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税收征管新旧格局过渡中税源监控的“空档”(论文文献综述)
陈雨倩[1](2020)在《“放管服”视角下H市税收风险管理研究》文中提出“税收是国家的支柱”,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将有效避免税收流失,而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是建立高效统一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的“突破口”。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发布《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2016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些文件的出台都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李克强总理多次在会议上强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改革、改善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而税务机关作为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参与者,改革的深度与强度将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此背景下,税务机关更应该积极开展税收风险管理,转变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能,构建税收征管新格局。然而从当前税收工作实际来看,税务机关在管理理念、制度机制、风险防范等方面仍存在较多的不足,特别是国地税合并后,税种更加多样、税收主体更为复杂,这些问题都制约着税收新格局的形成,如何在税务工作中平衡放、管、服三者之间的关系,简政放权的同时应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以防范税收风险为导向,以促进纳税遵从为目的,最终实现税收现代化,是我国应积极进行的探索。本文主要以“放管服”为研究视角,以H市作为样本研究分析我国地市级税务机关现阶段的税收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同时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从制度建设、监管能力、大数据运用等多个方面进行原因分析,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从而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与水平,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提高纳税人遵从度,最终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竞争软实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姜凯君[2](2019)在《天津市房产税征管研究》文中指出国务院1986年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2011年起在上海和重庆实施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的试点。我国由于长期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房产税的税收收入有限,在地方税费收入中的占比一直不高,房产税的征管问题也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地方税收收入压力逐渐加大,并且未来随着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政策的全面推行,房产税将成为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本文分析了天津市房产税征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包括税务部门对房产税征管不到位、房产税外部征管环境较差、纳税人遵从度普遍较差等;剖析了征管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现有税制对房产税征收的影响、部门之间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不畅、征收配套体系不齐全、税务部门征管工作有待改进等;最后结合国内外房产税征管经验提出了完善天津市房产税征管的对策:一是制定天津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二是利用“金三系统”、地方税费保障和财税大数据两大平台的信息管理房产税,从而畅通天津各职能部门之间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的渠道;三是建立健全房产税征管的外部配套保障体系;四是税务部门要改进征管工作。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天津市加强房产税征管工作,保障房产税的应收尽收,同时也可以为其他省市加强房产税征管提供借鉴。
陈倩[3](2017)在《运用大数据完善税源管理的研究》文中认为在信息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大量的数据产生并积累起来并被人们意识到其巨大的价值而被加以运用,大数据在这一过程中逐渐产生和成熟。数据成为同企业的资金、人力相同重要的生产要素。大数据正在引发一场思维的革命,改变着人们观察和对待世界的逻辑。我国于1994年开始实施分税制改革,之后税收征管方式也经历了多次变更,但基本是朝着信息化的方向,推动了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发展,特别是通过金税工程一期、二期、三期建设,基本上形成了我国税收信息化的现有格局。经过一系列信息化工程建设,我国的税收信息化系统积累了大量的税务数据,而且还在持续不断的产生新的数据。如此庞大的数据,只要充分利用起来,就是宝贵的资源。因此,如何充分有效的运用这些数据为我国的税源管理工作服务,是一个有应用研究价值的课题。本文采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借鉴的研究方法,遵循背景介绍、理论分析、现状分析、案例分析和政策建议的思路展开。全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部分,包括绪论和第二章。这一部分作为本文的基础,对国内外关于税源管理和大数据的研究进行了综述,指出了文章的创新点,并论述了税源管理和大数据技术及理念的理论基础,然后阐述了大数据在税源管理中的利用价值和大数据在税源管理中的应用机制,为后文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大数据和税源管理之间的关系,介绍了我国税源管理的发展现状,大数据给税源管理带来的影响以及从大数据视角看税源管理能够提升的空间;阐明大数据对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并指出目前税源管理中运用大数据所存在的障碍。第三部分是案例参考启示以及政策建议,介绍了两个运用大数据完善税源管理的典型案例和美国国内收入局为了适应大数据的发展而作出的自我变革案例。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得到几点启示。然后结合前文介绍的大数据应用路径以及实际案例启示,就如何构建税收大数据和有效利用大数据来提高税源管理质量提出了六条建议。
张楠[4](2017)在《中国税收制度再分配效应研究》文中认为1978年中国开启的渐进式市场化改革造就了经济增长奇迹,人民生活状况与福利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反贫困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但是,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并不能自动惠及所有群体,收入分配不公现象愈演愈烈,不断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挑战,严重威胁到社会赖以生存的秩序。为了降低居民收入差距,增进社会公平,缓和各利益群体在经济增长和分配过程中的利益冲突与矛盾,中国政府提出了“共享发展”,通过出台一系列财税政策发挥收入再分配功能。财政再分配政策分为税收和公共支出,税收政策是政府收入再分配职能顺利进行的财力保障,是政府调节公共支出的先决条件。但是,中国税收制度调节收入差距的客观功能没有得到应有发挥,甚至引发逆向调节机制,加剧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在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背景下,税收制度在收入再分配过程中的政策效应究竟如何;影响税收制度发挥再分配功能的根源是什么;如何有效地实施税收的再分配功能,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是中国当前乃至今后更长时期内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为此,本文沿着“理论研究——制度研究——实证研究——对策研究”的技术路线,综合运用“文献研究与资料检索、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从如下几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客观分析并评价居民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近十年来,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相较于城镇居民,农村内部收入不平等程度更高。地区间发展不平等造成的工资收入水平差距是人口流动的主要原因,从农村到城市,从西部欠发达地区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流动人口收入增长缓慢,主要进行个体经营,从事低端服务业。行业之间收入差距大,垄断行业收入水平高。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不断拉大。贫困问题依然严峻,农村的贫困状况比城镇更严重。第二,全面剖析转型期中国社会经济制度与税收再分配的内在联系。社会经济结构是税收制度运行的外部基础,不平衡发展格局、经济分权政治集权、属地化行政管理传统以及人情至上的关系型社会合约履行模式等特征弱化税收再分配功能。税制改革更多是以增加税收和提高经济效率为导向,税收再分配的政策工具不足。这些社会经济特征与税收制度缺陷成为政府间财力失衡、税收洼地、税收资源配置失效等问题的制度性根源,直接或间接影响税收再分配功能的发挥。第三,对间接税累进性、MT指数以及代内归宿进行测算。利用投入产出模型计算各行业的间接税负担,匹配微观调查数据的家户支出分类,估计家庭承担的间接税负担,得到间接税的累进性指数和家庭收入再分配效应,并捕捉了家庭内部不同年龄段个体分别承担的税负。结果显示,间接税的K指数为负数,具有累退性,低收入家庭的间接税负担率远大于高收入家庭的间接税负担率。虽然间接税对收入再分配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但负向效应并不大,利用MT指数测算发现,间接税使得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上升了 1%左右。间接税的代内分配表现出明显的不平等状况,18岁以下小孩的间接税负担是18-60岁成年人的40%左右,60岁以上老人的负担率接近成年人的60%。可以说,如果不逐步改变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结构,单纯调整个别税种,借此来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只能起到微弱效果。第四,构建一种基于年龄调整的基尼系数,利用家庭等值规模调整方法,分别测算了同龄人之间的收入不平等与家庭收入差距,同时进一步考察了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费的再分配效应。研究显示:样本个人收入基尼系数为0.45,经过年龄调整后的基尼系数为0.47,家庭收入基尼系数为0.44,同龄收入差距更大,家庭收入差距略微缩小。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不强,对个体收入和家庭收入的再分配效应约为1.17%和1.9%左右,将社会保险费纳入后,“大口径”个税对个体、家庭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达到1.85%和2.7%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程度并不低,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功能弱的主要原因是个人所得税的平均税率过低。第五,政府通过企业所得税获取企业部分利润,间接影响居民工资收入。同时,由于企业内部的代理问题,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规避行为又会传导到高管与普通员工收入分配差距上。在关系型社会合约履行模式下,政府行为在资源配置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影响着企业所得税负。基于2005-2013年沪深两市非金融业上市公司的数据,通过地方政府换届角度入手,探讨官员政治晋升、企业政治关联以及风险不确定对企业避税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政府换届会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力度,企业税收规避程度将会降低。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政治关联失效与政治晋升激励驱动下新任官员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二是企业面对地方政府换届引发的政策、市场和政治风险不确定性时采取谨慎的避税行为。第六,提出加强税收再分配功能的对策建议。以完善社会经济结构为基础,改善税收系统实施再分配功能的外部环境。同时,规范和调整税制结构,实现从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向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转变。降低宏观税负,减少非税收入规模,让更多低收入群体从中受益。适时开征房产税、遗产与赠与税,增加高收入群体纳税比重。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建设,改变税务部门对隐性收入、灰色收入难以监管的现状,减少关系型社会规则对征管工作的干预。
蔡丽美[5](2017)在《石狮市税源专业化模式下税收征管效率评价 ——基于DEA-Tobit两步法的分析》文中提出国家税务总局从2011年开始逐步推进税源专业化征管模式改革,石狮市国税局作为试点单位,改革历时5年,新的征管模式是否起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率的作用?学术界和税收征管实践并未给出答案。为理清税源专业化征管模式改革对征管效率的影响,笔者通过分析改革前后征管模式主要内容变化,梳理、构建了包含税源专业化征管核心内容的综合税收征管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并利用DEA-Tobit两步法实证分析泉州市12个县(市)区国税局2008-2015年税收征管效率及影响因素。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本章主要是通过研究背景分析选择研究方向,利用国内外文献分析理论研究的必要性。本章对全文分析方法和技术路线做了简要介绍,并肯定写作创新点,分析存在的不足。第二部分,分析税源征管改革前后征、管、查三核心内容差异,查找现有征管效率评价指标存在的问题,分析税源专业化征管模式特色效率评价指标,构建了基于DEA-Tobit两步法的税源专业化综合征管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第三部分,运用DEA-Malmquist模型(下文简称DEA法),对泉州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效率进行定量测算与分析;同时利用受限Tobit模型,对可能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因素进行回归分析,评估纳税评估、重点税源管理和税收稽查对税收征管效率的影响。通过DEA-Tobit两步法实证结果归纳石狮市国税局面临的税收征管效率问题。第四部分,针对问题,提出一是人力资源配置,二是信息技术运用,三是深化税源专业化征管模式改革,其中包括分类管理的税源管理、风险防控的纳税评估、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及专业化稽查模式创新等解决对策。
王新艳[6](2012)在《完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模式研究》文中指出税收征收管理模式是税收征管体系的特殊规范形式,它贯穿于从纳税义务产生到税款入库的全过程,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可以提高税收征管能力,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在经历了三次税收征收管理模式改革后,我国最终确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为宗旨”的现行征管模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税收征管模式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其往往伴随着税收来源、税收制度、信息化水平和税收服务理念的改变而变化,因此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收管理理念的不断更新,为了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新形势和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面临着新一轮的改进和完善,以杜绝因陈旧、落后而可能带来的税收风险。本文以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模式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风险,立足于我国国情,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税收征管模式经验,提出了优化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路径和具体措施,以期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模式,进一步推动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并有效防范税收风险。通过研究发现,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着税收征管分工不明,税务机关职责不清;税收征管基础有缺陷,信息化作用未充分发挥;税收机构功能不完善,纳税服务层次较低;监控管理不完善,运行模式松散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可能引发诸多风险,如未能完全依法治税的风险,税源管理的风险,信息化风险,纳税申报制度风险,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以及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征纳关系不和谐的风险等。在积极借鉴国外税收征管模式先进经验和管理手段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1)完善征管法律,坚持依法纳税;2)推行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税源全面动态监控;3)加强征管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资源整合;4)重视纳税评估,加强信用评定;5)重视人才培养,提高人素质;6)优化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最后本文从完善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意义、指导原则、税源的分类管理、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深化纳税评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等方面总结并形成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提高我国税收征管水平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张薇[7](2010)在《加强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的探索与思考》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的财政需求对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的期望值不断提升,使得税收收入对重点税源的依赖程度随之增加。重点税源对区域税收持续、健康、快速增长的促进作用与日俱增,其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着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影响着税收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关系到税收调控功能是否充分发挥,进而影响着经济社会能否顺利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本文力图将公共管理理论本土化、部门化、地方化、特色化、行业化,并与具体税收工作相结合,针对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现状提出了存在的七大方面问题,通过国际经验借鉴和综合分析,从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达到推进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的目的。
李庆春[8](2008)在《重庆市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收征管是整个税务工作的关键环节,征管质量的好坏是反映一定时期内税务机关征管水平和效率高低的重要尺度。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方式的复杂化,税收征管工作更是遇到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在这种态势下,如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是放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大问题,因而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就显得尤为突出。流程再造理论作为国际上流行的管理理论,在指导税收征管改革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研究的主题就是如何利用流程再造理论来指导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的优化,以促进征管水平和效率的提高,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从而推动本区税收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文章从基层税务部门出发,深入分析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论证流程再造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然选择,充分借鉴国内外税务流程再造的成功经验,用全新的视野来探讨税收征管工作。并通过对税收工作系统的、理性的认识,以现代科学管理理论为指导,根据流程再造理论和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的现状及改革方向,打造“以流程为导向,以工作流为载体,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的流程化管理格局,充分调动税务机关的人、财、物积极合理流动,实现税收征管形态由传统职能导向型向现代流程导向型的根本转变,建立有利于渝中区税收征管运行的一套良性循环机制。从而使渝中区的税收工作走上良性、平稳和可持续性发展的道路。
刘晓红[9](2008)在《中国地方税体系研究 ——结构与体制优化》文中提出分税制是目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分权、分征和分管是分税制的基本内容。我国于1994年确立了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相应进行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种的分割、税收权限的划分,并分设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务征管机构,使真正意义上的地方税体系产生了。地方税体系的产生对于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调动地方征税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这次分税制改革还带有较强的对传统体制的路径依赖,并且沿革了中华几千年高度集权的单一制政体,使得在这次改革基础上产生的地方税体系也只是初见端倪,尚未成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地方税收入规模小,税权、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中央与地方税制划分不彻底,共享税过多,地方独享税很少,而且缺乏明确的主体税种;税收权限高度集中,地方几乎没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政策调整权;国税与地税系统征管责任不明确,相互扯皮现象较为普遍等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导致地方税作为地方政府筹集基本财力、调控区域经济的功能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地方政府在履行其各项职能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财力制约,同时在配套的中央转移支付制度仍然不科学、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地方政府只能在税外寻求其它合法甚至不合法的筹资渠道,以满足其对资金的需要,这成为引发诸如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变相举债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的重要诱因。对这些问题的治理光治标不治本是起不到根本效果的,只有在完善地方税体系、扩大地方税权和收入规模、使地方政府能通过正当渠道获得履行其职能所需要的基本财力的基础上,地方政府法外增收、行为越轨的动机才会有所收敛,再配合国家强有力的经济、行政以及法律制裁,促使地方政府在合法、正当的轨道上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基本建立,1994年分税制改革各项内容存在的弊端和不和谐音符也日益暴露出来。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这既标志着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同时也可以看作是进一步完善分税制改革的前期工作。理论源于实践,又要高于实践。对下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政策取向和基本对策,理论界诸多专家、学者展开了热烈的探讨和争论,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健全和完善分税制的见解和思路。其中有一点基本达成共识,那就是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税权,促进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统一。但是在如何健全地方税体系的问题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仅观点各异,而且研究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而对完善地方税体系较为系统、全面地进行对策分析和理论研究的尚不多见。作者多年在税务部门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粗浅的想法和见解,借撰写博士毕业论文之际,遂选择“中国地方税体系研究”为题,一是想把自己工作中对完善地方税体系的一些想法和体会与各位同仁、学者分享,二是希望能有助于弥补当前地方税体系研究中存在的一些欠缺,抛砖引玉,望能引起更多专家、学者对地方税体系更深入的研究,为分税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地方政府职能的更好发挥提供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中国地方税体系”的研究,试图解决以下一些问题: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如何,存在哪些突出的不足和缺陷?导致地方税体系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制度原因是什么?如何通过制度的创新来完善和健全我国地方税体系?鉴于此,本文形成了“理论界定——实证剖析——对策研究”的基本分析思路,其中理论界定和实证剖析是在为对策研究作铺垫。首先,在地方税体系的理论界定中,一方面,给出了本文对地方税体系内涵的界定,提出地方税是为了实现地方政府职能,根据一国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立法,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各个税种的总称。地方税体系是集地方税收收入、税收制度、税收权限与征收管理等为一体的一个有机整体。关于地方税和地方税体系的理论界定其实已经规定了地方税对策研究的基本结构和组成内容。另一方面,分析了地方税体系存在的理论依据,包括分级政府和分级财政体制、地方政府职能实现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等,这些理论依据其实又规定了地方税体系及其各个组成部分运动和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其次,在地方税体系的实证分析中,以梳理我国地方税体系发展脉络为基础,重点剖析了现行地方税体系,也就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所确立的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以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工具,分析了导致地方税体系诸多问题存在的制度根源。只有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才可能有的放矢,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最后,在地方税体系完善的对策研究中,将地方税体系的组成结构分为地方税收入规模的确定、地方税税制结构的优化、地方税税收权限的配置和地方税征管模式的探讨四个主体结构,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地方税体系建设过程中,与周围环境及其内部各个组成元素的相互协调问题。对每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本文又采取了“理论分析——国外借鉴——改革对策”的研究思路,既注重了与全文结构的协调,又保证了每一部分的相对独立性。通过地方税体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将地方税体系与政治、经济、社会、财政、税收等系统之间,以及地方税体系内部各个组成元素之间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各个系统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的一个有机整体。在全文的研究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系统科学的方法论,并通过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融入经济学、法学、制度学、系统科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思想,力求对地方税体系做出客观、全面、真实、动态的分析和评价,并通过对地方税体系的研究,来辐射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的方向和思路,这样就提高了本文以“地方税体系”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分析高度和实践指导价值。经过本文的研究,得出了以下几点主要认识和结论:第一,完整意义上的地方税体系产生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同样,分税制改革内容的缺陷也成为地方税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根本制度原因,这样,完善地方税体系只能以完善分税制管理体制为切入点和制度依托。通过对分税制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和制度深化来促进地方税体系逐步成型并趋于健全和完善。第二,地方政府的收入形式包括地方税收入和以收费、基金等为主的非税收入。首先,要承认这些收入形式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体现了政府不同权力的运用和对不同对象的调节,在任何时期都应该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次,要承认税收应是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应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应能保障各级政府实现职能所需要的基本财力,非税收入只是财政收入的补充和辅助。再次,要承认目前地方政府各种收入形式中,存在着非税收入膨胀,甚至挤占税收收入的客观事实,而规模庞大的非税收入中更多体现的是没有合法依据的所谓“三乱”资金。最后,我们就可以形成规范地方政府收入形式的基本思路:清费归税,取缔不合法规和失去存在意义的收费、基金项目,把具有税收性质的非税形式转为税收,增加地方税收入,增强地方税功能。第三,按照理论上划分税种的原则,重新配置中央和地方所属税制结构,减少共享税比重,核心是确定地方税主体税种。要建立动态的地方税主体税种发展观,在近期内,加强营业税的主体地位,完善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在远期,逐步建立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在不同的地区,主体税种的选择应有所侧重,结合和体现不同地区的经济和资源优势,形成税收与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第四,赋予地方适度的税收立法权在理论上已基本达成共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较强的必要性。本文提出:在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坚持循序渐进思想、科学界定政府间事权并建立完善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配套保障下,采取集权与分权相结合、集权基础上适度分权的中央、地方税权配置新模式,同时,加强法律、人大、立法程序以及社会公众对地方税权的监督和约束机制。第五,税收征管关系到税收收入能否按时足额收缴入库,关系到国家税收政策贯彻执行的程度,加强税收征管需要多策并举。本文提出:要注意税收征管模式的阶段性、区域性发展,税务征管机构应有分有合,既要提高征管效率,又要降低征管成本。要加强税务征管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加强税收征管的法制化、信息化、税务执法的规范化建设,推进税收代理制度的发展,加大税务稽查和税收惩罚力度,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的司法保障机制等,全面保障和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第六,以系统论思想为指导,建立地方税体系的协调机制。按照系统论思想,任何系统都应该保持与其周围环境之间以及其内部组成元素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适应。据此,本文具体分析了地方税体系与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职能实现、中央税体系以及地方非税收入等外部环境的协调,分析了地方税体系的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地方税税收收入、税制结构、税收权限、税收征管之间的协调。这样,使前文研究的所有内容有机地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具有现实可行性和较强生命力的完整的地方税体系。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对地方税体系框架进行了全面分析。当前理论界对地方税体系内涵的界定主要是基于税权的划分,一种观点将税权分为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和税收司法权,另一种观点将税权分为税收立法权、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本文在采用第二种观点的同时,把加强税收执法管理和建立税收司法保障作为完善税收征收管理的对策加以研究,从而拓宽了研究问题的视角,扩充了研究对策的思路,同时融合了分税制包括分税、分权、分征和分管的内涵,形成了本文对地方税体系的研究框架,确立了收入归属权基础上的地方税收入规模、分税基础上的地方税税制结构、分征和分管基础上的地方税征管模式和以税收立法权为主的地方税权划分等四大部分,形成对地方税体系更为全面、系统的研究框架。第二,以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剖析分税制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征。现行地方税体系在税制结构、税收权限、税收征管、税收收入以及与中央之间的协调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分税制改革的不彻底和不全面。本文用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思想、局部与整体制度变迁、渐进式与突进式制度变迁以及强制性制度变迁等内容,深入剖析了分税制作为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在1994年制度变迁中表现出的典型特征。这一系列特征的存在正是分税制改革存在不足的制度根源,由此也为我国下一步如何完善分税制体制、如何健全地方税体系提供了根本出路,即进行更深层次、更为全面的制度创新。第三,把税权作为一种资源进行配置,强调了税权配置应以效率优先。“资源配置”是微观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资源配置之所以显得非常必要,是因为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只有进行合理配置,才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在税权划分问题上,本文采用“配置”二字,而非多数文献中提到的“划分”,是因为本文认为税权也是一种资源,同样具有资源的稀缺性或有限性。无论是税权的横向配置或是纵向配置,都存在着不同配置主体之间的竞争机制,所以需要通过税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以提高税权配置效率,提高政府运行效率,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第四,把法学的基本思想融入税收立法权的规范之中。税收立法权是国家立法权在税收上的具体体现,以法律为依据,以法治为基本原则,成为本文研究地方税收立法权问题时的主导思想。如以《宪法》和《立法法》为依据探讨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是否可行的问题,以税收法定主义作为税权划分的基本原则,采取“以法治法”的思想建立地方税收立法权行使的监督约束机制等。通过把法学的基本原则和思想融入到税收立法权的建设中,使地方享有适度的税收立法权问题在我国不是一种空想、幻想,而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现实依据的改革目标。第五,提出了地方税体系的协调机制。地方税体系是整个经济系统、社会系统、财税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孤立地研究地方税体系或者孤立地进行地方税体系的建设都是不可取的。因此,本文以系统科学论中的系统思想和一系列系统的思维方式为理论指导和方法论,建立了地方税体系的协调机制,分别研究了地方税体系与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职能实现、中央税体系和地方非税收入等外部环境的协调,以及地方税体系各个组成元素,包括地方税税收收入、税制结构、税收权限、税收征管之间的协调。这样,使前文研究的所有内容有机地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具有现实可行性和较强生命力的完整的地方税体系。遗憾的是,本文没有涉及对省以下地方政府地方税体系的研究,因为这本身是一个更为复杂的政府间财政税收分配关系的界定问题,需要更多的篇幅去深入探讨,作者对此问题尚未理顺头绪,仍在不断的思索过程中。在本文研究中央与省级政府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省级政府地方税体系的基础上,作者会继续深入探讨,希望有朝一日能在省以下地方税体系和省以下财政税收分配关系的问题上有所建树。
陈宗贵[10](2007)在《基于战略思维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研究》文中提出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研究仍然没有形成一个战略管理系统的理论框架,尚缺乏战略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研究,不利于税收管理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反思自市场经济推行以来的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进程,改革的理论滞后于实践,在实践中体现出了诸多不足和问题。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当代政府改革运动的兴起,战略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途径和思维方式日益受到重视。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深化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我国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亦需要从战略思维的角度拓展和深化。笔者认为,从战略管理角度扫描,税收管理战略是为实现税收管理战略目标,合理配置和使用有限的税收资源,通过国内外税收竞争和以纳税人为本使管理工作无限接近理想工作效能,将税收职能发挥到最佳的管理状态。这样,资源、竞争和纳税人三者就构成了税收战略管理的基点,由此形成了以税收资源为本、以税收竞争为本和以纳税人为本的三种战略思维。基于这种认识,笔者以税收战略管理为契机,对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进行了系统、深入研究。建国以来,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经历了起步、停滞、恢复、深化四个阶段,回顾和剖析这段历程,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即今后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必须重视我国具体国情,从税收战略管理的高度,全面、系统把握税收管理及其改革中的主要矛盾,增强驾驭矛盾的能力,研究解决矛盾的有效办法,充分运用以税收资源为本、以税收竞争为本和以纳税人为本的税收战略管理思维,推动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从而大幅度提高我国的税收管理水平。世界发达国家的税收管理理论及实践模式已经相对成熟,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比如近年来世界发达国家由过去的重点稽查战略逐步过渡到现在的纳税服务战略,既适应了本国实际,又符合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发展趋势。为此,在立足我国实际国情的基础上,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税收管理及其改革方面的优秀理论及成功经验,以此来指导和促进我国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税收战略管理改革是一个正规化、条理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还要进行全过程的战略评价,以确定该项战略的价值,评估其所起的作用。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发展趋势显示,税收信息化和现代化是税收事业持续发展的源泉,未来将着力把税收信息化、专业化和现代化作为税收事业的核心竞争力,从税收战略管理高度来进行改革和发展。通过税收战略管理中的以税收资源为本、以税收竞争为本和以纳税人为本三种思维模式的有机结合,完善我国税制结构,加快税收管理体系和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把握和解决税收管理矛盾,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不断推进税收事业向前发展。本文正是以税收战略管理理论为指导,紧扣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主题,提出并始终坚持运用了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战略管理思维,全面总结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经验及教训,认真研究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和把握世界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发展趋势,最终在我国当前经济背景和理论背景下,运用战略管理等管理理论,从税收战略思维的角度分析和构建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战略目标、构架和改革的思路就成了本文的主题。在结构安排上,论文共分7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内容包括:论文研究的意义;理论工具及研究方法;论文研究思路及论文结构等。第二章主要是对税收管理及其改革文献进行综述。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研究国外文献综述;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研究国内文献综述;对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研究的思考等。第三章涉及税收战略管理及其思维模式。主要内容包括:战略管理理论概述;税收战略管理存在的客观必要性;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理论依据:税收战略管理;税收战略管理思维模式及其相互关系等内容。第四章对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历史进行了分阶段的战略分析。主要内容是回顾了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起步阶段、停滞阶段、恢复阶段、深化阶段,并运用战略管理理论进行分析。第五章提出了世界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对我国的战略启示。主要内容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荷兰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实践;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发展趋势;世界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实践和发展趋势对我国的战略启示等。第六章针对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战略评价进行阐述。主要内容包括:战略评价的影响因素以及战略评价标准的种类;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环境评价:约束、条件和机遇;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成功程度评价;税收管理及其改革成功的关键点分析等。第七章提出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战略发展趋势。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发展趋势的战略分析工具---平衡计分卡;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发展趋势概述;以税收资源为本战略思维指导下的税制结构完善、税收成本与效率分析、税收信息化建设;以纳税人为本战略思维指导下的税收管理体系建设,以及以税收竞争为本战略思维指导下的税收管理矛盾的解决。本论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第一,从税务管理的战略角度,创新性地提出:税收战略管理是为实现税收战略目标,合理配置和使用有限的税收资源,通过国内外税收竞争和以纳税人为本作途径,使管理工作无限接近理想工作效能,从而将税收功能发挥到最佳的管理状态。第二,建设性地提出了税收战略管理的三大战略思维模式及其相互关系。论文的文献综述部分指出,无论是国外关于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文献综述,还是国内关于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文献综述,都只是从税收管理的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进行研究,而且往往是就已出现的管理问题进行研究,缺乏有预见的、科学的、务实的、系统的战略管理理论研究。作者借鉴以资源为本、以竞争为本、以顾客为本的战略思维,创造性地提出了以税收资源为本、以税收竞争为本和以纳税人为本的税收战略管理理论的基点,指出这三种思维模式并没有优劣之分,仅仅反映了不同环境条件下制定税收战略时的战略思考方向和着力点,三种战略思维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互联系,三者既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又彼此交叉、相互促进。三种战略思维的提出,为我国税收管理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三,运用税收战略管理理论的基点及其思维模式相互关系的原理,对我国税收管理改革历史进行了新的战略分析。作者将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分为起步、停滞、恢复、深化四个阶段,并对四个阶段进行了简要回顾,并基于税收战略思维对这段历程进行了战略分析,指出了各个阶段改革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为下一步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找到了突破口和着力点。第四,从税收战略管理基点及其三大战略思维模式的新视角,厘清了税收管理改革的战略评价,以及税制结构完善、税收成本与效率、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管理体系建设、税收管理矛盾的解决等税收管理改革的发展趋势。
二、注意税收征管新旧格局过渡中税源监控的“空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注意税收征管新旧格局过渡中税源监控的“空档”(论文提纲范文)
(1)“放管服”视角下H市税收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动态与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创新点与难点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2 相关理论 |
3 H市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 |
3.1 税收风险管理基本情况 |
3.2 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流程—以信息技术行业B公司为例 |
3.3 税收风险管理取得的成效 |
4 “放管服”视角下H市税收风险管理存在问题 |
4.1 政策理解有偏差 |
4.2 后续监管能力不足 |
4.3 大数据运用不到位 |
4.4 风险应对质效有待提升 |
5 “放管服”视角下H市税收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风险管理理念缺乏 |
5.2 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
5.3 人力资源配套措施不合理 |
5.4 大数据运用存在局限性 |
6 “放管服”视角下优化H市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 |
6.1 转变观念,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
6.2 放管结合,加强后续风险管理 |
6.3 突出重点,健全风险监控机制 |
6.4 整合资源,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
6.5 优化配置,提高人力资源利用率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天津市房产税征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房产税征管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综述 |
2.1 房产税征管概述 |
2.1.1 房产税相关概念 |
2.1.2 房产税征管相关概念 |
2.2 房产税征管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财政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最优税制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3.1 国外研究现状 |
2.3.2 国内研究现状 |
2.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3章 天津市房产税征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天津市房产税征管基本情况 |
3.1.1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概况 |
3.1.2 天津市房产税征管模式 |
3.2 天津市房产税征管的现状 |
3.2.1 房产税征收现状 |
3.2.2 房产税管理现状 |
3.2.3 房产税税收现状 |
3.3 天津市房产税征管工作实地访谈 |
3.3.1 确定访谈对象和访谈提纲 |
3.3.2 开展访谈对话工作 |
3.3.3 整理分析访谈资料 |
3.4 天津市房产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4.1 现有房产税税制设计不合理 |
3.4.2 部门之间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不畅 |
3.4.3 征收配套措施不齐全 |
3.4.4 天津市税务局征管工作有待改进 |
第4章 国内外房产税征管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房产税征管的经验借鉴 |
4.1.1 美国房产税征管的经验 |
4.1.2 法国房产税征管的经验 |
4.1.3 日本房产税征管的经验 |
4.1.4 国外经验对天津房产税征管的借鉴 |
4.2 国内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的经验借鉴 |
4.2.1 上海房产税试点征管的经验 |
4.2.2 重庆房产税征管的经验 |
4.2.3 国内沪渝经验对天津房产税征管的借鉴 |
第5章 完善天津市房产税征管的具体措施 |
5.1 制定天津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 |
5.1.1 结合“金三”系统梳理房产税征管流程 |
5.1.2 加强房产税减免税管理 |
5.1.3 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 |
5.2 打通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渠道畅通 |
5.2.1 利用“金三”系统打通房产税业务的操作节点 |
5.2.2 利用地方税费保障和财税大数据平台信息管理房产税 |
5.3 建立健全房产税征管的外部配套保障体系 |
5.3.1 加强房产登记管理 |
5.3.2 完善天津市房产评估机制 |
5.3.3 规范天津市房屋出租登记备案管理 |
5.3.4 严格天津市房屋中介管理 |
5.3.5 将纳税人纳税情况纳入征信记录 |
5.4 改进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 |
5.4.1 创新天津市房产税征管方式 |
5.4.2 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
5.4.3 增加税收征管力量 |
5.4.4 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
5.4.5 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5.4.6 扩大税法宣传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天津市房产税征管工作访谈提纲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3)运用大数据完善税源管理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1.1 关于税源管理的研究 |
1.2.1.2 关于大数据的探索与研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2.1 关于税源管理的研究 |
1.2.2.2 关于税收信息化以及运用大数据技术的研究 |
1.2.3 简评 |
1.3 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创新和不足 |
1.3.1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2 创新和不足 |
2 税源管理和大数据的理论分析 |
2.1 税源管理理论 |
2.1.1 税源管理的定义 |
2.1.2 税源管理的特征 |
2.1.3 税源专业化管理 |
2.2 大数据技术及理念 |
2.2.1 大数据的定义及其信息本质 |
2.2.1.1 大数据的定义 |
2.2.1.2 大数据的信息本质 |
2.2.2 大数据的特点 |
2.2.3 大数据的核心技术 |
2.2.4 大数据的理念创新 |
2.3 大数据在税源管理中的利用价值 |
2.3.1 为减少税源流失提供数据分析和信息指引 |
2.3.2 为税收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
2.3.3 为预测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提供信息支持 |
2.4 大数据在税源管理中的应用机制 |
3 我国税源管理现状—基于大数据视角的分析 |
3.1 我国税源管理现状 |
3.1.1 发展状况 |
3.1.2 大数据技术和理念对税源管理的影响 |
3.1.3 从大数据视角看我国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 大数据技术和理念对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 |
3.2.1 大数据技术引发税源管理理念上的升级 |
3.2.2 大数据能够更好解决涉税信息不对称问题 |
3.2.3 大数据为税源管理双方建立合作互信关系提供了可能 |
3.2.4 大数据为深化税源管理信息化指明了方向 |
3.3 税源管理中运用大数据的障碍 |
3.3.1 理念障碍 |
3.3.2 技术障碍 |
3.3.3 数据开放性障碍 |
3.3.4 大数据人才缺乏障碍 |
4 运用大数据完善税源管理的实践及启示 |
4.1 运用大数据的完善税源管理的实践 |
4.1.1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 |
4.1.2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
4.1.3 美国 |
4.2 几点启示 |
4.2.1 以大数据思维统筹税源管理 |
4.2.2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 |
4.2.3 税收征管智能化 |
5 利用大数据技术和理念提升税源管理质量的若干建议 |
5.1 深化“信息管税”,树立大数据思维 |
5.2 充分整合累积的税收数据以拓展数据采集覆盖面积 |
5.2.1 利用金税三期系统整合国地税数据资源 |
5.2.2 利用政府“大数据”平台采集第三方数据资源 |
5.3 规范税源数据采集和存储,提高数据质量 |
5.3.1 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建立数据规范 |
5.3.2 规范并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和数据存储方式 |
5.4 完善大数据的分析与挖掘技术 |
5.4.1 要建立适合自己的数据分析和挖掘模型 |
5.4.1.1 突出重点税源数据,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和分析 |
5.4.1.2 引进风险分类预警机制 |
5.4.2 要创新数据分析和挖掘方法 |
5.5 培养适应税源管理的大数据处理人才 |
5.6 设立税源管理大数据职能部门并优化机构设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中国税收制度再分配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回顾与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4 研究难点与创新 |
2 中国居民收入不平等状况 |
2.1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状况 |
2.1.1 城乡之间的收入、消费与社会福利差距 |
2.1.2 城乡内部的收入差距与分化 |
2.2 流动人口收入分配状况 |
2.2.1 流动人口个人特征 |
2.2.2 流动人口从事行业 |
2.3 不同行业与所有制性质的收入分配状况 |
2.4 高管与普通职工收入分配状况 |
2.5 社会贫困状况 |
2.6 本章小结 |
3 中国税收再分配的制度背景分析 |
3.1 转型期中国社会经济背景 |
3.1.1 社会经济转型的历史阶段 |
3.1.2 转型期社会经济特征 |
3.1.3 转型期社会经济代价 |
3.2 转型期中国税收再分配制度 |
3.2.1 税收制度的变迁与特征 |
3.2.2 税收再分配的主要政策工具 |
3.2.3 转型期税收再分配的制度障碍 |
3.3 本章小结 |
4 间接税再分配效应分析 |
4.1 引言 |
4.2 计算方法与数据说明 |
4.2.1 行业实际税率的计算原理 |
4.2.2 行业实际税率的确定 |
4.2.3 家庭的税收负担 |
4.2.4 样本数据描述 |
4.3 间接税的累进性与MT指数 |
4.3.1 间接税整体税收负担率 |
4.3.2 间接税累进性的实证分析 |
4.3.3 间接税的MT指数 |
4.4 间接税负担的代内归宿 |
4.4.1 税负代内归宿的计算方法 |
4.4.2 测算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5 个人所得税再分配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分析 |
5.3 模型与测度方法 |
5.3.1 基于年龄调整的基尼系数 |
5.3.2 MT指数、累进性以及横向纵向公平 |
5.4 数据与指标 |
5.4.1 个人所得税测算 |
5.4.2 样本描述 |
5.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5.1 基于年龄和家庭等值规模调整的基尼系数 |
5.5.2 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效应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企业所得税再分配效应分析 |
6.1 引言 |
6.1.1 政治晋升激励 |
6.1.2 政治关联失效 |
6.1.3 风险不确定性 |
6.3 研究设计 |
6.3.1 模型 |
6.3.2 样本 |
6.3.3 描述性统计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地方政府换届与税收征管 |
6.4.2 地方政府换届与企业避税 |
6.4.3 地方政府换届影响避税的官员逻辑 |
6.4.4 地方政府换届影响避税的企业逻辑 |
6.4.5 稳健性检验 |
6.5 进一步讨论 |
6.6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完善转型期社会经济结构 |
7.2.2 规范和调整税制结构 |
7.2.3 结构性减税与适时开征新税 |
7.2.4 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建设 |
7.2.5 配套其他财政再分配工具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表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5)石狮市税源专业化模式下税收征管效率评价 ——基于DEA-Tobit两步法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相关概念界定 |
(四)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五) 创新之处与不足 |
二、税源专业化模式下的税收征管效率评价体系构建 |
(一) 税源专业化模式对税收征管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的挑战 |
(二) 税源专业化模式核心税收征管效率指标 |
(三) 基于DEA-Tobit两步法的税源专业化征管效率综合评价体系优化 |
三、石狮市国税局税源专业化模式下税收征管效率实证分析 |
(一) 基于DEA法的税收征管效率分析 |
(二) 基于Tobit模型核心税收征管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三) 基于DEA-Tobit两步法分析石狮市国税局税收征管效率面临的问题 |
四、税源专业化模式下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对策建议 |
(一) 盘活人力资源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提供人才保障 |
(二) 重组管理机构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打好组织基础 |
(三) 加强“互联网+税务”信息化建设为提高征管效率提供技术支撑 |
(四) 深化税源专业化模式改革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提供核心驱动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完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1.5 特点与创新点 |
第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与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演变 |
2.1 税收征收管理的含义 |
2.2 税收征管的理论基础 |
2.3 税收征管模式的内涵和特征 |
2.4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演变 |
第三章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
3.1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基本特征 |
3.2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3.2.1 税收征管分工不明,税务机关职责不清 |
3.2.2 税收征管基础有缺陷,信息化作用未发挥 |
3.2.3 税收机构功能不完善,纳税服务层次较低 |
3.2.4 监控管理不完善,运行模式太松散 |
3.3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风险 |
3.3.1 未能完全依法治税的风险 |
3.3.2 税源管理的风险 |
3.3.3 信息化的风险 |
3.3.4 纳税申报制度的风险 |
3.3.5 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风险 |
3.3.6 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征纳关系不和谐的风险 |
第四章 税收征管模式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
4.1 国外的税收征管制度 |
4.1.1 美国的税收征管模式 |
4.1.2 加拿大的税收征管模式 |
4.1.3 日本的税收征管模式 |
4.2 国外税收征管模式的启示 |
4.2.1 注重依法治税 |
4.2.2 自行申报规范且有序 |
4.2.3 信息技术手段的现代化 |
4.2.4 纳税服务体系良好 |
第五章 优化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对策 |
5.1 优化税收征管模式的目标和基本途径 |
5.2 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具体措施 |
5.2.1 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坚持依法治税 |
5.2.2 推行税源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税源全面动态监控 |
5.2.3 加强征管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资源整合 |
5.2.4 重视纳税评估,加强信用评定 |
5.2.5 重视人才培养,提高人才素质 |
5.2.6 优化纳税服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7)加强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的探索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一、重点税源管理的概述 |
(一) 重点税源管理的定义 |
(二) 重点税源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
(三) 重点税源管理的形式 |
(四) 重点税源管理应当树立的理念 |
二、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
(一) 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现状分析 |
(二) 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存在问题 |
三、重点税源管理的国际借鉴 |
(一) 从税收立法入手改革税制 |
(二) 根据国情合理设置管理机构 |
(三) 最大程度地控制现金交易 |
(四) 开发信息管理系统 |
(五) 广泛开展评估制度 |
(六) 强化税收执法权 |
(七) 层次化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
四、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的思考建议 |
(一) 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
(二) 实现税源的分类管理,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监控 |
(三) 提升纳税评估质量 |
(四) 建立科学税收分析体系 |
(五) 建立健全“四位一体”重点税源管理机制 |
(六) 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 |
(七) 合理配备税务人力资源 |
研究结论及展望 |
(一) 研究结论 |
(二)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重庆市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本课题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及发展现状 |
1.2.1 国外研究及发展现状 |
1.2.2 国内研究及发展现状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写作框架 |
2 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的现状和分析 |
2.1 渝中区国税局历史沿革及现状 |
2.1.1 渝中区国税局的历史沿革 |
2.1.2 渝中区国税局的现状 |
2.1.3 渝中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其税收特点 |
2.2 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的现状 |
2.2.1 征收部门主要流程 |
2.2.2 管理部门主要流程 |
2.2.3 稽查部门主要流程 |
2.3 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的分析 |
2.3.1 组织机构层级化,部门衔接不畅 |
2.3.2 税收征管流程设计不合理 |
2.3.3 税收征管信息化未能有效发挥 |
2.3.4 税收监控体系尚未完善 |
3 国内外实施流程再造的成功案例及其启示 |
3.1 实施流程再造的成功案例 |
3.1.1 国外实施流程再造的成功案例 |
3.1.2 江苏省淮安市国税局2002 年推行税务流程再造的经验 |
3.1.3 国内其他地方推行税务流程再造的主要做法 |
3.2 从税收征管流程再造成功案例中获得的启示 |
4 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再造 |
4.1 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可行性分析 |
4.1.1 信息化背景一致 |
4.1.2 追求绩效最大化的目标一致 |
4.1.3 顾客导向原则一致 |
4.1.4 流程系统化的要求一致 |
4.2 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原则、目标和基本思路 |
4.2.1 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原则 |
4.2.2 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目标 |
4.2.3 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基本思路 |
4.3 征管流程再造 |
4.3.1 现有业务流程诊断 |
4.3.2 征管流程再造 |
4.4 税收征管流程再造后预期效果分析 |
4.4.1 税收征管处理流程发生根本变化 |
4.4.2 税收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 |
4.4.3 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得以协调发展 |
4.5 税收流程再造过程中应注意的五个问题 |
5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中国地方税体系研究 ——结构与体制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0.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0.2 国内外地方税研究状况 |
0.3 本文的研究方法 |
0.4 本文的研究视角和总体思路 |
0.5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税体系的理论研究 |
1.1 地方税与地方税体系 |
1.1.1 地方税含义界定 |
1.1.2 地方税的本质特征 |
1.1.3 地方税体系的内容 |
1.2 地方税体系的理论分析 |
1.2.1 分级政府和分级财政体制是地方税存在的制度基础 |
1.2.2 地方政府职能是地方税存在的根本原因 |
1.2.3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地方税体系产生的直接原因 |
第二章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现状分析 |
2.1 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历史沿革 |
2.1.1 新中国成立以前地方税的萌芽 |
2.1.2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的税制改革 |
2.1.3 改革开放以后至1994年以前的税制改革 |
2.1.4 1994年地方税体系的真正确立 |
2.1.5 1994年以后地方税体系的调整 |
2.2 我国现行地方税体系的制度剖析 |
2.2.1 地方税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
2.2.2 现行地方税体系的问题剖析 |
2.2.3 现行地方税体系存在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
第三章 地方税体系建设与完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
3.1 地方税体系建设与完善的指导思想 |
3.1.1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指导地方税体系建设 |
3.1.2 以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为目标指导地方税体系建设 |
3.1.3 以构建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指导地方税体系建设 |
3.1.4 以完善分税制管理体制为契机指导地方税体系建设 |
3.1.5 以世界经济性财政分权改革为背景指导地方税体系建设 |
3.2 地方税体系建设与完善的原则 |
3.2.1 法制化原则 |
3.2.2 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 |
3.2.3 事权、财权与税权相匹配原则 |
3.2.4 公平与效率原则 |
第四章 我国地方税收入规模的分析 |
4.1 地方税收入规模的理论分析 |
4.1.1 地方税收入规模的界定 |
4.1.2 地方税收入规模的影响因素 |
4.2 地方税收入规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4.2.1 典型国家地方税收入规模的比较 |
4.2.2 经验与借鉴 |
4.3 我国不同地区地方税收入规模的聚类分析 |
4.3.1 聚类分析方法 |
4.3.2 分类准则 |
4.3.3 我国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层次聚类分析结果 |
4.4 确定地方税收入规模的政策建议 |
4.4.1 确定我国地方税收入规模的现实基础 |
4.4.2 增加地方税收入规模的政策建议 |
4.4.3 改革与完善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 |
第五章 我国地方税税制结构的优化 |
5.1 中央与地方税种划分的原则 |
5.1.1 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划分原则 |
5.1.2 杰克·M·明孜的税收划分原则 |
5.1.3 罗宾·鲍德威的税收划分原则 |
5.1.4 赛利格曼的税收划分原则 |
5.1.5 迪尤的税收划分原则 |
5.1.6 大卫·金的税收划分原则 |
5.1.7 税收划分的一般原则 |
5.2 地方税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5.2.1 典型国家地方税税制结构的比较 |
5.2.2 不同国家地方税主体税种选择情况 |
5.2.3 经验与借鉴 |
5.3 优化地方税税制结构的基本思路 |
5.3.1 税制优化的内涵与目标 |
5.3.2 中央与地方税制结构的优化思路 |
5.4 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 |
5.4.1 选择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考虑因素 |
5.4.2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现实选择 |
第六章 我国地方税权的配置 |
6.1 税权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1 税权的界定 |
6.1.2 税收立法权及其与其它税权的关系 |
6.1.3 税权划分的原则 |
6.1.4 赋予地方适度税收立法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6.2 地方税权划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6.2.1 典型国家地方税权划分的比较 |
6.2.2 经验与借鉴 |
6.3 我国地方税权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 |
6.3.1 我国地方税权优化配置的现实基础 |
6.3.2 我国地方税权配置的政策建议 |
6.3.3 地方税权的约束机制 |
第七章 我国地方税征管模式改革的探索 |
7.1 地方税征管的理论基础 |
7.1.1 关于税收征管的基本理论 |
7.1.2 关于地方税征管的基本理论 |
7.1.3 我国地方税征管模式改革的历史回顾与总体评价 |
7.1.4 我国地方税征管改革的现实要求 |
7.2 地方税征管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
7.2.1 典型国家地方税征管的比较 |
7.2.2 经验与借鉴 |
7.3 我国地方税征管改革的政策建议 |
7.3.1 税收征管模式改革的思考 |
7.3.2 税收征管机构改革的探索 |
7.3.3 加强税收征管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 |
7.3.4 税收征管法制建设的完善 |
7.3.5 税收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
7.3.6 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 |
7.3.7 推进税务代理制度的发展 |
7.3.8 加大税务稽查和税收惩罚力度 |
7.3.9 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的司法保障机制 |
第八章 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协调机制 |
8.1 系统思想:研究地方税体系协调机制的方法论 |
8.1.1 关于系统科学和系统的几个主要概念 |
8.1.2 系统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在地方税体系中的体现 |
8.2 地方税体系协调机制的具体内容 |
8.2.1 地方税体系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
8.2.2 地方税体系组成元素的协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10)基于战略思维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研究意义 |
1.2 理论工具及研究方法 |
1.3 基本思路及论文结构 |
2.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文献综述 |
2.1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研究国外文献综述 |
2.2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研究国内文献综述 |
2.3 对国内外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研究的综合思考 |
3. 税收战略管理及其战略思维模式 |
3.1 战略管理理论概述 |
3.2 税收战略管理存在的客观必要性 |
3.3 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理论依据:税收战略管理 |
3.4 税收战略管理思维模式及相互关系 |
4. 我国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历史战略分析 |
4.1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起步阶段 |
4.2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停滞阶段 |
4.3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恢复阶段 |
4.4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深化阶段 |
5. 世界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
5.1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实践及战略评价 |
5.2 新加坡、荷兰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实践及战略评价 |
5.3 当前世界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发展趋势 |
5.4 世界发达国家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对我国的战略启示 |
6.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战略评价 |
6.1 战略评价的影响因素以及战略评价标准的种类 |
6.2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环境评价:约束、条件和机遇 |
6.3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成功程度评价 |
6.4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成功的关键点分析 |
7. 税收战略管理视角下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发展趋势 |
7.1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发展趋势的战略分析工具---平衡计分卡 |
7.2 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战略发展趋势概述 |
7.3 以税收资源为本战略思维指导下的税制结构完善 |
7.4 以税收资源为本战略思维指导下的税收成本与效率分析 |
7.5 以税收资源为本战略思维指导下的税收信息化建设 |
7.6 以纳税人为本战略思维指导下的税收管理体系建设 |
7.7 以税收竞争为本战略思维指导下的税收管理矛盾的解决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注意税收征管新旧格局过渡中税源监控的“空档”(论文参考文献)
- [1]“放管服”视角下H市税收风险管理研究[D]. 陈雨倩.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2]天津市房产税征管研究[D]. 姜凯君. 天津大学, 2019(06)
- [3]运用大数据完善税源管理的研究[D]. 陈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7(03)
- [4]中国税收制度再分配效应研究[D]. 张楠. 武汉大学, 2017(06)
- [5]石狮市税源专业化模式下税收征管效率评价 ——基于DEA-Tobit两步法的分析[D]. 蔡丽美. 厦门大学, 2017(07)
- [6]完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模式研究[D]. 王新艳. 西北大学, 2012(05)
- [7]加强上虞市重点税源管理的探索与思考[D]. 张薇. 吉林大学, 2010(05)
- [8]重庆市渝中区国税局税收征管流程再造的研究[D]. 李庆春. 重庆大学, 2008(06)
- [9]中国地方税体系研究 ——结构与体制优化[D]. 刘晓红. 山西大学, 2008(04)
- [10]基于战略思维的税收管理及其改革的研究[D]. 陈宗贵. 西南财经大学, 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