通过充分收集场外市场交易数据,以提高价格透明度,并进而提升市场整体透明度。既能够提升投资者对市场信息获取度,也能够增强监管机构对债券市场活动的监督效果。提升市场透明度并非全是赞美之声,也有观点认为这样做无意义且降低高收益债券市场运行效率。通过分析TRACE应用前后市场内幕交易风险数据的变化,可以得出增加市场透明度确实有助于规范市场行为防范风险。美国违约债券交易参与主体构成随规范修改而经历过较大幅度变化。关于是否要设置准入门槛,反对者认为垃圾债并不是金融机构可以投资的唯一高风险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证券可以适当在机构投资组合中配置。而支持者则以高风险性债券年限较长且受经济波动影响大为依据认为应当设置。信息披露是风险防范制度的核心,持续性披露、财务披露和持续报告义务是违约债券交易信息披露重点。评级机构身份经历过数次变化后成为承担“准监管”角色的市场中介机构,市评级机构出现利益冲突问题严重、自我信息披露不足且依赖经验化判断对金融创新产品预测能力不足等问题。违约债券有其风险生成特殊性,评级机构有针对性评级规则。风险管理工具能够释缓违约债券风险,更为主动的管理风险,但需注意避免风险沦为单纯投机工具且需要妥善监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需坚持市场化与法制化为根本路径。市场化风险防范机制是一种符合经济规律、市场规律,根据债券市场风险机理,以市场化方式作用于风险的制度。法制化就是将市场规则以及其他对交易各方约束的规定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使其能够拥有普遍适用的效力以及强制力保障,进而规范市场行为维持市场秩序。市场化与法制化理念之间并不是割裂开的,在风险防范机制中是相互作用的,二者之间具有密切联系。市场化是法制化的前提和基础,良性的规则才能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促进市场发展。违约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具有“债性”以及“券性”,需要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结合适用。单一性规范为违约债券风险防范之基础,涉众性规范侧重于防范市场整体性风险。同时,风险防范制度应当是针对性规范与统一性规范相结合。债市风险防范制度应当是统一的,统一性规范意味着理顺规范统一与监管统一之间的关系,并非仅能有一个监管机构与一套制度,而是应当妥善协调,同质性债券适用统一标准。违约债券并没有突破债券的本质属性且风险防范思路与普通债券并无二致,因而应纳入债市整体风险防范体系,并通过针对性规范应对违约债券交易风险特性。此外,需平衡金融安全与效率理念,如果仅出于防范风险目的来说,禁止交易就能够直接掐灭风险源头,没有交易自然就不会带来风险。债券市场是风险市场,防范风险可以与市场效率原则实现共存。安全理念是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性理念,防范风险的原因就是希望能够保障市场的安全运行。安全理念与效率理念应该统筹兼顾、力求协调,不可偏废。需构建多层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在市场整体层次,应构建统一违约债券交易市场,将同质性债券放入统一市场交易,该市场容纳风险的能力相较于分裂交易市场更强,也拥有更优越的流动性。以完善的监管制度、集中有效的信息集中制度增加投资者信息获取度,并提升市场透明度,能够及时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并妥善管理风险。构建市场风险预警机制,应当以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投资者为价值取向,在政府与市场间妥善分工,构建层次性的预警机制。在市场规范层次,多层次规范体系是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的基础,各层次规则各有独特作用,现阶段着力改进自律规则是现实途径。在司法制度层次,同种类债券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也能够弥合监管与规则标准不一所带来的风险,完善司法制度保障各项风险防范制度能够顺利运行,并妥善发挥审判延伸职能实现多元化风险防范。在市场监管层次,监管统一并非是为了形式主义而是希望能够缓解监管真空、监管失灵等问题。更为现实的做法是增进监管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统一监管标准,减少重复监管。应改进债券市场监管执法,秉持适当性执法原则,既需要保持一定的谦抑性,又应该及时介入并以妥善方式执法,避免风险生成或者扩散。为加强执法监管效果,还需要提升债券监管机构透明度,并完善债券监管问责制度,有约束方能促使机构妥善履行职责。在市场中介主体层次,应完善信用评级制度构建,着力提升评级质量,并通过防止利益冲突、细化跟踪评级等规定来完善违约债券特殊性规则。由于长期以来的“零违约”市场,导致风险管理市场发育不良,应完善规则重点落实信息披露规则,为风险管理提供市场化工具。《证券法》以及《债券纠纷纪要》等已对受托管理人制度所暴露出的问题做出了制度回应。在市场主体层次,违约债券信息披露制度需要同时反应价格信号与偿债能力,在时间维度与空间维度上应作出针对性规定。设置适当投资者准入制度,避免没有风险承受以及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盲目进入市场,并积极引入多元化适格投资者参与交易。投资者风险预防机制通过规定投资者资金比例结构、单笔交易规模限制等措施成为风险防范的第一道关口。
二、加强交流沟通 共谋发展良策——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综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强交流沟通 共谋发展良策——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1)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R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3.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中小企业 |
2.科技型中小企业 |
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4.政策执行 |
(二)相关理论基础 |
1.史密斯过程模式 |
2.史密斯过程模型在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中的适用性 |
二、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现状 |
(一)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及政策执行情况 |
1.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况 |
2.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情况 |
(二)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取得的成效 |
1.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
2.科创企业逐渐增多 |
3.创新载体建设多元化 |
4.科技人才队伍实现突破 |
三、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问题表现 |
1.部分扶持政策适用门槛过高、政策惠及面小 |
2.政策执行方式单一 |
3.企业对政策的参与度不高 |
4.政策实施环境不够优化 |
(二)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
1.政策体系尚未完善 |
2.政策执行主体的能力需要加强 |
3.企业运用政策的能力需要提高 |
4.政策实施环境有待改善 |
四、改善R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对策建议 |
(一)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质量 |
1.科学制定扶持政策 |
2.完善配套政策扶持体系 |
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
(二)提高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执行力 |
1.组建综合协调机构 |
2.提高执行人员素质 |
3.完善政策考核机制 |
(三)提高企业运用政策的能力 |
1.注重政策宣传 |
2.提升企业家素质 |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四)优化政策实施环境 |
1.营造改革创新的社会氛围 |
2.强化政策执行的要素支撑 |
3.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创新生态视角下社会资本对中小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企业社会资本的影响研究 |
1.2.2 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 |
1.2.3 企业社会资本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研究 |
1.2.4 创新生态研究 |
1.2.5 现有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1.4.1 技术路线 |
1.4.2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企业社会资本 |
2.1.2 知识管理能力 |
2.1.3 企业创新绩效 |
2.1.4 中小企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基础理论 |
2.2.2 社会资本理论 |
2.2.3 强弱关系理论 |
2.2.4 创新生态理论 |
第三章 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3.1 理论模型的构建 |
3.1.1 模型构成要素界定 |
3.1.2 理论模型框架 |
3.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3.2.1 创新生态视角下企业社会资本与创新绩效 |
3.2.2 创新生态视角下企业社会资本与知识管理能力 |
3.2.3 企业知识管理能力与创新绩效 |
3.2.4 知识管理能力的中介作用 |
3.2.5 环境动态性的调节作用 |
第四章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4.1 问卷设计 |
4.2 变量的度量 |
4.2.1 创新生态视角下企业社会资本的度量 |
4.2.2 知识管理能力的度量 |
4.2.3 企业创新绩效的度量 |
4.2.4 环境动态性的度量 |
4.3 样本选取与数据收集 |
4.3.1 调查对象的选取 |
4.3.2 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
4.3.3 样本特征描述 |
第五章 数据分析与结果讨论 |
5.1 样本检验 |
5.1.1 信度分析 |
5.1.2 效度分析 |
5.1.3 数据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
5.1.4 正态分布检验 |
5.2 变量间的相关性分析 |
5.3 创新生态视角下中小企业创新绩效模型的检验 |
5.3.1 基本模型检验 |
5.3.2 模型确认与检验结果 |
5.4 回归分析 |
5.5 假设检验结果及讨论 |
5.5.1 假设检验结果 |
5.5.2 假设检验结果讨论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管理启示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小企业社会资本与创新绩效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3)二元社会下的家具产业结构转型 ——以顺德乐从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经济与社会的研究 |
(二)社会与企业的研究 |
(三)珠三角行业经济的研究 |
(四)乐从家具产业的研究 |
三、研究框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乐从家具产业的基础阶段(20 世纪80 年代以前) |
第一节 奠基期:明清至建国初期 |
一、广府地区的行会组织 |
二、从家庭作坊到搭棚会馆 |
第二节 过渡期:共和国集体化时期——20 世纪80 年代初 |
一、建国初期——20 世纪70 年代初期 |
二、20 世纪70 年代初——80 年代初 |
小结 |
第二章 乐从家具产业的起步阶段(20 世纪80 年代初——90 年代中) |
第一节 伞式社会与地方企业 |
一、乡镇集体企业 |
二、私营企业 |
第二节 蜂窝式社会与家具制造业 |
一、改革开放的先行者 |
二、价值链网络:家具产销模式确立 |
三、家具工厂的聚合与裂变 |
第三节 反思:家具厂“野蛮生长” |
小结 |
第三章 乐从家具产业的形成阶段(20 世纪90 年代末—2011 年) |
第一节 伞式社会与地方产业 |
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
二、搭建行业高端平台 |
第二节 蜂窝式社会与产业集群 |
一、跨越式变迁:从简易棚户到高级家私城 |
二、高潮:家具会展经济 |
三、行业群体:乐从家具协会 |
四、成熟:家具产业链的形成 |
第三节 反思:行业群体的依附性 |
小结 |
第四章 乐从家具产业的升级阶段(2012 年——至今) |
第一节 伞式社会与地方产业 |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二、特色小镇的布局规划 |
第二节 蜂窝式社会与产城融合 |
一、融合:产学研旅型 |
二、深耕:产业链优化 |
第三节 反思:强伞下的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家具产业四大阶段间的衔接发展 |
二、连续谱:家具产业结构“传统—现代”转型 |
三、“伞式社会”和“蜂窝式社会”的强弱转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图和附表清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表 |
(5)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意义 |
(二)理论价值 |
二、文献回顾 |
(一)东亚区域合作的可持续性 |
(二)经济走廊的概念 |
(三)中国与其他周边国家经济走廊合作的可持续性 |
(四)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经济走廊合作的可持续性 |
三、基本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推进理论分析框架构建 |
第一节 区域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
一、内涵 |
二、路径 |
第二节 经济走廊相关理论溯源 |
一、源生 |
二、衍变 |
三、产品属性 |
第三节 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推进理论分析框架 |
一、经济走廊内涵的重构 |
二、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性的三要素 |
三、经济走廊合作可持续性影响因子模型 |
四、经济走廊的生命周期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的实践与特点 |
第一节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双边经济走廊合作 |
一、“跨境”的双边经济走廊合作 |
二、“非跨境”的双边经济走廊合作 |
第二节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多边经济走廊合作 |
一、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 |
二、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 |
三、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 |
第三节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的特点 |
一、以“亲、诚、惠、容”和正确的“义利观”为引领 |
二、秉持绿色与清洁的发展理念 |
三、促进大型基建统筹协调、联动发展 |
四、筹措多元的融资渠道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的驱动力 |
第一节 战略利益的驱动 |
一、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
二、维护东盟在东南亚地区的中心地位 |
三、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合作提质升级的需求 |
第二节 安全利益的维护 |
一、缩小传统安全利益分歧 |
二、消除跨境地区非传统安全威胁 |
第三节 经济利益的扩展 |
一、中国拓展海外市场的需要 |
二、东南亚国家实现“工业4.0”的需求 |
三、促进各国生产力空间布局合理化的需求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的限制性条件 |
第一节 经济地理特征的制约 |
一、经济密度较低 |
二、分割情况严重 |
三、与高经济梯度地区之间的距离遥远 |
第二节 制度安排的能力建设欠佳 |
一、统筹机制的领导力不足 |
二、匮乏有力的工程项目监管机制 |
第三节 来自域外大国的战略对冲 |
一、美国:从“下游行动倡议”到“湄美关系”,步步为营 |
二、日本:GMS与“日湄合作”双管齐下 |
三、印度:BIMSTEC、MGC、AAGC三箭齐发 |
第四节 毗邻地区“外部性”对走廊发展的影响 |
一、恐怖主义的威胁 |
二、自然灾害的侵扰 |
三、跨国犯罪的危害 |
四、来自毗邻地区的竞争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可持续性路径分析 |
第一节 重塑经济走廊域内的经济地理特征 |
一、推出更具吸引力的移民激励政策 |
二、积极推行“港产园”协同发展的模式 |
三、与地区国家搭建更多“快捷通道”和“绿色通道” |
四、构建走廊域内各级政府与走廊主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
五、促进地区宗教之间的交流与和解 |
第二节 增强经济走廊制度安排的能力建设 |
一、按照工程所处地域建立双边的联合工作委员会 |
二、强化经济走廊合作监管机制的能力建设 |
三、建立入驻走廊企业的社会责任考核机制 |
第三节 采取综合手段应对域外大国的战略对冲 |
一、加大对地区经济走廊建设的资金与人力投入 |
二、积极与日本在经济走廊域内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 |
三、力促“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对接 |
第四节 合理削减走廊毗邻地区“外部性”影响 |
一、建立多领域的双边信息情报共享平台 |
二、推进地区的减贫工作 |
三、强化对地区恐怖主义的“去极端化”合作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小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企业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Q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问题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异业联盟概念研究 |
二、异业联盟形成动因研究 |
三、异业联盟伙伴选择研究 |
四、异业联盟开展模式及治理研究 |
五、异业联盟绩效研究 |
六、企业社会工作介入组织及组织间关系研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理论意义 |
三、现实意义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研究思路 |
第二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内容 |
二、核心概念界定:中小企业异业联盟 |
三、理论依据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参与式观察法 |
三、访谈法 |
第三章 企业社会工作介入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第一节 必要性 |
一、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需求强 |
二、企业开展异业联盟存在困境 |
三、企业主对企业社会工作接纳程度低 |
第二节 可能性 |
一、社会工作价值观契合 |
二、社会工作理论视角与方法具有优越性 |
三、企业与环境的关系是社会工作介入的重要维度 |
第四章 Q企业SWOT-PEST分析及开展异业联盟现状 |
第一节 Q企业简介 |
第二节 SWOT-PEST分析 |
一、政治因素影响下Q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 |
二、经济因素影响下Q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 |
三、社会因素影响下Q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 |
四、技术因素影响下Q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 |
第三节 Q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现状 |
第五章 企业社会工作介入计划的制定 |
第一节 企业社会工作者与Q企业及B联盟建立关系 |
第二节 基于SWOT-PEST下 Q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需求评估 |
一、Q企业的优势机会与开展异业联盟的优势 |
二、Q企业的劣势威胁与开展异业联盟的问题 |
三、Q企业开展异业联盟需求分析 |
第三节 活动方案设计 |
一、活动设计背景 |
二、企业社会工作介入目标设定 |
三、活动方案 |
第六章 企业社会工作介入过程及总结反思 |
第一节 Q企业自我披露:创新务实,飞向无限 |
一、活动背景 |
二、活动内容 |
三、总结与反思 |
第二节 走访学习S企业:模式独特,注重品质 |
一、活动背景 |
二、活动内容 |
三、总结与反思 |
第三节 走访学习D企业:精准定位,奉献利他 |
一、活动背景 |
二、活动内容 |
三、总结与反思 |
第四节 经验交流:增强互动,亲密关系 |
一、活动背景 |
二、活动记录 |
三、总结与反思 |
第五节 项目推介:资源分享,信息获取 |
一、活动背景 |
二、活动内容 |
三、总结与反思 |
第六节 Q企业新产品内推:深度体验,促进合作 |
一、活动背景 |
二、活动内容 |
三、总结与反思 |
第七章 企业社会工作介入Q企业开展异业联盟评估与结案 |
第一节 过程评估 |
一、社会工作者扮演的角色 |
二、社会工作者自评 |
三、活动参与情况记录 |
第二节 结果评估 |
一、活动成果及负责人满意度 |
二、参与活动其他人员访谈 |
第三节 结案 |
第八章 企业社会工作介入中小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策略建议 |
第一节 链接异业联盟内关键资源 |
第二节 倡导企业积极进行“自我披露” |
第三节 以单独企业为主题开展活动 |
第四节 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方法 |
第五节 组建异业联盟核心成员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地方政府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市Y区食品产业集群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文献简评 |
(三)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思路 |
3.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1.创新点 |
2.不足之处 |
一、概念的提出及相关理论分析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产业集群的概念 |
2.集群带动效应的概念 |
(二)相关理论分析 |
1.治理理论 |
2.政府职能理论 |
(三)产业集群发展中地方政府职能作用的分析 |
1.加强战略规划 |
2.提供公共服务 |
3.制定扶持政策 |
4.引导创业创新 |
二、Y区政府推动食品产业集群发展的现状 |
(一)Y区食品产业集群概况 |
1.Y区地理人文概况 |
2.食品产业集群发展概况 |
(二)Y区政府推动食品产业集群发展的具体做法 |
1.科学规划统筹食品产业集群发展 |
2.加大公共服务并优化环境 |
3.制定并落实食品产业集群发展政策 |
4.引导食品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
(三)Y区政府推动食品产业集群发展的成效 |
1.食品产业集群规模集聚度上升 |
2.品牌效应凸显 |
3.大项目招引成果显着 |
三、Y区政府推动食品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问题 |
1.规划执行不到位 |
2.食品产业政策体系不完善 |
3.部门多头管理效率低下 |
4.多元参与机制还未形成 |
5.政府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
(二)原因分析 |
1.多元参与的治理理念还未贯彻深入 |
2.“重管理轻服务”的思维还未转变 |
3.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 |
四、地方政府推动食品产业集群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
(一)转变政府理念加强顶层设计 |
1.转变政府理念 |
2.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执行 |
(二)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扶持引导 |
1.科学制定出台产业集群政策 |
2.强化政策执行效力 |
3.加大对集群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 |
(三)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增强集群公共服务 |
1.完善基础设施 |
2.配套产业集群公共服务 |
3.保障公共服务力量 |
(四)引导多元主体参与集群建设 |
1.引导企业参与构建产业集群 |
2.在社会层面打造产业集群文化 |
3.引导群众加入发挥主动性 |
4.引导社会行业协会发挥作用 |
(五)完善政府体制机制以促进共建共享 |
1.完善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 |
2.促进共建共享 |
结论和展望 |
附录 《Y区政府推动食品产业集群发展情况》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客观条件 |
2.1 习近平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论述 |
2.1.1 “一带一路”倡议的本质意蕴 |
2.1.2 “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内容 |
2.1.3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
2.2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政策依据 |
2.2.1 国家顶层设计 |
2.2.2 地方政策规划 |
2.3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厚根基 |
2.3.1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渊源 |
2.3.2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文化底色 |
2.3.3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经济关联 |
2.3.4 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跨境交往 |
第3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依托 |
3.1 辽宁沿海经济带 |
3.1.1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现状概述 |
3.1.2 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现存问题 |
3.1.3 针对辽宁沿海经济带现存问题的应对措施 |
3.2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 |
3.2.1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现状 |
3.2.2 当前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发展的制约因素 |
3.2.3 应对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现存问题的对策建议 |
3.3 沈阳经济区 |
3.3.1 沈阳经济区的基本态势 |
3.3.2 当前制约沈阳经济区发展的主要因素 |
3.3.3 解决沈阳经济区现存问题的基本路径 |
3.4 哈长城市群 |
3.4.1 哈长城市群发展情况概述 |
3.4.2 当前哈长城市群发展的制约因素 |
3.4.3 加快哈长城市群发展的重要举措 |
第4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四方平台 |
4.1 东进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 |
4.1.1 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基础 |
4.1.2 构建东北亚自由贸易区的制约因素 |
4.1.3 推进东北亚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
4.2 西拓连接中蒙俄经济走廊 |
4.2.1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优势条件与发展态势 |
4.2.2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主要瓶颈 |
4.2.3 优化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路径选择 |
4.3 南下撬动环渤海经济圈 |
4.3.1 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现状 |
4.3.2 环渤海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4.3.3 撬动环渤海经济圈发展的对策建议 |
4.4 北上参与北极航线开发 |
4.4.1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战略价值 |
4.4.2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现实挑战 |
4.4.3 我国参与北极航线开发的基本策略 |
第5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路径 |
5.1 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方略 |
5.1.1 大连建设自由贸易港的优势条件 |
5.1.2 建设大连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战略价值 |
5.1.3 推进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对策建议 |
5.2 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推进构想 |
5.2.1 满洲里对外开放的历史沿革 |
5.2.2 满洲里开放发展的现存问题 |
5.2.3 创建满洲里作为中蒙俄经济走廊全面开放第一品牌重镇的品牌识别与塑造 |
5.3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 |
5.3.1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历史沿革和现实进展 |
5.3.2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重要战略价值 |
5.3.3 开发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的可行性分析 |
5.3.4 加快推进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开发的建议 |
5.4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 |
5.4.1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动力解析 |
5.4.2 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挑战 |
5.4.3 推进中俄共建“冰上丝绸之路”的基本策略 |
第6章 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价值 |
6.1 塑造全球化包容性发展的中国范例 |
6.1.1 把握全球化模式深度调整下的历史机遇 |
6.1.2 提供东北亚各国共话发展的沟通平台 |
6.1.3 促进东北地区跨境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
6.2 打造全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示范 |
6.2.1 完善国家区域经济总体布局 |
6.2.2 推进京津冀与东北地区协同发展 |
6.2.3 提升东北地区城市群整体实力 |
6.3 创造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东北机遇 |
6.3.1 形成东北地区产业发展新动能 |
6.3.2 打通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大通道 |
6.3.3 开创东北地区对外贸易新局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政府经济金融职能的理论演进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研究 |
(三)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研究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研究 |
(五)文献述评 |
四、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 |
(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相关概念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关系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的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一)政府金融监管改革理论 |
(二)现代金融治理理论 |
第二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景下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概述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时代背景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行动机制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影响 |
(一)正面影响 |
(二)负面影响 |
三、实践层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平衡 |
(一)调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重点 |
(二)平衡“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 |
(三)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
第三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理论意旨:金融治理现代化 |
一、金融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阐释 |
(一)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 |
(二)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
(三)金融治理模式现代化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意涵 |
(一)“防风险”与“促发展”的有机统一 |
(二)政府治理行为制度性约束的同步加强 |
(三)中央和地方金融治理权力的合理配置 |
(四)政府、市场和自组织治理机制的协调 |
(五)金融治理“公共理性”水平显着提升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下的现代金融治理理论框架建构 |
(一)现代金融治理体系构面 |
(二)现代金融治理能力构面 |
(三)现代金融治理模式构面 |
第四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探析:金融治理的偏差与失灵 |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陷入失衡的实践景观 |
(一)总体性失衡表现 |
(二)阶段性失衡表现 |
(三)结构性失衡表现 |
(四)冲突性失衡表现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偏差 |
(一)治理制度偏差 |
(二)治理体制偏差 |
(三)治理主体偏差 |
(四)治理工具偏差 |
(五)金融政策偏差 |
(六)协调能力偏差 |
(七)动员能力偏差 |
(八)服务能力偏差 |
(九)通用能力偏差 |
(十)治理模式偏差 |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下金融治理失灵 |
(一)金融体系公平竞争机制长期缺位 |
(二)行政干预与市场调节的潜在矛盾 |
(三)金融治理机制存在固有的局限性 |
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失衡归因的二维结构 |
(一)基本假设 |
(二)二维结构 |
(三)结构矩阵 |
第五章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实现平衡的路径选择:金融治理的矫正与完善 |
一、提升金融治理工具的运用水平 |
(一)实现治理工具多元化 |
(二)推进治理手段科技化 |
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 |
三、建立综合型治理政策调控架构 |
(一)加强各项政策紧密配合 |
(二)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政策 |
(三)落实民企长效发展政策 |
四、推进现代金融治理的“元治理” |
五、理顺金融治理之中的各种关系 |
(一)明晰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边界 |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问责机制 |
(三)建立治理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六、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制与体系 |
(一)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三)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
(四)建立金融法人治理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的意义价值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违约债券交易概述 |
第一节 债券市场关于违约问题的变化历程 |
一、20世纪90年代企业债券违约事件 |
二、20世纪末至2013年债券市场“零违约”神话 |
三、2014年到2017年债券市场违约常态化趋势形成 |
四、2018年至今债券市场违约数量及规模出现“新常态” |
第二节 违约债券市场违约情况分析 |
一、整体违约率仍然处于相对较低水平 |
二、违约主体性质多元化,民营企业占比较高 |
三、违约债券种类多样化 |
四、违约债券发行地域既有集中趋势亦有分散态势 |
第三节 违约债券 |
一、违约债券的定义 |
二、可交易违约债券范围 |
三、违约债券的“债性”与“券性” |
四、违约债券相较于普通债券所蕴含的特性 |
五、违约债券与高收益债券之间关系 |
第四节 违约债券交易 |
一、被限制的违约债券交易及产生的弊端 |
二、违约债券交易现状分析 |
三、违约债券交易制度分析 |
四、违约债券交易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
五、违约债券交易的意义 |
第二章 违约债券交易风险 |
第一节 违约债券一般性风险 |
一、信用风险 |
二、价格风险 |
三、流动性风险 |
四、再投资风险 |
第二节 次生风险 |
一、以18洛娃科技MTN001为例 |
二、次生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
三、次生风险防范的逻辑 |
第三节 内幕交易风险 |
一、以Ft.HowardCorp案与HarcourtBraceJovanovich案为例 |
二、内幕交易对市场效率的损害 |
三、内幕交易规制的理论争议 |
第四节 虚假陈述风险 |
一、以 Miller v. New Am. High Income Fund 案2为例 |
二、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 |
三、虚假陈述对债券市场的影响 |
第五节 系统性风险 |
一、系统性缔约 |
二、契约群 |
三、市场主体的群体性 |
第三章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风险监管理论 |
一、风险监管理论基础 |
二、法律不完备理论 |
三、外部监管质疑论 |
第二节 金融风险管理理论 |
一、理论概述 |
二、金融风险管理方法 |
三、金融风险管理悖论 |
第三节 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 |
一、法律规范化的原因与作用 |
二、法律解释论 |
三、风险防范法律规范化路径 |
第四章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制度之检视 |
第一节 风险防范规则匮乏且针对性欠缺 |
一、长期边缘化的债券规则 |
二、债券风险防范规则缺失且未能体现债券特性 |
三、缺乏符合违约债券特性的风险防范制度 |
第二节 风险防范方式行政色彩浓厚 |
一、行政式风险防范的表现 |
二、主要通过管制手段防范风险 |
三、行政式风险防范对违约债券交易的影响 |
第三节 债券风险防范规则体系混乱 |
一、两个市场,三套制度 |
二、三足鼎立的监管格局 |
三、上位法缺失与差异化规则 |
第四节 市场中介主体未能起到风险“减缓器”的作用 |
一、市场中介主体偏离预期定位 |
二、信用评级机构 |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
四、信用增进机构 |
第五章 域外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制度比较借鉴 |
第一节 违约债券风险防范制度概述 |
一、是否就高收益债券单独立法的争议 |
二、高收益债风险防范理念 |
三、高收益债券风险防范体系 |
第二节 市场透明度体系 |
一、TRACE系统 |
二、违约债券市场是否需要提升透明度的争议 |
三、TRACE 系统对市场风险防范的效果—以内幕交易规制效果为例 |
第三节 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主体制度 |
一、高收益债市场投资者结构 |
二、投资者准入制度的争议 |
三、受到限制的保险公司 |
四、完全禁止的储蓄机构 |
第四节 违约债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
一、信息披露是风险防范制度的核心 |
二、违约债券信息披露规则 |
三、未妥善信息披露规则的惩罚措施 |
第五节 信用评级 |
一、信用评级机构角色的转变 |
二、评级机构监管制度之变化 |
三、针对高收益债券所作出的特殊性规定 |
第六节 风险管理工具 |
一、风险管理工具对违约债券市场的作用 |
二、信用违约互换自身的风险 |
三、信用违约互换的法律监管变化 |
第六章 风险防范制度应遵循的理念 |
第一节 坚持市场化与法制化为根本路径 |
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二、市场化与法制化的内涵与作用 |
三、市场化与法制化的互动逻辑 |
第二节 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妥善分层与结合 |
一、债券特性决定了需要单一性规范与涉众性规范结合适用 |
二、单一性规范为违约债券风险防范之基础 |
三、涉众性规范侧重于防范市场整体性风险 |
第三节 针对性规范与统一性规范相结合 |
一、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制度应实现统一规范 |
二、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制度应纳入债市风险防范框架内 |
三、通过针对性规范适应违约债券交易特性 |
第四节 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平衡理念 |
一、金融效率原则 |
二、金融安全理念 |
三、效率与安全平衡 |
第七章 构建多层次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体系 |
第一节 市场整体层次 |
一、构建统一违约债券交易市场 |
二、提升市场透明度 |
三、构建市场风险预警机制 |
第二节 市场规范层次 |
一、完善多层次规范体系 |
二、规范统一的可能性与现实路径 |
三、现阶段以改进自律规则为主 |
第三节 司法制度层次 |
一、同种类债券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
二、改进制度保障风险防范机制有效运行 |
三、妥善发挥审判延伸职能多元化风险防范方式 |
第四节 市场监管层次 |
一、统一监管的可能性与壁垒 |
二、应改进债券市场监管执法 |
三、完善债券监管问责制度 |
第五节 市场中介主体层次 |
一、信用评级机构 |
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 |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 |
第六节 市场主体层次 |
一、针对性信息披露制度 |
二、投资者准入制度 |
三、投资者风险预防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加强交流沟通 共谋发展良策——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综述(论文参考文献)
- [1]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执行问题研究 ——以R区为例[D]. 崔秀华.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2]创新生态视角下社会资本对中小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D]. 汪岩. 西安石油大学, 2021(12)
- [3]二元社会下的家具产业结构转型 ——以顺德乐从为例[D]. 何绮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1(02)
- [4]陕西府谷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实施研究[D]. 路璐. 长安大学, 2021
- [5]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共建经济走廊研究[D]. 吴汪世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1(12)
- [6]中小企业开展异业联盟的企业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以Q企业为例[D]. 刘毅森. 兰州大学, 2021(02)
- [7]地方政府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市Y区食品产业集群为例[D]. 张敏.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8]推动东北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研究[D]. 张晨瑶.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9]现代金融治理视域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优化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平衡研究[D]. 高锐. 吉林大学, 2020(08)
- [10]论违约债券交易风险防范[D]. 阮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