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新时期金融统计工作之管见(论文文献综述)
张格[1](2019)在《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文中研究指明全面抗战爆发之后,国民政府被迫迁都,重庆遂成为抗战大后方政治、经济中心。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被日军接管之后,重庆成为抗战大后方的金融中心。以此为基础,重庆金融市场成长为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核心,对抗战大后方的经济与金融影响极大,为国民政府坚持抗战以及抗战的最终胜利做出了贡献。目前学界对于战时重庆金融的研究成果很多,但对于战时重庆金融市场则仍缺乏系统的研究成果。因此本篇论文以重庆市档案馆未刊档案、已经出版的档案资料汇编、民国时期期刊与报纸、各地方志与文史资料为主要史料,以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并结合经济学与金融学的研究方法,对战时重庆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细致的研究,以求还原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原貌,探索重庆金融市场的作用与特点,分析重庆金融市场与战时财政、经济与社会的关系。本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章节进行论述,主要写作思路如下:文章首先解决1937-1945年重庆金融市场中各金融子市场的发展过程、发展原因以及发展结果等方面的问题。重庆开埠之后,随着商业贸易的繁荣、金融人才的涌现以及金融机构的增加,促使重庆金融市场开始发展。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重庆金融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市场不完善、发展不健全且部分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的特点,货币市场、内汇市场、证券市场发展迅速,而黄金、保险与外汇市场相对滞后。全面抗战爆发之后,重庆金融市场在普遍的公债投机、公债价格骤跌以及全国金融市场动荡的影响下,最终爆发了公债风潮,而公债风潮又进一步引发重庆证券市场与利率市场的动荡。为平息公债风潮,国民政府遂开始在重庆金融市场中实施金融统制政策,受此影响,重庆货币市场、内汇市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与利率市场均完成了变革。而原来发展相对滞后的黄金、保险与外汇市场则因为战时需求的增多以及金融投机的刺激而得到极大发展。重庆金融市场通过国民政府的政策干预也逐渐适应了战时状态,该金融市场的相关业务进一步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增多,金融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和成熟。然后,文章通过论述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解决重庆金融市场在1937-1945年的地位变化问题。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十分迅速,地位空前提高,为近代以来之顶峰。全面抗战爆发之前,重庆金融市场的地位仅为区域性质的金融市场中心,其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我国西南地区,规模有限,影响范围较窄,与西南各地金融市场的联系也十分有限。全面抗战爆发之后,重庆金融市场开始快速发展,金融机构增加,资本额不断增长,金融市场规模继续扩大,与抗战大后方各地金融市场的联系显着提高。在此基础之上,重庆金融市场的影响范围突破了西南地区的限制,逐渐覆盖整个抗战大后方。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逐渐形成,而重庆金融市场则成为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核心。再者,文章通过论述重庆金融市场在战时发展的过程与地位,分析该时期重庆金融市场与战时经济、战时财政与战时社会的相互关系,并指出1937-1945年重庆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对于战时经济与金融的影响具有双重属性。重庆金融市场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将自身的各种业务向抗战大后方各地金融市场中传播,推动各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重庆金融市场为抗战大后方工、农、商业提供了重要的融资渠道,为战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另一方面,重庆金融市场也对战时经济与金融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从全面抗战爆发初期开始,重庆金融市场就一直出现层出不穷的金融风潮。而导致金融风潮频发的原因是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金融投机等违法行为,大量的金融投机不仅破坏了以重庆为核心的抗战大后方金融市场网络的秩序,同时也刺激了社会生产资本逐渐脱离实体经济,社会游资增多,导致重庆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日益严重,难以控制。另外,重庆金融市场在全面抗战时期的发展,与战时政府财政、社会均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而这些联系也影响着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轨迹,并进一步反映出重庆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最后,文章以论述完毕的内容为基础,总结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时代特点。重庆金融市场因处在特殊的时代环境中,具有其自身的时代特点。在重庆金融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尤其在全面抗战后期,金融黑市与金融投机在重庆金融市场中频频出现,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功能与宏观调控功能逐渐失灵,而金融市场的积累功能与配置功能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难以发挥作用,社会财富在此过程中逐渐集中于社会上层的特权阶级之手,一般民众生活越发艰难,而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也越发严重。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国民政府也做出了及时的反应,努力整顿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其采取的方法主要为联合地方政府与重庆民间金融组织进行政策监管、机构监管与行业自律等。但是由于国民政府本身的政策失误,政府内部的腐败以及民间组织自律能力的低下,多种形式的监管与自律均不能起到稳定金融市场的效果,最终使得重庆金融市场的混乱局面一直延续至全面抗战结束。同时,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均获得发展,并呈现出现代化的特点,而这对于重庆金融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马腾[2](2017)在《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金融业的发展有利于整体经济水平的提高。但同时,金融业的发展还存在着潜在的高风险性。世界范围内数次金融危机的爆发给人们以重要的警示,也让各国政府更加关注和重视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在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历程中,金融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公众利益都需要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这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因而,我们要不断推进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使它变得更加科学、高效。我们进行历史研究的目的,一方面是再现当时真实的社会场景,另一方面是为现在的社会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深入研究和系统梳理近代中国的金融监管思想,揭示其内在的发展规律,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当前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少走弯路,少些迷茫和曲折,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方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速,对金融体制的改革愈发迫在眉睫,尤其是要重视对金融监管机制的调整和完善。面对全球范围内金融市场的波动和冲击,我国的金融行业必须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同时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也需要顺应世界的潮流。因而,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演变的探索,对当前中国创新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设,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优化金融市场活动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和现实借鉴意义。金融业的研究历来是学者关注的重点,其中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也出现了一些成果,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运用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的文献也出现了一些,但是专门从经济思想史角度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进行的研究还比较匮乏,现有的成果还不够系统和全面,需要进一步详细论述和分析。经济史实影响着经济思想,而经济思想反映着经济史实,二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文章力求从近代中国金融监管的实践发展、政策演变等方面的经济史实中,找到金融监管思想产生和发展的渊源,以更好地理解当时的金融监管活动。行文的研究立足于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进行深度探索和分析,当时中国的金融理论界围绕着一些重大的金融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和争鸣,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有的还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这些观点和理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界和学术界的金融监管理论研究成果,二是政府实行的金融监管制度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实践经验总结。同时,在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演变的探析过程中,又重点突出每一时期的阶段性特征,首先从该阶段金融监管思想形成的大背景和历史原因着手,进而探讨这一阶段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行业的监管思想内容,从具体的金融组织监管思想、金融市场监管思想、金融法律监管思想等分类进行深入研究,然后分析其中蕴含的思想和理论的演变过程,最后提炼并总结出这一阶段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全文将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第一阶段是晚清时期金融监管思想的产生(1840-1911),从这一时期金融监管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以及银行监管思想、证券监管思想和保险监管思想等的具体内容来分别进行分析。其中银行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制定银行监管法规思想、设置银行监理官的思想、《银行通行则例》体现的银行监管思想、设立中央银行,加强货币发行监管的思想等。证券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监管思想以及《公司律》体现的证券监管思想等。保险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保险立法实践的开端以及《保险业章程草案》中体现的监管思想。最后总结出这一时期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第二阶段是北京政府时期金融监管思想的初步发展(1912-1927),从这一时期金融监管思想初步发展的历史背景以及银行监管思想、证券监管思想和保险监管思想等的具体内容来分别进行分析。其中银行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对银行监管重要性的认识、设置银行监理官的思想、银行准入和退出的监管思想、《银行通行法草案》的制定等。证券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监管思想、对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的思想、证券监管法规体现的监管思想等。保险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制定保险法规思想的提出以及保险法规体现的监管思想。章节最后一部分提炼出这一时期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第三阶段是南京国民政府前期金融监管思想的进一步发展(1928-1937),从这一时期金融监管思想进一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以及银行监管思想、证券监管思想、保险监管思想和货币监管思想等的具体内容来分别进行分析。其中银行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对银行监管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设置银行监理官的思想、银行准入和退出的监管思想、1931年《银行法》的制定等。证券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监管思想、对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的思想、证券监管法规体现的监管思想等。保险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1929年《保险法》的制定以及1937年《保险法》的制定等。货币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国内思想界的货币监管思想以及中国留学生在国外期间的货币监管思想等。章节末整理出这一时期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第四阶段是南京国民政府中后期金融监管思想的深入发展(1938-1949),从这一时期金融监管思想深入发展的历史缘由以及银行监管思想、证券监管思想、保险监管思想和外汇监管思想等的具体内容来分别进行分析。其中银行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银行监管重要性的深入认识、中央银行监管思想的深入发展、设置银行监理官思想的发展、1947年《银行法》的制定等。证券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监管思想以及对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的思想等。保险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设置保险监理局的监管思想、战时兵险的管理、《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体现的监管思想等。外汇监管思想方面讨论了国内思想界的外汇监管思想以及中国留学生在国外期间的外汇监管思想等。最后归纳出这一时期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全文最后一部分是结论与启示,主要概括了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发展的总体特征与历史启示,从整体上系统地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进行了深刻的观察和思考,并从中提炼出对当代中国金融监管发展的一些重要启示。通过对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的演变过程进行分析,文章最终得出以下这些结论。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发展的总体特征:一、受西方金融理论的影响较深。二、追求法治化监管但效果未达到预期。三、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带来的历史启示: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强有力的国家政权。二、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思想和理论。三、需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法律监管,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四、股份制企业信息披露的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五、金融市场监管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金融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武俊松[3](2016)在《低碳经济背景下碳金融监管研究》文中认为全球正在致力于通过金融手段解决气候环境问题,降低二氧化碳等一系列温室气体。与气候变化有关的金融活动被定义为碳金融,其发展从法律基础来讲,起点普遍认为是“京都议定书”,具有自上而下的引导创新特点,研究金融监管对碳金融发展的影响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剖析碳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论证了低碳背景下金融监管对碳金融发展的影响。通过对中国金融业监管发展脉络的梳理发现,尽管我国金融监管在不断适应金融创新,从统一监管进化到分业监管,但金融监管还存在许多不足。研究碳金融发展的国际基础和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历程会发现,我国碳金融在有建立统一、独立的市场监管机构的情况下,要真正实现有效的金融监管、形成比较严密的监管体系会遇到很多挑战。首先,关于碳金融架构下金融监管创新的必要性。碳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在为社会发展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具有一般金融创新产品的负外部性特征,因此,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金融创新监管体系非常必要。在碳金融的公共属性与金融监管创新方面,碳金融监管作为金融监管的一部分,在低碳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应针对碳金融创新进行有目的监管。碳金融产品的公共属性内在地推动金融监管创新,碳金融创新发展的公共产品属性要求金融监管创新跟上,并积极参与碳金融创新的全过程,推动金融监管创新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积极研究和参与全球碳金融的创新和发展过程。碳金融发展中的信息不对称性要求金融监管创新体系的建立,技术信息优势影响碳金融监管的效果。因此,本文建议碳金融监管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尽快参加和尽可能深入参与到国际碳金融监管规则制定过程中。通过参与碳金融国际发展的过程,可以使我国融入国际碳金融创新发展市场,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提供更好的机遇。其次,关于碳金融架构下金融监管创新的有效性。在碳金融监管的供给方面,我国存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滞后,金融法规缺乏严密性、对金融机构约束性差、能动性不足与国际金融发展的关联性欠缺等问题。国际环境污染治理框架,带动碳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碳金融交易市场运行的安全性问题越来越突出。对此本文提出了打破银行和非银行业务界限,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设想。本文认为国有资本产权不明晰是寻租与俘获的根本来源,界限模糊的双轨制是租金产生的直接来源,信息不对称是寻租产生的重要原因。碳金融监管的寻租与俘获的存在,使碳金融监管成为社会的选择。碳金融发展走出了一条不同于一般金融的发展之路,通过金融手段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进而解决全球变暖带来的环境问题,具有监管引导的创新特点,是自上而下的引导型创新。金融监管创新对于碳金融的发展具有必要性。通过文献研究和对比分析也得出,碳金融架构下金融监管的创新对于碳金融的发展,降低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解决环境问题具有有效性。表现之一是GDP增长过程中金融监管作为影响因子,对于降低二氧化碳在GDP增长过程中的消耗强度有效。在低碳经济背景下碳金融发展金融监管介入是必要的,而且能够让创新少走不必要的弯路,即金融监管具有效性。表现之二是从构建契合中国经济特征的碳金融监管机制入手,本文主张:一是在碳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到碳金融发展的全过程之中;二是积极参与国际碳金融发展的规则制定,既可以承担大国的责任,又可以为我国在国际新秩序中赢得话语权;三是推动国际碳金融区域性跨界合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金融安全保障。最后,本文对碳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总结,并以构建适合我国碳金融监管的架构为出发点,提出了适应碳金融发展金融监管架构的创新和我国碳金融监管体系建构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付强[4](2016)在《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世界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发展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也冲击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方式,特别是银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局面也都发生了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商业银行通过稳定的存贷利差所获得的有效收益,已在金融市场上形成一定规模的垄断性,随即产生的不良影响己显现为资源错配、不合理的资金价格等现象,也无法让利率经济杠杆淋漓尽致地发挥作用。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一步步地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变得十分地关键,银行的存贷利差会因为利率市场化的出现而变得更加狭窄,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商业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并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经营风险。商业银行为了谋求发展的空间,不得不另寻多样化、创新化的发展方式来开拓中间业务,同时还要继续坚持发展传统业务,只有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才有可能避免经营风险,尤其是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价格竞争风险,以此寻求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的突破。利率市场化之后,我国商业银行一窝蜂开始发展中间业务创新,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银行经营风险,但中间业务自身的经营风险也不可忽视,其品种选择搭配与商行本身业务的契合性等都是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创新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对商业银行绩效和风险的影响进行研究,并为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创新提供相应的思路与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包括:介绍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利率市场化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相关理论,介绍利率市场化的经典理论和研究进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经典理论、研究进展以及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相关研究;第三章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进程及其影响,该章首先介绍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其次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主要阶段、取得成就和存在问题进行介绍;最后,分析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第四章,利率市场化下中间业务创新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实证研究,此章节主要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深度分析,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控制银行经营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五章利率市场化下中间业务创新对银行经营效益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根据理论分析给出了主要研究假设,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对商业银行经营业绩所是否可造成影响,通过模型建构,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与经营绩效之间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并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已验证本文提出的相关假设;第六章结论与政策建议。在这一部分中,总结了中间业务理论方面的研究进展,指明行动的方向;启后是从展望未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将逐渐提高,并将更大程度地影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的视角出发,从侧面阐述了创新金融的必需要性,及其在古往今来历史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应提供对该课题的重视程度。本文得到主要结论如下:(1)自我国施行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存贷利差逐渐缩小,各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创新以寻求新的盈利模式,但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客观条件下,净利差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导致存贷款净利差减少,这会降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反映了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控制。(2)在我国施行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创新不仅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绩效,而且有助于商业银行对经营风险的控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对银行间价格竞争起到了缓解的作用。(3)中间业务的开展对上市商业银行与非上市商业银行产生明显差异化的影响。究其原因,可能在于上市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开展中间业务成熟度较高,市场对上市商业银行相关业务更加认同,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上市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比较而言,非上市商业银行缺乏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进而也降低了其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张杰[5](2016)在《传承与嬗变: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研究(1891-1949)》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选取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为研究对象,在重构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基本史实的基础上,论述其兴衰递嫱的历史原因,探讨手工业发展与城市社会经济变迁的关系。鸦片战争后,外国机制品开始大规模进入中国,其最早抵达之地为沿海开埠城市,然后再经通商口岸逐渐向内地渗透。由于成都僻处西南一隅,交通不便,外国机制品进入较迟,成都的城市手工业在19世纪中后期仍有一段独立发展、不受影响的时期。但自重庆开埠后,外来机制品也开始大量涌入成都市场,打破了本地手工业“孤立”发展的状态。不过,相对于沿海等地城市而言,进入成都市场的机制品要少得多,从产品结构上看主要是机纱、煤油、纸烟、五金制品、染料等;因此,本地手工行业中受机制品冲击而衰落明显的主要是纺纱业、皂烛业、土靛业,大部分手工行业仍旧保持着发展的势头。同时,在外来机制品的刺激下,一些此前没有的新型手工业也逐渐落地开花,如肥皂业、火柴业、针织业、玻璃业、纸烟业等;这些新行业的出现进一步丰富了城市手工业的行业构成。从清末到民国时期,川省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旨在维护和促进手工业发展的举措,如设立传习机构、举办展会、裁撤苛捐杂税、推进土产改良、推动手工业生产合作等,这些措施的实施亦成为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有所发展的重要原因。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中最具革命意义的变化出现在生产技术上:一些手工行业通过生产工艺的改良,改善了产品质量;一些手工行业则通过生产工具的革新,提高了劳动效率。生产工具的革新主要体现在棉织业中铁轮机的使用、印刷业中石印机、铅印机的引入,以及制革业、纸烟业中“石磨+蒸汽机”技术模式的出现。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的生产经营方式亦趋于多元化。其经营形态主要有家庭手工业、手工作坊与工场手工业、手工业合作社三种,不同形态的手工业采取不同的经营方式,其中家庭手工业大多采取了包买主制下的依附经营;手工作坊一般采取业主制下的自主经营,但在当市场萧条,原料、成品价格剧烈变动时,手工作坊在规避风险的本能驱动下,亦倾向于采取包买主制下的依附经营;手工业合作社采取业主制下的联合经营,以生产合作为主要特点,是一种崭新的经营方式,但在近代成都手工业中也只是昙花一现,亦未大范围普及。城市手工业者在经营方式的选取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理性选择,以追求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损失最小化为终极原则。手工业学徒制度的变化亦清晰可见。近代以来,随着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动,传统手工业学徒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对学徒使用数量的限制取消了,学徒制度的技艺传授功能日益退化,而越来越具有劳动用工的性质。手工业学徒制度从技术传授机制向劳动用工制度的转变为手工业经营者获取大量廉价劳动力创造了条件,有利于促进工场手工业的出现和发展。但在近代成都,由于手工业经营者普遍资本薄弱、生产技术水平低下且有浓厚的守旧意识,大量使用学徒主要是起到了增强经营者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作用,并没有催生出更多手工工场;而原本就缺乏创新意识的成都手工业经营者在体会到大量使用学徒带来的成本节省后,更不愿在技术更新上下工夫。可以说,大量使用学徒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在成都手工业中体现得更加明显。尽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一些积极调适,但总体来看,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始终处于一种低度发展的状态。手工工具的改良只是零星出现在了个别行业中的少数工场中,范围极其有限,其所产生的诱导和刺激作用也微乎其微;绝大多数行业仍然沿袭着传统的制作工艺和生产工具:生产组织大多仍以“家庭”为单位,店坊合一,家场不分,在劳动组织形式上亦少见较高程度的分工和协作。本文认为政府作用不彰、“地方能人”的缺失、手工业经营者普遍思想保守、市场狭小以及封闭的地理交通条件是造成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低度发展的主要原因。虽然在向现代工业的过渡中表现出明显的滞后性,但无论是外来机制品入侵,还是本地机器工业的发展,都远不足以撼动手工业在近代成都工业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作为城市生产领域的绝对主力,手工业以其多样的产品和服务保证了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所需,并为城市人口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手工业在其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也与城市中的其它产业形成了良性互补关系,共同维系着城市经济的正常运转。但在工业化已经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最主要动力的情况下,手工业向现代工业转型的滞后显然不利于成都城市的现代化。
刘杰[6](2015)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三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郭俊[7](2013)在《民国《银行周报》(1917-1949)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17年5月在上海创刊发行的《银行周报》“为我国银行界最早之言论机关”,也是民国时期最为权威的一本金融类刊物。它依托于上海银行公会,按照学术期刊的格式进行编排,其间不乏对学术问题的探究,也有对实务问题的分析,不乏对金融知识的介评,也有对其他经济问题的分析。它重视前沿金融理论的介绍,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论。它关注发达国家金融问题,通过研究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金融问题来吸取经验。它注重我国金融问题的分析,探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新金融制度以及金融改革。它关注我国宏观经济政策,通过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分析来解读民国时期政府的宏观政策能力和宏观政策手段。本文试从期刊创办的情况以及所涉及的内容,对其进行全面地、系统地分析,以期来展现民国时期我国金融思想脉络和特点。将史料与经济学的方法相结合,来考察期刊的学术贡献、历史影响极其现实价值。文章首先对《银行周报》进行了总体概况分析。《银行周报》于1917年5月创办,至1950年3月停办,以周刊的形式出版,期间从未有任何间断,共发行34卷1635期。周报以“报告金融消息,研究经济事情,俾供银行业者之参考。”为其宗旨,将金融实务与经济学、金融学理论相结合,体现出实用性与学术性相容的办刊特色,体现出《银行周报》在民国时期的金融学界的权威地位。《银行周报》有其强大的编作者阵容,编者团队大多具有银行工作的实践经验,作者群体涉及十分广泛,大都具有海外留学背景。《银行周报》的文章涉及诸多领域,其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理论、西方国家金融问题、我国金融问题、我国宏观政策问题以及合作经济问题、农村经济问题、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问题等。在对《银行周报》的整体框架描述之后,本文第三、四、五、六、七、八章分别对上述《银行周报》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分析,以期从中剖析出其反映的金融思想、经济思想。第三章分析对象是《银行周报》中关于金融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期刊涉及金融理论的考察和金融思潮的分析。笔者就分别对此进行研究,并从这些文章的介绍和评论中,寻找出当时这些金融基础理论的发展脉络和演变路径,以及这些理论对当时学术界的影响和对现实学术研究的启示。笔者以为,就历史作用上来看,《银行周报》上关于金融基础理论的文章能很好地反映民国时期现在金融思想发展的变化;就现实价值来看,《银行周报》上关于金融基础理论的文章,为我们现在研究金融思想提供了极大的史料支持。第四章以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业务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分析。期刊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我国金融机构概况的考察、金融业务的分析。笔者分别从这两个方面对我国的金融业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评述,并以此勾勒出当时我国金融的整体状况。关于我国金融业务方面问题的研究,笔者以为有以下三点启示:一是《银行周报》上关于我国金融机构问题研究的文章,为研究现代金融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二是《银行周报》关于金融业务问题的研究,为研究现代合作金融和农村金融问题的研究提供借鉴。文章的第五章以我国金融体制与金融改革为研究对象进行了分析。期刊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我国新金融制度的考察以及我国金融改革的分析。关于我国金融体制与金融改革问题的研究,笔者以为有以下三点启示:一是《银行周报》上关于我国新金融制度问题研究的文章,为研究现代金融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二是《银行周报》关于金融改革、金融制度分析,其中不乏有直到今天还有可供参考的意义。文章的第六部分分析了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问题。期刊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我国货币政策研究的考察和我国财政政策研究的分析,并期望通过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分业务析,来把握民国时期我国宏观调控的思想脉络。通过这一章的分析,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启示:其一,现代宏观调控不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产物,早在民国时期已有较为完备的宏观调控手段;其二,民国关于通货膨胀的调控手段和方式,放在当前政府宏观调控中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七章以其他国家的金融问题为分析对象进行分析。所涉及的国家区域或国家主要有:日本、欧美以及俄国等。笔者以这些区域或国家的金融问题为考察对象,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从中总结出这些区域或国家的先进的金融思想。对其他国家的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给笔者有以下两点启示:一是西方发达国家较为完备的金融机构体系为其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二是西方国家的金融体系为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第八章对《银行周报》所反映的经济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分别对经济理论问题、我国合作经济问题、农村经济问题以及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问题进行了分析。通过这一章的分析,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启示:一是《银行周报》上关于经济理论的文章能很好地反映民国时期现代会计理论的传播的情况以及新兴学科财政学传播的情况;二是合作经济形式在民国时期已较为发达,厘清它的发展脉络,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合作经济。在文章的结语部分,笔者对《银行周报》进行了总体考察,分析了《银行周报》积极影响因素,即它的学术贡献、历史影响以及现实启示,同时也考察了《银行周报》存在的局限性,以期达到客观评价的目的。
伍操[8](2011)在《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研究(1937-1945)》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抗日战争是中国近代以来影响深远并取得最终胜利的全国性民族战争,在战争中,国民政府依法实施金融统制,集全国金融之力以支持抗战,成为确保战争军需,夯实抗战基础的基本保障。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实行了一系列战时紧急金融法律制度,形成了一套高度集中而又灵活方便的国家统制金融体制,总体上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战时金融统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二是战时金融统制的领域性专门法律;三是临时性、执行性的战时金融统制的条令、条例和制度等规定。以上各类立法的相互协调、完整配套,全面而有效的调动了国统区财力和物力支援抗战,同时又因时而动、因地制宜,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了战时金融统制能够持续、稳定、有效的推进。这个相对健全、统一、高效(相对近代中国法制而言是健全、统一、高效的,但较同时期的西方法制却仍显稚嫩)的战时金融法律制度,为金融动员准备与实施提供了基本依据和保证,使战时国民政府能组织实施高效的金融动员和保障,支撑长达八年的抗战,最终夺取战争的胜利,可以说是通过影响国统区经济而影响到战争的整个进程和结局。连作为敌人的日本人也坦言:中国抗战能够长期坚持,金融巩固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从法律制定和运行的角度来看,抗战时期战时金融法律的制度变迁史同时也为现实中国法治发展提供了一个极具教科书意义的历史范本,其成败得失能够为现实中国完善紧急状态立法和推进金融制度现代化提供极具意义的启示。然而,不无遗憾的是,关于该论题的系统性研究与论述,在我国的法学领域尚属空白。而本文研究的旨趣则在于通过对战时国民政府金融立法的考辩,揭示战时金融法制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引经验和教训为鉴,以为当世之借鉴。基于以上目的而进行的本文研究,其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史贵言实,本文的研究有助于还原战时金融立法实践之原貌。通过对战时金融机构统制、银行业统制和非银行业统制(包括证券业和保险业)等基本制度的深入研究,还原“中日两国虽然远离战场血肉厮杀,但同样充斥刀光剑影的经济领域的斗争”的基本史实。古人云,“治史如断狱”,而法律史学作为法学与史学的交叉学科,对法律历史现象的重大断语,应当客观理性,力求有相应的史实和史料依据,故笔者寄望于本文并非简单重复已有的结论或随意褒贬、剪裁历史,然百密或有一疏,如有如史实不符者,仍望诸师友有以教我。立论公允,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客观评价战时金融法律制度之利弊。从立法技术上看,抗战时期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管理立法基本完备,涵盖抗战之特殊时期国统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战备之所需,也确实起到支持八年抗战、最终取得战争全面胜利的积极作用。同时,笔者也无意避讳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在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欲借丰富的史料,从法律文本本身、法律价值选择、法律功能发挥三个角度,论述战时金融法律制度的诸多缺陷,揭露制度之弊。经世致用,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汲取教训、总结经验。分析抗战时期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供应——需求”及其均衡方式,衡量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对国统区经济、政治目标反哺的实现情况,总结战争背景下金融法律制度的成因与变迁,从而窥探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通过笔者对战时金融制度史进行理性的梳理,我们不仅可以刺探抗日战争这一特殊时期金融立法的利弊,而且能总结经验,用被实践证明了的合理规律形成科学的方法论,这对于我国当前和今后紧急状态立法与金融立法的改革与完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或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和实践意义。围绕战时金融法律制度这一极具价值的论题,为实现笔者寄以重望的以上目的,本文在广泛收集和整理战时金融制度的史料的基础上,以法学为研究视角,运用文献分析、实证分析、跨学科研究法(交叉研究法)、功能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历史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战时金融制度变迁这一历史课题做一些初涉性的研究。笔者以为,作为法学领域一个极具开创意义的研究课题,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为:其一,弥补紧急状态立法研究之不足。人类社会是在平时状态与紧急状态的不断交织更迭中,不断向前发展的。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尽量预防,但绝不可能完全避免紧急状态的发生,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然。古人云,“时移则势异,势异则情变,情变则法不同。”法律应当也必须为所有可能发生的社会现象提供规范性的解决方案,但实行紧急状态对一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伤害都会很大,是不得已采取的断然措施。这就需要法学界提前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减少紧急状态的发生,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然而,目前我国法学界对“常态”法律制度研究较多,对“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思考不足。而战争状态作为一种最典型的紧急状态,战争状态下的法律运行规律应该是法学的重要研究内容。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期间所进行的战时金融立法与实践,正为本文开展这种创新性研究提供了珍贵的素材。其二,弥补近代制度史研究之不足。以前学界对近代法制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宪政、刑民制度的研究,对经济制度史,尤其是金融制度史的研究稍显不足。抗日战争这一历史事件对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意义不言而喻,而战时金融法律制度,是国民政府出于支持持久抗战之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干预经济金融活动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实践,对于如此重要的研究领域,法学界却鲜有涉及。半个多世纪来,仅有经济史学界出版少量资料汇编性和史实介绍性的书籍,而且其中从法律角度研究这段历史制度的着作尚付阙如。据本人目前收集的资料来看,我国法律史学界对相关制度的专门研究基本是空白。本文从制度变迁角度研究抗战金融法律制度,可以弥补中国近代法史和部门法制史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结构基本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研究三段论逻辑,首先介绍战时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背景、基本演进轨迹与基本特征,继而具体分析具体统制制度的文本与实践效果,最后在对整个制度进行辩证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探求历史存在制度之现实启示。全文总共十二章,基于三段论的研究逻辑,本文可以分为三个大的部分:第一章、第二章为战时金融法律制度总论,介绍该制度的深刻历史背景和法律继承性特征,简要描述了立法传承与历史动因,并在纵向时间维度简要研究战时各阶段的金融制度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初步概括其法律关系构成与法律特征。第三至十章为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分论,从横向业务维度划分为金融组织管理制度和金融业务制度:金融组织管理制度主要对战时金融机构内迁制度、战时金融决策协调机制的完善和中央银行制度完善;金融业务制度涉及货币、贴放、汇兑、储蓄、金银、保险、证券、票据法等几个方面,列举式介绍战时金融法律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必要之处也对相应制度进行简单评价。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为战时金融法律制度评价与启示,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对该时期金融制度立法与实践活动进行辩证分析,客观评价制度的得失,继而从现实紧急状态立法与金融立法两个维度提出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
本刊编辑部[9](2004)在《《福建金融》2004年(1~12期)总目录》文中提出
本刊编辑部[10](2003)在《《福建金融》2003年(1~12期)总目录》文中研究指明
二、做好新时期金融统计工作之管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做好新时期金融统计工作之管见(论文提纲范文)
(1)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相关概念的辨析 |
(一)金融市场与近代重庆金融市场的概念辨析 |
(二)研究时间的概念辨析 |
二、研究现状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资料与方法 |
(一)研究资料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全面抗战爆发后重庆金融市场的动荡 |
第一节 1937 年之前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 |
一、货币市场从混乱向统一与规范发展 |
二、以申汇交易为主的重庆内汇市场 |
三、重庆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 |
四、全面抗战之前尚未充分发展的市场 |
第二节 公债风潮与重庆证券市场的动荡 |
一、重庆公债风潮的爆发 |
二、公债风潮的最终解决 |
第三节 全面抗战爆发后的重庆比期风潮与利率市场的动荡 |
一、全面抗战前期重庆利率市场的动荡 |
二、1938 年-1940 年利率市场的平稳发展 |
三、1941 年重庆利率风潮与比期的废除 |
四、日拆制度时期的重庆利率市场 |
第四节 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的筹备与争论 |
一、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的必要性 |
二、筹备重建后方证券交易所及其引发的论争 |
小结 |
第二章 重庆传统金融市场在战时的变革 |
第一节 重庆向法币发行中心的转型 |
一、1937-1938 年国民政府法币发行中心的内迁 |
二、1939-1942 年重庆法币发行中心的建立与巩固 |
三、1942 年之后的重庆法币发行中心 |
第二节 全面抗战时期的重庆票据市场 |
一、重庆票据交换的曲折发展 |
二、重庆票据承兑贴现的快速发展 |
第三节 全面抗战时期重庆内汇市场变迁 |
一、1937-1941 年的重庆内汇市场 |
二、1942-1945 年的重庆内汇市场 |
小结 |
第三章 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发展 |
第一节 战时重庆外汇市场的崛起 |
一、追随上海时期的重庆外汇市场 |
二、独立发展时期的重庆外汇市场 |
第二节 战时重庆黄金市场与黄金风潮 |
一、黄金统制初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二、黄金统制成熟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三、开放黄金自由交易时期的重庆黄金市场 |
第三节 战时重庆的保险业与保险市场 |
一、全面抗战爆发与重庆保险市场兴起(1937-1941) |
二、战时重庆保险市场的发展与兴盛(1942-1945) |
三、战时重庆保险市场的主要保险业务 |
小结 |
第四章 战时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第一节 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一、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政策与法令监管 |
二、国民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监管的主要机构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一、地方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监管的开端 |
二、四川省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三、重庆市政府对重庆金融市场的监管 |
第三节 重庆金融业对重庆金融市场的自律监管 |
一、重庆市银钱业同业公会对金融市场的自律监管 |
二、重庆市保险业同业公会对保险市场的自律监管 |
三、重庆市银楼业同业公会对黄金市场的自律监管 |
小结 |
第五章 重庆金融市场在抗战大后方的中心地位 |
第一节 重庆货币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法币在抗战大后方各主要金融市场的推广 |
二、重庆票据市场在大后方的延伸 |
三、重庆利率市场对于大后方的影响 |
第二节 重庆黄金与外汇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重庆黄金市场在大后方各地的拓展 |
二、以重庆为核心的抗战大后方外汇市场网络的构建 |
第三节 重庆保险市场在大后方的网络辐射 |
一、战时保险市场在西南的网络构建 |
二、战时保险市场在西北的网络构建 |
小结 |
结语 |
一、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双重性 |
二、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作用分析 |
三、全面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的特点分析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阶段发表文章 |
(2)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金融监管相关概念的厘定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主要内容 |
五、资料来源 |
六、存在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晚清时期金融监管思想的产生(1840-1911)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 |
一、外国金融势力的入侵与近代中国金融业的兴起 |
二、西方金融理论的传入和近代中国金融思想的产生 |
三、公司制度的传入与公司制思想的发展 |
第二节 银行监管思想 |
一、提出设立中央银行,加强货币发行监管的思想 |
二、实行银行监管与制定银行监管法规思想的提出 |
三、《银行通行则例》的颁布及其所体现的银行监管思想 |
四、设置银行监理官的思想的产生 |
第三节 证券监管思想 |
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监管思想 |
二、《公司律》体现的证券监管思想 |
第四节 保险监管思想 |
一、保险立法实践的开端 |
二、《保险业章程草案》中体现的监管思想 |
第五节 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 |
一、思想来源于西方金融理论 |
二、开始注意到对银行的分类监管 |
三、看到了加强金融监管对财政的重要意义却忽视了二者之间的独立关系 |
四、监管思想大多存在于官员的奏章和相关法规条例中 |
五、金融监管思想尚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成熟 |
第二章 北京政府时期金融监管思想的初步发展(1912-1927)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思想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北京政府时期金融业的发展 |
二、北京政府时期西方金融理论的进一步传播和影响 |
第二节 银行监管思想 |
一、对银行监管重要性的再认识 |
二、银行监管主体机构思想和设置银行监理官的思想 |
三、银行准入和退出的监管思想 |
四、完善《银行通行法草案》的思想 |
第三节 证券监管思想 |
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监管思想 |
二、对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的思想 |
三、证券监管法规体现的监管思想 |
四、“信交风潮”后北京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业的监管 |
第四节 保险监管思想 |
一、制定保险法规思想的提出 |
二、保险法规体现的监管思想 |
第五节 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 |
一、思想和理论主要还是来源于西方 |
二、对银行监管的目标有了新的认识 |
三、金融监管思想涉及到的领域更加宽广 |
四、认识到将外国在华金融机构纳入金融监管范围的重要性 |
五、理论界对金融监管的探讨不足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金融监管思想的进一步发展(1927-1937)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思想进一步发展的历史条件 |
一、当时金融业的发展 |
二、统制经济思潮的进一步传播和影响 |
第二节 银行监管思想 |
一、对银行监管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 |
二、银行监管主体机构思想和设置银行监理官的思想 |
三、银行准入和退出的监管思想 |
四、完善1931年《银行法》的思想 |
第三节 证券监管思想 |
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监管思想 |
二、对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的思想 |
三、证券监管法规体现的监管思想 |
第四节 保险监管思想 |
一、1929 年《保险法》中的监管思想 |
二、1937 年《保险法》中的监管思想 |
第五节 货币监管思想 |
一、国内思想界的货币监管思想 |
二、中国留学生在国外期间的货币监管思想 |
第六节 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 |
一、政府监管的进一步强化 |
二、加强对货币的监管成为思想界讨论的重点 |
三、金融立法的监管思想迅速发展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中后期金融监管思想的深入发展(1938-1949)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思想深入发展的历史缘由 |
一、南京国民政府中后期金融业的发展 |
二、南京国民政府中后期西方金融理论的深入传播 |
第二节 银行监管思想 |
一、关于银行监管重要性的深入认识 |
二、中央银行监管思想的深入发展 |
三、设置银行监理官思想的发展与银行监理官制度的终结 |
四、完善1947年《银行法》的思想 |
第三节 证券监管思想 |
一、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的监管思想 |
二、对证券交易所进行监管的思想 |
第四节 保险监管思想 |
一、战时兵险的管理 |
二、设置保险监理局的监管思想 |
三、《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体现的监管思想 |
第五节 外汇监管思想 |
一、国内思想界的外汇监管思想 |
二、中国留学生在国外期间的外汇监管思想 |
第六节 金融监管思想的特点 |
一、对银行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全面深刻 |
二、开始认识到外汇监管的重要性 |
三、形成了近代中国较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
结论与启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低碳经济背景下碳金融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碳金融内涵界定 |
1.2.2 碳金融体系构建 |
1.2.3 金融监管理论演进 |
1.2.4 金融监管的价值研究 |
1.3 论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的研究内容和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碳金融监管及其创新的理论基础 |
2.1 市场失灵理论 |
2.1.1 自然垄断监管理论 |
2.1.2 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效应 |
2.1.3 公共产品论 |
2.1.4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 金融自由化理论 |
2.3 金融内在风险理论 |
2.3.1 金融脆弱性理论 |
2.3.2 金融市场主体行为的有限理性 |
2.3.3 金融资产价格的内在波动性 |
2.4 经济和金融监管理论 |
2.4.1 政府掠夺理论 |
2.4.2 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 |
2.4.3 管制寻租理论 |
2.4.4 管制的辩证法 |
2.4.5 功能观的监管理论 |
2.4.6 监管激励理论 |
2.4.7 金融监管组织结构理论 |
2.5 碳金融监管理论 |
2.5.1 碳金融监管的运行机理 |
2.5.2 碳金融监管与传统金融监管的比较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金融监管模式变迁与碳金融监管 |
3.1 国际金融监管的历史沿革 |
3.1.1 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变迁 |
3.1.2 国际碳金融发展历程 |
3.1.3 国际碳金融监管的创新 |
3.2 我国金融监管的历史沿革 |
3.2.1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变迁 |
3.2.2 我国低碳发展的历程 |
3.2.3 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与问题 |
3.3 国内外碳金融监管现状的比较 |
3.3.1 欧盟碳金融监管现状 |
3.3.2 美国碳金融监管现状 |
3.3.3 我国碳金融监管现状 |
3.3.4 国内外碳金融监管的差异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碳金融架构下金融监管创新的必要性 |
4.1 碳金融的外部性与金融监管创新 |
4.2 碳金融的公共属性与金融监管创新 |
4.3 碳金融发展中的信息不对称与碳金融监管 |
4.3.1 技术信息优势对碳金融参与者的影响 |
4.3.2 碳金融监管创新保障碳金融稳健运行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碳金融架构下金融监管创新的有效性 |
5.1 碳金融有效监管的目标模式 |
5.1.1 碳金融监管有效性目标与产权制度安排 |
5.1.2 碳金融有效监管依赖内控制度的重构与完善 |
5.2 碳金融有效监管的原则 |
5.2.1 适度竞争原则 |
5.2.2 有效干预原则 |
5.2.3 依法监管原则 |
5.3 影响碳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因素 |
5.3.1 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滞后 |
5.3.2 寻租与俘获 |
5.3.3 界限模糊的双轨制 |
5.4 碳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实证分析 |
5.4.1 碳金融监管与碳减排实证分析 |
5.4.2 碳金融监管与能源利用率实证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完善现行监管手段 |
6.2.2 建立多层次监管结构 |
6.2.3 碳金融监管与相关规制的协调与配合 |
6.2.4 我国碳金融监管应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
6.2.5 加强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
6.2.6 建设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 |
6.2.7 金融监管的法制建设与国际接轨 |
6.3 研究的进一步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方法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利率市场化与中间业务创新理论综述 |
2.1 利率市场化的理论及研究进展 |
2.1.1 利率市场化的经典理论 |
2.1.2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相关研究 |
2.1.3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收益的相关研究 |
2.1.4 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研究 |
2.2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理论及研究进展 |
2.2.1 中间业务内涵的界定 |
2.2.2 中间业务创新的经典理论 |
2.2.3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控制银行风险的相关研究 |
2.2.4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银行收益的相关研究 |
2.3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相关研究 |
2.3.1 中间业务创新的影响因素研究 |
2.3.2 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比较研究 |
2.3.3 对中间业务的创新制约因素的分析 |
2.3.4 中间业务创新的策略研究 |
2.4 研究述评 |
第3章 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进程及其影响 |
3.1 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
3.1.1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起步阶段(1983年至2010年) |
3.1.2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发展阶段(2010年至2014年) |
3.1.3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成熟阶段(2015年至今) |
3.2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进程 |
3.2.1 主要阶段 |
3.2.2 取得成就 |
3.2.3 存在问题 |
3.3 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控制银行风险的实证研究 |
4.1 研究假设 |
4.2 变量选择 |
4.2.1 被解释变量 |
4.2.2 解释变量 |
4.2.3 控制变量 |
4.3 样本统计分析 |
4.4 模型构建 |
4.5 变量检验 |
4.5.1 平稳性检验 |
4.5.2 协整关系检验 |
4.5.3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4.5.4 面板数据模型选择检验 |
4.6 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5章 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银行收益的实证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2 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5.2.1 变量选择 |
5.2.2 模型构建 |
5.3 研究样本与变量描述 |
5.4 实证结果分析与结论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利率市场化下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创新的政策建议 |
6.3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传承与嬗变: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研究(1891-194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相关概念之界定 |
四、本文主旨与篇章结构 |
第一章 常情与变态: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的生存环境 |
一、自然禀赋的承继 |
二、区域市场的变动 |
三、城市工业化的低度化发展 |
四、瑕瑜互见的人文生态 |
第二章 成都城市手工业结构及其发展阶段性 |
一、成都城市手工业结构分析 |
(一) 行业构成 |
(二) 行业布局 |
(三) 行业规模 |
(四) 行业间的产业链关系 |
二、成都城市手工业发展的阶段性 |
(一) 转型启动时期(1891—1917) |
(二) 曲折发展时期(1918—1934) |
(三) 恢复与发展时期(1935—1945) |
(四) 全面萧条时期(1946—1949) |
第三章 成都城市手工业经济中的政府行为 |
一、晚清地方政府振兴手工业之举措 |
(一) 官为示范:创办成都劝工总局 |
(二) 首创劝工会: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
二、川政统一后的新气象 |
(一) 废除苛捐杂税 |
(二) 统一币制 |
(三) 推进土产改良 |
三、抗战时期地方政府对手工业的扶持 |
(一) 推广手工业合作 |
(二) 举办手工业贷款 |
第四章 成都城市手工业的经营方式与市场交易 |
一、成都城市手工业的经营方式 |
(一) 业主制下的自主经营 |
(二) 包买主制下的依附经营 |
(三) 合作制下的联合经营 |
二、成都城市手工业之市场交易 |
(一) 茶馆交易 |
(二) 行栈交易 |
(三) 门市交易 |
(四) 街头摊贩交易 |
第五章 成都城市手工业中的学徒制度 |
一、近代成都手工业学徒制度的微变 |
二、学徒群体分析 |
(一) 行业分布 |
(二) 学徒来源 |
(三) 学徒之劳作与生活 |
三、学徒制度与成都城市手工业的兴衰 |
第六章 手工业与居民生活和城市经济 |
一、手工业与城市居民的消费生活 |
二、手工业与居民就业和收入 |
三、手工业与成都城市经济结构 |
(一) 手工业与城郊农业 |
(二) 手工业与金融业 |
(三) 手工业与机器工业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评述 |
三、本文思路、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近代公债知识的引介、传播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公债”新知的引介与传播 |
(一) 近代以前“公债”涵义及其存在形态 |
(二) 清末西学中“公债”概念的输入与对接 |
二、清末民国政商界对公债与金融关系的认知与实践 |
(一) 早期洋务派倡导“国际金融市场举债观” |
(二) 盛宣怀等谋划建立国内公债经理机构 |
(三) 民国时期新式银行家公债经营理念 |
三、晚清国内公债的肇始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 晚清政府外债与外资银行业在华的发展 |
(二) 清末民初华资银行的建立与公债经营的初步展开 |
第二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政府公债的实践 |
一、近代银行经营政府公债的环境 |
(一) 国家公债制度安排以及政策环境 |
(二) 近代公债市场的发展及交易网络的构建 |
二、民国前期政府公债发行及银行业承购(1912-1937) |
(一) 北京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二) 南京国民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三、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对国家财政、金融的影响 |
(一) 扩大了国家财政募债方式及其募债范围 |
(二) 促进近代国家财政信用的构建与演进 |
(三) 推进华商证券市场发展及其制度演进 |
第三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与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发展效应的计量实证分析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数量与资力概况 |
(二) 基于公债与银行关系的回归分析及历史解释 |
二、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复合型博弈: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分析 |
(一) 丰富银行业务范围与扩大获利渠道 |
(二) 行业利益与政治的互动与博弈:以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公债运行为中心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银行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 公债与近代银行发钞、领券制度 |
(二)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抵押放款制度 |
(三)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储蓄、公债贴现制度 |
第四章 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经营及其影响 |
一、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与政府公债的关系 |
二、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的经营 |
(一) 中央银行获得授权经理政府公债 |
(二) 中央银行参与买卖政府公债 |
(三) 中央银行参与公债的保管、调换以及还本付息 |
三、近代中央银行经营公债的影响分析 |
第五章 近代银行业对公债风险的规避与内控制度初步构建 |
一、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认识 |
(一)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风险的计量分析 |
(二) 对公债风险认识与研究的不断深入 |
二、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规避 |
(一) 调整投资方向,分散公债风险 |
(二) 反对借新债还旧债,协商公债承销 |
(三) 谋求政府信用承诺与保证,筹划公债基金的建立及稳固 |
三、多层组织网络的搭建与风险控制制度设计 |
(一) 银行同业协同经营公债,组织规避风险的联合 |
(二) 搭建银政共管公债基金管理制度 |
第六章 近代银行业与政府公债整理及制度演进 |
一、近代政府三次公债整理与银行业的互动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与北京政府公债整理 |
(二) 银行业与南京国民政府两次公债整理 |
二、近代银行业同业组织与政府公债整理:以上海银行公会为中心 |
(一) 积极谋划、参与三次公债整理 |
(二) 多方谋求整理公债基金稳固 |
(三) 搭建各界与行业公债整理互信渠道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制度的演进 |
(一)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法制建设 |
(二)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基金管理制度的演进 |
(三) 近代国家与民间债权共同体的构建 |
结语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变迁的历史性审视 |
二、国家信用、债信秩序与制度变迁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民国《银行周报》(1917-1949)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表目次 |
1 绪论 |
1.1 论文选题的理由及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以《银行周报》为研究对象的研究 |
1.2.2 以《银行周报》为史料的研究 |
1.2.3 简要评论 |
1.3 论文研究的主要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论文主要研究方法 |
1.4.1 历史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
1.4.2 对比研究和典型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
2 《银行周报》总体概况分析 |
2.1 《银行周报》的创办机构 |
2.1.1 上海银行公会的创办 |
2.1.2 上海银行公会的路线与活动 |
2.1.3 上海银行公会的职能 |
2.2 《银行周报》的创办始末与发行 |
2.2.1 创办始末 |
2.2.2 发行所处的历史阶段 |
2.2.3 发行总揽 |
2.3 《银行周报》的办刊宗旨与所处地位 |
2.3.1 《银行周报》的办刊宗旨 |
2.3.2 所处地位 |
2.4 《银行周报》的编者与作者简况 |
2.4.1 编者团队 |
2.4.2 作者简况 |
2.5 《银行周报》的栏目设置与文献统计分析 |
2.5.1 栏目设置 |
2.5.2 文献统计 |
3 《银行周报》关于金融基础理论研究的考察 |
3.1 金融理论的考察 |
3.1.1 关于货币学说的介评 |
3.1.2 关于币制理论的分析 |
3.2 金融思潮的分析 |
3.2.1 金融学发展脉络的分析 |
3.2.2 货币思潮的分析 |
4 《银行周报》的我国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之研究 |
4.1 我国金融机构概况的考察 |
4.1.1 关于证券业的介评 |
4.1.2 关于银行业的分析 |
4.1.3 关于信托业的分析 |
4.1.4 关于典当业的考察 |
4.1.5 关于保险业的分析 |
4.2 我国金融业务的分析 |
4.2.1 关于合作金融的考察 |
4.2.2 关于农村金融的分析 |
5 《银行周报》的金融体制及其改革之研究 |
5.1 推动我国新金融制度的考察 |
5.1.1 关于银行分行制度的考察 |
5.1.2 关于银行信用制度的分析 |
5.1.3 关于金融监管制度的考察 |
5.2 促进我国金融改革问题的考察 |
5.2.1 我国票据业改革的介绍 |
5.2.2 我国废两改元改革的分析 |
6 《银行周报》的我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之研究 |
6.1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研究的考察 |
6.1.1 关于中央银行相关问题的研究 |
6.1.2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调控问题的研究 |
6.2 关于我国财政政策研究的考察 |
6.2.1 关于我国公债管理问题的介评 |
6.2.2 关于我国财政管理问题的分析 |
6.2.3 关于我国税收管理的分析 |
7 《银行周报》的国际金融业的借鉴与介绍 |
7.1 日本金融问题研究的考察 |
7.1.1 关于日本银行业的研究 |
7.1.2 关于日本保险业的分析 |
7.1.3 关于日本信托业的研究 |
7.2 欧美国家金融问题研究的考察 |
7.2.1 关于英国金融业的研究 |
7.2.2 关于德国金融业的研究 |
7.2.3 关于美国金融业问题的考察 |
7.3 革命前后俄国金融问题研究的考察 |
7.3.1 关于俄国金融业整体的考察 |
7.3.2 关于俄国银行业的介绍 |
8 《银行周报》的经济问题之研究 |
8.1 我国经济理论问题的考察 |
8.1.1 关于会计学的评介 |
8.1.2 关于劳动经济学的评介 |
8.1.3 关于财政学的评介 |
8.2 我国合作经济与农村经济问题的考察 |
8.2.1 关于合作经济问题的分析 |
8.2.2 我国农村经济问题研究的考察 |
8.3 我国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问题研究的考察 |
8.3.1 关于我国国际贸易问题的介评 |
8.3.2 关于我国国际金融问题的分析 |
9 结语 |
9.1 《银行周报》的学术贡献 |
9.1.1 大力传播金融学的新知识 |
9.1.2 紧紧把握金融前沿动态 |
9.2 《银行周报》的历史影响 |
9.2.1 给民国时期处在摸索中的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以启发 |
9.2.2 加快促进当时金融改革 |
9.2.3 有效推进金融新制度的产生 |
9.3 《银行周报》的现实启示 |
9.3.1 办刊人员精于专业,对刊物认真负责的态度值得后人深思 |
9.3.2 贴近实际的办刊风格值得后人学习 |
9.3.3 开放民主的办刊方针引人思考 |
9.4 《银行周报》的局限性 |
9.4.1 地域局限性 |
9.4.2 政治立场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银行周报》重要文章目录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历史背景及选题来源 |
二、研究成果及选题意义 |
三、基本结构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历史背景 |
第一节 近代中国金融法制之肇始 |
一、清末修律进程中的金融立法 |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金融立法 |
第二节 战前国民政府金融法制发展 |
一、战前国民政府主要金融立法 |
二、战前国民政府金融立法特征 |
第三节 战时金融制度形成的历史动因 |
一、客观需求——适应持久战争外围环境 |
二、内在驱动——强化国家垄断金融体系 |
三、现实需要——粉碎日本对华经济侵略 |
小结 |
第二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立法轨迹与基本性质 |
第一节 战时统制金融立法的发展轨迹 |
一、前期:紧急应对,快速搭建制度框架 |
二、中期:金融对抗,全面构建法制体系 |
三、后期:实力抗衡,巩固完善立法成果 |
第二节 战时金融法律关系 |
一、战时金融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战时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 |
三、战时金融法律关系的内容 |
第三节 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基本特征 |
一、立法时机选择上的强制性与适时性 |
二、代表阶级利益上的垄断性与特权性 |
三、具体措施选择上的针对性与灵活性 |
四、立法形式上的多样性与零散性 |
五、立法程序上的随意性与无序性 |
小结 |
第三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机构管理制度 |
第一节 金融机构迁移整合与现银货币内迁 |
一、白银与货币的紧急转运 |
二、引导金融机构战时内迁 |
三、建构国统区地方金融网 |
第二节 战时统制金融监管体制的建立 |
一、四联总处最高权威的确立 |
二、四联总处权力体系的变迁 |
三、推进“四行”职能专业化 |
第三节 金融中央集权化体系的形成 |
一、强化央行职能为抗战环境必须 |
二、促进央行转型为“政府的银行” |
三、赋予中央银行一定金融监管权 |
小结 |
第四章 战时国民政府货币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统一货币发行 |
一、管制货币发行的现实要求 |
二、统一货币发行的实施情况 |
三、统一货币发行之利弊得失 |
第二节 调整辅币发行 |
一、战争初期:授权并鼓励地方发行辅币 |
二、战争中期:加强战时辅币发行的监管 |
三、战争后期:限制地方银行辅币的发行 |
第三节 干预货币流通 |
一、严禁日伪钞票流通 |
二、打击偷运法币资敌 |
小结 |
第五章 战时国民政府存储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健全储蓄机构 |
一、节储运动机构的建立 |
二、国统区储蓄网的完善 |
第二节 节约建国储蓄运动 |
一、节约建国储蓄相关法令 |
二、节约建国储蓄实施效果 |
第三节 强化存款保证金制度 |
一、战争初期:存款准备金范围和标准的确立 |
二、战争中后期:存款准备金收存机构的统一 |
小结 |
第六章 战时国民政府信贷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明确信贷重点 |
一、成立信贷管制之机构 |
二、明确信贷发放之重点 |
三、加强贷款利率之调控 |
第二节 促进工矿贷款 |
一、积极发放工矿贷款制度概述 |
二、工矿贷款对后方经济之推动 |
第三节 鼓励农业贷款 |
一、扩大发放农业贷款制度概述 |
二、农业贷款对后方经济之推动 |
小结 |
第七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银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统一金银经营权力 |
一、中央金融机构垄断收兑 |
二、设立专门机构管制金银 |
第二节 前期统制金银收储 |
一、管制金银开采与冶炼 |
二、禁止携带金银出边境 |
第三节 后期放松金银管制 |
一、恢复黄金自由买卖 |
二、开办两类黄金存款 |
小结 |
第八章 战时国民政府汇兑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外汇管制 |
一、加强战时外汇管制必要性分析 |
二、战时外汇管制制度措施及特征 |
三、战时外汇管制制度的实践意义 |
第二节 内汇管理 |
一、太平洋战争之前:鼓励物资内运、控制汇出汇款 |
二、太平洋战争之后:放松流通管制,购取沦陷区物资 |
第三节 侨汇吸收 |
一、增设国外分支机构 |
二、奖励侨资回国投资 |
三、限制侨汇汇往敌占区 |
小结 |
第九章 战时国民政府保险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保险机构管理制度 |
一、《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等制度概况 |
二、《战时保险业管理办法》等制度特征 |
三、制度实施对各类保险机构的影响 |
第二节 战时兵险制度 |
一、战时环境的兵险需求 |
二、战时兵险制度的特征 |
第三节 简易人寿保险制度 |
一、简易寿险制度的运行 |
二、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 |
小结 |
第十章 战时国民政府有价证券管理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公债发行制度 |
一、公债发行十分频繁 |
二、公债募集举步维艰 |
三、经营权力高度垄断 |
第二节 股票交易制度 |
一、战争爆发:股票市场被暂时停止 |
二、战争中期:“孤岛”股票市场的发展 |
三、战争后期:股票市场复市之论争 |
第三节 票据交换制度 |
一、抗战前期:强化中央银行管控权力 |
二、抗战中期:设置票据交换业务规则 |
三、抗战后期:巩固央行结算中心地位 |
小结 |
第十一章 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立法评述 |
第一节 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意义 |
一、推进金融制度的现代化进程 |
二、支持长期抗战所取得的成就 |
三、粉碎敌伪金融经济侵略图谋 |
第二节 战时金融法律制度之弊失分析 |
一、文本缺陷:制度因袭外国成例,非银行业立法发展缓慢 |
二、价值缺陷:法律价值体系混乱,国民权利未得有效保障 |
三、功能缺陷:立法目的未能落实,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
小结 |
第十二章 战时金融法律制度对现代法治建构的启示 |
第一节 对现实中国紧急状态立法的启示 |
一、紧急状态立法,须珍视法治的一些基本价值 |
二、确保立法成效,应保障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
三、危机因素消除,必终止紧急状态立法的适用 |
第二节 对完善现实中国金融法制的启示 |
一、金融立法应尊重社会文化传统 |
二、金融立法应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三、金融立法应以金融安全为核心 |
小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做好新时期金融统计工作之管见(论文参考文献)
- [1]抗战时期重庆金融市场研究(1937-1945)[D]. 张格. 西南大学, 2019(01)
- [2]近代中国金融监管思想研究[D]. 马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7(10)
- [3]低碳经济背景下碳金融监管研究[D]. 武俊松. 吉林大学, 2016(08)
- [4]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研究[D]. 付强. 辽宁大学, 2016(02)
- [5]传承与嬗变:近代成都城市手工业研究(1891-1949)[D]. 张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6)
- [6]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D]. 刘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7)
- [7]民国《银行周报》(1917-1949)研究[D]. 郭俊. 武汉大学, 2013(12)
- [8]战时国民政府金融法律制度研究(1937-1945)[D]. 伍操. 西南政法大学, 2011(09)
- [9]《福建金融》2004年(1~12期)总目录[J]. 本刊编辑部. 福建金融, 2004(12)
- [10]《福建金融》2003年(1~12期)总目录[J]. 本刊编辑部. 福建金融, 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