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学校的法律责任

如何界定学校的法律责任

一、如何界定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蔡群青[1](2021)在《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长效法律防治机制》文中提出高校教师性骚扰并非少数、突发的个人行为,而是在缺乏监督和公正处理的制度环境助长下,来自职权在握者的侵犯、威胁、噤声、长期影响和二次伤害。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行为产生的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缺乏对性骚扰事件的防患意识和专门维权处理机制;缺失有关性骚扰防治的教育培训课程;评价体系的绩效主义与声誉利益的"权""利"共谋弱化执纪问责;传统耻感文化和舆论暴力迫使受害者沉默哑忍;专门法律规范缺位、法律概念缺失、责任界定模糊、权利救济不及时;师生恋关系使得性骚扰的判定变得扑朔迷离。深入落实防治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长效法律机制,需完善法律规范和学校文化治理体制,重构以权益保障为核心,预防与救济措施并重的规范宗旨,强健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地生花。

周华[2](2021)在《教育惩戒的立法规制:厘清履职与侵权的界限——兼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文中研究指明教育惩戒国家立法的长期缺位及地方立法的模糊设置,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处理教育惩戒侵权案件上存在诸多分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对教育惩戒进行规定,其在适用情形、措施选取等方面尚存待完善之处。推进教育惩戒立法规制的完善,必须从形式上提升法律位阶、促进配套法规政策出台,在内容上明晰适用情形、明确具体措施及尺度、完善程序性规则等,以实现对教育惩戒的准确界定,厘清其履职与侵权间的界限。

罗浩哲[3](2021)在《试论学生伤害事故民事侵权责任》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家长权利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学生伤害事故发生也与日俱增;此类事故如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了伤害,还会影响学校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会引发社会公共事件。本文试从学生伤害事故一般问题入手,着重分析学生伤害事故民事法律责任等问题,以期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胡文孟[4](2021)在《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研究 ——基于裁判文书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

蒋凌[5](2021)在《校园欺凌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

李蕴盈[6](2021)在《校园欺凌的法律对策》文中提出

刘欣[7](2021)在《我国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主体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孔晓文[8](2021)在《我国学生欺凌行为法律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李凯歌[9](202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建设工程合同为原《合同法》中的一类典型的合同,为适应法院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并设立了实际施工人制度。该制度的设立不仅解决了不具有建设工程施工资质但从事了施工活动的当事人诉讼问题,而且从合同效力、建筑工程质量以及权利的行使等方面对实际施工人进行了规制。由于实际施工人制度空白问题较多以及规定得过于原则,各地法院对同一解释条文的理解认识差异较大,加之司法实践的复杂多变,实践中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较为突出。由司法实践中关于实际施工人裁判认定的困境,引发了作者对于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等法律问题的思考。由于实际施工人系司法解释创设的法律术语,但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实际施工人的概念、表现形式以及认定条件等,在司法实践中首先面临的问题即为如何认定实际施工人。作者提出了应从合同效力的认定、履行施工义务以及与合法的施工人之间关系等方面界定实际施工人。对于实际施工人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非法转承包人、违法分承包人以及借用企业资质承揽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文章对实际施工人权利基础的不同学说进行了分析论证,指出了不当得利返还说和代位权延伸说的不足,赞同突破合同相对性说。在实际施工人向其合同相对方及其他合同当事人主张工程价款时,是否要设置严格的起诉条件,文章结合司法实践,论证了自己的观点。对于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作者认为在发包人明知或应知实际施工人系借用资质时,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不享有。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实际施工人还应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就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要件,文章认为应从适格当事人、合同的效力以及存在欠付工程款的情形方面予以考虑。作者还对实际施工人权利行使中的证明责任进行了论证。在实际施工人与合同的其他当事人对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存在争议时,该如何处理?作者论证了应首先选择参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的方法,同时实际施工人仍然有权选择据实进行结算。当实际施工人参与施工的工程存在多份合同时,作者提出并论证了三种结算方式的选择问题。司法解释中对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承担的责任作出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应如何理解仍然存在争议。作者论证了发包人承担的系自己责任,而非替代责任,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的性质为自身独立责任。挂靠其他企业的资质进行施工以及层层转包、多层分包建设工程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情形,该两种情形下实际施工人的主张工程款也为存在争议较大的地方。对于挂靠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价款问题,应区分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借用资质情形是否知情来分别予以处理。对于层层转包、多层分包情形下的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法院应当追加其余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作者还论证了实际施工人不能向与其未有合同关系的中间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或者总承包人主张工程价款。虽然实际施工人制度的设立解决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许多难题,但是该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中也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实际施工人制度设定的不够完善,实际施工人代位权诉讼适用的不足,违法行为与恶意诉讼问题层出不绝等。作者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完善实际施工人制度的措施。首先,要从源头上禁止转包与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对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问题,从司法层面细化裁判规则;再次,要完善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新举措。希望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提出、分析和建议,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更多的立法者、司法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从业人员来关注该问题,共同解决司法疑难,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王颖慧[10](2021)在《校园欺凌的侵权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二、如何界定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界定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1)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长效法律防治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行为的概念界定与类型透析
    (一)性骚扰的概念与法律法规框架
    (二)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释义和规范性要素
二、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现象的现状
三、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行为何以产生
    (一)不拘禁忌:高校缺乏对性骚扰事件的防患意识和专门维权处理机制
    (二)居安不思危:高校缺失有关性骚扰防治的教育培训课程
    (三)“权”“利”共谋:高校评价体系的绩效主义与声誉利益的保护主义弱化执纪问责
    (四)传统文化规训:传统耻感文化和舆论暴力迫使受害者沉默哑忍
    (五)威刑不肃:专门法律规范缺位、法律概念缺失、责任界定模糊、权利救济不及时
    (六)灰色地带:师生恋关系使得性骚扰的判定变得扑朔迷离
四、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行为的法律防治机制建设
    (一)防治兼顾,谨本详始:建立健全高校教师性骚扰长效防治机制
    (二)法出一门,正法直度:制定统一的防止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权威性法律规范
    (三)儒皮法骨,更化鼎新:形成立德树人和依法治校学校文化下的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结语

(2)教育惩戒的立法规制:厘清履职与侵权的界限——兼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论文提纲范文)

一、教育惩戒的法律属性分析
二、教育惩戒的立法现状及反思
    (一)地方立法的模糊设置
    (二)国家立法的长期缺位
    (三)《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述评
三、教育惩戒侵权认定的实证考察
    (一)教育惩戒侵权的类型
        1.惩戒过度构成体罚或变相体罚
        2.惩戒因学生的个体差异产生严重后果
        3.惩戒不作为引发侵权
    (二)法院裁判的特征与困境
        1.法条援引上的偏好
        2.责任分担上的倾向性
        3.“类案不同判”现象
四、教育惩戒立法规制的完善
    (一)形式上教育惩戒的立法推进
        1.有序推进法律位阶的上升
        2.实施指南等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
    (二)内容上教育惩戒的精准定位
        1.明晰教育惩戒的适用情形
        2.明确教育惩戒措施的种类及边界
        3.完善教育惩戒的程序性规则
        4.引入责任分配的原则性规定

(3)试论学生伤害事故民事侵权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一、学生伤害事故一般法律问题
    (一)学生伤害事故的概念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特点
二、学生伤害事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一)学生伤害事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原则
    (二)学伤害事故民事法律责任主体
        1.学校民事责任
        2.学生或监护人的责任
        3.第三人责任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主要研究方法
    (四)论文的创新
一、司法实践关于实际施工人裁判认定的困境
    (一)关于实际施工人裁判中的同案不同判现象
    (二)不同裁判观点的梳理
    (三)由司法实践引发的思考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及权利基础
    (一)实际施工人概述
        1.实际施工人问题的由来
        2.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及表现形式
    (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法理基础
        1.关于实际施工人权利基础的不同学说
        2.笔者观点
三、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
    (一)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利及法律责任
        1.实际施工人与工程款给付请求权
        2.实际施工人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3.实际施工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
        1.实际施工人权利的行使要件
        2.权利行使中的证明责任
四、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的结算及发包人责任
    (一)实际施工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1.参照合同约定结算与据实结算之争
        2.存在多份合同时的结算
    (二)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应承担的责任
        1.发包人承担责任性质的争议
        2.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性质
五、特殊情形中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问题
    (一)挂靠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诉讼路径
        1.挂靠人是否适用司法解释的规定
        2.挂靠人如何主张工程款
    (二)层层转包、多层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
        1.层层转包、多层分包中诉讼主体的选择
        2.层层转包、多层分包中责任的承担
六、实际施工人制度设定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一)实际施工人制度设定的不足
    (二)完善实际施工人制度的措施
        1.从源头上禁止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从司法层面细化裁判规则
        3.完善保护农民工利益的新举措
注释
参考文献
致谢

四、如何界定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 [1]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长效法律防治机制[J]. 蔡群青. 高教探索, 2021(11)
  • [2]教育惩戒的立法规制:厘清履职与侵权的界限——兼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J]. 周华. 教育评论, 2021(09)
  • [3]试论学生伤害事故民事侵权责任[J]. 罗浩哲. 法制与社会, 2021(22)
  • [4]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研究 ——基于裁判文书的分析[D]. 胡文孟. 浙江师范大学, 2021
  • [5]校园欺凌法律规制研究[D]. 蒋凌. 江南大学, 2021
  • [6]校园欺凌的法律对策[D]. 李蕴盈.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21
  • [7]我国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主体研究[D]. 刘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1
  • [8]我国学生欺凌行为法律治理研究[D]. 孔晓文.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1
  • [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施工人法律问题研究[D]. 李凯歌.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10]校园欺凌的侵权责任研究[D]. 王颖慧. 山东政法学院,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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