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6起违法广告曝光(论文文献综述)
刘婷婷[1](2021)在《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会议营销由国外的直销演变而来,在我国成为保健食品的重要销售方式。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利用现场优势,更具有煽动性、蛊惑性,容易诱发非理性消费。由于国情和发展现状的不同,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逐渐演变成我国的“特色”产物,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广大农村愈演愈烈。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往往伴随着虚高标价、暗示治疗作用的虚假宣传等不法手段。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受众大多为偏远地区的中老年群体,由于群体的特殊性和营销方式的隐蔽性,其中的违法行为和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不能得到广泛关注。同时,由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取证难、获得认同感难等诸多难题,消费者的维权也变得困难,导致监管部门的监管更是难上加难。本研究基于市场失灵理论、政府监管理论以及协同治理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案例和监管现状为分析对象,研究分析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问题的对策。研究表明,XH市保健食品监管已步入正轨。但是,受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不法经营者逃避监管的手段多样、宣传教育不到位、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以及社会共治程度不高等诸多因素影响,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一直未纳入日常监管,导致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以专项行动代替日常监管、主动监管的覆盖面不够、被动监管取证难、执法时的群众认同感不高、部门联动不够及时有效以及获取违法线索的渠道单一等一系列问题。应当从健全法规制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固定违法证据、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加强社会共治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解决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难题。
黎淑翎[2](2020)在《《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规制尺度及其技术工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逾三十年的法制化进程中,关于控规对城市发展的适应性、控规的地位和角色、控规的管控技术等问题的探讨和反思从未停歇。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中,在促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下,在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转型的背景下,我国规划管理和开发控制的管控技术面临新的挑战,如何提高它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权威性是一项重要的议题。美国的区划实践已经超过一个世纪,其管控技术在全球不同制度和发展背景的地区得到推广,可见其适应力和有效性。我国控规的管控技术和指标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美国区划,同时又依据本土化的认知和创新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技术工具。从对控规管控技术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区划中部分关键指标或未引入控规,或在我国的相关研究中被误读,或在控规中执行不同的控制功能,这些差异往往对指标的管控效果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重新全面探究和审视区划的管控工具和技术逻辑,对完善控规管控技术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区划是美国地方政府普遍执行的开发控制制度,具有丰富的多元性。作为美国第一个实施综合区划的城市,纽约市城市空间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纽约发展的成就足以证明其区划技术的有效性和适应性。《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是纽约区划的重要转折和现行区划的基础,引入了“一张图”的综合分区体系,综合修订了法规文本结构,创新使用了容积率、开敞空间率、用途组、奖励区划等技术工具,对研究现代区划管控技术工具和逻辑具有较高的价值。本文运用历史、文献和比较的研究方法,以全文翻译《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为基础,分析《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规制尺度和技术工具,辨析指标和规则的含义,全面审视和探究纽约区划控制的技术逻辑,理解其管控理念、原则和目标、规制尺度、管控指标和规则之间的关联性,探索指标的赋值逻辑,挖掘区划管控技术的原理,结合我国规划管控技术的问题,以期超越“简单模仿”、超越制度的差异而为完善我国规划管控技术提供具有适应性的创新建议。论文主体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形成历史、特点、立法目的、管控范畴、规制尺度、分区体系和文本结构,为分析和理解该法的技术工具提供背景、框架和理念的基础资料;同时通过阐明法规形成的背景及其技术工具创新所应对的发展需求,论述研究《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管控技术具有现实意义。第二部分包括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分析《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四项基本的管控内容:用途、体位(bulk)、标牌、停车。每一章的论述遵循基本的结构:阐明该项管控内容的目标或理念变迁;分析管控框架和规制尺度;解释具体技术工具中指标和规则的含义;探讨管控的技术逻辑,包括“目标—规制尺度—指标和规则”的关系、各项技术工具(指标和规则)之间的关联性以及指标的赋值逻辑;结合我国相关管控实践的比较研究,提出我国规划管理和开发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改善的建议和思路。第三部分为论文的第七章,以比较的视角分析了规制型开发控制体系的特点,阐明纽约区划的“自我实施”特征及由此决定的法规形式特点,解释《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实施与裁量机制,为完善我国控规的裁量机制提供借鉴经验。本文基于对一部完整的典型地方区划法规的多维度、系统性综合分析,探析了“一张图”综合区划中规划和管控目标、规制尺度、技术工具、指标体系和数值之间的关联性和传导机制,以比较的视角为我国完善规划管理和开发控制的技术工具提供完善建议。
安凯[3](2020)在《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指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对于保障国民的基本健康权与生存权、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伴随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医保基金支付的风险逐渐加大,由于医疗行业的运行环节多、业务复杂,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加之刑事打击力度不足,导致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频繁发生,造成医保基金的大量流失。因此,打击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已刻不容缓,研究此类犯罪案件的侦查取证方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阐明理论研究现状,提出研究的思路构想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概述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对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定性及概念进行论述,分析此类犯罪的特征和产生原因。第三部分,对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要诈骗手段进行剖析,解构其实施过程。第四部分,总结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结合公安机关办案实践,总结归纳此类犯罪在线索来源、调查取证、案件认定等方面的侦查难点。第五部分,提出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在对此类犯罪案件特点、手段、侦查难点的总结分析基础上,按照侦查程序的逻辑链条,从线索获取、立案审查到深入调查、集中收网、完善证据,厘清每个侦查环节的针对性方法和取证重点。
邢璐[4](2020)在《新《广告法》视域下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我国媒介格局的变化,在Web2.0时代,互联网信息技术拓展了微内容的作用并根据六度分隔、xml、ajax等新理论产生了开放、庞大且丰富的在线话语空间,至此,基于用户关系生产与交换内容的自媒体诞生。而Web3.0时代移动通信技术的突破,手机网民规模达到8.97亿,使用手机上网的网民比例达99.3%1(CNNIC,2020),加速自媒体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信息分享、互动交流、抒发情感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个人、企业发现具有开放平台、社交纽带、双向传播等特质的自媒体在商业信息传播中蕴涵的巨大价值和发展潜力,开始利用自媒体广告进行推广营销,自媒体广告也因此成为互联网营销的新风口。但是,由于内部活动主体在商业价值观上的缺陷,外部监管的不力,自媒体广告乱象渐渐浮出水面;广告导向不正、虚假广告、个人信息滥用等问题层出不穷;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破坏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更有甚者影响着社会风气。因此,自媒体广告监管问题成为学界、业界共同瞩目的焦点。新《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出台,明确了自媒体广告的法律边界,作为互联网广告的类型之一,自媒体广告纳入新法新规监管范围。而依托新法新规,目前我国形成了以政府监管为主,辅以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管的自媒体广告监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有效作用。但是,自媒体广告形式、技术、传播链太过复杂,部分问题也未在法律法规中得以明确,造成监管部门在具体监管过程中的无力。本文正是在依托新《广告法》形成监管环境的视域下找出自媒体广告监管真正的难点与原因所在,给予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策略建议。据此,本文拟定采用文献研究法、文本分析法、调查研究法三种研究方法,通过文献分析法对本文研究视角——新《广告法》视域,研究对象——自媒体广告进行理论铺陈;通过文本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与深度访谈法切实分析自媒体广告监管难点及成因;在此基础上主要得出如下四个方面的观点:一是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整体发展状况是较负面的状态;二是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难点体现在广告性质界定难、监管部门执法难、监测技术覆盖难、活动主体自律难与消费者自我保护难;三是造成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困难的原因在于法律法规未对软文类广告明确规制、行政体系不畅影响自媒体广告执法、广告监测技术滞后于行业发展速度、活动主体在商业价值观上存在缺陷、消费者主动参与广告监管动力不足;四是针对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难点,提出多维强化自媒体广告明示义务、建立自媒体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运用专业广告监测技术助力监管、提升自媒体广告行业伦理道德素养、加强公众参与监管的意识能力五点对策。通过本文研究过程与最终结果,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现行模式、发展状态得以清楚呈现,存在的困难及成因也得以论证明晰,这不仅补充、丰富了国内关于自媒体广告及其监管的学术成果,也是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更为全面、有效的自媒体广告监管以维护自媒体广告乃至整个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的目的所在。本文研究遵循科学研究的基本思维逻辑,具体来看,共分为九个部分:第1章,绪论。本章在阐述本文研究背景的基础上,从理论与现实两个角度分析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同时通过梳理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文献着作并对研究现状、主要成果进行综述,明确了本文研究思路和内容,同时对拟定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点、重难点进行了介绍。第2章,新《广告法》视域概述。本章结合现象学重要概念“视域”的相关阐释,得出本文新《广告法》视域概念并分析出其蕴涵的逻辑性、全面性特征,继而对新《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的背景、意义及有关互联网广告、自媒体广告的规制进行梳理,了解新法新规出台后形成的法律环境。第3章,自媒体广告概述。本章对自媒体广告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回顾了自媒体广告的发展背景,结合相关文献分析从传播主体、内容领域、表现形式、投放平台四个角度对自媒体广告进行分类,总结出自媒体广告传播具有传播主体的广泛性、传播形式的隐匿性、传播过程的互动性及传播效果的针对性四大特征,也将自媒体广告对广告产业的影响进行了详细论述。第4章,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概述。本章从监管部门、监管模式、监管进程三个方面系统性地分析了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现状,并对其概念、类型及特征做出分析,同时解释说明了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为实证研究做好准备。第5章,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文本分析。本章选取了具有代表性、权威性、针对性的七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报导的有关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新闻做文本分析,具体使用了文本分析法与连续比较法两种研究方法,利用前者的情感分析技术得出目前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整体发展状况;利用后者的编码分析技术归纳出我国自媒体广告违法违规主要类型及原因。第6章,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调查研究。本章具体使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两种方法,前者用于了解自媒体广告受众对于自媒体广告监管的认知、态度及行为;后者用于了解自媒体广告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流程、手段与难点。第7章,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难点及其原因。本章基于实证研究结果,总结出了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难点体现在广告性质界定难、监管部门执法难、监测技术覆盖难、活动主体自律难与消费者自我保护难五个方面,同时有针对性地分析出相应原因。第8章,新《广告法》视域下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对策。本章针对上一章节分析出的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难点及原因,提出多维强化自媒体广告明示义务、建立自媒体广告监管长效机制、运用专业广告监测技术助力监管、提升自媒体广告行业伦理道德素养、加强公众参与监管的意识能力五个方面的对策。结论。通过上述研究得出优化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策略的一般性结论。
周莹[5](2020)在《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闻标题是人们接触新闻的第一窗口。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新闻愈发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最便捷快速的渠道。其中,“今日头条”作为当代在线用户数量最多的门户网站,在传播新闻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本文利用爬虫技术抓取了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的今日头条客户端新闻标题作为研究语料。分别从词汇、语法、修辞、语用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在词汇方面,统计了今日头条新闻标题中的高频词,分类分析后我们发现标题中名词、动词使用最为广泛。在语法方面,新闻标题主要有单句式、组合式、成分缺省式这三类句型结构,在句类的选择上,以陈述句和疑问句为主。在修辞方面,从标题的词语层面的修辞、辞格层面的修辞这两个部分对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进行探讨。最后,从语用角度结合关联理论具体分析语料,我们发现标题创作是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关键在于激发读者结合语境取得最佳关联。
韦慧超[6](2019)在《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的传播方式逐渐改变。抖音短视频APP自上线以来,吸引了广大的用户群体,抖音APP成为年轻一代网络群体自我表达、自我展现的舞台,其短视频软广告传播价值也越来越被重视。而我国目前对短视频软广告的研究已跟不上短视频软广告的发展速度,研究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于广告学、传播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概括抖音短视频软广告的概念与其广告投放和传播策略,分析其传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文章获取论点。并结合问卷调查法,获取第一手资料,调查和研究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受众特征和受众使用,并指出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发展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在文章结构上,本文的第一部分是从绪论开始,说明文章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等。第二部分是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主要内容是结合现有的研究,概括和描述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发展情况,第三部分是文章的第五章、第六章,这一部分结合了案例分析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投放与传播策略,以及分析其投放与传播策略的优势与效果。文章的第四部分为第七章,这一章节是根据上一部分的分析研究和问卷调查的结合,发现和指出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传播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问题解决方案。最后是文章的总结。
陈益佳[7](2019)在《地铁性骚扰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地铁作为公共交通在人们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地铁丰富了人们的出行工具的选择,舒缓了拥挤的地面交通,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然而,地铁性骚扰行为的不断发生,对出行的公众也带来了安全隐患。与其他环境下的性骚扰不同,地铁性骚扰有着自身的特点,包括地铁性骚扰的对象多为陌生人、行为隐蔽性较强且具有随意性、行为多为肢体接触、具有明显的多发季节与时段等。在综合现实案例与问卷调查结果后,可以明确地铁性骚扰的认知情况与可能带来的危害,并探讨性骚扰行为的治理困境,包括地铁性骚扰构成标准模糊、性骚扰行为举证困难、现有法律可操作性不强、地铁运营部门未充分行使防控性骚扰的职能等。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在治理性骚扰方面有比较成熟的治理经验,这些成熟的经验主要包括建立专用女性车厢、增加性骚扰行为违法成本、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项目、倡导志愿活动等措施。针对现存问题,借鉴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的经验,我国城市地铁性骚扰治理需要采取构建反性骚扰法律体系、完善性骚扰惩罚体系、强化地铁运营部门的职责、公安机关主动介入治理地铁性骚扰和加强反性骚扰教育宣传等措施。唯如此,才能有效解决地铁性骚扰的治理难题。地铁性骚扰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完全消失,相关治理措施还需实践检验,治理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其他问题。随着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社会反性骚扰氛围不断的形成,地铁性骚扰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境也将逐一被解决。性骚扰者将得到应有的惩罚,被骚扰者的权益能够更好的得到保护,地铁的环境氛围也将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希望本文能为消除地铁性骚扰、给予群众乘坐地铁的安全感贡献一份力量,为维护地铁空间良好的公共秩序,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秩序助力。
李燕[8](2019)在《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互联网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网络快速发展也带动了互联网广告的发展,使其成为广告行业的宠儿。互联网经济是“注意力”经济,互联网广告具有精准投放、辐射面广、互动性强、碎片化的特征,具有更强的广告吸引力。但互联网广告在蓬勃发展的同时,困扰也随之而来。例如:虚假付费搜索广告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请自来的弹窗广告和电子邮件广告侵犯网民的自由选择权,自媒体广告侵权现象也层出不穷。然而,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现代生活不可避免的事物,所以我们要完善对互联网广告的法律规制,注重发挥政府以外的社会力量监督互联网广告行为,同时采用软法和硬法协同规制的方式规范广告行为,让全民共享互联网广告带来的便利。本文的基本思路是:第一,从互联网广告的概念界定、特征和类型划分入手,概述互联网广告的基本情况;第二,分析互联网广告规制的必要性,解决为什么要对互联网广告进行规制的问题;第三,指出当前对互联网广告规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讨论美国和欧盟对互联网广告的规制方式,并学习其成功经验;第五,提出完善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的具体建议。除引言外,本文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具体包括:第一部分,互联网广告的概述。首先从互联网广告的相关概念入手,对互联网广告进行概念界定;其次,在明确互联网广告定义的前提下,通过和传统广告对比的方式解析互联网广告的特点,指出互联网广告优势;最后,对互联网广告类型进行了说明,一方面,依据广告在互联网上的载体和发布方式对互联网广告进行划分,另一方面,又根据互联网广告出现的先后顺序对其进行了划分。第二部分,互联网广告规制的必要性。该部分揭露了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混乱、互联网违法广告泛滥导致网络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商家利用互联网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乱象,说明了互联网广告市场问题较多且必须对其进行规制。最后又从推动互联网广告健康发展的需要出发,进一步说明了互联网广告规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该部分依据规制对象、规制方法、救济措施的逻辑,指出了存在互联网隐性广告难以识别、广告信息和非广告信息混杂、互联网广告行业自律规制不成熟、规制互联网广告的法律制度不完备、互联网广告救济制度不完善等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国外互联网广告监管及启示。该部分介绍了美国、欧盟对互联网广告监管采取的有关措施,其对我们的启示包括:要学习美国和欧盟重视行业自律,不断完善规制互联网广告的法律,针对互联网广告问题进行专门立法。此外,还要学习美国详细规定广告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采用更正性广告制度,采取多元规制方式,以改变我国现在广告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的现状。第五部分,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该部分对完善我国互联网广告的法律规制提出具体建议。包括从硬法规制角度,不断完善规制互联网广告的相关法律制度;从软法规制角度,要注重发挥软法规制在互联网广告规制中的作用;还要重视社会群体、第三方监测机构等非政府力量对互联网广告进行监督;注重对中小微互联网广告企业的规制和引导。
刘梅[9](2019)在《我国程序化广告规制的问题及其完善研究》文中提出现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逐渐变得智能化、数字化、科学化、自动化,科学技术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在引导着广告向程序化趋势发展。程序化广告是由电脑程序进行推算各事件、逻辑、行为规则计算后自动售卖的互联网广告。在经营活动中,整个广告交易过程都由电脑自动执行。程序化广告的投放可以对目标人群进行精准定位,根据定位用户的年龄、兴趣爱好、地理位置、消费水平、教育背景等条件,让适当的广告可以在适当的时间与地点推送到适当的用户中。因此,程序化广告受到很多广告主的喜欢。程序化广告对我国传媒经济的发展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其的规制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权利,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传媒产业健康发展等。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在2016年制定并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解决互联网广告问题而发布的规章,并且其详细阐述了对程序化广告的规定,让程序化广告的监管变得有章可循,成为互联网广告的重要行为指南。本文通过分析程序化广告的相关内容,梳理程序化广告概念及发展历程;从现有的能够对程序化广告监管提供法律依据的《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进行梳理,分析程序化广告监管的法律现状,针对《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第13-15条规定对广告需求方平台、媒介方平台和广告信息交换平台这三方平台的具体要求加以分析,同时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分别阐述现今的执法情况;通过案例分析法指出广告需求方平台、媒介方平台和广告信息交换平台这三方平台分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考察美国的程序化广告在遇到上述问题时是如何解决的;最后,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针对程序化广告发展与监管的实际情况,从法律体系建设、制定行业准则、广告主、政府、创新技术、社会综合监督等多个方面提出完善程序化广告监管合理化建议。
余平[10](2019)在《美国广告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是目前世界广告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也是自近代以来对广告产业进行有效规制的典范国家之一。美国政府对广告的早期规制可以追溯到19世纪70年代其邮政署对邮件广告进行的直接和间接监管;之后在19世纪80年代的海报广告时代,美国国内也开始陆续出现广告行业自律组织。现代美国广告规制体系是以1911年“广告诚信运动”的兴起为开端,并以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成立为标志所全面建构起来的。时至今日,美国广告规制体系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在经过漫长的制度发展和实践经验的积淀后,美国广告规制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已经赢得政府和产业利益相关者的接受和认同,亦成为世界广告产业监管和规制的典型与样板之一。规制主要分为他律和自律,两者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美国广告规制是在以国会、白宫、法院(分别代表立法、行政和司法)为主导的他律规制体系下,辅以广告产业参与者的自我约束而逐渐形成的规制模式。在这个体系中,国会和政府负责立法和行政(政府也有部分立法权),法院负责司法并同时形成案例法,成为规制体系的主体;而广告产业参与者参照法律法规形成自身的行业标准和自律纲领。在广告产业的规制机体中,他律就像是“生命机体”中的“中枢神经”,而自律则像是机体中的“神经末梢”。在政府规制失灵的领域,自我规制往往具备更强的适应力和有效性。美国广告规制是在宪政制度下运行的,权利法案是美国宪政制度的民主基石,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成为了广告表达最根本的法律依据,也成为了政府广告规制违宪审查的主要法理争议。从权利性质角度来看,广告作为商业言论,理应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但由于其具有“逐利”性质,被认为无法提升社会福祉而被长期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宪政理念的发展、商业文明价值的提升,加上消费者知情权的日益被重视,使得广告言论逐渐有限制地纳入到了言论自由保护的范畴之内。这就使得广告权利具有“竞合性”的特征,并对现有权利分类理论体系构成了挑战,也使得政府广告规制必须放弃原先的单一标准而参照多标准体系。这就给广告规制的判例援引和司法解释提供了很大的弹性空间。媒介的发展是完善广告规制体系的又一重要参照。印刷广告技术比较简单,影响也很有限,广告规制只需对内容底线和事后救济进行限制,仅以宪法和普通法律即可基本建构。广播、影视为主的电子媒介则极大地拓宽了传播的空间,基于纸媒的规制体系已无法适应广电广告的现实需求,电子传媒法规开始颁布,广告规制也进入分类管理的时代。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规制理念,开始加大对广电广告的规制。而20世纪末新媒体的兴起,使得原先泾渭分明的传统分类监管机制不得不又重新解构。加之西方放松管制的思想思潮的影响,媒介融合势在必行。在媒介汇流的新媒体时代,广告规制进入了全新的调适期,传统广告规制体系依然适用,并积极纳入新媒体广告。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等独立监管机构将管理范围扩大至新媒体广告,在无法适用的领域通过新的成文法另行规制。广告形式的多样化、媒体的再升级、理念的多维度使得新媒体时代的广告规制体系更富张力和弹性。本论文共分为九个部分,由绪论、总结和七章主体部分组成。第一章主要梳理广告规制的历史源起与流变;第二章重点阐述广告规制的理论动因和现实依据;第三章试图解构广告规制主体和框架;第四章全面分析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第五章主要解析重点监管广告领域的规制;第六章力求阐述广告自律的理论发展和实践应用;第七章尝试探究新媒体广告带来的规制挑战与调适。本论文试图从广告他律和自律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广告他律为重点,兼顾广告自律。同时,希望能够从广告规制的体系、要素、内容、渠道等角度展开分析,结合纵向的历史分析方法,展现美国广告规制的理念、框架、内容、方式等,最终归纳出美国广告规制体系的规律和特征。本研究的主要发现包括:美国广告规制嬗变的内在动因主要在于规制理念的转变。在法律规制上体现的是法理的转变,从最初的尊重财产权到后期的注重个人权利;在商业关系理念中体现的是从纯粹地“保护竞争者”到既“保护消费者”又“保护竞争者”;在规制上体现出来的是从注重“经济性规制”到更注重“社会性规制”;在公平导向上从强调“过程公平”到“结果公平”。另一方面,社会动因体现出的则是规制主体和反规制力量的反复博弈,这当中包含了两个规制维度:商业言论自由、市场竞争博弈;并且涵盖了众多价值导向:如言论自由、公平、促进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利益、健康权、隐私权等,这些都为规制的冲突和调适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由于美国广告规制体系过于庞杂和细密,本研究难免挂一漏万,文中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本论文将在今后进一步的研究中深入和细化。
二、16起违法广告曝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6起违法广告曝光(论文提纲范文)
(1)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思路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保健食品 |
2.1.2 会议营销 |
2.1.3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 |
2.1.4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政府监管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第3章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现状 |
3.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现状 |
3.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现状 |
3.2.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
3.2.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情况 |
第4章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案例分析 |
4.1.1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涉嫌无证经营以及退货难”案例分析 |
4.1.2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
4.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4.2.1 专项行动多,常态化监管少 |
4.2.2 主动监管的覆盖面不够 |
4.2.3 被动监管取证难 |
4.2.4 群众对执法的认同感不高 |
4.2.5 部门联动不够及时有效 |
4.2.6 获取违法线索的渠道单一 |
4.3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问题原因分析 |
4.3.1 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 |
4.3.2 基层监管力量不足 |
4.3.3 不法经营者逃避监管的手段多样 |
4.3.4 宣传教育不到位 |
4.3.5 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 |
4.3.6 社会共治程度不高 |
第5章 国内外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借鉴 |
5.1 国外保健食品监管经验 |
5.1.1 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经验 |
5.1.2 加拿大天然健康产品监管经验 |
5.1.3 欧盟食品补充剂监管经验 |
5.1.4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监管经验 |
5.2 国内其他地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2.1 上海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2.2 杭州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2.3 诸暨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2.4 台州市椒江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
5.3 国内外经验对加强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启示 |
第6章 加强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对策 |
6.1 健全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法规制度 |
6.1.1 建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日常监管“本底”制 |
6.1.2 建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信息曝光制 |
6.2 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
6.2.1 执法人员数量向基层分局倾斜 |
6.2.2 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
6.2.3 培养基层执法人员政治素养 |
6.3 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固定违法证据,加大执法力度 |
6.4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
6.4.1 宣传幅度向偏远乡村延伸 |
6.4.2 宣传形式多样化 |
6.4.3 注重长效性和实效性 |
6.4.4 扩大宣传范围 |
6.5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
6.5.1 健全信息沟通制度 |
6.5.2 建立联审会商制度 |
6.5.3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
6.6 加强社会共治 |
6.6.1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
6.6.2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
6.6.3 加强社会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规制尺度及其技术工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形成与法制化 |
1.1.2 我国控规与美国区划的渊源关系 |
1.1.3 美国区划、纽约区划及其《1961区划决议案》的现实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区划研究综述 |
1.2.2 国内区划研究综述 |
1.3 研究对象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和文献研究 |
1.5.2 比较研究 |
1.6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结构与框架 |
2.1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形成的历史背景 |
2.1.1 美国第一部综合区划:《1916纽约建筑分区决议案》 |
2.1.2 管制理念的转变:从被动阻止妨害到主动增进公共福祉 |
2.1.3 纽约再区划:1940年代-1960年综合修正的推进 |
2.1.4 框架内的持续演变:《1961纽约区划决议案》的修正与完善: |
2.2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特点 |
2.2.1 对《1916纽约市建筑分区决议案》的检讨 |
2.2.2 综合修正应对的发展需求 |
2.2.3 综合修正的原则和特点 |
2.2.4 综合修正通过前的争议 |
2.3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结构与框架 |
2.3.1 立法目的 |
2.3.2 管控范畴 |
2.3.3 规制尺度 |
2.4 综合分区与规则体系 |
2.4.1 1916的独立分区体系 |
2.4.2 1961的综合分区体系 |
2.4.3 现行的叠加分区体系 |
2.5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文本与使用 |
2.5.1 文本结构 |
2.5.2 索引系统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用途管制 |
3.1 “用途”概念的复杂性 |
3.1.1 用途的多维含义 |
3.1.2 使用活动的空间性与尺度特征 |
3.1.3 使用活动随时间而变化 |
3.1.4 用途管制的两种含义 |
3.2 美国区划用途分区管制的起源 |
3.3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用途管制框架 |
3.3.1 用途管制的目标与技术工具 |
3.3.2 用途的许可形式 |
3.4 纽约区划用途管制的规制尺度 |
3.4.1 以分区为规制尺度 |
3.4.2 用途分区模式的比较 |
3.5 用途管制的核心工具:用途组 |
3.5.1 分类和分组的多维度 |
3.5.2 差异化、定量化的分组标准 |
3.5.3 “分类—分组—分区”的逻辑框架 |
3.6 用途管制的其他技术工具 |
3.6.1 辅助用途 |
3.6.2 释放标准 |
3.6.3 混合利用的支持工具 |
3.7 区划用途管制的延伸:占用执照 |
3.7.1 占用执照的制度框架 |
3.7.2 占用执照的规制尺度和核心工具 |
3.7.3 制度特点与经验 |
3.8 对我国用途管制的借鉴 |
3.8.1 “用地分类”的管制方法 |
3.8.2 混合用地的用途兼容性规定 |
3.8.3 建筑使用的管理制度 |
3.9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体位规则 |
4.1 关键指标释义 |
4.1.1 体位 |
4.1.2 楼板面积 |
4.1.3 容积率 |
4.1.4 密度规则 |
4.1.5 院规则 |
4.1.6 高度与退缩要求 |
4.2 体位规则的框架 |
4.2.1 总体目标 |
4.2.2 以建筑和分区用途为基础的指标体系 |
4.3 体位规则的规制尺度 |
4.3.1 以区划地块为规制尺度 |
4.3.2 以地块与街道关系为基础的规则细化 |
4.4 容积率调控工具 |
4.4.1 开发权转移的雏形 |
4.4.2 奖励区划 |
4.4.3 容积率调控工具的适用性 |
4.5 居住区指标关联性分析 |
4.5.1 核心指标:开敞空间率 |
4.5.2 空间密度与人口密度的关联性分析 |
4.5.3 开敞空间率与容积率的关联性分析 |
4.6 现行纽约区划的体位规则变化 |
4.6.1 开敞空间率和容积率关联控制产生的问题 |
4.6.2 新增的体位控制方法 |
4.7 对我国控规指标的借鉴 |
4.7.1 基于分区目标建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
4.7.2 加强控制指标的关联性 |
4.8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标牌管控 |
5.1 美国区划的标牌管控 |
5.2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标牌管控指标 |
5.2.1 “标牌”的定义 |
5.2.2 标牌的分类 |
5.2.3 标牌与分区 |
5.2.4 标牌的管控要素 |
5.2.5 不一致的标牌与折旧 |
5.3 标牌管控的方法和原则 |
5.4 对我国标牌管控的借鉴 |
5.4.1 我国标牌管控的整体情况 |
5.4.2 以上海为例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停车管理 |
6.1 纽约区划停车管理的理念变化 |
6.2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停车管理规则 |
6.2.1 停车管理的目标与框架 |
6.2.2 分类与分区结合的指标体系 |
6.2.3 停车配建要求的修改和豁免 |
6.2.4 停车配建的上限要求 |
6.2.5 片区停车共享 |
6.3 多重矛盾下综合停车配建指标的基本逻辑与影响因素 |
6.4 对我国停车配建指标的借鉴 |
6.4.1 对我国停车分区管控技术的思考 |
6.4.2 停车指标差别化要素的对比 |
6.4.3 管理理念的转变与停车配建指标的改善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实施与裁量 |
7.1 区划法规的特点 |
7.1.1 规制型体系的特征和问题 |
7.1.2 区划作为开发控制的依据 |
7.1.3 “自我实施”所需的制度特点 |
7.1.4 违法与处罚 |
7.1.5 法律语言 |
7.1.6 区划的适应性 |
7.2 特殊情况的预设 |
7.2.1 特别规定 |
7.2.2 修订或修改 |
7.2.3 免除 |
7.2.4 例外 |
7.2.5 必要性与问题 |
7.3 裁量机制 |
7.3.1 施行机构 |
7.3.2 裁量机制的必要性 |
7.3.3 裁量型的特殊规则 |
7.3.4 变通 |
7.3.5 特别许可 |
7.3.6 区划修正 |
7.3.7 多层级的裁量机制 |
7.4 对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裁量机制的借鉴 |
7.4.1 我国控规裁量机制的两个层面 |
7.4.2 构建多层次的控规裁量机制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比较借鉴 |
8.2.1 《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可借鉴性 |
8.2.2 对我国规划管理的借鉴 |
8.3 创新与特色 |
8.4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专用术语概念 |
附录2 :现行纽约区划分区地图(中高密度居住区) |
附录3 :现行纽约区划分区地图(特别区域规则范围) |
附录4 :现行纽约区划分区地图(特别意图区) |
附录5 :现行纽约区划分区地图(商业叠加区)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附件 |
(3)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或附表清单 |
引言 |
1 绪论 |
1.1 理论研究现状 |
1.1.1 法律分析层面 |
1.1.2 犯罪侦查层面 |
1.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方法 |
2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概述 |
2.1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界定 |
2.2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特点 |
2.2.1 犯罪嫌疑人相对明确 |
2.2.2 案发滞后,行为主体作案次数频繁 |
2.2.3 诈骗手段形式多样,团伙化特点凸显 |
2.2.4 犯罪地域分布较为广泛 |
2.3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产生原因 |
2.3.1 行为主体法治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 |
2.3.2 犯罪成本低 |
2.3.3 医疗服务领域信息不对称引发道德风险 |
2.3.4 监管弱化,刑事打击力度不足 |
3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的主要诈骗手段剖析 |
3.1 非法倒卖药品套取医保基金 |
3.1.1 违规配药环节 |
3.1.2 药品收购运输环节 |
3.1.3 药品销售环节 |
3.2 伪造异地医疗票据虚假报销 |
3.3 “挂床住院”套取医保基金 |
4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 |
4.1 发现、获取犯罪线索难 |
4.1.1 骗保行为侵害公共利益,无具体受害人 |
4.1.2 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少 |
4.1.3 诈骗手段专业隐蔽 |
4.2 调查取证难 |
4.2.1 取证工作繁重 |
4.2.2 电子证据收集难 |
4.3 案件认定难 |
4.3.1 涉案金额认定难 |
4.3.2 涉案人员责任认定难 |
4.4 缺乏协调机制,侦办效率低 |
5 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
5.1 情报导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 |
5.1.1 根据新闻网络舆情发现案件线索 |
5.1.2 鼓励知情群众举报 |
5.1.3 从医保基金专项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 |
5.1.4 建立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大数据预警机制 |
5.1.5 完善行刑衔接工作 |
5.2 发现骗保征兆,确定案件性质 |
5.2.1 分析研判医保数据,甄别案件线索 |
5.2.2 审查涉案医疗票据,确定票据真伪 |
5.2.3 锁定药品进出渠道,核对药品异常 |
5.2.4 调查医疗服务机构及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 |
5.3 实施秘密侦查,查明犯罪活动 |
5.3.1 布控重点骗保人员,掌握活动规律 |
5.3.2 发展秘密力量,收集情报信息 |
5.4 展开深入调查,查明案件事实 |
5.4.1 研判资金信息,查清交易关系 |
5.4.1.1 分析帐户信息,查证用户身份 |
5.4.1.2 梳理资金流向,掌握组织结构 |
5.4.2 追查通讯信息,查明嫌疑人身份 |
5.4.3 筛查物流信息,锁定嫌疑地址 |
5.4.4 结合视频图像资料,落地查证 |
5.5 经营案件,集中收网 |
5.6 全面固定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
5.6.1 搜查犯罪相关场所,查扣书证、物证 |
5.6.2 突击讯问,获取口供 |
5.6.3 开展鉴定工作,确定涉案金额 |
5.6.4 强化电子证据取证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一、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二、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
三、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新《广告法》视域下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论文研究背景 |
1.1.2 论文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 |
1.2.2 国外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总结 |
1.3 论文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论文研究思路 |
1.3.2 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
1.4 论文研究的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文本分析法 |
1.4.3 调查研究法 |
1.5 论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1.5.1 论文研究的重点 |
1.5.2 论文研究的难点 |
1.5.3 论文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新《广告法》视域概述 |
2.1 新《广告法》视域概念及特点 |
2.1.1 新《广告法》视域概念 |
2.1.2 新《广告法》视域特点 |
2.2 新《广告法》颁布 |
2.2.1 新《广告法》颁布的背景 |
2.2.2 新《广告法》颁布的意义 |
2.2.3 新《广告法》对互联网广告的增加 |
2.3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
2.3.1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颁布的背景 |
2.3.2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规制 |
2.3.3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自媒体广告的规制 |
第3章 自媒体广告概述 |
3.1 自媒体广告概念 |
3.2 自媒体广告发展背景 |
3.2.1 技术催生新的互联网广告形式 |
3.2.2 受众地位崛起影响广告传播规则 |
3.2.3 自媒体投放广告的商业优势 |
3.3 自媒体广告类型 |
3.3.1 按传播主体分类 |
3.3.2 按内容领域分类 |
3.3.3 按表现形式分类 |
3.3.4 按投放平台分类 |
3.4 自媒体广告传播特点 |
3.4.1 传播主体的广泛性 |
3.4.2 传播形式的隐匿性 |
3.4.3 传播过程的互动性 |
3.4.4 传播效果的针对性 |
3.5 自媒体广告对广告产业的影响 |
3.5.1 对广告营销方式的影响 |
3.5.2 对广告审美文化的影响 |
3.5.3 对广告投放效果的影响 |
第4章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概述 |
4.1 自媒体广告监管概念 |
4.1.1 监管概念 |
4.1.2 自媒体广告监管概念 |
4.2 自媒体广告监管现状 |
4.2.1 自媒体广告监管部门 |
4.2.2 自媒体广告监管模式 |
4.2.3 自媒体广告监管进程 |
4.3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4.3.1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必要性 |
4.3.2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可行性 |
4.4 自媒体广告监管类型 |
4.4.1 自媒体广告的自查 |
4.4.2 自媒体广告的他查 |
4.5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特点 |
4.5.1 监管对象的模糊化 |
4.5.2 监管主体的多元化 |
4.5.3 监管手段的技术化 |
第5章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文本分析 |
5.1 研究方法 |
5.1.1 文本分析法 |
5.1.2 连续比较法 |
5.2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文本选取 |
5.2.1 文本选取的原则 |
5.2.2 文本选取的结果 |
5.3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文本分析过程 |
5.3.1 文本情感分析 |
5.3.2 文本编码分析 |
5.4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文本分析结果 |
5.4.1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整体发展状况 |
5.4.2 我国自媒体广告违法违规主要类型 |
5.4.3 我国自媒体广告违法违规主要原因 |
第6章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调查研究 |
6.1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问卷调查 |
6.1.1 研究目的 |
6.1.2 样本容量 |
6.1.3 抽样方案 |
6.1.4 问卷设计 |
6.1.5 调查结果分析 |
6.2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的深度访谈 |
6.2.1 访谈对象 |
6.2.2 访谈进程 |
6.2.3 访谈结果 |
第7章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难点及其原因 |
7.1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难点 |
7.1.1 广告性质界定难 |
7.1.2 监管部门执法难 |
7.1.3 监测技术覆盖难 |
7.1.4 活动主体自律难 |
7.1.5 消费者自我保护难 |
7.2 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困难的原因 |
7.2.1 法律法规未对软文类广告明确规制 |
7.2.2 行政体系不畅影响自媒体广告执法 |
7.2.3 广告监测技术滞后于行业发展速度 |
7.2.4 活动主体在商业价值观上存在缺陷 |
7.2.5 消费者主动参与广告监管动力不足 |
第8章 新《广告法》视域下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对策 |
8.1 多维强化自媒体广告明示义务 |
8.1.1 法律法规强化自媒体广告明示义务 |
8.1.2 政府强化自媒体广告明示指导监督 |
8.1.3 平台强化自媒体广告明示统一管理 |
8.2 建立自媒体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
8.2.1 行政部门转变自媒体广告监管思路 |
8.2.2 重视其它力量参与自媒体广告监管 |
8.3 运用专业广告监测技术助力监管 |
8.3.1 逐级完善政府广告监测的技术设备 |
8.3.2 鼓励政府寻求第三方监测机构合作 |
8.4 提升自媒体广告行业伦理道德素养 |
8.4.1 增强对参与者伦理道德素养的引导 |
8.4.2 行业合力构筑广告伦理道德的防线 |
8.5 加强公众参与监管的意识能力 |
8.5.1 培养自媒体环境中公众的媒介素养 |
8.5.2 畅通公众参与自媒体广告监管渠道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 |
附录A 用户关于自媒体广告监管认知、态度及行为的调查问卷 |
附录B |
(5)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现状与意义 |
1.3.1 研究现状 |
1.3.2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基础 |
1.4.2 研究方法 |
1.5 语料来源 |
1.5.1 建立小型语料库 |
1.5.2 依据爬虫程序,滚动抓取标题 |
1.5.3 标题信息处理 |
第二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汇语法特点 |
2.1 网络新闻标题的词频特点 |
2.1.1 词频统计 |
2.1.2 词频分布分析 |
2.2 标题词汇的语义特点 |
第三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法特点 |
3.1 句法结构形式 |
3.1.1 单句式结构 |
3.1.2 组合式结构 |
3.1.3 成分缺省结构 |
3.2 句类特点 |
3.2.1 陈述句标题 |
3.2.2 疑问句标题 |
3.2.3 感叹句标题 |
3.2.4 祈使句标题 |
第四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 |
4.1 引言 |
4.2 网络新闻标题的修辞策略 |
4.2.1 词语修辞 |
4.2.2 辞格修辞 |
第五章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用特点 |
5.1 关联理论与网络新闻标题 |
5.2 网络新闻标题的“明示—推理”交际 |
5.2.1 明示行为 |
5.2.2 推理过程 |
5.3 网络新闻标题的语境效应 |
5.3.1 认知语境假设 |
5.3.2 语境效果 |
5.4 网络新闻标题的最佳关联 |
第六章 结语 |
6.1 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 |
6.2 创新之处与不足 |
6.3 后续研究的设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内研究 |
1.4.2 国外研究 |
1.5 研究方法 |
2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产生和发展概况 |
2.1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产生 |
2.2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发展现状 |
2.2.1 抖音短视频软广告的商业合作情况 |
2.2.2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优势与特点 |
3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内容与传播形式 |
3.1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内容 |
3.2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形式 |
3.2.1 开屏广告 |
3.2.2 抖音贴纸广告 |
3.2.3 抖音APP短视频信息流广告 |
4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方式 |
4.1 抖音短视频软广告植入式传播的类型 |
4.1.1 测评式广告植入 |
4.1.2 自我展现式广告植入 |
4.1.3 电商式的广告植入 |
4.2 抖音短视频软广告植入式传播的方式 |
4.3 抖音短视频软广告植入式传播的优势 |
5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投放与传播 |
5.1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投放策略及应用 |
5.1.1 广告利用音乐做投放 |
5.1.2 充分利用粉丝经济效益 |
5.1.3 利用大数据和算法推荐精准定位投放 |
5.2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传播策略 |
5.2.1 抖音APP短视频原生广告的传播策略 |
5.2.2 抖音APP短视频故事化广告的传播策略 |
5.3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特征 |
5.3.1 传播环境更开放 |
5.3.2 传播的社交性强 |
5.3.3 传播途径更灵活 |
5.3.4 传播认可度高 |
5.3.5 传播煽动性强 |
5.3.6 传播曝光量大 |
5.4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效果 |
5.4.1 议程设置传播效果 |
5.4.2 二次传播效果 |
5.4.3 广告培养效果 |
6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与用户使用 |
6.1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传播用户的特征 |
6.1.1 用户角色“二元化” |
6.1.2 用户主动性强 |
6.1.3 用户互动性强 |
6.2 传播与用户使用的契合 |
6.2.1 与受众使用动机契合 |
6.2.2 与用户使用习惯契合 |
6.2.3 与用户观看习惯契合 |
6.2.4 与用户心理契合 |
6.2.5 与用户需求契合 |
7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传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
7.1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传播存在的问题 |
7.1.1 虚假广告、违法广告时见 |
7.1.2 低俗内容侵害未成年人 |
7.1.3 广告传播娱乐性过度 |
7.1.4 广告传播的侵权行为 |
7.1.5 广告传播的同质化现象严重 |
7.1.6 广告传播内容审查的不足 |
7.1.7 广告投放过于密集 |
7.2 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传播问题的解决方案 |
7.2.1 传播内容方面 |
7.2.2 传播平台方面 |
7.2.3 传播的投放方面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7)地铁性骚扰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地铁性骚扰的概念与问卷调查概况 |
1.1 地铁性骚扰的概念界定 |
1.1.1 性骚扰行为的概念 |
1.1.2 公共场所性骚扰的概念 |
1.1.3 地铁性骚扰的概念 |
1.2 地铁性骚扰的问卷调查概况 |
1.2.1 地铁性骚扰问题的总体情况 |
1.2.2 地铁性骚扰问题的认知情况 |
1.2.3 地铁性骚扰的危害情况 |
2 地铁性骚扰的特点分析 |
2.1 性骚扰对象多为陌生人 |
2.2 性骚扰行为隐蔽性较强 |
2.3 性骚扰行为具有随意性 |
2.4 性骚扰行为多为肢体接触 |
2.5 性骚扰行为有明显的多发季节与时段 |
3 地铁性骚扰的治理困境 |
3.1 地铁性骚扰行为构成标准不明确 |
3.1.1 被骚扰者不易确认性骚扰行为 |
3.1.2 公众难以判断性骚扰行为是否发生 |
3.2 现有性骚扰相关法律不够完善 |
3.2.1 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
3.2.2 法律保护对象范围过窄 |
3.2.3 缺乏明确的惩治措施 |
3.3 地铁性骚扰行为举证困难 |
3.3.1 传统性观念使被性骚扰者举证存有顾忌 |
3.3.2 获取相关证据困难,缺乏有力的人证物证 |
3.4 地铁运营部门未充分行使防控性骚扰职能 |
4 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地铁性骚扰治理的经验借鉴 |
4.1 设置女性专用车厢 |
4.1.1 日本、韩国设置女性车厢的实践 |
4.1.2 我国台湾地区实行女性车厢的实践 |
4.1.3 印度设置女性车厢的实践 |
4.2 增加地铁性骚扰行为的违法成本 |
4.2.1 对性骚扰者实施地铁准乘禁令 |
4.2.2 公布性骚扰者的相关信息 |
4.2.3 利用监禁刑与罚金刑进行重罚 |
4.3 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铁性骚扰专项治理项目 |
4.3.1 英国警方开展“报告并阻止它”活动与“守护工程”项目 |
4.3.2 日本警方采取专项行动打击性骚扰行为 |
4.3.3 法国警方组建专业队伍打击性骚扰行为 |
4.3.4 台北市组建专门机构处理性骚扰行为 |
4.4 制定治理地铁性骚扰的相关法律 |
4.4.1 英国制定性犯罪法 |
4.4.2 美国通过制定反街头骚扰的法律 |
4.4.3 我国台湾地区制定《性骚扰防治法》 |
4.4.4 我国香港地区制定《性别歧视条例》 |
4.5 倡导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活动 |
4.5.1 美国志愿组织“停止街头骚扰” |
4.5.2 国际性组织“反街头骚扰组织” |
4.5.3 埃及志愿网站“骚扰地图” |
4.6 形成良好的反性骚扰环境氛围 |
4.6.1 增强对反性骚扰网络话题的关注度 |
4.6.2 注重地铁安全的反馈渠道与监控设施建设 |
5 地铁性骚扰的治理对策 |
5.1 构建反性骚扰法律体系,完善反性骚扰相关规定 |
5.1.1 从法律层面明确性骚扰概念 |
5.1.2 适当降低被性骚扰者的举证标准 |
5.1.3 健全投诉举报机制 |
5.2 完善性骚扰惩罚体系,增加性骚扰者的违法成本 |
5.2.1 对性骚扰者强制进行道德和法律教育 |
5.2.2 分别明确责任层次,加大对性骚扰者的惩罚力度 |
5.2.3 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性骚扰者相关信息 |
5.2.4 对性骚扰者进行心理疏导或强制治疗 |
5.3 强化地铁运营部门的职责 |
5.3.1 分时段设置女性车厢 |
5.3.2 建立性骚扰者乘车黑名单制度 |
5.3.3 利用地铁公共区域进行反性骚扰宣传 |
5.3.4 加强地铁员工应对性骚扰的培训 |
5.3.5 加强对地铁车厢与站点的技术监控 |
5.4 公安机关主动介入治理地铁性骚扰 |
5.4.1 在地铁性骚扰多发时段进行集中打击 |
5.4.2 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增加地铁见警率 |
5.4.3 关注性骚扰网络话题发展趋势,及时净化网络空间 |
5.4.4 利用新媒体以案释法,提升公民安全感 |
5.5 鼓励反性骚扰志愿活动,加强反性骚扰教育宣传 |
5.5.1 深化反性骚扰教育,培育对性骚扰行为的预防意识 |
5.5.2 培养反击性骚扰行为的能力 |
5.5.3 加强对被性骚扰者的心理关爱 |
5.5.4 营造反性骚扰的社会文化氛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8)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互联网广告的概述 |
(一)互联网广告的概念界定 |
(二)互联网广告的特点解析 |
(三)互联网广告的类型划分 |
二、互联网广告规制的必要性 |
(一)维护广告市场秩序的需要 |
(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
(三)推动互联网广告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
三、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中存在的问题 |
(一)互联网隐性广告难以识别和规制 |
(二)广告信息和非广告信息混杂 |
(三)互联网广告行业自律规制发展不成熟 |
(四)规制互联网广告的法律制度不完备 |
(五)互联网广告侵权救济制度不完善 |
四、国外互联网广告监管及启示 |
(一)美国互联网广告规制的主要内容 |
(二)欧盟互联网广告规制的主要内容 |
(三)美、欧互联网广告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五、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
(一)完善规制互联网广告的相关法律制度 |
(二)引入更正性广告制度 |
(三)大力发挥第三方监测机构的作用 |
(四)注重对互联网广告的软法规制 |
(五)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社会监督 |
(六)更加注重对中小微互联网广告企业的规制和引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程序化广告规制的问题及其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2 程序化广告的概念及发展历程概述 |
2.1 程序化广告的含义 |
2.2 程序化广告参与者含义辨析 |
2.3 程序化广告的发展历程 |
2.3.1 早期的互联网广告与交易过程 |
2.3.2 媒体联盟和广告交易平台的出现 |
2.3.3 媒体资源的进一步整合 |
2.3.4 实时竞价模式的形成 |
2.3.5 需求方和数据管理平台的出现 |
2.3.6 程序化广告的形成 |
2.4 程序化广告的内部结构和运行原理 |
3 我国程序化广告监管现状 |
3.1 程序化广告监管的法律现状 |
3.1.1 广告法 |
3.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3.1.3 反不正当竞争法 |
3.1.4 网络安全法 |
3.2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程序化广告的监管要求 |
3.2.1 广告需求方平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
3.2.2 媒介方平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
3.2.3 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
3.3 程序化广告监管的执法现状 |
3.3.1 政府监管与执法现状 |
3.3.2 程序化广告企业的应对与实施情况 |
4 程序化广告发展面临的问题 |
4.1 广告需求方平台存在的问题 |
4.1.1 .广告需求方平台兴趣标签的违法问题 |
4.1.2 广告需求方平台审查能力的有限性 |
4.1.3 广告需求方平台缺少统一的审核标准 |
4.1.4 程序化广告生态系统不透明 |
4.2 媒介方平台存在的问题 |
4.2.1 对用户个人信息的过度采集和滥用 |
4.2.2 广告上下信息对广告主的品牌造成影响 |
4.3 广告信息交换平台存在的问题 |
4.3.1 流量欺诈的问题 |
5 美国程序化广告监管的考察 |
5.1 美国程序化广告法律规制现状 |
5.1.1 美国程序化广告立法现状 |
5.1.2 美国广告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体系 |
5.2 美国广告需求方平台管理制度的创新 |
5.2.1 良好的用户体验和互动 |
5.2.2 加强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
5.2.3 规范程序化广告的落地页 |
5.3 美国程序化广告的隐私保护 |
5.3.1 美国程序化广告个人信息安全的规制尝试 |
5.3.2 丰富自律性规范的内容 |
5.4 共同治理程序化广告的违法问题 |
5.4.1 广告主的行动 |
5.4.2 开发新技术,突破技术瓶颈 |
5.5 中美程序化广告监管的差异 |
6 我国程序化广告治理完善的建议 |
6.1 不断完善法律,适时推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
6.2 各个平台之间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则 |
6.3 广告主应提高广告素养、完善KPI |
6.4 建立第三方程序化广告自律审查机构 |
6.5 增强技术手段的支持 |
6.5.1 推动营销自动化,减少人工干预 |
6.5.2 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反作弊或数据上 |
6.5.3 内容输出要结合场景、需求和喜好 |
6.5.4 政府监测机构需技术手段支持 |
6.6 加强社会的监督,培育良好的社会环境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10)美国广告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重要概念的厘清 |
一、广告的概念与厘定 |
二、规制的内涵与适用 |
三、广告规制的界定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结构框架 |
二、理论模型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探究与溯源:美国广告规制的源起与流变 |
第一节 广告规制的“前制度化”时期(1776-1911) |
一、殖民地阶段美国的广告规制萌芽 |
二、美国初期的广告规制初建 |
第二节 广告规制体系全面建构时期(1911-1946) |
一、广告规制框架初现 |
二、规制向保护消费者倾斜 |
三、媒体规则(Media regulation)开始建立 |
第三节 广告规制的持续繁荣时期(1946-1980) |
一、政府部门监管全面升级 |
二、加速监管的1970年代 |
第四节 去规制和调整时期(1980年后) |
一、全面放松管制的时代 |
二、现代广告法规的大量涌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效率与公平:规制理论与美国广告规制的依据 |
第一节 传统规制理论的运用 |
一、公共利益规制理论 |
二、利益集团规制理论 |
第二节 现代规制理论的发展 |
一、激励性规制理论 |
二、规制框架下的竞争理论 |
第三节 表达与约束的博弈 |
一、商业言论权的全面限制 |
二、商业言论表达自由的法理之争 |
三、商业言论自由的全面保护 |
第四节 效率与公平的衡平 |
一、早期规制中的“效率优先” |
二、规制转型后的“公平导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主导与制衡:美国广告规制的主体与框架 |
第一节 美国广告的规制者 |
一、规制主体身份的界定 |
二、FTC的机构与职能 |
三、FCC的职能与履行 |
四、其他的广告规制部门 |
五、规制者的主要法律依据 |
第二节 广告规制模式的建构 |
一、广告规制动因解析 |
二、广告规制的理念诉求 |
三、广告管制模式解析 |
第三节 广告规制的运行路径 |
一、广告规制运行的法律渊源 |
二、主要规制部门的运行和手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碰撞与规范:美国政府对不正当竞争广告的监管 |
第一节 法理向伦理的转变——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制 |
一、广告欺骗行为的认定扩张 |
二、从“理性”到“无知”的消费者标准——规制立场的转变 |
三、网状表达(Net impression)原则 |
第二节 规制与反规制之争——不公平广告的规制尺度 |
一、“公共利益”标准取代传统“公平”标准 |
二、矫正广告的“矫枉过正”? |
三、广告主和行业的“反规制”与“再反制” |
第三节 监管宽松与自律审慎的互补——比较广告的规制模式 |
一、“肯定模式”下的规制标准 |
二、比较广告“正当性”的法理之争 |
三、媒体的行业规制平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责任与担当:美国广告重点监管领域的规制 |
第一节 儿童广告的规制 |
一、广播电视时期的儿童广告规制 |
二、互联网时代的儿童广告规制 |
三、儿童保护和言论自由的冲突与妥协 |
第二节 烟草广告的规制 |
一、烟草广告规制与商业言论自由 |
二、公共健康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和利益表达 |
三、烟草利益集团对广告规制的限制 |
第三节 酒类广告的规制 |
一、宪法框架下的分类规制与平衡 |
二、酒类广告政府管控和行业自律 |
三、对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 |
第四节 药品广告的规制 |
一、药品广告规制的流变 |
二、多头管理与分工协作——FTC与 FDA的广告管辖权之争 |
三、新型药品广告DTC的争议与规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自省与协同:美国广告行业的自我规制 |
第一节 广告行业自律的理论和现实依据 |
一、行业自律的理论依据 |
二、行业自律的现实依据 |
第二节 广告行业自律的发展历程 |
一、工业革命中的自发觉醒时期 |
二、舆论推动下的建章立制时期 |
三、体系完备中的成熟理性时期 |
第三节 广告行业自我规制结构与流程 |
一、行业自律组织系统的结构 |
二、行业自律系统的操作流程 |
三、行业自律体系流程的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失范与调适:美国新媒体广告规制面临的时代挑战 |
第一节 数字化带来的规制挑战 |
一、网络空间是否需要规制的学术争辩 |
二、新媒体广告的监管困境 |
三、新媒体广告他律的规制梳理 |
第二节 网络中立框架下的规制传承与融合 |
一、“网络中立”原则的确立 |
二、网络广告规制的传承与调适 |
三、广告媒介规制融合 |
第三节 垃圾电子邮件的规制 |
一、择入模式和择出模式的选择 |
二、反垃圾邮件规制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
三、反垃圾邮件规制的经验与不足 |
第四节 在线行为广告和隐私权保护 |
一、FTC的自我规制导向 |
二、OBA行业的自我规制 |
三、在线行为广告规制的框架及举措 |
四、在线行为广告自律体制的特点 |
本章小结 |
结语 美国广告规制:宪政体制下产业的必然选择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 |
后记 |
四、16起违法广告曝光(论文参考文献)
- [1]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刘婷婷. 扬州大学, 2021(09)
- [2]《1961纽约市区划决议案》的规制尺度及其技术工具研究[D]. 黎淑翎.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6)
- [3]社会医疗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安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02)
- [4]新《广告法》视域下我国自媒体广告监管策略研究[D]. 邢璐. 成都理工大学, 2020(05)
- [5]网络新闻标题的多角度研究 ——以“今日头条”为例[D]. 周莹.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0(01)
- [6]抖音APP短视频软广告的传播研究[D]. 韦慧超. 北京印刷学院, 2019(03)
- [7]地铁性骚扰的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D]. 陈益佳.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3)
- [8]我国互联网广告法律规制研究[D]. 李燕.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我国程序化广告规制的问题及其完善研究[D]. 刘梅. 重庆大学, 2019(01)
- [10]美国广告规制研究[D]. 余平. 上海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