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工商行政管理规章清理(下)(论文文献综述)
杨川川[1](2020)在《大部制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以S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大部制改革前,我国市场监管部门过多、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非常突出,基层地方政府因机构设置不同,涉及市场监管的部门种类、数量也不尽相同。党的十九大在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同时也对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划定“时间表”。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的新形势下,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连接政府和市场的纽带,是行政行为的具体执行者,如何按照改革目标要求,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效能,是当前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以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为例研究大部制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研究背景,综述国内外有关大部制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相关文献,对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行描述介绍。第二部分阐述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对本文的核心概念进行详细解读,通过整体性治理理论和行政效能理论对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情况进行阐述。第三部分对大部制背景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对大部制改革后S区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包括组织内部沟通协调不顺畅、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不充足、基层市场监管权责不一致、配套保障体系不健全。第五部分从科学“三定方案”,完善部门组织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基层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完善配套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这些对进一步深化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机构改革目标,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
邱晨[2](2020)在《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内容中的其中一项关键内容是行政审批制度方面的改革,该内容也是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的关键环节。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小组,以此为标志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铺开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工作。而在行政审批体制范围内,工程建设类的项目审批所涉及的手续众多,涉及很多流程,办理时间长且批准取得难等问题,一直以来是改革的难点和痛点,也是瓶颈所在。2018年,国家在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拉开序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成败关乎营商环境的建设和企业投资积极性,也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潜能和发展效益。如何更加良好的推进工程项目类审批体制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大量阅读相关文献着作、实地调研并对先进地区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选取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政府流程再造理论,分析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明确其进展和成效,深入查找出郑州市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体制改革过程中制度规划、改革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分析其原因。然后通过总结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为解决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下一步改革的深化落实提供方向,让郑州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群众体验最优”的政务服务标杆城市,为企业营造更加便利、更加公平、更加舒适的“小气候”。
柳丽娜[3](2020)在《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文中研究表明1912至1937年是我国晚清以来教育现代化努力的一个重要时期。研究这一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可以丰富乡村教育现代化理论成果,能够为当下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提供历史镜鉴。本论文以安徽省的乡村教育为研究对象,以文献法为主,辅之以个案研究法和比较归纳法,考察1912至1937年间安徽省乡村教育的发展状态,以揭示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在其现代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制约。在整理、分析民国时期国家层面的教育政策文件、法令汇编,相关报刊、着作等一般性史料的基础上,重点整理、挖掘了民国时期安徽省乡村教育办理的地方史料,主要包括《安徽教育行政周刊》《安徽教育周刊》《安徽教育行政旬刊》,怀宁县、天长县、阜阳县等八个县的教育志,桐城县和休宁县的县志等。以艾森斯塔德关于教育领域现代化的理论为基础,聚焦1912至1937年间安徽省乡村小学校,从乡村教育组织机构、乡村小学校系统、乡村教育者三个维度,以专门化、组织化和系统化为指征,贯穿以国家意志、精英理想、乡村诉求三条线索,分析乡村教育在这三种力量的综合作用下呈现出的现代转型进程与样态。研究发现:第一,从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建立了省、县两级专门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在县与最基层的乡村之间没有专门的教育行政组织,主要通过在乡区设立学区教育委员和保甲制度下以联保主任充任学董来代为行使部分教育行政权力。通过对安徽省怀宁县、天长县、颍上县等样本县乡村小学校发展的总体情况看,乡村小学校的数量都是逐年增加的,就学的学生数也呈上升的趋势。但乡村小学校的建设很多停留在形式上,尤其是初级小学校,虽然有充足的生源,却没有足够的学生,虽然遍布乡村,却时常难以为继。这其中,乡村私塾的影响不可忽视,小学校与私塾,分别作为现代教育和旧式教育机构的代表共存于乡村地区。这折射出的不仅是现代教育在乡村推进的不易,更说明了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绝不止步于设立专门的组织与机构,更需要组织与机构的系统化有效运行。第二,从乡村教育小学校系统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乡村小学校无论是从小学校的建设、课程标准的执行、教学法的运用还是学校内部的管理上都呈现出较多的不成熟性,乡村小学校的办理参差不齐、成效总体不彰。除了一小部分乡村小学校的办理彰显出现代化的活力,更多的乡村小学校呈现出的是较为萧条的景象。此外,位于教育经费体系最底端的乡村小学教育经费,在这一时期,虽有独立之名,但常无独立之实,维持乡村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教育经费的专门化充满了不确定的因素,常常是金额不足、来源不稳。第三,从乡村教育者角色的现代转型来看,安徽省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小学校长和教员的任职资格标准根据省情进行了修订,整体上略低于国家标准。这一时期,安徽省虽然在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合格化、小学校长专任化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努力,但总体上看,乡村小学校长无论从资质还是实质上,特别是实质的胜任力上都没有成为现代化学校系统的合格的专业成员,并由此产生了诸多弊病,校长们的违规行为也层出不穷、五花八门。对小学教员而言,无论是经济收入还是社会地位都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与政府对小学教员在任职资格和专业知能等方面的要求是不匹配的。虽然安徽省试图使小学教员达到任职资格标准,通过培训、研究等方式促进小学教员的专业化程度,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安徽省各县小学教员,尤其是乡村小学教员的专业化程度总体上依然不高且参差不齐,有些乡村地区的小学教员甚至连形式上的专门化也没有达到,其专业化水平更是令人担忧。这一现象在占乡村小学校多数的初级小学校中尤为明显。1912至1937年的安徽省乡村教育发展的状况表明:民国政府力图对乡村教育的行政组织机构,乡村小学校的设立,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则规约、内部管理、办学经费、乡村小学校长和教员的选任、培训及考核等进行现代化的规划,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由于受到传统的、政治的以及经济的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特别是乡村社会自身的制约,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步履维艰。尽管这一时期乡村教育正处于现代化的进程之中,初步完成了制度层面的现代转型,但观念层面和行为层面的现代转型还远没有完成。
蔡玉刚[4](2020)在《淮安市S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背景下,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一种新型政府治理模式应运而生,它通过将政府部门的一些行政权力集中在一起,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新型办事体验,其在节约公众办事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作为政府与公众交互的前沿阵地,如何给企业与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成了各地政务服务中心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为此,进一步探究解决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提高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以更好地回应服务型政府建设之现实需求,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具有显着的实践意义。本文中,笔者通过查阅文献在详细了解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上,回顾我国政务服务中心从建立到发展所经历的四个主要阶段,并详细阐述我国政务服务中心产生必要性及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选取淮安市S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研究对象,通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走访、个别访谈、集中座谈等方法,详细阐述S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现状,深入查找其在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三集中三到位”整体推进度不高,线上“政务一张网”农村使用效果不理想,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中心监督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并详细剖析问题原因。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外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的先进做法,结合S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实际,提出完善解决对策:一是在规范中心窗口现有服务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践多样化服务形式,从而实现中心在实体面积受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为公众提供多样且便捷的政务服务;二是加大线上“政务一张网”在农村的宣传推广,同时完善系统功能,真正发挥线上“政务一张网”服务功能;三是通过争取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权,多途径激发工作人员服务热情和加大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方法,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四是多渠道开展服务监督,中心可及时发现问题不足并加以整改,从而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韩俊英[5](2019)在《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研究》文中认为南方集体林区作为我国传统的三大林区之一,同时作为我国集体林区制度改革推行的试点区域,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森林资源与林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后,南方集体林区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各种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特别是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在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平衡上的矛盾日渐成为影响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发展为研究对象,在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系统中,依法行政子系统与经济转型子系统以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为媒介促进要素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厘清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对于有效辨识南方集体林区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与内生关系,有效解决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法经济学理论、依法行政理论、经济转型理论、系统耦合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主要理论支撑,借助极差方法、距离协调度模型以及灰色系统理论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实现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研究范式,系统分析了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运行机理,关键影响因素与耦合度测量方法等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涉及本文的研究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对依法行政、经济转型以及二者关系的研究进行了全面阐述;做了相关的理论贮备,分析了法经济学理论、依法行政理论、经济转型理论、系统耦合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2)以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典型经济指标特征确定划分标准,将其划分为第一类地区、第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地区,分别对三个区域的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发展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三区域的实际发展状况分别总结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为论文后续研究奠定现实基础;(3)辨识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在文献分析与专家调查的基础上,构建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初始影响因子集,运用灰色系统理论构建白化函数,对初始指标集合进行客观筛选,最终共得到7大类46项关键影响因素,作为构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依据。(4)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在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的目标、功能以及结构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主分量各序参量之间、主分量与子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之间的耦合机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理论分析,为二者耦合发展的评价与耦合度表征奠定基础。(5)构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耦合度评测方法体系。结合研究对象实际特点,在对关键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设计了包括行政经济主分量和资源条件子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以及市场环境子系统等在内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行政经济主分量主要包括经济环境、产业环境与行政环境影响因素指标,三者的指标要素能够很好地表征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具体效应,而关键影响因素中资源条件、科技创新水平、人文与地理环境以及资金与市场环境则分别对应设计为资源条件子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和市场环境子系统等要素指标,作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辅助子系统来表征子系统间以及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耦合度。结合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度测量的实际需要,分别用极差方法、距离协调度模型以及灰色关联度模型构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方法体系,其中运用极差方法确定指标与序参量权重系数,运用协调度与灰色关联度模型测量耦合度。(6)以广东省为例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评价进行了实证研究,以进一步检验前述研究结论,特别是耦合度测量指标体系与耦合度测量方法体系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7)针对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的共性与个性问题,结合实证研究结论,给出适用于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发展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命题,但是二者的耦合具有广泛的现实与理论基础。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之间无论是在依法行政还是经济转型发展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林业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区,表现出法治政府建设相对规范,政府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较高,直接反映了林区经济转型发展与依法行政存在一定的内生关系。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转型发展之间的关系,是解决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后新生矛盾的有效路径。
张一鸣[6](2019)在《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行政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法规依据,兼有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双重属性,具有数量众多、区域特征强、适用频率高等特点,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为数众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行政权角度而言,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在有效补充法律法规之滞后不足、提升法律法规的针对性与适应性、规范政府管理与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立法权角度而言,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部分,是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强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是对这些规章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行政自制、确保政令畅通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造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从新中国建立之初的五四宪法确立的违法违宪监督制度到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健全至今已有60多年发展历程。备案审查制度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规范立法活动、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权滥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然,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与实践不相适应的部分,一些不尽完善合理之处也逐渐显现,对于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日益成为不小的阻碍,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必须加强对于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构建完善的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基本思路是从当前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所面临的困境出发,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构建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运用政治学与法学双重视角,利用“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两种分析框架,搭建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框架体系。论文由导论、概述、历史沿革、相关监督机制比较、现实考察、问题、反思及制度完善等七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视角、研究意义,研究目的与方法,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是“地方政府备案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与理论”。探讨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基本问题,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内容,阐释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立法监督理论、法制统一理论、行政自制理论。第三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分别从思想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制基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实践基础——违宪违法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的视角分析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梳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脉络和主要特点。第四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与其他监督机制比较”。从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监督与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行政复议监督以及其他监督机制等角度进行比较分析。第五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现实考察”。基于行政系统和人大系统的双重视角,从备案的性质、目的和原则,备案的形式审查,备案的方式、时限和公布等方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进行考察;从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审查时限、审查结果的处理以及审查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审查进行考察。第六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现有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缺乏统一的审查主体,审查主体权限交叉重合,多头备案的问题使审查流于形式;二是缺乏健全的启动机制,启动机制失灵导致审查力度较弱,过分依靠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制度不健全;三是缺乏明确的审查标准,合法性审查标准存在模糊区,合理性审查标准难以把握;四是缺乏统一的审查程序,审查受理程序没有相关规定,审理过程没有相关规定,审查结果没有公开;五是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缺位,公众参与保障机制缺位,定期清理制度不健全,后评估制度待完善;六是制度缺陷之原因——制度设计与理论实践脱节。第七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文中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在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进行统一立法,在必要性、可行性和体例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论证;二是完善审查启动机制,强化主动审查制度,完善被动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时限,完善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三是细化审查标准与程序,具体包括细化形式审查标准,细化合法性审查标准,细化合理性审查标准,细化程序性审查标准;四是畅通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渠道,赋予审查建议与审查要求同等待遇,明确适格备案审查主体,扩大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完善法院有效参与的法律监督体制;五是健全公众参与保障机制、备案审查公开机制、定期清理制度、后评估制度、备案审查责任制度等备案审查监督机制。总之,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协调一致、推进法治国家建设、预防并纠正地方政府规章违法失当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一制度在审查主体、启动机制、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人大系统和行政系统双重监督问题,如何提升这一制度的公信力和约束性,特别是行政系统监督如何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一方面要承认这一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和时代发展的特定产物,制度运行有其合理性和便捷性,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这一制度可能存在的自我约束的风险。解决之道在于双重备案审查时以人大系统监督为主,在外部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发挥好辅助、配合作用,让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效结合、相得益彰,发挥这一制度的乘法效应。可以说,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出路在于强化人大系统对于规章报备的审核,在人大系统和行政系统双备案通道的现有格局和政治体制之下,逐步明确以人大系统对于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为主,并在立法层面明确人大系统的审查意见作为最终结论。
刘颖[7](2018)在《改革开放40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对上海法治政府建设40年来的回顾总结,我们可以看到,从"乏法可依"到"以法行政"再到"依法行政",从"形式的依法行政"到"实质的合法行政",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确实实现了飞跃。经过40年的发展,上海逐渐从一个国内大城市走向世界性的国际化大都市。这种特殊的城市特点和定位使得上海遇到了许多一般城市所没有的特殊情况,有很多机遇,也有很多挑战,这在客观上推动了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使得上海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开创性和试验性比较明显。上海交出的答卷总体令人满意,但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表现在: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仍需加强;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行政决策方面仍然是法治的薄弱环节;"软法"手段运用还很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需完善;政务公开面临新媒体时代的挑战;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还需提高;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还应进一步推广适用;社会组织中立性需要增强;服务政府建设还需全面展开。
鹿筠婷[8](2018)在《地方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制度改革研究 ——以南宁高新区为例》文中认为行政审批作为政府施行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影响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及政府形象的关键因素。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作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关键点,是一种分权化改革,旨在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高监管效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如何完善地方“审管分离”制度对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南宁高新区为研究对象,对高新区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文章首先介绍了本论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简要描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其次通过相关的行政审批概念、理论与高新区实际情况的结合,对高新区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的背景、改革的目的、改革的重要性及影响进行分析,并介绍高新区在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中采取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包括依法依规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行政审批机制后为招商引资营造新环境、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新平台。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高新区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中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审批与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不顺畅、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之后,从强化立法、健全机制、加强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本文希望通过对高新区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制度改革的研究,可以为其他地区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提供参考与借鉴。
李平,王晓妹,高俊,袁海勇,孙洁[9](2017)在《行政备案制度研究——以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样本》文中研究表明课题将行政备案界定为:行政机关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送行政管理相关材料,并存档备查的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备案的特征:行政备案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备案的对象是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事务、行政备案属于程序性的事实行为。本市行政备案制度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变相许可的情况仍然存在;备案主体不清;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全面形成;程序设计不健全;后续管理机制缺失;审批、登记等信息发生变更后的备案缺少相应标准;个别法律责任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本市行政备案制度的相关建议:要从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高度认识行政备案制度的功能定位;要从权利义务相对应的角度科学设定行政备案;以全面履职的态度认真实施行政备案制度;要根据地方实践的成熟程度适时出台涉及行政备案的地方立法。
郑宏波[10](2017)在《善治视角下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研究 ——以黄埔海关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善治”理论作为当前管理学中的前沿概念,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文化多样化的今天,对于政府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政府从之前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治理为主(如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治理等),从而实现从管理国家到治理国家的新跨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的理念。“善治”首次作为政治术语在中央的文件中使用,其意义非同一般。本文立足于善治理论的内涵、要素,通过分析当前海关稽查业务的现状、特点,辩证地总结当前海关稽查业务存在的不符合善治理念的问题,进而引出当前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的必要性与目标。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善治的思维与理念,分析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的一系列实现路径,力求做到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本文首先明确善治理论的要点,即善治的要素以及评估善治的指标;随后研究善治理论视角下对海关管理提出的要求,即实行什么样的海关管理才符合善治的理念,并通过调查问卷等方法总结当前海关稽查业务存在的问题:体制问题、机制问题、法治问题、风险问题、方式方法问题等。在此基础上,通过介绍黄埔海关在全国海关中的业务排名、黄埔海关稽查在全国海关稽查中的绩效排名、黄埔海关关区的业务量等情况,说明以黄埔海关为例加以研究的意义。文中还将稽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稽核查、常规稽查等作为重点进行了研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在全国海关稽查系统首次创新性地提出应取消常规稽查的观点。随后总结了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下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的必要性与目标;最后,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的思路:理念更新、体制建设、法治建设、机制建设、廉政建设、创新方式方法等。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工商行政管理规章清理(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工商行政管理规章清理(下)(论文提纲范文)
(1)大部制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以S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大部门体制 |
(二)市场监管 |
(三)市场监管体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行政效能理论 |
第二章 大部制背景下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做法和成效 |
一、大部制背景下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做法 |
(一)大部制改革前S区市场监管体制情况 |
(二)大部制背景下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历程 |
(三)大部制改革后S区市场监管体制的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
二、大部制背景下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效 |
(一)责任主体更加明确 |
(二)行政审批效率提高 |
(三)监管效能得到提升 |
第三章 大部制背景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大部制背景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组织内部沟通协调不顺畅 |
(二)基层市场监管力量不充足 |
(三)基层市场监管权责不一致 |
(四)配套保障体系不健全 |
二、大部制背景S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施不彻底 |
(二)基层市场监管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 |
(三)基层市场监管理念和手段滞后 |
(四)基层市场监管配套保障待完善 |
第四章 大部制背景下深化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 |
一、科学“三定”方案,完善内部组织结构 |
(一)科学规范设置部门组织机构 |
(二)理顺监管队伍人事编制关系 |
(三)合理划分不同层级市场监管事权 |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加基层监管力量 |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 |
(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 |
(三)积极推进人、财、物向基层倾斜 |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
(一)打造“互联网+监管”的智慧监管模式 |
(二)建立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 |
(三)构建“双随机”为基础、“日常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 |
四、完善配套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
(一)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监管新格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1、研究目标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二、相关概念及研究的理论工具 |
(一)相关概念 |
1、工程建设项目 |
2、行政审批 |
3、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 |
(二)理论工具 |
1、新公共管理理论 |
2、服务型政府理论 |
3、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三、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现改革背景及历程 |
(一)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背景 |
(二)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改革历程 |
四、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现状 |
(一)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措施 |
1、重塑审批流程 |
2、精简审批事项 |
3、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
4、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 |
5、推行“多规合一” |
6、深化前期工作 |
7、优化审批服务 |
(二)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
1、提高了审批效率 |
2、降低了企业成本 |
3、转变了政府职能 |
五、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1、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2、改革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
3、信息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
(二)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1、上位法约束难以突破 |
2、改革未能完全以公众需求为导向 |
3、电子政务建设不成熟 |
六、先进地区经验及其借鉴意义 |
(一)统一审批流程 |
(二)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
(三)统一监管方式 |
七、优化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进一步优化流程 |
1、推进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
2、扩大区域评估范围 |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
1、完善系统和数据对接 |
2、建设策划生成业务协同平台 |
(三)完善监管体制 |
1、强化工程规划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 |
2、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建设 |
3、完善工程项目审批工作双督机制 |
(四)创新服务改革 |
1、深化中介服务改革 |
2、深化技术审查改革 |
结语 |
附录 A 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问题与意义 |
(一) 研究的问题 |
(二) 研究的意义 |
三、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 晚清至民国时期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 |
(二) 晚清至民国时期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研究 |
(三) 晚清至民国时期安徽省教育现代化研究 |
(四) 对已有研究的分析与评价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基本概念界定 |
(一) 乡村教育 |
(二) 乡村小学校 |
(三) 现代教育 |
(四) 教育现代转型 |
六、样本县基本情况 |
第一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发展的背景 |
一、民国时期的国家教育制度 |
(一) 明确教育宗旨和教育目标 |
(二) 颁行现代学制和制定教育法令法规 |
二、民国时期影响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主要教育思想 |
(一) 普及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二) 义务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三) 国民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四) 平民教育思想及其对初等教育制度设计的影响 |
三、民国时期的乡村教育运动 |
四、民国时期的安徽省社会和初等教育发展概况 |
(一) 安徽省社会发展概况 |
(二) 安徽省初等教育发展概况 |
第二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组织机构的现代转型 |
一、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一) 国家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二) 安徽省教育行政组织的专门化、系统化 |
(三) 安徽省县级及以下地方教育行政组织的运行 |
(四) 安徽省教育行政组织的特征 |
二、乡村小学校的专门化、组织化 |
(一) 国家关于小学校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的设立 |
(三)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与乡村私塾并存 |
第三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小学校系统的现代转型 |
一、乡村小学课程的现代化 |
(一) 国家对小学课程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对国家小学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
二、乡村小学教学法与教则的现代化 |
(一) 小学教学法的现代演进 |
(二) 小学教则的现代演进 |
三、乡村小学内部管理的规范化 |
四、乡村小学教育经费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层面教育经费独立的相关政策 |
(二) 安徽省教育经费的专门化 |
(三)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的经费保障情况 |
第四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者角色的现代转型 |
一、乡村小学校长角色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对小学校长角色专门化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校长角色的专门化 |
二、乡村小学教员角色的专门化 |
(一) 国家关于小学教员角色专门化的制度设计 |
(二) 安徽省乡村小学教员角色的专门化 |
第五章 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基本特征与历史镜鉴 |
一、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基本特征 |
(一) 传统与现代的交织决定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难度 |
(二) 国家意志、知识精英和乡村社会之间的张力制约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程度 |
(三) 乡村小学校的边缘地位延缓了乡村教育现代转型的进度 |
二、历史镜鉴:面向未来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一) 时间维度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二) 空间维度的中国乡村教育现代化 |
参考文献 |
本人在学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4)淮安市S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综述分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政务服务 |
2.1.2 政务服务中心 |
2.1.3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3 淮安市S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现状 |
3.1 淮安市S区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
3.1.1 S区政务服务中心基本概况及组织构成 |
3.1.2 S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探索实践 |
3.1.3 S区政务服务中心探索实践取得的成效 |
3.2 淮安市S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2.1 “三集中三到位”整体推进度不高 |
3.2.2 “政务一张网”农村使用效果不理想 |
3.2.3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 |
3.2.4 中心监督成效不明显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中心推进“三集中三到位”统筹协调力度有限 |
3.3.2 中心对“政务一张网”推广完善不及时 |
3.3.3 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管理难度大 |
3.3.4 中心监督体系不完善 |
4 国外与国内其它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的经验做法 |
4.1.1 英美: 实行“一站式”服务 |
4.1.2 新加坡: 大力推动电子政务服务 |
4.1.3 韩国: 开展“亲切服务”运动 |
4.2 国内其它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的经验做法 |
4.2.1 北京怀柔区: 制定“八项制度”强化管理 |
4.2.2 广州荔湾区: 探索实践窗口“受审分离”审批服务 |
4.2.3 上海徐汇区: 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 |
4.3 经验借鉴 |
4.3.1 探索窗口多样化服务形式 |
4.3.2 强化线上政务服务 |
4.3.3 重视人员队伍建设 |
4.3.4 加强监督管理 |
5 淮安市S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改进对策 |
5.1 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 |
5.1.1 逐步推进职能部门业务下沉中心大厅 |
5.1.2 对进驻大厅服务事项严格审核把关 |
5.1.3 探索大厅窗口多样式服务 |
5.2 推广完善“政务一张网”向基层延伸 |
5.2.1 加强“政务一张网”的宣传推广 |
5.2.2 完善“政务一张网”的服务功能 |
5.3 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
5.3.1 争取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主动权 |
5.3.2 多途径激发工作人员服务热情 |
5.3.3 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 |
5.4 多渠道开展服务监督 |
5.4.1 强化中心内部监督 |
5.4.2 加强纪检监察等部门跟踪监管 |
5.4.3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S区“政务一张网”使用满意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5)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2.1 法经济学理论 |
2.1.1 法治与经济的关系 |
2.1.2 法与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 |
2.1.3 法律制度与预期行为刺激 |
2.1.4 法治政府的经济理性 |
2.2 依法行政理论 |
2.2.1 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的关系 |
2.2.2 政府职能与权力清单 |
2.2.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的界定 |
2.3 转型经济学理论 |
2.3.1 经济转型的基本内涵 |
2.3.2 中国的经济转型 |
2.3.3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的界定 |
2.4 系统耦合理论 |
2.4.1 耦合与耦合发展 |
2.4.2 系统与系统耦合 |
2.4.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 |
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5.1 南方集体林区的可持续发展 |
2.5.2 依法行政与可持续发展 |
2.5.3 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
2.6 本章小结 |
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
3.1 南方集体林区特征区域划分标准 |
3.2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3.2.1 第一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3.2.2 第二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3.2.3 第三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3.3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 |
3.3.1 共性问题 |
3.3.2 个性问题 |
3.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现状 |
3.4.1 第一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3.4.2 第二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3.4.3 第三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3.5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
3.5.1 共性问题 |
3.5.2 个性问题 |
3.6 本章小结 |
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关键影响因子 |
4.1 辨识关键影响因子应遵循的原则 |
4.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初始因子集 |
4.3 重要影响因子的确定方法 |
4.3.1 专家群体问卷调查表的设计及调查 |
4.3.2 专家群体意见汇集方法 |
4.3.3 调查结果专家群体意见汇集 |
4.4 应用灰色系统理论筛选关键影响因子 |
4.4.1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4.4.2 模型运算与结果 |
4.5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关键影响因子调查结果分析 |
4.5.1 实际工作中缺乏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共生发展的评价机制 |
4.5.2 学界缺乏针对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内生关系的研究 |
4.5.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 |
4.6 本章小结 |
5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机理 |
5.1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互动发展的现实基础 |
5.1.1 我国宏观决策层面的思想转变与法治实践 |
5.1.2 世界典型国家经济改革与法治实践的经验例证 |
5.1.3 国内外学界的理论共识 |
5.1.4 耦合理论与技术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多元化发展与运用 |
5.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的理论基础 |
5.2.1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耗散结构特性 |
5.2.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协同特性 |
5.2.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系统动力学特性 |
5.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设计 |
5.3.1 系统耦合的目标 |
5.3.2 系统耦合的原则 |
5.3.3 系统耦合的结构 |
5.3.4 系统耦合的功能 |
5.3.5 系统的耦合效应 |
5.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框架 |
5.4.1 行政经济主分量 |
5.4.2 资源条件子系统 |
5.4.3 科技创新子系统 |
5.4.4 社会环境子系统 |
5.4.5 市场环境子系统 |
5.4.6 系统总体框架 |
5.5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间的耦合机理 |
5.5.1 经济发展状况与依法行政状况的耦合 |
5.5.2 经济发展状况与产业发展状况的耦合 |
5.5.3 产业发展状况与依法行政状况的耦合 |
5.5.4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的总体耦合 |
5.6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耦合机理 |
5.6.1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资源条件子系统的耦合 |
5.6.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科技创新子系统的耦合 |
5.6.3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社会环境子系统的耦合 |
5.6.4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市场环境子系统的耦合 |
5.6.5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总体耦合 |
5.7 子系统间的耦合机理 |
5.7.1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科技创新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2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3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市场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4 科技创新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5 科技创新子系统与市场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6 市场环境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5.7.7 子系统间的总体耦合 |
5.8 本章小结 |
6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6.1 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与思路 |
6.1.1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6.1.2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
6.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行政经济主分量指标 |
6.2.1 经济发展状况 |
6.2.2 依法行政状况 |
6.2.3 产业发展状况 |
6.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资源条件子系统指标 |
6.3.1 森林资源分布状况 |
6.3.2 森林生产力 |
6.3.3 林业资源再利用 |
6.4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指标 |
6.5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指标 |
6.5.1 示范促进培训与推广 |
6.5.2 林区居民整体素质 |
6.5.3 林区民俗特色文化 |
6.5.4 林区特色旅游资源 |
6.5.5 林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
6.6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市场环境子系统指标 |
6.6.1 金融机构林业授信 |
6.6.2 林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
6.7 本章小结 |
7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 |
7.1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分析 |
7.1.1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界定 |
7.1.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函数 |
7.1.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标准分析 |
7.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测度模型的构建 |
7.2.1 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 |
7.2.2 灰色关联度耦合模型 |
7.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方法 |
7.3.1 确定耦合系统分析序列 |
7.3.2 耦合系数数据的无量钢化处理 |
7.3.3 确立各子系统间的关联系数 |
7.3.4 计算系数间的耦合关联度 |
7.3.5 计算子系统间的耦合关联度 |
7.3.6 计算系数整体耦合关联度 |
7.4 本章小结 |
8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实证研究—一以广东省为例 |
8.1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计算 |
8.1.1 行政经济主分量指标 |
8.1.2 资源条件子系统指标 |
8.1.3 科技创新子系统指标 |
8.1.4 社会环境子系统指标 |
8.1.5 市场环境子系统指标 |
8.1.6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评价指标体系 |
8.2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 |
8.2.1 行政经济主分量序参量及其要素间耦合度 |
8.2.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耦合度 |
8.2.3 各子系统间的耦合度 |
8.3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结果分析 |
8.3.1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间的耦合分析 |
8.3.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各子系统间耦合分析 |
8.3.3 各子系统间的耦合分析 |
8.4 本章小结 |
9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 |
9.1 依法行政保障对策 |
9.1.1 建立行政人员法治思维意识长期培育和有限录用制度 |
9.1.2 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倒查与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
9.1.3 建立和完善全方位与多渠道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 |
9.1.4 建立健全林区依法行政的激励诱导制度 |
9.2 经济转型发展的保障对策 |
9.2.1 持续推进动态产业优化 |
9.2.2 加强完善生态抚育制度 |
9.2.3 强化科教兴林互促发展 |
9.2.4 加快完善社会服务保障制度 |
9.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 |
9.3.1 合理制定与严格执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9.3.2 鼓励与推动林业生产经营创新 |
9.3.3 加快建立林业金融支撑保障制度 |
9.3.4 加快建立林业风险保障制度 |
9.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6)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 |
一、地方政府规章的界定 |
二、地方政府规章的特征 |
三、备案审查的释义 |
四、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和内容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与相关制度之比较 |
一、与行政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二、与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三、与部门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四、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行政自制理论 |
二、法制统一理论 |
三、立法监督理论 |
第二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 |
一、思想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
二、法制基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 |
三、实践基础:违宪违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脉络 |
一、20 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的形成阶段(1979 年-1989 年) |
二、20 世纪90年代的规范化阶段(1989 年-1999 年) |
三、21 世纪以来的发展完善阶段(2000 年-至今) |
四、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发展沿革的几个特点 |
第三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与其他监督机制比较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机关监督 |
一、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法律依据 |
二、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方式 |
三、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司法机关监督 |
一、人民法院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审判监督 |
二、人民检察院对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监督 |
三、司法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复议监督 |
一、行政复议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法律依据 |
二、行政复议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四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之比较优势 |
第四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现实考察 |
第一节 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考察 |
一、行政系统备案 |
二、人大系统备案 |
三、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情况 |
第二节 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审查考察 |
一、行政系统审查 |
二、人大系统审查 |
三、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情况 |
第五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缺乏统一的审查主体 |
一、多头备案使审查流于形式 |
二、审查主体权限交叉重合 |
三、审查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 |
第二节 缺乏健全的启动机制 |
一、主动审查制度有待完善 |
二、被动审查制度不尽健全 |
第三节 缺乏明确的审查标准 |
一、合法性审查标准有待细化 |
二、合理性审查标准有待完善 |
第四节 缺乏统一的审查程序 |
一、审查受理程序缺乏统一规定 |
二、审查受理过程未全程公开 |
三、审查结果反馈及审查异议制度不尽齐全 |
第五节 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 |
一、法律责任缺位 |
二、公众参与保障机制缺位 |
三、定期清理制度不健全 |
四、后评估制度待完善 |
第六节 制度缺陷之原因——制度设计与理论基础脱节 |
一、制度理论层面之原因 |
二、实践操作层面之原因 |
第六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之完善 |
第一节 在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进行统一立法 |
一、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的必要性 |
二、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的可行性 |
三、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之体例安排 |
第二节 完善审查启动机制 |
一、强化主动审查制度 |
二、完善被动审查制度 |
三、明确审查时限 |
四、完善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 |
第三节 细化审查标准与程序 |
一、细化形式审查标准 |
二、细化合法性审查标准 |
三、细化合理性审查标准 |
四、细化程序性审查标准 |
第四节 畅通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渠道 |
一、赋予审查建议与审查要求同等待遇 |
二、明确适格备案审查主体 |
三、扩大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 |
四、完善法院有效参与的法律监督体制 |
第五节 健全备案审查监督机制 |
一、健全公众参与保障机制 |
二、健全备案审查公开机制 |
三、健全定期清理制度 |
四、健全后评估制度 |
五、健全备案审查责任制度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1: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相关省级政府规章规定 |
附录 2: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相关地方性法规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地方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制度改革研究 ——以南宁高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2.1 行政审批相关内容 |
2.1.1 行政审批概念及特征 |
2.1.2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展的历程 |
2.2 简政放权 |
2.3 审管分离 |
2.4 基本理论 |
2.4.1 服务型政府 |
2.4.2 协同治理理论 |
第三章 南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的背景及目的 |
3.1 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的背景 |
3.1.1 新公共管理浪潮的推动 |
3.1.2 中央简政放权的要求 |
3.1.3 优化政务服务的需要 |
3.1.4 过去审管职责混淆造成的弊端 |
3.2 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的目的 |
3.2.1 防止腐败滋生 |
3.2.2 提高审批效率 |
3.2.3 提升监管效能 |
3.3 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及影响 |
第四章 南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审管分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
4.1 南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审管分离”的主要做法 |
4.1.1 探索审批集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
4.1.2 依法依规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压缩行政审批时限 |
4.1.3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方式 |
4.1.4 推进“审管分离”制度运行 |
4.2 南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取得的初步成效 |
4.2.1 创新审批方式,营造营商新环境 |
4.2.2 便捷高效,打造服务新平台 |
第五章 高新区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审管分离”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5.1.1 “重审批、轻监管”现象仍然存在 |
5.1.2 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工作衔接不顺畅 |
5.1.3 监督机制不完善 |
5.2 “审管分离”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的负面影响 |
5.2.2 行政审批体系缺失 |
5.2.3 缺乏规范有效的监管机制 |
第六章 完善地方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制度的建议 |
6.1 强化立法,建立行政审批法制化管理 |
6.1.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
6.1.2 增强法制宣传,推进信息公开 |
6.2 健全机制,促进审管互动 |
6.2.1 建立行政审批的“大监管”模式 |
6.2.2 创新审批方式,着力发展电子政务 |
6.2.3 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完善联合审批制度 |
6.2.4 加强审、管人员队伍建设 |
6.3 严格监督,提高监管效能 |
6.3.1 完善内外监督体系,加大问责力度 |
6.3.2 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 |
6.3.3 加强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10)善治视角下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研究 ——以黄埔海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2.3 论文框架 |
1.3 文献综述 |
1.3.1 善治基本理论研究 |
1.3.2 善治理论对海关稽查意义研究 |
1.3.3 善治理论核心要素研究 |
1.3.4 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研究 |
2 善治理论与海关稽查业务 |
2.1 善治的内涵界定与理论模型 |
2.1.1 善治的内涵界定 |
2.1.2 善治的理论模型构建 |
2.2 海关稽查基本制度与历史沿革 |
2.2.1 海关稽查基本制度 |
2.2.2 海关稽查历史沿革 |
3 黄埔海关稽查业务现状调查分析 |
3.1 黄埔海关简介 |
3.2 黄埔海关近三年稽查业务概述 |
3.3 黄埔海关稽查业务调查研究 |
3.3.1 调查问卷 |
3.3.2 实地访谈 |
3.3.3 基于调查结果改革稽查业务的建议 |
3.4 黄埔海关稽查业务存在的具体问题 |
3.4.1 执法理念的问题 |
3.4.2 体制问题 |
3.4.3 机制问题 |
3.4.4 法治问题 |
3.4.5 方式问题 |
3.4.6 风险问题 |
4 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的必要性与目标 |
4.1 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的必要性 |
4.1.1 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稽查工作提出新要求 |
4.1.2 维护贸易安全对稽查工作提出新挑战 |
4.1.3 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稽查工作要有新作为 |
4.1.4 稽查岗位的特殊性要求稽查部门防好新风险 |
4.2 善治视角下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目标 |
4.2.1 思想上的变革:理念的现代化 |
4.2.2 架构上的变革:体制、机制的高效化 |
4.2.3 配套上的变革:管理手段的科学化 |
5 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的实现路径 |
5.1 转变理念 |
5.1.1 树立宏观战略视野下的“微创新”理念 |
5.1.2 探索“产业链稽查”新理念 |
5.1.3 坚持“破立结合”的法治理念 |
5.2 完善体制建设 |
5.2.1 理顺监管职责 |
5.2.2 优化机构设置 |
5.2.3 统筹人力资源配置 |
5.2.4 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体制外“智囊” |
5.3 完善机制建设 |
5.3.1 总的原则 |
5.3.2 完善具体的业务机制 |
5.4 完善海关稽查的法治工作 |
5.4.1 妥善处理改革与现行法律之间关系 |
5.4.2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
5.4.3 法治与改革进程相同步 |
5.4.4 改革始于法律终于法律 |
5.4.5 坚持“刚柔并济”的法治理念 |
5.5 改进稽查方式 |
5.5.1 优化传统稽查方式 |
5.5.2 完善引入中介机构工作方式 |
5.5.3 完善主动披露制度 |
5.6 防范三大风险 |
5.6.1 加强对稽查人员的教育培训,是防范稽查风险的重要基础 |
5.6.2 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防范稽查风险的当务之急 |
5.6.3 细化相关作业标准,是防范稽查风险的关键 |
5.6.4 强化海关内外部监督工作,是防范稽查风险的重要保障 |
6 结论 |
6.1 完善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的对策建议 |
6.1.1 法治是改革的基石 |
6.1.2 促进稽查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
6.1.3 完善公众参与治理模式 |
6.1.4 强化风险防控 |
6.1.5 加强宣传教育 |
6.2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海关稽查业务改革访谈提纲 |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工商行政管理规章清理(下)(论文参考文献)
- [1]大部制背景下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以S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D]. 杨川川. 河南大学, 2020(06)
- [2]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D]. 邱晨. 郑州大学, 2020(02)
- [3]民国时期乡村教育的现代转型(1912-1937)[D]. 柳丽娜. 安徽师范大学, 2020(01)
- [4]淮安市S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管理研究[D]. 蔡玉刚.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5]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研究[D]. 韩俊英. 东北林业大学, 2019(01)
- [6]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D]. 张一鸣.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改革开放40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研究[A]. 刘颖. 2018年政府法制研究, 2018(总第305-316期)
- [8]地方行政审批“审管分离”制度改革研究 ——以南宁高新区为例[D]. 鹿筠婷. 广西大学, 2018(06)
- [9]行政备案制度研究——以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样本[A]. 李平,王晓妹,高俊,袁海勇,孙洁. 政府法制研究(2017年合订本), 2017(总第293-304期)
- [10]善治视角下海关稽查业务改革研究 ——以黄埔海关为例[D]. 郑宏波. 华南农业大学, 2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