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阶层结构在演变——关于“三农”问题的调查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唐厚权[1](2021)在《百年来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变迁研究 ——以村民从业选择为视角》文中认为本文在整合桂东北民族村寨调查资料的基础上,聚焦桂东北民族村寨20世纪前、1900-1949年、1949-1978年、1979-2000年这四个重大历史时期,分析桂东北民族村寨从业选择的演变趋势,从而理顺从业选择与乡村产业转型的关系。根据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将桂东北民族村寨划分为山区民族村寨和坝区民族村寨。在20世纪前,山区民族村寨以“刀耕火种”的粗放型农业经营方式为主,辅以杉、松、竹木、茶等林木种植,培育林副产品,形成了农林兼具的产业结构。坝区民族村寨立足稻米为主的粮食生产,手工业和商业仅有零星发展,形成了以传统农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这两种类型的产业结构为桂东北民族村寨的产业变迁奠定了基础。进入20世纪后,国际国内市场的力量促使村民从业分途。山区民族村寨和坝区民族村寨从业选择朝着三个方向转变:一是出现林农、粮农、糖农等专业型农户、手工专业户和商贩;二是村民身兼多职,在市场导向下组织生产;三是地主、富农和商人合股投资手工业和矿业。民族村寨村民从业选择的三重转变,激发了民族村寨产业结构的三重初变。产业三重初变,具体表现为桂东北民族村寨农业商品化和市场化趋势加强,以林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和纺织为中心的特色手工业获得发展,农村地区商贸经济繁荣。尽管山区民族村寨和坝区民族村寨都历经产业初变,但是坝区民族村寨转型力度强于山区民族村寨。新中国成立以来,桂东北民族村寨通过土地改革、三大改造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最终形成了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集体化经济体制。村民成为人民公社的一员,其从业选择完全受到人民公社的管理和调配。从业选择由此激变为从业改造,并连锁引发产业激变,突出表现在农村经济集体化和村民参与社会主义工业化。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活力得到充分迸发,打破了限制村民自由从业的枷锁。桂东北民族村寨村民从业多元化和自由化,村民务农、外出务工、从事“非农”职业以及回乡创业构成了村民的从业选择。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促使村民从业选择带动村寨产业转型。村民脱离传统农业,逐渐从事旅游业,村寨由传统农业向旅游业转型;扎根于本土的村民,从事现代生态农业,村寨由传统农业转向现代生态农业;村民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事各种“非农”职业,村寨由传统农村经济转向城镇化;村民“离土不离乡”,村民进入乡镇企业谋生,村寨由传统农业转向乡镇企业。回望百年来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变迁之路,可以归纳为四条发展路径,即从传统农业走向旅游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生态农业;从传统农业转向城镇化;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工业。这四条路径是由历史上劳动力大规模的流动、市场对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以及劳动生产力的解放所驱动而形成的。同时,百年来民族村寨产业转型任务艰巨,劳动力专业化水平低、劳动力市场流通不活跃以及劳动生产力的萎靡仍然制约着产业转型。笔者认为,传统时代农业或农林兼具的产业结构,在很长时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构成了桂东北地区传统产业结构的基础。20世纪以来,产业结构发生三重变迁,分别体现在农业商品化和市场化,农村特色手工业发展和农村商贸经济逐渐兴旺。50年代到70年代末的集体化运动,展现了制度安排对农村劳动力的管控,延缓了劳动分工和产业转型,产业激变为农村经济集体化和村民参与社会主义工业化。1978年以后,桂东北民族村寨传统农业或农林兼具的产业结构分别向现代产业转型,传统农村经济向现代城市经济转型。百年来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变迁的历史进程,揭示了传统产业虽在当代仍然延续,但随着村民从业选择的改变,呈现出渐次衰败的状态,而现代产业则踏着时代浪潮,迎头赶上,呈现出繁荣兴旺的状态。
杨伟荣[2](2020)在《中国乡村发展伦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问题,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否取得根本成功、国家现代化发展能否获得顺利实现。不可否认,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推动农村和农民“更好”发展的政策性安排的确是党和国家对西式城市化进行批判性反思的新时代成果,但当下各地方振兴战略的规划方向和实施重点仍延续了发展主义话语下乡村经济如何实现快速发展的老问题。鉴于以往乡村发展被发展主义裹挟的客观结果是乡村更加边缘化,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如果不转变思路,很可能会再次遭遇过去那些乡村建设运动所面临的发展主义困境。为此,本文以发展伦理学为学理依据,从“发展”的流动性特点切入,通过系统梳理“发展”意蕴的伦理呈现和乡村发展概念的价值彰显过程,分析了国际发展伦理的建构瓶颈以及乡村发展伦理的出场语境和当代使命,并以乡村振兴的发展主义遭遇为突破口,对发展主义在乡村发展目标、发展主体、发展动力以及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化”表现进行深层的伦理考量和价值确认,提出了应对乡村增长主义、精英主义、消费主义以及城市中心主义的伦理策略,确立了乡村“整体美好持续共生”的价值取向,力求在推动乡村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语境下建构符合中国乡村发展实际的发展伦理体系。首先,就乡村发展目标的“问题化”而言,经济增长至上的乡村增长主义给农民带来了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物质条件的改善,同时也使乡村面临“负增长”困境、农民陷入无意义的价值危机。为此,必须以乡村“美好发展”对乡村发展目标进行伦理定位,明确农民美好生活作为乡村发展价值目标的基本内涵,并在推动农民劳动休闲化和休闲劳动化融合统一的过程中落实农民美好生活的实践逻辑。其次,在乡村发展主体的“问题化”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凭其较高的经济贡献率主导了乡村发展,并对分散小农群体产生“排斥”,导致了不同阶层之间发展权益的不平等。为此,必须以乡村“整体发展”对乡村发展主体进行伦理审视,坚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并共享乡村发展成果的伦理要求,发挥“中坚农民”的主体联结功能以克服弱势小农群体“被组织”、“被合作”的主体建构困境。再次,在乡村发展动力的“问题化”方面,刺激农民消费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被人为建构并无限扩张,最终出现了资本逻辑宰制的、不可持续的乡村发展动力谱系。为此,必须以乡村“可持续发展”对乡村发展动力进行伦理整合,明确资本逻辑在乡村发展中的双重作用,并以“社会运行与发展的总体逻辑”整合多元化的乡村发展动力要素,实现内、外源动力之间的互动转换和有效聚合。最后,在乡村发展方式的“问题化”方面,以城市(镇)化为核心的乡村发展方式使我国城乡发展长期处于一种非均衡、不协调的状态,乡村难以享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和权益。为此,必须以城乡“共生发展”对乡村发展方式进行伦理调适,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属人性、平等性和多样性价值,并通过践行平等公正的“对称性”发展准则、双向合作的“互惠性”发展路径及五位一体的“共赢性”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当然,发展主义在乡村发展中的“问题化”表现并非仅有乡村增长主义、精英主义、消费主义和城市中心主义四种形式,发展伦理对社会发展的伦理考量和价值确认也不止是发展目标、发展主体、发展动力和发展方式四个方面。只有在更深层发掘“问题域”和更广泛拓展“价值面”的基础上推动乡村发展伦理体系的建构,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和农民“更好”的发展。
孙延青[3](2019)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文中研究说明基层政权作为国家政权的基础,承载着国家管控基层社会、关爱基层民众的重要使命。中国自宋朝开始“王权止于县”,形成了传统“皇权—绅权”二元权力控制型社会。但近代以降,传统社会在内外交困中开始陷入全面危机之中。发端于清末新政以来国家现代化基层政权重构实践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一直延续至新中国成立。在“自治化”与“行政化”的路径选择中,在由“无为”转向“有为”的历程中,国民政府力主推行“乡闾保甲”、“新县制”等举措,但不仅未能完全实现国家权力的下延,相反在攫取资源过程中进一步造成农村社会“内卷化”。而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方面将马克思列宁国家政权学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对基层政权建设理论进行摸索。另一方面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基层政权实践探索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建政经验。1949年8月湖南省长沙专区获得了和平解放。在此过程中国家并未“用完成革命的力量来非程序地、权威式”的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社会情况较为复杂。从1949年到1954年间,中共长沙地委在中共中央、中南局及湖南省委领导下,历时五年,立足于“行政化”路径下的“党治国家”模式,通过诉诸于“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核心的国家权力下延,对专区基层政权进行建构,实现了近代以来历届政权的未竟之业。在“政党下乡”过程中,通过培养基层干部、健全党委制度等“内部耦合”方式,实现了“政党”这一内生性权威从无到有的建构与渗透。长沙专区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和整训工作。一方面通过采取审查甄别、建立学习机制、干部整风举措及开展“三反”等运动,选拔和培养了大批基层干部,提高了干部的素质和思想觉悟,整顿了工作作风,奠定了干部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则通过“审查党员”、“公开建党”、“整党建党”等举措,健全了党委机构,纯洁了党的组织,发展了党员,实现了党组织权威在乡(镇)乃至村级的确立。伴随着基层干部的“党员化”,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有机契合保证了中共的坚强领导。在“政权下乡”过程中,中共长沙地委相继进行了以“接管建政”、“废除保甲”、“土地改革”和“人民普选”为核心的基层建政运动。力图以“外部嵌入”方式实现对专区基层政权组织和外延性权威的破旧立新。这既是持续的建政步骤,也是逐步完善的过程。四个阶段之间相互协同衔接,呈现出明显的步骤性和系统性。具体而言,长沙专区成立后,在“接管建政”历程中,实现了县级、区级政权的接管和建制。在随后以“废除保甲”为核心的建政运动中,主要通过开展“武装剿匪”、“支前筹粮”、“双减退押”运动,破除了地方军事权威及政治权威,延续千年之久的保甲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在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运动中,破除了经济权威乃至文化权威。与此同时,通过在运动中启发民众政治觉悟和参政意识,民众在认识自身力量的基础上,逐步成立了农民协会、青年团、民兵、妇联等群团组织,实现了对民众基础的重塑和改造。最终在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运动中,通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与建立乡人民政府,建构了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地方基层民主政权,确立了以乡(镇)为核心的基层政权。最终伴随着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发,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结构和职能获得了制度性安排和法理保障。长沙专区完成了以“乡(镇)”为主体的基层政权建设历程,乡村权力结构和乡村社会乃至基层民众也实现了权势转移。在这一系列“短平快”的运动治理方式主导下,长沙专区在破除旧有基层政权和权威的基础上,实现了以“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标志的基层政权的合法性重构,完成了自清末以来国家政权的下延和权威重塑历程。而民众在建政改造的过程中逐步被纳入到“党、政、群、团”等组织中来,专区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但这种基于国家偏好的选择性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乡村简单化和片面化认知,延续千年的传统乡村模式在“布新”和“除旧”中被批判而被“他者化”,对农村传统社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本文选取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湖南省长沙专区为个案研究,在占有广泛档案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方法,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历程进行全景式描绘,力图梳理出中共长沙地委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逐步控制和重塑过程,进而考察分析中共由革命党走向执政党的建政运动模式和内在治理逻辑。不仅有利于拓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视域,进一步增强学界对于农村基层政权重构研究的广延性,同时通过总结建政历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实践提供资鉴价值。
管文行[4](2019)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文中指出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治理主体构成。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乡村振兴对农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容置疑,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实施之初所依赖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已经逐渐消解。农村治理已经溢出农村社会场域,单纯依靠农村社会自主性调节不能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全部问题,特别是在振兴乡村的大背景下,以村“两委”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已经不能承担起全部农村治理的重任,需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向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发展。毫无疑问,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势必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然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可能造成了农村治理的无序化与治理有效性的降低。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否稳定与个体化的农民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关联性不大,关键取决于主要农村治理主体——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市场性治理主体之间的主要关系能否理顺。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是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调试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而在农村微观场域中,不同属性的农村治理主体参与动机不同,其中,利益是影响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关键要素。乡村振兴要求改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内外环境,对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提出新的结构性要求和功能性诉求,但是,同时也暴露出农村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构成主体较为单一,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是以村“两委”为主要构成主体,甚至是“空心村”,乡镇政府角色缺位、市场性治理主体缺失,并没有形成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局面,难以承担起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二是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主体间关系存在问题,其中,突出表现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理论上的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乡镇政府在治理中角色缺位、村民自治组织角色越位以及主体地位弱化等问题,市场性治理主体挤压农村基层党组织、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空间等问题。农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构成,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脱离于整个国家的控制而实行完全的独立自治,而国家也始终以通过各种途径或方式保持着对农村社会的控制与渗透。也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国家成为了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主体缺失的重要外部诱因,即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之间张力失衡造成农村自治空间被压缩,挤压了农村多元治理主体的自治空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差距更是直接造成了农村治理主体的不完整,甚至是“空心村”的大量出现。但是,除了国家宏观层面的原因外,造成农村治理主体间关系问题的原因在于农村场域内,相应制度供给的缺失、结构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和农村治理主体间力量的失衡。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国家和农村社会两个方面同时采取措施共同推进。从国家宏观思路方面而言,首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其他治理主体的组织化嵌入,通过组织化嵌入确保党组织在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的核心方位以及对其他治理主体的领导关系;其次,妥善处理国家控制与农村社的会自我调适,赋予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应有的活动空间;再次,努力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为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农村治理创造必要的条件。从农村层面的微观对策来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首先要加强作为具体行动者的农村治理主体自身建设,从理论上明确具有不同属性和利益诉求的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和角色;其次,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农村治理主体间的行为选择,理顺不同治理主体间的关系;再次,健全农村治理主体间的利益整合机制、监督机制与协同机制,提高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稳定性;此外,文化对农村治理主体的行为选择起着潜在的引领与规范作用,优化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还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韩志宏[5](2019)在《统一战线视阈下马克思主义工农联盟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从统一战线的视角详细分析考察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及共产国际时期其他主要马克思主义者,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工农联盟思想等基础上,论述工农联盟对在农民占人口优势的国家进行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具有重要作用,应当始终将其作为统一战线的基础加以巩固和发展。在导论中,提出了工农联盟问题是当前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关系到统一战线和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与发展,对解决当下广大工人阶级和农民面临的现实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在开展研究之前,对马克思主义工农联盟思想的相关研究进行了文献综述。总体来看,目前研究的内容多为关注某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农民观,工农联盟思想的形式、内容、形成、发展、意义以及巩固措施等。而关于马克思主义工农联盟思想的继承发展、经验教训等的系统、全面、深入和专门研究则极少;对我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工农内部阶层分化后,工农联盟面临的分化、影响的有关研究也不多。这种情况虽然给本研究带来不少困难,但却也是本研究的价值所在。第一章,基于统一战线的发展历史,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工农联盟与统一战线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首先对与本文主旨密切相关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统一战线和工农联盟、马克思主义等几个核心概念作出界定,为后面行文做好了必要铺垫。其次,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工农联盟为何是统一战线的基础,即工农联盟是统一战线围绕中心取得胜利的基本力量、是扩大统一战线联合范围的依靠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统一战线性质国体的基础和统一战线进行社会整合的重要基础。再次,对与工农联盟有关的三个历史与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如工农联盟的发展历程、工农联盟实质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与农民的联盟、建立工农联盟需要无产阶级政党主动争取等,以便纠正长期以来人们对工农联盟的有关误解。第二章,主要阐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工农联盟思想。本章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工农观,工农联盟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涵,以及工农联盟在19世纪的欧洲未能实现的原因。首先,从经济、政治、文化的角度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工农联盟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作了分析,指出经济上资本主义迅速发展使工农深受剥削,政治上工人运动蓬勃开展,文化上社会思潮多元迸发。其次,以历史发展的视角分别对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工人观和农民观进行了分析,指出他们认为工人阶级具有一个不断发展壮大和逐渐成熟的过程,在革命斗争中逐步认识到联合农民的重要性;而农民在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沉重压迫下不断发生分化,从一个传统保守的势力逐步产生革命倾向,是一支可以争取的重要政治力量。再次,从1848年欧洲革命前后、巴黎公社革命前后和恩格斯晚年三个时期,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述,提出他们的工农联盟思想在领导和指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与完善。最后,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工农联盟思想为何在19世纪的欧洲未能实践的原因进行探讨。本研究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工农联盟思想是正确的,对无产阶级革命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工人阶级内部派系较多且始终缺乏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正确领导、保守传统的农民联合意识较差、资产阶级对工农关系的挑拨离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才使这一重要思想在当时未能成功实践。从统一战线的角度看,马克思恩格斯的工农联盟思想是其统一战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过他们尤为注重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统一。第三章,主要对列宁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了分析。首先,从两个角度分析了列宁辩证的农民观。一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总体而言列宁对农民的认识从“疑虑”到“肯定”;二是从具体的历史时期来看,同一时期列宁对农民充满矛盾认识。其次,立足十月革命时期、国内战争时期、新经济政策时期三个不同历史阶段,对列宁的工农联盟思想加以分析,指出列宁在十月革命时期间接地实现了工农联盟,国内战争时期削弱了工农联盟,新经济政策时期巩固发展了工农联盟。再次,运用比较研究法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列宁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比较,指出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建立工农联盟的重要认识,并根据苏俄具体国情提出了建立工农经济联盟的思想,以及在不同时期联合农民的策略更加灵活等思想,进一步丰富发展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工农联盟思想。第四章,主要对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时期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了论述。首先,对斯大林的工农联盟思想做了分析。列宁逝世后,主政的斯大林认为无产阶级与农民之间存在一定矛盾,抛弃了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对工农联盟重要性的正确认识,继而指出工农联盟是一个派生问题,居于次要地位,必须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虽然苏联在短期内实现了工业和国防实力的急剧增强,但它是建立在向农民增收额外税的基础之上,严重削弱和破坏了工农联盟。其次,在对布哈林工农联盟思想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将其与斯大林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比较,指出他们争论的焦点是对富农作用、对粮食收购危机原因和农业发展道路等认识均不相同,是布哈林继承了列宁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工农联盟思想。再次,对斯大林与列宁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比较,指出斯大林对列宁的工农联盟思想纵然有继承的成分,但更多是否定与背离,主要表现在在实现国家工业化中过渡牺牲农民利益、农业集体化操之过急、过早消灭富农等方面。最后,在帝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形成的背景下,对共产国际中后期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各国共产党尤其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共产党,要重视农民对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性、满足农民的“局部利益”、争取工农联盟领导权和将农民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经济当中等思想。第五章,主要对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工农联盟思想做了研究和分析。首先,对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如李大钊、陈独秀、澎湃、邓中夏等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分析,指出当时他们就对农民参加工人阶级革命的重要性具有一定认识,提出了农民是革命“有力的援军”、工人阶级要争取“工农联合”领导权和实现“耕地农有”是革命的重要问题等思想,对毛泽东工农联盟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其次,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分析,指出毛泽东高度重视农民革命主力军作用,引领中国革命“由城市转入农村”,农民的中心问题“就是一个土地问题”等思想,并始终将工农联盟作为革命时期统一战线的基础加以巩固和发展,为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最后,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毛泽东工农联盟思想的理论贡献加以分析,指出其对马克思主义工农联盟思想作了创造性发展,将农民提高到“革命主力军”的历史地位,工农联盟是统一战线的核心问题,以及只有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才能巩固工农联盟等。第六章,主要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分析研究。首先,指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农联盟的表现形式发生了重要改变,由革命联盟转变为经济联盟中的工农业和城乡关系。因此,一方面要以工农互促、城乡结合来推动工业化进程,另一方面要广泛开展农业合作化来不断巩固工农联盟。其次,对改革开放初期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了分析。由于改革开放和城乡二元体制等影响,城乡、工农发展差距逐渐拉大,“三农”问题越发凸显。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其工农联盟思想主要体现在党制定的“三农”方针和政策上,总结起来就是: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发展农业要靠政策支持和科学指导,建立新型乡镇企业以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发扬经济民主下放生产经营管理权,以及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再次,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以来的工农联盟思想进行了分析论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发展和完善,“三农”问题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逐步提出要把农业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作的首位,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以及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等思想,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党的工农联盟思想。结语部分,进一步对全文作了总结提升,提出马克思主义工农联盟思想对我国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价值与启示。那就是从统一战线的视角来看,在农民绝对数量仍然庞大的我国,必须坚持工农联盟在统一战线中的基础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尤其是工农联盟的领导,坚持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和照顾农民的利益,以及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引导等。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对我国广大农民的联合与团结,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广泛争取人心、凝聚力量。
王通[6](2019)在《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在地理空间结构(人口流动)和社会阶层结构(阶层流动)中的位置变化。从社会整体来看,社会流动是阶层结构优化的重要形式;从成员个体来看,社会流动是社会成员改善阶层状况或改变阶层类型的关键机制。兼具公共和个人双重属性的社会流动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面之一,是解读政治生活的关键视角。根据FJH假设的基本原理,社会流动模式是由社会的分工结构和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在“两化叠加”(现代化和后现代化两个历史阶段近乎于嵌套在一起的时代特征)的时代背景下,描述和解释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流动的特征和规律具有理论和实践等双重价值。对于社会阶层关系的解读,马克思主义阶级范式和韦伯主义阶级范式是两种不同的理论逻辑。具体到社会流动分析,前者以阶层类型转变为聚焦,侧重于解读社会成员在城乡结构和产业结构等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变化,是一种结构性社会流动逻辑;后者偏重于阶层状况的升降变化,是对社会成员在高低有序的地位体系中位置变化的分析,是一种指标性社会流动逻辑。在社会转型期,结构性社会流动逻辑更适合形成对中国社会基本面变迁的有效解读。从历史变迁来看,中国的结构性社会流动模式经历了限制性阶段、区别性阶段和赋能性阶段等转变。这一历史进程是制度性阻滞作用不断弱化,而制度性支持作用日渐显示,同时,社会成员的个人能动作用日益强化的变化过程;并且,呈现出社会流动路径的多元化和社会流动机会的非农化等发展趋势。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是指中国社会流动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规律。其中,社会转型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形成的基础性因素;城乡关系变迁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成因的基本线索;乡城社会流动为主要形式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典型表现。这种特殊性具体表现为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层次。在宏观层面,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梳理和对比来看,中国社会流动突显社会转型和政府主导等发展性特征,同时,城乡关系变迁和能动作用强化是社会流动模式变迁的重要线索。在中观层面,从社会成员在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中的流动来看,人口流动与阶层流动的含义重合、结构性社会流动与指标性社会流动的结果重合以及乡城社会流动与城城社会流动的时代重合等是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重要特征。在微观层面,乡城社会流动作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主流形式,可以分为联根式社会流动、脱嵌式社会流动和发展式社会流动等三种结果;以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5)相关数据来看,三种乡城社会流动形式的比重分为为45.15%、39.87%和11.54%(其他形式占比为3.43%)。这构成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涵义。形成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础性成因在于中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成员从农村向城市迁移,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的伴生性现象。但是,农村人口基数大以及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上述转型过程的长期性;发展性城乡二元结构和制度性城乡二元结构并存增加了上述转型过程的复杂性;地区间产业布局差异以及公共服务水平梯度格局使得人口流动具备了阶层流动的属性。这构成中国社会流动格局的结构性成因。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释放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潜力;伴随社会流动,农村社会流动人口由“进城诉求”向“融城需求”转变,产生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求。在中国社会流动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城市社会的人口容量和流动机会等现实制约并没有降低中国社会流动的规模,以非正规就业等形式进行流动成为中国流动人口的能动性选择。在具体的社会流动过程中,贫富差距扩大以及社会资本差距等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流动能力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但是,贫富差距的相对合理水平以及信任文化的可塑属性等则为社会成员的能动精神提供了作用空间。然而,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差距弱化了农村社会成员获得优质流动机会的能力,这对政府强化社会公平职能提出了实质需求。对当前的社会流动格局进行综合归纳是学术研究的基本任务。对此,部分媒体和学者偏向于进行阶层固化的解读,并使得阶层固化成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热门标签”。作为对当前社会流动问题的集中揭露,这一命题具有一定价值,但也存在夸大社会风险或放大社会问题的偏向,同时,具有理论和事实等双重缺陷。这启示我们对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进行更加准确和全面的概括。以社会流动成本变迁作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综合概括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因为,伴随户籍制度等政治经济改革进程,社会成员跨越制度阻隔的成本降低;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为社会流动增加了权利保障,同时也增加了政府及其他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单位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扩招等降低了传统流动路径的实际效能,这意味着社会流动群体个人成本的增加。从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视角看,保障畅通且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分担社会流动成本。这成为流动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政府职能转变是中国社会流动机制变迁的重要线索。比如,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以及政府与个人关系等政府职能范围的变迁产生了社会流动机会和流动路径效能等方面的变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优化流动社会的治理机制也应该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主线:从政府职能体系维度强化社会职能和优化职责体系;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确立政府边界和建设有为政府;从城乡关系变迁维度突出政府责任和推进城乡融合。
黄琦[7](2019)在《武汉市三元地域结构及实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城市与其附近乡村之间出现了一个城乡交错带,学界对此基本上已经认可。但是如何从空间上定量识别该地带,目前尚没有发展出一个成熟的方法。已有研究表明,该地带既具有“亦城亦乡”的特征,也具有乡村或城市不具有的独特性,同时往往也是矛盾和冲突比较集中的地带。而现存的城乡二元结构理论对解决这些问题捉襟见肘,显现出其现实局限性,亟待发展适应城乡关系变化下的新的城乡地域结论理论,以指导解决出现的此类发展新课题。本文提出了三元地域结构理论,并以武汉市为例开展了实证研究,如:对城市和乡村之外的第三元进行了空间识别和划分、该理论对武汉市的土地征收等实际工作的指导等。主要内容有: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解构以及第三元地域的出现。城乡户籍、土地利用管理、耕地红线保护等一系列非此即彼的二元规制,从制度层面将城市和乡村全然人为地分隔开来,形成多重二元结构体系。随着城乡要素流动性增加,城乡之间出现大量亦城亦乡“灰色”地域,空间歧视明显,要素流动的制度仍未完全解除,传统城乡二元结构已开始解构。这些全新的变化极大的冲击了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下的人地关系框架体系,带来了城乡结构特征革新式的变化——第三元地域开始出现。第三元地域是多种因素引致发生,具有多种特征,存在多种空间功能及价值,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已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城乡地域结构已演化为包含城市地区、城乡交错带和乡村地区的三元地域结构分布。第三元地域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将城乡结构由“城市——乡村”二分法转化为“城市地区——城乡交错带——乡村地区”的三元法。城市地区、城乡交错带和乡村地区三个彼此独立功能区共同构成城乡三元地域结构,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城乡交错带位于城乡之间,存在“亦城亦乡”特性,属城市地区和乡村地区的过渡区域,城市化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地区位于区域核心,属区域经济、政治、文化成熟区,对周边具有一定的辐射力,用地范围不断向城市外延扩张,城市化水平较高;乡村地区位于城市外围区域,以传统的农业生产为主,城市化水平较低。以城市性视角构建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理论模型,并以此提出三元地域空间界限的划分测度方法。城市和乡村是矛盾的统一体,城市和乡村相比较而存在。城市性是地域城市化水平高低度量指标,任何地域都是城市性和乡村性的统一,表现出城市性和乡村性的双重属性,乡村性强的区域其城市性弱,城市性强的区域其乡村性弱。假定城乡地域存在城市性程度指标值Ust和乡村性程度指标值Rst,城乡属性关系存在Ust+Rst=1,则在城乡地域之间出现三类地域,一是Ust>>Rst地域,位于区域核心,其城市性占主导,可称之为城市地区;二是Ust<<Rst地域,远离城市中心,其乡村性占主导,可称之为乡村地区;三是Ust≈Rst地域,属于城乡之间的“中介”区域,城乡属性交错混杂,可称之“亦城亦乡”的城乡交错带。基于以上理论假设,文章构建了城乡地域三元地域结构模型,并依据城乡属性程度差异,设计提出了城乡三元地域界限划分测度方法。构建武汉市城乡地域结构要素体系,对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理论模型进行验证分析。依据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理论模型,围绕城市性定义界定,选取了武汉市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规划、产业类别、土地权属、人口分布、土地市场供应等要素构建指标体系,运用GIS软件网格化分析功能确定各单要素城市性程度,再利用熵权法对各要素网格单元合理赋权;最终,测算得出武汉市城市地区,城乡交错带和乡村地区的武汉市三元地域结构空间分布以及城市性程度数据。城乡三元地域土地利用机理及城乡三元地域理论应用分析。土地是人类主要经济活动的空间载体,土地利用差异是城乡地域差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乡三元地域土地利用存在“t-1”、“t”、“t+1”三种时空“形态”,在时空纵向上,“t+1”时刻的三元地域土地利用规划对“t”时刻土地利用具有导向性;在时空横向上,三元地域土地利用存在空间冲突。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理论桎梏,将城乡关系研究从“二元”转向“三元”,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理论可为划定征地风险预控区域,优化宅基地退出差异化管理,创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验区,因地制宜划定“三元”地域规划,解决“四农”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地理视角的决策参考依据。总之,实证分析表明,武汉市的确存在着城市地区、城乡交错带和乡村地区构成的城乡三元地域,三元地域均具备其独立的功能和作用,尤其是三元地域中极易被忽视的城乡交错带更是发挥着城乡交流介质、桥梁等重要媒介作用。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理论直面现实社会发展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对于构建协同共生城乡社会、经济、政治、生态、文化关系,实现公平、正义、持续的城乡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裴新伟[8](2019)在《影响因素与发展趋势 ——新时代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研究》文中指出中国的农民阶层分化是一场“从身份到契约”的进步性社会运动,是全面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农民阶层分化的深入,民众的生活水平整体提升、思想观念深入转变、社会结构趋于合理,获致性因素在个人实现阶层转移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但是,由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特征仍然比较明显,加之个体所处的阶级阶层不同、认知能力不同,在社会结构变动中的利益得失和对现象的判断能力也不相同,势必会出现某些难以避免的问题。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阻碍着新时代的农民阶层分化。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新时代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因素与发展趋势,并制定应对措施,以此推进农民阶层分化和全面现代化进程。梳理新时代农民阶层分化的新变化,发现其影响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促成性因素、限制性因素和相机性因素。在不同时期,不同因素对农民阶层分化的作用也不相同。伴随城市化的发展,这些因素的发展趋势主要有: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进行、非公有经济快速发展与城乡结构继续变革、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发生变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控制性功能渐弱和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继续提高等。以农民阶层分化影响因素的发展趋势为重点,参考国外经验,研究发现农民阶层分化的宏观趋势是:分化的力度将继续加大、分化的速度将先降、再增、后稳定,分化的区域不平衡性将持续得以缓解,城市群仍是人口的主要流入地等。中观趋势是:农业劳动者继续减少与现代农业经营者持续增加、农民工规模达到顶峰与内部结构深刻变革、乡村民营经济就业人员的规模会略有缩减,以及乡村知识分子与社会管理者将持续向城市转移等。微观趋势是:在2030年左右,农业劳动者将减少至5800万人左右,乡村个体劳动者与私营企业主在乡村人口中的占比将下降约0.84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将增长至约1.4亿人,乡村社会管理者与知识分子规模将随着人口向城市流入而逐渐减少,分别减少至680万人和425万人左右,现代农业经营者在乡村人口中的占比将达到约10%,乡村的儿童与老年人在乡村人口中的占比将上升至26%,以及非进城外出农民工总量仍在3300万人左右等。新时代,农民阶层分化中的各种问题依然存在,并可能诱发各种矛盾。这些问题或矛盾在经济发展和农民阶层分化中产生,仍要在进一步的经济发展和农民阶层分化中解决。因此,需要通过加快城市化进程和产业转型升级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城市入口,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加快发展农村各类教育以巩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乡村基础,以及通过深化现行户籍制度改革和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以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障碍,促进农民阶层分化深入发展,推进全面现代化进程。
车若语[9](2019)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民工市民化是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关键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重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不仅影响着中国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还决定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就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困境来看,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工无法独自应对城市生活带来的风险。受到制度层面的制约,大多数农民工无法获得城市户籍,成为身份与职业割离的城市边缘群体,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及住房保障制度所暗含的排斥,也使农民工很难实现城市融合:受到资本层面的制约,农民工由于人力资本水平偏低,社会资本质量偏低,从而决定了他们很难通过就业来获得市民化的物质基础,很难融入城市社会以实现对城市生活与文化的价值认同;受到基础公共服务层面的制约,城市公共服务的户籍依据使农民工不能享有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服务、受教育权利以及公共文化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的城市偏向阻碍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可见,农民工市民化的实现困难重重。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受到农民工自身素质的影响,农民工群体受教育程度以及接受职业培训的程度普遍偏低,从而导致农民工的知识与技能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加剧了农民工城市融入的难度;另一方面则源自城乡二元社会管理的制度性壁垒,将农民工群体阻隔在城市边缘。如果说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基本原因,那么制度层面的设计壁垒以及政策层面的城市偏向则是造成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滞后的根本原因。可见,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关键在于明确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部门所承担的责任,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为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行了不断探索与调整。首先,制度方面:户籍制度方面,2014年,政府着力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这一改变,对于弱化户籍制度对农民工权益的歧视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央精神的引导下,全国各省份陆续出台相应的户籍改革政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各项权利和福利依然具有明显的城乡二元偏向;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然而在社会保险等方面,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差距依然显着;劳动保障制度方面,2019年,政府进一步推进工资支付保障立法,力争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国家从制度和法律层面规范就业市场,消除就业歧视,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并未彻底消除;住房保障制度方面,我国住房制度经历了“出售公房”阶段(1978-1993年)、以权力下放为特点的住房商品化阶段(1994-2000年)、调控价格为手段的住房市场建设阶段(2001-2015年)以及还原住房功能的规范市场阶段(2016年至今)四个阶段,政府进一步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对住房制度的要求,推动实现全民住有所居,然而在全国范围内,政府提供廉租房、公租房、已购政策性保障房等保障性住房比例较低,农民工的住房保障问题依然严峻。其次,资本支持方面,政府不断提高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以及教育资金投入比重,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以及素质水平,这些举措对促进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市民化能力的提升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相关数据显示,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综合素质及职业技能仍然存在较大差异。最后,基础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为保障和加快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助力,然而农民工子女教育程度偏低、农民工城市文化生活单一的问题依旧存在,农民工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综上,从当前的农民工市民化发展进程来看,受到政府制度设计、资本支持以及基础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制约,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依然任重道远。本文基于问题导向,研究“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应该履行什么责任”这一科学问题,以分析当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面临的障碍为研究起点,提出政府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承担着最为重要的责任,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主导力量的科学论断,通过构建政府责任的理论分析框架,研究政府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责任内容。具体地,本文以市民化以及政府责任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础,搭建起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其要点是将农民工问题视为一个持续发展的系统,而市民化是要达成的目标;重点是明晰政府责任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责任定位,讨论在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内容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责任。通过纵向的历史分析和横向的国家比较分析,构建政府责任体系。本文共分为七个章节,概括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及方法,研究创新及不足。第二部分由第一章构成,是本文的理论基础。分别对农民工、农民工市民化以及政府责任的概念进行界定;详述市民化理论和政府责任理论,并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阐述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构成要素。基于此,从理论层面分析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定位,构建相对完整的政府责任理论分析框架。第三部分由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构成。第二章以历史视角分析在农民工市民化的不同发展阶段中政府责任的履行状况,依据本文政府责任的理论分析框架阐述政府责任的具体内容,进而分析和概括政府责任履行的特点。第三章主要分析政府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履责情况,根据政府责任的理论框架深入阐释当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发展滞后的表现,明确市民化进程滞后的原因在于政府责任的缺陷。第四章论述国外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特点及启示,通过分析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四个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的发展进程,归纳、总结各国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特点;结合我国国情,获得政府履责的启示。第四部分由第五章、第六章与第七章构成,主要论述政府责任的体系。第五章论述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价值选择,基于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阐明政府责任理念的转变;明确政府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履行政府责任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和应遵循的原则,形成政府责任的价值构图。第六章论述政府责任的优化与完善,基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发展滞后的原因分析,结合国外政府在推动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履责启示,从政府责任构成要素的三个方面阐述在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各项内容。第七章论述政府责任的保障与实现,构建政府履责方式--政府责任评估--政府责任监督的责任体系。第五部分为结论。总结本文的基本观点,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孙志云[10](2018)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及基层政府实践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执政为民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所树立的价值导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对执政为民理念进行发展创新,实现对执政实践的有力指导。目标方针确定后,实践的关键在于人。干部是执政实践的执行者,也是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对象,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贯彻,最终要落实到干部的实际行动中,在政府组织执政为民的实践过程中显现成效。为了考察对干部进行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实际效果,本研究从基层视阈切入,对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政府实践的现实状况进行了分析。本研究观察到,改革开放进程中基层政府实践存在偏离执政为民理念的现象,反映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不足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指导基层实践的权威性、统一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挑战。究其原因,一些基层政府在利益博弈中存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因,对中央利民政策在执行上有所保留,对执政资源的配置、执政方略的选择有所偏好;一些基层干部在多重利益关系影响下体现出“理性经济人”的自利特点,存在认识偏差和逐利行为;基层的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环境、教育主体、教育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使得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有所欠缺。理论研究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本研究在对执政为民理念进行深刻认识、对其基层实践状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研究解决执政为民理念与实践相结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推动基层政府执政为民实践的对策,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本研究期望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察影响干部认识与实践“知行”转换的外在因素,探寻研究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新视野、新途径,由此增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性;期望引起相关研究者对于干部实践行为的关注,为相关研究者和干部教育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期望执政为民理念对基层政府实践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更好地实现。本论文共有8个章节,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对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进行说明,对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明确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对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概念进行释义,分析利益关系对基层政府实践的影响,对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进行概括。第三章阐述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历史渊源,梳理中国共产党人对执政为民理念的发展创新过程,总结各个历史时期基层政府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主要经验。第四章从基层政府与群众、基层政府与中央和上级政府、基层政府之间、基层干部自身4个层次,分析基层政府和干部出现群众观、政绩观、发展观和个体价值观偏离执政为民理念的问题。第五章分析基层政府偏离执政为民理念的根本原因,对基层政府利益偏好、基层政府博弈、干部私利、基层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不足等因素进行反思。第六章就执政为民价值理性复归和加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进行阐述,对马克思主义政治价值观建构、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进行分析,对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现实要求进行概括,对执政为民理念教育主要途径和有效性的增强进行阐述,探讨促进干部从认识到实践的“知行合一”问题。第七章提出基层政府坚持执政为民价值导向的实践路向,对加强利益协调、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基层政府实践创新等进行阐述。论文最后结论部分总结了全文主要观点,指出了研究的不足之处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本文有三个方面创新之处:第一,拓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价值观问题的理论论域。中国共产党树立了以执政为民理念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政治价值观,本文对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内涵和本质进行阐释,并对其理论渊源、历史发展进程与实践经验进行总结,系统梳理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理论要点,有助于推动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理论体系建构。第二,扩大了中国共产党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的研究视野。执政为民理念教育作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终目的是要推动执政为民实践。干部是执政为民理念教育对象也是基层政府实践的执行性主体,考察基层政府实践状况可以对干部群体接受执政为民教育的实际成效加以研判。本文从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有效性出发,对基层政府实践状况进行考察,分析基层政府实践所呈现的“价值导向—价值偏离—价值理性复归”演进趋势,探讨如何解决现实的利益矛盾,使接受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干部实现执政为民从认识到实践的“二次飞跃”,促进干部“知行合一”。第三,对如何促进执政为民理念的贯彻落实提出对策,使研究具备了积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发挥学科交叉优势,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工具,从中观和微观多层次进行考察,分析基层政府和干部在实践中出现的价值偏离问题及其原因,从价值理性复归和执政为民理念教育、基层政府实践路向两个方面提出对策,为强化执政为民理念的统一引领、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提供参考。
二、农民阶层结构在演变——关于“三农”问题的调查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民阶层结构在演变——关于“三农”问题的调查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百年来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变迁研究 ——以村民从业选择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现实及理论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一)百年来职业结构研究 |
(二)百年来产业转型和发展 |
(三)对目前研究动态的述评 |
(四)本文的创新 |
三、概念界定 |
(一)时间界定 |
(二)空间界定 |
(三)从业选择和乡村产业转型 |
四、资料来源 |
(一)调查资料 |
(二)文史资料 |
(三)地方志 |
(四)年鉴 |
(五)档案 |
五、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20 世纪前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选择与产业类型 |
一、山区民族村寨的劳动力从业选择与产业类型 |
二、坝区民族村寨的劳动力从业选择与产业类型 |
第二章 1900-1949 年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多元化与产业初变 |
一、1900-1949 年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多元化 |
(一)市场型专业户 |
(二)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的兼业性农民 |
(三)合股投资企业 |
二、1900-1949 年桂东北各民族村寨产业三重变迁 |
(一)农业商品化和市场化 |
(二)特色手工业获得发展 |
(三)农村地区商贸经济的发展 |
第三章 1949-1978 年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改造与产业激变 |
一、1949-1978 年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改造 |
(一)土地改革时期劳动力从业改造 |
(二)三大改造时期劳动力从业改造 |
(三)人民公社化时期劳动力从业改造 |
二、1949-1978 年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激变 |
(一)农村经济集体化 |
(二)农民参与社会主义工业化 |
第四章 1978-2000 年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选择与产业转型 |
一、1978-2000 年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自由化和多元化 |
(一)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务农 |
(二)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外出务工 |
(三)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非农”化 |
(四)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回村创业 |
二、1978-2000 年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转型 |
(一)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转型为旅游业 |
(二)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升级为生态农业 |
(三)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转型为乡镇企业 |
(四)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转型为城镇化 |
第五章 回望历史:桂东北民族村寨劳动力从业选择与产业转型的启示 |
一、百年来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转型的路径 |
二、以从业选择透视百年产业转型历程的驱动因素 |
(一)劳动力大规模流动推动产业发展 |
(二)劳动力合理配置推动产业发展 |
(三)劳动生产力的解放推动产业发展 |
三、以从业选择透视百年产业转型历程的制约因素 |
(一)劳动力专业化水平低效制约产业转型 |
(二)劳动力市场流通不活跃制约产业转型 |
(三)劳动生产力的萎靡制约产业转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中国乡村发展伦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的学术考察与分析 |
一、国内外的发展伦理研究及其“地方性”取向 |
二、国内外的乡村伦理研究及其“发展性”问题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田野调查的个案选择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乡村发展:一种伦理性发展 |
第一节 “发展”意蕴的流变 |
一、客观存在状态的描述 |
二、规范性意义的嵌入 |
三、自反性品质的呈现 |
第二节 乡村发展概念的演进 |
一、模糊的文化概念 |
二、突出的经济概念 |
三、复合的社会概念 |
第三节 乡村发展伦理的出场 |
一、国际发展伦理研究的“进入” |
二、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的发展转型 |
三、“整体美好持续共生”的价值确立 |
第二章 发展至上?——被发展主义遮蔽的乡村伦理视界 |
第一节 增长主义:乡村发展目标的“问题化” |
一、增长主义的“增长”逻辑及其“乡村化” |
二、乡村增长主义驱动下的增长困境与价值危机 |
三、“去增长”的解构与“美好生活”的定义 |
第二节 精英主义:乡村发展主体的“问题化” |
一、农民阶层分化: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 |
二、“富人治村”:乡村精英概念的普遍化 |
三、“扶贫内卷化”:乡村精英俘获的消极后果 |
第三节 消费主义:乡村发展动力的“问题化” |
一、消费力:扩大乡村消费需求的动力表现 |
二、由“消费积极分子”到乡村消费主义 |
三、资本逻辑:构成乡村消费主义的深层根源 |
第四节 城市中心主义:乡村发展方式的“问题化” |
一、乡村发展的城市化“偏好” |
二、“城市信仰”与“永恒正义” |
三、“乡村复兴”与“尺蠖效应” |
第三章 为何发展:乡村发展目标的伦理定位 |
第一节 以农民美好生活定位乡村发展:历史沿循与现实审思 |
一、现代乡村发展目标的迷失及缘由 |
二、农民美好生活:新时代乡村发展目标的价值确认 |
三、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现实困境及其发展伦理消解 |
第二节 在“富”与“安”之间理解农民美好生活的实践逻辑 |
一、农业匮乏经济基础上的“小富即安”生成 |
二、乡村发展主义主导下的“小富即安”批判 |
三、乡村发展伦理建构中的“且富且安”实践 |
第三节 以“美好发展”重塑农民生活的“劳—闲”之维 |
一、新乡村增长主义与农民“劳动—休闲”异化 |
二、休闲本原化:农民美好生活的“低人本”设计 |
三、“美好发展”:一种合乎人性的“劳闲融合”策略 |
第四章 谁主发展:乡村发展主体的伦理审视 |
第一节 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发展的伦理要求 |
一、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乡村发展理念 |
二、重视“竞争”发展对新型主体的责任引导 |
三、推动“道义”发展对弱势小农的主体建构 |
第二节 乡村“道义”发展的现行模式及其主体困境 |
一、“发展型”小农经济:“道义”发展的现行模式 |
二、“弱势”组织合作:“发展型”小农经济的主体建构 |
三、“被组织”情形下“弱势”主体建构的实践困境 |
第三节 “中坚农民联结”:新“道义”视角下的乡村整体性发展 |
一、中坚农民:支撑乡村“道义”发展的新主体 |
二、主体联结:中坚农民在乡村发展中的伦理功能 |
三、基于“中坚农民联结”的乡村整体性发展 |
第五章 凭何发展:乡村发展动力的伦理整合 |
第一节 应对乡村资本逻辑的发展伦理思路 |
一、建构与破坏:资本逻辑对乡村发展的双重作用 |
二、既有乡村资本批判的逻辑主题及其伦理向度 |
三、发展总体逻辑: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二节 “资本之外”:乡村发展动力体系的伦理考察 |
一、乡村发展的技术支持与“技治主义”的伦理规制 |
二、乡村发展的组织基础与“共同体”的伦理培育 |
三、乡村发展的“制度安排”与政府权责的伦理重构 |
第三节 乡村发展“合力论”及其伦理意义 |
一、外源动力扩张与乡村自主性的式微 |
二、内生动力开发与乡村价值性的单一 |
三、“内外聚合”:乡村可持续真正发展的关键 |
第六章 如何发展:乡村发展方式的伦理调适 |
第一节 发展伦理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导向 |
一、发展的属人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理念 |
二、发展的平等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核心 |
三、发展的多样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标识 |
第二节 从分离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单向逻辑及其局限 |
一、“以乡促城”中的“牺牲型发展”及其“正义性搁置” |
二、“以城带乡”中的“追赶型发展”及其“人本性缺失” |
三、“城乡协调”中的“统筹型发展”及其“地方性消解” |
第三节 “城乡互融共生”:实践乡村振兴的“新范式” |
一、遵循平等公正的“对称性”发展准则 |
二、践行双向合作的“互惠性”发展路径 |
三、建构五位一体的“共赢性”发展格局 |
结语 探索乡村发展伦理体系的建构 |
一、乡村发展“问题域”的发掘 |
二、发展伦理“价值面”的扩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3)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0.4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章 长沙专区社会历史背景 |
1.1 长沙专区的人文历史和建制沿革 |
1.2 中国历代基层政权的历史变迁 |
1.3 晚清及北洋政府时期“自治化”实践 |
1.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由“自治化”向“行政化”过渡 |
1.5 “国家政权内卷化” |
第2章 中共基层政权建设的理论来源与实践探索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理论来源 |
2.2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实践探索 |
2.3 “行政化”路径下“党治国家”模式的确定 |
第3章 长沙专区的解放与面临的复杂形势 |
3.1 长沙专区的解放 |
3.2 长沙专区各县人民政府的成立 |
3.3 长沙专区新生人民政权面临的复杂形势 |
第4章 长沙专区成立初期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4.1 中共长沙地委领导机构的组建与南下 |
4.2 中共南下长沙地委与地下党的会师 |
4.3 长沙专区基层干部选拔 |
4.4 基层干部的培训与整风 |
第5章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党的权威重塑 |
5.1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现状 |
5.2 审查党员:保持组织纯洁性 |
5.3 公开建党:公开党的组织与发展基层党组织 |
5.4 整党建党:健全党委制度与整风整党 |
第6章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建政 |
6.1 以“城乡兼顾”为工作中心的确定 |
6.2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政权的初创 |
6.3 区、乡政权的接管和区政府、党委的成立 |
6.4 保甲制度的暂时保留 |
第7章 “剿匪”及“清匪”运动 |
7.1 匪患的形成原因与目标指向 |
7.2 剿匪运动的历程 |
7.3 主力地方化和地方人民武装的建立 |
7.4 全面发动群众,进行清匪斗争 |
7.5 镇压反革命 |
第8章 “支前征粮” |
8.1 征粮运动的必要性 |
8.2 “夏借”工作的开展 |
8.3 “秋征”工作的开展 |
8.4 党政群组织的初建与对民众的初步动员 |
8.5 阶级斗争下的“加征大户”和“查挤黑田” |
8.6 征粮运动与基层政权的建设 |
第9章 “双减反霸” |
9.1 “双减反霸”运动的缘起 |
9.2 “双减反霸”运动历程 |
9.3 双减反霸与党群团组织的初建 |
9.4 保甲制度的废除与乡政权的初建 |
第10章 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 |
10.1 土改的必要性 |
10.2 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 |
10.3 .土地改革对民众的动员与改造 |
10.4 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改造 |
第11章 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和乡基层政权的确立 |
11.1 乡基层政权的逐步确立 |
11.2 民主建政工作的开展 |
11.3 《宪法》的颁布与乡(镇)基层政权的正式确立 |
第12章 长沙专区基层政权建政特点与历史影响 |
12.1 建政特点 |
12.2 历史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目标与重点难点 |
(一)研究目标 |
(二)重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一)系统分析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四)逻辑归纳法 |
五、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核心概念 |
(一)农村治理 |
(二)农村治理主体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结构功能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的分析框架 |
(一)“国家——社会”分析框架 |
(二)“行动者——结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与启示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演进历程 |
(一)人民公社的形成到解体(1949—1978) |
(二)人民公社解体到村“两委”二元结构初步形成(1978—1987) |
(三)村“两委”二元结构建立到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1988—2012) |
(四)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初步形成(2013—2019)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典型特点 |
(一)结构主体构成日益多元化 |
(二)结构主体间互动日趋协同 |
(三)结构主体间关系日益复杂 |
(四)结构的功能越来越多样化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演进的启示 |
(一)坚持党组织在结构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
(二)坚持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
(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
(四)坚持结构调整与系统内外环境的变化相适应 |
第三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基本要求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行动者的位置与角色 |
(一)政治性行动者——农村基层党组织 |
(二)行政性行动者——乡镇政府 |
(三)社会性行动者——村民自治委员会 |
(四)市场性行动者——企业等经济组织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的结构性要求 |
(一)治理主体位置与角色的合理 |
(二)结构主体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三)结构主体治理过程中的协同 |
(四)结构主体间权责关系的一致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功能性诉求 |
(一)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经济适应功能 |
(二)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目标达成功能 |
(三)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整合功能 |
(四)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维持功能 |
第四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与生成逻辑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与现实存在落差 |
(二)乡镇政府在治理结构中存在角色缺位与越位 |
(三)农村村民自治委员会主体地位存在弱化 |
(四)市场性治理主体侵占其他治理主体的活动空间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宏观诱因 |
(一)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的“割裂” |
(二)国家控制与农村社会自主性间的张力失衡 |
(三)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造成治理主体缺失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问题的微观原因 |
(一)制度供给滞后使治理主体偏离既定的位置与角色 |
(二)结构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主体间矛盾冲突不断 |
(三)治理主体间治理权力失衡冲击了结构的稳定性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思路与对策 |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宏观思路 |
(一)加强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的结构性嵌入 |
(二)平衡国家控制与农村自主性之间的关系 |
(三)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优化治理主体结构的外部环境 |
二、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的微观对策 |
(一)明确治理主体在结构中的位置与角色 |
(二)完善治理主体结构的制度建设 |
(三)健全治理主体结构运行的相关机制 |
(四)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统一战线视阈下马克思主义工农联盟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的目的意义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有关研究状况 |
(二) 国外有关研究状况 |
三、研究方法、思路及基本框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及基本框架 |
(三) 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工农联盟与统一战线的关系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 马克思主义 |
(二) 统一战线和工农联盟 |
(三) 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 |
二、工农联盟是统一战线的基础 |
(一) 工农联盟是统一战线围绕中心取得胜利的基本力量 |
(二) 工农联盟是统一战线扩大范围的依靠力量 |
(三) 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的基础 |
(四) 工农联盟是统一战线进行社会整合的重要基础 |
三、工农联盟的有关历史与理论问题 |
(一) 工农联盟的发展历程 |
(二) 工农联盟的实质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与农民的联盟 |
(三) 工农联盟的建立需要工人阶级政党主动争取 |
第二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工农联盟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 |
(一) 工人阶级和农民在资本主义发展中深受剥削 |
(二) 工人运动在此起彼伏中走向壮大 |
(三) 多元社会思潮对工人阶级和农民影响深远 |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工农观 |
(一) “真正革命的阶级”——工人阶级不断壮大和成熟 |
(二) 农民由“保守反动”成为重要的“政治力量” |
三、马克思恩格斯工农联盟思想的内涵 |
(一) 工人阶级与农民的联合必要而且可能 |
(二) 工人阶级要对农民加强教育引导 |
(三) 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时期均要巩固工农联盟 |
四、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工农联盟思想未能实践的原因 |
(一) 工人阶级各派别对农民重要性的认识不一 |
(二) 马克思恩格斯主要关注工人阶级自身团结问题 |
(三) 资产阶级长期挑拨工农关系 |
(四) 所提工农联合措施较为宏观 |
第三章 列宁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辩证的农民观:从“动摇的力量”到“可靠的同盟者” |
(一) 历史地看:对农民的认识由“疑虑”到“肯定” |
(二) 具体地看:同一历史时期对农民充满矛盾认识 |
二、列宁工农联盟思想的内涵 |
(一) 工人阶级要对农民加强“鼓动与组织工作” |
(二) 工农“真诚的联合”才能保卫社会革命成果 |
(三) 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离不开工农经济文化联盟 |
三、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工农联盟思想的继承发展 |
(一) 工农联盟对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极为重要 |
(二) 提出建立工农经济联盟的思想 |
(三) 联合农民的策略更加灵活 |
第四章 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时期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斯大林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 无产阶级与农民之间“存在某些矛盾” |
(二) 工农联盟“是一个派生问题” |
(三) 推动工业化要向农民征收额外税 |
(四) 斯大林和布哈林关于工农联盟问题的争论 |
(五) 斯大林对列宁工农联盟思想的背离 |
二、共产国际时期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 重视与农民结成联盟 |
(二) 满足农民的“局部性要求” |
(三) 共产党要争取工农联盟的领导权 |
(四) 将农民经济逐步吸收到社会主义经济之中 |
第五章 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早期中国共产党人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 农民是革命“有力的援军” |
(二) 工人阶级要争取“工农联合”的领导权 |
(三) 实现“耕地农有”是革命的重要问题 |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 农民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 |
(二) 中国革命应“由城市转入农村” |
(三) 农民的中心问题“就是一个土地问题” |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农联盟思想的理论贡献 |
(一) 将农民提高到“革命主力军”的历史地位 |
(二) 工农联盟是统一战线最核心的问题 |
(三) 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才能巩固工农联盟 |
第六章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时期以来党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农联盟表现为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关系 |
(一) 以工农并举和城乡结合推动工业化 |
(二) 开展农业合作化以巩固工农联盟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 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 |
(二) 农业发展要靠政策支持和科学指导 |
(三) 发展新型乡镇企业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 |
(四) 下放生产经营管理权发扬经济民主 |
(五) 鼓励并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确立以来党的工农联盟思想 |
(一) 把农业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工作的首位 |
(二) 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
(三)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及选题价值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价值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
第三节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基础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一、章节结构 |
二、技术路线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相关概念与基本涵义 |
第一节 概念梳理与辨析 |
一、阶级与阶层 |
二、社会阶层与社会分层 |
三、社会流动:结构性社会流动与指标性社会流动 |
第二节 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涵义 |
一、中英文研究成果的总体概况及具体比较 |
二、对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涵义的初步总结 |
第二章 新中国社会流动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从二元阻隔到有序推进的政策变迁 |
一、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的限制性社会流动阶段(1949-1984) |
二、经济体制转轨背景下的区别性社会流动阶段(1984-2003) |
三、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赋能性社会流动阶段(2003至今) |
第二节 制度作用变迁与能动机制强化并存的演变规律 |
一、制度因素:作用机制变迁与新生制度问题 |
二、能动机制:多元选择与非农趋势 |
第三章 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基本格局 |
第一节 当前社会流动的总体概况 |
一、当前结构性社会流动的基本现状 |
二、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当前社会流动的基本类型 |
一、形成背景: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演变 |
二、基本类型:联根式流动、脱嵌式流动与发展式流动 |
第四章 中国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基本成因 |
第一节 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动力机制 |
一、社会流动特殊性的结构性动力成因 |
二、社会流动特殊性的能动性动力成因 |
第二节 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制约机制 |
一、先赋性差距:经济收入差距与社会资本差距 |
二、后致性差距: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不均 |
第五章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的反思 |
第一节 阶层固化命题的问题指向与理论来源 |
一、阶层固化命题的问题指向 |
二、阶层固化命题的理论来源 |
第二节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事实维度的反思 |
一、贫富差距现状:纵向对比与横向比较 |
二、教育机制影响:农村的社会基本面变迁 |
三、对阶层固化命题基于事实维度反思的总结 |
第三节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的逻辑反思 |
一、问题研判的片面性:形而上,而非辩证性 |
二、现实所指的含混性:局部问题,抑或全局特征 |
三、分析单位的混淆性:阶层分化,还是社会流动 |
四、对阶层固化命题基于逻辑维度反思的总结 |
第六章 对于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综合概括 |
第一节 以社会流动成本变迁为理论总结的原因 |
一、社会转型: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结构性致因 |
二、制度变迁: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生态性致因 |
第二节 社会流动成本的含义及构成 |
一、基本涵义 |
二、基本内容 |
三、主体构成 |
第三节 当前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表现、问题及诉求 |
一、基本表现 |
二、现实问题 |
三、基本诉求 |
第七章 优化流动社会治理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职能体系维度:强化社会职能,优化职责体系 |
一、政府职能重心转移:突出公共服务,强化社会职能 |
二、政府间纵向关系调整:治理重心下移,优化职责配置 |
三、政府间横向关系补缺:强化府际合作,构建伙伴关系 |
第二节 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确立政府边界,建设“有为政府”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维护公平竞争,消除流动障碍 |
二、政府与社会关系:发挥政府主导,推动多元治理 |
三、政府与个人关系:明确责任边界,激励能动精神 |
第三节 城乡关系变迁维度:突出政府责任,推进城乡融合 |
一、城市维度: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加社会流动容量 |
二、城乡结合部:强化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管理机制变迁 |
三、农村维度: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寻求内生增长动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一.个人简历 |
二.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武汉市三元地域结构及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市发展遭遇瓶颈 |
1.1.2 乡村发展面临困境 |
1.1.3 城乡结构新迹象 |
1.2 研究意义 |
1.2.1 构建适于新型城乡关系的地域结构理论 |
1.2.2 为城乡融合提供地理视角空间应对策略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国内外研究进展与述评 |
2.1 国外研究进展与述评 |
2.1.1 国外研究进展 |
2.1.2 国外研究述评 |
2.2 国内研究进展与述评 |
2.2.1 国内研究进展 |
2.2.2 国内研究述评 |
3 城乡二元结构局限性及第三元地域的出现 |
3.1 城乡二元结构及制度基础 |
3.1.1 城乡二元结构 |
3.1.2 制度基础 |
3.2 城乡二元结构的局限性 |
3.2.1 城乡“灰色”地域的出现 |
3.2.2 城乡交错地带界定模糊 |
3.2.3 城乡空间歧视的产生 |
3.2.4 地理空间固化和要素流动冲突 |
3.3 “第三元”地域的出现 |
3.3.1 第三元地域的概念 |
3.3.2 第三元地域产生的动因 |
3.3.3 第三元地域特征 |
3.3.4 第三元地域的空间价值 |
3.4 本章小结 |
4 城乡三元地域结构及模型构建 |
4.1 三元地域概念 |
4.2 城乡三元地域结构概念模型 |
4.2.1 建模原则 |
4.2.2 维度分析 |
4.2.3 城乡属性量化关系 |
4.2.4 城市性界定 |
4.2.5 城乡三元地域结构模型 |
4.3 城乡地域要素识别及测度分析 |
4.3.1 城乡地域要素识别 |
4.3.2 传统量化测度方法 |
4.3.3 城市性等级层次测度 |
4.3.4 三元地域界限确定 |
4.4 本章小结 |
5 武汉市三元地域结构实证研究 |
5.1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
5.2 要素分析 |
5.2.1 城乡土地利用现状 |
5.2.2 城乡土地利用规划 |
5.2.3 城乡土地所有权 |
5.2.4 城乡产业类型 |
5.2.5 城乡人口分布 |
5.2.6 城乡土地市场 |
5.3 数据空间分析 |
5.3.1 数据准备 |
5.3.2 要素分级赋值 |
5.3.3 数据网格化处理 |
5.3.4 各要素权重计算 |
5.3.5 城市性程度度量 |
5.3.6 城乡属性数值空间分布 |
5.4 武汉市三元地域结构的划分 |
5.4.1 三元地域空间阈值确定 |
5.4.2 三元地域空间结构划分 |
5.5 本章小结 |
6 城乡三元地域土地利用机理初探 |
6.1 城乡地域时空锥 |
6.1.1 城乡地域时间特性 |
6.1.2 时空光锥 |
6.1.3 地域时空锥 |
6.1.4 城乡时空过程模拟 |
6.2 三元地域土地利用机理分析 |
6.2.1 时空纵向土地利用机理 |
6.2.2 时空横向土地利用机理 |
6.3 三元地域土地利用时空表征 |
6.3.1 城乡边界的动态变化 |
6.3.2 城市开发弹性边界和刚性边界 |
6.3.3 城乡交错带城乡要素交错混杂 |
6.3.4 城乡交错带独立地域单元的界定 |
6.3.5 城乡交错带土地利用覆盖变动最大 |
6.3.6 城乡土地利用程度逐步下降 |
6.4 城乡三元地域组织模式 |
6.4.1 中心近域环绕型 |
6.4.2 中心离散点状型 |
6.4.3 多中心交汇型 |
6.4.4 中心近域点状型 |
6.5 本章小结 |
7 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的应用 |
7.1 城乡三元地域征地风险预控区上的应用 |
7.2 城乡三元地域在宅基地退出管理上的应用 |
7.3 城乡三元地域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验区上的应用 |
7.4 城乡三元地域在全域规划上的应用 |
7.5 城乡三元地域在解决“农民工”问题上的应用 |
7.6 城乡三元地域在推进三元地域融合上的思考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与讨论 |
8.1.1 城乡交错带是存在于城乡之间的独立功能区 |
8.1.2 城乡地域呈现出三元地域结构分布 |
8.1.3 城市性是城乡地域结构界限界定的可靠指标 |
8.1.4 三元地域融合是城乡发展的根本要义 |
8.2 研究创新点 |
8.2.1 首次系统地提出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理论 |
8.2.2 首次以城市性为指标划分出城乡地域空间界限 |
8.2.3 运用城乡三元地域结构理论分析了当前存在的某些城乡问题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致谢 |
(8)影响因素与发展趋势 ——新时代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选题意义 |
一、问题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
第三节 理论基础与框架 |
一、基本概念 |
二、基本理论 |
三、基本观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技术路线 |
第五节 创新点与研究限度 |
一、创新点 |
二、研究限度 |
第一章 国外农民阶层分化的实践与经验 |
第一节 日本:高度协同与中度推动的分化模式 |
一、为何研究日本的农民阶层分化 |
二、日本农民阶层分化的历程 |
三、日本农民阶层分化的特征 |
第二节 英国:中度协同与高度推动的分化模式 |
一、为何研究英国的农民阶层分化 |
二、英国农民阶层分化的历程 |
三、英国农民阶层分化的特征 |
第三节 巴西:低度协同与高度推动的分化模式 |
一、为何研究巴西的农民阶层分化 |
二、巴西农民阶层分化的历程 |
三、巴西农民阶层分化的特征 |
第四节 经验:国外实践的启示 |
一、增进协同:增进农民阶层分化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协同性 |
二、遵循规律:支持城市群优先发展 |
三、政府推动:适度发挥政府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作用 |
第二章 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的历程与现状 |
第一节 新时代以前农民阶层分化的回顾 |
一、1949 年到1977 年:阶段性分化与整体性停滞 |
二、1978 年到1995 年:剧烈分化的开始与对传统观念的冲击 |
三、1996 年到2003 年:持续分化与主要流入地开始转移 |
四、2003 年到2011 年:快速分化与城乡结构深入变迁 |
第二节 新时代以来农民阶层分化的梳理 |
一、农民阶级持续分化与新兴阶层不断出现 |
二、农民工规模增速回落与内部结构发生变化 |
三、非公经济就业人员规模扩大与内部结构深刻变革 |
四、乡村社会管理者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向城市转移 |
第三节 新时代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与性质 |
一、积极影响 |
二、消极影响 |
三、分化的性质 |
第三章 新时代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影响因素的分类 |
一、促成性因素 |
二、限制性因素 |
三、相机性因素 |
第二节 分化的主要影响因素 |
一、农业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
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进行 |
三、非公有经济快速发展与城乡结构继续变革 |
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发生变革 |
五、户籍管理制度的控制性功能渐弱 |
六、农民的受教育程度继续提高 |
第四章 新时代农民阶层分化的发展趋势 |
第一节 农民阶层分化的宏观趋势 |
一、分化力度将继续加大 |
二、分化速度将先降再增后稳定 |
三、分化的区域不平衡性将持续得以缓解 |
四、城市群仍是主要流入地 |
第二节 农民阶层分化的中观趋势 |
一、农业劳动者继续减少与现代农业经营者持续增加 |
二、农民工规模达到顶峰与内部结构的深刻变革 |
三、乡村民营经济就业人员的规模会略有缩减 |
四、乡村知识分子与社会管理者将持续向城市转移 |
第三节 农民阶层分化的微观趋势 |
一、农村各阶层现状 |
二、农村社会结构变化的微观趋势 |
第五章 新时代农民阶层分化中的问题与对策 |
第一节 分化中存在的问题 |
一、兼业现象普遍与“融城困境”突出 |
二、区域、城乡和乡村内部的不平衡问题 |
第二节 促进农民阶层分化的对策 |
一、增强拉力: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城市入口 |
二、加大推力:巩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乡村基础 |
三、减少阻力:消除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障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出版物 |
二、中文期刊 |
三、英文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农民工市民化相关研究 |
(二)政府责任相关研究 |
(三)农民工市民化中的政府责任相关研究 |
(四)研宄综述评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理论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农民工 |
(二)农民工市民化 |
(三)政府责任 |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农民工市民化的理论基础 |
(二)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础 |
三、分析框架的构建 |
(一)分析框架构建的依据 |
(二)分析框架的内容分析 |
第二章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演化及特点 |
一、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发展及政府责任演化 |
(一)农民工显性化阶段中的政府责任(1978-1983年) |
(二)农民工就地转移阶段中的政府责任(1984-1988年) |
(三)农民工波动转移阶段中的政府责任(1989-1991年) |
(四)农民工异地转移阶段中的政府责任(1992-2000年) |
(五)农民工规范转移阶段中的政府责任(2001-2012年) |
(六)农民工全面市民化阶段中的政府责任(2013年至今) |
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特点 |
(一)从严格控制到放松管制(1978-1988年) |
(二)从限制紧缩到合理引导(1989-2000年) |
(三)从城乡统筹向公平共享(2001年至今) |
第三章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滞后的表现原因及其政府责任的审视 |
一、农民工市民化发展滞后的表现 |
(一)户籍人口市民化率与城镇化率存在统计差异 |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范围局限 |
(三)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显着 |
(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文化素质差异明显 |
(五)农民工政治权利保障缺失 |
二、农民工市民化发展滞后的成因及政府责任的反思 |
(一)政府责任价值与政策导向偏见 |
(二)制度供给与制度设计固化 |
(三)组织支持与资本供给约束 |
(四)公共服务提供与基础服务匮乏 |
第四章 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特点及启示 |
一、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特点 |
(一)英国政府强制式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分析 |
(二)美国市场主导式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分析 |
(三)德国均衡发展式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分析 |
(四)日本政府干预式农民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分析 |
二、发达国家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启示 |
(一)消除制度性障碍是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根本途径 |
(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农民工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 |
(三)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有力保障 |
(四)注重教育与培训是提升农民工自身能力的有效措施 |
第五章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价值选择 |
一、政府责任的理念转变 |
(一)从片面追求GDP发展向平等公正转变 |
(二)政府责任多元化与有效性的结合 |
二、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总体目标 |
(一)职业与地域转变的目标 |
(二)身份与生活方式转变的目标 |
(三)价值观念与自我发展的目标 |
三、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政府应遵循的原则 |
(一)平等与公正原则 |
(二)渐进与有序原则 |
(三)统筹与协调原则 |
第六章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优化与完善 |
一、制度设计责任的革新 |
(一)户籍制度改革的政府责任 |
(二)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政府责任 |
(三)劳动保障制度改革的政府责任 |
(四)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政府责任 |
(五)法律体系构建的政府责任 |
二、资本支持责任的提升 |
(一)人力资本供给的政府责任 |
(二)社会资本支持的政府责任 |
三、基础公共服务供给责任的完善 |
(一)提升农民工子女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水平的政府责任 |
(二)完善农民工文化生活的政府责任 |
第七章 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的保障与实现 |
一、政府履责方式的革新 |
(一)协商沟通:提升政府责任履行的有效性 |
(二)合作参与:提高政府责任履行的精准度 |
(三)公平补偿:体现政府责任履行的人本关怀 |
二、政府履责评估的构建 |
(一)政府责任评估的主体 |
(二)政府责任评估的内容 |
(三)政府责任评估的准则 |
(四)政府责任评估的结果 |
三、政府责任监督的完善 |
(一)行政问责制度 |
(二)司法问责制度 |
(三)社会问责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及基层政府实践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释义及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 |
2.1.1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内涵 |
2.1.2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实质 |
2.2 基层政府实践 |
2.2.1 基层政府实践的概念 |
2.2.2 基层政府实践的主体、客体及其关系 |
2.2.3 基层政府实践的影响因素 |
2.2.4 基层政府实践的价值标准与评估框架 |
2.3 执政为民理念教育 |
2.3.1 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内涵 |
2.3.2 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主客体关系 |
2.4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4.1 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理论 |
2.4.2 中国共产党建设理论 |
2.4.3 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理论 |
2.4.4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利益理论 |
2.4.5 理论的应用及关系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发展脉络与实践经验 |
3.1 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历史渊源 |
3.1.1 秉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传统 |
3.1.2 汲取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精华 |
3.2 中国共产党人对执政为民理念的发展创新 |
3.2.1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党的宗旨 |
3.2.2 明确“以经济建设中心”,抓住为民根本 |
3.2.3 强调“三个代表”,保持党的先进性 |
3.2.4 树立“以人为本”核心立场,推动科学发展 |
3.2.5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描绘新时代发展蓝图 |
3.3 基层政府贯彻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历史经验 |
3.3.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民谋取实利,赢得人民拥护 |
3.3.2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基层广大民众为主体推动社会变革 |
3.3.3 改革开放时期:满足群众现实需要,激发发展活力 |
3.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 |
第4章 改革开放进程中基层政府实践的价值偏离问题 |
4.1 群众观偏离:基层政府的责权利失衡现象 |
4.1.1 基层政府履责过程中存在公共服务缺位现象 |
4.1.2 基层政府执政过程中群众的政治参与不足 |
4.1.3 基层政府主导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争利行为 |
4.2 政绩观偏离:基层政府对中央利民政策的“选择性执行” |
4.2.1 基层政府“选择性执行”的突出表现 |
4.2.2 “选择性执行”使基层政府绩效产生价值偏离 |
4.3 发展观偏离:基层政府发展实践的价值选择 |
4.3.1 基层政府面临“公平—效率”选择矛盾 |
4.3.2 一些基层政府制定发展策略趋向功利化 |
4.3.3 基层政府采取功利型发展策略产生负面影响 |
4.4 个体价值观偏离:基层干部党风廉政问题 |
4.4.1 “官本位”意识与表现 |
4.4.2 基层干部脱离群众现象 |
4.4.3 贪污腐化与“隐性腐败” |
第5章 基层政府实践偏离执政为民理念的原因反思 |
5.1 基层政府利益主体地位的产生及工具理性膨胀 |
5.1.1 基层政府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 |
5.1.2 利益集团对基层政府产生显着影响 |
5.1.3 社会阶层分化加剧利益冲突 |
5.1.4 基层政府决策存在利益偏好 |
5.2 基层政府博弈挑战政治伦理秩序并导致自身异化 |
5.2.1 纵向博弈对中央—基层政治伦理秩序的影响 |
5.2.2 横向博弈对基层政府组织自身的异化 |
5.2.3 地方保护主义使中央调控面临现实阻力 |
5.3 干部个人主义利益追求对人的物化 |
5.3.1 生活世界中商品价值观的销蚀 |
5.3.2 基层干部的代理人角色 |
5.3.3 制约失效下的权力寻租 |
5.4 基层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不足 |
5.4.1 教育环境的复杂性对教育主体形成干扰 |
5.4.2 教育者有效性缺失影响受教育者的认同 |
5.4.3 教育方法单一影响教育的实际效果 |
第6章 执政为民价值理性复归和加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 |
6.1 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政治价值观为旨归 |
6.1.1 提高干部执政为民意识 |
6.1.2 增强干部的政治认同 |
6.1.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
6.1.4 发扬党的宗旨保持优良作风 |
6.2 以培育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目标 |
6.2.1 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实践群众路线 |
6.2.2 端正政绩观权力观,升华人生价值旨趣 |
6.2.3 重塑价值观利益观,统一精神物质生活 |
6.3 科学把握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原则与要求 |
6.3.1 明确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基本原则 |
6.3.2 把握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现实要求 |
6.4 对干部进行执政为民理念教育的主要途径 |
6.4.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
6.4.2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 |
6.4.3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6.4.4 优化典型示范教育 |
6.5 知行合一:增强执政为民理念教育有效性 |
6.5.1 发挥基层干部在实践中的主体性作用 |
6.5.2 实现执政为民理念到实践的“二次飞跃” |
第7章 新时代基层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的实践路向 |
7.1 推进利益协调突破利益固化藩篱 |
7.1.1 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 |
7.1.2 优化基层政府利益博弈关系 |
7.1.3 促进共同富裕与社会公平 |
7.1.4 共建共享让利于民 |
7.2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责任 |
7.2.1 加强政府机构效能建设 |
7.2.2 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 |
7.2.3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7.2.4 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
7.3 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保障 |
7.3.1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依法治理 |
7.3.2 优化基层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
7.3.3 完善基层考核晋升激励机制 |
7.4 适应社会变革推动政府创新 |
7.4.1 弘扬中华文化:地方特色文化建设启示 |
7.4.2 推动乡村振兴:Y县经济发展方式考察 |
7.4.3 优化利益表达:L市网络问政状况分析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1:本文研究调查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 |
附录2: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基层实践状况调查问卷(A卷) |
附录3: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基层实践状况调查问卷(B卷) |
四、农民阶层结构在演变——关于“三农”问题的调查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百年来桂东北民族村寨产业变迁研究 ——以村民从业选择为视角[D]. 唐厚权.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2)
- [2]中国乡村发展伦理研究[D]. 杨伟荣.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
- [3]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D]. 孙延青. 湘潭大学, 2019(12)
- [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D]. 管文行.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5]统一战线视阈下马克思主义工农联盟思想研究[D]. 韩志宏. 山东大学, 2019(02)
- [6]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D]. 王通. 南开大学, 2019(05)
- [7]武汉市三元地域结构及实证研究[D]. 黄琦.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
- [8]影响因素与发展趋势 ——新时代中国农民阶层分化研究[D]. 裴新伟. 南开大学, 2019(04)
- [9]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研究[D]. 车若语.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9(08)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及基层政府实践问题研究[D]. 孙志云. 西北工业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