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协助侦查公告的制作及适用

公安机关协助侦查公告的制作及适用

一、公安机关协查通报的制作及应用(论文文献综述)

崔振兴[1](2020)在《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以网络为工具,秘密实施制作、贩卖假证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类刑事案件,是制贩假证犯罪脱离传统窠臼向虚拟空间的延伸。巨大经济利润和市场需求的推动,加之网络和制证工艺的技术升维带动犯罪手段的更新,使得此类犯罪案件处于持续高发态势,严重威胁社会诚信底线和公平正义。现阶段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高位运行,发案量呈整体上升趋势,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现代化物流体系,犯罪流程隐蔽性更强,向诈骗犯罪演变的趋势不断加剧,社会危害性更加复杂。案件整体呈现出季节性规律鲜明、涉案空间广域化、作案手段智能化等特点,加之犯罪团伙组织层级结构复杂、产业链条化发展趋势,导致该类犯罪案件在线索发现、侦查经营、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抓捕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严重制约了公安机关对网络制贩假证犯罪的有效打击。明晰案件侦查难点,公安机关应从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犯罪流程入手,对网络制贩假证犯罪的销售、印制、运输等环节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的开展侦查工作。在线索收集方面,从加强网络阵地控制、加大物流监控、加强警银联动、深挖假证非法使用等方面入手,发现可疑信息、资金、货物线索。在侦查经营方面,根据犯罪的实施流程,准确把握侦查切入点,同时运用数据模型为案件侦查提供参考性预测指引,分析信息、货物、资金流向,摸清犯罪产业链条,为抓捕收网工作奠定基础。在犯罪嫌疑人抓捕方面,针对该类犯罪跨区域、产业化特征,应适时提请发起集群战役,统一组织抓捕,保证对犯罪产业链条的整体式打击,实现人赃并获。在调查取证方面,注重电子证据的取证,及时固定实物证据,巩固言辞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在机制层面上,搭建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多警种、跨区域侦查合成作战机制,深化警企合作,提升案件侦办效率。

于冰[2](2020)在《基于MVC的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指出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中,特种行业应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又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根据公安部相关标准和文件精神,结合省级本地的实际情况,特种行业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特种行业治安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八个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子系统进行研究。本人参与了系统的研发过程,包括系统的需求调研,开锁服务业治安管理信息子系统的设计过程,系统的实施等工作;本文对这些工作进行梳理,结合软件开发的技术和方法,阐述相关的开发思路和方案,为同类的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在整体架构方面,本文采用B/S分层体系架构设计方案,表示层使用Struts2+JQuery框架,业务层采用Spring框架,持久层采用Ibatis框架,每层之间的数据传输使用FORM和Domain类对象,采用MVC技术对表现层进行实现,实现业务规则和数据分离。结合本人的实际工作,本文对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研发,重点对综合管理平台和开锁行业子系统进行说明,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提供特种行业企业管理、从业人员管理、预警管理、协查通报、日常检查、全国在逃查询、可疑情况管理、案事件管理等管理功能;开锁行业子系统实现企业端、公安端两部分功能。为了便于对复杂的功能进行实现,系统实现按照多层多阶的方式组织成了若干个逻辑上相对独立的功能区。为了实现子系统与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不同的用户提供更为流畅的服务,系统建立了内外网数据库服务器集群、磁盘阵列、备份系统,提供数据交换、存储以及备份等功能;建立了内外网负载均衡和应用服务器集群,提供业务应用、平衡数据流分配以及合理利用应用服务器资源;建立了外网交换网络,满足外网对网络通信的要求。此外,本文设计了系统测试方案,说明了测试用例和测试结果,形成了系统价值分析。目前,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经顺利上线运行,根据现有的运行情况来看,系统的运行有效整合了各类特种行业子系统,将各子系统数据集中到一个大数据库之中,彼此相互关联,实现了对开锁服务等涉及到的企业、人员、物品、案(事)件信息的采集、比对、查询和统计,实现了各种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及共享,能够更好的为各级公安机关服务。

韩思宁[3](2020)在《网络刷单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网络刷单行为伴随电子商务的出现而产生,网络刷单诈骗犯罪伴随网络刷单行为的发展而出现。网络刷单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手段规制,而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确属刑事犯罪,不仅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网络刷单诈骗犯罪是指犯罪嫌疑人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网络平台中通过机械性地重复虚构交易订单设置刷单骗局,使受害者陷入正常交易的错误认识,最后利用预先垫资、事后交易的方式诈骗受害者垫资款的行为。这种犯罪的衍生既有客观原因:由互联网特性引发的“非接触式”网络犯罪兴盛,为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滋生提供土壤;也有主观原因:犯罪主体具备非法牟利的目的以及受害人“不劳而获”的心理共同促成这一犯罪的高发态势。笔者将网络刷单诈骗犯罪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针对用户个人的诈骗,包括网络兼职刷单诈骗和网络店铺推广诈骗;二是针对平台的诈骗,根据诈骗钱款性质的不同分为骗取平台补贴款以及骗取平台赔偿款、结算款;三是针对商家的诈骗,这类犯罪的行为逻辑最原始,在实践中也最容易被识别。网络刷单诈骗犯罪从属于网络诈骗犯罪范畴,具有网络诈骗犯罪的共性,同时也有其特殊性,总地来说,该类犯罪在犯罪主体及犯罪客体方面、犯罪产业链条方面、犯罪交易方面和赃款洗白方面特征最为显着。正是由于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特殊性表现,才使得此类案件的侦查困难重重。犯罪的隐蔽性和较长的犯罪链条使嫌疑人发现较难;犯罪证据的调取、固定及犯罪体系的形成,赃款的追缴、返还,以及侦查协作在内部和外部的不通畅都导致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侦查难度大大增加。针对该类犯罪的特征和侦查难点,侦查机关应当从如下五个方面开展侦查:在初始阶段积极拓展犯罪情报来源,综合分析案情,多措并举抓捕犯罪嫌疑人,体现出从研判到落地的过程;在侦查打击的同时,注重加强侦查预警,通过开发大数据侦查模型强化事前预防,降低该类犯罪的发案率;除了打击个案,还应强化经营意识,全链条打击网络刷单诈骗犯罪,形成全方位高压态势。在整个侦查过程中,应当始终开展侦查协作,从内部提高公安机关各部门合成作战能力,从外部加强警企合作,提高侦查效率。本文即拟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对网络刷单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略述己见。

合元成[4](2019)在《论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制》文中提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具有自由裁量权,但是这种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程中会出现随意执法、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等问题,因此如何对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规制,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交警自由裁量权规制的必要性,梳理了现有法律法规中涉及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条款,并通过针对性的案例概括了当前交警执法中关于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现状,最后引入比例原则的相关理论,对交警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如何进行有效的规制提出了法律建议。文章第一部分阐述了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和类型。本部分认为,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限,在具体行政执法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权力。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相对明确的规定,其中主要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此外,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当中也有这样的规定,自由裁量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处罚种类、幅度、情节轻重、行为定性等方面。文章第二部分旨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就交警执法中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表现进行了归纳。通过分析,本文认为,交警滥用自由裁量权主要表现为执法随意性强、显失公平、拖延履行执法等方面。文章第三部分主要对交警执法当中采取自由裁量权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危害进行了详细分析。发现由于交警在运用自由裁量权方面具有不统一性、不可预测性、不可追究性和低能见度性等现象,随意滥用自由裁量权既对行政主体带来较大的负面效应,也对行政相对人的利益造成侵害。文章第四部分引入比例原则,通过比例原则的介绍,进一步将比例原则引入行政法领域,认为适当性子原则要求自由裁量必须有法律依据或授权,实现法定行政目的,必要性子原则要求自由裁量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手段,均衡性子原则要求自由裁量应当考虑相关因素,兼顾各方利益。文章第五部分分别从立法、执法、司法三方面提出了如何应用比例原则指导具体实践。本文认为,将比例原则科学引入立法,交警在执法中充分运用比例原则指导实践,在司法审查环节也应当适用比例原则对执法合理性展开审查,多措并举,必然推动交警执法中科学合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通过选择侵害最小的手段,作出最佳行政行为,实现和谐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乔顺利[5](2018)在《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的执法合作》文中认为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治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所面临的一个难题。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非接触式、远程化作案等一系列特点,跨境追查、收集证据、打击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种种制约因素和困境,决定了单纯依靠一个国家难以对其进行有效治理,必须切实加强各国之间的执法合作。目前,相关国际法及国际条约的规定、有关联合执法活动的实践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共同需求为国际执法合作提供了可行性基础,能够保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的执法合作深入开展。

李绘[6](2011)在《通缉概念的辨析与界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通缉是侦查机关常用的侦查措施之一,主要包括网上追逃、通缉令、协查通报、悬赏通告和边控通知。我国刑事诉讼法只对通缉令作了原则性规定,其他通缉措施的法律依据,散见于多个效力等级不同的法律文件当中。由于通缉制度在不同位阶和不同时期的法律中表述各不相同,导致理论界对通缉的概念并未达成共识。通缉的概念应当具有概括性和抽象性,能正确反映通缉措施的客观现实,包括对通缉主体、客体与中介的准确界定。

胡志风[7](2011)在《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陆续曝光的一些重大刑事错案,引起了较强的社会反响。刑事错案的频频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降低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长此以往,人们会丧失对法律的信仰,并最终影响到社会正义与和谐的良好实现。如何遏制刑事错案的发生是中外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对于刑事错案这一概念的界定有多种方式。从语词含义的角度来说,刑事错案应该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其一是基于错判而产生的错案,即把无罪者判为有罪,或者将罪轻者判为罪重者,反之亦属于错判之序列;其二是基于错放而产生的错案,即把有罪者判为无罪。它们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就案件事实问题做出的错误裁判,但本文讨论的主要是第一种类型的错案,即基于错判而产生的错案。这一界定是为了使研究范围相对明确与集中,尽可能囊括各种为社会公众所认同的刑事错案类型。本文共分引论、正文、结论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六章。以侦查程序为视角研究刑事错案,以理念——制度——方法为思路,从侦查程序的理念入手,通过对侦查程序制度以及侦查程序运行中存在的偏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为遏制刑事错案的发生,就侦查程序而言,提出应对性策略与改革措施。引论。引论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一是研究的背景;二是研究的意义;三是研究的方法。刑事错案的发生是刑事司法活动不可避免的产物,本文以此客观认识为基点,力图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之上,积极开拓新的研究思路,从侦查阶段为切入点,从理念、制度、方法的角度分析刑事错案的成因,进而探寻相应的遏制刑事错案发生的对策,希望能对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即将进行的刑事诉讼立法的修改、以及侦查实践活动有所裨益。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逻辑分析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实证研究的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和调查法、个案分析法、多学科交叉运用法,等等。第一章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概述。首先确定刑事错案的研究范围,在确定研究范围的基础上,选择二十起有代表性的刑事错案案例,对我国刑事错案的现状进行概括性分析研究,总结出我国刑事错案所具有的特点,并锁定侦查阶段,选择侦查阶段为切入点对我国刑事错案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基于研究的需要,对我国侦查程序在刑事诉讼中的运行现状进行了必要的描述与分析。以上述两个方面的内容为基础对侦查程序与刑事错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偏差。就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之间的关系来看,刑事错案的发生,说明侦查程序自身的价值与程序运行的目的都未能得到良好的实现,这表明侦查程序自身存有偏差。侦查程序偏差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侦查程序理念偏差、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侦查程序性运行性偏差,三种偏差分别对案件真实的发现产生消极的作用,并最终促使刑事错案的发生。侦查程序三种偏差的合力使得侦查程序未能实现其应有的目的与价值。第三章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与刑事错案。侦查程序理念作为一个上位性概念,包容了侦查程序的目的、价值、目标、宗旨、精神、理想等较为抽象的内容。当侦查程序理念未能体现侦查程序目标与价值等方面的需求时便产生了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通过立法者和执法者两个方面所持有的理念内容表现出来。立法者侦查程序理念偏差通过立法者对在侦查程序的具体制度的设计以及对具体制度所做的法律解释背离侦查程序目的与价值的实现等方面的内容表现出来,而执法者的侦查程序理念偏差则通过在侦查活动中实施侦查行为时背离侦查程序价值的要求,或者对侦查程序价值本身的理解产生偏差等形式表现出来。无论是立法者还是执法者,存在于其内心的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都会影响案件真实的发现,都对刑事错案的发生具有消极的“推动”作用。第四章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与刑事错案。一项完整和独立的侦查程序规则是由实体性规则和实施性规则两部分内容构成的,侦查程序一旦存在制度性偏差就必然要通过侦查程序的实体性规则和实施性规则两个方面表现出来。通过对侦查程序规则构成的表现来说明侦查程序的制度性偏差问题及其对刑事诉讼可能产生的负效应,刑事错案的发生就是该负效应的一种结果性表现,文章以此为基础对我国侦查程序存在制度性偏差的原因进行分析探讨。第五章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与刑事错案。任何一项法律制度在制度设计之初都是人类充满理性的表达与期待,然而,在法律制度运行之中却充满了非理性因素。侦查程序是用以规范人的行为的,意在为侦查程序中的各类人提供一种行为的框架。合理的侦查程序不仅应当建立在一种合理的人类理性认识假设之上,而且要认识到由于受历史条件和主观条件的限制,经验中的个体或群体的理性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如若忽略理性认识能力受历史和主观条件之限制,那么理性活动本身就可能陷入矛盾或二律背反,即在侦查程序运行中注入非理性因素使得侦查程序的运行出现偏差,即侦查程序的运行性偏差。文章在对侦查程序的运行性偏差定位的基础上,对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与刑事错案的发生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基于遏制刑事错案发生之目的,对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第六章修正侦查程序偏差遏制刑事错案。在基于上文对我国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制度性偏差、运行性偏差与刑事错案发生的关系,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修正各种侦查程序偏差的方法。并针对我国刑事错案发生的普遍原因——刑讯逼供,提出建立防止刑讯逼供的法律制度体系,并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结论。刑事错案的发生是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的,只能是尽可能地将刑事错案的发生率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刑事错案的存在是人类认识的局限性以及多方面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之所在。刑事错案的存在虽然无法根除,但却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于它的存在无能为力。基于遏制刑事错案的目的,就侦查阶段而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修正侦查程序偏差,逐步改革和完善侦查程序,减少有利于刑事错案发生的主客观因素。

吴真[8](2010)在《论刑事侦查“网上追逃”现状与完善》文中研究说明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利用计算机网络,对已作出拘留、逮捕刑事强制措施的各类在逃人员信息登记网上,利用网络等各种社会资源、运用多种侦查手段快速抓获在逃人员,并对异地抓获人员移交、接收的工作。网上追逃作为一种高效的侦查手段,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公安机关首次使用网上追讨打击犯罪是在1999年7月,而刑诉法修改于1996年3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制定于1998年5月,因此,网上追讨虽然已实行10余年,但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系统的定位。由于网上追逃有其特有属性,与传统的通缉和协查并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网上追逃工作模式进行法律层面的探讨。诚如上海市公安局追逃办公室民警杨汝坚说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在1999年的追逃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总结出了许多好做法,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了使这些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发挥更大的作用,公安部当年制定出台了‘破案追逃新机制’,而这一新机制的精髓或者说核心,就是‘网上追逃’。”故目前的网上追逃工作模式是一种完全的经验理性的成果,缺乏建构理性的深层次思索。由于“网上追逃”必然伴随着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措施,严重影响相对人的宪法权利,因此法律在网上追逃的性质、程序、效力等方面的缺位,必然导致网上追逃的执行存在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充分认识网上追逃模式的性质,理性判断侦查机关在运用该手段是的倾向性,缜密分析现有操作模式可能对现有刑事诉讼制度的突破,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构观点。学生认为现有的网上追逃模式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上的确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是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的必然趋势,但立法的缺失使其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因此亟待对其的法律定位进行研究,为其正名。在刑诉法再修改的过程中,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赋予网上追逃应有的身份和地位。全文共分六个部分,1、网上追逃的概述;2、网上追逃的起源与发展;3、网上追逃的比较研究;4、对网上追逃的运行流程解析;5、金盾工程与网上追逃;6、网上追逃存在的困境及完善举措。

蔡岗,周建宁,刘伟祥[9](2010)在《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设计》文中认为一、现状和问题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上道路行驶等违反机动车号牌、证件管理规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假牌套牌车辆上路行驶,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造成巨大交通安全隐患,而且给交通事故处理、肇事逃

孙树峰[10](2010)在《基于网络信息共享的案件处置与执法监督系统设计与应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于网络信息共享的案件处置与执法监督系统是在公安计算机网络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办理案件工作流程规范,从接报、受理、立案到破(销)案、结案,对案件处置流程实行全程监督跟踪,实现业务流程规范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在此,我们提出了基于网络信息共享的案件处置与执法监督系统的总体方案和操作流程,重点描述了案件处置的实际办案流程和操作步骤。

二、公安机关协查通报的制作及应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安机关协查通报的制作及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研究法
        1.3.2 调查访问法
        1.3.3 案例分析法
2 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概述
    2.1 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概念
    2.2 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现状
        2.2.1 犯罪高位运行,发案量呈整体上升趋势
        2.2.2 犯罪流程隐蔽,以网络为主要犯罪工具
        2.2.3 关联犯罪复杂,向诈骗犯罪的衍生加剧
    2.3 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成因
        2.3.1 社会资源获取的制度性障碍催生假证市场需求
        2.3.2 高额的利润和低廉的犯罪成本驱动制假售假者
        2.3.3 网络和制证工艺的技术升维带动犯罪手段更新
3 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特征分析
    3.1 犯罪主体特征
        3.1.1 以中年男性为主,文化程度偏低
        3.1.2 依地缘亲缘纠集,结为制证团伙
    3.2 犯罪时空特征
        3.2.1 案发月份集中,季节性规律鲜明
        3.2.2 犯罪空间广域化,地域性特征明显
    3.3 作案手段特征
        3.3.1 违法犯罪信息发布向虚拟空间延伸
        3.3.2 信息勾联方式向现代化网络通信演变
        3.3.3 资金交割方式向“人证分离”的第三方支付转变
    3.4 犯罪组织特征
        3.4.1 犯罪组织链条化
        3.4.2 犯罪组织网状化
4 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
    4.1 犯罪的非接触性和无被害人特点阻碍线索获取
        4.1.1 犯罪隐蔽性强
        4.1.2 无特定报案人
    4.2 犯罪组织层级结构复杂,案件侦查推进难
        4.2.1 犯罪链条摸清难
        4.2.2 作案人员身份确定难
    4.3 犯罪嫌疑人分布广、数量多导致抓捕难
        4.3.1 抓捕时机把握难
        4.3.2 涉案人员捕全难
    4.4 电子证据易灭失、难提取、取证成本高
        4.4.1 案发时间跨度大,证据易毁损
        4.4.2 案件的复杂性强,证据难提取
        4.4.3 涉案空间范围广,取证成本高
    4.5 犯罪跨地域导致侦查协作效率低
        4.5.1 各警种同步协作困难
        4.5.2 跨区域案件协查效率低
        4.5.3 公安机关与外部协作不畅
5 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5.1 拓宽案源渠道,主动收集线索
        5.1.1 加强网络阵地控制,发现可疑信息线索
        5.1.2 警银联动,监测发现可疑资金线索
        5.1.3 加强物流监控,发现可疑货物线索
        5.1.4 从假证的非法使用入手,深入挖掘案件线索
        5.1.5 提高群众报案积极性,主动受案获取线索
    5.2 加强侦查经营,摸清犯罪产业链条
        5.2.1 根据犯罪实施流程,选择侦查切入点
        5.2.2 运用数据模型智能研判犯罪网络
        5.2.3 分析信息、货物、资金流向,摸清犯罪产业链条
    5.3 发起集群战役,统一组织抓捕
    5.4 强化取证工作,构建完整证据链条
        5.4.1 注重电子数据取证,证明案件基本事实
        5.4.2 查封、勘查制证窝点,加强实物证据固定
        5.4.3 组织开展讯问,巩固言辞证据
    5.5 完善侦查协作机制,提升案件侦办效率
        5.5.1 搭建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5.5.2 构建多警种、跨区域的侦查合成作战机制
        5.5.3 深化警企合作,发挥企业技术优势
结论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谢

(2)基于MVC的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论文背景
    1.2 国内外相关现状
        1.2.1 国外相关现状
        1.2.2 国内相关现状
        1.2.3 存在问题及不足
    1.3 论文主要工作
    1.4 论文组织结构
2 关键技术
    2.1 系统开发原则
    2.2 开发模型-MVC
    2.3 IBATIS技术
    2.4 JAVAEE技术
    2.5 JQUERY
    2.6 本章小结
3 系统需求分析
    3.1 系统需求概述
    3.2 用户分析
    3.3 功能性需求
        3.3.1 综合管理平台功能
        3.3.2 开锁行业子系统功能
    3.4 非功能性需求分析
    3.5 本章小结
4 系统概要设计
    4.1 系统设计方案和方法
    4.2 系统网络架构设计
    4.3 系统技术架构设计
    4.4 功能模块划分
    4.5 系统数据库设计
        4.5.1 E-R图设计
        4.5.2 数据表结构设计
    4.6 本章小结
5 系统详细设计与实现
    5.1 综合管理平台功能
        5.1.1 企业管理模块
        5.1.2 从业人员管理模块
        5.1.3 布控管理模块
        5.1.4 协查通报管理模块
        5.1.5 日常检查管理模块
        5.1.6 案事件管理模块
    5.2 开锁行业子系统功能
    5.3 本章小结
6 系统测试
    6.1 测试环境
    6.2 系统测试用例
    6.3 非功能性能测试
    6.4 测试结果分析
    6.5 系统结果展示
    6.6 系统价值分析
    6.7 本章小结
7 结论与展望
    7.1 工作总结
    7.2 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学位论文数据集

(3)网络刷单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
        1.3.1 文献研究法
        1.3.2 案例分析法
        1.3.3 调查访问法
    1.4 研究意义
        1.4.1 理论意义
        1.4.2 现实意义
2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概念及类型
    2.1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概述
        2.1.1 刷单的概念及发展演变
        2.1.2 网络刷单行为的法律规制
        2.1.3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概念
        2.1.4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衍生规律
        2.1.4.1 客观层面:由互联网特性引起的网络犯罪起底
        2.1.4.2 主观层面:犯罪主体的心理及思想诱因
    2.2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类型
        2.2.1 针对用户个人的诈骗
        2.2.1.1 网络兼职刷单诈骗
        2.2.1.2 网络店铺推广诈骗
        2.2.2 针对平台的诈骗
        2.2.2.1 骗取平台补贴款
        2.2.2.2 骗取平台赔偿款、结算款
        2.2.3 针对商家的诈骗
3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特征
    3.1 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方面
        3.1.1 犯罪嫌疑人呈现专业化、团伙化、隐蔽化
        3.1.2 犯罪被害人年龄小,社会经验不足
    3.2 犯罪产业链条方面
        3.2.1 产业链中游
        3.2.2 产业链下游
    3.3 犯罪交易方面
        3.3.1 针对个人及商家的诈骗:预先垫付,货资分离
        3.3.2 针对平台的诈骗:账号交易特征异常
        3.3.3 交易过程犯罪成本低
    3.4 赃款洗白方面
        3.4.1 偷换支付界面,利用地下“卡密”洗钱
        3.4.2 借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操纵他人账户
        3.4.3 联络地下钱庄洗钱
4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
    4.1 犯罪嫌疑人的发现方面
        4.1.1 犯罪具有隐蔽性
        4.1.1.1 嫌疑人使用伪装身份
        4.1.2 技术手段智能化
        4.1.2.1 犯罪过程具有非接触性
        4.1.3 犯罪链条长,涉案人数众多
    4.2 犯罪证据的调取方面
        4.2.1 受害人配合度差
        4.2.2 证据分散繁多,提取效率低
        4.2.3 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
    4.3 赃款的追缴及返还方面
        4.3.1 洗钱途径隐蔽,赃款难查控
        4.3.2 赃款耗散快,赃款追缴难
    4.4 侦查协作方面
        4.4.1 跨区域协作存在壁垒
        4.4.2 侦查协作内容和深度不足
        4.4.2.1 合成作战机制不成熟,侦查协作不持续
        4.4.2.2 公安机关与互联网企业、银行、通信等企业合作不深入
5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案件的侦查对策
    5.1 拓展犯罪情报来源,综合分析案件
        5.1.1 完善案件受理及取证工作
        5.1.1.1 开发利用多元举报渠道
        5.1.1.2 指导受害人合理应对,及时止损
        5.1.1.3 从受害人方面进行取证
        5.1.2 深挖企业移送线索,主动关联串并
        5.1.3 以数据为基础分析案情
        5.1.3.1 培养数据治理意识,提高数据质量
        5.1.3.2 以资金流、信息流、设备流为切入点分析
    5.2 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发现并抓捕犯罪嫌疑人
        5.2.1 使用社交信息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5.2.2 多措并举确定犯罪嫌疑人位置
        5.2.2.1 追踪设备信息确定犯罪嫌疑人踪迹
        5.2.2.2 利用日常生活信息定位犯罪嫌疑人
        5.2.2.3 使用社交信息寻找犯罪嫌疑人
        5.2.3 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证工作
    5.3 开发大数据侦查模型,强化侦查预警
        5.3.1 深化犯罪特征认知,总结提取犯罪指标
        5.3.2 构建网络刷单诈骗犯罪的具体侦查模型
        5.3.2.1 网络刷单诈骗异常账号监测模型
        5.3.2.2 网络刷单诈骗犯罪资金流模型
    5.4 强化经营意识,全链条打击网络刷单诈骗犯罪
        5.4.1 完善法律适用,增强定性准确度
        5.4.2 加强网络空间下的侦查阵地控制
        5.4.3 增进警企合作,发挥合力优势
    5.5 建立完善侦查协作机制,提高追赃追逃实效
        5.5.1 省级刑侦部门实战化,强化合成作战
        5.5.2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5.5.3 多警联动,重视境内追逃工作
结论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一、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 在学期间所获的奖励
    三、 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
致谢

(4)论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与类型
    1.1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界定
        1.1.1 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1.1.2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1.1.3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概念
    1.2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法律依据
        1.2.1 《道交法》及《道交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1.2.2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浙江为例
        1.2.3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主要内容
    1.3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类型
        1.3.1 处罚种类上的自由裁量权
        1.3.2 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
        1.3.3 对情节轻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
        1.3.4 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权
2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具体表现与典型案例
    2.1 执法任意性强
        2.1.1 案情介绍
        2.1.2 法理分析
    2.2 执法过程显失公平
        2.2.1 案情介绍
        2.2.2 法理分析
    2.3 拖延履行执法
        2.3.1 案情介绍
        2.3.2 法理分析
3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主要问题与滥用危害
    3.1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主要问题
        3.1.1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不统一性
        3.1.2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不可预测性
        3.1.3 交警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责任不可追究性
        3.1.4 交警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低能见度性
    3.2 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被滥用的危害
        3.2.1 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2.2 损害了行政主体的队伍形象和公信力
4 引入比例原则规制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要求
    4.1 比例原则的引入
        4.1.1 比例原则的内涵
        4.1.2 比例原则的具体内容
    4.2 比例原则对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制的要求
        4.2.1 适当性原则要求行政执法裁量必须有法律依据或授权
        4.2.2 必要性原则要求行政执法裁量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手段
        4.2.3 均衡性原则要求行政执法裁量考虑相关因素,兼顾各方利益
5 以比例原则规制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建议
    5.1 立法层面:引入比例原则,科学立法规制自由裁量权
        5.1.1 加强立法,发挥比例原则的作用
        5.1.2 .科学立法,以比例原则规制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
    5.2 执法层面:恪守比例原则,创建公平公正执法环境
        5.2.1 比例原则在交警执法裁量上的目的规制
        5.2.2 比例原则在交警执法裁量上的手段规制
        5.2.3 行政部门根据比例原则制定通用裁量基准
        5.2.4 执法主体应用比例原则对个案进行具体指导
    5.3 司法审查层面:适用比例原则,建立健全司法审查机制
        5.3.1 确立比例原则为司法审查标准
        5.3.2 比例原则在司法审查上的具体适用
        5.3.3 运用比例原则对交警自由裁量权进行司法审查
6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5)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的执法合作(论文提纲范文)

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一) 非接触式、远程化作案
    (二) 智能化程度高, 大跨度流动趋势明显
    (三) 地域化、职业化趋势突出
    (四) 组织化、集团化日趋明显
    (五) 链条式、上下游犯罪突出
    (六) 受害群体不特定、范围广
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的困境
    (一) 行业壁垒导致难以形成打击合力
    (二) 跨区域、跨境合作侦查难度大
    (三) 单一侦查打击治理效果有限
    (四) 追赃难度大
三、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执法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 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执法合作的必要性
        1. 非传统安全观下的国家安全要求加强执法合作
        2.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要求加强执法合作
        3. 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贡献不足要求加强执法合作
        4. 国际犯罪规定的范围限制要求加强执法合作
    (二) 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执法合作的可行性
        1. 相关国际法及国际条约的规定为执法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
        2. 有关联合执法活动的实践为执法合作提供了可参考样本
        3.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共同需求为执法合作提供了动力
四、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执法合作层次
    (一) 强化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之间的执法配合
    (二) 切实加强国内侦查机关间的办案协作
    (三) 进一步完善跨法域间的执法合作
    (四) 不断加大跨国执法合作的范围和力度

(6)通缉概念的辨析与界定(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行法律对通缉制度的规定
二、公安机关运用通缉措施的现状
    (一) 网上追逃 (1)
    (二) 通缉令
    (三) 协查通报
    (四) 悬赏通告
    (五) 边控通知
三、理论界对通缉概念的界定与辨析
    (一) 通缉是侦查机关为了缉捕逃跑的犯罪分
    (二) 通缉是指以发布通缉令的形式要求有关地
    (三) 通缉通常是以通缉令的形式发布的。是指
    (四) 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应当逮捕而在逃的人犯, 通令缉拿归案的一种侦查措施。[4]
四、对通缉概念的重新界定

(7)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路径和方法
第一章 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概述
    第一节 刑事错案的概念与认定标准
        一、刑事错案的概念
        二、刑事错案的一般认定标准
        三、刑事错案认定标准之我见
    第二节 侦查程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侦查程序的诉讼功能
        二、侦查程序的诉讼模式
        三、侦查程序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我国侦查程序与刑事错案的发生
        一、我国侦查程序的运行现状与特点
        二、我国侦查程序在刑事诉讼运行中的作用
        三、我国刑事错案的现状——基于20 起刑事错案所做的分析
        四、我国侦查程序与刑事错案发生之间的内在联系
第二章 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偏差
    第一节 侦查程序偏差的内涵
        一、侦查程序偏差的理论内涵
        二、侦查程序偏差存在的客观性
        三、修正侦查程序偏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二节 侦查程序偏差存在的原因及其消极效应
        一、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产生的原因——诉讼价值观问题
        二、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产生的原因——诉讼认识论问题
        三、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产生的原因——诉讼方法论问题
        四、我国侦查程序偏差的消极效应
    第三节 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偏差
        一、刑事错案的发生与侦查程序偏差的存在
        二、刑事错案的发生有助于侦查程序偏差的发现与修正
        三、侦查程序偏差的发现与修正有助于遏制刑事错案的发生
第三章 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与刑事错案
    第一节 侦查程序的价值与理念
        一、关于侦查程序的价值——以实现刑事诉讼目的为目标
        二、关于侦查程序的理念——实现价值目标的一种途径
        三、侦查程序价值与侦查程序理念之间的关系——目标与途径
    第二节 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的一般理论
        一、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的一般表现
        二、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的消极作用
        三、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存在的原因
    第三节 我国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与刑事错案
        一、我国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的原因分析
        二、我国立法者的理念性偏差与刑事错案
        三、我国侦查人员理念性偏差与刑事错案
第四章 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与刑事错案
    第一节 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一般理论
        一、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一般表现
        二、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消极效应
        三、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存在的原因
    第二节 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在刑事错案中的表现
        一、案例——阎永慧涉嫌故意杀人案
        二、案例——刘杜鹃涉嫌故意伤害案
        三、相当高度个化证物的台湾案例说明
    第三节 我国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综合表现
        二、我国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存在的根本原因——侦查决定型刑事诉讼
        三、我国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存在的直接原因——侦查程序缺乏诉讼性
第五章 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与刑事错案
    第一节 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一般理论
        一、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一般表现
        二、侦查程序的运行性偏差所反映出的问题
        三、侦查程序存在运行性偏差的可能性原因
    第二节 侦查程序的运行性偏差在刑事错案中的表现
        一、案例——张勇军涉嫌故意杀人案
        二、案例——吴义民涉嫌故意杀人案
        三、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其他表现
    第三节 我国侦查程序产生运行性偏差的原因分析
        一、我国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综合表现
        二、我国侦查程序存在运行性偏差的根本原因——实体性规则缺乏自制性
        三、我国侦查程序存在运行性偏差的直接原因——实施性规则缺乏自制性
第六章 修正侦查程序偏差,遏制刑事错案的发生
    第一节 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的修正
        一、修正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的理论基础——诉讼价值观的转变
        二、修正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的根本途径——诉讼认识内在过程的优化
        三、修正侦查程序理念性偏差的重点问题——证据评价问题
    第二节 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修正
        一、修正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理论基础——侦查程序的诉讼化原理
        二、修正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根本途径——侦查程序的诉讼化改造
        三、修正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基本保障——配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四、修正侦查程序制度性偏差的意义与作用
    第三节 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修正
        一、修正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理论基础——正当程序原理
        二、修正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重要举措——建立防止刑讯逼供法律制度体系
        三、修正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关键举措——侦查监督制约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四、修正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基本保障——配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五、修正侦查程序运行性偏差的意义与作用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8)论刑事侦查“网上追逃”现状与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网上追逃”概述
    第一节 “网上追逃”的概念
    第二节 “网上追逃”的工作流程
    第三节 “网上追逃”与相关概念比较
        一. 通缉与“网上追逃”
        二. “网上追逃”与办案协作
第二章 “网上追逃”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 “网上追逃”的产生与经验主义
    第二节 “网上追逃”发展阶段
    第三节 从建构主义角度对“网上追逃”发展的缺陷评析
第三章 “网上追逃”比较研究
    第一节 日本的“指名手配”制度
    第二节 美国的NCIC 数据库
    第三节 台湾地区的通缉制度
第四章 “网上追逃”运行流程解析
    第一节 发布追逃信息流程解析
    第二节 发现及抓获在逃人员流程解析
    第三节 羁押与移交被抓在逃人员流程解析
第五章 金盾工程与“网上追逃”
    第一节 盘问检查与“在逃人员线索分析系统”
    第二节 秘密侦查与“在逃人员线索分析系统”
第六章 “网上追逃”存在的困境与完善举措
    第一节 羁押性质争议与期限计算问题
    第二节 被抓在逃人员诉讼权利保障问题
    第三节 “网上追逃”过错追责问题
结语——对网上追逃的一点建议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9)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状和问题
二、系统结构
三、协查通报查处的业务流程
    (一) 套牌假牌立案。
    (二) 数据传输交换。
    (三) 布控拦截。
    (四) 结案撤控。
四、系统设计关键点
    (一) 与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的数据交换。
    (二) 套牌车信息项目的设置和采集。
    (三) 套牌假牌车辆的发现。
    (四) 套牌假牌信息的跨地交换。

(10)基于网络信息共享的案件处置与执法监督系统设计与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内外网上办案系统发展与应用
二、公安网络信息的概念
三、系统设计的一般原理和要求
四、系统建设的原则
    (一)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可扩展性和维护性
    (四)集成性和灵活性
五、系统设计采用的主要技术
六、系统整体架构组成
    (一)用户展现层
    (二)业务应用层
    (三)数据层
七、系统应用流程
    (一)行政案件办理流程
    (二)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八、系统应用的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二)有利于降低公安机关办案成本,节省警力
    (三)有利于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四)有利于加强公安队伍廉政建设
    (五)有利于公安业务流程信息的积累和共享,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奠定基础

四、公安机关协查通报的制作及应用(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D]. 崔振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2]基于MVC的治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于冰.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3)
  • [3]网络刷单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研究[D]. 韩思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2)
  • [4]论交警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制[D]. 合元成. 宁波大学, 2019(06)
  • [5]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的执法合作[J]. 乔顺利.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05)
  • [6]通缉概念的辨析与界定[J]. 李绘.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1(03)
  • [7]刑事错案与侦查程序研究[D]. 胡志风.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8]论刑事侦查“网上追逃”现状与完善[D]. 吴真. 华东政法大学, 2010(03)
  • [9]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设计[J]. 蔡岗,周建宁,刘伟祥. 科技信息, 2010(22)
  • [10]基于网络信息共享的案件处置与执法监督系统设计与应用[J]. 孙树峰.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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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协助侦查公告的制作及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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