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倾销中因果关系的确定(论文文献综述)
耿梦珂[1](2020)在《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反倾销损害认定是反倾销立法中最核心的概念问题之一。它是采取反倾销制裁的前提,也是各个国家保护本国国内产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国的反倾销法规定,提出对外国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方需列举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初步证据,否则调查机关将驳回申请。经初步调查发现只存在倾销而没有损害,调查机关也会中止调查。在终裁中,如果没有损害的肯定裁决,即使有倾销的肯定裁决,也不能采取反倾销措施。由此可见反倾销损害认定问题的确在反倾销法中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日益加剧,倾销和反倾销的矛盾也在不断加深。我国也在经济高速发展后屡屡遭受反倾销诉讼和制裁,给对外经济贸易造成巨大损失。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不够完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自1994年首次出现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以来,多次对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但到目前为止,与损害认定相关的很多重要问题还没有完全在立法中给予明确规定。因此,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地在反倾销调查中进行损害认定,扭转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是十分必要的。接下来笔者主要从反倾销法中损害认定的重要概念和标准展开阐述,对域外有关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以及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的完善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具体包含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的一般问题。从损害和损害认定的概念入手,对损害认定的主要内容即同类产品、国内产业、实质性损害及因果关系的认定等一一展开探究,这些要素都直接关系到损害裁决的结果和反倾销措施的适用。最后对反倾销损害认定需要遵循的无歧视原则、客观原则、全面审查原则、透明度原则、累积评估原则五个原则加以阐述。第二部分作为文中的重点,首先对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相关立法的历史发展做了简要回顾,然后从同类产品、国内产业、损害类型、因果关系等方面分析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的现状。最后总结出我国目前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在法律规定上还有哪些不足之处,其中包括立法层次不够高,损害认定的具体内容有待完善以及可操作性不够强等问题。第三部分采用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从WTO、美国和欧盟反倾销法的角度阐述了域外反倾销损害认定相关的先进立法规定,着重分析国内产业、同类产品、损害认定标准三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分析上述内容,从中总结出值得我国汲取和借鉴的有益之处,包括完善同类产品认定因素的规定、细化国内产业的界定范围、明确损害认定标准的评估因素以及明确因果关系的判定因素四个方面。第四部分是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方面的建议。笔者结合域外反倾销损害认定的有益经验,理性思考如何更合理地适用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相关立法。从立法层次上建议提高目前我国的反倾销损害立法的层次;从实体性规定上建议完善反倾销损害认定的具体内容,包括确定不同损害形式的审查标准、完善国内产业和同类产品的规定、完善累积评估和因果关系判定的规定以及对公共利益方面的进一步补充;从程序性规定上建议规范损害认定的相关程序、建立专门的损害认定调查部门。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也能推动我国国内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常帆[2](2016)在《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反倾销损害确定是反倾销立法要解决的最首要、最核心的概念问题。反倾销损害确定是采取反倾销制裁的前提,也是我国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有效手段。我国在立法层面对反倾销损害确定作了相关规定,但与国际优秀立法相去甚远,存在诸多不足。我国在加入WTO后屡屡遭受反倾销诉讼和制裁,给对外经济贸易造成巨大损失,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不完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地在反倾销调查中确定损害,扭转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不利地位,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的逻辑思路为:从反倾销法中损害确定的主要内容谈起,对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进行回顾,指出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存在的问题,简述WTO、美国、欧盟等世界主要国家的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现状,通过借鉴欧美先进立法,提出从构建反倾销损害确定法律制度体系和完善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采用概念阐述等方法论述了反倾销损害确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包括“损害”及“损害确定”的界定,“同类产品”的确定、“国内产业”的确定、不同损害类别的确定等主要内容以及无歧视原则、客观原则、全面审查等原则。第二部分: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及存在的问题。该部分首先回顾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并对其现状进行分析,继而指出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存在立法的层次低、具体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等问题。第三部分:简要介绍WTO及欧美等国关于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立法,为下文我国借鉴欧美反倾销损害确定的优秀立法作铺垫。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建议。该部分结合我国国情从构建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体系和完善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乔小勇,何海燕,孟庆国[3](2012)在《政府管理决策视角下补贴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确定的Granger检验三步法及其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于政府管理决策视角,分析了补贴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确定的主要标准,构建了补贴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确定的Granger检验三步法,并选取2006年中美铜版纸案件补贴与产业损害调查期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焦阳[4](2012)在《我国反倾销实践中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反倾销措施作为贸易救济的一种重要手段,已经被各国所广泛地使用,为确保国际贸易自由发展,实现WTO的宗旨,WTO制定了《反倾销协定》使反倾销措施更加规范的实施。适用反倾销措施的三大要件是倾销、损害、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中能否证明损害事实与倾销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对能否发起反倾销措施起决定性作用。但是GATT/WTO对于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相关规定非常原则化,也没有出台统一的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标准,各国及学界并没有一致的理解。自1997年以来,中国已连续多年成为遭受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许多产品被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税,造成我国经济与相关竞争产业巨大的损失。本文试图从WTO规则与部分国家及地区的立法和反倾销实践出发,来研究我国反倾销案件中因果关系认定的问题,并试图提出对我国反倾销立法和实践有借鉴意义的建议,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论述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的基础问题。首先分析我国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的原因,从国内和国外两方面进行剖析;然后对因果关系进行界定,即广义的因果关系与反倾销中的因果关系,并与哲学、民法中侵权法的因果关系进行区分,然后介绍WTO《反倾销协定》中因果关系主要判定标准,即“主要原因”标准、“实质原因”标准与“原因之一”标准。第二部分对GATT/WTO框架下反倾销因果关系进行分析。首先介绍GATT/WTO框架下反倾销因果关系规则的历史沿革,然后分析现行WTO《反倾销协定》中关于因果关系的具体规定,同时对多哈回合谈判中修改《反倾销协定》的主要观点和原因进行分析,比较各种观点的利弊。第三部分评述美国、欧盟与我国在反倾销实践中因果关系的适用问题,这部分主要运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法来分析。第四部分在前三部分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拟提出一些建议,并对具体实践中我国对国际上对华的反倾销案件提出可行的应对方案。
郭廓[5](2011)在《反倾销法律中因果关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确定低于公平价值销售行为与产业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存在是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关键。由于对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不能仅仅根据低于公平价值销售和产业受到的损害来直接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这一原则无论在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国际协定还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反倾销立法中都得到了确认,因果关系问题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目前许多文章把因果关系问题分解为因果关系认定标准与因果关系认定方法两个问题,然而笔者认为,在本质上因果关系的认定方法不过是因果关系标准的一种反映,因果关系只包含一个问题,即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也就是在低于公平价值进行销售的行为相对于其它因素来讲,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进口国产业的损害。有什么样的认定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认定方法,无论是“一步法”还是“两步法”,是“进口分析法”还是“幅度分析法”,概莫能外。如果需要进行比较,且对倾销因素要求较高的,可以归类为主要原因标准,如果不要求对两种因素进行分离或者分离之后不要求比较的,是一般原因标准,所谓实质原因标准或者“不归因”原则,不过是上面两种原则的支流。有关反倾销的立法可以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以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为主线的国际协定系统,再一个是各国的国内立法系统。考察自上世纪四十年代以来的这两大系统的立法,可以发现,在因果关系标准问题上,两者呈现一种相互影响又斗争不断的状态。从总体上来说,在对因果关系标准的影响力方面,国际协定系统的影响在不断削弱,而更多的权力转移到了各国手中,而这里的各国又主要的是美国,欧共体这样的经济强国或者势力庞大的区域贸易集团。笔者以为,这两大系统的影响力的交替盛衰过程恰好说明了因果关系问题的本质:因果关系是决定倾销是否成立的关键,在这一问题上,各国,尤其是那些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着优势地位的国家或集团不会也不能把决定采取何种因果关系标准的权力交由国际协定来“民主讨论”决定。这些国家或者集团必然要不断把这种权力攫取到自己手中。对这个过程有一个明了的认识,是我们国家在立法和实际操作中面对这一问题的前提。本文拟根据以上论述,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因果关系的概念、内涵、特征以及其在反倾销立法中的地位;第二部分介绍国际协定这一系统因果关系立法的演变以及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第三部分介绍美国和欧共体的立法中有关因果关系问题的具体规定以及实际操作情况。然后第四部分根据上面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实践情况,阐述笔者对我国处理因果关系问题的一点建议。
陈斌彬[6](2010)在《国际反倾销因果关系标准的立法透析》文中研究说明倾销同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之一。然在因果关系认定标准上,现有的国际反倾销规则并不明确。若解释为一般原因标准,则过于宽松,容易导致反倾销泛滥盛行,而表征为主要原因标准,又失之过严,难为各成员方所遵守。因此,从反倾销的贸易保护功能及WTO贸易自由化宗旨协调出发,比较现实的是将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因果关系定位为重要原因标准。为维护自身利益和推进多边贸易自由化,我国应坚决反对一般原因标准,力主重要原因标准。
程乐文[7](2010)在《WTO《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反倾销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倾销进口产品与进口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之间的关联性。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调查机关对倾销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条件之一。就如何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问题,现行WTO《反倾销协定》第三条给予了规定,但仍然存在模糊之处,而各国对此的立法与实践也不尽相同,因此,亟待澄清和完善现行《反倾销协定》中的有关规定,以防止反倾销措施被滥用,成为贸易保护的手段。要正确理解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必须对其中的不归因规则有深入的认识,本文对不归因相关问题进行了重点探讨。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因果关系的基础理论问题进行论述。首先简述因果关系的含义,并分析因果关系在归责中的意义,然后分析将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运用到反倾销法领域的可性行,接着讨论因果关系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并具体介绍了原因力理论。第二部分对WTO《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认定规则进行分析,这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对GATT/WTO框架下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历史演进作一梳理,提出有关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争议点;然后结合WTO争端案例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报告具体分析《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就其中的不归因规则进行重点探讨。第三部分介绍美国和欧共体的反倾销立法与实践,进一步研究WTO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并分析美国、欧共体的相关反倾销立法及实践与WTO《反倾销协定》中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可能存在的不符之处。第四部分对WTO《反倾销协定》的修改及我国相关立法与实践的完善提出建议。首先,简要评述多哈回合修改《反倾销协定》的主席草案,进而在前文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其次,对我国现行有关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分析,并对今后反倾销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杨文[8](2009)在《从加拿大新钢轨案等看反倾销中的损害认定》文中研究指明损害的认定是反倾销法律的核心内容,它是决定采取反倾销措施的一个主要的实质性步骤。根据反倾销法规定,损害认定是指进口国有关主管当局通过调查,确定被诉倾销进口产品是否对本国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损害,以便决定是否对该倾销进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一旦被认定有实质性损害的存在,则反倾销主管当局可以依法对倾销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可见,损害认定在反倾销法和反倾销实践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尽管WTO《反倾销协议》和各国反倾销法都对损害认定做出了规定,由于对认定标准的规定缺少明确性和经济法上的精准性,造成认定标准在各国的反倾销法律中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从而使各国反倾销主管当局都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对实质损害的界定作出明确的规定,对造成损害的经济因素和指标规定更详细的判断方法等都是在损害认定的立法中需要完善的内容。
王鑫[9](2009)在《简论WTO反倾销因果关系的认定及其对策》文中指出反倾销措施作为一种贸易救济的手段已经被各国广泛使用,为了保证国际贸易的自由开展,实现WTO的目的,WTO制定了《反倾销协定》对反倾销措施的实施进行规制,其中要求调查机关必须证明损害与倾销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由于GATT/WTO的相关规定非常原则化,各国及学界对反倾销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的理解并不一致。本文试图从WTO及各国的立法和反倾销实践出发,研究反倾销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涉及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的基础问题进行论述。首先介绍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的产生,然后分析因果关系的一般概念以及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特殊含义,比较分析因果关系认定的两种主要标准,最后探讨因果关系中“因”和“果”所代表的含义。第二部分对GATT/WTO的协定和实践进行分析,探讨WTO反倾销规则对因果关系认定的要求,这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首先,对GATT/WTO的相关立法严格进行梳理,分析其中隐含的倾向;其次,对现行《反倾销协定》结合争端解决实践进行解读;最后,通过目前多哈回合谈判的进展,分析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发展方向。第三部分通过分析美国和欧共体的反倾销司法实践,进一步研究WTO因果关系认定标准。首先通过分析成文法和判例法了解美国、欧共体对因果关系认定的规定,然后对反倾销调查中审查要素进行分析来深化这种认识。第四部分在前三部分分析的基础之上对我国因果关系认定提出建议。首先,分析我国目前反倾销调查中因果关系认定的现状,然后从WTO规定和我国实践出发,对因果关系认定问题提出建议。
乔小勇,何海燕[10](2008)在《基于Granger检验的倾销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倾销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的确定是反倾销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构成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之一。文章试图利用ADF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方法,从定量化角度和统计意义上来说明倾销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是如何确定的,进而为倾销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的确定提供建议。
二、反倾销中因果关系的确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反倾销中因果关系的确定(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1.背景 |
2.理论意义 |
3.实践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损害和损害认定的基本理论 |
(一)损害和损害认定的概念 |
1.损害的概念 |
2.损害认定的概念 |
(二)损害认定的主要内容 |
1.同类产品的确定 |
2.国内产业的确定 |
3.实质损害的确定 |
4.倾销进口产品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
(三)损害认定的基本原则 |
1.无歧视原则 |
2.客观原则 |
3.全面审查原则 |
4.透明度原则 |
5.累积评估原则 |
二、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回顾及现状 |
1.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回顾 |
2.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现状 |
(二)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
1.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层次不够高 |
2.反倾销损害认定的具体内容较为模糊 |
3.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程序性规定实操性不足 |
三、域外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和启示 |
(一)域外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规定 |
1.域外反倾销法中关于国内产业的规定 |
2.域外反倾销法中关于同类产品的规定 |
3.域外关于反倾销损害认定形式和标准的规定 |
(二)域外反倾销损害认定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1.完善同类产品认定因素的规定 |
2.明确国内产业的界定范围 |
3.细化损害认定标准的评估因素 |
4.明确因果关系的判定因素 |
四、对完善我国反倾销法损害认定的思考和建议 |
(一)提高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立法层次 |
(二)完善反倾销损害认定的具体内容 |
1.完善确定不同损害形态的审查标准 |
2.完善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的规定 |
3.完善累积评估的规定 |
4.完善判定因果关系的规定 |
5.完善公共利益的规定 |
(三)健全反倾销损害认定的程序性规定 |
1.规范损害认定相关程序 |
2.建立专门的损害认定调查部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研究意义和目的 |
(一)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研究意义 |
(二)反倾销损害确定研究目的 |
二、相关研究状况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反倾销损害确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 |
一、损害和损害确定的界定 |
(一)损害的界定 |
(二)损害确定的界定 |
二、损害确定的主要内容 |
(一)同类产品的确定 |
(二)国内产业的确定 |
(三)损害的类别 |
三、损害确定的基本原则 |
(一)无歧视原则 |
(二)客观原则 |
(三)全面审查原则 |
(四)透明度原则 |
(五)累积评估原则 |
第二章 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回顾及实践现状 |
(一)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回顾 |
(二)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及实践 |
二、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层次低 |
(二)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具体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 |
(三)反倾销损害确定程序性规定不完善 |
第三章 WTO以及欧美等国关于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立法 |
一、WTO以及欧美等国关于反倾销损害确定相关要素的规定 |
(一)关于同类产品的规定 |
(二)关于国内产业的规定 |
二、WTO以及欧美等国关于反倾销损害确定形式和标准的规定 |
(一)关于实质性损害的规定 |
(二)关于实质性损害威胁的规定 |
(三)关于实质性阻碍的规定 |
三、WTO以及欧美等国关于倾销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规定 |
(一)因果关系的确定 |
(二)确定因果关系应当考虑的因素 |
四、关于产业损害的累积评估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建议 |
一、构建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法律制度体系 |
(一)提高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立法层次 |
(二)完善现行的《反倾销条例》 |
二、完善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的主要内容 |
(一)完善确定不同损害形态的审查标准 |
(二)完善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的规定 |
(三)完善累积评估的相关规定 |
(四)完善因果关系判定规则 |
(五)完善公共利益的规定 |
三、健全反倾销损害确定的程序性规定 |
(一)规范损害确定相关程序 |
(二)建立专门的损害确定调查部门 |
(三)设立专门的管辖法院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3)政府管理决策视角下补贴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确定的Granger检验三步法及其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政府管理决策视角下补贴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确定的主要原因标准研究 |
1.ASCM中确定因果关系时需要审查的事项 |
2.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补贴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确定的标准研究 |
3.补贴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的主要原因标准 |
三、补贴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确定的Granger检验三步法模型构建研究 |
1.美国反倾销中因果关系确定的方法比较研究与借鉴 |
(1) “弱201条款”法。 |
(2) 趋势分析法。 |
(3) 幅度分析法。 |
(4) 比较分析法。 |
(5) 五要素分析法。 |
2.补贴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确定的Granger检验三步法模型构建 |
(1) ADF、Cointegrated、Granger Causality检验的基本原理 |
(2) 补贴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确定的Granger检验三步法模型及其计算步骤 |
四、补贴与产业损害间因果关系确定的 |
五、结论 |
(4)我国反倾销实践中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 引言 |
0.1 选题目的及意义 |
0.1.1 我国在反倾销调查中成为全球最大受害国的原因 |
0.2 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现状 |
0.3 研究方法 |
0.4 文章结构及本文的创新之处 |
1. WTO《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标准 |
1.1 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界定 |
1.1.1 广义的因果关系 |
1.1.2 反倾销的因果关系 |
1.2 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比较 |
1.3 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标准 |
1.3.1 反倾销的因与果 |
1.3.2 分析因果关系标准 |
2. GATT/WTO《反倾销协定》中关于因果关系的分析 |
2.1 GATT/WTO框架下反倾销因果关系规则的历史沿革 |
2.2 现行WTO《反倾销协定》中因果关系的规定分析 |
2.2.1 其他“已知因素”的构成要件 |
2.2.2 “非归因”条款分析 |
2.2.3 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
2.3 多哈回合修改《反倾销协定》的主要观点及原因分析 |
3. 各国及组织反倾销实践中因果关系的适用 |
3.1 美国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立法及实践 |
3.1.1 美国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立法 |
3.1.2 美国反倾销因果关系适用实践 |
3.2 欧盟反倾销因果关系的立法及实践 |
3.2.1 欧盟的反倾销因果关系立法 |
3.2.2 欧盟反倾销因果关系适用实践 |
3.3 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立法及实践 |
3.3.1 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立法 |
3.3.2 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适用实践 |
4. 完善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立法及实践的建议 |
4.1 完善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立法对实践的必要性 |
4.2 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4.2.1 立法方面的不足 |
4.2.2 司法实践方面的不足 |
4.3 完善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立法的建议 |
4.3.1 完善反倾销因果关系的司法体系 |
4.3.2 建立较为宽松的因果关系标准 |
4.3.3 借鉴国外立法明确规定确认因果关系的方法 |
4.4 应对各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对策 |
4.4.1 企业建立产业协会,积极应诉 |
4.4.2 合理利用国外健全的司法审查制度 |
4.4.3 政府与企业积极协调,尊重市场规律应对反倾销案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反倾销法律中因果关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反倾销因果关系概述 |
第一节 反倾销语境下因果关系的概念 |
第二节 反倾销领域因果关系的特征 |
一、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
二、因果关系的继起性 |
三、因果关系的抽象性 |
四、因果关系的政策性 |
第三节 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与认定方法 |
第二章 国际协定系统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 |
第一节 主要因果关系 |
一、主要因果关系概念的界定 |
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主要因果关系标准的演进历程 |
第二节 一般因果关系与“不归因”原则 |
一、一般因果关系 |
二、对“不归因”原则的评析 |
第三章 国内立法中因果关系标准的演变——以美国和欧共体为代表 |
第一节 美国关于因果关系标准的立法与实践 |
一、美国对因果关系标准问题的规定 |
二、对美国因果关系标准的评析 |
第二节 欧共体有关因果关系问题的立法与实践 |
一、战后欧共体反倾销法中对因果关系标准的规定 |
二、对欧共体因果关系标准的评析 |
第四章 中国关于因果关系标准的实践与完善建议 |
第一节 中国反倾销法律中因果关系的规定和实践 |
一、中国反倾销立法中因果关系标准的规定 |
二、中国反倾销调查中处理因果关系标准的具体方法 |
第二节 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建议 |
一、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律体系,增加适当的因果关系条款 |
二、适应因果关系发展趋势,采用宽松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 |
三、正确适用“不归因”原则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国际反倾销因果关系标准的立法透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 国际反倾销因果关系标准的立法实践 |
(一) GATT/WTO反倾销的立法实践 |
(二) 美国反倾销的立法实践 |
二 主要原因抑或一般原因:WTO《反倾销协议》因果关系标准之争 |
三 重要原因:WTO《反倾销协议》因果关系标准之定位 |
四 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标准的认定实践及谈判对策建议 |
五 结 语 |
(7)WTO《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反倾销法因果关系概述 |
第一节 因果关系的含义及其在归责中的意义 |
一、因果关系的含义 |
二、因果关系与法律责任 |
第二节 反倾销法因果关系与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之比较 |
一、比较的可行性 |
二、构成要件的异同 |
第三节 因果关系的表现形式 |
一、因果关系的多样性 |
二、原因力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认定 |
第一节 GATT/WTO框架下反倾销因果关系规则的历史演进 |
一、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
二、1967年肯尼迪回合《反倾销守则》 |
三、1979年东京回合《反倾销守则》 |
四、乌拉圭回合《反倾销协定》中关于因果关系认定的规定 |
五、有关因果关系认定标准的争议 |
第二节 WTO《反倾销协定》因果关系认定中的不归因要求分析 |
一、对不归因要求进行分析的必要性 |
二、WTO《反倾销协定》因果关系认定中的不归因要求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和欧共体关于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的立法与实践 |
第一节 美国和欧共体关于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的立法 |
一、美国关于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的立法概况 |
二、欧共体关于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的立法概况 |
第二节 美国和欧共体关于因果关系认定的实践 |
一、美国关于因果关系认定的实践 |
二、欧共体关于因果关系认定的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WTO反倾销因果关系的修改与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
第一节 多哈回合有关因果关系规则修改的争论 |
一、各方关于因果关系规则修改的主要观点 |
二、多哈回合修改《反倾销协定》的主席草案及评述 |
三、对各项修改提议的评议与建议 |
第二节 对完善我国关于因果关系认定的立法和实践的思考 |
一、我国现行有关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的立法 |
二、我国反倾销调查中有关因果关系认定的实践 |
三、完善中国关于因果关系认定立法的建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从加拿大新钢轨案等看反倾销中的损害认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引言 |
第一章 反倾销立法中的损害认定 |
第一节 损害认定的概述 |
第二节 损害认定的重要性和作用 |
第三节 损害认定的立法缺陷 |
第二章 从反倾销案看损害认定 |
第一节 美国对加拿大新钢轨反倾销案 |
第二节 美国对日本沙滩车反倾销案 |
第三节 美国对哥伦比亚、厄瓜多尔鲜切玫瑰反倾销案 |
第三章 案例中因果关系认定二题 |
第一节 “主要原因”和“原因之一”的比较 |
第二节 “非归咎条款”解读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9)简论WTO反倾销因果关系的认定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引言 |
第一章 概述 |
一、反倾销中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的产生 |
二、反倾销因果关系的含义 |
(一) 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
(二) 反倾销法中的因果关系 |
三、反倾销因果关系的认定标准——主要原因与原因之一 |
四、因果关系中的“因”和“果” |
(一) 因果联系中的“因” |
(二) 因果关系中的“果” |
第二章 WTO 对反倾销因果关系的规定 |
一、WTO 反倾销调查因果关系规则的发展历史 |
(一) GATT1947 的规定 |
(二) 肯尼迪回合《反倾销协定》的规定 |
(三) 东京回合《反倾销协定》的规定 |
二、现行《反倾销协定》中关于因果关系的规定 |
(一) 确定倾销进口产品和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
(二) 审查其他已知因素 |
(三) 其他因素的损害不归因于倾销进口产品 |
(四) 对《反倾销协定》第3.5 条的评析 |
三、多哈回合谈判中关于因果关系的新进展 |
(一) 多哈回合谈判中各方的主张 |
(二) 修改《反倾销协定》的“主席草案” |
(三) 谈判方对“主席草案”的反馈 |
四、小结 |
第三章 美国和欧共体对认定因果关系的实践 |
一、因果关系标准 |
(一) 美国的因果关系标准 |
(二) 欧共体的因果关系标准 |
二、确认因果关系的具体方法 |
(一) 确定倾销进口产品和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
(二) 对其他因素的认定 |
三、小结 |
第四章 对我国反倾销因果关系认定的建议 |
一、我国在反倾销调查中确认因果关系的现状 |
(一) 我国目前对因果关系的现行立法 |
(二) 我国实践中确认因果关系的做法 |
二、对我国反倾销调查中因果关系认定的建议 |
(一) 在我国反倾销立法中建立独立的因果关系条款 |
(二) 建立较为宽松的因果关系标准 |
(三) 明确规定确认因果关系的方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基于Granger检验的倾销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ADF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在反倾销因果关系确定中的应用 |
(一) ADF检验在因果关系确定中的应用 |
1. 基本模型。 |
2. 模型检验在因果关系确定中的应用。 |
(二) Granger因果检验在因果关系确定中的应用 |
1. 基本模型。 |
2. 如果∑βi≠0且∑αi=0, Yt对Xt存在单一的因果关系; |
3. 如果∑αi≠0且∑βi≠0, Yt与Xt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 |
4. 如果∑αi=0且∑βi=0, Yt与Xt间没有双向因果关系。 |
三、结论 |
四、反倾销中因果关系的确定(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反倾销损害认定问题研究[D]. 耿梦珂. 河南大学, 2020(02)
- [2]我国反倾销损害确定立法研究[D]. 常帆. 西南科技大学, 2016(03)
- [3]政府管理决策视角下补贴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确定的Granger检验三步法及其实证研究[J]. 乔小勇,何海燕,孟庆国. 软科学, 2012(07)
- [4]我国反倾销实践中因果关系认定问题研究[D]. 焦阳. 西南财经大学, 2012(04)
- [5]反倾销法律中因果关系问题研究[D]. 郭廓. 华东政法大学, 2011(12)
- [6]国际反倾销因果关系标准的立法透析[J]. 陈斌彬.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4)
- [7]WTO《反倾销协定》中的因果关系研究[D]. 程乐文. 复旦大学, 2010(03)
- [8]从加拿大新钢轨案等看反倾销中的损害认定[D]. 杨文. 吉林大学, 2009(09)
- [9]简论WTO反倾销因果关系的认定及其对策[D]. 王鑫. 中国政法大学, 2009(09)
- [10]基于Granger检验的倾销与产业损害因果关系研究[J]. 乔小勇,何海燕. 国际经贸探索, 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