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伪劣产品的成因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王兆强[1](2021)在《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中的政府监管研究 ——以宁阳县市场监管为例》文中指出
张益泼[2](2021)在《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问题的研究》文中指出互联网的发展和应用,催生了网络商品交易,在几十年的迅速发展中,网络商品交易已成为一种普遍的交易方式,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伴随着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的发展也出现了更多、更复杂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进一步促进网络经济的良性发展,关键还是得从政府监管上发力来实现,从理论和实践上研究探讨并建立一套可行的政府监管体系必不可少。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的基础是政府管制理论,而监管的目的又在于服务,随着监管难度的加大,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在理论基础上,本文从国内外文献和官方资料着手,将研究监管问题的视野聚焦在温州市,并对网购群体和监管人员进行访谈调查,了解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的现状,归纳总结其中存在的监管问题,分析其原因,结合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提出解决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问题的对策,即形成分类监管、强化执法、健全信用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共治等方法所构成的全方位监管体系,维护网络商品市场秩序,促进网络商品经济健康发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是政府监管的重要内容,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以温州市为例,存在的问题仍很多,仅仅依靠当前的监管方式,不足以解决。只有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双管齐下,政府、企业、社会全方位参与,法律法规、监管执法、信用体系、技术手段等多重要素保障,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本文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初步的框架,为温州市政府提供了改进的方向,一些经验也许经过实践能够发挥更好地作用。近年来,网络商品交易方式呈现出日新月异的特点,只有不断的改进监管体系,不断在实践中检验改革成效,才能充分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充分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任翔[3](2020)在《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产品质量作为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元素,是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热门话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与其相对应的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点研究方向之一。产品质量监管涉及政府、企业、消费者、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横跨公共管理、法律制度、标准计量、认证检测、社会伦理等多门类学科。但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或层面考量,产品质量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监管。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我国现有的以行政监管为主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与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导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对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的法治化体系化研究,使产品质量监管领域的法制制度、监管模式从“源头立意”上就日渐式微,适应不了新形势新要求。有鉴于此,本文尝试从“观念、结构、行为”三个维度,对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问题构建起新的分析路径,通过实证和比较研究对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目标、价值取向、法制结构、法治行为以及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的意见建议,从而有助于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安全以及法治化进程。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介绍了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情况,以及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范围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围绕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理论基础,分析了产品质量监管相关基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相关的学科理论学说,并在本章最后结合当代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安排的实际,提出“观念—结构—行为”的分析范式,旨在对当代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路径选择问题上作出更具说服力的解释。第二章探讨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框架。以结构性研究来指导行为的分析范式作为本章的研究主线,系统详细地论述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等四个方面。即根据对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四个层面的探究,指出影响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过程中的关键动因及限制性因素,提出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选择呈现出观念上的渐进式、结构上的社会化、行为上的法治化的特点与趋势。第三章以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历史变迁为视角,首先从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时间节点分别探讨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困境以及法治发展,对产品质量法制演进沿革进行简要评述。在此基础上,从观念、结构、行为三个维度阐述了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成效。最后,从前面一般性的制度构建层面的梳理上升到法治理念层面,重点探讨了当下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存在问题。第四章主要讨论对境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借鉴。文中采取“总-分”的思路,先将境外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分为产品主导型监管和消费者主导型监管两种类型,并借助“观念—结构—行为”的分析范式,对每种类型下的监管理念、法制结构和监管行为进行梳理分析。随后,具体分析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特点及主要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对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启示。第五章结合前文的分析提出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的措施的建议。包括在法治观念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产品质量监管价值取向,将意识形态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行政本位”向市场经济下的“尊重市场规律”转变;在法制结构方面,要深化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改革,要构建科学规范的多方参与制度体系,要加强各方主体间的联系与互动,要建立监管法制影响评估分析;在法治行为方面,要强化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方式,要细化消费者监管权利义务,要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要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监管优势,要提高信息传递质量。最后,本文虽然围绕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这一特定背景,尝试通过构建“观念—结构—行为”分析范式,并依据此范式从目标、动力、阻力和路径选择等层面系统剖析重构当下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法治理论和整体体系框架。然而,这一尝试是否能够涵盖并较为信服地解释当下中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所面临的难题与困境,仍需要进一步探讨。同时,最后一章结合实务给出的针对性意见建议,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观念—结构—行为”分析范式的可行性,但这一分析范式是否具有可迁移性并运用于其他领域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法治化分析,还需要更充分细致的论证探讨。限于个人能力和时间精力,所有上述问题的解决寄望将来能有更多的学者共同努力。
刘畅[4](2020)在《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提出随着化妆品消费总量的增加,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已经成为假货犯罪重灾区。新兴的各种电子商务、社交媒体平台更是给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不法分子把销售渠道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使犯罪行为更隐蔽,销售辐射范围更广,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化妆品市场秩序,阻碍了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全文由六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绪论。主要介绍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第二部分是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概述。介绍了化妆品的定义,界定了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概念,并且介绍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认定和具体涉及的罪名。第三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现状及成因。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产业化、链条化,涉案区域范围广、制假源头地域分布集中,电商、社交平台成售假主阵地以及假冒化妆品的品牌及种类随市场潮流而变化的现状,并分析了此类案件的成因。第四部分,按照原料来源、仿制包装、灌装、销售、运输的顺序分析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作案流程。第五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难点,分析了获取线索难、涉案化妆品检验鉴定难、认定犯罪金额难以及摧毁产业链难等侦查难点及成因。第六部分,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提出了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有效核实线索以确定案件性质、扩线追查上下游犯罪、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并固定证据以及深挖源头,摧毁整个制售假犯罪产业链等五个方面的侦查对策。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是近年来逐渐高发的一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本文旨在通过对化妆品这类制售假案件的侦查难点分析以及侦查对策研究,总结出具有实战意义的打击对策,从而既有助于实务中公安机关对这一类犯罪案件的侦破,也能为其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提供借鉴参考。
龙智[5](2020)在《G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食品安全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食品安全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还需要政府继续完善措施、加强监管,本文便以保健食品为例进行分析。我国保健品产业从上世纪80年代起发展,到21世纪初,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追求健康的意识不断高涨,全国保健食品规模不断壮大,成为健康的产业,保健品市场日益繁荣。但在繁荣的背后,也显现出诸多问题与现象,给保健品经营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与困惑。本文按照理论联系实际,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运用文献法、调研法、统计分析法、比较借鉴等方法,选取保健食品作为研究对象,以G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三年的第一手数据及案例为基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监管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本文总结了 G市当前在保健品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五个问题,一是检验检测滞后效果差;二是保健食品市场监管难;三是社会力量监督乏力;四是打击惩治不到位;五是市场监管力量薄弱。针对这五个问题,笔者根据现实办案经历,搜集G市近三年来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及到保健食品的案件,从缺乏检验检测技术的培训、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存在误区、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员工素质总体偏低的成因进行了探讨。最后,针对原因,本文从强化检验检测工作和员工培训,强化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和经营者责任,构建社会监管网络加大宣传教育,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通过本文,笔者希望以基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保健食品行政案件及消费者维权的实践经验,能够实现三方面的意义:一是理论层面上为学界研究保健食品市场监管问题提供借鉴材料;二是制度层面上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制定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提供意见和建议;三是实践层面上能够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监管部门提升保健食品经营监管与水平。
陈逸超[6](2020)在《中蒙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研究》文中提出塔克什肯口岸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塔克什肯镇,是自治区唯一一处全年开放的中蒙口岸。由于开关时间长,交通条件好,塔克什肯口岸的出口贸易一度非常发达:2014年,塔克什肯口岸的出口贸易额达到3.79亿美元的历史峰值,占蒙古国对华进口总额的21.44%,是名副其实的中蒙边境第二大口岸。然而从2015年开始,塔克什肯口岸的出口贸易迅速萎缩,当年口岸全年出口贸易额仅为上年的10%;在2018年,口岸全年出口贸易总额更是只有1279万美元,仅为2015年的三分之一强,在我国对蒙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下降到0.64%。如此覆巢之下,镇上的边民互市市场,一处由个体商户组成的颇具规模的日用工业品外贸批发市场,也未能独善其身,其出口额从2013年的6700万美元(占当年口岸出口贸易总额的22%)下降到2017年和2018年的3604.7万元(约合533.89万美元,占比31.08%)及3972.25万元(约合600.27万美元,占比46.9%);市场中边贸商人的人数也因收入下降而大幅减少:在2009年,镇上有430家从事出口边贸的商户,其中370多家商户来自外地;到了2019年,镇上的商户总数只有不到180家(边贸商约120家)。而这些商人的离开——他们普遍有着较强的边疆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常有意地监督外来人员的行迹和言论,并积极参与联防、“反恐处突”演练等活动,也使得塔克什肯边民互市在口岸所在地积聚“人力资源”,实现“边贸戍边”的功能遭到削弱。根据边贸商人们的说法,蒙古国债务危机、图格里克贬值、其它中蒙口岸及第三国对蒙商品输出规模的增长等因素是导致不景气,特别是蒙古国客户人数减少和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但笔者认为,客户人数的减少和质量的下降反映的正是边民互市及其所售商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事实,其市场竞争力的下降则与经营活动变迁所导致的区位条件变化及边民互市较差的市场环境有关;此外,边民互市中的经营者们较薄弱的经济实力以及某些不良经营习惯和观念,如对购物者,特别是零售消费者的“势利心态”,也对边民互市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在笔者看来,鉴于边民互市发展所面临的困境及导致困境的原因的复杂性,若要进一步改善塔克什肯边民互市的发展条件,首先有必要加强对口岸及口岸所在地的行政管理资源的整合,减少以海关、边检为代表的各垂直管理部门与主管口岸工作的口岸管理委员会及地方政府间的职能错位和交叉,提升口岸规划发展及管理工作的统筹程度和协调性。在具体措施层面,上述各部门应以更加整体的视角,采取更为具体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提升人们参与互市的便利度,降低人们参与互市的中间成本,以及为经营者进行自主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供更好的条件;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可通过举办会展等方式拉近互市参与者之间的“互惠距离”,以此改善人们对塔克什肯边民互市市场的观感,让他们能够且愿意在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中实现消费的升级,从而使得塔克什肯口岸这个中蒙西部边境的大门,一带一路西通道的重要节点,成为得到国内外消费者认可的商品供应基地和物资流转中心。最后,通过田野调查,笔者也发现,世代居住在塔克什肯口岸所在地(原布尔根村)的当地边民对互市的参与度及从中获益的程度目前仍有待提升,故在边民互市之后的发展中,有必要加强对当地世居少数民族边民参与边民互市的支持力度。
苏加前[7](2020)在《苍南农作物良种推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文中研究说明推行切实可行的农作物良种推广是推动苍南县县域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发展苍南县特色农副产业的重要保障。苍南县自“十一五”以来,苍南县农业局通过农作物良种推广,极大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的发展,也碰到了很多的问题。从而显得对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就变得很必要,而且在新时代以及智能时代苍南县的良种推广必将发生巨大的变革,所以本文的研究不仅对苍南县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也能给其他与苍南县存在类似情况的县市提供有用的借鉴。本文以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为主线,综合运用了各种理论结合参考国内外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林产品良种推广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深入访谈和实地调查,研究了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现状对苍南县良种推广发展进行了分析。同时,了解了苍南县推广农作物良种的背景和工作,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了苍南县良种推广现阶段的表现以及问题成因,提出了促进种子生产、管理及种业体系创新的相应措施,进一步完善苍南县的种业体系,为苍南县的种业发展提供科学可行的措施建议。本文共分7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一九i方法以及研究数据的来源。第二部分阐述了良种推广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还有国内外的良种推广的研究现状,并分析总结了国外种业发展经验对我国种业发展的启示。第三部分是分析了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的现状,包含苍南县水稻、番茄及蔬菜的良种推广现状及出现的问题,以及苍南县以及做出的措施对策。第四部分是通过现场调查以及大量的数据研究,当前苍南县在开展农作物良种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民族种业龙头企业实力不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推广经费不足满足不了良种推广工作需要;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制约良种推广工作的开展;农作物品种选择不合理;推广对象分散与推广效率低下;种子市场存在无证经营及假冒伪劣产品。第五部分是经过分析,得出种业体系不健全;良种推广中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良种推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企业盲目引进推广农作物新品种造成选择不合理;良种推广对象认知水平能力有限;种子管理主体方面执法力度不够等是当前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的主要制约因素。文章第六部分认为,为进一步推动苍南县农作物良种的推广和提升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效能,需要发挥政府职能完善良种推广体系;建立多重保障机制,加大良种推广资金投入;加强良种推广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良种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多种途径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种子市场等措施建议。通过相应的措施能够最终形成苍南县种业体系合理的市场环境。
刘红勋[8](2020)在《欧都钛公司营销渠道管理提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壮大,感光材料市场也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日趋明显,行业内的企业只靠产品质量取胜的日子已经过去,更为重要的是如何提升自身营销渠道管理水平,创造竞争对手短时间难以模仿的竞争力。这样,对于很多业内企业而言,得渠道者得天下,渠道管理成为企业制胜的法宝,日益受到公司管理层的关注,欧都钛公司也不例外。欧都钛公司是一家知名的感光材料生产企业,在中国市场主要依靠经销商来销售产品。但近年来,销售业绩徘徊不前。究其原因,除了受到营销环境影响,欧都钛公司营销渠道也有一定问题。公司渠道管理中的渠道冲突问题、经销商管理问题、支持问题、激励问题,渠道覆盖面不足以及面对网络营销的挑战等问题。欧都钛公司面临的渠道问题阻碍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是公司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以欧都钛公司为研究对象,聚焦欧都钛营销渠道管理提升主题进行专题研究。首先,作者对国内外营销渠道管理理论以及工业品营销相关理论进行了理论综述。接着,根据公司实际对欧都钛渠道管理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分析,重点分析企业管理现状、行业状况和渠道管理情况。然后,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调查方法,找出欧都钛公司渠道管理中存在的真实问题。公司营销部门与专家组认真分析这些渠道问题的成因。运用渠道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结合问题和成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设计出欧都钛公司营销渠道管理提升方案。最后,给出渠道管理提升方案执行的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论文通过对欧都钛公司渠道管理的研究,发现在工业品营销领域,经销商的管理特别重要,直接影响着公司的销售业绩和渠道满意度。厂家必须从经销商选择就开始把关,选择忠诚度和价值观一致的经销商,然后做好经销商的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动态管理经销商。只有这样,厂商之间才能建立相互依赖、合作、信任、承诺和满意的卓越渠道关系,公司营销渠道管理水平才能得到提升。就研究价值而言,本文以欧都钛公司作为专题研究对象,对渠道管理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运用调研和渠道管理的相关理论方法和工具,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设计欧都钛公司渠道管理的提升方案,不仅为欧都钛公司的渠道提升提供了方法,也为行业内其他公司的渠道管理提供些许经验借鉴。行业内其他公司可以本文为基础,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的营销渠道管理研究。
王永青[9](2019)在《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生成与传导研究》文中指出网络平台兴起带来商业模式的创新,典型的有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B2B模式、以京东为代表的B2C模式、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模式等。其中,面对最终消费者的B2C模式与其他模式相比,其交易涉及企业群(B)和消费者群(C)两个不同层面,具有链接范围更广、决策理性程度差(与企业群相比)等特点。依托B2C网络平台的准市场环境,入驻企业与最终消费者作为交易主体借助平台进行网络化的交易活动。入驻企业嵌入到网络平台成为网络节点的过程中,其嵌入行为产生了两方面的效果:一方面,大规模的嵌入促进了网络平台的发展壮大,其积极的网络外部性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网络平台的价值与竞争力。另一方面,鉴于网络平台的虚拟性,入驻企业的注册制与低廉的专用性投资以及多归属行为又导致了“嵌入不足”或“低度嵌入”,入驻企业的不当嵌入行为会给网络平台带来多重嵌入风险。例如,京东商城的入驻商家“天天果园”销售烂水果且拒绝退款,导致消费者发出“京东真不如淘宝”的论断;百度外卖、美团外卖等平台的入驻商家虚假注册多家店铺,并购买好评和排名,以攫取更多的平台客户资源,形成商家间的不当竞争等等。随着B2C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嵌入商户的“刷单炒信”、“假冒伪劣”等行为给平台带来的嵌入风险越来越明显。因此,从嵌入行为的视角,基于嵌入性理论研究B2C网络平台的嵌入风险显得更为迫切与现实。鉴于此,本文立足我国B2C网络平台企业的商业实践,在既有国内外研究文献和相关理论基础之上,按照“嵌入风险生成机理分析——嵌入风险传导机理分析——嵌入风险内部传导模型构建——嵌入风险外部传导模型构建”的思路,试图厘清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产生的动因与机理,明确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传导的动态过程,为网络平台企业管理层治理嵌入风险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本文首先采用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对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的生成机理进行定性分析,然后结合嵌入风险传导的内涵和机理,运用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对嵌入风险在平台内部的动态传导过程进行建模分析,接着运用复杂网络和传染病模型对嵌入风险在网络平台外部的动态传导过程进行建模分析,并用MATLAB软件对传导过程进行仿真模拟;最后归纳本文结论,并提出了治理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生成与传导的政策建议,说明了本文研究局限及未来研究展望。基于以上研究,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采用扎根理论构建了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的驱动因素和生成机理概念模型。通过对搜集的调研访谈资料、文献书籍资料以及网络资料的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和选择性编码,得出过度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嵌入风险生成的主要驱动因素,入驻商家的道德风险高是嵌入风险生成的内驱因素,网络平台中“赢者通吃”的网络效应为嵌入风险生成的外部情景因素;在这些驱动因素下生成了平台对商家的“锁定失效”、入驻商家间“竞争扭曲”和平台对消费者的“关系失信”三类嵌入风险,其中入驻商家的违规行为是嵌入风险生成的主要诱因,平台对入驻商家的弱势锁定是“锁定失效”嵌入风险生成的中介条件,入驻商家之间的传染效应是“竞争扭曲”嵌入风险生成的中介条件,网络平台的信息失真和消费者权益受损是“关系失信”嵌入风险生成的中介条件。第二,构建嵌入风险主体间的包含“网络平台-入驻商家-消费者”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刻画了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在平台内部传导的动态过程。运用演化博弈理论和李雅普诺夫判别法分析了均衡点的渐进稳定性及系统的演化稳定策略,找出嵌入风险收敛或扩散的稳定条件,并分析不同稳定条件下入驻商家和消费者嵌入度的变化对系统稳定性的影响,使用MATLAB软件对嵌入风险的传导过程进行仿真模拟。研究结果表明:嵌入风险在网络平台内部的传导是各利益相关主体博弈互动的结果;降低网络平台的监管成本、加大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商家的违规成本有助于推动系统向(监管,不违规,购买)的理想策略演化,嵌入风险在网络平台内部的传导得到控制。第三,基于BA无标度网络构建了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在网络平台外部传导的SIR模型,揭示了嵌入风险在网络平台外部的动态传导过程。结合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在网络空间中的传导特性,考虑到节点度值的权重参数、风险偏好、风险信息时效性以及网络平台干预速度等因素对SIR模型的状态转移率进行修正,并用MATLA软件仿真模拟了嵌入风险在网络空间中的传导过程,研究发现:网络的平均度越大、初始传播节点个数越多、初始传播节点的度值越大越有利于嵌入风险的传播;在网络空间中,嵌入风险传播阈值接近于0,即有效传播率很小的情况下,少数传播节点也能造成风险的大规模传播;增大传播欲望随时间的变化率、提高网络平台干预速度、降低极端风险信息拥护比重、增大风险信息时效性变化参数,有利于降低嵌入风险在网络空间中传导所波及的范围,降低嵌入风险对网络平台企业的影响。第四,为B2C网络平台企业管理层提出了防止嵌入风险生成与传导的政策建议,具体包括:优化平台规则、提高准入机制、实施监督行为、设立声誉评价系统可防止嵌入风险的生成;降低监管成本、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入驻商家的违规成本以及优化维权体验等方式可阻止嵌入风险在网络平台内部的传导;增强平台企业的公信力、降低网民传播欲望、建立风险信息监测系统以及提高平台干预风险传导的及时性等措施可阻止嵌入风险在网络平台外部的传导。本文研究可能的创新和贡献主要体现在:第一,以往研究多从过度嵌入的视角对嵌入风险成因进行分析,本文则从低度嵌入的视角,对网络平台嵌入风险成因进行分析,丰富了嵌入性理论的相关研究,对网络平台风险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为嵌入风险传导的研究打下较好的理论基础。第二,以往关于网络平台风险的博弈研究中博弈主体仅包括两方,本文则考虑消费者的作用,构建了包含“网络平台-入驻商家-消费者”三方主体的嵌入风险内部传导的演化博弈模型,同时考虑B2C网络平台的双重嵌入情景,引入入驻商家和消费者的平台嵌入度,使分析更具合理性,弥补了现有文献研究的不足,拓展了现有该领域理论分析的框架。第三,本文考虑风险未知者直接转变为风险免疫者的情况,对传统的SIR模型进行修正,并考虑节点的权重、风险偏好、平台干预等、信息衰减速率等因素,对传统的SIR模型的状态转移率进行修正,突破以往研究中节点状态转移率为定值的研究局限,使模型更符合实际情况。
宋文田[10](2019)在《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取得长足进步。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尚不成熟,尤其是生产经营环节犯罪滋生,严重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针对该问题,本文在明确相关概念界定和梳理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结合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行政执法情况及北大法宝上的相关案例,从整体上把握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的现状,并总结出犯罪特点和典型模式。在此基础上,按照从主观到客观、从犯罪人到被害人、从公权、私权到其他社会主体的逻辑思路展开原因分析,并从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层面提出防治对策。本文除引言和结论以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概述。一方面对医疗器械、假冒伪劣和犯罪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另一方面对我国规制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行为的刑事、行政和行刑衔接法律规定进行梳理。第二部分: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现状及典型犯罪模式分析。本部分除了结合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行政执法情况外,还以“医疗器械”为检索关键词,以所涉及的六个主要罪名为指引,审结时间限定为2010年至2017年,在北大法宝上搜集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的一审案件共计110例,在案例数据基础上,分析犯罪的现状、特点,并总结出典型犯罪模式。第三部分: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成因分析。本部分在前文论述基础上,结合相关犯罪理论,从犯罪人的个体原因、消费者的被害因素、公权规制效果不佳、行业发展瓶颈凸显和其他主体参与不足五个方面来分析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产生、泛滥的原因。第四部分: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防治对策。本部分引入治理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层面入手,借鉴国外治理成功经验,探讨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防治对策,构筑保护群众医疗器械安全的坚实屏障。
二、假冒伪劣产品的成因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假冒伪劣产品的成因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2)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法 |
1.4.2 案例分析法 |
1.4.3 访谈调查法 |
1.4.4 比较分析法 |
1.4.5 结构框架 |
1.5 创新点 |
2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网络商品交易 |
2.1.2 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管制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 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现状的调查分析 |
3.1 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基本状况 |
3.1.1 从监管要素角度分析基本状况 |
3.1.2 从网购投诉角度分析基本状况 |
3.1.3 从网络市场监测角度分析基本状况 |
3.2 温州市居民网络商品交易情况调查及分析 |
3.2.1 受访者基本情况 |
3.2.2 受访者网购整体情况 |
3.2.3 受访者对网购(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方面的认知 |
3.3 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人员情况调查及分析 |
3.3.1 受访者基本情况 |
3.3.2 受访者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经验情况 |
3.3.3 受访者对网络商品交易的整体认知和服务情况 |
3.4 温州市网络商品销售从业人员情况调查及分析 |
3.4.1 受访者基本情况 |
3.4.2 受访者在网络销售中接触到的问题和监管情况 |
4 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监管对象底数不清 |
4.1.2 违法行为不易查处 |
4.1.3 网络消费维权困难 |
4.1.4 交易平台管理不规范 |
4.1.5 社会共治体系未成形 |
4.2 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问题的成因 |
4.2.1 网络交易的属性复杂 |
4.2.2 监管部门的能力欠缺 |
4.2.3 法律法规的保障不足 |
4.2.4 信用体系的基础薄弱 |
5 国外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的借鉴 |
5.2 欧盟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的借鉴 |
5.3 日本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的借鉴 |
6 完善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的对策 |
6.1 强化分类监管效能 |
6.2 强化稽查执法能力 |
6.3 强化法律法规保障 |
6.4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 |
6.5 强化社会共治作用 |
7 结论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范围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基础理论与分析范式构建 |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管概述 |
一、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 |
二、监管与产品质量监管 |
三、产品质量监管工具 |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管相关理论 |
一、法经济学理论 |
二、政府管制理论 |
三、安全价值理论 |
四、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范式建构:一种法治化分析路径 |
一、我国产品质量监管的初始法制状态 |
二、“观念——结构——行为”法治化分析路径的建构 |
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框架 |
第一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目标 |
一、价值目标:打造协同治理的法治监管模式 |
二、结构目标:形成科学合理的法治平衡 |
三、行为目标:形成多元协同、社会共治的法治格局 |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动力来源 |
一、内在动力:现代质量监管理念的嵌入 |
二、外在动力:法律制度供求的非均衡 |
三、直接动力:利益驱动下的理性选择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阻力因素 |
一、思想阻力:理念认知滞后 |
二、结构阻力:制度变迁及其路径依赖 |
三、行为阻力:既得利益集团的阻碍 |
第四节 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路径选择 |
一、观念选择:渐进式路径 |
二、结构选择:社会化路径 |
三、行为选择:法治化路径 |
第三章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变迁 |
第一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演进 |
一、改革开放前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
二、改革放开后的产品质量监管制度 |
三、产品质量监管法制演进沿革述评 |
第二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成效 |
一、监管理念从国家权力走向公民权利 |
二、监管法制从自利型走向服务型 |
三、监管行为从单一手段走向多元化手段 |
第三节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运行存在问题 |
一、监管理念守旧,价值目标冲突 |
二、法制体系内容交叉冲突,与市场实际脱节 |
三、监管行为倚重运动式监管,参与主体单一 |
第四章 境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借鉴 |
第一节 产品主导型监管 |
一、监管理念 |
二、法制结构 |
三、监管行为 |
第二节 消费者主导型监管 |
一、监管理念 |
二、法制结构 |
三、监管行为 |
第三节 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分析及启示 |
一、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的分析 |
二、各国产品质量监管立法体系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之路径 |
第一节 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观念变革 |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的基本价值取向 |
二、产品质量监管法治意识形态革新 |
第二节 重塑产品质量监管法治结构 |
一、深化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 |
二、构建科学规范的多方参与制度 |
三、优化各方主体间联系互动制度 |
四、建立监管法治影响评估分析制度 |
第三节 优化产品质量监管法治行为 |
一、加强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方式手段 |
二、细化消费者监管权利义务 |
三、加强企业主体责任 |
四、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监管优势 |
五、提高信息传递质量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4)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概述 |
2.1 化妆品的定义 |
2.2 假冒伪劣化妆品的界定 |
2.3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界定 |
2.3.1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的认定 |
2.3.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涉及的罪名 |
3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现状及成因 |
3.1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现状 |
3.1.1 犯罪规模: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行为产业化、链条化 |
3.1.2 犯罪地域:售假地域范围广,制假源头地域分布相对集中 |
3.1.3 犯罪手段:互联网成为假冒伪劣化妆品销售的主要渠道 |
3.1.4 犯罪对象:仿冒品牌及种类的选择顺应市场潮流 |
3.2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成因 |
3.2.1 内在原因分析 |
3.2.2 外在原因分析 |
4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作案流程 |
4.1 原料造假 |
4.2 仿制品牌包装 |
4.3 灌装 |
4.4 销售 |
4.4.1 线上销售 |
4.4.2 线下销售 |
4.5 物流运输 |
5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难点 |
5.1 发现、获取犯罪线索难 |
5.1.1 受害人维权意识较弱 |
5.1.2 行政机关移送有效线索少 |
5.2 涉案化妆品检验鉴定难 |
5.2.1 权利人所出具鉴定意见证据效力存疑 |
5.2.2 行政检验机构数量不足、检验水平有限 |
5.2.3 真假掺卖现象较多,抽样标准不易把握 |
5.3 认定犯罪金额难 |
5.3.1 销毁证据、刷单等现象影响已销售金额的认定 |
5.3.2 “人赃并获”难度大,影响未销售商品数量认定 |
5.3.3 未销售商品价格认定方式存在争议 |
5.4 摧毁犯罪产业链难 |
5.4.1 网络销售隐蔽性强,虚假信息排除难 |
5.4.2 犯罪主体分布范围广,异地查证难度大 |
6 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 |
6.1 多渠道收集犯罪线索,拓宽案件来源 |
6.1.1 发动群众,建立公众抽检化妆品制度 |
6.1.2 引导受害人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相关线索 |
6.1.3 警企协作,运用大数据思维甄别假货,识别犯罪线索 |
6.1.4 联络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扩展案源 |
6.1.5 加强网上巡查,主动发现犯罪线索 |
6.1.6 利用阵地控制、专项执法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收集线索 |
6.2 核实线索,研判信息,确定案件性质 |
6.2.1 购买可疑化妆品进行鉴定,认定犯罪性质 |
6.2.2 多角度研判犯罪行为人身份、地址信息 |
6.2.3 巧用窝点锁定法,摸排制假仓储窝点 |
6.3 深度经营,扩线侦查,追查上下游犯罪 |
6.3.1 研判资金信息,挖掘制售网络 |
6.3.2 查询物流配送单,追踪上下线人员 |
6.3.3 运用技术侦控,整合通讯信息,勾勒犯罪网络 |
6.3.4 深挖扩线,整合资源,异地核查 |
6.4 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做好证据固定工作 |
6.4.1 适时抓捕犯罪嫌疑人,查封制售假窝点,强化现场取证工作 |
6.4.2 突击审讯,固定口供,认定主观故意 |
6.4.3 科学抽样送检,准确适用罪名 |
6.4.4 做好估价,准确认定犯罪金额 |
6.5 深挖源头,集群打击,摧毁犯罪产业链条 |
6.5.1 开展集群战役,摧毁制售犯罪产业链条 |
6.5.2 围绕犯罪网络交叉节点,发现新犯罪网络并予以打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5)G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保健食品 |
2.1.2 市场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政府监管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3章 G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现状及市场存在问题 |
3.1 G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现状 |
3.1.1 监管主体 |
3.1.2 监管客体 |
3.1.3 监管标的 |
3.1.4 监管结果 |
3.2 G市保健食品市场存在问题 |
3.2.1 功效成份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不合规 |
3.2.2 假冒批准文号 |
3.2.3 非法宣称疗效 |
3.2.4 夸大保健功能 |
3.2.5 以食品代替保健食品 |
第4章 G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中的问题与成因分析 |
4.1 存在问题 |
4.1.1 检验检测滞后效果差 |
4.1.2 保健食品市场监管难 |
4.1.3 社会力量监督乏力 |
4.1.4 打击惩治不到位 |
4.1.5 市场监管力量薄弱 |
4.2 成因分析 |
4.2.1 缺乏检验检测技术的培训 |
4.2.2 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
4.2.3 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存在误区 |
4.2.4 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
4.2.5 员工素质总体偏低 |
第5章 提升G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
5.1 强化检验检测工作和员工培训 |
5.1.1 整合和充实检验检测力量狠抓抽检工作 |
5.1.2 配备保健食品快检设备 |
5.1.3 加强员工培训和交流提升其能力 |
5.2 强化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和经营者责任 |
5.2.1 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的模式 |
5.2.2 着力改进现场稽查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5.2.3 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
5.3 构建社会监管网络加大宣传教育 |
5.3.1 实现群防群治的社会化监管 |
5.3.2 加强行业协会正面引导和约束作用 |
5.3.3 加大对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 |
5.4 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 |
5.4.1 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 |
5.4.2 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和提高违法成本 |
5.4.3 探索保健食品安全行政司法衔接机制 |
5.5 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 |
5.5.1 配足配强基层班子,合理增加编制职数 |
5.5.2 清晰界定基层职能,规范固化工作流程 |
5.5.3 提高员工素质,吸纳高素质人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蒙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 我国古代的“边市”与当代“边民互市” |
二 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三 研究理论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意义、方法与思路 |
一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方法 |
三 研究思路 |
第一章 塔克什肯口岸与塔克什肯镇 |
第一节 作为中蒙走廊的布尔根河沿岸 |
第二节 塔克什肯口岸 |
一 口岸概况 |
二 口岸运行情况 |
三 口岸发展规划 |
第三节 塔克什肯镇 |
一 塔克什肯镇概况 |
二 镇区重心的北移 |
三 现在的塔克什肯镇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概况 |
第一节 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的基本情况 |
一 塔克什肯口岸的“边民互市” |
二 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的发展 |
三 边民互市市场的建设 |
第二节 边民互市贸易的参与者 |
一 边民互市市场中的经营者 |
二 市场中的购物者和其他人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的主要发展困境 |
第一节 客户流失 |
第二节 市售商品综合竞争力不足 |
第三节 边民互市市场的经营活动存在无序现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影响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的主要因素 |
第一节 影响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的环境因素 |
一 蒙古国宏观经济的动荡 |
二 区位条件、市场环境对边民互市发展的影响 |
第三节 经营者自身的局限性 |
一 经营者缺乏市场竞争力 |
二 负面经营心态对边民互市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对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的反思 |
第一节 当地政府及海关的努力 |
一 在口岸发展规划中更加重视出口边贸的发展 |
二 加强对边民互市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
三 改善购物者对边民互市市场的观感 |
第二节 促使边民互市经营者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
第三节 加强对世居边民参与互市的支持 |
一 加强对边民参与互市的引导和组织 |
二 明确塔克什肯镇在边贸中的竞争优势和特色加大边境金融机构对互市边民的支持力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思考 |
(一)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研究的结论 |
(二)对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苍南农作物良种推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农作物良种推广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
1.1.2 农作物良种推广是促进村容整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重要保障 |
1.1.3 新形势下进一步强化良种推广工作的必要性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数据来源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农业推广框架模型理论 |
2.2.2 创新扩散理论 |
2.2.3 目标团体理论 |
2.2.4 双向沟通理论 |
2.3 国内研究现状 |
2.3.1 良种方面的研究 |
2.3.2 农业推广方面的研究 |
2.3.3 我国种子产业发展现状 |
2.4 国外研究现状 |
2.4.1 良种方面的研究 |
2.4.2 农业推广方面的研究 |
2.4.3 发达国家种业发展现状 |
2.5 国外种业发展经验对我国种业发展的启示 |
第3章 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现状 |
3.1 研究区域概括 |
3.1.1 苍南县水稻良种的推广现状 |
3.1.2 苍南县番茄良种推广现状 |
3.1.3 苍南县蔬菜良种推广现状 |
3.2 苍南县良种推广效果分析 |
第4章 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存在问题 |
4.1 民族种业龙头企业实力不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
4.2 推广经费不足满足不了良种推广工作需要 |
4.3 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制约良种推广工作的开展 |
4.4 农作物品种选择不合理 |
4.5 推广对象分散与推广效率低下 |
4.6 种子市场存在无证经营及假冒伪劣种子 |
第5章 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5.1 种业体系不健全 |
5.2 良种推广中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 |
5.3 良种推广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
5.3.1 种子科技人员比重不足 |
5.3.2 种子科技队伍文化学历偏低 |
5.3.3 人才断层现象严重 |
5.3.4 中高级技术人员比例小 |
5.3.5 定员编制与担负的任务不协调 |
5.4 企业盲目引进推广农作物新品种造成选择不合理 |
5.5 良种推广对象认知水平能力有限 |
5.6 种子管理主体方面执法力度不够 |
第6章 苍南县农作物良种推广的措施建议 |
6.1 发挥政府职能完善良种推广体系 |
6.2 建立多重保障机制,加大良种推广资金投入 |
6.3 加强良种推广人员队伍建设 |
6.4 加强对良种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
6.5 多种途径提升农民科学素质 |
6.6 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种子市场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8)欧都钛公司营销渠道管理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工具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工具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
2.1 渠道的概念和内涵 |
2.1.1 国外研究 |
2.1.2 国内研究 |
2.1.3 渠道结构理论 |
2.1.4 渠道行为理论 |
2.1.5 渠道关系理论 |
2.2 工业品营销渠道管理的研究综述 |
2.2.1 组织购买行为理论 |
2.2.2 工业品营销的竞合理论 |
2.2.3 工业品营销的四度理论 |
2.2.4 中国工业品营销的难点 |
第三章 欧都钛公司渠道管理的现状分析 |
3.1 企业管理现状 |
3.1.1 公司简介 |
3.1.2 产品现状 |
3.2 渠道管理现状 |
3.2.1 渠道结构 |
3.2.2 渠道行为 |
3.2.3 渠道关系 |
3.3 渠道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困境 |
3.3.1 存在问题 |
3.3.2 管理困境 |
第四章 欧都钛公司渠道管理的现状调研 |
4.1 渠道管理现状的调研设计 |
4.1.1 问卷设计与实施 |
4.1.2 访谈设计与实施 |
4.2 调研结果分析 |
4.2.1 问卷调查 |
4.2.2 深度访谈 |
4.3 调研发现的问题与成因讨论 |
4.3.1 问题总结 |
4.3.2 成因讨论 |
第五章 欧都钛公司渠道管理的提升方案设计 |
5.1 总体思路 |
5.1.1 提升目标 |
5.1.2 提升思路 |
5.2 提升方案设计 |
5.2.1 渠道结构设计 |
5.2.2 渠道行为设计 |
5.2.3 渠道关系设计 |
第六章 欧都钛公司渠道管理提升实施保障 |
6.1 提升方案的实施 |
6.1.1 实施步骤 |
6.1.2 实施重点 |
6.2 提升方案的实施保障 |
6.2.1 文化保障 |
6.2.2 制度保障 |
6.2.3 人员保障 |
6.2.4 资金保障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研究回顾 |
7.1.2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7.2.1 研究局限 |
7.2.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欧都钛公司营销渠道管理调查问卷 |
附录B 欧都钛公司问题访谈提纲 |
附录C 经欧都钛公司经销商访谈结果归纳 |
附录D 经销商选择层次分析 |
附录E 产品经销合作协议 |
附录F 经销商产品经销授权书 |
致谢 |
(9)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生成与传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1.3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主要概念界定 |
1.3.1 B2C网络平台 |
1.3.2 嵌入风险 |
1.4 研究框架与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技术路线 |
1.4.3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创新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网络平台的相关研究 |
2.1.1 网络平台的相关内涵 |
2.1.2 网络平台的运行机制 |
2.2 网络平台风险的生成分析 |
2.2.1 网络平台风险的类型 |
2.2.2 网络平台风险的成因分析 |
2.2.3 网络平台风险的影响因素 |
2.2.4 网络平台风险的治理机制 |
2.3 网络嵌入的相关研究 |
2.3.1 网络嵌入的相关内涵 |
2.3.2 网络嵌入的分析框架 |
2.3.3 网络嵌入的经济后果 |
2.3.4 嵌入风险的相关研究 |
2.4 风险传导的相关研究 |
2.4.1 风险传导的相关内涵 |
2.4.2 风险传导的构成要素 |
2.4.3 风险传导的演变过程 |
2.4.4 风险传导的影响因素 |
2.4.5 风险传导的防控策略 |
2.5 文献述评 |
2.6 理论基础 |
2.6.1 网络外部性理论 |
2.6.2 演化博弈理论 |
2.6.3 复杂网络理论 |
2.6.4 传播动力学理论 |
第3章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生成机理分析 |
3.1 研究设计与方法 |
3.1.1 研究方法的选择 |
3.1.2 案例选择 |
3.2 数据收集与处理 |
3.3 研究资料分析 |
3.3.1 开放式编码 |
3.3.2 主轴编码 |
3.3.3 选择性编码 |
3.3.4 理论饱和度检验 |
3.4 模型阐释与讨论 |
3.4.1 嵌入风险生成的驱动因素 |
3.4.2 嵌入风险的生成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传导机理分析 |
4.1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传导的内涵与特征 |
4.1.1 嵌入风险传导的内涵 |
4.1.2 嵌入风险传导的特征 |
4.2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传导的构成要素 |
4.2.1 嵌入风险源 |
4.2.2 嵌入风险流 |
4.2.3 嵌入风险传导载体 |
4.2.4 嵌入风险传导通道 |
4.2.5 嵌入风险传导阈值 |
4.2.6 嵌入风险接受者 |
4.2.7 嵌入风险传导要素间的逻辑关系 |
4.3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传导路径 |
4.3.1 链式传导路径 |
4.3.2 网状辐射传导路径 |
4.3.3 网状聚集式传导路径 |
4.3.4 网状交互式传导路径 |
4.4 嵌入风险传导的生命周期过程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主体间的演化博弈与仿真分析 |
5.1 研究方法的适应性分析 |
5.2 模型构建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损益变量的设定 |
5.2.3 支付矩阵的构建 |
5.3 复制动态方程及均衡点 |
5.3.1 复制动态方程 |
5.3.2 演化博弈模型的稳定性分析 |
5.4 博弈主体演化博弈分析 |
5.4.1 监管效力不足时 |
5.4.2 违规成本较高时 |
5.4.3 惩罚力度较大时 |
5.5 仿真分析 |
5.5.1 网络平台稳定策略分析 |
5.5.2 入驻商家的策略稳定性分析 |
5.5.3 消费者策略稳定性分析 |
5.5.4 三方主体策略的演化稳定性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外部传导与仿真分析 |
6.1 研究方法的适应性分析 |
6.1.1 BA无标度网络适应性分析 |
6.1.2 SIR模型的适应性分析 |
6.2 模型构建 |
6.2.1 模型假设 |
6.2.2 传播规则 |
6.2.3 随时间变化的状态转移率函数的构建 |
6.3 模型仿真分析 |
6.3.1 网络结构对风险传导的影响 |
6.3.2 嵌入风险传导阈值分析 |
6.3.3 改进模型中参数对嵌入风险传导的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启示 |
7.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概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医疗器械 |
1.1.2 假冒伪劣医疗器械 |
1.1.3 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 |
1.2 相关法律规定 |
1.2.1 刑事法律规定 |
1.2.2 行政法律规定 |
1.2.3 行刑衔接法律规定 |
2 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现状及典型犯罪模式分析 |
2.1 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现状 |
2.2 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特点 |
2.2.1 犯罪主体:以自然人犯罪为主 |
2.2.2 犯罪手段:线上线下整合营销 |
2.2.3 犯罪领域:隐形眼镜和义齿的问题突出 |
2.2.4 犯罪地域:集中在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 |
2.3 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的典型模式分析 |
2.3.1 无证生产偷售模式 |
2.3.2 无证进货偷售模式 |
2.3.3 有证生产销售模式 |
2.3.4 非法收购翻新再销售模式 |
3 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成因分析 |
3.1 犯罪人的个体原因 |
3.1.1 趋利主义腐蚀,侥幸心理作祟 |
3.1.2 自控能力较差,内部遏制不足 |
3.2 消费者的被害因素 |
3.2.1 助长因素:提供可趁之机 |
3.2.2 免罚因素:降低惩罚概率 |
3.3 公权规制效果不佳 |
3.3.1 法律规定尚不完善 |
3.3.2 行政执法效能不高 |
3.3.3 刑事司法力度不够 |
3.4 行业发展瓶颈凸显 |
3.4.1 市场竞争混乱 |
3.4.2 商业贿赂泛滥 |
3.4.3 协会监管缺位 |
3.5 其他主体参与不足 |
3.5.1 电商平台:责任界定模糊,权益保障不力 |
3.5.2 快递公司:外部监管不足,内部控制失效 |
3.5.3 新闻媒体:监督流于形式,缺乏引导规范 |
4 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防治对策 |
4.1 政府层面 |
4.1.1 完善法律规定,厘清争议问题 |
4.1.2 提升监管水平,破除侦查困境 |
4.1.3 加快机制建设,畅通行刑衔接 |
4.1.4 严格规范量刑,加大惩罚力度 |
4.2 市场层面 |
4.2.1 明确企业责任,规范市场秩序 |
4.2.2 深化廉洁教育,完善医院制度 |
4.2.3 培育行业自律,强化协会监管 |
4.3 社会层面 |
4.3.1 多元主体参与,倡导社会共治 |
4.3.2 提高防范意识,增强维权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假冒伪劣产品的成因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治理中的政府监管研究 ——以宁阳县市场监管为例[D]. 王兆强. 山东农业大学, 2021
- [2]温州市网络商品交易政府监管问题的研究[D]. 张益泼.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3]产品质量监管法治化研究[D]. 任翔.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4]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刘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5]G市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龙智. 扬州大学, 2020(05)
- [6]中蒙塔克什肯口岸“边民互市”发展困境研究[D]. 陈逸超. 兰州大学, 2020(01)
- [7]苍南农作物良种推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 苏加前. 西南大学, 2020(01)
- [8]欧都钛公司营销渠道管理提升研究[D]. 刘红勋. 兰州大学, 2020(01)
- [9]B2C网络平台嵌入风险生成与传导研究[D]. 王永青.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6)
- [10]我国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犯罪研究[D]. 宋文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