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社会规律客观性观点的确立(论文文献综述)
田兆臣[1](2021)在《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产物,也是推动人类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原始社会开始,伴随人的劳动的产生与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进步。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原始社会不同种族、部落的习俗和约定等也逐渐形成,产生了最早的“制度”萌芽,规范着原始氏族成员之间的行为与交往。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伴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扩大,社会制度也更加完善与健全,制度的规范性也不断增强,并在对行为的指引与约束中推动人的进步和社会发展。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受工业革命的影响,世界范围的分工与合作逐步形成,制度的范围与效力也更加凸显,制度发挥约束力的同时更强化了惩罚与警示的作用。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时期,社会生产力大发展推动了制度规范的提升,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制度在原有规范性和约束性功能的基础上具有了更强的感召力和引领力,不断凸显制度的权威,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制度权威是制度内在功能的体现,是人对制度认同和信服的结果。从制度权威的形成与显现来看,制度权威是人对制度规范性和约束性的内化,是制度功能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外显,更是人们对制度敬畏和信服的必然结果。制度在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中展现着制度的功能和力量,并逐步内化为人们内心的一种信服与认可,成为人们外在行为与实践的客观标准和遵循,最终将制度权威转化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软实力”。在马克思看来,制度权威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结果,是事物内在客观规律的体现。也正是因为制度权威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了制度权威所具有的内在“力量”和“威严”。当社会秩序的平衡状态或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被外在因素打破时,制度作为一种客观约束机制就会启动规范、惩罚和救济机制,实现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或对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平衡和维护。伴随制度内在平衡功能的不断发挥,人们逐渐对制度形成一种力量的共识,将制度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准和依据,彰显着制度权威的内在力量。马克思是制度理论的导师,更是制度权威思想的创始人。在马克思的所有思想中,制度权威思想是马克思关于制度理论的重要思想,也是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制度载体与武器。唯物主义哲学为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奠定了认知基础,政治经济学为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而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则为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指明了发展方向。无论是原始社会的习俗约定还是现代社会的法律规则,都是制度的载体与形式,是人们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到外在行为的逻辑认知结果。在这一逻辑演变过程中,制度功能不断增强,由最初的指引规范到硬性命令再到强制执行等,都展现着制度内在的、客观的规范性与约束性。在马克思看来,制度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会伴随人们认识的提升,而逐步内化为人的价值标准和基本素养,并以制度权威的形式指引人们在社会实践和交往中主动遵循与践行。探寻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和理论渊源,是全面认识和了解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前提与基础。从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来看,大机器生产的发展、社会交往失范和阶级矛盾对抗是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形成的主要历史原因和背景。黑格尔等人的法哲学思想、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的产权制度与分工理论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们关于未来社会制度的思想,是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理论渊源,是启发马克思进行制度权威研究的思想起点。马克思通过探索启蒙运动以来人对自由的追求,认识到了制度权威蕴含的人性诉求;通过对无产阶级解放事业的研究,认识到了制度权威的社会期盼;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全面阐明了自己的无产阶级立场,提出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为社会主义制度权威的形成、发展及演变奠定了理论基础。马克思基于这些认识,看到了制度权威的价值,进一步坚定了开展制度权威研究的信心和决心。阐释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理论内涵及逻辑体系是研究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正确认识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理论依据。通过对马克思关于制度和制度权威的相关论述的文本梳理与研究,进一步系统认识和理解马克思关于制度权威的价值、内涵与本质、基本形式、基本特征及演变的看法和思考,以确保全面深入地掌握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理论起点、思想内涵和逻辑体系,从而为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纵深研究夯实了理论基础。通过对马克思相关经典着作、手稿和书信等资料的查阅和梳理发现,马克思在这些资料中都蕴含着其关于制度及制度权威的分析和论述,都体现了马克思关于制度权威的价值、内涵与本质、基本形式、基本特征和发展演变等的认识与思考,为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是制度权威形成、发展和演变的根本动力,也是制度权威显现的力量源泉。伴随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制度权威也会不断发展和演变,由人最初的被迫性接受逐渐转变为人的主动性遵循。研究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不仅要探究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形成、内涵、特征及演变等,还要积极认识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对当代国家与社会发展的现实价值及启示。制度权威是对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遵循和体现,决定了制度权威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现实指导意义。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程,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不仅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根本性的保障功能,也对世界各国的制度建设有着基础性的助推作用。当前,把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与全球各国的国家治理相结合,用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引领和指导各国的法治建设,将会不断凸显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研究的时代价值,确保各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制度的全面发展。立足我国建设和发展的实际,将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与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相结合,对于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更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通过对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系统研究,既能让我们看到马克思思想中蕴含的制度权威思想,更能让我们全面把握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内涵、本质和特征等理论品质,为正确认识和运用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在系统研究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理论内涵、形式特征及演变等基础上,进一步阐释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对当今世界各国国家治理的现实意义,能够不断推动世界各国的快速发展。同时,将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与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更能进一步彰显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研究的时代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制度权威的力量。
孟小非[2](2019)在《社会预警论》文中研究指明最大的风险往往不在于风险自身,而是人们对于风险的无意识和无准备。当前人类社会正处在与各种社会风险共存共舞的阶段,因此,通过社会预警活动对社会存在与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展开超前性认识,构成了当前哲学认识论,尤其是社会认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社会预警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认识活动,它是人类社会对自身存在与发展状态的反思性认识,是人类追求在更高程度上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本质性活动。人类实践活动中实践预期与实践结果始终存在着一致与冲突两种可能性,而正是后一种可能性构成了社会风险的存在论之基。社会预警就是通过识别、分析、预测、监测、评估和反馈等一系列认知环节对这一社会风险所展开的超前性认识活动。这一认识活动的特殊性表现为时间向度上的超前性,价值向度上的批判性,认识过程上的复杂性,认识结果上的客观性;这一认识活动的根本功能在于通过划定社会存在与发展的边界,并对其逼近这一边界的可能性和程度进行评估和预测,并以警报的形式反馈给社会,以更好地规范和引导社会良性发展,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一根本功能的实现包含着社会现象的认识与评价、社会实践的规范和引导、社会系统的优化与发展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四个基本层次。从社会预警活动历史演进的角度看,不同时代的社会预警活动映现着不同时代人们的生产方式、活动方式、世界观、认知能力、思维方式等等的差异,而正是这些因素塑造出不同历史时期社会预警活动的独特历史样式。原始社会时期的社会预警活动更多依赖于人们的感性想象能力,形成一种带有浓烈神秘色彩的神灵性预警方式,主要包括通过神话传说进行的社会预警、通过占卜进行的社会预警以及通过宗教禁忌进行的社会预警;农业社会时期的社会预警活动主要依赖于人们的直观经验能力,形成了通过自然经验进行的“天人感应”式社会预警,以及通过社会历史经验进行的“史鉴”式社会预警;工业社会时期的社会预警活动进入了科学化发展的阶段,伴随着理性的觉醒形成了理性思辨式的社会预警,伴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而形成了实证科学式的社会预警;信息社会时期的社会预警活动主要是依赖于现代信息技术而形成的数字化社会预警,具体表现为运用计算机仿真模型和大数据处理技术展开的社会预警活动。从社会预警活动的内在结构来看,社会预警系统就是社会预警主体通过运用特定的方法以及各种物质的、理论的中介工具作用于社会预警客体的动态的认知活动系统。社会预警主体是处在一定历史发展时期、一定社会关系当中的有着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现实的人以及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不同层级的社会组织;社会预警的客体是社会存在与发展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风险;社会预警的中介是被社会预警主体用来对社会预警客体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并发出警报的各种认识工具、手段和方法构成的集合。从社会预警活动的现实发生来看,社会预警活动现实发生的前提既不是某种作为最高存在者的“实体”,也不是意识范围内的某个最高范畴,而是现实的感性实践活动。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认识活动是一个由多种相互关联的认知环节逐步展开的过程,主要包括发现和辨识各种警兆、明确和判定具体警情、反思和探寻深层警源、划定和确认明确警限、预测和监测动态警势、评估和划分不同警级、反馈和发布梯级警报、决策和生成对应预控方案等具体认知环节。并且在这些认知环节在展开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社会预警主体的有限性与社会预警客体的复杂性问题,社会预警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互动反射性问题,社会预警中的“偶然性”与“自风险性”问题,社会预警活动中关涉的正义问题,社会预警中警报信息社会化面临的信任问题等等。超越社会预警现实发生过程中的认知难题,科学推进社会预警活动既需要完善原有的方法,也需要探索新的方法,但无论是原有方法的改善还是新方法的发现都应该遵循一定的方法论原则,本着“如何做到更科学地社会预警”这一总体目标,这一方法论原则至少应该包括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与现代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与定时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事实性研究、价值性研究与实践性研究相结合的原则等。运用业已获得的社会预警的理论认识来反观当前中国社会预警发生的独特境遇,是理论与实践良性互动的重要环节。这就需要呈现当前中国社会风险的复杂性与特殊性,揭示其历史进步与现实问题,最后探索其未来发展的对策与方案,以期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过程中推进社会预警理论研究,并为实践方向提供规范与指引。
王胜坤[3](2019)在《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文中提出立法前评估不同于立法中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它与立法中评估、立法后评估一样对立法质量的改进发挥着重要的制度价值。学界对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制度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但立法前评估研究却相当薄弱。本研究以党的十九大会议为契机,探析党的十八大期间和十八大以前立法前评估制度实践运行概况。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法治建设的重心已由“数量型”立法转变为“质量型”立法,立法质量问题已变为法治建设的核心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尚需完善,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但现实的立法情况则表明:为数众多的法规草案经过表决通过,实施后的效果并不理想,呈现出立法成本较大、实施成本过高或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形。而立法评估作为了解法规实施效果、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其制度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最近几年,国内立法后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成熟,产生了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但与相对成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相比,立法前评估制度理论研究还相当滞后。因此,立法前评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研究试图从七个方面对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阐述: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价值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等。第一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基础。从立法前评估的概念界定、理论内涵、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探究。第二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核心要素。对立法前评估的主体、对象、内容等进行评析。第三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核心是对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设计。第四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运作程序。具体论述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成要件、价值、启动、运行、回应等问题。第五章对域外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主要是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欧盟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评价,阐述其优点和缺点。第六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贵州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为研究对象,并对立法前评估与基层治理的互动进行分析与探索。本研究落脚点在于尝试构建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的立法前评估制度,弥补立法前评估制度在理论研究领域的不足。在制度价值层面,可为《立法法》第三十九条评估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并为国家层面制定全国性的立法前评估法规体系,以及地方的立法前评估细则的出台提供系统的理论基础。
张传忠[4](2018)在《马克思自由观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认为自由是马克思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马克思把人类的解放当作他毕生追求的目标,而人类解放是唯物史观视野下自由的基本内容。马克思本人的哲学和革命立场经历了从唯心主义者向唯物主义者、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其自由思想也经历了一个萌芽和发展的过程。随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成熟,马克思自由观也得以确立。马克思自由观是对马克思自由思想在实践和唯物史观上的总结和升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贯穿其中。马克思自由观吸收了法国启蒙哲学、德国古典哲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的合理成分,以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为出发点,从实践的角度阐述了自由所涉及的内容。马克思自由观认为,自由不仅是客观的现实的,而且是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所享有的,绝不能成为某一个或某一部分人的特权。人民群众不应该期盼自由从天而降,而应该通过实践和阶级斗争主动去争取自由。马克思自由观的确立为国际工人运动指明了方向,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扫清了理论障碍,也为应对自由主义思潮的侵蚀提供了武器。论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章主要阐明本论文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的创新及不足之处,通过评述国内外对自由问题研究的现状,指出自由领域存在的一些认识误区及其带来的危害,说明通过马克思自由观厘清理论困惑、指导实际行动的重要性。第二章梳理了马克思自由观的确立过程,主要论述马克思自由思想的理论来源及其转变过程,具体阐述了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的启蒙思想和唯物主义、德国古典哲学的理性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的实践探索对马克思自由思想的影响,并结合马克思的成长环境以及他从少年到青年的成长经历,回顾和评价了马克思自由思想的发展历程。马克思早期自由思想受法国启蒙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影响很深,所以,青年时期马克思的自由思想蕴含着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和唯心主义成分。在唯物史观创立以后,马克思抛却了法国启蒙哲学自由思想的浪漫主义情怀,否定了黑格尔自由思想的唯心主义立场,从实践、唯物史观的角度对自由做了深刻的分析,由此形成了马克思自由观。可见,马克思自由观与西方自由思想有历史渊源,但马克思自由观绝不是对西方自由思想的全盘接纳,它们有着根本的区别。第三章阐述了马克思自由观的内容。马克思自由观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它由自由的主体、自由的内容、自由的目标、自由实现的条件和方式等诸方面的内容构成。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意义在马克思自由观中国化的过程当中体现得非常具体。马克思自由观认为,自由的主体是现实的人,单个人或某一群体的自由不是马克思所追求的自由。社会主义中国的无产阶级专政保证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自由主体的地位。自由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内容,能否实现人的全面的发展成为衡量自由的重要标准。中国不同时期的领导集体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新发展理念”等思想就是对马克思自由观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回应。马克思自由观以实现向自由王国的飞跃为目标,以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对“生产力总和”的全面占有为实现条件。马克思告诫工人阶级,自由从来都不能依靠神的恩赐或资产阶级虚伪的民主政治而获得,自由从来都是工人阶级通过实践和阶级斗争去争取的。一句话,自由的获得不是靠祈盼和等待,而是靠实践和阶级斗争。第四章论述了马克思自由观的特征。实践是马克思自由观的根本特征,也是认识马克思自由观的基础,而唯物辩证法则是马克思自由观的方法论特征。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实践不仅充分说明了人类追求自由的原因和动力,而且为人类开辟出人化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主观世界诸领域,这些领域随着人的实践活动还在不断拓展。这样人们在实现自由的同时,又被激起在新领域新的自由诉求。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自由不是一个静止的结果,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状态。因此实践是马克思自由观的根本特征。马克思自由观充满了辩证法的奥妙,从辩证唯物主义的三大规律解读自由,能够充分理解不同的阶段不同领域唯物史观视野下自由的表现形式、自由获得的方式与西方自由主义的区别。这些区别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如何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侵蚀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五章阐明了马克思自由观的当代价值。历史是人类最好的老师。马克思自由观从它确立之日起就与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展开了积极的斗争。从自由的哲学基础的党性之争到国际工人运动的道路之选,马克思运用其自由观的实践性和方法论特征,与资产阶级自由思想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展开过正面的交锋,历史证明了马克思自由观的科学性和革命性。回顾这段斗争的历史有利于澄清我国当前理论领域的思想困惑,树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信心和勇气。新中国建立以来,西方世界企图以自由主义思潮实现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和平演变”,中国共产党的一代又一代领导集体将马克思自由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紧密结合,粉碎了敌对势力扼杀社会主义的幻想。社会主义中国与西方自由思想的斗争经历了一个由“反对自由主义”、“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到践行“科学发展观”再到倡导“新发展理念”的过程。在这一斗争过程中,社会主义中国的自由观念也经历了一个从建国初期的被动防守,到本世纪初的提升自我,再到当前的主动出击、走向世界的转变过程。造成这样一个转变过程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主义中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成就,而这些成就铸就了社会主义中国在自由观上的坚强自信。在哲学领域,自由从来都是一个歧义丛生的概念。有趣的是,哲学家对认识自由分歧的扩大,并没能阻遏人类对自由的渴望。相反,人类对自由渴望之迫切,恰恰说明人类的实践活动需要由科学的自由观来引领。当今世界,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彼此共存又彼此对立,在各自意识形态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马克思自由观和资产阶级自由思想从来没有停止过在国际舞台上的相互征伐。在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辉煌成绩的今天,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有责任也有信心高举马克思自由观的旗帜,跟随中国融入到国际经济合作的步伐,在思想领域扩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影响,引领世界无产阶级争取自身的解放。
彭巍[5](2018)在《司法规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遵循司法规律,是对司法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对社会历史发展经验深刻总结提出的重大判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司法改革要遵循司法规律。司法规律研究能够为司法改革提供学理支撑和理论指导,发挥凝聚改革共识和改革力量的作用,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文明的必由之路。然而无论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尚未形成对司法规律的共识。针对司法规律问题中存在的种种分歧、矛盾甚至错误,必须先从认识论层面进行全面分析,再进行具体司法规律的论述。司法规律之所以成其为问题,在于四个方面:以其客观性、必然性成为一个真问题,以其时代性、紧迫性成为一个新问题,以其根本性、全面性成为一个大问题,以其延续性、着力点成为一个小问题。正确的认识方法是研究的开端和基础。正确认识司法规律,需要厘清司法规律与司法的本质、特征、原则和价值一系列相似相关概念的关系和区别。司法规律不是司法的本质,二者是同一层次的范畴,遵循同样的认识方法,彼此关联但不能等同。司法规律也不是司法的特征,司法的特征要么是司法本质的逻辑延伸,要么是司法的具体样态的多样性的呈现,这种特征之下蕴藏着司法规律。司法规律不是司法的价值,价值是主观的追求,规律是客观的、必然的。司法规律也不是司法的原则,但是司法规律往往以司法原则的形式呈现。司法规律体系中,存在一般规律与特殊规律、核心规律与一般规律两对关系,但在实际研究中的司法规律体系只能是核心规律与一般规律构成的松散的、不完备的体系。此外,司法规律与“中国特色”的关系是一个容易产生误读的问题,“符合国情”并不是用来要求“司法规律”的,二者都是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这不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实践问题。明确了认识方法,就可以对司法规律进行定义,这包括从“司法”、“规律”以及二者结合的角度分别进行说明。对“司法”的理解不局限于既有的任何理论,而取多层次、分语境的理解。规律,就是事物及其发展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普遍的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一般意义上的规律具有本质性、客观性、必然性、普遍性、重复性、抽象性等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规律可以被区分为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二者都具有规律的共同特点,但也存在诸多差别,根本区别在于人的活动。对社会规律的认识既要以包括自然规律在内的规律的一般特征为基础,还应当充分考虑社会规律在重复性、普适性、客观性上的特殊之处。认识社会规律的方法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要特别注意社会规律与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注意区分、甄别规律的表现形式,在其中发现根本性的、一般性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将“司法规律”界定为“关于司法的规律”,将司法规律放在一个更大的视野下,将其范围拓展至关于司法的规律性内容,才能尽可能广泛的覆盖影响司法的诸多方面和对司法的不同认识,以及司法的不同表现形式和可能的发展。司法规律中存在着司法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的区分,在不同语境下司法规律的范围有所区别。在司法规律的表述方式上,“遵循规律”、“符合规律”,及“司法权运行规律”等表述都回避了司法规律的具体内容;有意义的司法规律研究中规律的内容应当是具体的,包含明确的观点和判断。除具有规律的一般属性,司法规律还具有政治和学理的双重属性,这是司法规律研究中十分重要却常常被忽视的内容。司法规律既是一个政治概念,也是一个学术概念,是政治性与学理性的统一体。这种政治性与学理性又同时包含了属性和效用两个方面,后者是由前者决定的特殊内容。司法规律的政治属性是由司法规律问题的提出背景决定等方面决定的,是司法改革的认识论、方法论上具有的主观能动性的体现。司法规律的政治效用,是指就所要达到的政治目标而言,遵循司法规律所能够带来的益处。司法规律的政治属性和政治效用共同构成了司法规律的政治性,是司法规律的首要方面。司法规律的学理属性,指司法规律是一个可以被认识并需要被认识的客观对象,强调的是客观规律性。司法规律的学理效用,在于司法规律可以成为中国司法理论界与实务界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在诸多司法规律内容中,最重要的是三条规律: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依法司法规律和公正司法规律。这三条规律与我国宪法法律中“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相契合。其中,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占据支配地位,是一条根本规律;依法司法规律和公正司法规律居于从属地位,是两条基本规律。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指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专门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这一规律包含两对关系。一是司法权与其他国家权力之间,就是司法权独立于其它国家权力,包括静态意义上的权力的划分和配置,及动态的权力运行。二是司法权独立与司法权受制之间的矛盾统一,其中司法权独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司法权独立于其它国家权力的关系中,包含独立的司法权、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的司法人员三个层面。司法权的受制通过监督来实现,以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为核心,包含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和我国政法制度下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制衡。司法独立问题在我国仍然严重缺乏共识,一是司法独立讨论的泛政治化,这一点在国内外都有着深刻的历史成因;二是对司法独立认识的多样化,包括“独立”标准、“独立”内涵以及“司法”理解三个方面。相较于司法独立,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理论逻辑,并坚持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具有显着的理论优势。依法司法规律,就是一切司法活动都必须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和原则进行,核心是依法审判,包括审判所依据的必须是已经存在的法律,审判必须客观地适用法律,审判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三个方面。依法司法规律在我国的表现形式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重要原则,当下尤其应重视严格遵守司法的法定程序和司法改革要严格依法进行两方面问题。公正司法规律,就是指一切司法制度的设置都必须以公正作为最高的价值,一切司法活动都必须以公正作为最终要实现的目标,包含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制度公正三个层面。依法司法和公正司法紧密联系,都以司法权独立运行为前提,以法律制度的建设为基础,依法司法是实现公正司法的路径和保障。通过对司法规律认识论的阐述和对具体司法规律的解读,可以就司法规律的实践方式得出结论:司法规律研究主要是一个认识问题,而非实践问题。对司法规律的认识并不能直接应用于实践,在当下中国,只能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制度,在司法制度的正常运行中自然的得到体现。司法体制改革既是司法规律研究的重要背景,也是司法规律研究成果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同时,对司法规律的认识只能是一个不断深入、不断自我修正的过程,司法规律研究不是任何个人能够独力完成的,而只能是与司法的实践发展相伴的长期工程。
田园[6](2018)在《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再探讨 ——基于当代资本逻辑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通过对马克思文本的挖掘,揭示深藏在文本中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终极旨趣。即马克思在对资本逻辑批判的基础上,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走向崩溃,共产主义社会一定到来,进而为指导当代人类社会生活提供理论支撑。从历史的抽象王国迈入现实世界,通过对现存世界的批判寻求人类最终的幸福与解放,这种历史意识凝结在马克思一生的理论创作与革命实践之中。当恩格斯宣称属于马克思的“两个发现”,即“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和“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的时候,实际上也充分的肯定了马克思对于“欧美战斗的无产阶级”、对于人类“历史科学”的重大意义。因为正是马克思真正以现实的“人的观点”终结了以往哲学“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将“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从而实现了以“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取代了以“对抽象的人的崇拜”为核心的“费尔巴哈的新宗教”;同时,也正是马克思“第一次使现代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1)。因此,马克思的“两大发现”既是“改变世界”的哲学革命与人类解放的社会理想相统一的革命宣言,也是哲学批判与生活现实批判内在一致的“新历史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运用资本逻辑的实践“证实”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过程也是发展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过程。中国道路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史上第一次把市场与社会主义结合在一起;中国道路坚持利用和发展资本,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在马克思历史决定论中得以确认;中国道路确立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马克思历史决定论把非公有制纳入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范畴;中国道路直面“虚拟经济”时代的到来,为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填补了如何发展与监管“虚拟经济”的“空白”。首先,力求基于“回到”马克思历史决定论本身,以“在历史中”而非“超历史”的观点来思考人的历史及其发展,注重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思想线索、问题意识与思维逻辑的整体性,超越以往对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研究中的种种“独断论”、“虚无主义”的思想立场。从而,在保有对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研究的发展创新意识基础上,总体性认识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现代变革的思想真义。其次,阐述了马克思研究资本的总过程: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批判,对于生产力概念、生产关系总体系的各个环节、社会的经济结构、国家形式、社会意识形式予以了精确的剖析,对于历史分期做了较之以前更为明确的论述,明确提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限制在于资本本身,如不可避免的平均利润率下降,生产力和购买力的矛盾等,证明“剥夺者被剥夺”是资本主义无法摆脱的历史命运。再次,围绕福山历史终结论进行再思考,以历史决定论对于福山源于黑格尔的唯心史观进行哲学批判,以当代资本主义面临的严重问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揭示历史终结论的荒谬和浅陋,反证历史决定论的正确和深刻。最后,系统论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借助资本发展生产力的有益探索。而资本主义制度并非已经大获全胜,局部战争、民族冲突、文化和宗教冲突等等正让资本制度陷入一轮轮的危机中,而不仅仅是经济的衰退。资本制度本身是导致资本主义危机和灭亡的原因,它的逐渐衰亡也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必要。并且,中国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经济上取得的辉煌成绩,特别是中国能率先走出世界金融危的阴影。这一方面是对资本终结论的有利反驳,中国改革开放后分享了资本制度的优势,并不等于要按照资本制度的模式发展。面对资本全球化的扩展趋势,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却逐渐显露出了新的生机,并充满了全球性的批判张力。
赵鹏[7](2017)在《马克思社会发展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发展是人类有史以来面临的永恒主题。只不过,进入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发展问题愈来愈受到人们广泛而深刻的关注。如何认识社会发展的实质,探寻社会发展的正确道路就成为世界各国倍加关心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承继和批判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一系列有关社会发展的思想。近些年来,学界关注“社会发展”在马克思理论中的地位,探讨社会发展的代价、社会发展的模式、道路,以及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等问题,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总体来说,这种研究还须进一步深入和深化。因此,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观”的文本解读、内涵理解和价值挖掘,不仅是创新和发展马克思理论的一个新的理论生长点,而且是马克思理论与当代西方社会发展理论展开对话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是使马克思理论走向当代和彰显其时代价值的重要路径和通道。本文研究不求面面俱到,只求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观蕴涵的主要问题加以探讨,并尝试在某些问题的阐发中有所见解或创新。除导论外,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主要是关于社会发展问题的一般阐述,包括基本概念辨析、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关系,社会发展观与唯物史观的关系等。第二章主要讨论社会发展是否可能的内在依据——社会发展规律问题。包括历史上关于社会领域有无规律的争论及评价,马克思关于社会规律的存在论证明,以及把握社会规律应有的多维视角等。第三章接着阐述了与规律相关的社会发展的动力问题。包括马克思的历史动力论思想,历史动力论与历史合力论的关系等。第四章主要阐述社会发展必然要付出代价,社会发展代价的主要特征,马克思社会发展代价思想的价值旨趣。第五章主要阐述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和统一性,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东方落后国家的发展道路以及马克思社会发展道路思想的深刻启示。第六章立足于马克思社会发展观,分析了现代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的缘起与得失,全球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出路,最后结合实际阐明了中国发展道路的合理抉择及其启示。
蔡贤浩[8](2014)在《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研究》文中指出“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这是英国当代思想家特里·伊格尔顿在2011年发表的新作的书名,在书中作者从十个方面厘清了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论证马克思思想的正确性。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一个更根本的答案:马克思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之所以是对的,就在于他的理论是科学性和价值性的有机统一。马克思理论的科学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其价值性是为人类的解放指明了道路。这也是我把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研究作为我博士论文选题的根本缘由。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这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我国已成为理论界的“常识”,然而,在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理论界却不尽然,即使是在我国成为“常识”也不一定被人们真正“认识”,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从研究到普及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所以,我选择了这个看似老套的选题。我的选择基于以下两点:其一,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马克思主义所有理论都是以这个核心理论为基石的,要想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就要在学理和实践结合上弄懂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有利于我们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规律的研究,而掌握马克思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理论前提,所以,研究这个选题也是为了今后进行应用研究作理论准备。第一点是本文所要研究的内容。摘要一般要概述论文各章的基本内容,这在本文导论部分已有说明,这里不再赘述。下面就论文的整体结构及相关内容作些说明。论文结构分为导论和五章。导论部分对研究背景、内容及方法作了说明,第一章主要阐述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逻辑起点,第二章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理论来源进行了梳理,第三章论述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基本内容,第四章论述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第五章阐述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当代价值。从总体上看,论文内容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论文第一、二章)分析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形成的哲学理论即实践唯物主义、逻辑起点即“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以及理论来源;第二部分(论文第三、四章)论证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两个方面;第三部分(第五章)阐述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应用与发展。这三个部分构成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有机整体内容,第二部分是重点。人们经常提到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我们可以自问一下: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有哪些内容?对这简单的一问,确实还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就像理论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问题一样,一问到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它有哪些?到现在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本文把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主要内容分为“三论”和“三性”。“三论”是指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论、社会发展动力论和社会发展规律论,把它看作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基本内容”(论文第三章);“三性”是指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客观性和进步性,把它看作马克思揭示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论文第四章)。从逻辑关联来看,“基本内容”比“基本特征”更为根本,“基本内容”指的“是什么”,“基本特征”指的“是怎样”,“是怎样”是对“是什么”的显像表征。这两个方面的内容构成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主要内容。这样,我们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内容有了一个界定,便于把握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也便于在这个界定的范围内讨论问题。除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外,还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相关内容的传统说法进行了质疑和分析。如现行的教材、论文、甚至专着在论述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时,把社会基本矛盾既看作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又看作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本文认为这种观点不对,除理论内容显得重复外,更主要的是学理上讲不通,说社会基本矛盾是动力,那么社会基本矛盾是由什么决定的?决定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力量才是动力。所以,本文根据马克思文本分析,提出社会发展的动力包括基础动力——物质生产和效率动力——科学技术,社会基本矛盾不属于马克思社会发展动力的范畴(见本文第三章)。又如,理论界有人主张把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依次更替的五个形态或阶段看作规律,本文对这一观点也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五形态是社会发展规律运行呈现出的社会阶段性,它是社会基本规律的表现,它自身不是规律(见本文第四章)。对这些传统说法的质疑和分析,旨在理顺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合理表述,澄清一些含混的提法,规范马克思哲学研究的概念或范畴。本文对有些问题的分析也提出了个人的见解。如关于社会发展的进步问题,社会为什么会进步?理论界一般都是采取描述性的说明,缺乏论证为什么。本文以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为依据,提出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积累是社会进步所以可能的首要条件,二是社会主体的创造性活动的向上性决定了社会进步之所以可能。又如,针对波普关历史事件是单个事件,不具有重复性,所以社会历史没有规律的观点,本文提出社会历史事件是不可重复,但社会现象是可以重复的,历史事件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象,社会现象是社会本质的表现,从而指出波普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当然,这些探讨只是个人见解,不一定正确,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研究。以上是我关于论文构思、研究及写作思路里程的表白,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理解和把握是否正确,还有待专家学者的指教。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博大精深,不是靠一篇论文就能把握的。这一选题值得我终生学习与研究。我坚信:马克思永远与我们同行。
肖燕飞[9](2013)在《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否有规律可循?社会规律是否可以等同于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何以存在?这些问题一直是困惑西方历史哲学家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的“斯芬克斯之谜”。马克思将社会发展规律深深植根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以深邃无比的理论和方法完成了哲学视角转换,创立了崭新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本文从主客体辩证统一的视角,从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的活动的关系对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进行系统分析与深入研究。第一部分作为本文的引言,主要分析了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重难点和分析方法。在本文中,我主要采取了文本研究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比较分析法重点探讨了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特征。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与思想渊源。鲜花不可能长在岩石上,任何思想都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理论、思想都是时代的产物。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诞生并没有偏离世界文明发展的大道,马克思正是因为有他的先驱者、前辈们所提供的丰富思想的滋养才孕育出思想之花。第三部分主要是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发展的历史轨迹予以考察。虽然马克思没有专门的论着、文本讲他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但是在他的经典文本中都蕴含了他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在本章中主要是通过对马克思经典文本的解读来挖掘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发展的脉络,了解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是如何萌芽、形成、发展与完善的。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思想。尽管马克思没有将社会发展规律列为一个问题进行专门阐述,但在他的文本中却可以散见他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思想。社会发展规律具有不同于自然规律的特点。本文考察的角度主要着眼于社会发展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共性:客观性、必然性、重复性等特点,分析这些共性在社会发展规律上具有与自然规律哪些不同的表现和作用形式。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发展规律是人的活动的规律。马克思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出发,揭示了隐藏于复杂的社会现象背后的内在必然联系。本文从主客体辩证统一的角度,紧紧抓住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的活动的关系来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进入深入挖掘与系统分析,进而探讨社会发展规律是如何孕育于作用于、实现于人的活动之中。第五部分总结了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特征。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不同于社会发展无规律论、唯心主义规律论、机械唯物主义规律论,它是以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为基础的思想,具有唯物性、辩证性、历史性、实践性。第六部分主要是通过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理论地位和实践意义的探讨,以寻求其在人类社会发展长河和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现实价值。附录部分主要是探讨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启示。自从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产生以后,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学者对其产生了质疑、非议和攻击,其中尤以英国学者波普最具有代表性。本部分运用比较分析法评析波普等历史非决定论者对马克思的诘难,以凸显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科学性与时代性。
罗天强[10](2012)在《技术规律论》文中研究指明规律论是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学术界主要关注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哲学问题,虽然科学技术已高度发展,但对技术规律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宏观层面的演化性技术规律上,对微观层面的存在性技术规律关注较少,还缺乏深入系统的哲学研究。随着科学技术以及技术科学的迅速发展,技术规律研究的重要性日益显现;生成论规律观对传统规律观也提出了挑战,西方关于实验室研究和科学知识建构论等相关哲学理论的影响,在国内学术界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这些新思想需要分析、甄别、厘清并进一步深入研究,同时也需要从规律论的视角去研究科学技术、技术科学、人工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等,因而有必要对技术规律进行深入系统的哲学研究,以丰富和加深人们对规律的认识,并在实践上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推进科学技术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技术规律是指在技术世界中通过人的技术活动生成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技术规律在人的技术活动中生成、存在和发生作用。技术规律是人工生成的。技术规律的生成是在人工创造的特殊条件和人为地建立物质之间的联系的情况下,伴随着人工物质和人工过程的生成而生成的,并在相应的条件下存在和发生作用的。由于技术规律是在人的技术活动中生成的,从而技术规律具有区别于自然规律的属人性或人工性的特点,即不依赖人的意志,但依赖于人的活动的性质。技术规律与自然规律有着内在的统一性,它以自然规律为基础的,但不能归结为自然规律。技术规律人工生成的性质,决定了人对于技术规律具有积极的能动关系,使技术规律的人工生成具有无限性的特点,但同时又受到客观条件和自然规律的制约,人不能随心所欲地生成技术规律,从而技术规律的人工生成是无限性与客观制约性的辩证统一。技术科学是研究技术和技术规律的科学,技术科学实验是生成和认识技术规律的基础和手段。技术规律的人工生成和应用促进人工自然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也是产生各种技术风险的根源。这又决定了技术规律的应用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促进技术规律的应用及技术朝着生态化和人性化方向发展。
二、试论社会规律客观性观点的确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社会规律客观性观点的确立(论文提纲范文)
(1)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思路与方法、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重点和难点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形成的背景和理论渊源 |
一、制度权威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 |
(一)大机器生产带来的生产过程规范性增强 |
(二)社会交往扩大引起的行为规范消解 |
(三)阶级矛盾激化导致的社会制度失范 |
二、制度权威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 |
(一)卢梭、黑格尔等人的法哲学思想 |
(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产权制度与分工协作理论 |
(三)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关于未来社会制度的构思 |
三、制度权威思想形成的标志 |
(一)制度权威思想形成的时期 |
(二)制度权威思想的主要认识及代表作 |
第二章 制度权威的价值分析 |
一、启蒙运动中人的自由对制度权威的追求 |
(一)启蒙运动对人的自由的呼唤 |
(二)制度权威与人的自由的辩证统一关系 |
(三)制度权威是人的自由的前提 |
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需要制度权威 |
(一)无产阶级的人类解放使命 |
(二)无产阶级革命中制度权威与人的自由的统一 |
(三)制度权威是无产阶级彻底解放的保障 |
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 |
(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剥削性的认识 |
(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剥削根源的剖析 |
第三章 制度权威的内涵与本质 |
一、制度的内涵及作用 |
(一)制度的定义 |
(二)制度的内涵及本质 |
(三)制度的属性及功能 |
二、制度权威的内涵 |
(一)制度权威的要素 |
(二)制度权威的内容 |
(三)制度权威的特点 |
三、制度权威的本质 |
(一)制度权威的客观性 |
(二)制度权威的主观性 |
(三)制度权威的能动性 |
第四章 制度权威的表现形式 |
一、经济制度权威 |
(一)经济制度权威的内涵 |
(二)经济制度权威的表现 |
(三)经济制度权威的作用 |
二、政治制度权威 |
(一)政治制度权威的内涵 |
(二)政治制度权威的表现 |
(三)政治制度权威的作用 |
三、文化制度权威 |
(一)文化制度权威的内涵 |
(二)文化制度权威的表现 |
(三)文化制度权威的作用 |
第五章 制度权威的基本特征 |
一、制度权威的唯物性 |
(一)生产力是制度权威形成的根源 |
(二)生产关系是制度权威演变的动力 |
(三)客观规律是制度权威的遵循 |
二、制度权威的阶级性 |
(一)阶级的产生及发展 |
(二)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不同制度诉求 |
(三)无产阶级及社会主义制度权威的形成与发展 |
第六章 制度权威的演变 |
一、人的自由对制度权威的呼唤与推动 |
(一)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的认识 |
(二)人的自由与制度权威的相互依存关系 |
(三)制度权威是人的自由的基础 |
二、马克思对制度权威变迁的思考 |
(一)马克思关于制度权威整体性研究的方法认识 |
(二)马克思对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权威的构想 |
三、马克思关于制度权威演变的认识 |
(一)制度权威演变的动力 |
(二)制度权威演变的基本逻辑 |
(三)制度权威演变的方向 |
第七章 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当代启示 |
一、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制度权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丰富 |
(二)制度权威思想对制度创新发展的推动 |
二、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的实践价值 |
(一)制度权威思想对国家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助推作用 |
(二)制度权威思想对人的全面发展的保障 |
(三)制度权威思想对我国制度建设的引领 |
(四)制度权威思想对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2)社会预警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缘起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4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2 社会预警的基本规定 |
2.1 社会预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2.2 社会预警内涵的多维界定 |
2.3 社会预警的特殊性规定 |
2.4 社会预警的功能性规定 |
3 社会预警的历史形态演进 |
3.1 社会预警历史形态演进考察的维度 |
3.2 原始社会的社会预警 |
3.3 农业社会的社会预警 |
3.4 工业社会的社会预警 |
3.5 信息社会的社会预警 |
4 社会预警的系统结构 |
4.1 社会预警主体 |
4.2 社会预警客体 |
4.3 社会预警中介系统 |
5 社会预警的现实发生 |
5.1 社会预警现实发生的实践根基 |
5.2 社会预警现实发生的认知过程 |
5.3 社会预警现实发生的认知难题 |
6 科学社会预警的方法论原则 |
6.1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与现代科学方法论相结合的原则 |
6.2 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与定时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
6.3 事实性研究、价值性研究与实践性研究相结合的原则 |
7 社会预警的当代中国境遇 |
7.1 当前中国社会风险的复杂性与特殊性 |
7.2 当前中国社会预警的历史进步与现实问题 |
7.3 当前中国社会预警未来发展的对策与方案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立法前评估制度概述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一般理论 |
一、立法前评估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三、立法前评估的价值 |
四、立法前评估的原则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相关概念辨析 |
一、立法前评估与立法中评估 |
二、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评估 |
三、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论证 |
四、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听证 |
五、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调研 |
六、立法前评估与执法检查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基础与限度 |
一、立法前评估的科学基础 |
二、立法前评估的理性基础 |
三、立法前评估的哲学基础 |
四、立法前评估的合理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立法前评估的要素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的主体 |
一、立法前评估主体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主体类型 |
三、立法前评估主体的特性 |
四、立法前评估主体的实践 |
五、复合型评估主体的构建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对象 |
一、立法前评估的对象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的一般对象 |
三、立法前评估的特殊对象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内容 |
一、合宪性---法规草案基本遵循 |
二、民主性---法规草案过程评价 |
三、科学性---法规草案技术评价 |
四、操作性---法规草案实施预测 |
第四节 立法前评估的方法 |
一、评估方法的内涵 |
二、评估方法的构成 |
三、评估方法的类型 |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基本标准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的分类 |
三、立法前评估标准的作用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构建 |
一、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法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体系的建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 |
一、立法前评估指标的设立因素 |
二、立法前评估指标的分类 |
三、评估指标的应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立法前评估的程序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价值 |
三、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要件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建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启动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运行 |
三、立法前评估结果的回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立法前评估的域外考察 |
第一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概况 |
一、美国立法前评估 |
二、英国立法前评估 |
三、德国立法前评估 |
四、日本立法前评估 |
五、欧盟立法前评估 |
第二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一、评估体系完整 |
二、评估主体权威 |
三、评估依据明确 |
四、评估方法科学 |
五、评估对象精准 |
六、公众参与广泛 |
第三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制度评价 |
一、国外立法前评估的优点 |
二、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缺点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 |
第一节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概况 |
一、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发展概况 |
二、我国《监察法》制定中的评估实践 |
三、我国《监察法》修改中的评估反思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贵州实践 |
一、贵州立法前评估的现状分析 |
二、贵州立法前评估的问题成因 |
三、完善贵州立法前评估制度的对策 |
四、贵州立法前评估的制度完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广东模式 |
一、评估立法目的性与合法性 |
二、评估立法适用范围 |
三、评估立法技术 |
四、评估法律责任设定 |
第四节 乡村治理中的立法前评估制度 |
一、评估村规民约的作用与价值 |
二、评估村规民约与基层政权的互动 |
三、村规民约的科学设计---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一 |
四、村规民约的制定原则---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二 |
五、村规民约的瑕疵分析---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三 |
六、村规民约的预期目标---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功效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附件 |
(4)马克思自由观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外对马克思自由观的研究 |
一、国内对马克思自由观的研究 |
二、国外对马克思自由观的研究 |
三、对马克思自由观研究的简评 |
第三节 选题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论文的创新之处 |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
三、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马克思自由观的确立 |
第一节 马克思自由观的理论渊源 |
一、近代西方哲学中的自由思想 |
(一) 法国启蒙哲学的自由思想 |
(二) 德国古典哲学的自由思想 |
二、近代西方哲学中的唯物主义思想 |
(一) 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对宗教和唯心主义的批判 |
(二) 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唯物主义立场 |
三、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未来社会人的发展的构想 |
(一) 尊重人的主体性 |
(二) 注重人的全面发展 |
第二节 马克思自由思想的形成过程 |
一、早期生活环境对马克思自由思想的影响 |
二、青年黑格尔派对马克思自由思想的影响 |
三、两个转变对马克思自由思想的影响 |
四、马克思自由观的确立 |
(一) 对自由概念的分析 |
(二) 马克思唯物史观视野下的自由概念 |
第三章 马克思自由观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自由的主体:现实的人 |
一、个体自由 |
二、人类自由 |
三、个体自由和人类自由的统一 |
第二节 自由的内容:人的全面的发展 |
一、人的发展 |
二、全面的发展 |
第三节 自由的目标:实现向自由王国的飞跃 |
一、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 |
二、人的发展的三种形态理论 |
三、自由时间是衡量自由的主要标志 |
第四节 实现自由的条件:生产力的发展和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 |
一、实现自由的物质保障 |
二、实现自由的制度保障 |
第五节 自由实现的手段:阶级斗争和实践 |
第四章 马克思自由观的特征 |
第一节 实践性是马克思自由观的根本特征 |
一、意识的产生是自由观念形成的必要条件 |
(一) 无意识状态下人类分享属于兽类的“自由” |
(二) 只有被意识到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
(三) 人类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获得自由 |
二、实践是人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利用 |
(一) 自由与必然性的关系 |
(二) 自由是有条件的 |
第二节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自由观的方法论特征 |
一、马克思自由观与唯物辩证法 |
二、自由与不自由的对立统一 |
(一) 不自由成为一种现实 |
(二) 自由与不自由的辩证关系 |
三、自由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
(一) 从异化劳动到自由劳动 |
(二) 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回归 |
四、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质量互变规律 |
(一) 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量变质变 |
(二) 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的界限 |
第五章 马克思自由观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马克思自由观与西方自由思想斗争的当代镜鉴 |
一、西方自由思想概述 |
二、马克思自由观与西方自由思想的斗争 |
(一) 马克思自由观与西方自由思想哲学立场的党性之争 |
(二) 马克思对西方自由思想误导国际工人运动的理论纠正 |
三、马克思自由观与西方自由思想斗争经验的借鉴意义 |
(一) 自由是客观的而非主观的 |
(二) 自由是现实的而非抽象的 |
(三) 自由的获得需要斗争而非期望和等待 |
第二节 马克思自由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指导意义 |
一、马克思自由观与资产阶级自由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对决 |
(一) 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思想的现实意义 |
(二) 邓小平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伟大功绩 |
(三) 新时期马克思自由观对新自由主义消解 |
二、马克思自由观在中国的发展深化 |
(一)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中的自由思想 |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凸显自由的时代意义 |
(三) 新发展理念彰显马克思自由观的理论自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司法规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一、第一阶段,“司法规律”概念的广泛使用 |
二、第二阶段,对“司法规律”具体内容的广泛探讨 |
三、第三阶段,从认识论层面重新研究“司法规律” |
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对具体规律的研究以及规律意识的深入 |
第三节 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司法规律的认识方法 |
第一节 作为问题的“司法规律” |
一、作为真问题的“司法规律” |
二、作为新问题的“司法规律” |
三、作为大问题的“司法规律” |
四、作为小问题的“司法规律” |
第二节 司法规律与相似、相关概念的区别 |
一、司法规律与司法的本质 |
二、司法规律与司法的特征 |
三、司法规律与司法的价值 |
四、司法规律与司法的原则 |
第三节 司法规律的体系和结构 |
一、司法规律的体系性 |
二、司法规律的体系 |
第四节 司法规律与“中国特色”的关系 |
第二章 司法规律的定义 |
第一节 “司法”的界定 |
一、对“司法”的不同观点概述 |
二、本文对“司法”的使用方式 |
第二节 “规律”的理解 |
一、规律的一般特征 |
二、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区分 |
三、社会规律的特点 |
第三节 “司法规律”的界定 |
一、司法规律的所指 |
二、司法规律的范围 |
三、司法规律的表达 |
第三章 司法规律的属性和效用 |
第一节 司法规律的政治属性与政治效用 |
一、司法规律的政治属性 |
二、司法规律的政治效用 |
第二节 司法规律的学理属性与学理效用 |
一、司法规律的学理属性 |
二、司法规律的学理效用 |
第四章 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 |
第一节 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的含义 |
一、司法权独立的三个层面 |
二、司法权独立与司法权受制的统一 |
第二节 当前司法独立问题的泛政治化及其历史成因 |
一、泛政治化现状 |
二、泛政治化的历史成因 |
第三节 对司法独立问题的多样认识 |
一、多样化的“独立”标准 |
二、多样化的“独立”内涵 |
三、多样化的“司法”理解 |
第四节 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较西方“司法独立”的理论优势 |
一、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具有截然不同的理论逻辑 |
二、司法权独立运行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在司法领域的坚持和运用 |
第五章 依法司法规律与公正司法规律 |
第一节 依法司法规律 |
一、依法司法规律的内涵 |
二、依法司法规律在我国的体现 |
三、遵循依法司法规律的几个重要方面 |
第二节 公正司法规律 |
一、公正司法规律的内涵 |
二、公正司法规律的发展 |
第三节 依法司法规律与公正司法规律的紧密联系 |
一、依法司法和公正司法都以司法权独立运行为前提 |
二、依法司法和公正司法都以法律制度的建设为基础 |
三、依法司法是实现公正司法的路径和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6)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再探讨 ——基于当代资本逻辑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文献述评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 |
六、内容安排 |
第一章 马克思对“历史之谜”的破解 |
第一节 历史决定论的基本问题 |
一、历史决定论的内涵 |
二、历史决定论的演变过程 |
三、非历史决定论及波普尔对历史决定论的责难 |
第二节 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德国古典哲学基础 |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扬弃 |
二、马克思对费尔巴哈抽象的人与历史的肯定与超越 |
第三节 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革命性变革 |
一、人类历史存在与发展的“世俗基础” |
二、社会基本矛盾与社会历史规律 |
三、历史必然性与人的主体性的内在统一及其实践基础 |
第二章 资本逻辑:历史决定论的证实 |
第一节 资本逻辑的起点:雇佣劳动 |
一、社会分工:资本产生的“生产力”因素 |
二、商品交换:资本产生的“生产关系”因素 |
三、资本形成:劳动力成为商品 |
第二节 资本吞噬活劳动:“个人受抽象统治” |
一、资本与雇佣劳动目的相对立 |
二、资本与劳动在社会关系层面相对立 |
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相对立 |
第三节 把人从资本逻辑中解放出来:历史决定论的理论旨趣 |
一、资本逻辑的自我否定 |
二、资本主义危机、工人阶级革命和人类解放 |
第三章 反历史决定论的命运——以福山历史终结论为中心 |
第一节 福山与历史终结论 |
一、历史终结论:一种黑格尔主义 |
二、苏东剧变和第三波民主化浪潮 |
三、历史终结论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历史终结论的实质 |
一、抽象人性论及其唯心史观 |
二、西方中心论 |
三、形而上学历史观 |
第三节 历史终结论的终结 |
一、马克思对“历史终结论”的批判 |
二、资本主义现状揭露出福山“自由民主”的虚伪 |
三、“中国模式”昭示历史终结论的破产 |
第四章 历史决定论的丰富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本逻辑的实践 |
第一节 社会主义社会中资本逻辑的存在与发展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属性探析 |
二、资本逻辑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的必然性 |
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逻辑 |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及其基本特征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形态与资本运营 |
三、中国强国之路的现实逻辑 |
第三节 资本的消亡与历史决定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马克思社会发展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
1、国外研究状况 |
2、国内研究状况 |
三、本文研究的基本方法 |
第一章 发展、社会发展与社会发展观 |
一、“发展”概念的哲学诠释 |
1、发展概念的历史考察 |
2、发展概念的价值内涵 |
二、社会发展的多维审视 |
1、社会有机体的开放性与调节功能 |
2、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 |
三、马克思社会发展观在唯物史观中的地位 |
1、马克思对先前社会发展思想的批判与继承 |
2、马克思社会发展观与唯物史观的关系 |
第二章 社会发展规律论 |
一、关于社会领域有无规律的历史争论 |
二、马克思关于社会规律的存在论证明 |
1、马克思对先前社会规律观形成前提的批判 |
2、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有规律的客观过程 |
三、马克思把握社会规律的多维视角 |
1、社会规律把握的实践论视角 |
2、社会规律把握的认识论视角 |
3、社会规律把握的价值论视角 |
第三章 社会发展动力论 |
一、马克思的历史动力论 |
1、 马克思对之前社会发展动力论的扬弃 |
2、社会发展诸动力及其相互关系 |
二、历史合力论与历史动力论的关系 |
1、主体视角与客体视角的对立统一 |
2、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立统一 |
3、因果制约性与概率统计性的对立统一 |
第四章 社会发展代价论 |
一、社会发展代价的内涵及其实质 |
1、代价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
2、社会发展代价的实质 |
二、社会发展代价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
1、人类实践活动包蕴的肯定自己和否定自己的辩证性质 |
2、人们面临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与束缚 |
3、不同价值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和多元价值客体选择的排他性 |
4、人的认识能力的相对性和实践能力的局限性 |
三、社会发展代价的主要特征 |
1、社会发展代价的客观普遍性 |
2、社会发展代价的不平衡性 |
3、社会发展代价的价值补偿性 |
4、社会发展代价的具体历史性 |
四、马克思社会发展代价思想的价值旨趣 |
1、厘清社会发展与代价之间的相互关系 |
2、跨越社会发展代价的“卡夫丁峡谷” |
3、指向每个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 |
第五章 社会发展道路论 |
一、马克思对西方农业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考察 |
1、“英国式”发展道路 |
2、“普鲁土式”发展道路 |
3、“美国式”发展道路 |
二、马克思对东方落后国家发展道路的构想 |
1、马克思早期对东方社会的考察 |
2、马克思晚年对俄国公社未来走向的设想 |
3、恩格斯对马克思东方社会思想的深化与拓展 |
三、马克思社会发展道路思想的深刻启示 |
1、不同国家和民族道路选择的“特殊性” |
2、大致相同国家(地区)和民族道路选择的“差异性” |
3、一切国家和民族道路选择的“共同性” |
第六章 立足马克思社会发展观之若干思考 |
一、现代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的缘起及其得失 |
1、现代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的缘起 |
2、现代西方社会发展理论的得失评价 |
二、全球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
1、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及其新问题 |
2、走出可持续发展困境的可能路径 |
三、中国发展道路的合理抉择及其意义 |
1、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得失反思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的谜底分析 |
3、“中国道路”的世界性影响及其启示 |
参考文献 |
(8)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一章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逻辑起点 |
第一节 马克思研究社会发展规律的缘起 |
一、马克思提出应有和现有的矛盾问题 |
二、马克思探索解决应有和现有的矛盾 |
第二节 马克思科学历史观的形成 |
一、马克思科学历史观形成的历史条件 |
二、马克思科学历史观的精髓——科学的实践观 |
三、马克思科学历史观的诞生是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
第三节 马克思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逻辑前提 |
一、“现实的人”的科学内涵 |
二、“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发展规律的逻辑起点 |
第二章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理论来源 |
第一节 维柯历史观对马克思的影响 |
第二节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社会历史观对马克思的影响 |
第三节 法国复辟时代历史学家思想对马克思的影响 |
第四节 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对马克思的影响 |
第五节 德国古典哲学历史观对马克思的影响 |
第三章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论 |
一、马克思社会有机体思想的形成 |
二、马克思揭示社会有机体的特征 |
第二节 马克思的社会发展动力论 |
一、社会发展的基础动力——物质生产 |
二、社会发展的效率动力——科学技术 |
第三节 马克思的社会发展规律论 |
一、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 |
二、社会发展的特殊规律——阶级斗争规律 |
三、社会发展的个别(具体)规律——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运动规律 |
第四章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关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 |
第一节 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 |
一、社会发展的五形态(五阶段)理论 |
二、社会形态(阶段)更替的统一性与多样性 |
第二节 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客观性 |
一、社会产生和存在的客观性 |
二、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 |
三、社会形态(阶段)更替的客观性 |
第三节 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进步性 |
一、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 |
二、社会进步的评价尺度 |
三、社会进步的历史代价 |
第五章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当代意蕴 |
第一节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理论地位与当代价值 |
一、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内容 |
二、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是剖析当代资本主义危机的理论武器 |
三、社会发展规律思想是当代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科学指南 |
第二节 对西方理论界否认社会发展规律的观点的回应 |
一、对现代西方历史哲学家观点的回应 |
二、对当代西方社会“三大预言”的回应 |
第三节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在实践中坚持与发展 |
一、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坚持与发展 |
二、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的坚持与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目录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有利于更好地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 |
1.1.2 有利于澄清理论界的种种误解 |
1.1.3 有利于深化对“三大规律”的理解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研究重难点、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重难点 |
1.3.3 研究方法 |
2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思想渊源 |
2.1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
2.1.1 自然科学的新发展 |
2.1.2 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及基本矛盾的暴露 |
2.1.3 无产阶级及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困境 |
2.1.4 唯心主义社会发展规律观在历史上的统治地位 |
2.2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思想渊源 |
2.2.1 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家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 |
2.2.2 法国启蒙思想家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 |
2.2.3 法国复辟时代历史学家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 |
2.2.4 德国古典哲学家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 |
2.2.5 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 |
2.2.6 实证主义者的社会发展规律思想 |
3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历史脉络 |
3.1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萌芽时期 |
3.1.1 《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马克思迈向尘世生活的第一步 |
3.1.2 《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在物质利益上的初步突破 |
3.1.3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思想的初步产生 |
3.2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形成及其发展阶段 |
3.2.1 生产决定社会生活观点的基本形成 |
3.2.2 社会发展基本规律的科学阐述及公开问世 |
3.2.3 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经典阐述 |
3.3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进一步完善 |
3.3.1 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经济学论证 |
3.3.2 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思想的深化与具体化 |
3.3.3 对史前社会发展规律的探索 |
4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
4.1 社会发展规律概念界定 |
4.1.1 规律及其类型、特征 |
4.1.2 规律与趋势、社会与历史 |
4.1.3 社会发展规律及其层次 |
4.2 社会发展规律的特点 |
4.2.1 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客观性 |
4.2.2 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必然性 |
4.2.3 社会发展规律具有重复性 |
4.2.4 社会发展规律具有主体性 |
4.3 社会发展规律的生成、作用与实现 |
4.3.1 社会发展规律孕育于、产生于人的实践活动 |
4.3.2 社会发展规律的作用机制 |
5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主要特征 |
5.1 社会发展规律之争 |
5.1.1 社会发展有规律论与社会发展无规律论的对立 |
5.1.2 唯物主义规律论与唯心主义规律论的对立 |
5.1.3 机械唯物主义规律论与辩证唯物主义规律论的对立 |
5.2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四位一体”性 |
5.2.1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具有唯物性 |
5.2.2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具有辩证性 |
5.2.3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具有历史性 |
5.2.4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具有实践性 |
6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理论地位和实践意义 |
6.1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理论地位 |
6.1.1 在唯物史观中的地位 |
6.1.2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 |
6.1.3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的地位 |
6.2 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的实践意义 |
6.2.1 解开了人类社会发展之谜 |
6.2.2 回应当代社会思潮对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攻击,凸显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 |
6.2.3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主要价值 |
6.2.4 对推进中国科学发展、合理发展的巨大指导意义 |
附录:评波普等历史非决定论者对马克思的诘难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技术规律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由来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 文章的结构和创新之处 |
2 规律及其生成 |
2.1 什么是规律 |
2.2 规律的分类 |
2.3 规律的生成及其机制 |
3 技术规律及其存在形式 |
3.1 技术规律观的历史考察 |
3.2 什么是技术规律 |
3.3 技术规律的存在形式 |
4 技术规律的人工生成及其特点 |
4.1 技术规律的人工生成 |
4.2 技术规律及其生成的一般特点 |
4.3 技术规律人工生成观的意义 |
5 技术规律的研究与应用 |
5.1 技术科学与技术规律研究 |
5.2 技术规律应用与人类生活 |
5.3 技术规律应用的限度与方向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 |
四、试论社会规律客观性观点的确立(论文参考文献)
- [1]马克思制度权威思想研究[D]. 田兆臣. 山东师范大学, 2021(12)
- [2]社会预警论[D]. 孟小非.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3]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D]. 王胜坤.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4]马克思自由观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张传忠. 湖北大学, 2018(06)
- [5]司法规律研究[D]. 彭巍. 吉林大学, 2018(12)
- [6]马克思历史决定论再探讨 ——基于当代资本逻辑的视角[D]. 田园. 上海师范大学, 2018(08)
- [7]马克思社会发展观研究[D]. 赵鹏.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1)
- [8]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观研究[D]. 蔡贤浩.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7)
- [9]马克思社会发展规律思想研究[D]. 肖燕飞. 武汉大学, 2013(07)
- [10]技术规律论[D]. 罗天强. 华中科技大学, 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