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勇于探索 敢于创新——顺德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纪实(论文文献综述)
张海明[1](2019)在《当代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研究(1949—2015)》文中提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土地政策史就是一部土地产权制度不断调整的历史。这种调整的脉络有两条主线,一条明线是土地私有向土地公有的嬗变,体现在农民土地所有制向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城市私有土地所有制向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演变;一条暗线是由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转向,体现在土地产权结构由作为阶段斗争的目标和手段向成为经济发展的要素和对象转移。根据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产权制度本身的变化及其变化的主被动关系,迄今为止,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历程大体可分为自为性变迁时期、自发性变迁时期和自觉性变迁时期等3个不同的阶段。土地产权制度自为性变迁的历程涵盖土地改革时期(1949—1952)、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53—1957)、社会主义曲折发展时期(1958—1978)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3个不同时期,这一阶段的主体特征是公有土地产权的建立。通过国家强制性改造,土地产权制度实现由建国初期公私并存向公有土地产权的转变。土地产权制度的自发性变迁主要体现在社会主义建设探索调整时期(1979—1985)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时期(1986—2006)这两个阶段,其主体特征是自下而上的实践探索推进了公有土地产权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两权分离。土地产权制度的自觉性变迁时期自2007年起,主要体现在国家确立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开始主动强化包括土地产权制度在内的国家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标志着土地产权制度从此进入物权制度体系时代。土地产权形态的持续变迁深刻反映了国家对农村和城市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的演进轨迹。土地改革时期,农村土地私有和土地国有并存的二元产权结构,反映出中央政府既承认农民土地所有权,又试图探索农业集体化道路的意图;城市私有土地、国有土地和私人土地所有制并存的多元复合结构,反映了新政权对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工商业资本和城市居民的不同政治态度和政治策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经过合作化运动,农民土地所有制完成向集体土地所有制事实上的转变;社会主义改造形成了城镇集体所有土地、小私有土地和国有土地等多种土地所有制并存的局面,改变了以往城市以私有土地房地产为主体的格局。社会主义曲折发展时期,人民公社化运动彻底消灭了农民土地所有权,土地归集体所有;经过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城市土地呈现国有、集体所有和土地私人所有并存的状态,国家对改造私人土地进行了尝试和努力,但并未完全消灭城市土地的私有产权,尽管城市私人土地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非法强制收为国有,但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事实上回避了城市土地的所有制性质。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调整时期,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实现两权分离,在土地产权服务城市建设和国家发展的现实考虑下,城市私有土地被国有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时期,集体土地产权虚置,为事实上的国家所有背书;国家上地所有权的范围得以界定,法律明确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物权体系时期,国家将国有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纳入了物权的范畴,并限定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体现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特殊保护。土地产权权能在不同时期持续调整变化并体现出鲜明的特点。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村土地和城市私人土地所有者均享有占有、使用、买卖、租赁等各种权利。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农民事实上丧失了土地的经营权,买卖土地的行为也受到限制;此时工商业者已经实际丧失对土地的支配权。社会主义曲折发展时期,农民只拥有宅基地和自留地的使用权,城市私有土地所有者已无法自主支配和使用土地。社会主义探索调整时期,农民被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农村和城镇居民亦可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居民同时还拥有城市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时期,用地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除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能受到严格限制。物权体系时期,《物权法》改变了以往土地使用权的分类方式,由依据土地所有权性质分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两类,变为根据土地的用途分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同时也严格限制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主体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建国以来土地产权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探索前行而不断变迁,经历了一个私有土地产权逐渐消亡和公有土地产权逐步扩张直至完全取代私有土地产权的此消彼涨过程。建国以来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演变,具有简单化、虚置化和碎片化的鲜明特征。所谓简单化,是指在将多种形式的私有土地所有制改造为公有制的过程中,工作过粗,要求过急,界限不清,没有针对具体情况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对原有土地产权人造成损害。虚置化,一方面是指国有土地所有权没有真正实现,公民作为国家土地所有权人无法享有所有权收益;另一方面是指“农民集体”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无法行使土地的经营管理权,无法行使实质上的权能。碎片化,是指国家层面的土地产权制度一直处于应对、修补的状态,土地产权制度的探索实践在国家转型发展的过程中,总是在良性违法甚至是良性违宪的情况下,逆向推动国家层面的制度立法。土地产权立法一直处于立法和修法的恶性循环之中,国家层面缺乏对土地产权制度体系全局性、根本性、前瞻性的顶层设计。
刘伏奇[2](2016)在《梁銶琚初级中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实践探索》文中提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决定着基础教育的成败,其内部治理结构对中小学管理效率和学校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3年开始,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借鉴国外中小学内部治理的相关经验和国内典型案例,结合区域内中小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开始了一场以学校内部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引起社会强烈震动。作者作为改革试点学校之一的负责人,亲身参与并领导了顺德区杏坛梁銶琚中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本文即作者对改革的回顾与反思。作者通过访谈调查,归纳了梁銶琚中学内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未建立起科学的的权力运行机制、学校管理缺乏真正的社会参与以及缺失学校内部治理的法理依据。作者认为管理观念落后、体制僵化以及法制不健全是导致问题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学校展开了为期数年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实践探索。作者提出了“以系统理论为指导,以国家政策为导向,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探索学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相互制衡的新型内部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建立与’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力”的梁銶琚中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论述了“四方三步”的改革总体设计,介绍了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试验、学校民主监督机制建设、社会参与机制试验和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四个方面改革内容,总结了取得治理成效的经验。文章认为,任何改革都是一场艰难的心理革命,需要理论依据,需要系统思维和精细化的行动,更需要魄力。并对改革的困难与问题进行全面反思,认为理论准备不充足、改革设计简单化、缺少客观条件和舆论宣传不到位是造成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主要原因。在反思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梁銶琚中学内部治理结构的设想。
朱海强[3](2014)在《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与西部中小城市带动城乡一体化研究 ——以广西玉林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破解“三农问题”、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根本要求。进入新世纪,我国市场化、国际化、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地区差距扩大趋势尚未扭转。其深层次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没有完全突破,城镇化严重滞后,城乡分割的政策、制度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纠正,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尚未形成。在占我国全部人口四分之一、国土占全国面积百分之七十的广大西部地区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广大西部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经济文化较为落后、发展基础薄弱、体制机制创新不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西部民族地区能否顺利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直接影响该地区的发展与稳定,直接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能否实现。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为指导,通过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城乡融合思想的发展,立足于西部民族地区的实际,以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一体化的成功实践“玉林模式”为个案,比较分析“玉林模式”与“成都模式”的异同,总结玉林模式的成功经验与基本规律,为进一步推进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全文共分为7部分,除绪论和结论外,正文共有5章,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站在理论的高度,对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的理论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第二章从普遍意义出发探讨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紧迫性与特殊性。全章首先探讨了“城乡一体化”在我国提出的时代背景;继而分析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紧迫性和特殊性,并结合玉林的具体情况,说明玉林面临着与西部广大地区同样的发展困境。第三章从长时段的角度探讨当代玉林城乡关系演变发展的历史与现实。本章首先从百年前的近代追溯了当代玉林城乡关系的演变发展的历史源流;其次介绍了建国之后玉林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时期玉林城市经济与城乡关系的发展情况,;第三是讨论了改革开放以来玉林先后经历了“玉林经济体制改革”到“农民办市”再到“县域经济发展”,最后是“玉林模式”的形成。第四章从理论与实证两个维度上探索了“玉林模式”作为西部民族地区“小城市带动大农村发展”的成功模式所具有的内涵、特点、实效,以及与以“大城市带动大农村发展”的“成都模式”之间的异同点。第五章从理论的高度对“玉林模式”之于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总结了五个方面的借鉴意义。
朱兰春[4](2015)在《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1985年5月起,至2014年12月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约8000件民事裁判文书或案例,与多数人的想当然所不同的是,其中绝大部分是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审理的案件。这是一个日益巨大且十分宝贵的司法资源库,对此进行深入研究和持续发掘,总结审判经验,理清法理逻辑,洞悉裁判思维,辩明发展方向,必将直接、持久地惠及于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把案例研究推向更高的水准。本书认为,面临大数据时代的海量司法资源,欲保持实践对理论的丰富和滋养,又不失理论对实践的统摄和把握,首先应对现有研究方法进行必要的革新,这是衡量案例研究质量的重要尺度,也是提高案例研究水平的必由之路。目前通行的研究方法,无论是实务取向的案例汇编解析法,还是理论层面的法律关系分析法、请求权基础体系法,均是前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对应的是个案研究,遵循的或是从特殊到一般,或是从一般到特殊的认识路径,其特征是微观分析,其优势是分析透彻。但面对司法资源信息浪潮的冲击,以现有研究方法应对,沧海拾贝绰绰有余,总揽全局能力不足。更为严重的是,后者的困境如长期存在,将全面解构前者的存在价值。黑格尔认为,“真实的只是整体”,我国哲学家王太庆先生进一步引申为,真理是全体,不是鸡零狗碎的东西。哲学如此,法学亦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案例研究的危机,首先是研究方法的危机。提出这个问题,并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以通盘把握更为深刻的裁判思维,正是本文的全部目的。传统研究方法的危机,迫使笔者不得不另寻研究制高点,最终立足于民法基本理论体系,以“主体、行为、权利、责任”为基元,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提炼出四元结构分析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部民事案例,以四元结构重新归类、多次归类,遵循的是从一般(大理论)到一般(大实践)的认识路径,使得极为浩繁的实证研究,获得了相当清晰的方向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前述困惑,为理论重新找回了自信。更重要的是,四元结构作为贯穿全文的一根红线,在对全部民事案例的提精取萃中,基本理清了最高法院三十年来民事审判的历史脉络,证实了笔者长久以来的一个“哥德巴赫猜想”:最高法院民事审判思维已初步成型,但尚不固定,且未来走向仍不确定,由此形成了本文的中心命题:作为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四元结构既是统领最高法院全部民事判决的总线索,也是揭示最高法院民事审判规律的总钥匙。显然,这一中心命题由两个相互缠绕的子命题组成。笔者紧紧围绕上述中心命题,按双螺旋线索展开全文,一方面论证,四元结构能否以及如何起到统领作用;另一方面实证,最高法院的审判思维是否以及如何相对成型于四元结构。开篇从以往的研究经验出发,上升至方法论的高度自我反思,在民法理论的基础上,尝试提炼出四元结构方法的分析框架,再以此切回到对全部民事案例的梳理,以该分析框架的每一基元为标准,提取案例公因式,构筑了四个子系统,依次分别为“界定民事主体”、“判断法律行为”、“保障民事权利”、“划分民事责任”。而每一子系统项下,又不断细分若干裁判元素或类型,继续细分和提取案例公因式,如“界定民事主体”子系统项下,又可细分出“适格当事人的审查标准”;“判断法律行为”子系统项下,最终可细分出“影响效力的主要因素”,等等。理论结构从主干一直延伸到毛细血管,在案例诸元素的重新归纳、逐级整合中,图景脉络越来越明晰,体现出理论对实践的总体驾驭。与此同时,看似杂乱无章的海量案例,也经由毛细血管的吞吐、梳理,开始井井有条,显出内在的机理,并经由主干直通理论结构,体现出实践为理论的源头活水。理论与实践的穿梭往来,最后合而统之于有机之四元结构,并收于对最高法院审判思维的整体考察中,得出全文结论。各章的实证研究表明,三十年来,最高法院在界定民事主体时,开放中有规范;在判断法律行为时,宽松中有反复;在保障民事权利时,绝对中有限制;在划分民事责任时,承担中有平衡。笔者相信,如果不从四元结构方法的理论自觉出发,很难从容俯瞰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在长时段中的总景图,传统研究方法的乌龟再努力,也永远追不上司法的兔子;更难深入探究最高法院法官群体审判思维的模块要素,一块砖头研究得再仔细,仍可能对整座大厦的结构一无所知。相较于现有研究成果,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研究方法上,以四元结构梳理和分析最高法院三十年来全部民事判决,在此基础上总结民事审判思维以及审判规律,这在国内尚属首次。这一研究有如下四个特征: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研究方法新,理论张力强。覆盖范围广,是指研究对象包括最高法院迄今公布的全部民事判决,把以往民事判决的类型化研究,推进到全口径研究的更高层面;时间跨度长,是指研究案例上溯1985年5月起,下至2014年12月止,历时整整三十年;研究方法新,是指突破了现有实务和理论方法的局限,提出了四元结构作为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此统摄最高法院全部民事判决,涵盖案件审理主要环节;理论张力强,是指四元结构本身脱胎于民法理论,既是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也是民法思维的逻辑构造,其强大的理性思辨力,与万花筒般的司法现实之间,构成必要的张力,二者未来的互动将演绎丰富的可能性。鉴于案例库数量巨大,加之这一研究方法本身,对首创者的识见和意志均要求极高,笔者虽竭尽全力,但兼受学识、专业和精力所限,学术勇气有余,学术水平有限,故本项实证研究尚存诸多不足,尤其在个案的的法理生成路径、案例之间的内在机理关联、审理模式的历史节点转换、法官心证判断的识别依据等深层次领域,均无力涉及或浅尝辄止,一定程度上限制、削弱了本书的学术价值和理论品质。对此,笔者完全有自知之明,将正视不足与缺陷,并以此为动力,听从命运的召唤,继续投入到这项永无止境的研究事业。
周望[5](2012)在《中国“政策试点”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策试点”,是中国治理实践中所特有的一种政策测试与创新机制,具体类型包括各种形式的试点项目、试验区等。作为标识中国政策过程尤其是改革开放进程的重要关键词,“政策试点”是被运用得最为频繁的改革工具之一。在中国各个层级、各个地区里分布着大量各式各样的政策试点实践。中国政策实践中所广泛存在的“先行先试、典型示范、以点促面、点面结合、逐步推广”等特有词汇和术语亦是根源于此。“政策试点”以其特定的功能和鲜明的特质,给本土政策过程带上了中国风格的深刻印记,是中国改革事业的整个策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为在中国“土生土长”起来的一项治理策略和方法论工具,“政策试点”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对治国理政经验进行不断总结和升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政策试点”的历史根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特别是土地改革实践中的主动探索。在经历了各个历史阶段的不断洗礼之后,“政策试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开始被大规模地运用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成为了深深根植于中国政策过程的一个关键性机制。同时,伴随着这一演化过程,“政策试点”在发展主线、内容构成、作用方式、运行规范等方面亦产生了相应的规律性变化。“政策试点”发展至今天,其相关要素、主要特征已基本确定下来,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框架。在组成类型方面,可以将“政策试点”划分为两大类七小类:第一个大类型是试点项目,具体又可分为探索型试点、测试型试点和示范型试点等三个小类型;第二个大类型是试验区,具体又可分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部省共建试验区、国务院部委指导建设的试验区、地方自建试验区等四个小类型。在运行过程方面,“政策试点”在实践操作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相对稳定的程序和自成系统的做法,可以将其归纳为“两阶段十环节”,它具体是指“先试先行”和“由点到面”这前后两个阶段,以及分别与之对应的选点、组织、设计、督导、宣传、评估以及部署、扩点、交流、总结等共计十个环节。而在这些一般性步骤及环节的背后,还可以进一步将“政策试点”运行过程的内在逻辑及其作用机制抽象为“吸纳—辐射”,其实质是在于强调将试验点的探索权限与上级政府及时有效的控制权限进行充分结合,这是隐含于“政策试点”技术性操作过程背后的精妙逻辑所在。从出现到发展至今,“政策试点”所展现出的生命力与活力,与其在各种治理实践中、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大量政策活动中所施展出的功能密不可分。这首先体现在“政策试点”对制度变迁及政策调整过程中的“内容供给”方面有着相应的贡献,即由于中国的经济社会转型在制度探索方面呈现出“要素整合”这一特点,而“政策试点”作为致力于实现“要素整合”的基础性方法论工具,需要为其源源不断地提供内容支持。同时,“政策试点”还为确保整个过程稳步前行而提供了重要的“形式保障”,这具体包括控制改革风险、化解推行阻力、降低改革成本、提高成功几率等。“政策试点”的存在及演化是受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综合而成,“均衡性治理”——即国家治理体系运行的均衡性逻辑导向,则是这其中最为基础和根本的一个影响因素,是制约“政策试点”的深层次逻辑渊源。“均衡性治理”指的是中国国家治理的结构、功能及行为等诸方面都在不同程度地遵循着均衡性这一逻辑,基本实现形式则是通过确保“正式”的制度性模块与“准正式”的机制性模块这两大板块之间维持着动态的均衡性,并使它们共同发挥作用,来优化治理模式,提高治理绩效。“均衡性治理”昭示着整个治理架构致力于在彼此相异的治理模块之间形成相互配合和补充,也即“制度性”、“实体性”要素集合与“准正式性或非正式性”、“软体性”要素集合之间的对立统一,使它们构成中国国家治理总体特征的一体两面。正是出于保持和维系这一均衡性的考虑,一系列对照于正式制度设置的“准正式”或“非正式”治理机制和工具应运而生,“政策试点”便是其中之一。“政策试点”以其特定的优势及作用形式,服从服务于这一治理导向。这一逻辑导向传递到了“政策试点”的内涵与外延等各个层面,并且随之带来了各种衍生性影响,包括政策时差、政策势差等。以这一逻辑认识为起点和基础,可以对未来“政策试点”的总体发展思路做出相应的考量。
马宁东[6](2012)在《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文中提出农村信用社是我国众多的金融机构中发展历史相对较长、机构网点相对较多、服务涵盖面最广、并具有鲜明特色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可持续发展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具体体现在:一是“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迫切需要农村信用社的持续经营;二是农村信用社发展能力的建设与提高是持续经营的基本要求;三是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的支柱力量,只有注重发展能力建设,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经营风险,从而解决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低效运行状态,进而加强和改善服务,最终达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四是现代农村金融企业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迫切需要农村信用社实行综合的发展能力建设。我国农村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队伍素质较差。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着人员本地化、年龄老化、知识层次较低、综合素质较差、近亲繁殖严重等现象。由于干部素质较低,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导致农村信用社管理相对落后,对人、财、物管理缺乏有力约束,内控软化,信贷管理不落实,会计核算随意性大,规章制度执行不力,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历史包袱重,主要包括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时剥离的,以及改革过程中粗放式经营所形成的不良资产等。三是经营空间严重受挤收缩,生存基础及竞争力被削弱。四是成本核算观念变淡薄,多元化服务功能极为欠缺。本文首先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历程,概述了中小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基本理论,并以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为研究对象,充分学习理解相关理论和文献资料,深入分析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及在企业发展、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等状况的基础上,对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当前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结合本人多年来在基层信用社理事长岗位工作的经验,从提高认识、不断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市场定位及机构设置等途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研究解决制约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主要问题和瓶颈,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与实施方案。
付京[7](2010)在《欠发达地区的循环产业集群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已向现代化目标推进,而中西部地区经济却明显落后,特别是西部的一些欠发达地区,经济状况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为片面追求经济的数量增长,不惜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赶超战略既不能缩小差距,又造成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资源的极大浪费。虽然我国在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多以政策倾斜、经济扶持,为此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进程仍旧相当缓慢。近年来,西部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正在进一步拉大,这表明传统的发展模式不能解决西部的问题,特别是产业集群的出现使区域发展的梯度转移理论不再成立,以比较优势理论为依托的梯度发展模式不再现实。本论文对中国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循环产业集群的成长现状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通过相关数据的实证检验,建立科学描述两者关联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据此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构建两者关联性的S-D模型,进行仿真分析和预测;最后,根据仿真分析和预测的结果,提出促进循环产业集群成长、实现欠发达地区经济和谐发展的政策建议。论文的第二章对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以及循环产业集群理论进行了介绍,并概括出循环产业集群的六大特征,为后文打下理论基础。第三章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分析,得出可持续发展是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最终归属。第四章分析了循环经济是欠发达地区的唯一出路,但也存在着各种限制。第五章通过对系统动力学方法(SD)的主要原理入手进行分析,结合我国欠发达地区的特征,运用SD方法建立SD模型,再对该模型进行检测分析其可行性。通过以上的分析。在此基础上,第六、七章我们总结出欠发达地区发展循环产业集群的保障措施主要应从政策扶持、金融支持、区域创新和利益平衡体制建设四方面着手。
郑小宏[8](2010)在《县域特色经济发展研究 ——以温县为例》文中提出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组成单元,特别是粮食高产县经济要取得长足的发展,必须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就是必须立足县情,发挥县域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优势,以特色产业为核心,培育支柱产业,推动产业集聚、一村一品建设,力求县域资源优势最大化,走以特色产业立县,以特色产业富民的路子。针对我国具体情况,研究传统农业县、粮食高产县特色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利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产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及西方经济学等相关理论,以传统农业县、粮食高产县----温县所面临的问题为出发点,提出发展县域特色经济,进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温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目的就是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为我国以农业为基础的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模式。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选择河南省温县作为案例分析的对象,从实践角度阐述选择和培育特色产业的思路。首先,针对温县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特征,分析了温县的优势、劣势、机遇和威胁,以及温县五大支柱产业发展情况,为特色产业的确定提供可供参考的范围。其次,结合特色产业开发的思路,明确了温县应该发展太极拳为特色文化产业。最后详细阐述了太极拳文化产业面临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认为在改造提升五大支柱产业的同时,必须充分利用温县太极拳的独有的文化资源,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快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打造以交流研讨、文化旅游、授拳寻根为特色的三大太极拳文化产业集群,形成太极拳圣地游览、技术培训、健身娱乐、器械用品、竞技表演以及影像音像等多个代表品牌,从而带动整体太极拳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朱容皋[9](2009)在《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贫困进行不懈的斗争,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贫困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关注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并对责任问题进行研究,使农村贫困家庭可以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意义深远。本研究从责任问题开始分析,融合经济学、教育学相关理论,对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及其对策展开论述,责任的意义在于能够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全文共分为十章进行论述:第一章是导论,对论文选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等内容作了重点论述:第二章是基础理论,对农村职业教育、贫困与反贫困、责任与权利等相关概念进行辨析,认为人力资本理论、科学发展观以及和谐社会理论是支撑本研究的基础理论,同时分析了相关责任;第三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典型模式,有六条经验教训对我国有启示;第四章是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现状分析,农村职业学校贫困学生需要进行身份确认、责任权利与权利义务的内容体系存在关系、内在标准是公平与发展、其价值目标是先富与后富:第五章对农村贫困个体责任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了追问,农村贫困形成原因,贫困个体形成的基本特征、现状、责任意识、责任原则、所享受农村职业教育权利的内容;第六章对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主体责任进行了审思,重点是主体与个体的责任,各级政府和社会都负有不同的责任,九条责任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成效;第七章建立了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的模型分析;第八章是案例分析;第九章提出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的对策建议;第十章是研究结论及展望。借鉴和总结国外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的对策建议:农村贫困个体要接受弹性学制、适应农村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新的课程体系,更新就业观念、通力协作做好农村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认识个体责任、弘扬自强不息独立自主和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农村职业学校要适时调整政策、结合实际开通城乡职业教育的联系与沟通渠道,降低求学成本、建立教学质量服务支撑体系启动名师名校工程,发展职业教育、提升办学层次推动农村职教反贫困的良性发展;各级政府要实行依法治教、落实县级政府及其责任人发展农村职教的责任;加强政府统筹,硬性规定普职学生比例,明确农村教育普职分流,把握职教定位:重点扶持县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办好职教中心,改善职教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整顿招生秩序,制止无序竞争,选择若干县、市,实行农科教结合的农村职业教育项目实验试点。
吕雷,赵洪[10](2008)在《谢非:一个老共产党人生命中的关键词》文中研究表明历史记住这个日子:1992年1月17日,一列没有编号的专列冲破冬天的滚滚寒流,载着春天的信息,载着急切的期待,向南,向南……这一天,88岁高龄的邓小平第二次南巡来到深圳,他的"南巡"讲话,在中国大地上再次掀起改革开放的滚滚春潮。而谢非这位老共产党人用尽他生命中的力量,高速推动广东大地的改革开放。
二、勇于探索 敢于创新——顺德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纪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勇于探索 敢于创新——顺德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纪实(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研究(1949—201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难点和创新点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一编 自为性变迁时期的土地产权制度(1949-1978) |
第一章 建国前中共地权政策的回顾 |
第一节 土地国有化政策的确立与演变 |
第二节 土地国有到耕地农有的政策变迁 |
第三节 土地政策的调和与减租减息 |
第四节 解放区土地改革与“耕者有其田” |
小结 |
第二章 土地产权制度的自为性变迁 |
第一节 自为性变迁的背景 |
第二节 自为性变迁的过程 |
第三节 自为性变迁的特点 |
小结 |
第三章 土地改革与地权剧变 |
第一节 土地改革的动因 |
第二节 土地改革的历程 |
第三节 城乡地权结构的变化 |
第四节 地权转移与确认 |
小结 |
第四章 三大改造与地权变动 |
第一节 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
第二节 合作化运动与农村地权变动 |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与城市地权变革 |
第四节 土地产权登记及转让 |
小结 |
第五章 土地公有的曲折探索 |
第一节 认识分歧与土地公有 |
第二节 人民公社化运动与地权的急剧变革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中的土地产权制度 |
第四节 徘徊时期的土地产权制度 |
第五节 土地征用与地权变动 |
小结 |
第二编 自发性变迁时期的土地产权制度(1979—2006) |
第六章 土地产权制度的自发性变迁 |
第一节 自发性变迁的背景 |
第二节 自发性变迁的过程 |
第三节 自发性变迁的特点 |
小结 |
第七章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两权分离” |
第一节 “两权分离”动因和背景 |
第二节 农村土地制度的松动 |
第三节 城市土地的国有化 |
第四节 产权转移与登记发证 |
小结 |
第八章 地权革新与立法规制 |
第一节 地权变化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土地管理法》的制定与修改 |
第三节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规定 |
第四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历程 |
第五节 土地征用与产权转换 |
小结 |
第三编 自觉性变迁时期的土地产权制度(2007—2015) |
第九章 土地产权制度的自觉性变迁 |
第一节 自觉性变迁的背景 |
第二节 自觉性变迁的过程 |
第三节 自觉性变迁的特点 |
小结 |
第十章 土地物权体系的建构 |
第一节 《物权法》出台的背景 |
第二节 《物权法》起草的曲折历程 |
第三节 土地物权的有关规定 |
小结 |
第十一章 土地物权权能的完善 |
第一节 土地物权的现状 |
第二节 土地用益物权的完善 |
第三节 土地担保物权的扩能 |
第四节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梁銶琚初级中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实践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缘由 |
(二) 文献综述 |
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 国外中小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经验 |
3. 国内有关中小学内部治理结构的研究 |
(三) 研究意义 |
(四)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 文献分析法 |
2. 问卷调查法 |
3. 行动研究法 |
二、改革前梁銶琚初级中学内部治理概况 |
(一) 学校内部治理背景 |
(二)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现状 |
1. 学校机构设置 |
2. 学校规划与管理决策 |
3. 校务执行 |
4. 民主监督 |
5. 社会参与状况 |
(三)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问题 |
1. 学校缺乏办学自主权 |
2. 未建立起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 |
3. 学校管理缺乏真正的社会参与 |
4. 缺失学校内部治理的法理依据 |
(四)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问题归因 |
1. 管理观念偏误 |
2. 体制痼疾缠身 |
3. 法制建设滞后 |
三、梁銶琚初级中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探索 |
(一)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基本思路 |
1.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指导思想 |
2.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总体设计 |
(二)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实践 |
1. 第一阶段:诊断分析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现状 |
2. 第二阶段: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
3. 第三阶段:建立“章、规、则”学校内部治理制度体系 |
四、梁銶琚初级中学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反思 |
(一)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成效 |
1. 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更加完善 |
2. 学校内部治理的自主地位更加突出 |
3. 学校内部治理的民主监督比较到位 |
4. 各方参与学校内部治理的意识显着提高 |
(二) 学校内部治理改革的经验 |
1. 多方结合综合研究 |
2. 内部治理权力自主 |
3. 章程建设规范治理 |
(三) 学校内部治理改革的不足 |
1. 对学校内部治结构改革认识不足 |
2. 政府层面参与的力度不够 |
3. 前期准备工作不足 |
(四) 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设想 |
1. 政府要营造有利于学校内部治理改革的外部环境 |
2. 改革过程中要有得力的专家团队指导 |
3. 学校内部治理改革与学校章程建设结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关于杏坛梁銶琚中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实践的问卷调查(教师版) |
附录二: 杏坛梁銶琚中学关于学生自主自管能力发展的调查表(学生版) |
致谢 |
(3)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与西部中小城市带动城乡一体化研究 ——以广西玉林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来源及意义 |
二、研究对象的概念界定 |
(一) 城乡融合 |
(二) 城乡统筹 |
(三) 城乡一体化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状况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梳理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城乡融合”思想 |
(一) 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 |
(二) 列宁的城乡融合思想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的发展 |
(一) 毛泽东的城乡融合思想 |
(二) 邓小平的城乡融合思想 |
(三) 江泽民的城乡融合思想 |
(四) 十六大以来党的城乡融合思想发展 |
第二章 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紧迫性和特殊性 |
一、“城乡一体化”在我国提出的时代背景 |
(一)两个转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 |
(二) “三农”问题的凸显 |
(三)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较为沉重 |
(四) 农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
(五) 农村发展滞后,与城市的差距拉大 |
二、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特殊性 |
(一) 地理环境的恶劣 |
(二) 生产生活方式相对滞后 |
(三) 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水平低 |
(四) 封闭性自给经济导致先天基础不足 |
(五) 制度机制创新任务艰巨 |
三、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紧迫性 |
(一) 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
(二) 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能否顺利推进 |
(三) 是改变少数民族地区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三章 近现代以来玉林城乡关系变迁的长时段考察:从历史到现实 |
一、近代玉林城乡关系变迁的历史考察:1840-1949年 |
(一) 近代玉林城乡的空间架构:村——镇——城 |
(二) 近代玉林的城市人口 |
(三) 近代玉林地区圩镇的崛起 |
二、改革开放之前玉林城乡发展:1949 -1978年 |
(一) 建国初期玉林城乡行政建制的变化 |
(二) 计划经济时期的玉林城乡人口的起伏变化 |
(三) 计划经济时期的玉林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 |
三、改革开放以来玉林城乡关系的新发展:1978-2012年 |
(一) 1978-1992的玉林城乡体制改革 |
(二) 1992-2002的“农民办城市” |
(三) 2002-2009年玉林城乡关系的变革 |
(四) 2009至今“玉林模式”的形成与完善 |
第四章 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玉林模式”分析 |
一、“玉林模式”的内涵 |
二、“玉林模式”的基本特点 |
三、“玉林模式”与“成都模式”的比较分析 |
第五章 “玉林模式”对西部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借鉴意义 |
一、以中小城市的发展带动广大农村,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 |
二、以工扶农,带动农业结构升级和农村人口转移 |
三、以商促农,逐步实现城乡经济两旺 |
四、加强城乡各方面的对接联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
五、加强制度创新,破解城乡一体化发展难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后记 |
(4)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导论四元结构: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现有研究方法分析 |
1、实务研究方法 |
2 、理论研究方法 |
3 、现有方法的优点与局限 |
三、四元结构分析法 |
1、逻辑起点:法的重新理解 |
2、逻辑中介:回归民法理论 |
3、逻辑终点:民法理论的方法论表达 |
4、理论观点与司法统计 |
5、体例说明 |
第一章 界定民事主体 |
一、主体资格的司法扩张 |
二、主体资格的扩张依据 |
三、适格当事人的审查标准 |
1、直接权利义务 |
2、合同相对性 |
3、当事人选择 |
4、以工商登记为准 |
5、以资质为准 |
6、以专营制度为准 |
7、以中央文件为准 |
四、几种特殊主体的认定 |
1、分支或内设机构 |
2、吊销营业执照和破产企业 |
3、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
4、外国代表处 |
5、职工持股会 |
6、业主委员会 |
7、国家机关 |
五、分析与评论 |
附录一 地方政府的民事主体资格认定:以最高法院椒江大桥航道通行权案为例 |
第二章 判断法律行为 |
一、审查诉讼请求 |
1、不告不理原则 |
2、诉求的识别、释明与选择 |
二、查明案件事实 |
1、待查事实的影响因素 |
2、无法查明事实的处理方式 |
3、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分 |
4、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摇摆:以土地使用证为例 |
5、法律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冲突:以民刑交叉证据为例 |
6、视为与推定 |
三、定性法律关系 |
1、性质决定审理方向 |
2、不同法律关系能否合并处理 |
3、法律关系的内外之别 |
4、法律关系的流变与转化 |
四、认定行为效力 |
1、区分成立和有效 |
2、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
3、影响效力的主要因素 |
4、合同效力:渐宽与反复 |
5、论无效合同 |
五、分析与评论 |
附录二 从合同成立之诉到合同效力之诉:以最高法院布吉公司股份代理转让合同案为例 |
第三章 保障民事权利 |
一、物权 |
1、物权确认基本原则 |
2、关于物权追及力 |
3、土地与房屋分别确权 |
4、集体土地的流转问题 |
5、几类特殊物权归属 |
6、担保物权若干问题 |
7、相邻权 |
二、股权 |
1、工商登记与股权认定 |
2、审批手续与股权认定 |
3、出资与股权认定 |
4、股权行使诸问题 |
三、债权 |
1、债权债务转移 |
2、代位权与撤销权 |
3、外部善意债权人 |
4、外部过错债权人 |
四、知识产权 |
1、司法保护取向 |
2、平衡与限制 |
五、民事权益 |
六、分析与评论 |
附录三 从利益平衡到禁止权利滥用:以最高法院采乐商标案为例 |
第四章 划分民事责任 |
一、主体性质与责任归属 |
1、职务行为 |
2、管理过错 |
3、个人行为 |
二、各方责任的分别认定 |
1、违约中的责任认定 |
2、侵权中的责任认定 |
3、公平中的责任分担 |
三、民事责任的连带与扩张 |
1、恶意串通 |
2、挂靠关系 |
3、追加开办单位 |
4、验资等中介机构责任 |
5、人格混同或否认 |
四、民事责任的加重、减轻与免除 |
1、加重 |
2、减轻 |
3、免除 |
五、强制执行中的民事责任 |
六、分析与评论 |
附录四 非诉行政执行的合法性审查:以最高法院普华凯达公司执行监督案为例 |
结论 |
一、四元结构是统摄宏观司法资源的有效理论工具 |
二、最高法院的审判思维已相对成型并正在转型 |
三、司法实践是最高法院审判思维相对成型的最终塑造者 |
四、相对成型的最高法院审判思维,尚不稳定和不确定 |
五、审判思维的未来走向,受制于最高法院复杂多元的功能定位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补记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5)中国“政策试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缘由与价值 |
一、 选题的缘由 |
二、 选题的价值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
一、 关于“政策试点”功能的探讨 |
二、 关于“政策试点”过程的分析 |
三、 关于对“政策试点”局限的认识及有关对策建议 |
四、 可继续探究的空间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一、 基本概念 |
二、 理论支持 |
三、 基本设定 |
四、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 可能的创新与研究工作的限度 |
第二章 “政策试点”的历史脉络 |
第一节 “政策试点”的发展历程 |
一、 革命时期的探索 |
二、 新中国前期的经验得失 |
三、 改革开放以来的广泛推行 |
四、 新世纪以来的新进展 |
第二节 对“政策试点”演变的总体分析 |
一、 主线:从内源到开放 |
二、 内容:围绕治理日程适时更新 |
三、 方式:从单一到多样 |
四、 运作:从经验到规范 |
第三章 “政策试点”的基本类型 |
第一节 试点项目 |
一、 探索型试点 |
二、 测试型试点 |
三、 示范型试点 |
第二节 试验区 |
一、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
二、 部省共建试验区 |
三、 国务院部委指导建设的试验区 |
四、 地方自建试验区 |
第四章 “政策试点”的运行过程 |
第一节 “先试先行”:试点的展开 |
一、 选点 |
二、 组织 |
三、 设计 |
四、 督导 |
五、 宣传 |
六、 评估 |
第二节 “由点到面”:试点成果的推广 |
一、 部署 |
二、 扩点 |
三、 交流 |
四、 总结 |
第三节 “吸纳—辐射”:“政策试点”过程的内在逻辑 |
一、 “吸纳—辐射”的内涵 |
二、 “吸纳—辐射”的作用机制 |
三、 实质:确保试点过程的“可控性” |
四、 指导性与积极性的有效结合 |
第五章 “政策试点”的实然效应 |
第一节 “要素整合”:“政策试点”的工具效应 |
一、 “要素整合”的内涵 |
二、 “政策试点”是实现“要素整合”的基础性方法论工具 |
三、 实现“要素整合”的前提条件及其对“政策试点”的影响 |
四、 “政策试点”实现“要素整合”的基本形式 |
第二节 “循序渐进”:“政策试点”的策略效应 |
一、 控制改革风险 |
二、 化解推行阻力 |
三、 降低改革成本 |
四、 提高成功几率 |
第六章 “政策试点”的逻辑归宿及演变 |
第一节 “均衡性治理”:“政策试点”的逻辑指向 |
一、 “均衡性治理”的内涵 |
二、 “均衡性治理”的维系机制 |
三、 “政策试点”是实现“均衡性治理”的关键“技术支持” |
第二节 “政策试点”的衍生影响 |
一、 “准正式”治理机制的衍生影响 |
二、 政策时差:试验点与非试验点之间的政策摩擦 |
三、 政策势差:试验性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冲突 |
第三节 “政策试点”演进的总体观 |
一、 “政策试点”演进的法治观 |
二、 “政策试点”演进的横向观与纵向观 |
结语 政策过程的“中国故事” |
附录 “政策试点”资料汇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况 |
(6)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农村信用社简介 |
1.1.2 建国后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及方法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实践综述 |
2.1 企业发展的含义 |
2.2 中小企业发展理论原理概述 |
2.2.1 企业进化理论 |
2.2.2 新技术进步理论 |
2.2.3 企业协调理论 |
2.2.4 集群优势理论 |
2.2.5 理论总结与分析 |
2.3 国家政策安排 |
第三章 七里河区农村信用联社发展现状 |
3.1 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简介 |
3.2 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基本业务经营情况 |
3.3 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3.3.1 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
3.3.2 机构设置不合理,缺乏市场竞争力 |
3.3.3 地理环境限制了信用社的发展 |
3.3.4 市场定位不明确 |
3.3.5 人力资源存在“断层”的现象 |
3.3.6 服务意识淡薄,服务体系不健全 |
第四章 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的改进措施 |
4.1 理顺管理体制,设计能够促进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管理体制 |
4.2 优化机构设置,提升核心竞争力 |
4.3 再造业务流程,确定适合七里河区区域现状的市场定位 |
4.4 细分客户,细化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差异化的服务体系 |
4.4.1 农村信用社实行差异化服务的必要性和目的 |
4.4.2 农村信用社实施差异化服务的方向 |
4.4.3 农村信用社实施差异化服务的内容 |
4.4.4 农村信用社实施差异化服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4.5 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
第五章 加快信用社发展步伐的实施方案及预期效果 |
5.1 改进方案组织及实施流程 |
5.1.1 转变思维观念 |
5.1.2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引入人才竞争与考核机制 |
5.1.3 机构设置优化整合步骤 |
5.1.4 拓宽营销渠道,加大营销力度 |
5.2 实施改进方案后的成效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工作及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欠发达地区的循环产业集群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图目录 |
表目录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2章 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理论 |
2.1 循环经济理论 |
2.2 产业集群理论 |
2.3 循环产业集群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3章 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理论 |
3.1 发展经济学 |
3.2 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理论 |
3.3 经济和谐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循环产业集群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 |
4.1 欠发达地区发展循环产业集群的意义 |
4.2 循环产业集群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 |
4.3 欠发达地区发展循环产业集群的优势与障碍 |
4.4 欠发达地区构建循环产业集群的支撑体系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循环产业集群系统的动力学模型建立 |
5.1 系统动力学一般原理 |
5.2 循环产业集群系统分析 |
5.3 循环产业集群各子系统 |
5.4 循环产业集群系统动力学模型 |
5.5 模型的测试与模拟——以贵州为例 |
本章小结 |
第6章 欠发达地区循环产业集群发展模式 |
6.1 欠发达地区集群产业的选择——以贵州省为例 |
6.2 欠发达地区产业集群化发展的总体思路 |
6.3 欠发达地区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7章 欠发达地区发展循环产业集群的保障体系 |
7.1 政策扶持体系建设 |
7.2 金融支持平台建设 |
7.3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
7.4 利益平衡体制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8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全文总结 |
8.2 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8)县域特色经济发展研究 ——以温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和目的 |
1.2.1 研究的意义 |
1.2.2 研究的目的 |
1.3 国内外理论研究综述 |
1.3.1 国内情况 |
1.3.2 国外情况 |
1.4 研究基本思路 |
1.4.1 研究分析温县县域经济特点 |
1.4.2 了解国内外县域经济研究现状 |
1.4.3 研究探讨温县经济发展对策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对比分析 |
1.5.2 实证分析 |
1.5.3 案例分析 |
2 县域特色经济理论分析 |
2.1 县域特色经济的内涵 |
2.1.1 县域经济的内涵及特征 |
2.1.2 特色产业的内涵及特征 |
2.1.3 县域特色经济 |
2.2 典型县域经济经验 |
2.2.1 国外典型经验 |
2.2.2 国内典型经验 |
2.3 特色产业开发的基本思路 |
2.3.1 利用资源禀赋,开发特色产业 |
2.3.2 利用人文资源,弘扬本地特色 |
2.3.3 引进资源要素,组合创造特色 |
2.3.4 利用区位机遇,构建地方特色 |
3 温县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及培育 |
3.1 温县县域经济发展现状 |
3.1.1 综合 |
3.1.2 农业 |
3.1.3 工业 |
3.2 温县支柱产业发展现状 |
3.2.1 温县 SWOT 分析 |
3.2.2 温县五大支柱产业分析 |
3.3 温县工业集聚区 |
3.3.1 区位优势明显 |
3.3.2 基础设施完善 |
3.3.3 发展环境优越 |
3.3.4 集聚效应明显 |
3.4 温县特色产业的发展和培育 |
3.4.1 温县特色产业的确定 |
3.4.2 太极文化产业的问题分析 |
3.4.3 温县太极文化产业的培育 |
4 加快温县县域特色经济发展的对策 |
4.1 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增长方式转变 |
4.2 发挥太极优势,打造特色文化旅游 |
4.3 深化体制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
4.4 扩大对外开放,提升经济发展层次 |
4.5 共建工业园区,推动支柱产业发展 |
参考文献 |
英文摘要 |
(9)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 选题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 选题的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2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2.1 责任问题的理论研究 |
2.2 贫困与反贫困的研究 |
2.3 职业教育反贫困与农村职业教育责任观点 |
3 研究的方法、步骤和技术路线 |
3.1 研究方法 |
3.2 研究步骤 |
3.3 技术路线 |
4 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 |
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4.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的基础理论研究 |
1 相关概念辨析 |
1.1 农村教育 |
1.2 职业教育 |
1.3 农村职业教育 |
1.4 贫困与反贫困 |
1.5 责任与权利 |
2 支撑理论 |
2.1 激励理论 |
2.2 公平理论 |
2.3 二元经济理论 |
2.4 人力资本理论 |
2.5 科学发展观 |
2.6 和谐社会理论 |
3 相关责任问题 |
3.1 对反贫困的责任进行分析 |
3.1.1 各级政府的责任 |
3.1.2 职业学校的责任 |
3.1.3 贫困家庭的责任 |
3.2 每个主体应承担的责任 |
3.2.1 国家行政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
3.2.2 学校教职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
3.2.3 家庭骨干成员应承担的责任 |
4 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基本职能 |
第三章 国外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经验启示 |
1 发达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典型模式 |
1.1 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模式 |
1.2 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模式 |
1.3 以德国为代表的欧盟模式 |
2 发展国家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典型模式 |
2.1 以印度为代表的南亚模式 |
2.2 以墨西哥为代表的南美模式 |
3 国外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启示 |
3.1 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是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基本前提 |
3.2 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是当前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重要环节 |
3.3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多元化是调节农村职业教育的有效手段 |
3.4 提高新型农民的综合素质是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重要措施 |
3.5 现代教育理念和办学模式是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重要途径 |
3.6 增加职教投入和教育立法是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基本保障 |
第四章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现状分析 |
1 贫困与返贫 农村职业学校贫困学生的问题现状 |
1.1 贫困与返贫的博弈 |
1.2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含义与特征 |
1.3 农业职业教育学生消费者身份确认 |
1.4 农村职业学校贫困学生的个体责任 |
2 责任与权利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责任分析 |
2.1 责任与权利的观念 |
2.2 责任权利与权利义务的潜在关系 |
2.3 责任个体与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 |
2.4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主体责任 |
3 公平与发展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内在标准 |
3.1 公平与发展的理念 |
3.2 教育公平与农村职教制度改革的意蕴和体现 |
3.3 和谐社会与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
3.4 实现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内在的动力和途径 |
4 先富与共富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价值目标 |
4.1 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
4.2 先富与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实施条件 |
4.3 共富与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的功能效应 |
4.4 农村职教缓解农村家庭相对贫困的措施 |
第五章 农村贫困个体责任问题形成的原因研究 |
1 农村贫困形成的原因及责任问题 |
1.1 中国农村贫困问题的原因分析 |
1.2 农村贫困个体形成的基本特征 |
1.3 农村贫困个体的责任现状评断 |
1.4 农村贫困个体反贫困责任意识 |
2 贫困个体的责任原则 |
2.1 自觉的责任意识 |
2.2 正确的贫困观念 |
2.3 统一的价值倾向 |
2.4 良好的道德原则 |
3 贫困个体所享受农村职业教育权利的基本内容 |
3.1 知情权 |
3.2 选择权 |
3.3 消费权 |
第六章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主体责任研究 |
1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主体与个体的责任 |
1.1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政府的责任分析 |
1.2 农村职业教育与贫困个体的权利意识 |
1.3 农村反贫困主体责任问题的历史回顾 |
1.4 贫困个体脱盆致富奔小康的社会觉醒 |
2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主体责任问题评述 |
2.1 中央政府反贫困的主体责任 |
2.1.1 增加职教投入扩大中职办学自主权 |
2.1.2 东部沿海与西部内陆职教资源互补 |
2.1.3 开展东西部和城乡之间的职教协作 |
2.2 省级政府反贫困的主体责任 |
2.2.1 大力支持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建设 |
2.2.2 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技术培训 |
2.2.3 全面推进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和创新 |
2.2.4 完善绿色证书与农技资格证书制度 |
2.3 县级政府反贫困的主体责任 |
2.3.1 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职教管理体制 |
2.3.2 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机制 |
2.3.3 积极推行学校与企业的产教合作制 |
3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社会责任 |
3.1 社会各界自愿捐资农村职教反贫困 |
3.2 企业扶持职教双家型管理队伍建设 |
3.3 社会平等对待贫困个体的就业准入 |
4 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中的责任实践 |
4.1 树立面向社会和面向市场的办学观念 |
4.2 推广零学费订单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
4.3 更新农村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与方法 |
4.4 全面提高师资整体素质确保办学质量 |
4.5 抓好敬业爱岗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 |
4.6 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和积极推行学分制 |
4.7 紧密结合生产服务实践对人才的要求 |
4.8 初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半工半读的制度 |
4.9 健全校企合作基地的学生实习实训制 |
第七章 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的模型分析 |
1 农村贫困家庭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的博弈模型分析 |
1.1 农村贫困家庭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的博弈分析 |
1.2 模型分析 |
1.3 农村贫困家庭投入对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的影响 |
2 农村贫困家庭个体投入及其收益预算 |
2.1 农村贫困家庭个体投人的收益预算 |
2.2 农村贫困家庭个体投入的成本分析 |
第八章 案例分析 |
1 中部发展地区湖南沅陵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分析 |
1.1 沅陵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发展现状及特点 |
1.2 沅陵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
1.3 沅陵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
2 沿海发达地区广东博罗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分析 |
2.1 博罗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发展现状及特点 |
2.2 博罗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
2.3 博罗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
3 西部贫困地区贵州威宁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分析 |
3.1 威宁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发展现状及特点 |
3.2 威宁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
3.3 威宁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九章 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的对策建议 |
1 对农村贫困个体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的对策建议 |
1.1 接受弹性学制适应农村职教教学改革学习新的综合课程体系 |
1.2 更新就业观念通力协作拓宽农村职业学校贫困生的就业渠道 |
1.3 认识个体责任弘扬自强不息独立自主和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 |
2 对农村职业学校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的对策建议 |
2.1 适时调整政策结合实际开通城乡职业教育的联系与渠道沟通 |
2.2 降低求学成本建立教学质量服务支撑体系启动名师名校工程 |
2.3 发展职业教育提升办学层次推动农村职教反贫困的良性发展 |
3 对各级政府解决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的对策建议 |
3.1 实行依法治教落实各级政府行政人员对发展农村职教的责任 |
3.2 加强政府统筹硬性规定普职学生比例明确农村教育普职分流 |
3.3 把握职教定位重点扶持县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办好职教中心 |
3.4 改善职教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整顿招生秩序制止无序竞争 |
3.5 选择若干县市实行农科教结合的农村职业教育项目实验试点 |
第十章 研究结论及展望 |
1 研究结论 |
2 研究展望 |
3 进一步研究内容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关于农村贫困个体(家庭)形成的基本特征调查问卷 |
附录 B 中职生的权利意识调查问卷 |
附录 C 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接受职业技术培训调查问卷 |
附录 D 家庭骨干成员情系“三农”问题 |
致谢 |
作者简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研究成果和奖励 |
四、勇于探索 敢于创新——顺德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纪实(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研究(1949—2015)[D]. 张海明. 山东大学, 2019(09)
- [2]梁銶琚初级中学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实践探索[D]. 刘伏奇.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4)
- [3]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理论与西部中小城市带动城乡一体化研究 ——以广西玉林市为例[D]. 朱海强. 广西师范大学, 2014(05)
- [4]最高法院民事判决四元结构论(1985-2014)[D]. 朱兰春. 武汉大学, 2015(03)
- [5]中国“政策试点”研究[D]. 周望. 南开大学, 2012(06)
- [6]七里河区农村信用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D]. 马宁东. 兰州大学, 2012(10)
- [7]欠发达地区的循环产业集群发展研究[D]. 付京. 武汉理工大学, 2010(07)
- [8]县域特色经济发展研究 ——以温县为例[D]. 郑小宏. 河南农业大学, 2010(07)
- [9]农村职业教育反贫困责任问题研究[D]. 朱容皋. 湖南农业大学, 2009(08)
- [10]谢非:一个老共产党人生命中的关键词[J]. 吕雷,赵洪. 中国作家, 2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