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如何收取党员纪律处分收入

本案如何收取党员纪律处分收入

一、从本案看如何收缴党员违纪所得(论文文献综述)

江垣德[1](2014)在《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农业行政执法开始引起大家关注,但已有研究很少对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作出明确的判断。基于既有研究方面的缺位,本研究从分析农业行政执法有关概念入手,在把握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和农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关系基础上,对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历史与现状以及影响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的相关因素进行了深入剖析,进而又采用SWOT分析方法研究了提高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的具体战略,研究结果认为:第一,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是综合衡量农业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完成、农业行政执法活动与法律规范期望结果方向是否相同、农业行政执法效果与法律规范期望结果方向是否相同、农业行政执法效果是否达到法律规范期望结果以及农业行政执法成本大小的指标,是可以通过某种数量形式反映出来的。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活动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效果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农业行政执法成本系数。第二,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受农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所制约,而农业行政执法的运行机制又取决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配置不科学、制度不合理、分工不明确、运转不协调、不能充分发挥整体功能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会制约农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进而影响农业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当前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农业行政执法基本原则执行不到位、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机构分散、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滥用农业行政执法职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农业行政执法程序不正当、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不到位等多个方面;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仅处于基本有效阶段。第三,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优势在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基本建立健全、执法经费已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执法职能明确;劣势在于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分散和执法监督不到位;机遇来源于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挑战则来自公众农业法制观念薄弱和执法依据不完善。第四,基于SWOT的分析,深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加强农业普法力度是提高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应当首先实施的战略,可以通过合并农业行政管理机关、明确其执法职权、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整合配置执法职能等手段,深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通过严格录用标准、实行持证上岗、注意加强培训、动态划分等级等办法,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通过防止农业行政执法职权滥用和确保农业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程序正当并符合具体的法定形式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农业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和执法权威;通过强化农业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以及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农业行政执法的监察监督作用,建立起一套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通过抓住重点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建立长效机制等办法,保证农业普法教育持续有效进行。

王熠珏[2](2014)在《控制论视阈下网络反腐传播机制及对策研究 ——以刘铁男、雷政富贪腐案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9年5月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共党建词典》正式收录网络反腐间条,并对其进行了界定,确认为一种反腐新形式。近年来,通过网络媒介曝光的贪腐案件层出不穷,影响极大。本文针对2012年底几乎同时曝出的“刘铁男贪腐案”和“雷政富贪腐案”两个具有轰动效应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以探究网络反腐的传播机制及应对策略。本文基于控制论中的反馈为核心理论,运用个案分析法与文献分析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以下四方面展开研究:第一,两个典型案例的传播过程梳理。通过对案件发展过程回溯,信息传播过程梳理,受众评论、转发、点赞、官方回应情况梳理,总结出网络反腐案件传播中的现象特点。第二,揭示网络反腐传播模型。基于典型案例传播过程的梳理,依据控制论中反馈这一核心理论,结合信息论传播模型构建网络反腐传播模型。依托模型,重点阐述了传播模型的特点、反馈机制的形成过程、与传统反腐机制的对比、传者在网络反腐中的议程设置、意见领袖在传播中的显现、意见领袖与把关人在两个舆论场连接中的契合以及传者选择网络传播路径的依据等问题。第三,阐述熵的形成环节、产生原因以及对传播意图的破坏。传播中噪音、杂音的产生,形成传播中的熵,引发传播过程的各种问题。第四,围绕控制各环节产生的熵,分别针对公民个体和官方机构提出应对策略。从公民个体角度提出传播路径选择、时间选择、发布内容有效性等策略;从官方机构角度提出反馈方式选择、时间选择、信息量控制、立法监管等策略控制熵。

陈大兴[3](2014)在《高等教育中责任与问责的界定 ——基于学理与法理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高等教育走出“象牙塔”并在社会发展中发挥日益明显的作用,高等教育的责任问题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但是在现今的高等教育中其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在这些责任中哪些可以实施问责,哪些不可以问责在现今的研究中仍是模糊不清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建立问责制度的重要性,然而在我国推行高等教育问责以说还是一次比较新鲜的尝试,如何建立一个合理、公正、公平和有效的高等教育问责是一个十分必要和紧迫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此背景对高等教育中的责任与问责进行界定,主要对高等教育中的责任类型、特点以及责任与问责的对应性、责任关系的建立、问责实施的主体、客体等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中主要基于学理与法理两个基点,通过高等教育的学理与教育法的原理来分析高等教育中的责任与问责。在对高等教育中责任与问责的研究过程中首先需要厘清高等教育与法律的边界问题,这也是对此问题研究的前提与重要基础。通过法律对高等教育的支配性控制,是由法律的特征所决定的,法律控制高等教育的具有其功能与局限。在法制进程中高等教育法律身份的多重性,这体现在民法、行政法与宪法的视野之中。作为特殊的社会子系统和教育层级,高等教育的独特性是区别于社会其他主体以及自身属性的突出体现。高等教育独特性集中表现为高等教育的使命、传统与学术,这些方面划清了与社会其它主体的差别,体现了高等教育个性的核心。高等教育的责任体系是其责任划定与问责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构成。负责任的高等教育包含着高等教育应主动适应社会与经济的发展规律,实现国家公共利益与道德责任,在提高教育质量、肩负行政、法律与学术等方面的责任的基础上,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本研究从高等教育的责任来源与形成对其进行分类,负责任的高等教育应该包括基社会角色方面、基于利益关系方面以及基于承诺的责任。高等教育责任的法律关系是其责任划定与问责实施的重要切入点,它以法律规范为依据,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在特定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起一种相对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其主要包括法律关系主体、客体与法律关系内容等要素,也同时具有主体结构的多边性、地位的交叉性、资格的限定性以及客构成的多样性和内容的多元性等特点。正确处理高等教育责任的法律关系是实现依法治教的核心。在高等教育责任的法律关系中对政府与高校、高等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高校与教师、高校与学生以及高校教师与学生的法律责任关系认定是问责实施的重要法律关系依据。在高等教育问责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其理论起点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权责统一等理论。高等教育问责对于高校权力的规制以及保障问责主体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今的高等教育问责发展过程中,问责的层级范围低、问责主客体的模糊性以及问责范围的差异性等问题较为突出,这也是阻碍我国高等教育问责实施和发展的重要方面。在此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对美国的经验以及调查研究所得结果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高等教育问责的法制化构建。其中包括问责原则、问责主客体系以及问责方式、内容、形式与程序等方面,从而推进和深化了对高等教育问责的认识与理论解释。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推进高等教育问责实施的重要保障,本文最后一章基于责任与问责提出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的着力点与发展方向。首先应建立健全高等教育信息公开制度,高校如果能够将信息公开从文本走向实践阶段,更好的实现信息透明与公开,既是对社会与公众负责的表现也是高等教育问责进程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完善高校与政府、社会的法律关系,要明确政府与高校各自的权责,实现学术本位的回归,与此同时在高校与社会关系中也要着力于大学“本体危机”的消解。第三,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实现大学章程法律地位以及制定主体的明确,不断丰富大学章程的内容,对政府和大学的权责予以明确,并且对内部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完善。第四,建立与完善高校管理的制度规范,要实现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并对制度的运行程序进行完善,进一步落实高校教育执法的监督。最后,构建问责文化,形成问责文化氛围,加强宣传,建设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问责文化,加强高校领导成员的“官德”建设发展严于自律的问责文化。

赵炜[4](2007)在《私印收据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之行为该如何定性——评析诈骗、伪造有价票证及贪污违纪构成之区别与处理》文中指出案例简介:2002年8月,某市公安交警大队干警康某(党员),从本单位拿出一张罚款收据交给了个体户刘某。刘某持该罚款收据后找到一个体印刷厂,以每本6元的价格私自印制了公路“定额罚款收据”100本。每本50张,每张票面30元,每本票面值1500元。之后刘某交给康某30本,双方议定罚款后按60%的比例付给刘某。2003年10月被举报调查时,除刘某所得之外,康某共获得18650元赃款。问:对此案中康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理?

法宣[5](2004)在《从本案看如何收缴党员违纪所得》文中提出

二、从本案看如何收缴党员违纪所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本案看如何收缴党员违纪所得(论文提纲范文)

(1)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研究目标
    1.3 研究内容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逻辑框架
    1.5 研究方法和程序
    1.6 本研究创新点
    1.7 本研究的不足与困难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 相关概念
    2.2 理论基础
    2.3 文献综述
第三章 农业行政执法活动、运行机制及其体系分析
    3.1 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分析
    3.2 农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分析
    3.3 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分析
    3.4 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与农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的关系
    3.5 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与农业行政执法活动的关系
    3.6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4.1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发展历程
    4.2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现状分析
    4.3 本章小结
第五章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影响因素分析与评估
    5.1 影响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的主要因素
    5.2 各主要因素对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影响情况分析
    5.3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评估
    5.4 影响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的原因分析
    5.5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SWOT分析
    6.1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优势分析(S)
    6.2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的劣势分析(W)
    6.3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面临的发展机遇分析(O)
    6.4 广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面临的威胁分析(T)
    6.5 本章小结
第七章 基于SWOT分析的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思考
    7.1 深化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
    7.2 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7.3 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7.4 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7.5 加强农业普法力度
    7.6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论和建议
    8.1 主要结论
    8.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附录A:农业行政执法调查问卷(执法者)
    附录B:农业行政执法调查问卷(执法对象)
    附录C:农业行政执法调查问卷(消费者)
    附录D:广西农业行政强制措施一览表
作者简介

(2)控制论视阈下网络反腐传播机制及对策研究 ——以刘铁男、雷政富贪腐案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缘起
    二、文献综述
        (一) 对网络反腐的研究
        (二) 刘铁男、雷政富案资料研究
    三、理论基础
        (一) 控制论
        (二) 信息论中的传播模型及熵
        (三) 施拉姆的传播路径或然率选择公式
    四、研究意义
        (一) 现实意义
        (二) 理论意义
    五、研究方法
        (一) 文献分析法
        (二) 个案分析法
    六、创新之处
第二章 “刘铁男案”、“雷政富案”网络反腐过程回溯
    一、刘铁男贪腐案回溯:从“子虚乌有”到轰然倒塌
        (一) “刘案”案件发展过程
        (二) “刘案”网络反腐信息传播过程回溯
        (三) “刘案”案件传播过程小结
    二、雷政富贪腐案回溯:从“12秒”不雅视频到71小时倒下
        (一) “雷案”案件发展过程
        (二) “·雷案”网络反腐信息传播过程回溯
        (三) “雷案”案件传播过程小结
    三、网络反腐传播现象特点
        (一) 同步反馈与迅速形成的舆论场
        (二) 举报人较强的媒介素养能力
        (三) 传播信息内容的有效性
        (四) 传播中意见领袖和“把关人”的角色清晰可见
        (五) 网络直播中举报人的信息控制
        (六) 网络直播对举报人的保护
第三章 网络反腐传播模型构建及熵的解析
    一、网络反腐传播模型
        (一) 网络反腐传播模型构建
        (二) 网络反腐传播模型的理论阐释
    二、传者选择网络传播路径的学理解析
        (一) 施拉姆的传播路径选择公式
        (二) 传者选择网络路径的两个依据
    三、网络反腐传播环节中熵的问题
        (一) 传播中熵产生的环节和原因
        (二) 传播中熵对传播意图的破坏
第四章 中国网络反腐传播的应对策略
    一、公民个体应对策略
        (一) 传播内容的真实性验证
        (二) 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控制
        (三) 把握传播话题转移的尺度
        (四) 防止网络反腐的扩大化
        (五) 传播路径的选择及时间安排
        (六)公民媒介素养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官方机构应对策略
        (一) 反馈信道方式选择
        (二) 反馈时间选择
        (三) 反馈信息的密度和强度控制
        (四) 传播过程的立法监管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3)高等教育中责任与问责的界定 ——基于学理与法理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源起
    第二节 目的与意义的探讨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第四节 现状与回顾
    第五节 研究的内容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六节 方法与进路
第二章 责任与问责:高等教育与法律的边界
    第一节 高等教育的法律控制
        一、法律的社会控制
        二、通过法律的高等教育控制
    第二节 法制进程中高等教育法律身份的多重性
        一、民法视野中的高等教育
        二、行政法视野中的高等教育
        三、宪法视野中的高等教育
    第三节 高等教育责任与问责的“守”与“变”
        一、高等教育的传统
        二、高等教育的学术
        三、高等教育的使命
第三章 高等教育责任体系分析
    第一节 基于社会角色的高等教育责任
        一、高等教育的政治责任
        二、高等教育的道德责任
    第二节 基于利益关系的高等教育责任
        一、高等教育的行政责任
        二、高等教育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基于承诺的高等教育责任
        一、高等教育的质量责任
        二、高等教育的学术责任
第四章 高等教育责任的法律关系分析
    第一节 高等教育责任法律关系的内涵及特征
        一、高等教育责任法律关系的内涵
        二、高等教育责任的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三、高等教育责任的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第二节 正确处理高等教育责任的法律关系是实现依法治教的核心
    第三节 政府与高校的法律责任关系
        一、政府与高校关系的实质
        二、历史变迁中的政府与高校的关系
        三、法治原则下理顺政府与高校的责任关系
    第四节 高等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的法律责任关系
        一、高等教育行政的属性、特征与价值
        二、高等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的法律关系
    第五节 高校与教师的法律责任关系
        一、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法律关系的转变
        二、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新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关系的有关理论
        四、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第六节 高校与学生的法律责任关系
        一、关于高校与学生关系的几种理论学说
        二、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性质
        三、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七节 高校教师与学生法律责任关系
        一、教师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二、教师与学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特别权力法律关系
第五章 高等教育问责分析
    第一节 逻辑起点:高等教育问责的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
        三、权责统一理论
        四、分权—善治理论
        五、高等教育问责的法理基础
    第二节 现实功能:高等教育问责的功能审视
        一、有利于遏制高校权力异化,纠防腐败发生
        二、有利于保障高等教育问责主体的利益
        三、有利于提高高校教育质量
        四、确保资源共享,实现教育公平
        五、有利于创新和完善高校管理制度,推动自身发展
    第三节 发展困境:高等教育问责遭遇多维梗阻的集中表现
        一、问责的规范层级较低,缺乏问责的持久性与惩戒性
        二、问责范围的差异性
        三、问责主体同体化与问责客体的模糊性
        四、高等教育问责的归责原则不明确
        五、问责程序抽象化
        六、高校自主权与责任不匹配
    第四节 借鉴与启示:美国高等教育问责
        一、美国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目标模式
        二、美国公立大学问责制目标模式分析
        三、美国高等教育问责的推动力量
        四、美国高等教育问责制度的类型
        五、美国公立大学问责制对我国高等教育问责的启示意义
    第五节 当代走向:我国高等教育问责的法制化构建
        一、建立健全我国高等教育问责的基本原则
        二、健全高等教育问责的主体与客体体系
        三、基于责任关系的问责方式
        四、问责的内容
        五、明确责任形式
        六、规范并确定科学的问责程序
        七、确定责任方式的适用情形和责任分配
    第六节 资源整合:实施高等教育问责的外部保障条件
        一、制定高等教育问责制相关法律法规
        二、落实高校自主权,增强高校的权责意识
        三、建立科学独立的高等教育问责机构
        四、健全高等教育部门绩效评估制度
        五、构建高等教育问责的多种控制机制
第六章 基于责任与问责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第一节 建立健全高等教育信息公开制度
        一、现代大学制度是保障高校信息公开制度“落地”的重要推动方式
        二、信息公开制度体现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定
        三、信息公开是建立高等教育问责制的有效形式
        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高校信息公开必须直面的问题
    第二节 完善高校与政府、社会的法律关系
        一、高校与政府关系的权限边界与学术本位的回归
        二、高校与社会关系的重塑与大学“本体危机”的消解
    第三节 推进大学章程建设,进一步明确高等教育中的权责
        一、明确大学章程的法律地位
        二、明确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
        三、完善大学章程的内容
    第四节 建立与完善高校管理的制度规范
        一、建立高校内部规章制度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完善制度的运行程序
        三、完善高校教育执法的监督运行保障机制
    第五节 构建问责文化,形成问责文化氛围
        一、高等教育问责文化建设的利导作用
        二、加强宣传,建设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问责文化
        三、加强高校领导成员的“官德”建设,发展严于自律的问责文化
结语
    第一节 本文研究的主要结论
    第二节 研究的创新、局限与后续研究展望
        一、研究的创新
        二、研究不足之处
        三、后续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四、从本案看如何收缴党员违纪所得(论文参考文献)

  • [1]广西农业行政执法有效性研究[D]. 江垣德. 中国农业大学, 2014(08)
  • [2]控制论视阈下网络反腐传播机制及对策研究 ——以刘铁男、雷政富贪腐案为例[D]. 王熠珏. 西南大学, 2014(10)
  • [3]高等教育中责任与问责的界定 ——基于学理与法理的研究[D]. 陈大兴. 华东师范大学, 2014(10)
  • [4]私印收据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之行为该如何定性——评析诈骗、伪造有价票证及贪污违纪构成之区别与处理[J]. 赵炜. 先锋队, 2007(14)
  • [5]从本案看如何收缴党员违纪所得[J]. 法宣. 中国监察, 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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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如何收取党员纪律处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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