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4年《现代农业装备》第1~12期(总第97~108期)总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王姝[1](2020)在《清代女性观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女性观剧是女性参与戏曲活动的一个重要面相,举凡与女性观剧活动相关的一系列社会文化现象均属本文研究的范畴。女性观剧现象既增添了戏曲接受的女性视角,又丰富了古代妇女研究的戏曲视角,是对戏曲领域的性别关照,也是性别研究中的戏曲维度,具有双重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清代女性观剧研究围绕谁在看?在哪看?怎么看?看什么?能不能看?看了以后会怎样?人们如何看待女性观剧现象?等等一系列问题展开讨论。在大量搜集整理与女性观剧现象相关的文献史料、文物遗存和民俗口述史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戏曲学、女性学、历史学、民俗学、社会学、文献学等研究方法和理论,对清代女性观众类型及观剧需求、观剧场所及设施、观剧习俗、观剧内容、社会各界对待女性观剧的态度等方面,作一系统地梳理和研究。第一章围绕谁在看的问题,从戏曲受众的角度,将清代女性观众分为宫廷、仕宦、平民、青楼、其他女性类型,并就每一类女性观众自身的特点及其对戏曲发展的影响做了探讨。从清代女性的生存状态、社会家庭角色和实际需求出发,探讨女性观剧的交际、娱乐、追星、服装展示等观剧需求。认为娱乐和交际需求是女性观剧的普遍需求,而女性靓装炫服的观剧行为,在古代男尊女卑的社会制度下,具有特殊的性别含义。是女性获取更多社会资源的有效途径。而女性观众对于不同性别伶人的追捧,具有特殊的文化意义。正是多种观剧需求共同促成了清代女性观剧的盛行。第二章围绕在哪看的问题,就清代女性观剧场及设施进行了探讨。认为女性与男性同观时,是共用一个剧场空间,特殊之处在于,各类剧场中均设置了供女性观剧的专门设施。尤以神庙剧场所存看楼,看台,女台、女厂、女亭等保存完整。女性观剧设施创设的原因,既是剧场性增强,对女性观剧行为的重视的结果,也有严男女之大防、照顾女性及牟取利益等考虑。高平市良户村田宅专门女眷观剧场所的遗存,为我们探讨明清时期女性垂帘观剧现象及剧场的历史变迁提供了实物依据。清末北京金鱼胡同尼庵演剧的女性专场,尼庵作为一个特殊的女性观剧空间,则表现出受到女神信仰与生殖崇拜影响的特征。第三章围绕怎么看的问题,就清代女性观剧的定戏、点戏、看戏、赏赐、禁忌习俗进行了探讨。认为女性观剧习俗深受传统礼教和社会性别制度对女性制约的影响,各个环节均呈现出不同于男性观剧习俗的复杂面貌,尤以女性观剧禁忌习俗表现鲜明,女性观剧禁忌是女性禁忌与戏曲禁忌双重标准的结合,根源在于女性特殊生理特征而产生的普遍的“厌女情结”和“女性不洁”之观念。河南新安芦院村禁忌女性观剧年龄碑刻的发现,禁忌15-50岁女性白天观剧的规定,可以看出受到女性月经禁忌和生育禁忌的影响明显。第四章围绕看什么的问题,就女性观剧内容进行探讨。女性受教育程度、个人出身、审美趣味等差异,决定了女性观剧内容具有很大的差异性,但是女性作为同一性别群体,观剧内容上又存在很大的普适性。另外,文献中对女性观剧内容的载录,又呈现出基于性别、阶层差异的种种不均衡性。第五章围绕社会各界对女性观剧的态度进行讨论,大致分为反对与排斥,支持与赞同、犹豫与矛盾、中立与客观四种态度。本文就持不同态度的各类人群的身份、目的、社会因素及个体因素等进行了综合分析,认为持反对态度的多从维持风化的目的出发,而持赞同态度的多出于一些开明人士对妻女等的宠溺和孝亲角度考虑,持犹豫态度者多与自身的特殊社会身份有关,而外籍来华人员,对女性观剧多客观中立。
张瑜[2](2020)在《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文中研究表明中共对于人的塑造和培养的重视程度是一以贯之的。本研究关注的是集体化时代中共对于社会主义新人的塑造和培养问题,通过考察乡村社会中的“问题人物”、各类模范、干部、妇女、儿童、民兵六类不同身份的人物群体或具体的人物代表,集中探讨了集体化时代国家在基层乡村社会中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实践方式和过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并不断完善的培养机制和治理技术。从国家的角度来讲,通过政治学习、日常劳动、军事训练、树立典型等方式向“新人”们传输中共的价值观,将不同的人纳入到不同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就成为国家为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在乡村具体的实践方法。从民众的角度来讲,他们主动或者被动地去适应社会主义新人的标准,通过具体的行动实践着国家在不同阶段对于新人的要求,体现了国家意志,使得国家不再是事不关己的遥远存在,而是化身为一个熟悉的邻人,他可能是一名干部、模范,又或是五类分子。在塑造新人的过程中,国家的权力不仅触及到乡村的每个角落,也触及到了生活在这里的人,将个人与国家紧密地联合在一起。不同群体和个人在中共的领导下,共同缔造了集体化时代。论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乡村“问题人物”的思想改造与人生际遇。本章是对四个乡村社会中“问题人物”个人生活史的研究,主要运用个人档案,还原这些曾经生活在村庄五类分子的平凡人生,试图揭示出他们在那个政治挂帅的时代环境下,那些隐藏在不合时宜言行中的复杂内心世界与性情。第二章:“公”“私”之间:集体化时代的乡村干部。乡村干部作为村庄里的领导人,他们是沟通国家与基层社会的桥梁。因此,他们的自身素质、作风问题、与村民的关系问题则成为影响基层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因素。教育、培养好各种类型的乡村干部,也成为国家控制、动员广大的农民的前提和基础。本章主要从组织架构、干部正面和负面的形象等方面,尽可能全面揭示集体化时代真实的干部面向,探讨国家是通过怎样的方式将乡村干部塑造成为符合中共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新人。第三章:榜样的力量:集体化时代对模范的塑造。集体化时代是模范辈出和“模范引领”的时代,国家重视模范的引领作用,不遗余力地评选模范。本章既关注模范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也关注模范作为具体个人的存在。将以村级档案为核心史料,尝试揭示集体化时代基层普通模范的形象和模范评比制度在基层的运作及不同时期对劳模标准的变化,以求尽可能真实、立体、动态地展示各类模范被塑造的过程。以此呈现新中国通过树立模范典型来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过程,进一步阐释中共在群众动员方面的成功之道。第四章:家庭·劳动·革命:妇女形象的嬗变。本章将依照集体化时代不同“表征”的顺序,探讨中共期望新妇女在新社会中扮演怎样的角色。通过分析集体化时代妇女参加劳动的基层实践,揭示国家对妇女角色和形象如何在劳动的过程中得以塑造,妇女劳力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如何被一步步开发以及开发的程度,又如何从家庭逐步走向社会的过程,进而考察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成绩和问题;同时,也尽量从妇女的角度出发,分析其自身体验,从而尽可能全面地、连续地呈现国家如何培养、塑造新时期女性的努力,进一步回答社会主义新妇女何以产生的问题。第五章:“新人”的启蒙:集体化时代的儿童教养。中共对儿童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式塑造和培养赋予了儿童新的角色、定位、属性和“儿童—国家”关系。通过梳理集体化时代儿童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发展与变化,可以追寻特殊历史背景下童年经历的蛛丝马迹,不失为理解集体化时代和集体化时代的人们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途径。因此,本章以集体化时代幼儿教育的发展、变化以及国家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如何去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为线索,尝试从儿童的角度出发,探讨儿童观念在这一时期的变迁和国家在塑造“共产主义接班人”过程中与儿童的互动,试图为理解集体化时代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和途径。第六章:从拿镐到拿枪:建国以来山西乡村的民兵。民兵制度作为集体化时代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民兵是中共把老百姓组织起来的一种方式,是集体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本章主要突出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揭示民兵制度如何嵌入到农村并逐步完善起来;二是将农民置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考察他们在民兵制度下的心态与行为以及与国家的互动,进一步探讨国家借助民兵形象为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努力。本研究将采用传统史学中重资料重描述的方式,注重村庄一手档案的整理与利用,并以此为主,结合地方文献、官方档案和口述资料,试图运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来阐释集体化时代国家与个人互动的场景及其背后的微妙关系,再现权力与利益博弈的历史图像。力争把宏观的理论构想和微观的个案分析相结合,更全面系统地研究集体化时代和集体化时代的人们,试图诠释集体化时代社会与文化的深层内涵,思考集体化时代的留给后人的经验和教训。在具体研究中,既关注人物群体也关注具体个人,既关注历史进程也关注具体事件,既关注制度层面也关注执行效果,既关注成绩又考察问题与矛盾,希望以“社会主义新人”为线索,体现出集体化时代不同时期国家对社会主义新人要求的动态的变化过程,以揭示共产主义革命对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改造和重塑历程,进而去解读集体化时代在乡村的运行逻辑和历史进程。回答“集体化时代基层民众的真实生活是怎样的”、“国家与个人是怎样互动”、“国家如何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问题。研究表明,劳动是集体化时代塑造新人的重要途径,是理解集体化时代的一条重要线索。劳动成为了中共塑造社会主义新人的主要方式和重要载体,在劳动的过程中,集体化时代的人们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身体上,都得到了塑造和锻炼。集体化时代所塑造的各类新人形象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与时代的命运休戚相关,但是也夹杂着问题与矛盾,其中问题的根本还应回到对人的关照上来。因此,对待集体化时代的认识,也应当放到动态地、连续的情境中,将历史的解读更为人性化。集体化时代的乡村社会研究应当在重视档案史料的基础上,终究回归以人为中心,以历史学为本位的研究,这样才能实现整体史的研究。
黄秋硕[3](2020)在《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文中研究指明丁韪良(W.A.P.Martin)任清政府同文馆总教习和京师大学堂西总教习等职,前后从事职业教育40年,其一生汉学成就突出表现为六个方面。第一,丁韪良在近代西方人文学科方法影响下,重视对儒释道文化的释读,肯定颇多。丁韪良是美国汉学史上真正依据中国典籍并结合考察社会实际而释读儒释道文化的第一人。第二,丁韪良高度评价中华民族“壮丽的文学丰碑”;热衷向西方传递中华文化、中国观念和中国形象,促进了中国文学在美国的传播。在美国早期汉学发展史上,丁韪良称得上是中国文学研究与译介的拓荒者与奠基人。第三,丁韪良热情颂扬与推介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并以明确的近代化理念,在西方汉学史上,第一次梳理从鸦片战争到中华民国诞生之前的中国近代史。丁韪良是这个时期中国历史的亲历者与见证人,因此他的相关记述,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第四,丁韪良翻译大量西学论着,侧重于近代化新兴学科与实用知识,大多是对西方科技、法律、经济等领域专着的首次翻译,其对相关理论、概念、名词及内容等方面的汉语表述,对中国近代相关新兴学科之构建,均具有创新与借鉴意义,丁韪良汉译西学论着,同样具有重要汉学意义。第五,丁韪良创办中文期刊《中西闻见录》与《新学月报》,大力传播“实学”,不仅对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动汉学研究往更高层次发展,也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六,丁韪良作为汉学研究机构北京东方学会首任会长,倡导以“自由思辨精神”来研究汉学的一切领域。北京东方学会在拓展汉学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等方面,取得引人注目的成就,并很大程度上脱离了西方宗教的负面影响。丁韪良也存在种种弱点与不足,这应更多地从他所处时代的历史条件和历史局限性的角度加以说明。在美国早期汉学发展史上,美国汉学的开创、奠基与初步发展,主要是由清代美国来华汉学家们完成的。丁韪良称得上是汉学发展史上一位成绩卓着的巨匠。其在中学西渐与西学东渐双向文化交流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和产生的积极影响,不仅值得充分肯定,至今仍有实际借鉴意义。
杨安文[4](2020)在《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大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中国文化和中国文学“走出去”已成为新时代的迫切要求。诗歌历来是文学的重镇。根植于中国博大精深之传统文化的中国当代诗歌,既折射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也反映了当代诗人富有时代特色的精神面貌、思想情感和艺术追求。当代诗人不断进行着汉语语言自身的试验,不断尝试语言的自我解放和边界突破,展现出中国当代诗歌在语言、文学和文化等领域独特的风貌和价值。在中国文学“走出去”、中外文学交流、互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当代诗歌应该大力展现其独特魅力和价值。然而,长期以来,国内外学界多关注中国古典诗歌,而对中国当代诗歌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对中国当代诗歌尤其是“后朦胧”诗歌的海外译介更是关注不够。柏桦被普遍认为是“后朦胧”诗人杰出代表,是国内最优秀的抒情诗人之一,也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最早被译介到国外并得到关注的当代诗人之一。本研究以诗人柏桦为研究对象,以比较文学译介学研究方法,通过对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传播与接受的现状及特征作全面深入的考察分析,管窥中国当代诗歌在海外译介与接受的总体现状,探究其在海外的传播途径及接受规律,从而提出了更为切实可行的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模式、方法与策略。同时,从翻译研究和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视角,采用文本细读和对比研究方法,以柏桦诗歌英译文本为研究对象,开展诗歌翻译对比研究和诗歌翻译变异研究,从语言学层面分析诗歌翻译的策略运用,探究国内外诗歌译者在文本解读和翻译策略选择上的差异,寻求既能保留中国当代诗歌本真和特色、又能为英语世界所接受的翻译策略,并从翻译阐释学的理论视角探析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文本解读与意义建构的重要意义。本研究首先对国内外以各种语言出版、发表的柏桦作品译介和相关研究资料进行穷尽式搜集、整理和爬梳。通过对柏桦生平、创作历程、各时期诗学观和诗歌特点以及国内相关研究的系统梳理,建构国内柏桦形象,并以此作为译介研究背景参照,重点以第一手外文材料为文献基础,全面、系统地梳理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及港台地区的译介、传播和接受状况。研究发现柏桦诗歌海外译介呈现出诸多特点。第一,柏桦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最早被译介到国外并得到较多关注的当代诗人之一。究其原因,除了柏桦自身80年代末到90年代在国内诗坛的声名与影响因素之外,还与外语专业出身的柏桦所具有的强烈的对外译介和交流意识有关。第二,柏桦早期诗歌在荷兰、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译介和发表较早,在英语国家则稍晚。这与当时旅居欧洲国家的知名诗人北岛和张枣的大力引荐密切相关,尤其是北岛及其主导的海外文学杂志《今天》及“今天”基金会,对推动包括柏桦在内的中国当代优秀诗人走向世界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三,柏桦诗歌译介涉及的译者人数较多,但专注于柏桦诗歌翻译且与其配合默契的译者很少。柏桦目前在海外发表或出版的译诗反响平平,没有带来犹如原诗给国内读者带来的冲击和感受,这至少应当部分归结为翻译问题。笔者认为,许多译诗没能体现柏桦诗歌中独特的声音和气质,没有彰显出其独特的语言风格。第四,从翻译主体来看,柏桦诗歌翻译大部分是由外国汉学家译者或诗人译者独立完成,中外译者合作翻译很少。然而,外国译者独立翻译完成的译本或多或少反映出译者对原诗的理解存在障碍。就汉语诗歌翻译而言,以译入语为母语的外国译者原本就不多,要想寻得一位中文语言能力强、翻译技艺高超同时还能配合默契的理想译者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即使外国译者值得依靠,中国当代诗歌的对外译介也不能完全指望他们,国内译者必须承担其应有的责任。笔者并不赞同由国内译者单独翻译,但认为基于彼此信任、理解和良性沟通的中外译者合作翻译是理想的翻译模式。第五,柏桦诗歌对外译介在网络媒介的利用方面还远远不够。这也是绝大部分中国当代诗人对外译介存在的问题。在网络信息时代,中国当代诗歌要想更好地为海外读者所了解和接受,就必须努力克服外语障碍,利用好网络媒介与外国读者和诗人加强直接的互动交流。其次,本研究对柏桦及其诗歌在海外的接受状况进行了考察分析。研究发现,就翻译文本的选择来看,外国译者选择翻译的诗歌文本与柏桦推荐翻译的诗歌文本之间存在不小差异,这既反映了外国读者(译者)独立的审美判断,也反映出他们异国的、独特的审美趣味。因此,就对外译介的角度来说,译者(或编者)在做翻译选本的时候,不能完全站在自身的审美角度,还要适度考虑外国读者的审美需求和期待视野。此外,从海外学者对柏桦诗歌的研究现状来看,他们的研究普遍紧密结合中国的社会、政治和文化语境,关注诗歌所反映的历史和社会现实,总体呈现出意识形态解读的倾向,体现出外国读者典型的意识形态偏见和“他者”想象。中国当代诗歌在国际社会接受的过程中,遭遇意识形态偏见不可避免,我们需要以更加优秀的诗歌文本来予以消解。然而,外国读者对“古典”和“异国”的偏好却值得我们重视,这正是宇文所安(Stephen Owen)所说的世界诗歌不能丢失的所谓“民族性”或“本土性”的体现,反映了外国读者的阅读期待。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关注社会文化语境的同时,也注重文本细读,强调诗歌研究必须深入诗歌文本,不能重“语境”轻文本,不能忽视诗歌本体(诗歌的语言、内容、形式、音韵等)的研究。再次,本研究以柏桦诗歌英译为例开展了多译本对比研究、翻译变异研究以及中外译者合作翻译研究,并从阐释学理论视角探析了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意义建构的意义。研究发现,不同译者的翻译风格差异明显,对原文的理解各有不同,对原诗的形式、内容、情感、节奏和意境的传递各有高下。中国译者对原诗文本的理解、音乐性的感知与转换表现出明显优势,外国译者在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结构的有效转换上具有优势。但在笔者看来,真正实现了诗意的有效转换,传递了原诗丰富的艺术内涵和诗人独特而丰满的思想情感的译文则仅来自少数具有“创造性”特质的翻译,如霍布恩的译文。笔者从比较文学变异学理论视角分析了霍布恩译本在中西文学传统和思维方式上体现出的文化过滤以及文化误读、误译,强调要正确认识诗歌翻译中的“变异”现象。笔者认为,恰恰是译本的“变异”——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造就了译入语读者能够接受的译文,让原作在异国文学中获得新生。此外,笔者还从阐释学理论的视角探析了诗歌翻译对于诗歌意义构建的重要意义,并指出诗人、译者、评论者和读者都应该以开放的心态看待诗歌翻译,留给译者创造性阐释和语言转换的充足空间。最后,本研究运用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文学场域理论分析了柏桦诗歌近期在海外译介和接受状况不如早期的原因。笔者认为,柏桦停止写诗15年以及其复出后大量创作和发表诗歌对其海外象征资本的积累带来了不利影响。从中得到的启示是,诗人们要想在海外诗歌场域获得有利占位、得到较多认可,就必须有效积累象征资本。一方面,诗人的文学生产活动不能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或迎合大众口味,应以“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追求为目标,诗歌产品当以高质量为第一要素,少而精的作品发表或出版会更有利于象征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诗人们应积极、主动且持续地开展对外诗歌交流,包括参与中外诗人互译项目,参加各类国际诗歌节和诗歌探讨会,与海外汉学家、诗人以及诗歌译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中国政府文化机构、出版机构以及高校院所则应该为当代诗人、诗歌译者和学者的海外交流和翻译实践创造更多有利条件,提供经费资助,推动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的良性发展。本研究首次对柏桦诗歌在国内的传播与研究以及在海外的译介、传播与接受进行了系统、全面、完整的梳理和分析。通过本研究,笔者希望将柏桦这位极具代表性也颇具独特个性的中国当代优秀诗人的艺术贡献,诗学探索与创新,及其作品丰富的诗学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较为立体、完整地呈现在中外读者面前。同时,透过柏桦海外译介研究这一个案,笔者力求管中窥豹,力图为中国当代诗歌对外译介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方法。本研究寄望于促进中国当代诗歌与世界的交流与对话,增进海外文学界、诗歌界、汉学界对中国当代诗歌发展的了解,提升当代诗歌在海外的地位和影响力,从而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推动新时代中国当代诗歌更好地走向世界,并借以积极参与人类文明建构,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王天丹[5](2020)在《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文中认为陕甘宁边区(以下简称边区)是中共中央、中革军委的所在地。全面抗战爆发以后,主力红军改编为八路军,边区成为中共军队的指挥中心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总后方。边区地处黄河西岸,扼守日军进攻大西北的要道,其独特的军事战略地位,使之成为日军进攻的重要军事目标。为抗击日军,消灭土匪,取得反磨擦斗争胜利,边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而加强军事建设,是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加强边区防卫力量,确保边区安宁,赢得抗战胜利的重要举措。为加强边区军事建设,中共首先建立了边区武装力量,为边区和中共中央的安全提供了可靠的军事力量。八路军主力部队奔赴华北抗日战场后,边区防守力量薄弱,为加强边区防卫力量,中革军委、中共中央决定组建边区驻军留守部队,成立留守兵团,编组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统一指挥边区八路军留守部队,保安部队和地方民众抗日武装组织(主要是自卫军和少先队),形成了八路军正规部队、保安部队和民众抗日武装(主要是自卫军和少先队)三位一体的武装力量格局。边区武装力量和组建和政变,为保卫中共中央和确保边区安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武装力量。为解决八路军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政干部缺乏的问题,中共建立了抗大及有关军事院校,为八路军、新四军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军事和政治干部,为中共军队和抗日根据地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干部保证。为提高边区部队战斗力,开展了军事教育和大练兵运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被中共中央军委表扬,并将其经验批转全军学习推广。以上举措为取得河防、剿匪、反磨擦斗争的军事胜利,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模范区奠定了基础,巩固了中共局部执政的历史地位。为防止日军西犯边区,进攻大西北,八路军专门成立河防部队,在八路军的配合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打退了日军的多次进攻,挫败了其进犯边区和进攻大西北的企图,为创造模范根据地创造了条件。针对国民党军队对边区发动进攻和反磨擦事件,边区部队打退了其进攻,取得了反磨擦斗争的胜利,结束了国共两党政权并立的局面,实现了政令和军令的统一,使边区抗日民主政权成为唯一合法政权,为建设新民主主义模范区奠定了基础,巩固了中共在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局部执政的历史地位。为加强军队后勤建设,中共建立和开展了军工生产,发动了大生产运动和“双拥运动”,为八路军提供了武装装备保障,解决了面临的财政经济困难,增强了中共局部执政的社会和经济基础。为给八路军提供作战需要的武器装备,中共中央军委在边区成立了军事工业局,组建了一系列军工厂,研发和生产了武器弹药,开展了赵占魁运动,逐渐扩大了生产,为部队提供了大量武器弹药,保证了部队作战需要。为解决边区和部队面临的财政经济困难,边区部队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增加了粮食和工业品的生产,展开了打盐运盐及食盐等出口,以换取边区急需的战略物资,增加了边区财政收入,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稳定了边区物价。为解决边区工作中暴露出的党政军民关系不协调的问题,开展了双拥运动。经过整风,中共实现了对边区部队的一元化领导,落实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形成了中共军队政治工作的新成果——《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和中共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为克服边区部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军阀主义与教条主义倾向,边区部队认真学习,经过整风,克服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形成了以中共中央西北局为首的一元化领导,落实了中共中央“九一”决定,增强了党政军民的团结,为巩固抗日根据地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总结经验,推广全军,在毛泽东支持下,将边区部队的整风经验成果写成《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形成了党和军队政治工作的历史性文献,与古田会议并列,多次下发全军学习。毛泽东思想提高了中共全党全军对毛泽东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的正确认识,肃清了王明错误思想及其他错误思想的干扰和危害,坚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总结形成了中共武装斗争的理论和指导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是中共领导军事工作,进行武装斗争的宝贵财富和强大的思想武器,为中共夺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胜利指明了方向,对建国后军队和国防建设产生了极大影响,至今仍是全党全军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
刘刚[6](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余柏青[7](2019)在《《历史教学》(1951-2010年)研究 ——以中学历史教学的考察为重点》文中研究表明《历史教学》创办于1951年1月,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创办的历史学刊物。至2010年12月,该杂志已出版613期。它以基础性、思想性和学术性为指导原则,始终坚持科学、严谨和务实的办刊风格。自创刊以来,它为繁荣国家历史教学及史学研究,建立史学教育理论与实践体系,推动历史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促进国内外学术研究交流等,均作出突出贡献。此前,学界只是零星地、局部地研究《历史教学》,还没有系统地、深入地对其进行研究。为丰富中学历史教学内容,拓宽中学历史教学研究领域,强化历史教学、历史教科书与历史研究三者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揭示中学历史教学与相关学术研究之间的逻辑关系,作者对《历史教学》60年的发展进行了整体研究。《历史教学》是在以下四个背景下创办起来的:第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家文化教育政策的指导,京津地区的几位历史学者敏锐地感觉到历史教师对唯物史观的迫切需求,因此创办一种专供历史教师阅读的刊物,《历史教学》应运而生。第二,知识分子心态使然。新中国成立使知识分子对未来充满期望,他们经历了国民党政权的腐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动紧跟政治,渴望跟上时代的变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第三,《历史教学》创刊申请得到了天津军政委员会批准,在办刊过程中又得到天津市军管会文教部部长黄松龄的大力支持;第四,李光璧、傅尚文、杨生茂等七位同人的共同努力。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份同人刊物《历史教学》就此诞生,并且很快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成为中学历史教学杂志领域的一面旗帜。《历史教学》的读者群体主要是中学历史教师、高等师范院校历史系专业师生、历史教学研究工作者、教研员等。据不完全统计,5901位署名作者在《历史教学》共发表了10546篇作品。《历史教学》的作者群体主要集中在京津地区,而稿源又集中来自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编辑室、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历史教学》编辑部等三个单位。其组织架构可以从下列四个时期来进行分析:1951年1月创刊到1954年8月属于同人办刊时期。1954年9月到1959年这段时期属于天津市人民出版社管理时期。1959至1966年、1979年复刊后至1985年,这两个时期属于天津市教育局管理。1986年开始至2010年这段时期属于天津新闻出版局管理时期。1951年1月到1966年6月是《历史教学》的特色形成和曲折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分同人办刊、政府改造、曲折发展三个阶段。同人办刊阶段,知识分子办刊主动紧跟政治形势,在“教”与“学”方面还保留着民国时期的特点。政府改造以后,天津人民出版社成立第三编辑室,专门负责编辑《历史教学》。该时期的“大家小文章”“问题解答”等学术性研究文章,“看似写来不难”“结果非高手莫办”,至今都传为美谈。1959年到1966年6月是《历史教学》曲折发展时期。由于连续的政治运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历史教学》被迫停刊。1979年1月到1990年3月是《历史教学》缓慢恢复和特色重建时期。1979到1985年是《历史教学》的复刊阶段。该阶段主要是教学和史学领域的拨乱反正,中学历史教学和学术研究逐步得到恢复;1986到1990年3月是《历史教学》特色重建时期。这个阶段重建教学特色后,学术研究文章发表对杂志发展而言存在着两难处境。1991年4月到2001年3月是《历史教学》继续偏重教学与学术“滑坡”时期。前期,杂志研究突出以能力为核心的考试测量与评价,并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培养中学历史学科思维能力的途径。后期,由于杂志管理失控,编辑出现许多乱象,学术论文弱化的趋势明显。在同类刊物崛起及网络迅猛发展的双重冲击下,《历史教学》逐渐失去其竞争优势。2001年3月到2010年12月是《历史教学》平稳过渡和“黄金”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又分为平稳过渡、“黄金”发展、分刊后继续发展三个阶段。2001年3月到2002年1月是《历史教学》平稳过渡阶段,它呈现“不温不火”状态;2002年2月至2006年12月是《历史教学》发展的“黄金”阶段。杂志编辑部组织对课程标准和“一标多本”教材进行讨论,将受众群体聚焦到《历史教学》平台;发表与中学历史教学关系密切的研究性学习案例和“听课随笔”,以引领中学历史教学;发表中青年专家访谈录,使学术研究与中学历史教学有机结合。2007年1月以后分中学版和高校版,《历史教学》得到持续性的发展。《历史教学》从创刊以来的发展变化历程折射出国家意识形态变化及其对出版物的影响。在1957-1978年,由于受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历史教学》紧跟国家政策形势的变化,导致杂志的内容有时出现偏离历史教学与研究的轨道。一本杂志能坚持办刊多年,而且现在还在良性健康地发展,这在中国近现代出版史上比较少见。一方面,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将同人刊物纳入到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之中,由国家提供办刊经费,这是一本杂志赖以生存的基础。另一方面,杂志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杂志在发展过程中的跌宕起伏,它不完全是市场反映的结果,杂志的发展主要依靠党和国家的支持。研究《历史教学》不但要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教学与学术研究的变化特点,而且要从中透视在中国政治变化的背景下,知识分子们的心态及思想变化动态。《历史教学》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总结其发展历史,终为中学历史教学服务;教学文章要抓教改典型,抓教学的前沿问题,使杂志发挥引领作用。《历史教学》兼顾历史研究与学术研究,采用高校版与中学版的办法解决学术研究与教学研究并重的问题。中学版是《历史教学》的根基和发行量的基本保证,保持中学版的内容和质量是这本杂志能够存活的关键所在。历史教学社与天津古籍出版社合并,严重制约着杂志的发展。《历史教学》被某所大学收入麾下,或是转移到经济效益较好的出版社。无论哪种归宿,对《历史教学》都是福音。
龚吉雯[8](2019)在《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研究》文中指出观音是佛教神只中一位负责现世救赎的神只,在大乘佛教传播的区域中基本都存在着观音信仰,南诏大理有“妙香佛国”的美誉,特别崇拜观音,拥有众多观音造像,产生了独特的阿嵯耶观音造像和信仰。以阿嵯耶观音为核心的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得到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引起了对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研究热潮持久不衰。本文通过对现存于世的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进行梳理,对盛行于南诏大理国时期的观音造像进行深入探讨。明清之际南诏大理文献毁损严重,相关历史信息相对匮乏,使其复杂的观音信仰成为一个谜。本文的意义在于通过对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的整理研究,考察观音造像所体现和蕴涵的信息,结合相关文献典籍记录和考古发现,试图还原南诏大理国时期存在的观音信仰的样貌,对观音造像体系做出客观评价、还原南诏大理观音造像在佛教发展史中所处的地位、在佛教传播中所起的作用,重新考察佛教传播道路上南传道存在的可能性,以及观音信仰对白族社会、文化、生活的影响。利用考古资料和文献资料重新考证南诏大理国时期的观音造像,通过历史文献及观音图像在云南的分布现状和艺术风格对观音造像进行分期、分布区域、类型的划分;对几尊典型的观音像进行详细分析,围绕着构成观音造像元素的几个重点:背光、法器、莲座等探讨南诏大理观音成像的源头与社会成因;以南诏大理国时期为中心,分别探讨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图像与周边区域的观音造像之间的关系,力图通过仔细深入的比对研究和思考,掌握观音造像中蕴涵的白族社会文化、宗教信仰。以阿嵯耶观音作为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的代表未免显得以偏概全,割裂了阿嵯耶观音与其他观音的关系,学术界对阿嵯耶观音的重点研究使南诏大理国时期存在的其他观音造像研究较为薄弱,所以研究密教、显教观音在南诏大理的观音造像中各自所居位置和呈现的宗教意义,是讨论的重点之一。结合汉地、吐蕃、中南半岛、印度的观音图像,通过从表征到内涵的深层分析,解读南诏大理观音造像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对佛教南传道路提出新的证据,重新审视佛教南传和北传道路的关系。因此,本文分成六个部分对南诏大理国时期的观音造像进行探讨。首先针对观音分布和图像情况合理划分时期、类型,进行分类;对南诏大理国时期的出土和现存的观音造像进行整理,分别从画卷、石窟造像、石刻造像、金铜造像中寻找观音造像,从传说、文献等抽离出观音形象,以得窥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全貌。南诏大理观音数量多、种类复杂,在发展中有较大演变,其中存在着一条较为明晰的脉络,以梵僧观音和阿嵯耶观音为发展主线,密教观音和柳枝观音在这条主线左右相辅,构建了庞大的观音体系,所以有必要对梵僧观音、阿嵯耶观音、柳枝观音等做深入研究,还原各尊观音在南诏大理国观音体系中的位置、探讨其图像意义。南诏大理观音造像呈现的复杂性使得研究必须关注周边环境的观音造像,位于南诏大理周边的汉地、吐蕃、中南半岛等地都存在着观音信仰,以汉地和吐蕃较为明显,所以对这几个地区的观音造像探讨很有必要。六个部分的划分研究使南诏大理观音造像基本兼顾到整体呈现和细节分析,关注了观音造像与密教造像仪轨、所处环境等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重新审视梵僧观音的地位和身份转换;对《南诏图传》重点表现的梵僧观音和阿嵯耶观音造像中出现的汉地与印度、中南半岛观音文化的融合进行详细的探讨。通过对观音造像的研究,认为云南是观音造像进入汉地的先行地,是佛教南传道路上的重要一环,佛教观音造像南传路先到云南后再进入汉地,巴蜀是连接佛教北传道路和南传道路的纽带,汉地观音通过巴蜀回流至云南,对南诏大理的观音造像造成深刻影响。《南诏图传》反映了南诏时期复杂的观音造像运动,显示出外来文化与本地文化的融合。大理时期顺承了南诏时期的佛教传统,尤其强调了梵僧观音的重要性,《张胜温梵画卷》中既有明显的密教特征,也有较为隐晦、隐藏在其中的本土元素。
赵自轩[9](2018)在《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学界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的研究由来已久,研究范围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权利保护、继承等方面。但遗憾的是长久以来学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问题并未达成共识,各种学术观点的高下此消彼长,且大部分争议仅停留在理论探讨层面,既缺乏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实证分析,又缺少将理论适用于实际案件纠纷的司法验证。我国《民法总则》第127条对网络虚拟财产作出了规定,但该法条作为引致性规范无法为法院的裁判提供指引。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互联网技术催生的新生事物,其法律内涵和外延都是不确定的,因此对该主题的研究就必须坚持“类型化思维”和“场景意识”,以此探析不同场景中不同类型网络事物的法律本质,最后在此基础发掘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特征和判断标准,明确的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内涵和外延,进而构建出科学合理的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制度。遵循以上基本写作思路,本文总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对网络虚拟财产基本问题的梳理。第一节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类型与特征,特别是介绍了当前主要学者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定义和基本观点,以此了解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研究的基本范围与争议焦点;第二节主要介绍了网络虚拟财产与无形财产的联系与区别,特别是虚拟财产与知识产品的区别,为下文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知识产权说”的反驳奠定基础;第三节介绍了域内外网络虚拟财产的研究状况,以此明晰我国当前网络虚拟财产研究的焦点和缺陷。同时,该部分还介绍了美国网络虚拟财产立法的最新成果和存在的争议,为我国立法提供可能的域外参考。第二章是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研究。第一节介绍了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技术构成和基本类型,在了解网络游戏基本运行机理的基础上,根据游戏虚拟财产的不同功能将其区分为货币型游戏虚拟财产、物品型游戏虚拟财产和游戏账号;第二节介绍了当前学界对游戏虚拟财产的研究状况,在民法方面主要介绍了游戏虚拟财产法律性质“债权说”、“物权法”、“知识产权说”、“新型财产权说”的主要观点,各种学术观点之间的主要争议,以及当前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节是对游戏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现实考察,主要介绍了网络游戏服务合同对虚拟财产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因游戏虚拟财产引发的主要纠纷类型;第四节对不同类型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进行了分析。货币型游戏虚拟财产的功能和获取方式决定其显着的财产属性,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虚拟财产;物品型游戏虚拟财产的获取方式和功能决定了其实质上属于债权凭证;而游戏账号则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第五节是对不同类型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在当前阶段可以采用债权和物权分别对物品型游戏虚拟财产和货币型游戏虚拟财产提供保护,采用公法手段对游戏账号提供法律保护。第三章是对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的研究。第一节以国内外主要网络社交平台为分析对象,列举了网络社交平台上存在的主要虚拟财产类型——网络账号、电子照片、视频、电子邮件、虚拟物品、电子货币;第二节对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予以分析,基于对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实际功能的考察,认为网络账户的法律性质是个人信息;电子照片、视频、电子邮件的实质是具有人格因素的无形动产;虚拟物品的法律性质是无形动产;电子货币作为法定货币的数字形式,其法律性质是无形动产;第三节介绍了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权属争议、继承争议和隐私风险;第四节主要介绍了美国《统一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法》的主要内容以及立法机关对该立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并对我国立法的可能借鉴予以分析;第五节是对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法律保护的研究,在公法上,通过严格的网络安全保护立法和技术保障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在私法上,通过严格落实网络运营商的安全保护义务、网络服务义务、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的赔偿责任,充分保户网络用户的虚拟财产中包含的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第四章是对网络店铺的研究。第一节主要结合网络交易平台上个人店铺和企业店铺的不同获取方式,分别分析了两种网店的实质构成因素,并主要分析了个人店铺的核心构成——营业资产;第二节是对网店法律性质的分析,就网店的实质构成来看,其具有虚拟性、实用性、创造性、价值性特征,属于真正意义的网络虚拟财产;第三节是对网店面临的法律问题的分析,由于当前立法并未规定网店是一种虚拟财产,导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承认网店是一种的独立财产类型并禁止网店转让,因此导致网店转让中滋生了大量的诈骗案件。同时,法院也往往不将网店视为网络虚拟财产,导致网店受让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第四节是对网店权利归属和可转让性的分析,以网店的价值来源和实际经营为观察视角,认为网店实际经营者对网店享有虚拟财产权。同时,结合当前网店转让的实际效果、民法公平原则、网络服务协议格式条款的效力,认为网店经营者可以对网店予以转让;第五节是对网店转让规则的设计。基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有序发展,公平保护各方主体利益的目的,对网店转让人、受让人、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提供者、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设计。第五章是对网络虚拟财产判断标准的设计,以此为基础构建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具体内容。第一节是对网络虚拟财产判断标准的总结,通过对民法中财产的实质构成予以分析,最终将虚拟性、创造性、实用性、价值性作为网络虚拟财产的判断标准,并运用该标准对当前普遍认为的网络虚拟财产类型予以鉴别,因此印证前文的研究结论;第二节是对网络虚拟财产立法保护的研究,通过创设网络虚拟财产权确保权利人对其合法财产利益的享有。网络虚拟财产权人对其合法取得的虚拟财产有权行使访问权、使用权、管理权、处分权;第三节是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司法保护,以常见的网络虚拟财产纠纷为对象,为网络虚拟财产提供侵权、合同、继承保护。
王杨红[10](2018)在《从朝贡到早期订约交涉:中—暹关系的变迁(1782-1914)》文中指出1782-1914年是中—暹关系由传统朝贡体制向近现代外交变迁的时期。对这一转变历程的研究,不仅是深刻明晰、探讨两国关系的需要,还是抚今追古,继往开来,为当下两国乃至中国—东南亚关系提供借鉴的应有之义。1782年曼谷王朝建立后,拉玛一世不断遣使清廷,使中—暹传统朝贡关系得以延续并不断发展。此后直至鸦片战争前,拉玛二世、三世先后遵照执行,努力维持朝贡关系,不曾更易。但鸦片战争后,两国朝贡关系面临变局,开始疏离、中衰。1853年6月使团遇劫事件后不及两年,包令条约签订,暹罗被西方列强敲开大门,而蒙固王对中—暹关系的看法亦有所转变,两国朝贡关系就此中断。对于1862-1888年广东、福建地方官的数次催贡,暹廷均采取模棱两可的拖延策略,为此甚至提出并坚持改道天津进贡的建议。但这一路线与传统朝贡体例不符,为清廷所拒绝。至1893年,在北榄事变的催化下,清廷以承认暹罗独立的方式,终结了两国的朝贡关系。两国朝贡关系中断后,订约设领之议亦在中国萌芽、成形。受1906年那空猜西亲王访华影响,基于彼此互为独立国的中—暹订约呼声开始高涨,其目的在于保护华人。1907年杨士琦访暹拉开了中—暹订约交涉的序幕。杨氏返国后,1908年两国驻法公使开始交涉订约事宜。但双方在华人问题上针锋相对,清廷欲设领保护华人,暹廷却认为华人乃本国国民,无需中国保护,订约交涉遂陷入僵局。1909年3月28日,清廷颁布以血统主义为原则的国籍法;1913年4月10日,暹廷颁布同时采用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的国籍法,与中国国籍法存在根本差异。这使得暹罗华人“双重国籍”问题明朗化。1910年曼谷华人罢工、1910-1913年暹罗中华总商会申请立案,均让暹罗政府意识到中国势力介入的可怕。1914年拉玛六世所着《东方犹太》的问世,则意味着暹罗政府强力管理、同化华人的肇始。“华人问题”自此成为两国订约交涉的焦点和痼疾所在。
二、2004年《现代农业装备》第1~12期(总第97~108期)总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4年《现代农业装备》第1~12期(总第97~108期)总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1)清代女性观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百年妇女史研究概述 |
(二)清代女性观剧研究述评 |
(三)清代女性观剧史料来源及书写特点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清代女性观众 |
第一节 女性观众的类型 |
一、宫廷女性 |
二、仕宦女性 |
三、平民女性 |
四、青楼女性 |
五、其它女性 |
第二节 女性观众观剧需求 |
一、娱乐需求 |
二、交际需求 |
三、服装展示 |
四、追星动机 |
五、其它需求 |
小结 |
第二章 清代女性观剧场所及设施 |
第一节 各类剧场中的女性观剧现象 |
一、宫廷剧场中的女性观剧 |
二、商业性剧场中的女性观剧 |
三、神庙剧场中的女性观剧 |
四、会馆剧场中的女性观剧 |
五、私人宅第剧场中的女性观剧 |
六、舟船水畔剧场中的女性观剧 |
七、其他剧场中的女性观剧 |
第二节 女性专门观剧设施 |
一、看楼 |
二、看台、女台、子台 |
三、看棚 |
四、花场 |
五、女厂 |
六、女亭 |
七、其它 |
第三节 女性观剧设施创设原因 |
一、剧场性的增强及对女性观剧的重视 |
二、照顾与限制 |
三、牟取经济利益 |
第四节 女性观剧专场 |
个案研究一:山西高平良户村田宅女性剧场考述:兼谈垂帘看楼与明清女性观剧场所的变迁 |
个案研究二:清末北京尼庵演剧女性专场考述 |
小结 |
第三章 清代女性观剧习俗 |
第一节 定戏习俗 |
第二节 点戏习俗 |
一、点戏人的选择 |
二、点戏的讲究和礼节 |
三、点戏物件类型 |
四、男女观众点戏之区别 |
第三节 看戏习俗 |
一、男女分观习俗 |
二、男女落座方位 |
第四节 赏赐习俗 |
一、从施赏者角度看 |
二、从受赏者角度看 |
三、从赏赐品类看 |
第五节 禁忌习俗 |
一、女性禁忌与戏曲禁忌的结合 |
二、对女性观剧的诸多禁忌 |
第六节 个案研究:河南新安芦院村女性观剧年龄禁忌碑的文化阐释 |
小结 |
第四章 清代女性观剧内容 |
第一节 女性个体差异与观剧内容 |
一、女性剧场环境差异与观剧内容之雅俗 |
二、女性阶层差异与所观内容的差别 |
三、女性个体因素与审美趣味的差异 |
四、女性地域及生活理想差异与女性观剧内容 |
第二节 女性观剧内容的普适性 |
一、婚恋爱情剧 |
二、全本情节戏 |
三、家庭伦理戏 |
四、喜庆戏 |
第三节 女性观剧内容文献载录的不均衡性 |
一、文献载录女性观剧内容的阶层因素 |
二、文献载录女性观剧内容的性别因素 |
小结 |
第五章 社会各界对待女性观剧的态度 |
第一节 反对与排斥 |
一、反对的方式 |
二、反对的人群 |
三、禁限效果评估 |
第二节 支持与赞成 |
一、家庭成员的赞同 |
二、社会各界的支持 |
三、女性个人的努力 |
第三节 犹豫与矛盾 |
一、汉人官员的审慎和节制 |
二、旗人官员的犹豫和矛盾 |
第四节 中立与客观 |
一、对女性观剧“直言直笔”的书写特点 |
二、女性与戏曲作为保存族群历史记忆的工具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论文提纲范文)
附图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理论反思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区域及史料特点 |
第一章 “问题人物”的思想改造与人生际遇 |
一.精诚所至:董心诚的重归“群众”之路 |
(一)学生时代 |
(二)军旅生涯 |
(三)成为“反革命” |
(四)接受改造 |
(五)成为“群众” |
二.我行我素:石逢生难以被改造的本性 |
(一)成长过程一波三折 |
(二)青年时期因言获罪 |
(三)政治渗透下的家庭关系 |
(四)本性难改:回村后的表现 |
(五)学会使用政治话语保护自己 |
(六)人生悲剧的心理分析 |
三.大起大落:一个皮革手工业者人生的“高潮”与“低谷” |
(一)坎坷波折的前半生 |
(二)改造生活 |
(三)个人与国家的关系 |
四.“学而优则仕”:宁家成士绅梦想的破灭 |
(一)求学 |
(二)工作 |
(三)管制 |
(四)改造 |
五.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公”“私”之间:集体化时代的乡村干部 |
一.集体化时代蔚村权力结构的变迁 |
二.大队的核心干部 |
(一)大队书记 |
(二)大队长 |
(三)其他干部 |
三.小队干部 |
(一)小队干部的基本设置 |
(二)大队干部与小队干部之间的关系 |
四.“三通四化”的干部形象 |
(一)党课制度 |
(二)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
五.“人无完人”:干部的另一面 |
(一)违反国家政策问题 |
(二)“四清”与整风运动中的干部问题 |
(三)作风问题 |
六.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榜样的力量:集体化时期对模范的塑造 |
一.制造模范 |
(一)制造模范的标准及变化 |
(二)制造模范的困难与问题 |
二.解读模范 |
(一)模范贴近生活 |
(二)模范无处不在 |
(三)模范的奖励 |
三.典型模范 |
(一)水利专业队队长赵世喜 |
(二)第七生产队长卫胜利 |
(三)“保险会计”杨家星 |
四.事件中的模范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家庭·劳动·革命:妇女形象的嬗变 |
一.互助组时期:妇女走向生产的准备 |
(一)“互助”的早期理解 |
(二)妇女参与生产的背景 |
(三)效果和经验 |
(四)理想的妇女形象 |
二.初级社、高级社时期:从家庭妇女到劳动妇女 |
(一)以妇女参加劳动生产为中心 |
(二)妇女参加劳动生产的成绩 |
三.人民公社时期:“劳动妇女”和“革命妇女”的双重身份 |
(一)新的要求 |
(二)新的举措 |
(三)新的变化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人”的启蒙:集体化时代的儿童教养 |
一.幼托事业的发展及幼儿教养 |
(一)合作化时期“保育为主、教育为辅”的方针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对“共产主义接班人”的培养 |
(三)集体化时代后期:“儿童本位”的回归 |
二.儿童的小学教养 |
(一)集体化时代农村小学教育普及概况 |
(二)“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
(三)“教育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从拿镐到拿枪:建国以来乡村社会中的民兵 |
一.民兵制度的数据分析 |
(一)人数统计 |
(二)组织、干部结构 |
(三)年龄分析 |
(四)基本情况 |
二.民兵的日常管理 |
(一)军事训练制度 |
(二)宣传、学习制度 |
(三)武器管理制度 |
(四)评优制度 |
(五)问题及对策 |
三.民兵的模范带头作用 |
(一)改造种子山 |
(二)抗旱蓄水 |
(三)抗洪抢险 |
(四)科学种田 |
四.民兵营中的女民兵 |
五.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国内外关于本选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一、中外学者关于美国早期汉学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 |
1.美国“早期汉学”起始于何时? |
2.美国“早期汉学”结束于何时? |
3.美国“传教士汉学”何时向“专业汉学”过渡? |
4.笔者对美国早期汉学史分期之思考 |
二、当代中外学者对美国早期汉学家成就的总体评价 |
三、当代中外学者对丁韪良汉学研究的总体论述与评价 |
四、国内学者关于丁韪良其他方面问题的讨论 |
五、国外与丁韪良有关研究成果综述 |
第二节 本论文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学术创新 |
一、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 |
三、研究方法与学术创新 |
第一章 丁韪良来华前后的美国汉学界 |
第一节 裨治文与美国汉学之起源 |
一、裨治文来华前的中美关系与来华美国人 |
二、裨治文来华与创办《中国丛报》 |
1.裨治文来华与初期的汉语研习环境 |
2.裨治文创办《中国丛报》最初目的 |
3. 《中国丛报》由宗教性向世俗性转变 |
4.裨治文与美部会的分歧 |
三、裨治文的主要着述 |
四、裨治文创办学会与教育机构 |
1.裨治文等创立美国东方学会 |
2.裨治文创立皇家亚洲文会北华支会 |
3.裨治文创办其他学会 |
第二节 卫三畏来华经历与汉学研究 |
一、卫三畏汉学研究之历程 |
1.第一阶段:以传教身份研究汉学 |
2.第二阶段:以外交官身份研究汉学 |
3.第三阶段:以学者身份研究汉学 |
二、卫三畏汉学研究成就与特点分析 |
三、卫三畏与马礼逊、裨治文、丁韪良之关系 |
第三节 丁韪良来华前后美国汉学之演绎趋势 |
一、美国早期汉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
二、早期美国汉学家“中国观”类型之演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丁韪良宣教经历与汉学研习 |
第一节 丁韪良来华与汉学初步研习 |
一、丁韪良来华前的教育背景 |
二、丁韪良初到广州、福州的社会观察力 |
三、丁韪良宁波研习汉语三步骤 |
四、丁韪良发明宁波话拼音 |
第二节 丁韪良宣教作品与汉学研究 |
一、丁韪良与《天道溯原》 |
1.写作缘由、内容与材料来源 |
2.《天道溯原》与附儒之传教策略 |
3.《天道溯原》之影响 |
二、丁韪良的其他中文宣教作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职业教育家与汉学研究之转型 |
第一节 丁韪良的教育改革实践 |
一、同文馆总教习 |
二、赴欧美考察与汉学交流 |
三、京师大学堂西总教习 |
四、湖广仕学院总教习 |
五、中文教科书编译与与汉学研究 |
第二节 中文期刊与汉学研究 |
一、丁韪良与《中西闻见录》 |
1. 《中西闻见录》办刊宗旨与主要撰稿人 |
2.丁韪良作品分析 |
二、丁韪良与《新学月报》 |
1. 《新学月报》创办原因与主要内容 |
2.《新学月报》与汉学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丁韪良与汉学研究机构 |
第一节 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之初创 |
一、创设北京东方学会之目的与经过 |
二、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早期会员之关系 |
三、早期《北京东方学会会刊》之特点 |
第二节 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之发展 |
一、丁韪良对北京东方学会的持续影响 |
二、1886—1898 年会刊中的丁韪良作品 |
三、北京东方学会学术争议与丁韪良之态度 |
四、北京东方学会之局限性 |
第三节 丁韪良与其他研究机构 |
一、丁韪良与皇家亚洲学会北华支会 |
二、丁韪良与《教务杂志》 |
三、丁韪良与美国东方学会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丁韪良中外比较视野下对儒释道之新解 |
第一节 比较宗教视野与儒教之认知 |
一、关于性善性恶论问题 |
二、关于伦理与道德问题 |
三、其他方面问题 |
第二节 中西哲学比较与儒学之解读 |
一、孔子与西方圣哲之比较 |
二、“最典型的哲学时代” |
第三节 比较视野与佛道之新解 |
一、丁韪良与佛教研究 |
1.丁韪良研究佛教之学术背景 |
2.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成员对佛教的研讨 |
二、丁韪良与道教研究 |
1.比较视野中的老子 |
2.从“科学史”角度论道教之贡献 |
三、丁韪良论“三教”之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丁韪良论中国历史 |
第一节 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动因与方法 |
一、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四个出发点 |
二、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理论与方法 |
第二节 丁韪良论中国古代史 |
一、丁韪良论中国历史分期 |
二、丁韪良论中国古代民族融合 |
三、丁韪良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
四、丁韪良论中国古代科技 |
五、丁韪良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
第三节 丁韪良论中国近代史 |
一、裨治文、卫三畏与丁韪良研究中国近代史之缘起 |
二、丁韪良论中国近代五次战争 |
三、关于太平天国 |
四、关于晚清改革 |
五、丁韪良之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丁韪良与中国文学 |
第一节 丁韪良与中国诗歌 |
一、丁韪良欧美诗歌之修养 |
二、丁韪良重视中国诗歌之缘由 |
三、丁韪良对中国古代诗歌之推崇 |
1.丁韪良翻译中国诗歌的大体过程 |
2.丁韪良对中国诗歌的译介与评论 |
第二节 丁韪良论中国寓言与民间传说 |
一、关于中国寓言 |
二、关于民间传说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语:丁韪良汉学研究的主要贡献及其影响 |
附录1 .丁韪良中文教科书编译述略 |
附录2 .丁韪良《中西闻见录》署名文章一览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4)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1.5 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2章 柏桦诗歌创作及国内研究 |
2.1 柏桦生平 |
2.2 柏桦诗歌创作 |
2.2.1 诗歌创作概况 |
2.2.2 诗歌创作“表达”期 |
2.2.3 诗歌创作“往事”期 |
2.2.4 诗歌创作“逸乐”期 |
2.3 柏桦诗歌国内研究综述 |
2.3.1 柏桦早期作品研究 |
2.3.2 柏桦近期作品研究 |
2.4 柏桦作品在港台 |
2.4.1 香港 |
2.4.2 台湾 |
第3章 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 |
3.1 译介概况 |
3.1.1 在英语世界的译介 |
3.1.2 在非英语世界的译介 |
3.2 译介主体 |
3.2.1 译者背景 |
3.2.2 译者类型 |
3.2.3 翻译模式 |
3.3 文本选择 |
3.3.1 文本选择概况 |
3.3.2 文本选择的缘由探析 |
3.4 传播媒介 |
3.4.1 出版机构 |
3.4.2 网络媒介 |
3.5 社会文化语境 |
3.5.1 早期:1988-2007 |
3.5.2 近期:2008年至今 |
第4章 柏桦诗歌在海外的接受 |
4.1 在英语世界的接受 |
4.1.1 接受概况 |
4.1.2 以菲奥娜为中心 |
4.1.3 以戴迈河为中心 |
4.2 在非英语世界的接受 |
4.2.1 在法国的接受 |
4.2.2 在德国的接受 |
4.2.3 在其他国家的接受 |
4.3 中外不同视域下的柏桦研究 |
4.3.1 访谈对比分析 |
4.3.2 研究内容差异 |
4.4 不同语境下的柏桦评价 |
4.4.1 中国大陆评价 |
4.4.2 中国港台评价 |
4.4.3 海外评价 |
第5章 柏桦诗歌翻译研究 |
5.1 多译本对比分析:以英译本为例 |
5.1.1 文本概述 |
5.1.2 文本形式分析 |
5.1.3 译本对比分析 |
5.1.4 译者风格评析 |
5.2 柏桦诗歌翻译中的变异:以霍布恩英译为例 |
5.2.1 变异研究理论基础 |
5.2.2 译者背景及其翻译实践 |
5.2.3 霍布恩英译中的变异 |
5.3 中外译者合作翻译案例述评 |
5.3.1 《望气的人》译文对比 |
5.3.2 《一切黑》译文对比 |
第6章 柏桦诗歌海外译介的理论阐释与当代意义 |
6.1 从文学场域理论看柏桦诗歌译介与接受 |
6.1.1 早期与近期接受状况对比分析 |
6.1.2 文学场域理论与思维范式变革 |
6.2 从阐释学理论视角看诗歌翻译的当代意义 |
6.2.1 译者的角色与任务 |
6.2.2 现代阐释学的理论启示 |
6.2.3 诗歌翻译与诗歌意义建构 |
6.3 中国当代诗歌如何更好地走向世界 |
6.3.1 海外汉学家看中国当代诗歌:理性的启示 |
6.3.2 中国当代诗歌海外译介:策略与路径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柏桦着作及获奖简介 |
附录2 :柏桦受邀参加国际诗会活动情况 |
附录3 :柏桦早期与海外汉学家译者的通信情况 |
附录4 :德国汉学家白嘉琳对柏桦的访谈原稿 |
附录5 :笔者对部分汉学家译者的访谈稿 |
附录6 :柏桦译诗发表情况统计表 |
附录7 :尚未出版的柏桦诗歌英译篇目统计 |
附录8 :柏桦2016年在巴黎七大诗歌研讨会的演讲稿 |
附录9 :多译本对比研究诗歌中英文本材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5)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军事体制与军事活动 |
(二) 军事教育与部队整风 |
(三) 军事经济与军工生产 |
(四) 军事与民众动员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史料运用 |
第一章 边区武装力量的建制和职能 |
一、边区创建前的军事系统 |
二、中共中央军事系统 |
(一) 中央军委的组建与人事调整 |
(二) 八路军系统的军事力量 |
(三) 边区留守部队的统编与职能的转变 |
(四) 留守部队兵力的扩大和防卫任务的增加 |
(五) 扩编成立警卫部队 |
三、边区的地方武装力量 |
(一) 保安司令部及保安部队 |
(二) 地方民众抗日武装力量 |
四、陕甘宁晋绥联防军 |
(一) 联防军组建的时代背景和原因 |
(二) 联防军的职能和建制 |
(三) 联防军成立的意义 |
第二章 边区部队的军事教育 |
一、抗日军政大学与军政人才培养 |
(一) 中共军事教育沿革与抗大建立 |
(二) 抗大军事教育及其演变 |
(三) 抗大招生工作 |
(四) 抗大军事教育的主要内容 |
(五) 抗大军事教育的特点 |
二、边区留守部队军事教育与训练 |
(一) 边区留守兵团及保安部队军事教育和训练 |
(二) 联防军军事教育和训练 |
(三) 边区留守部队军事训练成绩斐然 |
三、其他专门军事院校的军事教育和训练 |
(一) 八路军军政学院 |
(二) 八路军军事学院 |
(三) 延安摩托学校 |
(四) 八路军炮兵学校 |
(五) 中共中央军委航空学校 |
四、边区军事教育的成效 |
(一) 吸收大批知识青年走上抗战道路 |
(二) 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增强了抗战力量 |
(三) 大练兵运动与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
第三章 边区部队的政治工作 |
一、政治机关建制演变与职能 |
(一) 政治部(处) |
(二) 政训处 |
(三) 恢复政治工作制度及建制 |
二、边区部队政治工作的开展 |
三、边区部队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
(一) 坚持党的领导 |
(二) 开展政治教育和宣传动员,增强抗战必胜的信心,提高战斗力 |
(三) 推行在职干部学习运动 |
(四) 加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的学习,提高干部战士政治素养,增强团结意识 |
(五)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第四章 边区军事系统的整风运动 |
一、抗战初期中共军队中的错误思想倾向及其危害 |
(一) 存在的问题和表现 |
(二) 王明错误思想倾向的危害 |
二、边区部队整风运动的开展 |
(一) 中央军委开展普遍整风的部署 |
(二) 边区部队的整风 |
三、整风运动使中共军队思想作风改变、政治意识提高,形成了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新成果 |
(一) 肃清了王明错误路线的影响 |
(二) 加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
(三) 结出了累累硕果 |
(四) 形成中共军队政治工作的新成果——《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 |
(五) 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 |
第五章 边区的军事斗争 |
一、抗击日军,保卫河防 |
(一) 日军的进攻和目的 |
(二) 河防兵力的部署和河防守卫 |
(三) 河防战斗情况 |
(四) 河防保卫战胜利的成效和意义 |
二、清剿土匪,巩固后方 |
(一) 边区匪患猖獗的原因和危害 |
(二) 剿匪的政策和策略 |
(三) 大规模清剿行动 |
(四) 边区剿匪成效 |
三、反磨擦斗争,保卫边区 |
(一) 边区发生磨擦的原因和表现 |
(二) 中共处理磨擦的政策和应对策略 |
(三) 反磨擦的主要军事斗争 |
(四) 边区反磨擦斗争胜利的成效 |
第六章 边区的军事经济问题 |
一、军工机构建制与军工生产 |
(一) 八路军建立军工的原因 |
(二) 军工机构的设置与职能 |
(三) 边区主要军工企业的分工和生产 |
(四) 军工生产中的赵占魁运动和劳动竞赛 |
(五) 边区军工发展的成效 |
二、经济问题与部队开展大生产运动 |
(一) 边区面临的严重财政经济困难 |
(二) 边区财政经济发生困难的原因 |
(三) 部队开展大生产运动 |
(四) 部队大生产运动的成效 |
(五) 边区军队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意义 |
第七章 边区的军事与社会 |
一、边区的兵役制度 |
(一) 边区兵役制度的缘起 |
(二) 边区兵役制主要内容 |
二、边区农民参军 |
(一) 农民参军的动机 |
(二) 农民参军的优抚政策 |
(三) 各种抗战民众组织的宣传动员 |
三、开展“归队运动” |
(一) “归队运动”的背景和原因 |
(二) 归队法令和“归队运动” |
(三) “归队运动”的成效 |
四、边区“双拥”运动 |
(一) 边区“双拥”工作存在的问题 |
(二) “双拥”政策的制定及主要内容 |
(三) “双拥”运动的开展及主要形式 |
(四) 边区“双拥”运动的成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历史教学》(1951-2010年)研究 ——以中学历史教学的考察为重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概况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创办背景和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
第一节 《历史教学》的创办背景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文化教育政策 |
二、知识分子接受改造的需要 |
三、天津军政委员会文教部的支持 |
四、七位同人的共同努力 |
第二节 《历史教学》的组织架构 |
一、同人办刊时期的组织架构 |
二、天津市人民出版社管理时期的组织架构 |
三、天津市教育局管理时期的组织架构 |
四、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管理时期的组织架构 |
第三节 《历史教学》的运行机制 |
一、编辑出版责任机制 |
二、稿源与作者群体 |
三、印刷、发行及价格 |
第二章 特色形成和曲折发展(1951.1-1966.6) |
第一节 同人办刊时期的“教”与“学” |
一、主动紧跟政治形势 |
二、建国之初《历史教学》中的“教” |
三、建国之初《历史教学》中的“学” |
第二节 学习苏联与坚持特色 |
一、政府接管后的办刊方针 |
二、1956 年版教材的特点及讨论 |
三、全面学习苏联的教学法 |
四、“大家小文章”与问题解答 |
第三节 国家政策影响下的曲折发展 |
一、曲折发展时期的中学历史教学 |
二、曲折发展时期的学术研究 |
第三章 缓慢恢复和特色重建时期(1979.1-1991.3) |
第一节 复刊时期的拨乱反正 |
一、历史教学逐渐恢复到正常轨道 |
二、及时反映史学界的研究动态 |
第二节 教学特色的重建与学术文章水准 |
一、教学特色的重建 |
二、重建特色的两难处境 |
第四章 偏重教学和学术“滑坡”(1991.4-2001.5) |
第一节 高考的能力立意与能力培养的教学 |
一、教学大纲与教材内容的渐趋稳定 |
二、以能力立意的考试测量与评价体系形成 |
三、中学历史学科思维能力的培养 |
第二节 学术论文弱化与编辑乱象 |
一、论文质量下降的表现及原因 |
二、编辑出现乱象的表现及原因 |
第五章 平稳过渡和“黄金”时代(2001.6-2010.12) |
第一节 平稳过渡时的“不温不火” |
一、初步探讨中学历史课程的设计 |
二、继续配合人教社的教材修订 |
三、对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初步探索 |
第二节 独立办刊形成特色 |
一、2003 年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和“一标多本” |
二、21世纪初历史课程设置与编写教材专题讨论 |
三、研究性学习与“聂马之争” |
四、有重大影响的中青年着名学者访谈录 |
第三节 分版后的发展趋势 |
一、中学版和高校版的特点 |
二、专家引领中学教学研究 |
三、提倡以“教学设计”取代教案 |
四、研究高考试题引领高中教学 |
第六章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地位及发展策略 |
第一节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地位 |
二、《历史教学》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作用 |
第二节 杂志的变化趋势及发展策略 |
一、杂志的变化趋势及原因 |
二、发展的现实隐忧及策略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8)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目的、意义及主要问题 |
三 学术史回溯 |
四 研究界定与研究内容 |
五 研究方法 |
六 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 |
七 田野调查点分布简介 |
第一章 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的分期、分布与类型 |
第一节 分期 |
一 初创期 |
二 形成期 |
三 成熟期 |
四 高峰期 |
小结 |
第二节 分布区域 |
一 白崖、巍山与洱海区域 |
二 拓东与剑川区域 |
三 早期传播路线 |
小结 |
第三节 类型 |
一 密宗观音造像 |
二 显宗观音造像 |
三 特殊观音造像 |
第二章 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 |
第一节 《南诏图传》 |
第二节 《宋时大理描工张胜温画梵像》 |
第三节 剑川石钟山石窟 |
第四节 崇圣寺三塔出土观音 |
第五节 其他南诏大理国时期美术遗存中的观音 |
一 崇圣寺雨铜观音 |
二 昆明地藏寺经幢上的观音 |
三 博什瓦黑石刻造像 |
四 安宁法华寺石窟 |
五 巍山出土佛教造像 |
六 永胜观音摩崖线刻 |
七 流失海外的几尊观音造像 |
八 藏于云南省的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 |
第六节 文献、野史与民间传说中的观音 |
一 《白古通记》 |
二 《南诏野史》 |
三 《白国因由》 |
小结 |
第三章 南诏大理国时期的典型观音造像 |
第一节 梵僧观音 |
一 伏罗刹传说与观音七化 |
二 《南诏图传》中的梵僧观音 |
三 《张胜温梵画卷》中的梵僧观音 |
小结 |
第二节 阿嵯耶观音 |
一 “阿吒力”与“阿嵯耶” |
二 阿嵯耶观音来源 |
三 阿嵯耶观音的形成 |
四 阿嵯耶观音信仰 |
小结 |
第三节 易长观音 |
一 易长名号 |
二 易长的造像特征 |
三 易长观音信仰 |
小结 |
第四节 柳枝观音 |
一 柳枝观音起源 |
二 柳枝的造型和意义 |
三 柳枝观音的造型变化 |
小结 |
第四章 观音造像构成要素 |
第一节 背光 |
一 背光的产生 |
二 背光在南诏大理国时期的发展 |
三 阿嵯耶观音的舟形背光 |
四 《张胜温梵画卷》的背光 |
五 背光的造型意义 |
小结 |
第二节 法器 |
一 柳枝和净瓶 |
二 梵僧的柳枝净瓶 |
三 多臂观音的法器 |
第三节 莲座 |
一 早期莲座 |
二 南诏大理国时期的莲座 |
第四节 胁侍 |
第五节 手印 |
一 手印的来源 |
二 阿嵯耶观音的手印 |
三 梵僧观音的手印 |
小结 |
第五章 南诏大理观音造像与周边观音造像的融合 |
第一节 与汉地观音造像的融合 |
一 绘画 |
二 石窟造像与石刻造像 |
三 金铜造像 |
第二节 与吐蕃观音造像的融合 |
第三节 与中南半岛观音造像的融合 |
一 缅甸 |
二 柬埔寨 |
三 泰国 |
四 老挝 |
五 越南 |
六 印度尼西亚 |
第四节 与印度观音造像的融合 |
第六章 南诏大理观音造像及其信仰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形制、材质的演变 |
一 形制的演变 |
二 材质的演变 |
小结 |
第二节 《张胜温梵画卷》中观音的排序 |
一 前人的排序研究 |
二 排序梳理 |
三 十一面观音的地位 |
四 几种排序的理由 |
五 阿嵯耶观音信仰为核心的排序 |
小结 |
第三节 观音信仰的历史演变 |
一 传说:白族民间对观音的集体记忆 |
二 仪式与民间社会整合 |
三 信仰禁忌呈现的社会整合 |
四 文化的延续与传承 |
小结 |
结语 |
一 重理源流 |
二 艺术风格的演变 |
三 造像与社会整合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图版说明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网络虚拟财产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对网络虚拟财产现象的法制回应 |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与特征 |
二、我国学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现象的回应 |
三、我国立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现象的回应 |
四、我国司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现象的回应 |
五、域外对网络虚拟财产现象的法制应对 |
第二节 网络虚拟财产法制回应中存在的基本问题 |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识别标准不清 |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范畴过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 |
第一节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技术构成与类型区分 |
一、网络游戏的技术构成与运行机理 |
二、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类型 |
第二节 当前学界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研究状况 |
一、民法学者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的研究 |
二、刑法学者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的研究 |
第三节 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法律性质的现实考察 |
一、网络游戏服务合同对虚拟财产的规定 |
二、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典型案例的考察 |
第四节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
一、货币型游戏虚拟财产 |
二、物品型游戏虚拟财产 |
三、游戏账号 |
第五节 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
一、对货币型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
二、对物品型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
三、对游戏账号的法律保护 |
四、游戏虚拟财产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网络社交平台上的虚拟财产 |
第一节 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的类型 |
一、网络账号 |
二、电子照片、视频、电子邮件 |
三、虚拟物品 |
四、电子货币 |
第二节 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 |
一、网络账号的法律性质 |
二、电子照片、视频、电子邮件的法律性质 |
三、虚拟物品的法律性质 |
四、电子货币的法律性质 |
第三节 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
一、权属争议 |
二、继承争议 |
三、隐私风险 |
第四节 美国对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的立法保护及启示 |
一、《统一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法》对数字资产的保护 |
二、《统一受托人访问数字资产法》引发的争议及其修正 |
第五节 我国网络社交平台上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
一、公法保护 |
二、私法保护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网络交易平台上的虚拟财产—网店 |
第一节 网店的实质构成 |
一、网店的类型与获取方式 |
二、网店的实质构成 |
第二节 网店的法律性质 |
一、当前立法和网络服务协议对网店的规定 |
二、网店作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理论依据 |
第三节 网络店铺面临的法律问题 |
一、网店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法院对网店转让法律纠纷的通常裁判思路 |
三、法院当前的裁判思路可能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网店的权利归属与可转让性分析 |
一、网店的权利归属 |
二、网店的可转让性分析 |
第五节 网店转让的法律规范设计 |
一、网店转让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权利义务 |
二、网店转让中的债权债务继受问题 |
三、网店转让中转让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义务 |
四、网店转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网络虚拟财产范畴的限缩与相应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 |
第一节 网络虚拟财产识别标准的澄清 |
第二节 网络虚拟财产范畴的限缩 |
第三节 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体系的完善 |
一、网络虚拟财产立法保护模式的选择 |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司法保护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博期间的成果 |
(10)从朝贡到早期订约交涉:中—暹关系的变迁(1782-19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史料说明 |
第一章 中—暹朝贡关系的恢复(1767-1782) |
第一节 缅甸入侵与郑信复国 |
第二节 郑信遣使清廷 |
一、郑信首次遣使受挫(1767-1771) |
二、郑信第二次遣使与中—暹关系的发展(1771-1777) |
三、郑信第三次遣使及1781年进贡(1777-1782) |
第二章 中—暹朝贡关系的延续、发展与中衰(1782-1851) |
第一节 拉玛一世与清廷的关系(1782-1809) |
一、拉玛一世的即位与请封(1782-1788) |
二、两国朝贡关系的密切——拉玛一世的其他遣使(1788-1809) |
第二节 拉玛二世、三世维系朝贡关系的努力(1810-1839) |
一、拉玛二世的遣使(1810-1824) |
二、鸦片战争前拉玛三世的遣使(1825-1839) |
第三节 鸦片战争后中—暹朝贡关系的中衰(1840-1851) |
第三章 中—暹朝贡关系的中断与终结(1851-1893) |
第一节 蒙固王的遣使与使团遇劫事件(1851-1853) |
一、蒙固王的登基与第一次遣使(1851-1852) |
二、蒙固王第二次遣使与使团遇劫(1852-1853) |
第二节 蒙固王对中—暹关系看法的转变(1853-1868) |
一、暹使拜会包令与包令访暹的酝酿(1854-1855) |
二、包令条约的签订与清廷的反应(1855-1856) |
三、蒙固王1857年对中国时局的看法与清廷1862-1863年催贡 |
四、蒙固王1868年对华关系布告 |
第三节 中—暹传统朝贡关系的终结(1869-1893) |
一、天津路线的提出与僵持(1869-1880) |
二、1882年朱拉隆功正式拒绝进贡? |
三、温宗彦、郑观应、王荣和等访暹——朝贡关系的落日余晖(1884-1888) |
四、朝贡关系之终结——北榄事变的催化(1893) |
第四章 两国订约设领——从提议到早期交涉(1867-1914) |
第一节 订约设领之议的提出与演进(1867-1907) |
一、订约设领之议的萌芽与成形(1867-1906) |
二、那空猜西亲王访华与订约呼声的高涨(1906-1907) |
第二节 两国订约的早期交涉(1907-1914) |
一、杨士琦访暹与暹廷的因应(1907) |
二、两国订约交涉的起始与停顿(1908-1909) |
三、曼谷华人罢工与两国订约交涉的重启(1910-1914) |
第三节 华人问题——两国订约交涉的焦点与痼疾 |
一、暹罗中华总商会的成立及其立案之曲折(1910-1913) |
二、暹罗华人问题与设领纷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2004年《现代农业装备》第1~12期(总第97~108期)总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清代女性观剧研究[D]. 王姝.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2]塑造“社会主义新人” ——集体化时代一个晋东南村庄的个体与群体[D]. 张瑜. 山西大学, 2020(01)
- [3]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D]. 黄秋硕.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4]柏桦诗歌在海外的译介与接受研究[D]. 杨安文.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9)
- [5]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D]. 王天丹. 陕西师范大学, 2020(01)
- [6]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7]《历史教学》(1951-2010年)研究 ——以中学历史教学的考察为重点[D]. 余柏青.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1)
- [8]南诏大理国时期观音造像研究[D]. 龚吉雯. 云南大学, 2019(09)
- [9]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研究[D]. 赵自轩.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10]从朝贡到早期订约交涉:中—暹关系的变迁(1782-1914)[D]. 王杨红. 厦门大学, 20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