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灌区水价改革与效益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蔡威熙[1](2021)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提出1985年以来的农业水价改革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始终面临“两难”问题:水价偏低会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农田水利设施运营维护成本不足,水价提高会带来农户收入的减少,甚至影响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相较于传统农业水价改革单纯提高农业水价,2016年起全面推行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调综合施策,试图通过综合运用“一提一补”、“水权交易”等举措破解“两难”问题。本文综合运用资源配置理论、农户行为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廓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解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理论参照点,揭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激励约束效应;回顾农业水价改革历程和成效,梳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构建水资源所有者、供水方、用水方三方行为互动分析模型,探析各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机理;以山东省的实践为例,运用综合评价法、聚类分析法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进行评价;综合运用Meta方法、PSM方法测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农户行为响应情况;构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系统仿真模型,评估改革的效应,识别关键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程是在水资源所有者和供水方、用水方等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过程中推进的,各主体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完善的制度安排是农业水价改革成功的前提,只有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都能够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得到相应保障,改革才得以顺利进行。当前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较好地保障了供水方和水资源所有者的利益,但是,用水方的利益只在改革试点的局部地域和短时期内有一定保障,构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广泛推行和长久实施的潜在阻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容激励机制的实现,有赖于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的支持,通过将农业节水高价转入工业和城市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形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性循环。目前农业水权终端交易既面临市场机制不健全、交易途径有限、计量设施不完善等制度和技术难题,也受到小农户分散经营的限制。应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重点在严重缺水区、农业规模经营区等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探索水权的分解确认、交易形式、交易程序等,逐步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对于大部分区域,在农业节水分散于众多的农业用水户的情形下,为了节约水权转换成本,提升农业节余水权转换效率,重点探索实行水权回购制度。第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状况存在区域差异。各地市的改革进展在资金投入、政策实施、以及奖励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反映了各个地区农业发展状况和地方财政支持能力的差异。粮食主产区农业用水量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缺口大,改革任务普遍较重,但农业县区一般经济能力有限,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的地方支持能力不足,改革面积和经费投入失衡。依靠农业水价提升收入补偿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和筹集精准奖补资金目前还难以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财政支持,数量有限、来源不稳定,资金短缺成为许多地区农业水价改革开展的制约因素。国家层面应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明确各级财政投入比例,为基层推进改革提供制度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应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并探索经济发达区域在政策、资金、工程等方面对口支援。第三,尽管目前改革执行者和承受者均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措施总体评价较高,但是对于其核心环节“水价形成机制”和“水权制度”的认可度并不高,普遍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依然主要依赖于工程设施建设和国家加大农田水利财政投入,市场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因而必须继续明确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的公益性定位,加大对节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同步配套与改革区域任务、财力相适应的终端计量设施,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核定供水成本、科学制定供水价格,构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责任明确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分担制度,逐步落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到位,从而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期良性运行。第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能够促进农户节水行为响应。提高水价能够激励农户减少灌溉次数、采用节水技术、改种抗旱品种等节水行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提一补”、“水权交易”、“节水奖励”的制度设计,能够在提高农户节水技术采用意愿的同时降低弃灌风险。文化程度、节水技术培训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具有正向影响。相较于水价调整和奖补激励,增加农户收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预期效果有更为显着的影响。运用“一提一补”机制引导规模化与专业化节水,一方面,优先支持规模农户发展节水灌溉、参与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业灌溉集约化、规模化,提升用水效率与产出效益,另一方面,提供灌溉服务补贴,鼓励规模农户为小农户提供灌溉服务,提高灌溉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从而有效应对小农经济结构对节水农业发展的现实约束。推进农地健康流转,增加农业收益,逐步创造农业水价水权交易机制能够发挥有效激励的制度环境。
袁念念,谢亨旺,熊玉江,付桃秀,李亚龙[2](2021)在《基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灌区终端水价测算及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为了了解灌区不同用水户终端水价形成机制,为农业水价改革提供参考,于2016-2017年选取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进行了成本、现行水价及用水户承受能力调研,生态用水作为灌区用水户之一纳入了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将灌区用水户分为农业用水户、非农用水户、生态用水户三类,并分别测算了灌区三类用水户终端水价,分析了计入生态用水后大型灌区各类终端水价变化的原因,最后根据用水户承受能力提出了江西省可执行参考水价范围,为江西省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提供了参考。
贺天明[3](2021)在《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目的:农业用水是我国的用水大户,节水是当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管理节水又是农业节水邻域中的重要部分,本文以促进节水为目的,从管理节水的各个环节出发,对农业用水管理技术做研究。方法:本文以促进农业节水为目的,以水权理论为基础,运用文学计量学、投影寻踪技术、博弈论及系统论思想,构建了深层次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指标体系和模型,水费支出水平承受力模型,水价-水量节水博弈模型和新疆干旱区水权交易模式,并以石河子灌区为例进行应用研究。结果:(1)运用Cite Space V可视化工具,对农业节水管理邻域进行演进路径和前沿热点分析,研究发现:农业用水管理领域的内容逐渐深化,相关决策部门文件相连紧密;农业用水管理领域是一个以水权分配为核心,以“初始水权分配—农业水价改革—水权交易市场建设”为主线的研究邻域。其中初始水权分配和农业水价改革是抓手,基于水市场优化配置农业节余水量是目标,在当下水资源管理决策下,我国西北和华北地区是农业节水管理研究的热点区域。(2)通过水权分配计算结果表明:石河子灌区(143团北灌区、152团、石总场)3个区域深层次的初始分配量分别为4183.68万m3,4046.05万m3,6569.28万m3;从现状灌区实际用水量计算,若整个灌区严格执行定额管理灌溉,可比现状用水量节水约15.7%。(3)以完全成本水价测算为基础,得到灌区完全成本水价和农民承受力水价分别为0.3918元/m3和0.439元/m3,与现行水价0.25元/m3相比,灌区水价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在完全成本水价下,亩均灌水量可比田间实际灌水量节约71.89m3/亩,约为15%,节水潜力很大,其他条件不变时,完全成本水价下的亩均用水量与定额管控下的灌水量趋于一致,约400m3/亩。(4)以2020年灌区计划减退过度开垦的土地为基准,计算得出:通过严格的定额管理灌溉和“退地减水”措施,整个灌区可从农业部门节余水量为5250.45万m3,转向工业部门水量为4 987.93万m3,转向生态部门水量为262.52万m3;通过水权交易方式,区域灌区农业节余水量可产生的工业效益值为3 502.43万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1948.22万元,可产生的总体效益为5 460.65万元。结论:该文基于水权理论,以明晰灌区农业初始水权和农业用水价格为基础,政府水资源管理决策下灌区农业节水潜力为媒介,通过水权交易的途径将农业节余水量转移到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形成地区整体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集成方案,以期为灌区“农业节水-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系统性水资源管理提供借鉴意义。
冯欣[4](2021)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文中指出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农业生产的必须要素。面对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和农业用水浪费严重的现状,农业水价改革势在必行。但农业用水提价与农民承载力间的矛盾,制约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开展。因此,进行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出发,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对于推动改革开展、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用加权Topsis法、Micthell评分法、模糊数学模型等研究方法,在分析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特征和问题的基础上,评价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识别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分析了其利益诉求和影响水价的机理,确定了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及其分担水价,提出了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主要结论如下:(1)划分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阐明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将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划分为初始、深入试点、全面推进和分类施策四个阶段,归纳了各阶段特性。分析了改革中制度变迁和机制形成的过程,任务分配和改革进展的空间特征,以及机制落实和节水增效的改革成效。总结了改革创新、多样化的做法和明显的分类特征。(2)构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根据改革特征和文献研究,确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的指标体系;利用文献分析法和加权Topsis法,分别从指导政府决策和客观定量评价两个角度出发,对31省(区)改革进展进行综合评价。结果显示,各省改革进展评价得分在43.332-99.97分之间,呈现南方>北方,东部>西部>中部的区域特征。粮食主产区受改革任务重、难度大、承载力低等因素影响,改革进展普遍偏慢,需要建立改革激励和农业水价分担机制。(3)明确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判定和评价方法,丰富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理论。对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进行定义、识别和分类,分析了利益相关者在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诉求和影响农业水价的机理。利用专家咨询法进行利益相关者评价,得分在1.55-7.243,呈现农业用水供给方>农业用水使用方>支援保障方,政府>农户>社会。从利益评价和利益诉求出发,提出了利益相关者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分担方式,明确了政府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政府、农户在农业水价分担中的主体地位。(4)提出了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评估方法,明确了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的评估方法包含定性评估、定量评估、综合分析及修正4个部分: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定性的利益评价;利用C-D生产函数、单位效益和模糊数学模型等方法,从粮食安全、灌溉效益和生态价值3个角度出发,对主要利益相关者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进行定量评估;对定性和定量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从激励地方改革和扶持粮食主产区农户的目标出发进行修正,最终确定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结果显示,中央、地方政府和农户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分别在0.302-0.399,0.292-0.472和0.21-0.395;中央、地方和农户承担的农业水价分别在0.011-0.204元/m3,0.010-0.236元/m3,0.009-0.217元/m3;根据2018年粮食播种和灌溉情况,确定当年粮食灌溉共产生水费496.82亿元,其中中央政府172.1亿元,地方政府165.19亿元,农户159.54亿元。(5)建立了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提供了破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困境的途径。在改革进展、利益相关者和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核心,四个服务”的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对于破解改革困境、推动改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创新点:(1)提出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进行了评价;(2)提出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判定和评价方法,丰富了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的理论;(3)提出了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确定方法,确定了各省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何冰晶[5](2021)在《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及水价分担补贴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田灌溉效益的评估是制定农业水价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传统的农田灌溉效益估算只考虑经济效益,不利于处理好农田灌溉与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因此构建现代化农田灌溉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农田灌溉生态效益。为了建立科学的农田灌溉用水价格体系,需将农田灌溉效益的外部性纳入其中,对其价值进行量化并合理分担,可协调水价和农户之间的矛盾,实现科学合理的补贴制度。本文以陕西省为研究区域,采用能值分析方法对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进行评估分析,在此基础上以宝鸡峡灌区为研究对象,对其现行农业供水成本水价分担补贴进行了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和结果如下:(1)农田灌溉效益评估模型及农业水价分担补贴模型研究。从生态经济学的思想、外部性理论、灌溉水利用角度出发,界定农田灌溉效益,将其分为内部效益(直接效益)和外部效益(间接效益)两部分。并分析了农田灌溉外部效益的组成及表现形式,将其具体划分为:气候调节效益、涵养水源效益、土壤熟化效益、削减扬尘效益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效益。以能值理论分析方法为指导,构建了农田灌溉内部效益和外部效益评估模型。从农田灌溉相关利益者角度出发,确定农田灌溉直接受益方(农户)和间接受益方(公众),采用内外部效益分摊法,构建了农业水价分担模型。在此基础上,考虑农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和支付意愿等因素,构建了农业水价补贴模型。(2)研究区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采用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模型,对陕西省关中、陕北和陕南三大区域2008~2018年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进行评估。结果表明:从时间序列看,陕西省各区域农田灌溉总外部效益价值整体呈增长趋势,陕南地区增长速率最大。从空间分布看,各区域的农田灌溉各项外部效益大小排序情况基本一致,但在数值上存在差异性。其中关中和陕北各项外部效益大小排序相同,即由大到小排序:涵养水源效益>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气候调节效益>土壤熟化效益>削减扬尘效益;陕南各项外部效益由大到小排序: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效益>气候调节效益>土壤熟化效益>削减扬尘效益。依据2008~2018年的各区域农田灌溉外部效益数值,得到陕南、关中、陕北农田灌溉平均外部效益分别为2138.59×106元、953.96×106元、78.80×106元。(3)典型灌区农田灌溉内外部效益评估。以宝鸡峡灌区为典型灌区,利用农田灌溉投入能值占农田生产系统总投入能值比例,确定2008~2018年农田灌溉平均内部效益分摊系数为0.10,结合灌溉内部效益分摊系数和农田产出的农产品能值,从而得到该灌区农田灌溉平均内部效益为17.13×108元,即单方水产生的内部效益为2.79元。灌区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采用灌溉用水量比例法,对关中区域外部效益进行分摊,其结果为0.66×108元,单方水产生的外部效益为0.355元。(4)典型灌区农业水价分担分析计算。结合灌区农田灌溉产生的内外部效益和农业供水成本水价数据确定了灌区受益者分担系数及分担份额,由于间接受益方难以细化,本文在实际分担过程中,由政府承担外部效益这部分水价。其结果为:直接受益方和间接受益方分担系数分别为0.89和0.11;对于灌区当前农业完全供水成本水价,农户和政府分别需分担0.902元/m3和0.111元/m3;对于灌区当前农业供水运行成本水价,农户和政府分别需分担0.674元/m3和0.083元/m3。(5)典型灌区农户可承受水价分析计算。采用水费承受指数法对不同作物可承受水价范围进行计算,并将农户需分担的水价与此范围进行比较,得出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可承受水价范围为0.017元/m3~0.517元/m3,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户可承受水价范围为0.217元/m3~1.850元/m3;比较结果显示农户分担水价超过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可承受水价范围,但在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户可承受水价的范围内。通过比较现行水价与可承受水价,确定灌区现行粮食作物水价0.326元/m3和经济作物水价0.365元/m3为合理水价。(6)典型灌区农业水价补贴分析计算。根据灌区农户可承受水价和农户分担水价,进一步得出了灌区农业水价补贴份额范围。若实行完全成本水价时,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分别需补贴0.385元/m3~0.885元/m3和0元/m3~0.685元/m3;若实行运行成本水价时,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分别需补贴0.157元/m3~0.657元/m3和0元/m3~0.457元/m3。根据现行水价和农户分担水价,确定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补贴额度。为达到完全成本水价,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分别需补贴0.576元/m3和0.537元/m3;为达到运行成本水价,粮食作物水价和经济作物水价分别需补贴0.348元/m3和0.309元/m3。
郭晓婷[6](2021)在《蛤蟆通灌区农业灌溉合理水价研究》文中提出在贫困和环境持续恶化的背景下,水在粮食和生计安全方面的作用巨大,所以制定合理水价,特别是在灌溉部门,已经被确定为帮助解决缺水和竞争问题的关键政策机制,是个值得被广泛讨论和推广的问题。过去一段时间,因为对水的经济价值缺乏正确的认识,导致了对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水在其所有竞争性用途中具有经济价值,应该被视为一种经济商品。将水视为一种经济物品,才是保护水资源,实现有效和公平利用水资源,鼓励用水户节约用水的重要途径之一。2021年黑龙江省公布的政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要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新的突破,打造引领中国现代化农业的新样板。黑龙江省作为我国粮食主产区,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农业可持续发展事关全国人民的生计。灌溉水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所以适当提高农业水价,制定合理的农业水价政策,既可以节约水资源又可以促进地区农业绿色高效发展。本文以八五二农场蛤蟆通灌区为研究区,基于制定合理农业水价的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农业水价定价模型的研究。查阅相关文献,了解不同阶段国内外先进的水价计算方法,对计算方法,适用情况,影响因素等有详尽的了解。研究可知,计算方法为全成本定价模式、边际成本定价模式、影子水价等方法。每种方法有其的优劣,适用条件以及不同的目标。(2)建立水资源多目标定价模式。根据灌区水价现状和农户受益,充分考虑当地农户的用水承受能力,供给方成本,水资源分配。全成本定价模式以供给者角度,计算得出的合理水价应为0.125元/m3;梯级水价定价模式以需求者角度考虑,保证农民种粮积极性。两部制水价法针对研究灌区不同农业供水成本变化引起农业水价变化确定,通过基本水价与计量水价两部制水价,建立以水利工程设施位置为自变量的梯级水价模型,最终计算出基本水价[0.14元/m3,0.16元/m3],计量水价[0.09元/m3,0.10元/m3];水足迹理论定价模式以环境角度考虑,最终达到灌溉水利用效率最高,计算结果0.38元/m3;农户承受力定价模式以农户最大承受能力为基础,计算出农民心理上能承受的最大水价0.34元/m3。(3)通过四种方法综合计算,得出一个合理的水价区间。水价的控制范围为0.125元/m3-0.34元/m3。枯水年降水较少,农民收益与灌溉多少息息相关,鼓励农户浇少量的水保证粮食的正常生产即可,减少灌溉工程的使用压力,将水价上调;水丰水年降雨量充足时,农户用水变少可将水价下调。水价上调不可能一蹴而就,直接上调会对农民造成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文建议可以先将水价上调至0.125元/m3,既可以保证灌溉设施平稳运行,又在现有基础上小幅度的提高了水价,达到节水的目的。最后,在合理制定水价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李仲裕[7](2021)在《基于降雨量预测的八五九灌区动态水价研究》文中提出水资源匮乏危机是全球性问题,应对这一全球性的危机,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一员,中国也要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努力改善这一现状。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中国的农业节水问题被摆在了首位。水价改革是新时代农业节水需求下的关键一步,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与模式探索,我国的农业水价制定体系虽已逐步成熟,但还需不断加强完善。因此,全国各地都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持续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地处我国东北部的黑龙江省作为农业第一大省,凭借着特有的肥沃黑土地生产了丰富的农产品,始终保持着全国农业的龙头地位,发挥着供应粮食的重要作用,但是黑龙江省的水资源情况却不容乐观,农业用水尤为紧缺。黑龙江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近几年来不断在灌区进行着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的试点研究,虽然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仍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对黑龙江省灌区农业水价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很有必要。当前的水价制定理论与方法大多数都是基于单一水文条件下的农业水价制定,固定灌溉条件下制定的农业水价不能反映年际灌水量的差异,而很少有考虑动态水文条件下的水价制定方法,其原因就在于动态水价的实施不便性。本文兼顾动态性和多目标性两个方面,提出了基于降雨量预测的动态综合水价计算方法。本文以黑龙江省八五九灌区为实例,首先对灌区的农业灌溉用水量、供水运行成本等基本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利用改进的完全成本法核算农业基准水价,其中包括基于动态性的工程水价和基于能值理论的资源水价;然后对灌区农户种植效益进行调查,同样考虑到农户承载力水价随年际用水量的变化,得出了多因素条件下的动态农户可承受水价;结合前人研究与灌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置阶梯跨度与水价涨幅,配合政府补贴,构建四级阶梯式水价,把基准水价和农户可承受水价纳入其中,形成最后的动态综合水价方案;最后建立基于小波分析的时间序列模型来预测降雨量,解决动态水价实施起来年初降雨量无法确定的缺点,并通过预测灌区2021年降雨量,参照制定的综合水价方案得出2021年农业水价,验证了模型的实用性。通过上述方法构建出的动态综合水价方案,运用灵活,能够适应年降雨量对灌溉用水量的影响,保持基准水价与农户可承受水价的客观有效性。该动态水价方案配合降雨量预测模型使用,简单易行,符合灌区自身发展需要,体现了水价在农业节水中的作用,充实了黑龙江省灌区水价制定的理论基础。
王蕾[8](2021)在《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水资源短缺,农业作为基础产业,灌溉用水消耗巨大,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使得原本水资源短缺及浪费的问题更加严峻,尤其是对干旱区水资源的影响愈发深刻。因此,必须寻求切实可行的应对机制缓解水资源日益突出的用水供需矛盾,价格能够反映产品的稀缺程度,水价偏低会导致农业水资源浪费严重,而科学合理的制定农业灌溉水价,借助价格的杠杆作用,对于调节农户的决策行为,促进农业节水的实现,以及干旱区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本文就制约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经济手段水价为研究目的,以艾比湖流域的农户调研数据及相关统计资料为基础,基于对所研究区域的自然地理位置、气候特征、河流水系与湖泊面积情况、社会经济及农业发展条件的分析,首先系统地探讨了当前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研农户的基本情况及农业灌溉水价现状,发现艾比湖流域水资源使用及水价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入湖水量不足、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水价制定不合理,以及水价改革管理不科学。其次以农户作为第一视角,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评估农户对于水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再运用ELES模型与水价承受能力指数法,探究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试图找出适宜的水价范围标准;并基于农户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的确定,借助随机前沿分析模型与Tobit回归模型,分析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及其影响因素;最后对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灌溉的博弈进行梳理和探讨,并提出适宜流域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主要得出的结论如下:(1)64%的农户在水价上涨较大时的决策行为难以改善水资源的使用效率。艾比湖流域农户对于水价上涨100%时的响应可看出,39%的农户选择了不再种地,转换到其他产业,20%的农户选择了打井,选择改变种植业结构及调整灌溉方式的农户分别占到17%和14%,选择优化农业管理模式和什么都不做,继续种地的农户分别占到6%和5%。影响农户进行决策的主要因素有年龄、位置、教育水平及是否打井,其中年龄较大、有一定教育水平的农户在水价上涨时更倾向于采取打井措施。可见,农户在水价上涨时所表现出的支付意愿较小,提高水价的幅度较大会降低农户种植的积极性。(2)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范围为600-1082元/hm2,可提升空间为482元/hm2。艾比湖流域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在4845元以下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3%,其对灌溉水价无支付能力;年人均纯收入在4845-13780元之间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11%,其有一定的灌溉水价支付能力;年人均纯收入在13780元以上的农户家庭所占比例为86%,其对灌溉水价具有支付能力。水价的界限值为1950元/hm2,调整空间的平均值为960元/hm2;单位水价可调整范围在0.11-0.32元/m3之间,平均值为0.18元/m3。结果表明,水价尚有上涨的余地,且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3)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为0.425。艾比湖流域的农业生产技术效率较高,其中种植玉米的均值为0.78,种植棉花的均值为0.85,而灌溉用水效率均值较低,其中种植玉米的均值仅为0.44,种植棉花的均值仅为0.41,且均存在较大的节水潜力。灌溉水费、水资源短缺与否及灌溉方式对流域的灌溉用水效率产生的正向影响较为显着,而农户年龄、农业劳动力、灌溉面积、非农业收入比例、受教育程度、是否打井及是否为村干部与灌溉用水效率不具有明显相关性。可见,流域的灌溉用水效率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且影响用水效率的主要因素与灌溉管理方面有关。(4)政府在水价制定改革中应纳入农户参与式管理模式。灌溉水价改革作为灌溉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各个参与者间的产权制度及角色安排较为复杂,会对灌溉水价改革的进程产生影响,且农户对灌溉水价改革政策的实施起主导作用。参与节水灌溉博弈的利益相关者主要有政府、水资源管理组织和用水农户,其中是否采取节水灌溉技术的关键仍然是用水农户。这说明,艾比湖流域水价改革管理应当重视传统利益相关者间水权制度的完善、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职责分配、节水灌溉技术的实施,以及农户用水协会组织的建立。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总结出本研究适宜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保证充足的水源,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提升农户自主节水意识,保障水价在农户的可承受范围;强化农业用水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水价调节的功能;改善灌溉管理制度,明确区分不同参与者的职责;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构建良好的农户用水协会运行环境,加强协会支持体系的建设。
李佳华[9](2021)在《我国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状探析——以陕西省宝鸡峡灌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从灌区管理方和基层用水户入手,通过对宝鸡峡灌区的杏林、信邑、常兴三地管理站实地走访调研,了解灌区的农业水价改革情况,发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成效显着,但仍存在节水技术推广困难、水价公示没有普及到位等现实问题。文章在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为灌区农业水价改革政策提供参考。
韩刚[10](2021)在《长岗灌区农户灌溉水价承受能力及影响因素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农业灌溉用水一直以来都是国际上共同关注的问题,农业灌溉用水是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灌溉用水农户是灌溉水价的主要承担者,研究用水农户对灌溉水价的承受能力对我国水价改革、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兰西县长岗灌区农户的水价承受能力进行研究,借以达到灌区更好地推进灌溉水价改革的目的,并为灌区制定合理的终端水价政策作为参考。本文分析了黑龙江省兰西县长岗灌区农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主要分为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两个方面。通过实地调查灌区农民人均年收入、人均年支出、种植结构、农业生产要素以及灌溉水费支出占农业产值、生产成本和净收益的比例,运用水费承受指数分析法测算农业用水户对灌溉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计算结果表明:长岗灌区现阶段灌溉水价在农民可承受范围之内,且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同时利用拓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ELES模型)定量分析灌区农民对水费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85%左右的农户对灌溉水价具有经济承受能力,13%的农户对灌溉水价具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2%的农户对灌溉水价不具有经济承受能力。分析灌溉用水农户对灌溉水价心理承受能力时,采用支付卡形式进行调查问卷设计,对长岗灌区8个村屯的农户采用入户调查方式,获取相应的数据,利用条件价值评估法分析灌区农户对水价的最大支付意愿为64.52元/亩,根据Logistic多元有序回归模型分析水费承受能力的影响因素,其中年龄、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主要劳动力人数、灌溉次数和种植结构是影响农户对灌溉水价承受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灌区水价改革与效益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灌区水价改革与效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水价改革对农户用水行为影响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研究 |
1.2.4 简要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配置理论 |
2.2.2 农户行为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3 理论分析 |
2.3.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制度框架 |
2.3.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与利益相关者分析 |
3.1 农业水价改革的历史演进 |
3.1.1 无偿和低价供水阶段(1949-1984 年) |
3.1.2 农业水价改革起步阶段(1985-2005 年) |
3.1.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2006 年以来) |
3.2 农业水价改革的成效与困境 |
3.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 |
3.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互动分析 |
3.4.1 农业水价改革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 |
3.4.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目标差异 |
3.4.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分析 |
4.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分析 |
4.1.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 |
4.1.2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 |
4.2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及利益保障分析 |
4.2.1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 |
4.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分析 |
4.2.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利益相容性缺陷 |
4.3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效果评价 |
4.3.1 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相关主体评价方法 |
4.3.3 相关主体评价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分析 |
5.1 理论分析 |
5.2 农户节水技术采用的驱动因素 |
5.2.1 Meta分析的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5.2.2 Meta分析结果 |
5.3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偏好分析 |
5.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行为的影响 |
5.4.1 研究方法 |
5.4.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3 实证分析 |
5.4.4 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仿真模拟 |
6.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型构建 |
6.1.1 确定系统边界及结构 |
6.1.2 建构系统因果关系图 |
6.1.3 绘制存量流量图 |
6.2 变量方程赋值 |
6.2.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2.2 指标权重确定及变量方程赋值 |
6.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评价结果分析 |
6.4 情景模拟及仿真结果分析 |
6.4.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拟 |
6.4.2 各子系统效应仿真模拟 |
6.4.3 模型检验 |
6.4.4 参数情景设置 |
6.5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 |
7.2.2 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 |
7.2.3 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分担机制 |
7.2.4 完善“一提一补”机制,提升灌溉规模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2)基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灌区终端水价测算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
1.1 江西省灌区用水类型 |
1.2 典型灌区 |
2 结果与分析 |
2.1 灌区不同类型终端用水户水价测算方法 |
2.1.1 农业终端水价测算方法 |
2.1.2 非农终端水价测算方法 |
2.1.3 生态终端水价测算方法 |
2.2 赣抚平原灌区终端水价测算及分析 |
2.2.1 水价测算 |
2.2.2 终端水价变化原因分析 |
2.3 农业用水户承受能力分析 |
2.4 非农用水户承受能力评价 |
2.5 生态用水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
3 结语 |
(3)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水权及水权分配 |
1.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2.3 水权交易市场建设 |
1.3 农业节水管理的演进路径与前沿热点—基于Cite Space V软件分析 |
1.3.1 发文量分析 |
1.3.2 演进路径分析 |
1.3.3 前沿热点分析 |
1.4 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水权理论及研究区概况 |
2.1 水权理论 |
2.1.1 水权解释 |
2.1.2 初始水权分配理论 |
2.1.3 系统论 |
2.2 石河子灌区概况 |
第三章 深层次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分配研究 |
3.1 深层次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指标体系构建 |
3.1.1 分配原则 |
3.1.2 指标选取及说明 |
3.2 遗传算法投影寻踪模型 |
3.3 结果分析 |
3.3.1 分配水量分析 |
3.3.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节水潜力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业水价承受力和节水潜力评估 |
4.1 完全成本农业水价核算 |
4.2 农户水价承受力分析 |
4.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下节水潜力分析 |
4.3.1 水价-水量节水博弈模型 |
4.3.2 石河子灌区节水潜力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水权交易模式构建及转让效益分析 |
5.1 干旱绿洲区水权交易模式设计 |
5.2 “退地减水”措施下区域可交易的农业节余水量 |
5.3 水权交易效益分析 |
5.3.1 经济效益分析 |
5.3.2 生态效益分析 |
5.4 石河子灌区农业用水管理技术集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 研究进展 |
1.2.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1.2.2 农业水价分担 |
1.2.3 农业水价补贴(补偿) |
1.2.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 |
1.2.5 农业水价和灌溉价值计算 |
1.2.6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名词解释 |
2.1.1 农业水价 |
2.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1.3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 |
2.1.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 |
2.1.5 农业水价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关系辨析 |
2.2 理论基础 |
2.2.1 准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社会分工理论 |
2.2.4 效用价值论 |
第三章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程研究 |
3.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历程和制度变迁 |
3.1.1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历程 |
3.1.2 我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度变迁 |
3.2 改革任务和进度分析 |
3.2.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
3.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进度 |
3.2.3 与2019 年相比2020 年改革进程变化趋势 |
3.3 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
3.3.1 农业执行水价对运营维护成本弥补情况 |
3.3.2 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落实情况 |
3.3.3 供水计量、定额管理和管护机制配套情况 |
3.4 改革成效 |
3.4.1 节水成效显着 |
3.4.2 灌溉和生产效率提升 |
3.5 改革特点及存在问题 |
3.5.1 改革特征 |
3.5.2 存在问题 |
3.6 小结 |
第四章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研究 |
4.1 指标识别 |
4.1.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评价特点 |
4.1.2 指标选择原则 |
4.1.3 指标确定依据和初步识别 |
4.2 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指标体系 |
4.2.2 权重确定 |
4.3 以指导政府决策为目标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 |
4.3.1 指标评价标准 |
4.3.2 模型构建 |
4.3.3 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政策性评价结果 |
4.3.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政策性评价区域差异 |
4.4 基于加权Topsis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定量评价 |
4.4.1 模型介绍 |
4.4.2 基于加权Topsis的改革进展评价结果 |
4.4.3 基于加权Topsis的改革进展评价区域性差异 |
4.5 两种评价方式下结果的差异及综合结果 |
4.5.1 两种评价结果差异 |
4.5.2 综合考虑两种方法的综合评价结果 |
4.5.3 综合评价结果的区域性差异 |
4.6 小结 |
第五章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研究 |
5.1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定义与识别 |
5.1.1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识别 |
5.1.2 Mitchell评分法 |
5.1.3 基于Mitchell评分法的利益相关者确定 |
5.1.4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分类 |
5.2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利益关系和利益诉求分析 |
5.2.1 利益关系 |
5.2.2 利益诉求 |
5.2.3 利益相关者影响农业水价的机理 |
5.3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专家评价 |
5.3.1 指标体系 |
5.3.2 专家评分结果处理方法 |
5.3.3 农业水价利益相关者专家评价结果 |
5.3.4 科研学者与实践工作者评价结果的差异 |
5.4 利益相关者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合理分担 |
5.4.1 分担主体识别 |
5.4.2 利益相关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分担责任 |
5.4.3 政府部门的分担方式 |
5.4.4 用水农户及相关组织的分担方式 |
5.4.5 社会机构的分担方式 |
5.5 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定量方法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1 基于灌溉效益的农户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1.1 基于模糊数学模型的农业灌溉水资源价值 |
6.1.2 粮食作物单位水产出与农业单位水产出的关系 |
6.1.3 基于C-D生产函数的灌溉效益分摊系数 |
6.1.4 基于灌溉效益的农户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 政府内部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研究 |
6.2.1 评价体系构建 |
6.2.2 基于粮食安全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评估 |
6.2.3 基于水资源灌溉效益的政府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4 基于生态价值的政府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2.5 地方及中央政府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6.3 基于定量方法的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研究 |
6.3.1 基于定量评价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
6.3.2 基于运行维护成本各方分担的农业水价 |
6.3.3 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及局限性分析 |
6.4 小结 |
第七章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份额确定和机制建设研究 |
7.1 基于“定性+定量”综合评估的粮食作物农业水价分担研究 |
7.1.1 “定性+定量”综合评估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计算 |
7.1.2 基于运行维护成本各方承担的农业水价 |
7.1.3 农户分担的水价与当前执行水价之间的关系 |
7.1.4 基于“定量+定性”综合评估的各方水费承担额度 |
7.1.5 综合评价结果的区域性特征 |
7.2 基于激励和扶持机制的农业水价合理分担份额修正 |
7.2.1 标准确定 |
7.2.2 修正后的农业水价分担份额 |
7.2.3 修正后各方承担的农业水价 |
7.2.4 修正后粮食灌溉水费分担情况 |
7.2.5 修正后分担结果的区域性特征 |
7.3 农业水价合理分担机制 |
7.3.1 合理定价机制 |
7.3.2 政策倾斜机制 |
7.3.3 农户参与机制 |
7.3.4 社会参与机制 |
7.3.5 保障机制 |
7.4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5)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及水价分担补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生态效益外部性研究 |
1.2.2 生态系统生态服务功能研究 |
1.2.3 生态外部效益评估方法研究 |
1.2.4 农田灌溉效益研究 |
1.2.5 农业水价分担研究 |
1.2.6 农业水价补贴研究 |
1.3 存在问题 |
1.4 研究区域 |
1.5 研究内容 |
1.6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区域特征分析 |
2.1 社会经济发展特征分析 |
2.1.1 社会经济 |
2.1.2 农业发展 |
2.2 农田灌溉特征分析 |
2.2.1 灌溉面积 |
2.2.2 灌溉用水量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能值分析的农田灌溉效益评估模型构建 |
3.1 农田灌溉效益类别与组成 |
3.1.1 内部效益 |
3.1.2 外部效益 |
3.2 农田灌溉效益评估方法 |
3.2.1 评估方法比较 |
3.2.2 能值理论分析方法 |
3.2.3 农田灌溉效益能值评估基本框架 |
3.3 农田灌溉内部效益评估模型 |
3.4 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模型 |
3.4.1 气候调节效益模型 |
3.4.2 涵养水源效益模型 |
3.4.3 土壤熟化效益模型 |
3.4.4 削减扬尘效益模型 |
3.4.5 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模型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研究区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 |
4.1 生态经济系统能值分析 |
4.1.1 农田灌溉效益能量系统图 |
4.1.2 能值货币比率指标计算 |
4.2 农田灌溉外部效益估算 |
4.2.1 气候调节效益估算 |
4.2.2 涵养水源效益估算 |
4.2.3 土壤熟化效益估算 |
4.2.4 削减扬尘效益估算 |
4.2.5 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估算 |
4.3 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业水价分担及补贴研究 |
5.1 农业水价分担模型 |
5.1.1 农田灌溉相关利益者分析 |
5.1.2 农业水价分担模型构建 |
5.2 农业水价补贴研究 |
5.2.1 农户承受能力分析 |
5.2.2 农业水价补贴模型构建 |
5.3 典型灌区农业水价分担补贴 |
5.3.1 灌区基本概况 |
5.3.2 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水价核算 |
5.3.3 内部效益估算 |
5.3.4 农业水价分担评估 |
5.3.5 农户可承受水价评估 |
5.3.6 农业水价补贴评估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蛤蟆通灌区农业灌溉合理水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存在问题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2 农业水价理论基础 |
2.1 水价相关概念 |
2.1.1 水价的内涵 |
2.1.2 水价的杠杆作用 |
2.2 水价的定价理论 |
2.3 水价制定原则 |
2.4 水价改革的必要性 |
3 研究区概况 |
3.1 研究区基本概况 |
3.1.1 灌区自然地理情况 |
3.1.2 灌区水利工程建设 |
3.2 研究区农业水价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 |
3.2.1 农业水价改革 |
3.2.2 水价改革面临的问题 |
4 研究区合理灌溉水价 |
4.1 全成本定价 |
4.1.1 工程成本 |
4.1.2 资源成本 |
4.1.3 环境成本 |
4.2 梯级水价定价 |
4.2.1 两部制水价模型 |
4.2.2 建立梯级水价模型 |
4.3 水足迹理论定价 |
4.3.1 水足迹研究理论 |
4.3.2 虚拟水足迹计算水价 |
4.4 农户用水支付意愿定价 |
4.4.1 研究区农业用水经济效益调查 |
4.4.2 农户可承受水价 |
4.5 研究区灌溉水定价 |
4.6 政策建议 |
5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基于降雨量预测的八五九灌区动态水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2 农业水价的相关概念 |
2.1 农业用水的概念与特征 |
2.2 农业用水的定价原则 |
2.3 农业基准水价的制定方法 |
2.3.0 成本核算法 |
2.3.1 成本定价法 |
2.3.2 供求定价模型 |
2.3.3 模糊数学定价模型 |
2.3.4 农户可承受水价 |
2.4 农业水价的征收方式 |
2.4.1 单一计量式 |
2.4.2 按灌溉面积固定收费 |
2.4.3 差别定价 |
2.4.4 季节性水价 |
2.5 本章小结 |
3 灌区水价的核算 |
3.1 研究区概况 |
3.1.1 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
3.1.2 灌区工程概况 |
3.2 灌区水价制定方法与测算数据来源 |
3.2.1 灌区水价的制定方法 |
3.2.2 水价测算的主要数据来源 |
3.3 考虑动态性的工程水价计算 |
3.3.1 不同水文年型的灌溉用水量确定 |
3.3.2 供水成本的计算 |
3.3.3 工程水价的计算 |
3.4 考虑外部性的资源水价计算 |
3.4.1 能值分析理论的相关概念 |
3.4.2 资源水价的计算 |
3.5 农户水价可承受力 |
3.5.1 农户效益调查 |
3.5.2 农户水价可承受力分析 |
3.6 动态综合水价的制定 |
3.6.1 基准水价的核算 |
3.6.2 农户可承受力水价的核算 |
3.6.3 综合水价的计算 |
3.7 本章小结 |
4 基于降雨量预测的2021年水价确定 |
4.1 时间序列分析模型 |
4.1.1 时间序列分析的相关概念 |
4.1.2 时间序列分析的ARMA模型 |
4.2 小波分析 |
4.2.1 常见的小波变换 |
4.2.2 常用的小波基函数介绍 |
4.2.3 阈值函数的选择与阈值获取 |
4.3 基于小波分析的时间序列模型 |
4.3.1 组合模型的分析流程 |
4.3.2 小波分析预处理 |
4.3.3 处理后的时间序列建模 |
4.4 灌区2021年降雨量预测及水价确定 |
4.4.1 降雨量数据的划分 |
4.4.2 数据的小波分析预处理 |
4.4.3 数据的时间序列建模 |
4.4.4 模型的拟合预测 |
4.4.5 2021年水价的确定 |
4.5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研究 |
1.2.2 农户承受能力及水价变动的影响研究 |
1.2.3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1.2.4 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研究 |
1.2.5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标及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拟解决的科学问题 |
1.5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自然地理位置 |
2.1.2 气候环境 |
2.1.3 河流水系及湖面面积 |
2.1.4 土地利用结构 |
2.1.5 社会经济 |
2.1.6 农业发展 |
2.2 研究方法 |
2.2.1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2.2.2 农户对于水价上涨的心理承受能力 |
2.2.3 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的经济承受能力 |
2.2.4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 |
2.2.5 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博弈 |
2.3 数据来源 |
2.3.1 数据搜集 |
2.3.2 调查问卷设计 |
第3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3.1 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
3.1.1 入湖水量分析 |
3.1.2 用水总量分析 |
3.1.3 用水指标分析 |
3.1.4 水质评价分析 |
3.1.5 水库建设分析 |
3.2 农户的基本情况 |
3.2.1 各行政分区基本情况 |
3.2.2 调研农户的基本情况 |
3.3 农业灌溉水价现状 |
3.3.1 农业灌溉水价构成 |
3.3.2 农业灌溉水价定价 |
3.4 农业灌溉水价发展存在的问题 |
3.4.1 入湖水量不足 |
3.4.2 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 |
3.4.3 农业灌溉水价制定不合理 |
3.4.4 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不科学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艾比湖流域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的心理承受能力 |
4.1 水价上涨的响应评估 |
4.2 农户响应的影响因素 |
4.2.1 变量选择的基本情况 |
4.2.2 影响农户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 |
4.3 农户对于水价上涨心理承受能力的讨论 |
4.3.1 农户决策行为对于水价改革的影响较为重要 |
4.3.2 水价上涨幅度较大不利于提升农户种植的积极性 |
4.3.3 农户对于水资源的保护意识整体有待提高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艾比湖流域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 |
5.1 农户整体收支和基本消费需求支出情况 |
5.1.1 农户整体收支情况 |
5.1.2 农户基本消费需求支出情况 |
5.2 农户支付能力水平的界定标准 |
5.3 农户农业灌溉水价经济承受能力的范围 |
5.3.1 水费支出水平情况 |
5.3.2 农户用水户可承受水价范围 |
5.4 水价标准的调整空间 |
5.5 农户对于水价改革经济承受能力的讨论 |
5.5.1 现行农业灌溉水价偏低 |
5.5.2 农户对农业灌溉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 |
6.1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测定 |
6.1.1 投入产出变量选取与统计 |
6.1.2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测算 |
6.2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影响因素 |
6.2.1 影响因子变量选取与统计 |
6.2.2 影响灌溉用水效率的具体因素 |
6.3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讨论 |
6.3.1 农业灌溉用水效率的利用系数偏低 |
6.3.2 农业灌溉管理制度有待改善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及节水博弈 |
7.1 水价改革的利益相关者 |
7.1.1 传统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情况 |
7.1.2 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区分及界定 |
7.1.3 水价改革前后利益相关者的具体作用 |
7.2 灌溉的节水博弈 |
7.3 水价改革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7.3.1 传统利益相关者间的水权制度不健全 |
7.3.2 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职责分配不明确 |
7.3.3 节水灌溉技术有待提升 |
7.3.4 农户用水协会组织的建立有待加强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改革管理的对策建议 |
8.1 保证充足的水源,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设 |
8.2 提升农户自主节水意识,保障水价在农户的可承受范围 |
8.3 强化农业用水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水价调节的功能 |
8.4 改善灌溉管理制度,明确区分不同参与者的职责 |
8.5 建立健全水权制度,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
8.6 构建良好的农户用水协会运行环境,加强协会支持体系的建设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本研究可能的特色与创新点 |
9.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问卷调查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9)我国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状探析——以陕西省宝鸡峡灌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宝鸡峡灌区概况 |
二、灌区农业水价改革阶段性成效 |
(一)农户节水意识增强,浇地负担减轻 |
(二)灌溉用水明码标价,杜绝了隐形加价等不合理收费 |
(三)末级渠系维修养护到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
三、水价综合改革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存在困难 |
(二)水价制度执行不严格 |
(三)农民务农收入偏低,农灌经济增长难度大 |
(四)段斗工作人员工资组成不合理 |
(五)渠井结合灌溉存在的问题 |
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二)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
(三)建立健全水价综合管理机制 |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 |
五、结语 |
(10)长岗灌区农户灌溉水价承受能力及影响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研究区概况 |
2.1 灌区自然地理概况 |
2.1.1 地理位置 |
2.1.2 气候条件 |
2.2 水价现状 |
第3章 农户对灌溉水价经济承受能力分析 |
3.1 灌溉水价相关理论 |
3.1.1 农业灌溉水价 |
3.1.2 农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 |
3.2 农户对灌溉水价的经济承受能力 |
3.3 水费承受指数分析法 |
3.3.1 方法简述 |
3.3.2 灌溉水费占生产成本的比例 |
3.3.3 灌溉水费占产值的比例 |
3.3.4 灌溉水费占净收益的比例 |
3.4 基于拓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的定量分析 |
3.4.1 拓展线性支出系统 |
3.4.2 农户的收支情况 |
3.4.3 边际消费倾向分析 |
3.4.4 需求收入弹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户对灌溉水价心理承受能力分析 |
4.1 农户对灌溉水价的心理承受能力 |
4.2 条件价值评估法 |
4.2.1 条件价值评估法的基本原理 |
4.2.2 条件价值评估法的研究步骤 |
4.2.3 条件价值评估法的可能偏差与对策 |
4.2.4 条件价值评估法的应用 |
4.3 农户对灌溉水价心理承受能力分析 |
4.3.1 最大支付意愿的相关统计及计算 |
4.3.2 最大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表 长岗灌区问卷调查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四、灌区水价改革与效益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蔡威熙. 山东农业大学, 2021(02)
- [2]基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灌区终端水价测算及分析[J]. 袁念念,谢亨旺,熊玉江,付桃秀,李亚龙.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21(08)
- [3]基于水权理论的农业用水管理技术研究与应用 ——以石河子灌区为例[D]. 贺天明. 石河子大学, 2021(02)
- [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研究[D]. 冯欣.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1(01)
- [5]农田灌溉外部效益评估及水价分担补贴研究[D]. 何冰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01)
- [6]蛤蟆通灌区农业灌溉合理水价研究[D]. 郭晓婷. 东北农业大学, 2021
- [7]基于降雨量预测的八五九灌区动态水价研究[D]. 李仲裕. 东北农业大学, 2021
- [8]艾比湖流域农业灌溉水价研究[D]. 王蕾. 新疆大学, 2021
- [9]我国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状探析——以陕西省宝鸡峡灌区为例[J]. 李佳华. 管理工程师, 2021(02)
- [10]长岗灌区农户灌溉水价承受能力及影响因素分析[D]. 韩刚. 黑龙江大学, 2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