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论文文献综述)
刘慧慧[1](2021)在《战后国民政府武汉兵员动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梅莹[2](2021)在《城乡融合背景下人口“逆城市化”趋势、动因及引导策略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城市病”与乡村凋敝成为普遍的世界性问题,为城乡可持续发展及融合发展带来挑战。我国一向致力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重塑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为此,国家先后提出了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等战略规划。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做出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战略部署,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了“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决策。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够对城乡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布局结构、产业发展、资源环境等进行统筹协调,推动资本、资源、人才、土地等要素的双向流动。“逆城市化”作为城市发展的一种特殊现象,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口、资源、资本由城市中心区向远郊、乡镇的集聚。从长远来看,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城市中心由于过度集聚造成的“城市病”及公共服务无法满足居民需求的窘境,同时也能为村镇发展带去更多“资源”,为城乡融合及乡村振兴提供良好前景。括而言之,研究我国现阶段的“逆城市化”问题,既可以精准判定人口流动的新特点、新趋势;又可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本文首先运用CiteSpace可视化文献分析软件,对中外有关“逆城市化”议题的研究热点与趋势进行了归纳、总结,发现我国的“逆城市化”现象与城乡关系政策、人口政策密切相关,引出了第三章城乡关系演进历程与“逆城市化”表征的研究。其次,基于人口迁移动机理论、Tiebout“用脚投票”假说、家庭迁移决策理论、可行能力理论,构建了一个内含“两侧、三维度”的人口“逆城市化”迁移动因理论框架。然后,采用逐步剔除法,考察了长江经济带十一市的人口“逆城市化”情况,最终发现上海、南京、武汉、南昌、昆明、贵阳等六市出现了“逆城市化”端倪,并构建了人口“逆城市化”趋势测度指标体系,利用熵值法,综合评价得出这六市的整体“逆城市化”水平。再次,从供给侧出发,分析了宏观经济因素、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人口“逆城市化”的影响,得出城乡收入差距、迁移成本、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均显着影响人口的“逆城市化”流动。此外,我国特有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也会影响人口的逆向流动选择,不同群体的“逆城市化”动因可能不同。因此,第六章聚焦农业转移人口,运用2017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从个体福利与家庭视角分析了收入水平、土地权益、社会保障、居住条件、社会融入、家庭责任等因素对其“逆城市化”意愿的影响,且对这一关系的城市规模效应、群体异质性、个体异质性进行了分析。最后,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结合人口“逆城市化”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得出了建立城乡“等值”发展理念,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福利需求的差异性,推进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公平可及等引导策略。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对研究切入点的创新。本文从“逆城市化”现象发生的事实切入,另辟蹊径,用“逆城市化”串联起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研究,为城乡融合发展搭建了桥梁。此外,通过对我国本土“逆城市化”的发展逻辑、研究逻辑的总结归纳,提炼出本土“逆城市化”趋势的特性。二是对研究视角的创新。本文构建起一个包含“两侧、三维度”的人口“逆城市化”迁移动因理论分析框架。从宏观供给角度与微观需求角度,统筹分析了经济维度、公共服务供给维度、个体福利与家庭维度相关因素对人口“逆城市化”的影响,并进一步考察了这一关系的群体异质性、个体异质性及城市规模效应。
闫睿[3](2021)在《北洋政府后期滇鄂鲁烟毒问题研究(1922-1926年)》文中提出民国初年政府积极进行禁烟活动,颁布了禁烟法令,对禁止鸦片的种植、贩运、售卖、吸食都做了具体的规定,禁烟效果显着。迨袁世凯死后,各地军阀各自为政,烟禁大开。与此同时,国际上针对远东地区鸦片问题和世界范围麻醉品流毒严重问题,先后召开了两次日内瓦禁烟会议。国内方面,各地鸦片流毒呈现显着的不同特点。云南地处西南边陲,是罂粟种植大省,过剩的烟土通过马帮和滇越铁路销往国内其他省份甚至国外,形成了独特的烟土贩运组织和贩运路线。湖北地处中国中部,是烟土贩运大省,大量的云贵川烟土在湖北汇集,然后被分销到全国各地。宜昌和汉口更是形成了独特的运销体系。山东地处东部沿海,是外来毒品输入大省。大量的日本吗啡及其制成品通过青岛等地流入山东,加剧了山东的烟毒泛滥。通过对比三省烟毒泛滥的不同特点,分析差异性原因,可以看出北洋政府后期中国在禁烟问题上面临的国内国际双重困境。此外,北洋政府后期禁烟困境中仍存在着推动力量。本文选取了云南、湖北、山东这三个各有特色的地域,发掘了部分英文史料,中英文史料互为补充,系统地阐述北洋政府后期三省的罂粟种植、烟毒贩运、烟毒售吸的具体情况,通过透析北洋政府后期中国禁烟面临着困境和存在着推动力量,希望对当代禁毒工作有所裨益。
赵子夜[4](2021)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的改造研究(1949-1956)》文中指出中华民族历来是勤劳勇敢的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同时积淀出无数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但在数千年的封建思想浸染下,传统的文学、戏剧、美术、音乐、舞蹈等文艺作品在其内容上均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暴力、愚昧、迷信、色情等诸多封建落后因素。这些封建落后的思想异质同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新中国及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是完全疏离的,必然要受到整饬与改造,使其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轨道,重塑民族国家理想,巩固新生人民政权。随着第一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新的文艺机构团体的建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传统文艺改造运动逐渐拉开帷幕。期间,中国共产党相继从“改制”“改人”“改剧”三个方面,分别对传统文艺的体制、艺人、内容进行由内而外,自上而下的彻底改造。虽然在改造过程中也产生一定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通过传统文艺的改造最终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文艺领域的指导地位,推动了传统文艺的发展繁荣,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同时也进一步明晰了文艺发展的客观规律,理清了文艺与政治的辩证关系,坚定了“双百”方针的正确引导。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在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文艺思想的基础上,运用党史学、艺术学、文学等知识,通过文献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研究法等方法,对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改造传统文艺的背景、步骤、措施、作用、问题等进行综合研究,以总结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文艺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探索中国共产党文艺工作的历史规律,为当下文艺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和借鉴。具体来看,论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的背景、国内外学者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研究现状、论文的研究思路及及研究方法、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同时对论文中所涉及的一些特定名词进行具体阐释。第二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背景。该部分首先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文艺理论、列宁的文艺理论和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的文艺理论三方面分别进行归纳分析,剖析中国共产党改造传统文艺的理论基础;随后对苏区时期和延安时期文艺改造的历史实践进行总结回溯,总结中国共产党改造传统文艺的实践经验;最后则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文艺改造的现实缘由进行系统分析,包括推进文艺现代转型、整饬伦理道德观念、重塑民族国家理想、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等等。第三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准备。该部分主要对建国前夕中国共产党为破旧立新,全面改造传统文艺所进行的铺垫工作进行系统地梳理与解构,包括对旧文艺机构的接管与改造、对传统文艺理论的改造与利用、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文艺改造机构和团体的建立。第四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方针政策的出台及贯彻。该部分为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对这一时期决定传统文艺改造方针政策的第一届全国戏曲工作会议、“五五指示”及文艺整风运动这三个重要节点进行梳理分析,从宏观上描绘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的改造路线。随后从“改制”“改人”“改剧”三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文艺改造的具体措施进行系统阐释解构,如从改革文艺管理体制、改革团体组织体制、改革团体管理体制三个层面对传统文艺体制进行彻底的变革;从思想改造、技能改造、形象改造三个层面实现传统艺人到文艺工作者的蜕变;最后从查禁反动有害的旧文艺、整理改造传统文艺和创作社会主义新文艺三个方面实现对传统文艺内容的改造与利用。第五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继续推进。该部分承接第四章,主要对“双百”方针提出后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嬗变进行解构研究。其中,首先介绍“双百”方针的形成、出台,客观评价“双百”方针对传统文艺改造的影响。之后从传统文学、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音乐四个方面分别阐述“双百”方针后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继续推进。第六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成果及经验。该部分首先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所取得的成果,并对传统文艺改造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借此进一步明确今后文艺的思想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文艺的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文艺的导向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文艺的繁荣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第七章为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问题及反思。该部分对传统文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文艺改造中的教训进行深度反思,为当下及今后中国共产党文艺发展的路线政策提供借鉴参考。
陈斯亮[5](2020)在《毕沅与陕西古迹保护 ——兼论清代古迹保护的观念、制度及方法》文中指出本文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清乾隆时期的学者型官员毕沅(1730-1797)在古迹保护方面的成就,以毕沅在陕西开展的古迹保护活动为研究主线,穿插论述了清代古迹保护的观念、制度及方法,归纳总结了毕沅古迹保护的主要特征,继而将以他为代表的清代古迹保护与欧洲及民国的遗产保护进行比较,并专门探讨了清代古迹保护及毕沅事迹的现实启示。研究中借助工程典籍、宫廷档案、金石碑刻、书札信件、报刊、摄影集、测绘图纸、考古发掘成果等资料,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考察、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归纳总结、个案研究、比较研究、交叉研究等方法,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对毕沅及清代古迹保护的诸多方面进行了剖析考察,并得出5点结论。研究成果在广度、深度及可信度方面与以往相比有较显着提升。本文首先分析了清代古迹保护的观念、时代氛围及相关典籍,对毕沅古迹考察、研究及保护实践的事迹进行了总体性论述,介绍了毕沅游历考察270余处古迹的概况,评述了毕沅的代表性着作《关中胜迹图志》《关中金石记》和他倡导编修的方志,梳理出毕沅在为官25年期间所保护的215处古迹。以毕沅所保护古迹的类型为划分依据,依次研究了陵墓、坛庙、城垣这三类受到相关保护制度约束的古迹,又选取3处无相关保护制度约束的其他类型古迹进行分析。在陵墓保护方面,介绍了清代陵墓保护的观念及制度,分析了毕沅保护陕西187座陵墓的相关背景、事件始末、保护措施及历史意义,论述了毕沅保护唐昭陵的9年历程、6项举措及历史意义;在坛庙保护方面,介绍了清代坛庙保护的观念及制度,论述了毕沅整修华阴西岳庙的工程始末、修缮理念、具体措施、工程经费、成果绘制等问题;在城垣保护方面,介绍了清代城垣保护的观念及制度,分析了乾隆时期的全国性城垣修缮风潮和当时陕西城垣的修缮概况,论述了毕沅整修西安城垣的工程始末、修缮理念、主要方法、具体措施和历史意义;在其他类型的古迹中,选取西安碑林、崇圣寺、灞桥作为代表性个案,分别从保护事件始末、保护措施、保护特点、历史意义及思想等方面进行了论述。由此归纳了毕沅古迹保护的5项特征——重视古迹价值尤其是社会价值及文化价值的发掘;以“化育人物”为理念进行古迹文化传播和修缮改造;强调古迹及其保护行为的延续性;其操作模式是在制度框架下以文人官员为主导开展保护;其长远目标是为了构建“理想天下”图景。此外,分析了毕沅在保护不同类型古迹时所反映的时代理念以及其保护方法背后的行为逻辑。通过与历代古迹保护人物的比较,认为毕沅是清代古迹保护领域的突出代表人物,也是自周至清近三千年间中国本土开展古迹保护实践数量最多者,他在古迹保护的思想和实践两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次,文中阐述了清代古迹保护在思想、制度、机构、学者四方面的情况,尝试对其历史意义进行重新审视和客观评价,并将其与17-19世纪的欧洲和民国时期进行逐项对比,探寻外来理论与本土体系融合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研究认为,清代古迹保护体系颇为独特,既呈现自洽性和复杂性,也存在着历史局限性。它自19世纪起被逐步形成的西方遗产保护体系所超越,但仍然深刻影响民国古物保护体系的发展。最后,文中通过分析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恒久期望和阶段性问题,认为清代古迹保护和毕沅的相关事迹,不仅能够为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提供了历史素材和实施经验,也能够利用这些古代遗产保护智慧去探索创造性转化思路,在文化遗产价值评估、遗产“真实性”认知、文化遗产复建、文化信仰构建、价值传播和社会参与、预防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以工代赈”、遗产保护与国家安定等方面为今日提供更丰富的启示。
张贝尔[6](2020)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球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和中国“互联网+”国策的明朗,电子政府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帮助政府履职方面作用明显,不可替代。得益于政府的独特地位、丰富资源和巨大权能,以及互联网的强大场域,电子政府的施用已然从政府及其服务和监管对象范畴扩展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凸显出规范其言行、限制其权力以及监控其执行的必要和重要。为此,不仅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需要提高电子政府自身的信用度,并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以此为“互联网+各行各业”和“互联网+行政”创设安全可靠的信用环境。作为电子政府构建亟待突破的障碍因素之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涵义既可从不同方面来理解,又可从多种层面来解读。首先,从技术、组织、关系等方面来理解电子政府信用,把电子政府信用理解为多方面信用的集合,如信息技术及其产品、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信用,政府的信用及其内外部关系的信用等。其次,可以从伦理学、经济学、法学、人机工程学等层面来解读电子政府信用。从伦理层面,电子政府信用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在其内网、外网和互联网上“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履行职责,涉及道德、职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是政府处理内外部关系的一种道德规范和践约行为。从经济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守信践诺,在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起信赖关系,以更低成本、更高质量和绩效令公众满意。从法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在电子政府中工作的、与电子政府打交道的和享受电子政府服务的各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二是指各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因此,电子政府信用应要求电子政府持有诚信、善意、不欺诈的主观态度,没有伪装的客观事实,尊重他人应受保护的利益。基于上述观点,本文提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是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府实施诚信行为的一种反馈或评价。从人机工程层面,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包括技术、网络和设施的信用,电子政府系统的信用,以及政府本身的信用。上述信用关系的承载者和信用活动的行为者遍及政府、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私人组织。由于这些组织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承担着各自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一般属性和基本特征,而“失信行为的泛滥必定表明现有的制度存在缺陷,从而使经济人发现选择机会主义的失信行为有利可图”,可见,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中涉及的众多信息行为主体相互作用形成的信用关系必然使电子政府信用受累于目前缺乏制度建设和规则约束的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尤其是在电子政府必须依靠信息技术及其产品,依赖网络及其他信息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国在信息技术及其核心产品方面严重依赖国外的现实境况无疑令电子政府信用保障形势严峻。基于电子政府信用的量化和可操作,遵从集合的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原则,可以基于信息的观点将电子政府信用集合中的元素归类为信息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人信用。可将这五个组成元素作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模型的基本要素,也可以基于技术和管理参数将这五个组成元素归类为技术型要素和管理型要素。其中,技术型要素包括信息基础信用中的硬件环境基础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而管理型要素涵盖信息基础信用中的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信用和信息人信用。在五个基本要素中,信息人信用是最重要的要素,在大数据时代,政府可以获取大量有关自身、其他政府及其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信用状况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一定是客观的,还混杂有主观的成分,需要政府在进行管理和决策过程中深入挖掘、辨识和使用,如何确定数据信用以及保证据此做出的管理和决策公平公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取决于政府的能力,所以,政府不得不依靠其他组织,与企业和社会公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社会公众虽不是信息基础、信息平台、信息系统的直接建设者和运维者,却因广泛渗透与频繁使用信息基础、信息平台和信息系统,而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信用主体。进一步地,本文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管理型信用要素部分解构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信息人和信息信用,并基于“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予以分别建构,搭建起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整体性框架结构。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提出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打造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此外,本文在对吉林省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吉林省信用评估中心以及负责吉林省信用信息平台搭建的祥云科技公司等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吉林省政府门户网站为信用数据来源,验证了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其现实构建的难题和策略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从文献研究和积累方面看,国内尚没有关于电子政府信用体系这一论题的研究专着,也鲜见有学者和专家对该领域进行系统研究。部分成果概念繁杂,没有结合电子政府的特征进行界定,难免顾此失彼,层次不明。大多数学者都是从“政府信用”、“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思考政府信用的内涵和外延,很少有人以“电子化”和定量化的视角去分析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逻辑内涵。本文通过对电子政府信用内涵的多方面、多视角阐释,以及对电子政府信用的构成要素的概要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电子政府信用概念模糊和难量化的问题,创新性地阐释了电子政府信用的核心思想。第二,本文提炼出电子政府信用构成的五大要素:信息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基础信用和信息系统信用,明确解析出的电子政府信用涉及到电子政府的软硬件环境、平台、系统、信息、人等多方面信用,相应地,牵涉到其各个构成要素的构件、结构、关系、流程、权限、结果等各个层面或环节,指出其体系构建必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关涉社会公众对与之相关的所有信用主体的多方面、各层面、全流程的诚信行为实施的反馈或评价,由此要求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必须兼具平台性和延展性、生态性和合作性、创新性和革命性、公共性和政治性等特征。这些研究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提供了具体化的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第三,本文依据“目标定位——顶层设计——保障机制——运行模式”路径对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进行逻辑设计,创造性地提出行政生态环境基础信用的基本样式,凸显出其构建目标的具体化与可行性,旨在填补战略目标和具体样态之间的间隙。基本样式是由宏观至具体的设计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能够有力保证总体目标定位与具体任务实现之间的关联、匹配和衔接,进而为其他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组成要素提供构建前提。考虑到信用难得易失,失去又很难恢复,且信用体系构成要素的任何一个出现问题,都会令电子政府信用减量、受损甚至失去,以致影响电子政府的健康发展和普及深化,为保证电子政府信用不因一时一事被破坏或毁掉,除了利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五大要素全方位、深层次地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之外,还必须保证所有应用电子政府功能和使用电子政府服务的人和组织都能从中体验到电子政府言行的守信践诺,并分享到电子政府及其信用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政府不但要借助与各类组织的合作持续完善电子政府信用体系,使其渐趋系统和完整,同时,以政府为代表的信用主体还要进行经常性的诚信宣传教育,实行常态化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诫,以及加强个体乃至全社会的诚信管理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可见,以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引导个人信用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是正途和根本,只有做到人人讲信用、所有组织都讲信用,诚信社会才有建立根基,诚信国家形象才有望树立。
曲成举[7](2020)在《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工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工业化的产物,铁路在中国经历了相当曲折的成长历程,对近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时,铁路自出现以来即被赋予了广泛的功能性价值,其所具有的连通疆域、活跃经济、利于军事等功能也使铁路成为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所不可或缺的载体。自晚清至新中国成立之间,铁路往往在社会剧烈动荡时期被各方政治势力所窥伺,成为各方政治势力矛盾的交汇点,突出表现了铁路虽是一交通载运工具,但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军事发展紧密相关。解放战争中,随着战事的不断胜利和城市接管工作的广泛展开,中国共产党在意识到铁路基本功能及重要性的前提之下,进行了大范围的铁路接管工作。但如何能够快速、准确、完整的接管铁路、接管后中共如何管理和改造整个铁路系统,是消灭官僚资本企业影响、持续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乃至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条件。总体而言,中共铁路接管工作经历了一个极为复杂的历史过程,与其它官僚资本企业接管不同,铁路接管因其行业特色、涉及层面广泛决定了中共在接管中除了要保证铁路运输畅通之外,更要确保铁路工厂、铁路附属单位等的完整,进而使广大铁路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恢复正常运营,为解放战争、国家建设和社会秩序稳定所服务。因此,中共在铁路接管工作中遵循着接收、管理、改造的基本方式,对整个铁路体系进行了完整、全面、系统的工作。其中,接收遵循的是“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具体策略,通过自上而下的领导动员和自下而上的职工群众参与,对整个铁路行业内部的人事、组织机构、物资器材进行清点接收,奠定铁路尽快恢复秩序的人员、组织和物质基础。与接收工作同时进行的是中共铁路管理工作,从整个接管过程来看,管理工作既是改造前的过渡,又是接收后的必然且贯穿始终。由于需要在短时间内恢复铁路运输,因此中共在管理阶段实行了部分的制度延续政策,以保证秩序迅速走上正轨。管理工作的开展涉及了铁路行业内部的线路修复、人事组织变革以及运营管理等,为广泛的铁路营运恢复提供了前提条件。改造工作是共产党整个铁路接管的核心过程之一,改造进行的好与坏是铁路能否为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服务的基本标志,这一过程主要包括组织改造、人事改造和制度改造,特别是在当时学习苏联先进铁路管理经验的政策下,经过改造后的铁路性质发生了转变,成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建设在交通领域的重要依托,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作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新政权建设新中国铁路的开端,中共铁路接收、管理、改造的基本历史过程对整个铁路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初步建立了符合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共产党领导的铁路发展路径,从根本上改变了铁路的基本属性,促进了新中国铁路行业的蓬勃发展。同时,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工作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解放战争中其他行业接管提供了重要的借鉴。虽然接管工作中由于能力和经验的不足出现了一些错误的倾向,但毋庸置疑的是,中共铁路接管工作是成功、圆满的,且具有重大的战略地位,对当下乃至未来中国铁路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指导意义。
刘向[8](2020)在《国民政府“围剿”鄂豫皖苏区政策与措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第一次国民革命失败以后,国共两党的合作破裂。国民政府大肆的搜捕共产党人,国共关系紧张。当时国共两党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在进行较量,双方斗争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围剿”与反“围剿”。鄂豫皖苏区作为中共建立的重要革命根据地之一,国民政府对其非常重视,为了消灭这一地区中共的红军力量先后发动了五次“围剿”。国民政府向鄂豫皖发动的前三次“围剿”都被中共粉碎了,鄂豫皖苏区的红军不仅没有被“肃清”,反而发展壮大了,1932年鄂豫皖苏区进入全盛时期。在这样的形势下,国民政府改变了以往的“围剿”政策,实施“三分军事,七分政治”。在政治上,蒋介石清查户口,建立保甲,举办团练,严密封锁,进行公路建设,重视在政治上发挥作用,以争取民众的力量;在军事上,进行防御作战,改变了以往进行主力决战的作战方针,对其进行封锁包围,步步为营,打消耗战、持久战;在经济上,实行屯田,整理土地,减免田赋,成立农村金融救济处,并开展农村救济工作,进行经济善后;在文化上,推行特种教育,进行反共宣传,已达到动摇民心,抹黑中共形象,进而瓦解中共民众支持基础的目的。国民政府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部署,以配合国民政府的军事“围剿”,进攻鄂豫皖苏区。再加之当时中共党内“左倾”错误思想占主导,面对国民政府的第四次“围剿”,决策失误,直接导致中共反“围剿”失利,最后以鄂豫皖红军被迫退出鄂豫皖苏区,实行战略转移结束。以往研究鄂豫皖苏区反“围剿”失利的原因基于在政治上的考虑,认为当时中共党内张国焘的“左倾”问题是造成反“围剿”失利的决定性原因。这样的话往往会忽视很多其他方面的诸多因素。国民政府为“围剿”鄂豫皖苏区所制定的政策与措施也是影响这一时期两党军事斗争的重要因素。因此从国民政府的研究视角出发来看国民政府是如何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制定“围剿”政策,部署“围剿”鄂豫皖苏区,可以帮助我们更加深入认识鄂豫皖苏区反“围剿”失利的深层原因,扩宽学术研究领域和研究范围,促进鄂豫皖苏区军事斗争相关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
欧阳海群[9](2020)在《战后武汉惩治汉奸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抗战时期,“汉奸”问题对我国的抗战事业产生极大影响。战后,在武汉民众舆论的推动下,武汉地区进行了一系列惩治汉奸活动。本文通过整理各类史料,对武汉地区战后惩奸情况予以论述。武汉战后惩奸主要经过如下步骤,即检举汉奸、逮捕汉奸、通缉汉奸、对汉奸提起公诉、对汉奸进行审判以及对汉奸的财产进行清理。检举汉奸既有民众检举,也有各机关单位检举。总体而言,检举汉奸的情况并不乐观。至于逮捕汉奸,在经过一系列明争暗斗后,主要由武汉警备司令部以及军统武汉办事处办理,其他部门协办,捕奸行动在早期较为迅速,捕获了大批汉奸,至1947年始,捕获汉奸数骤然下降。通缉汉奸一事,根据档案数据得知,通缉汉奸数较少。武汉的汉奸公诉主要由湖北省高等检察院负责,根据目前已有的材料可知,提起公诉的人数较少,引起武汉民众不满。汉奸的审判工作,除了军事汉奸由武汉行营军法处负责外,其余汉奸主要由湖北省高等法院负责。高院在审判汉奸时,出现了一系列包庇汉奸、徇私枉法的行为,文中主要以典型案件高云青案、姚春阶案为例,揭露了汉奸案件处理过程中,汉奸与案件处理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汉奸背后暗箱操作以及审判法官对于法律条文的解读对汉奸案件审判的巨大影响。汉奸财产的清理情况更是混乱,清理汉奸财产机构众多,变更频繁,且出现众多部门共同处理“逆产”的情况,以至于汉奸财产工作处理结束,并无出现较为明确的清理汉奸财产数目总数。通过对战后武汉惩奸情况进行分析得知,战后武汉惩奸活动虽取得一定成果,使部分汉奸得以惩治,但是仍存在惩奸不力的问题,而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本文认为主要有四点,即战后复杂的政治形势、惩奸条文存在不足、各机关人员对汉奸进行包庇以及职权划分不明,执行混乱。
宋柳[10](2020)在《民国时期湖北省契税研究(1927-1949)》文中研究说明人类社会出现私有制以后,契约逐渐产生,契约的类型繁多,其中民间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发生转移时,所书立的交易契约尤为丰富。中国古代政府为了掌握民间土地转移的动向,对这类契约的重视更甚于契税。至晚清民初,由于财政收入愈发紧张,政府为增加税收,开始整理旧税,契税首当其冲。但这一时期,因政局不稳,战乱不断,契税在财政上的作用并不显着。国民政府奠都南京以后,着力划分中央税与地方税系统,契税在这一时期,先从中央税转变为地方税,到抗战后期又回归为中央税,抗战胜利后,再次转归地方税,几经变动。在此过程中,契税的税率、税目、征税机关、征税人员以及征管过程等各个方面,都随时局而发生数次转变,契税这一传统税种,其制度在近代也不断向现代税制转化。早在宣统年间,第一部有关契税的章程颁布后,湖北省的契税就已经广受关注,因为在此章程中,法定的卖契税率,是采纳湖北省的奏请,按九分征收。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湖北省的契税税率常是居高不下,契税在湖北省也成为仅次于田赋、营业税的重要税种。所以,当契税在中央税系统与地方税系统之间徘徊时,湖北省契税的各项规定也随之变更。在此过程中,有各税之间的纠葛,如契税与印花税,契税与土地登记费。也有各机构之间的配合,如税契处与推收所,契税征管机关与司法机关。还有人员上的矛盾,尤其体现在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关系上。总的来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虽受抗战影响甚深,但湖北省的契税制度仍是在不断完善,稽征管理逐渐健全。最后,契税区别于其他税种的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它与产权的关系密切。不动产交易后,人们通过向政府缴纳契税,来确认以及保护自己的不动产产权。已缴纳契税的契约被称为“红契”,有确定产权的效力。但是就湖北省各县习惯来看,未缴纳契税的白契,在人们通过中间人自行调解产权纠纷时,也有一定的效力。只不过这些产权纠纷一旦被诉诸公堂,白契不仅会丧失其确定产权的效力,持白契者可能还会受到惩罚。由此可见,人们在不动产交易后,赴官府缴纳契税十分必要。后来,由于土地登记费的出现,契税在确定产权的效力方面受到质疑,但无论如何,契税收入对政府财政都有重要的补贴作用,这是土地登记费难以抵补的,所以契税仍有存在的必要性。
二、《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论文提纲范文)
(2)城乡融合背景下人口“逆城市化”趋势、动因及引导策略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热点与趋势的CiteSpace分析 |
1.2.1 国内研究热点与趋势 |
1.2.2 国外研究热点与趋势 |
1.2.3 中外“逆城市化”比较研究 |
1.3 文献综述 |
1.3.1 人口“逆城市化”趋势测度研究 |
1.3.2 人口“逆城市化”迁移动因研究 |
1.3.3 人口迁移政策与人口流动特征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逆城市化” |
2.1.2 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 |
2.1.3 其他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迁移动机理论 |
2.2.2 Tiebout“用脚投票”假说 |
2.2.3 家庭迁移决策理论 |
2.2.4 可行能力理论 |
2.3 理论框架 |
第3章 我国城乡关系演进历程与“逆城市化” |
3.1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与计划性“逆城市化” |
3.1.1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1949-1977 |
3.1.2 计划性“逆城市化” |
3.2 城乡关系缓和协调阶段与政策性、偶发性“逆城市化” |
3.2.1 城乡关系缓和协调阶段:1978-2011 |
3.2.2 政策性、偶发性“逆城市化” |
3.3 城乡融合发展阶段与区域性、多样性“逆城市化” |
3.3.1 城乡融合发展阶段:2012-今 |
3.3.2 区域性、多样性“逆城市化”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长江经济带人口“逆城市化”趋势研究 |
4.1 空间分布 |
4.1.1 研究区域、数据来源与前置分析 |
4.1.2 常住人口空间分布演变状况 |
4.2 总体特征 |
4.2.1 人口集中度指数(Hoover Index) |
4.2.2 ROXY指数 |
4.3 总体趋势 |
4.3.1 指标体系构建与数据来源 |
4.3.2 测度方法—熵值法 |
4.3.3 测度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人口“逆城市化”的外部驱动因素分析 |
5.1 宏观经济因素与“逆城市化” |
5.1.1 理论假说 |
5.1.2 实证分析 |
5.2 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与“逆城市化” |
5.2.1 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人口“逆城市化”的影响机制研究 |
5.2.2 理论模型 |
5.2.3 实证分析 |
5.3 制度因素与“逆城市化”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人口“逆城市化”的内部驱动因素分析 |
6.1 农业转移人口“逆城市化”的动机分析 |
6.1.1 福利因素与农业转移人口“逆城市化” |
6.1.2 家庭因素与农业转移人口“逆城市化” |
6.1.3 个体因素与农业转移人口“逆城市化” |
6.2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6.2.1 数据来源 |
6.2.2 变量设置 |
6.2.3 描述性统计 |
6.3 模型选取与实证分析 |
6.3.1 计量模型与检验 |
6.3.2 实证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引导策略 |
7.1 深化对“逆城市化”与城乡融合关系的认知 |
7.1.1 “逆城市化”一城乡关系不断深化的“题中之意” |
7.1.2 “逆城市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双向“助推器” |
7.2 引导策略 |
7.2.1 正确认识“逆城市化”性质,充分发挥其双向“助推器”作用 |
7.2.2 确立城乡“等值”理念,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
7.2.3 精准识别福利需求差异,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公平可及 |
7.2.4 逐步剥离户籍制度的相对价值,实现人口自由流动 |
7.2.5 以中小城市、小城镇为抓手,促进乡村振兴,实现空间协同发展 |
7.2.6 充分发挥人口流动政策的引导作用,构建分类指导型人口流动策略 |
结论与展望 |
研究结论 |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开展的研究活动 |
致谢 |
(3)北洋政府后期滇鄂鲁烟毒问题研究(1922-1926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 |
(四)概念及时间界定 |
(五)创新之处 |
绪论 |
(一)民国初年的禁烟 |
1.民国初年的禁烟背景 |
2.民国初年的禁烟举措和成效 |
(二)两次日内瓦会议 |
一 云南烟毒的流毒状况 |
(一)云南罂粟种植情况 |
1.种植原因 |
2.种植亩数 |
3.《云南禁烟处罚暂行章程》 |
(二)云南烟土贩运情况 |
1.贩运原因 |
2.贩运路线 |
3.贩运方式 |
4.贩运组织 |
5.贩运数量 |
6.《靖国军军饷委员会禁运处罚规则》 |
(三)云南鸦片售吸情况 |
1.售卖 |
2.吸食 |
二 湖北烟毒的流毒状况 |
(一)湖北罂粟种植与吗啡制造 |
1.种植原因 |
2.鸦片窝捐 |
3.吗啡制造 |
(二)湖北烟毒贩运情况 |
1.贩运原因 |
2.烟毒的来源及贩运路线 |
3.官商合作的运销体系 |
4.烟毒的走私 |
5.贩运种类及数量 |
(三)湖北烟毒售吸状况 |
1.售卖 |
2.吸食 |
三 山东烟毒的流毒状况 |
(一)山东罂粟种植情况 |
(二)山东烟毒走私情况 |
1.走私原因 |
2.烟毒来源及走私路线 |
3.山东烟毒的走私 |
4.走私种类及数量 |
(三)山东烟毒售吸情况 |
1.售卖 |
2.吸食 |
结论 |
(一)滇鄂鲁三省烟毒流毒对比 |
1.三省烟毒情况对比 |
2.差异性原因分析 |
3.烟毒情况总体认识 |
(二)国内国际的双重困境 |
1.国内禁烟阻力 |
2.国际禁烟阻力 |
(三)国内国际的推动力量 |
1.国内推动力量 |
2.国际推动力量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的改造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1.5 基本概念界定 |
第2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背景 |
2.1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文艺理论 |
2.1.2 列宁的文艺理论 |
2.1.3 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的文艺理论 |
2.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实践经验 |
2.2.1 苏区时期的文艺改造 |
2.2.2 延安时期的文艺改造 |
2.3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现实缘由 |
2.3.1 协调继承发展,推进文艺现代转型 |
2.3.2 培育文化认同,整饬伦理道德观念 |
2.3.3 建立人民主体,重塑民族国家理想 |
2.3.4 强化宣传机制,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准备 |
3.1 中国共产党对旧文艺机构及传统文艺理论的改造 |
3.1.1 中国共产党对旧文艺机构的改造 |
3.1.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理论的改造 |
3.2 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及影响 |
3.2.1 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召开 |
3.2.2 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的影响 |
3.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文艺改造机构和团体的建立 |
3.3.1 中央性文艺改造机构和团体的建立 |
3.3.2 地方性文艺改造机构和团体的建立 |
第4章 中国共产党传统文艺改造方针政策的出台及贯彻 |
4.1 中国共产党文艺改造方针政策的出台 |
4.1.1 改造的基本方向:第一届全国戏曲工作会议 |
4.1.2 改造的根本方针:“五五”指示 |
4.1.3 改造的思想纠偏:文艺整风 |
4.2 中国共产党对文艺体制的改造 |
4.2.1 改革文艺管理体制 |
4.2.2 改革团体组织体制 |
4.2.3 改革团体管理体制 |
4.3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艺人的改造 |
4.3.1 思想改造 |
4.3.2 技能改造 |
4.3.3 形象改造 |
4.4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内容的改造 |
4.4.1 查禁反动有害旧文艺 |
4.4.2 整理改造传统文艺 |
4.4.3 创作社会主义新文艺 |
第5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继续推进 |
5.1 “双百方针”的提出 |
5.1.1 “双百”方针的提出 |
5.1.2 “双百”方针的影响 |
5.2 “双百”方针后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改造的继续推进 |
5.2.1 改造传统文学的推进 |
5.2.2 改造传统戏剧的推进 |
5.2.3 改造传统美术的推进 |
5.2.4 改造传统音乐的推进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作用及经验 |
6.1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作用 |
6.1.1 确立社会主义的文艺体制 |
6.1.2 推动传统文艺的繁荣发展 |
6.1.3 建立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
6.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经验 |
6.2.1 文艺的思想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
6.2.2 文艺的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6.2.3 文艺的导向必须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 |
6.2.4 文艺的繁荣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
第7章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问题及启示 |
7.1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问题 |
7.1.1 文艺改造教条化 |
7.1.2 文艺论争政治化 |
7.2 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进行改造的启示 |
7.2.1 尊重文艺发展的客观规律 |
7.2.2 正确处理政治与文艺的关系 |
7.2.3 坚持“双百”方针的正确引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毕沅与陕西古迹保护 ——兼论清代古迹保护的观念、制度及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文化遗产保护的古代经验值得梳理和发掘 |
1.1.2 文化遗产保护的“古代智慧”有待创造性转化 |
1.1.3 研究对象选取及范围界定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及相关反思 |
1.3.1 针对传统古迹保护的争论与反思 |
1.3.2 清代古迹保护的研究现状 |
1.3.3 对于毕沅及其幕府的研究现状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资料及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所借助的资料 |
1.5.2 主要研究方法 |
1.6 研究框架 |
2 清代古迹保护的观念、时代氛围及相关典籍 |
2.1 古迹观念的演变及内涵扩大化 |
2.2 清代古迹保护的时代氛围及其高峰时期——乾隆朝 |
2.2.1 较高的古迹维修频次 |
2.2.2 巨额的古迹保护经费支出 |
2.2.3 浓重的访古考据氛围 |
2.2.4 广泛的古迹保护参与范围 |
2.3 清代与古迹保护相关的典籍及操作流程 |
2.3.1 “正刑定罪”的根本之法——《大清律例》 |
2.3.2 “设范立制”的典章汇编——《大清会典》和《清朝通典》 |
2.3.3 “轨物程式”的部门法规——工部各类则例 |
2.3.4 清代古迹修缮的基本流程 |
3 毕沅古迹保护事迹总述 |
3.1 毕沅及其幕府概述 |
3.1.1 毕沅生平及为官经历概述 |
3.1.2 毕沅在诸多领域取得的成就 |
3.1.3 毕沅幕府对古迹保护的重要支持 |
3.2 毕沅所处时代的陕西 |
3.2.1 乾隆时期陕西疆域及行政区划 |
3.2.2 乾隆时期陕西主要官员及其职责 |
3.2.3 乾隆时期陕西人口、粮储及财政收入 |
3.2.4 陕西境内清代以前古迹数量 |
3.3 毕沅古迹考察、研究及保护实践总览 |
3.4 毕沅对古迹的游历考察 |
3.5 毕沅与古迹相关的研究及创作 |
3.5.1 陕西古迹之总览——《关中胜迹图志》 |
3.5.2 陕西碑刻之辑考——《关中金石记》 |
3.5.3 毕沅组织编修的陕西地方志 |
3.5.4 毕沅以陕西古迹为题材的文学作品 |
3.6 毕沅对古迹开展的保护实践 |
3.7 小结 |
4 毕沅对陕西陵墓的保护及整修 |
4.1 清朝对历代陵墓的态度和差异性保护 |
4.2 清朝陵墓保护的相关制度及措施 |
4.2.1 岁奏制度 |
4.2.2 祭祀制度 |
4.2.3 守护制度 |
4.2.4 维修制度 |
4.2.5 惩罚制度 |
4.3 毕沅对陕西百余座陵墓的保护 |
4.3.1 毕沅保护陕西陵墓的背景及缘起 |
4.3.2 毕沅保护陕西陵墓始末 |
4.3.3 毕沅为陕西陵墓开展的五项保护措施 |
4.3.4 毕沅为陕西陵墓立碑情况 |
4.3.5 与立碑相配合的其他保护措施 |
4.3.6 毕沅保护陕西陵墓的历史意义 |
4.4 毕沅对唐太宗昭陵的保护及修缮 |
4.4.1 毕沅保护唐昭陵缘起 |
4.4.2 毕沅保护唐昭陵的九年历程 |
4.4.3 毕沅保护唐昭陵的六项举措 |
4.4.4 毕沅保护唐昭陵的历史意义及重要影响 |
5 毕沅对陕西坛庙祠宇的保护及整修 |
5.1 清代的祭祀观念与祭祀场所 |
5.1.1 清代国家祭祀的空间载体 |
5.1.2 清代地方祭祀的空间载体 |
5.2 清代坛庙保护的相关制度 |
5.2.1 祭祀制度 |
5.2.2 巡查守护制度 |
5.2.3 保养维护制度 |
5.2.4 修缮制度 |
5.2.5 惩罚制度 |
5.3 毕沅对华阴西岳庙的整修 |
5.3.1 修缮工程背景 |
5.3.2 修缮工程始末 |
5.3.3 修缮理念及具体举措 |
5.3.4 工程经费及来源 |
5.3.5 《华岳庙全图》的绘制与进献 |
5.3.6 毕沅修缮西岳庙的特点及历史意义 |
6 毕沅对陕西城垣的保护及整修 |
6.1 清人对待城垣的态度 |
6.2 清代城垣保护制度 |
6.2.1 岁奏制度 |
6.2.2 勘察及审核制度 |
6.2.3 维修制度 |
6.2.4 工程验收及报销制度 |
6.2.5 保固及赔修制度 |
6.2.6 预防性保护制度 |
6.3 乾隆时期的全国性城垣整修风潮 |
6.4 乾隆中后期陕西城垣整修概况 |
6.5 毕沅对西安城垣的整修 |
6.5.1 西安城垣概述 |
6.5.2 毕沅整修西安城垣始末 |
6.5.3 毕沅对西安城垣的修缮理念和主要方法 |
6.5.4 毕沅整修西安城垣的五项举措 |
6.5.5 毕沅整修西安城垣的历史意义及影响 |
7 毕沅对其他类型古迹的保护及整修 |
7.1 毕沅对西安碑林的保护及整修 |
7.1.1 西安碑林概况 |
7.1.2 毕沅整修西安碑林始末 |
7.1.3 毕沅整修西安碑林的六项举措 |
7.1.4 毕沅整修碑林的历史意义和后续影响 |
7.2 毕沅对崇圣寺的保护及整修 |
7.2.1 崇圣寺概况 |
7.2.2 毕沅重修崇圣寺始末 |
7.2.3 毕沅重修崇圣寺的四项举措 |
7.2.4 毕沅整修崇圣寺的主要特点 |
7.3 毕沅对灞桥的两次重建和恢复汉唐名胜的愿望 |
7.3.1 灞桥概述 |
7.3.2 毕沅修建灞桥始末 |
7.3.3 毕沅第一次重建灞桥的举措 |
7.3.4 毕沅第二次重建灞桥的构想 |
7.3.5 毕沅恢复汉唐名胜的愿望 |
8 毕沅古迹保护的基本特征、时代理念及历史地位 |
8.1 毕沅古迹保护的基本特征 |
8.1.1 重视古迹价值的发掘——尤以社会价值及文化价值为主 |
8.1.2 以“化育人物”为理念进行古迹文化传播和修缮改造 |
8.1.3 强调古迹及其保护行为的延续性 |
8.1.4 制度框架下以文人官员为主导的古迹保护模式 |
8.1.5 以构建“理想天下”图景作为古迹保护的长远目标 |
8.2 毕沅保护不同类型古迹所反映的时代理念及行为逻辑 |
8.2.1 毕沅的古迹保护与其时代之间的关系 |
8.2.2 从先贤不朽到古今相承——清代陵墓保护与家国信仰的构建 |
8.2.3 信仰符号与等级秩序——清代坛庙保护及修缮的内在逻辑 |
8.2.4 安危、赈济、观瞻——清代城垣保护的矛盾性及价值取向 |
8.2.5 激进的复兴——以“改造”为古迹赋予时代意义和文化价值 |
8.3 毕沅在中国古迹保护历史上的地位 |
9 清代古迹保护与欧洲及民国的多维比较 |
9.1 清代古迹保护思想及多维比较 |
9.1.1 清代古迹保护的思想 |
9.1.2 17-19 世纪欧洲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 |
9.1.3 民国时期文物保护的思想 |
9.1.4 比较结果与反思 |
9.2 清代古迹保护制度及多维比较 |
9.2.1 清代古迹保护的制度规程 |
9.2.2 欧洲同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及法规 |
9.2.3 民国时期古物保护制度及法规 |
9.2.4 比较结果与反思 |
9.3 清代古迹保护机构及多维比较 |
9.3.1 清代古迹保护的相关机构及人员 |
9.3.2 17-19 世纪欧洲文化遗产保护机构 |
9.3.3 民国时期古物保护机构 |
9.3.4 比较结果与反思 |
9.4 以毕沅为代表的清代古迹保护学者及多维比较 |
9.4.1 清代古迹保护学者及学术成果 |
9.4.2 17-19 世纪欧洲文化遗产学者及学术成果 |
9.4.3 民国时期文物保护学者及学术成果 |
9.4.4 比较结果与反思 |
9.5 反思:清代古迹保护与欧洲及民国的对比结果 |
10 清代古迹保护及毕沅事迹的现实启示 |
10.1 古今文明的重大变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需求 |
10.2 文化遗产保护的恒久期望、阶段性问题与应对 |
10.3 清代古迹保护的现实启示 |
10.3.1 尊重文化遗产的差异化价值评估并彰显核心价值 |
10.3.2 辩证看待文化遗产修缮中的“真实性” |
10.3.3 信息视角下重新审视文化遗产的“复建”行为 |
10.3.4 重视文化信仰的隐形作用并积极引导构建 |
10.3.5 推动文化遗产的价值传播和社会参与 |
10.3.6 关注文化遗产的预防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 |
10.3.7 加强遗产保护领域的“以工代赈”活动 |
10.3.8 聚焦遗产保护的前提与目标——国泰民安 |
11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 |
附录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 |
图录 |
表录 |
附表 |
附文 |
附图 |
致谢 |
(6)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一)美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二)欧盟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中国电子政府信用研究和实践现状 |
三、理论依据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三维信用论 |
(三)制度经济学理论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分析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相关概念 |
一、政府信用相关概念的理解 |
(一)信任 |
(二)信用 |
(三)政府信用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特征 |
(一)电子政府信用的概念理解 |
(二)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内涵范畴 |
(三)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主要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基础性要素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目标定位 |
(一)文化定位 |
(二)制度定位 |
(三)平台定位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顶层设计 |
(一)基于治理视角的顶层设计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顶层设计 |
(三)基于政治生态的顶层设计 |
三、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保障机制 |
(一)信息人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二)信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三)技术信用的环境保障机制 |
四、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样式 |
(二)行政生态环境信用的运行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人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根本性要素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人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人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人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一)电子政府行政人的权利解析 |
(二)电子政府行政人的义务解析 |
(三)“行政相对人”和“利益相关方”信用的权义解析 |
三、对信息人信用的检验研究 |
(一)构建评估指标的现实目标 |
(二)构建评估指标的层次逻辑 |
四、信息人信用的建构路径 |
(一)目录式建构——相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核心信用功能需求 |
(二)互动式建构——提高电子政府信息人的协同治理能力 |
(三)监督式建构——完善电子政府信息人的行政治理意愿 |
(四)成果式建构——适应电子政府信息人的主流信用评价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核心性要素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信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信息信用的属性 |
二、信息信用规制解析 |
(一)信息建设的整体性规制 |
(二)信息治理的制度性规制 |
(三)信息供给的异质性规制 |
(四)信息管控的格式化规制 |
三、对信息信用的实证研究 |
(一)构建模型推演的背景描述 |
(二)构建模型推演的取样调查 |
(三)构建模型推演的实证研究 |
(四)构建模型推演的回归分析 |
四、信息信用的形塑路径 |
(一)改善信息传递性,塑造信用形象 |
(二)增强信息互动性,提升信用影响 |
(三)提高信息响应度,巩固信用粘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信用:电子政府信用体系的支撑性要素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及属性 |
(一)技术信用的概念模型 |
(二)技术信用的属性 |
二、技术信用配置解析 |
(一)技术信用与供需配适的差异化 |
(二)技术信用与制度驱动的缺失化 |
(三)技术信用与全球网络的安全化 |
三、对技术信用的优化研究 |
(一)技术信用的危害案例 |
(二)构建技术信用的现实描述 |
四、技术信用的发展路径 |
(一)协同技术制度发展 |
(二)划归技术规范界限 |
(三)提升技术治理高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策略 |
一、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现实难题 |
(一)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制度保障 |
(二)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推进合力 |
(三)缺乏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执行保障 |
二、构建电子政府信用体系构建的实施策略 |
(一)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信用化 |
(二)建立系统的法规政策,推进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合法化 |
(三)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制度化 |
(四)建立普适的共享体系,达到各要素建设、运维和使用最大化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情况 |
后记 |
(7)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研究背景 |
1.1.2 选题的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现状分析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选题的研究方法和创新性 |
1.3.1 选题的研究方法 |
1.3.2 选题的创新性 |
第2章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的理论依据与经验借鉴 |
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铁路的论述 |
2.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铁路的论述 |
2.1.2 列宁、斯大林关于铁路的论述 |
2.2 苏联无产阶级铁路管理的经验积累 |
2.2.1 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铁路领导权转移 |
2.2.2 巩固和恢复铁路运输的措施 |
2.2.3 苏联早期对铁路系统的改造 |
2.3 中国共产党对铁路作用的认识 |
2.3.1 铁路能为军事服务 |
2.3.2 铁路能为经济服务 |
2.3.3 铁路能为社会服务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的背景与政策 |
3.1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的背景 |
3.1.1 中国铁路发展的历史背景 |
3.1.2 中国革命发展的现实背景 |
3.2 中国共产党接管官僚资本的政策 |
3.2.1 明确官僚资本界限,保护民族工商业 |
3.2.2 保证机构完整,不轻易打乱企业原有组织 |
3.2.3 稳定企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 |
3.2.4 延续旧的制度,慎重改造企业规则 |
3.2.5 稳定职工心态,妥善处置旧员工 |
3.3 铁路接管的具体政策 |
3.3.1 坚持党的领导,保障铁路营运 |
3.3.2 原封不动,先接后管 |
3.3.3 制度延续,缓步进行 |
3.3.4 依靠群众,建设铁路 |
第4章 中国共产党对铁路系统的接收 |
4.1 铁路接管的前期准备 |
4.1.1 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接管对象 |
4.1.2 组织准备,成立各级接管机构 |
4.1.3 思想准备,强化接管干部纪律 |
4.2 中共对铁路系统的组织机构接收 |
4.2.1 东北地区铁路系统的组织接收 |
4.2.2 大范围铁路管理局的接收 |
4.2.3 铁路附属单位的接收 |
4.3 中共对铁路系统的人事接收 |
4.3.1 管理职员的接收 |
4.3.2 技术人员的接收 |
4.3.3 普通工人的接收 |
4.4 中共对铁路系统的物资接收 |
4.4.1 铁路器材的接收 |
4.4.2 档案文件的接收 |
4.4.3 其他物资的接收 |
第5章 中国共产党对铁路系统的管理 |
5.1 过渡阶段的基本阐释 |
5.1.1 过渡阶段管理的特点 |
5.1.2 过渡阶段管理的内容 |
5.2 中共对铁路系统的人事管理 |
5.2.1 工人阶级的再界定 |
5.2.2 铁路旧人员的管理 |
5.2.3 接管人员的管理 |
5.3 中共对铁路系统的组织管理 |
5.3.1 职能机构的管理 |
5.3.2 共产党组织管理 |
5.4 中共对铁路系统的运营管理 |
5.4.1 铁路既有线路的修复 |
5.4.2 铁路运营管理 |
第6章 中国共产党对铁路系统的改造 |
6.1 中共对铁路系统的组织改造 |
6.1.1 党组织的建立 |
6.1.2 青年团的建立 |
6.1.3 职工工会的建立 |
6.2 中共对铁路职工的改造 |
6.2.1 铁路职工的思想改造 |
6.2.2 改造与生产相结合 |
6.2.3 发动政治运动 |
6.3 中共对铁路系统的制度改造 |
6.3.1 推广铁路负责制 |
6.3.2 改造经济制度 |
6.3.3 改革行车制度 |
6.3.4 管理民主化建设 |
第7章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工作的经验与特点 |
7.1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工作的经验 |
7.1.1 明确目标,以尽快恢复铁路运营为中心 |
7.1.2 政策调试,以稳定政权为首要任务 |
7.1.3 调查研究,以铁路发展规律为导向 |
7.1.4 群众路线,以动员群众为基本力量 |
7.2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工作的特点 |
7.2.1 铁路接管具有跨地域性 |
7.2.2 铁路接管具有复杂性 |
7.2.3 铁路接管具有相对独立性 |
第8章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的评价 |
8.1 圆满完成了铁路接管工作 |
8.1.1 科学分析形势,适时调整策略 |
8.1.2 全面系统布局,完成接管改造 |
8.1.3 尊重客观规律,建设发展铁路 |
8.2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的影响 |
8.2.1 确立了中共在铁路系统的领导地位 |
8.2.2 推动了铁路行业的发展 |
8.2.3 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变革 |
8.2.4 凸显了人民主体性 |
8.3 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工作的历史局限 |
8.3.1 接管实践中的行动偏差 |
8.3.2 接管初期依靠工人阶级政策贯彻不彻底 |
8.3.3 接管人员思想状况处理不及时 |
8.3.4 铁路安全观念强调不足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着及科研情况 |
(8)国民政府“围剿”鄂豫皖苏区政策与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 |
三、本选题的主要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鄂豫皖苏区建立与国民政府的最初反应 |
一、鄂豫皖苏区的建立 |
二、国民政府“围剿”鄂豫皖苏区的背景 |
(一)国内背景 |
(二)国际环境 |
三、国民政府的最初反应 |
第二章 国民政府的政治“围剿” |
一、国民政府对中共的“围剿”政策及演变 |
(一)国民党的清党运动 |
(二)国民政府的“攘外必先安内”政策 |
(三)“三分军事、七分政治”政策的推行 |
二、国民政府“围剿”的政治部署 |
(一)组织民众实行保甲团练 |
(二)严密封锁鄂豫皖苏区 |
(三)公路建设 |
第三章 国民政府的军事“围剿” |
一、军事机构的设置 |
二、军队部署计划 |
三、国民政府的战略战术 |
四、建筑碉堡 |
第四章 国民政府的经济善后和思想文化控制 |
一、国民政府在鄂豫皖苏区的经济善后 |
(一)土地的整理利用及减免田赋 |
(二)推行农村合作社运动 |
(三)赈济灾民 |
二、国民政府对鄂豫皖苏区的思想文化控制 |
(一)推行特种教育 |
(二)重视宣传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战后武汉惩治汉奸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前史 |
(一) 国民政府惩治汉奸研究 |
(二) 共产党锄奸、肃奸研究 |
(三) 国共两党惩奸研究 |
(四) “汉奸”一词与汉奸群体研究 |
(五) 汉奸产生原因研究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多学科交叉研究法 |
(三) 以小见大的微观视角 |
四、研究思路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武汉 |
(二) 汉奸 |
第一章 战后武汉地区惩奸准备 |
一、武汉惩奸机构 |
二、惩治汉奸法令的颁布 |
(一) 对汉奸的法律界定 |
(二) 对汉奸的惩治规定 |
三、武汉地区新闻舆论的惩奸要求 |
第二章 战后武汉的捕奸行动 |
一、对汉奸的检举 |
二、对汉奸的通缉与逮捕 |
第三章 战后武汉的审奸活动 |
一、对汉奸的公诉 |
二、对汉奸的审理与判决 |
三、典型汉奸案例分析 |
(一) 高云青案 |
(二) 姚春阶案 |
第四章 战后武汉汉奸财产的处置 |
一、汉奸财产的认定与没收 |
二、对汉奸家属酌留生活费的规定 |
三、对汉奸财产的处置 |
第五章 战后武汉惩奸行动评析 |
一、武汉惩奸评价 |
(一) 武汉惩奸的成效 |
(二) 武汉惩奸的问题 |
二、惩奸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 战后复杂的政治形势 |
(二) 惩奸条文存在不足 |
(三) 各机关人员对汉奸进行包庇 |
(四) 职权划分不明,执行混乱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民国时期湖北省契税研究(1927-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 关于古代契税制度的研究 |
(二) 关于近代契税制度的研究 |
(三) 关于地方财政问题的研究 |
(四) 研究状况述评 |
三、概念和时间的界定 |
四、研究方案 |
(一) 研究视角 |
(二) 研究方法 |
五、重点、难点、创新点 |
(一) 重点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契税制度的产生及演变 |
第一节 古代契税制度的沿革 |
一、民间契约的种类及构成 |
二、契税制度的缘起 |
三、契税制度的变迁 |
第二节 晚清民初契税税制及湖北省的征收情况 |
一、晚清民初的财政危机 |
二、税制规整及地位变化 |
三、民初湖北省契税的整顿及效果 |
第二章 国民政府建立至抗战前期的契税征管(1927-1941年) |
第一节 国民政府的契税法规及湖北省征收制度 |
一、契税法令的变化 |
二、湖北省的征收机构及人员 |
第二节 湖北省契税的稽征管理及成效 |
一、规范契税的稽征管理 |
二、举办验契及成效 |
第三章 抗战后期与国共内战时期契税的征收与管理(1942-1949年) |
第一节 调整契税制度与征收机构 |
一、契税征管的制度性规定 |
二、直接税局接办契税 |
第二节 湖北省契税的稽征与整理 |
一、契税稽征人员与程序 |
二、湖北省整理契税及成效 |
第四章 湖北省契税征管中的漏洞与改进 |
第一节 湖北省契税征管的困境 |
一、新约与旧规的不衔接 |
二、契税征管秩序混乱 |
三、官员在契税征管中的贪污舞弊 |
四、商民在契税征管中的反应 |
第二节 湖北省政府对契税制度的改进 |
一、加强契税宣传与竞赛 |
二、严格官员的训练与考核 |
三、轻惩处而重激励 |
第五章 契约、契税与权利纠纷 |
第一节 国家政权对民间契约监护的强化 |
一、民间契约习惯及效力 |
二、契税介入: 从白契到红契 |
第二节 契税在保护产权中的作用 |
一、产权纠纷中的白契与红契 |
二、确认产权: 土地登记费与契税的矛盾 |
三、契税存在合理性的讨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论文参考文献)
- [1]战后国民政府武汉兵员动员研究[D]. 刘慧慧.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2]城乡融合背景下人口“逆城市化”趋势、动因及引导策略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D]. 梅莹.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3]北洋政府后期滇鄂鲁烟毒问题研究(1922-1926年)[D]. 闫睿.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4]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对传统文艺的改造研究(1949-1956)[D]. 赵子夜. 吉林大学, 2021(01)
- [5]毕沅与陕西古迹保护 ——兼论清代古迹保护的观念、制度及方法[D]. 陈斯亮.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6]电子政府信用体系及其构建研究[D]. 张贝尔. 吉林大学, 2020(08)
- [7]中国共产党铁路接管工作研究[D]. 曲成举.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6)
- [8]国民政府“围剿”鄂豫皖苏区政策与措施研究[D]. 刘向. 河南大学, 2020(02)
- [9]战后武汉惩治汉奸研究[D]. 欧阳海群.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10]民国时期湖北省契税研究(1927-1949)[D]. 宋柳.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