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三章 各具特色的早稻(论文文献综述)
王玉[1](2019)在《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研究(1933-194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国时期的地政学派成立于1933年,是中国近代史上集当时最高水平的土地改革学术团体和国家经济建设智囊团功能于一身的重要学术流派。地政学派的土地学术和思想居于当时社会中的主流和中心地位,对民国土地经济学的发展、国民党政府土地政策的制定等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目前学界关于地政学派的研究成果不多,这与该学派当时的学术地位与社会影响尚有距离。本文在广泛收集有关地政学派的各类原始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地政学派的活动和思想等内容进行了系统性的考察,以期拓宽近代土地思想史的研究,同时厘清国民政府关于土地制度的政策演变逻辑。民国以来,局势不稳、军阀混战、外敌入侵等诸多因素导致政局动荡,但同时也激发社会各阶层探讨国家发展之路的热情,形成了一股思想开放、学术自由的活跃的文化氛围,近代也就成了经济思想发展转折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土地问题,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心内容,更是封建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换的关键所在,因此各类土地思想也开始涌现。在蒋介石的授意下,1933年由萧铮组织发起了中国地政学会,将当时研究土地问题的专家学者以及实际从事地政工作的领导分子的力量聚集起来,是地政学派早期的正式组织,由此也标志着民国时期地政学派的正式形成。1947年为吸收更广泛的社会人士以及农民群体,萧铮又组建了中国土地改革协会,该协会性质为社会团体,以便深入民众,以此推动土地改革的发展。自此至1949年,地政学派步入了地政学会与土地改革协会两会并行的阶段。地政学派以孙中山“平均地权”思想为指导,以亨利·乔治”单一税”理论、达马熙克土地改革学说为参照,在“研究土地问题,促进土地改革”宗旨引领下,为国民政府实行土地制度改革进行具体的理论阐述和政策设计。地政学派主要的学术活动包括发行《地政月刊》、《人与地》等地政刊物,出版地政论着,译介国外土地学说。地政学派的历届年会也会密切结合时政形势,围绕最为迫切的土地问题展开讨论并形成决议,以此影响政府当局的政策,并推动民众土地观念之改变。同时,地政学派积极兴办地政教育,先后依托地政学院、地政研究所、私立建国法商学院等机构,为国民政府推行土地改革培养了大批地政人才。本文通过对地政学派相关资料发掘,系统梳理了地政学派的基本内容,提炼出地政学派土地改革主张的基础理论为平均地权、政策支柱为土地金融、配套设计为现代土地治理。以这三个层面作为土地思想主线,地政学派对民国时期土地制度进行了整体谋划。地政学派土地思想演化的脉络具有鲜明的以诱致性土地制度变迁为基础的强制性土地制度变迁特征,是顺应统制经济思潮以政府为主导解决农民对土地制度非均衡的诉求问题,但是在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实践中,强制性土地制度变迁逐渐脱离了诱致性土地变迁基础,地政学派的土地思想及制度主张不得不以妥协的形式实现,严重制约了土地改革的价值发挥。本文对地政学派同时期的中外土地学说进行研究对比。相较于中国共产党的为了推翻既有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的土地革命论,地政学派为国民政府设计的土地改革方案则是在既有政治和经济制度框架内寻求农业发展的路径,这是由两者政治党派背景、经济学分析范式、适应经济阶段以及经济目标的不同所决定的。而相较于世界各国的土地改革事业,地政学派的土地改革主张也顺应了资本主义建立和发展以来土地改革的总体趋势,一是对土地私有制的行使范围大加限制,二是扶植农民收购土地,以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地政学派作为民国土地学界的重要组织,其土地思想和学术活动繁荣了民国的土地研究事业。尽管地政学派的土地思想在向土地制度转化的过程中,受到了诸多现实问题的影响而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在一定程度上付诸了实践。尤其是在抗战胜利后,地政学派的土地金融思想在推动台湾省政当局土地改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说明地政学派的土地思想在特定历史时期及条件下是能够转化为具有现实张力的政策实践的,其思想内涵对当下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冯璐[2](2016)在《农业生产结构由生存型向市场型的转型研究 ——基于云南南部山区农户生计的调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中国社会主义生产力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国农村正经历转型。然而,在云南南部偏远山区,资源丰富、气候多样、地势复杂,同时又远离市场、生产力低下、经济落后,由于自然、社会、历史、文化、政治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和作用,市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绝对贫困依然广泛存在。因此,中央和当地政府二十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并全面推进云南山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前,虽然粮食生产仍然是云南南部山区农户维持生计的首要生产活动,粮食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仍占统治地位,但是,随着农业技术进步的推动、政府政策的引导以及商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云南南部山区农户的生存需求已经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粮食满足,农户生计的巨大变化不断影响着农业生产结构从以粮食作物生产为主导的生存导向型,向以经济作物生产为主的市场导向型逐步转型。因此,本文以云南南部山区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为研究对象,全面收集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相关资料,并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通过典型区域农村发展的实地调查和访谈,以经济结构转型要素为引导,研究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目标、生计条件、过程和影响评估,并针对政策和市场提出建设性意见。首先,通过分析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特征概括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目标,再从云南南部山区农户的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五大生计资本变化分析转型的初始条件;第二,分析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过程。利用省级统计数据分析以种植业变动为主的宏观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利用农户调查数据分析以粮食种植面积、单产、效用和消费为主的微观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并结合农户收入、生产结构划分转型类型,进一步归纳转型阶段总结转型趋势;第三,评估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影响。通过Probit实证分析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农户行为决策,评估农户行为模式演进的影响机制,利用DEA模型评估转型的宏观农业生产效率,利用标准差和因子分析法评估转型中的农户利润风险。该研究不仅能够深入了解农户的生计状况,还能正确评价政策及市场机制对促进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作用,并进一步确认山区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对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此外,还能为热带亚热带贫困山区农业生产结构优化调整,培育市场机制等农业发展政策提供进一步的经验证据,强化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理论研究意义。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在于:第一,综合运用DFID理论和经济转型要素构建理论框架。以经济结构转型要素研究为引导,以转型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DFID理论分析框架,并结合山区农业经济研究相关文献以及云南山区农业经济发展情况等,搭建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研究分析框架。第二,通过转型过程和影响评估分析强化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研究。通过分析以宏观种植业结构转型和微观粮食生产转型为主的过程,划分农户转型类型,分析转型阶段和总结转型趋势。同时,分析转型中农户生产行为决策的影响机制,评估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户利润风险,扩大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分析的维度和深度,有助于强化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及农户增收研究。此外,集中研究生态脆弱区尤其是贫困跨境山区的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问题,在研究内容上也具有强化补充和延伸作用。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农业生产结构转型以种植业调整为主且增收速度较快。由于自然条件复杂,地区间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云南南部山区仍然存在资源多而分散、生产水平悬殊、农户文化素质较低、农业经济基础薄弱等特点。通过宏观生产结构回归分析,过去的二十年里,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以种植业比重下降为主。随着粮食生产力的提高,云南南部山区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农业生产结构日益丰富,农业经济生产活动也日趋多样化,农民收入大幅上升,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农户生计差异发展是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初始条件。首先,云南南部山区农户生计资本不同形成不同的市场化发展基础。人力、自然、物质、社会和金融五大生计资本对比显示:农村劳动力日益缺乏;旱作耕地面积随着人口的增加有下降趋势,是限制山区农业生产的基础资本;生产性公共服务依旧缺乏;山区科技推广还没有满足农户生产多样性的需求;农户收入增加但资本效益各异,是影响山区农业生产的重要资本。其次,农业企业经营规避市场风险促进转型发展。通过分析农户农业生产的行为模式和决策,认为农业企业作为市场和农户之间的嫁接桥梁,在经济作物的诱导种植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改变了农户对土地这一自然资本的利用。Probit模型分析认为土地利用率的提高和和粮食安全的进一步保障,为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了合作保障,而作为金融资本之一的经济作物收入比例的提高则是影响农户改变种植模式行为的决定因素。(3)农业生产结构转型以市场导向为目标并处于初级阶段。云南南部山区微观农业生产结构转型以粮食生产力大幅度上升、种植面积下降、市场化消费加深等变化为主。转型类型显示出云南南部山区农户对以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为辅的互补过渡型的偏好,不仅体现出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转型目标,也反映出山区农村经济在缺乏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信息双重条件下,选取此折中路线的被动性。根据“倒U型”经济发展阶段分析,云南南部山区经济结构转型以量变为主实现从低收入均衡向高收入均衡的发展,整体处于以粮食生产为主导向以多种经营相结合的产业结构升级起步阶段,是一种持续性的良性转型。同时,基尼系数显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分配逐渐不均等,农村经济发展是一个市场化初级过程。其次,通过DEA模型分析,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综合效率较弱,整体发展与个体需求出现偏差,经济发展也处于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摸索阶段。基于标准差和因子分析的利润风险分析表明,结构转型中单项农作物种植的利润风险普遍高于多项农作物种植,多项农作物种植的利润风险和收益对比中,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比高于50%的农户,其收益普遍高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比低于50%的农户,而利润风险则恰恰相反。但是,目前农户多以发展粮食作物或少量种植经济作物为主,也说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处于初级阶段。(4)科技推广和政策引导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转型。首先,云南南部山区科技推广改变粮食消费模式推动农业生产结构变化。本文以陆稻改良技术的推广为主分析以陆稻和玉米为主的粮食生产,结果显示陆稻生产能力提高但面积下滑,逐步提升了玉米作为饲料粮的种植空间,认为技术的“溢出效应”在提高陆稻生产能力的同时也提高了非陆稻产品的生产能力。但是,陆稻作为口粮消费的收入效应高于替代效应,反映出云南南部山区在与市场接轨中的政策效力不足或者发展方式滞后。其次,在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过程中,政府机制的规范和激励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随着市场机制的建立健全,与市场接轨、确保市场准入等都是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即将面临的问题,而政府管理机制更应该大力发挥激励机制,积极促进农业生产结构持续的良性转型。综上所述,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得益于山区农业科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政策扶持、市场化建设等,然而,山区市场机制不健全,农产品缺乏竞争力、市场信息不畅通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虽然农业企业经营的发展降低了农户的生产风险,但市场机制的发挥还比较滞后,农户决策比较保守,还需调整投资经营策略。因此,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良好,但仍处于初级阶段且效率低、利润风险偏高。本文分别从提高山区农业生产力以夯实转型基础,保障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平稳发展;鼓励土地集约化和农业生产多样化发展,推进转型阶段升级;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结构转型能力;优化政府管理机制,提升农业生产结构转型效率四个方面,提出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优化发展的建议。
谭道崎[3](2013)在《诗意的栖居 ——论陶渊明的艺术化生存思想及其思想渊源》文中研究表明面对日益严重的全球性生态危机,为了重建人类的精神家园,东西方的知识精英们渐渐把目光投向中国古代思想和古典艺术,他们惊喜的发现相隔千百年的古人与现代人都有着共同的理想,都在追求着“诗意栖居”的生活方式,通过对古典智慧的再解读,人们或许能找到新的启示。论文以陶渊明“诗意栖居”的理想为起点,结合前人研究成果,为中国古代艺术化、审美化生存思想的发展脉络划分出老庄初创期、魏晋形成期、陶渊明成熟期三个阶段,对于三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也进行了探索,总结出陶渊明“诗意栖居”的理想及最终的实现方式,通过重新阐释古典智慧能对当代生态问题作出补益。
侯宣杰[4](2004)在《商人会馆与边疆社会经济的变迁 ——以16至20世纪的广西为视域》文中指出广西地处祖国南疆,背靠大西南,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具有边疆、沿海、民族、侨乡等独特的人文地理特征。历史上,广西既非全国的政治重心,也非经济核心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于中原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历经长期的开发,明清以来穷山恶水逐渐得到了整理和开发,蛮烟瘴疠也逐渐成为历史陈迹。在促进广西开发诸多的动力要素中,政府的行政作为固然十分重要,但民间工商力量所引领的经济交往同样居功奇伟。现今,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泛珠三角”与“中国—东盟”等区域经济合作的启动,广西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本文以商人会馆为切入点,基于 16 至 20 世纪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时代背景,以经济交往与生产力的发展为主线,以历史学的理论方法为基础,借助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道格拉斯·C·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科尔曼等人的社会资本理论以及城市化等跨学科的理论方法所提供的多维学术视野,探讨以商人为主体的民间力量在密切与扩大以广西为轴点的国内外经济交往,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变迁中的历史效用,从理论上揭示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的历史基质,为当前广西等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与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本文认为,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由此而起的商贾跨地域流迁、社会价值观的转变,配以文化的区域差异为商人会馆在广西的勃兴提供了历史契机。从历时性的角度考察,商人会馆自创建伊始就在自我调适中保持着与社会发展同步的演进趋向,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在广西社会生活发挥着独特的历史作用。从共时性的角度分析,不同的人文地理环境铸就了广西商人会馆的地域差异性,各地商人会馆有着独特的地方特色。对此,文中主要分湘江—桂江、浔江—郁江、红水河—黔江以及左右江流域四大区域加以探讨辩析。商人会馆是以商人为主体的同乡会组织,是明清社会富于中国乡土特色的组织与制度创新。会馆制度的建立,有效地降低了客商长程贸易的交易成本,对同期广西商业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以商人会馆为依托,侨居广西的行商坐贾有效地克服了异地经商的诸多困挠,保护了自身的产权利益,实现了由流寓向土着的转变。客商的本土化有利于广西商业经济的稳定发展。借助商人会馆所凝聚的关系资源和网络资源,活跃于广西乡闾市井的商帮建构了以亲情乡谊为基石的商业网络,扩大了广西与国内外市场的贸易往来,开发利用了广西后发的资源优势。此外,地域商帮还利用商人会馆特有的契约机制与神道功能,开展诚信教化,强化团体意识,一定程度上遏抑了市场主体的不规范行为,整合了 16 至 20 世纪的广西传统市场,确保了商业经济的持续递进。商人会馆的空间分布保持着与城镇空间分布的同位。它所承载的商品、人力、资金、文 1<WP=4>化等要素深刻地影响着城市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文化教育的变迁,成为城市近代化发展的重要动力因素。商人会馆由城市向集镇的扩散也带动了商人经营网络由城市向集镇的伸张,集镇从中得以发展壮大,成为乡村市镇化的据点,启动了以商业化为主要动力的近代城镇化进程,推动着广西近代圩镇的快速发展。这一历史现象的发韧与发展,对城镇腹地农村经济的影响也极为深远。农村原有的孤立闭塞格局被打破,农民生产、生活的市场导向明显强化,乡村经济商品化得以较大的推进。对之,研究者分别选取桂东北地区和戎圩粤东会馆展开深入的透析。会馆史是颇受海内外学人所重视的传统研究课题,学术价值较高。边疆开发史则是有较大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以商人会馆为载体,透视边疆社会经济的发展变迁,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既可能亦必要。两厢结合也将衍生出新的学术增长点,对各自研究的拓展与深化大有裨益。但就目前而言,这种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的理论探讨。本文的研究意在抛砖引玉,笔者真诚期待着各方的批评指正。
田小海[5](2004)在《江汉平原四湖地区涝渍地评价、改良及其示范区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四湖地区是我国长江中游江汉平原长期遭受涝渍威胁的传统集约农区,其涝渍地分布集中、面积大、开发利用意义重大。本研究以在该地区建立两个各具特色的涝渍地综合改良示范区为目标。在广泛收集示范区气候、土壤、地貌地质、水文、经济、社会等资料,全面系统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通过野外调查、定点定位试验、测定,以可持续土地管理原理为指导,系统探讨了其农业与土地利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涝渍地开发中存在的诸如方向途径、关键技术、规划实施与效果评价和发展模式等,从1997~2001年用5年时间完成了高场与岑河两个典型示范区的“土地评价—规划—实施”全过程,以期从理论上探讨大比例尺土地评价利用的原理与方法,从实践上探讨我国长江中游传统集约涝渍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结果如下。 1.四湖地区由河流与湖泊相夹形成的不同高程土地随地势由高到低呈现出明显的地带性特征。本研究选择的两个示范区代表了其三个梯次中的两个与涝渍危害密切相关的梯次。对高场示范区典型碟型洼地的分析表明,该地区的水土资源还带有原有湖泊特性所左右的多方面特征,随地势由高亢阶地向低洼湖心的逐渐降低,表现出其在土壤类型、土体构型、地下水位、土壤理化特性、灌排、道路条件等的渐次变化。研究表明,该地区总体上按农业利用的适宜性(质量)可分成5个梯级。在一系列改良利用实践基础上提出了涝渍地的“梯级开发模式”,模式中重点解决了通过农田工程形成与归并梯级、中部水旱轮作地的面积扩大与深度利用、以及微域条件下“退田还渔”的技术指标等问题,为涝渍地的利用方向调整与整治规划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在四湖地区第一梯级向第二梯级过渡区的岑河示范区,通过农田工程整理出大片旱涝保收、灌排两便的标准农田。在对四湖地区的作物及其农作体系的土地利用匹配性能进行详细试验、分析的基础上,在原有多熟制中通过大范围切入瓜类与蔬菜等作物,确立了8种新的种植“优化模式”,成倍地提高了该地区的土地生产率和土地的投效。模式的实施使农田内物质循环加快、化学物质的污染减少、促进了有机肥向农田的大量长期施用,巧妙地解决了改良后涝渍地高产集约农区用地与养地、农田高产与农民增收等问题和矛盾,为当地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3.在大比例尺条件下对涝渍地的农用质量进行评价,采用特尔菲法确定质量要素与分值,采用数量化理论Ⅰ方法进行综合评级,能够将农民与专家的主观评价与参数法的数量化评价相结合,得出对象土地上每一地块的质量分值、找出其优势与劣势及其产生原因,从而有利于将评价结果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农田整治规划进行逻辑衔接,是大比例尺土地评价的一种可行方法。在四湖地区长期实践及综合分析当地气候、土壤、农业利用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四湖地区涝渍地土地建设的标准应以能建立灌排两便的高产农田为目标标准。示范区的土地利用与综合建设规划突出了农田整备和水利设施建设内容。比较国内外低湿地排水与灌溉的有关理念与技术标准,对规划中涉及的排灌等工程技术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涝渍地的大比例尺土地评价与规划的体系化内容与技术进行了深入探讨。 4.两个示范区通过5年的整治与建设实施,与建设前的1996年(为丰欠平年)相比,农田综合生产力指数(IPI)分别提高18.10%和20.04%。建设期间5年的抗灾效益分别达145.6和140.8万元,灌排保证率达到了国家标准的高限。规划实施期间5年遭遇4年灾害,在周围农村经济连年滑坡的严峻形势下,两个示范区保持了经济的稳步增长,5年间人均纯收入累计增长率分别达10.2%和5.6%,比周边地区约高20~40%。产业结构有所改善,岑河示范区农业内部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多种农民生活水平的指标成倍增长。这些均表明涝渍地综合改良示范区的建设取得成功。在此基础上,结合四湖地区多年来区域综合开发的实践,对长江中游传统集约农区的土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模式等进行了深入探讨。
张德美[6](2002)在《晚清法律移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晚清法律移植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自1840年以后开始,由于清政府灭亡而终结。晚清法律移植又是一个开端,它在中国开辟了一条会通中外发展本国法律制度的道路。从某种意义上说,即使今天,我们仍在这样的道路上小心翼翼地探索。 从世界范围来看,法律移植现象存在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时期,甚至更久以前。中世纪后期法、德乃至更多的西欧国家对于罗马法的移植,近代日本、印度乃至大多数亚洲、非洲、美洲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对于西方法的移植,都可谓前车之鉴。今天,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促进了各国之间政治、文化的交流,在法律制度上不同法系之间、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倾向更加明显。今天,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中国法律的进步同样也离不开世界,我们需要在继承中华法制文明的优秀传统与借鉴外国法治的成功经验之间开辟一条通往法治国家的道路。回顾百余年前晚清的法律移植,无论其经验抑或教训,都值得后来人深刻反思。这也是本篇论文写作的初衷。 本文共分七章。第一章法律移植的一般理论,结合近现代欧洲、亚洲、非洲法律移植的史实,探讨了法律移植的原因、对象、方式及其效果。文章认为,在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已经发生某些变化,需要法律作出相应调整而本国原有法律又无法完成上述使命的情况下,如果外国法律在反映或推动类似社会变革方面有着可资借鉴的经验,那么移植外国法律就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法律移植通常为一种政治力量所推动,他们在移植外国政治方面的法律时,通常中意于那些与本国政治体制有某种相似之处的国家的法律。而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制度方面,他们更乐于效法那些经济发达的的国家。鉴于一个国家的风俗习惯难以被法律所改变,在移植外来法的同时,以立法的形式确认某些风俗习惯具有法律效力还是必要的。一国法律制度本身就是一个体系,当人们面临一个外来的法律制度时,不论是整体移植还是部分移植,都不可避免地破坏原有法律体系的完整性,都不可能回避本国法律体系与外国法律体系内部的某些因素在移植后形成的新的法律体系中能否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的问题。因而在移植外来法时,循序渐进地采用法理移植、司法移植、立法移植诸方式是适宜的。近代以来,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这些因素本身对于法律移植的妨碍作用远远不像人们所担心的那样。但在法律移植过程中,由于人们移植的目的不同、选择的对象不同、采取的方式不同,外来法和本国法总是互相渗透,前者或多或少会被同化,甚至常常会走样,这是法律移植效果不同的真正原因。 第二章中国传统法律的发展状况,文章认为,正如世界大多数国家法律发展的情形一样,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也是一个不断继承、借鉴和创新的过程。法律既然要反映社会进步,在其发展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与道德、习惯、宗教等社会规范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就不可避免地与外国法律相互借鉴、相互吸收。由于中国封建法律文化发达以及自然环境相对封闭等原因,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体现为一种自给自足的形态,即从本民族伦理道德、家法族规、宗教信条等其他社会规范中,或者从少数民族法制中汲取有益成分,促进自身的完善和发展。这种状况直至近代才有所改变。 第三章晚清社会多元状况,文章认为,伴随着晚清中央集权的日益衰落,以及近代工业化的开展,晚清社会结构日趋多元化。政治多元化是指参与政治的利益主体多元化,它一方面表现为地方势力集团的兴起,另一方面表现为近代政党的出现。经济多元化是指在中国被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过程中,多元经济利益主体悄然形成。他们通过近代社团的形式组织起来,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随着工业化实践的开展以及中西方贸易的增加,人们在接受西方工业产品与技术的同时,也逐渐接纳了西方政治制度、法律思想、文化艺术。中体西用论为多元的、异质的文化提供了一种共存的模式。 第四章晚清法律移植的动机,文章认为,传统活律制度无论在形式_.卜还是在内容上都己经不适应晚清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多元发展的要求,但是促使消迂决心以参酌中西的思想全面实行法制改革的内在动机有二:其一是争取主权独立的要求,他们认为遵守与其他国家相同的规则会带来与其他国家相问的地位:其二是统一中央集权的要求,他们希望借助外来的政治法律模式,重新分酌权力,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获得社会的安定、国家的富强。 第五章晚清法理移植、对象及其效果,文章认为,门户开放以后,西方的政治法律思想逐渐传入中国。由于中外交涉所需,人们最初比较关注囚际法学,们也有一些先进的中国人注意到西方宪政制度的优越性,并攸之在l%消政治实践中发挥了初步影响。二十世纪初,参酌中西进行政治法律的变革在讪野之问己形成共识。西方法学书籍大量传入中国,出国留学学习政法己成热潮,法政学堂如山后春笋,西方法律制度、法律理论通过上述渠道为官方、民问广为按受,为沽木立法、司法活动乃至政治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然而短短-十儿或者几十年问的沾理
二、第十三章 各具特色的早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第十三章 各具特色的早稻(论文提纲范文)
(1)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研究(1933-194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
一、关于民国时期土地思想的研究 |
二、关于地政学派及其土地思想的研究 |
三、关于地政学派思想来源的研究 |
第三节 主要研究任务与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拟解决的问题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地政学派的创立和发展 |
第一节 地政学派的创立背景 |
一、国外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掠夺 |
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的严峻挑战 |
第二节 地政学派的创立概况 |
一、地政学派的初期发轫 |
二、地政学派的正式成立 |
三、地政学派的组织发展 |
四、地政学派的成员群体 |
第三节 地政学派的学术活动和教育事业 |
一、举办年会 |
二、发行刊物 |
三、出版书籍 |
四、兴办地政教育 |
第二章 地政学派土地思想渊源与制度经济学架构 |
第一节 地政学派的理论指导 |
一、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理论 |
二、亨利·乔治的“单一税”理论 |
三、达马熙克的土地改革理论 |
第二节 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的制度经济学架构 |
一、制度变迁及土地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地政学派的土地制度变迁分析 |
第三章 平均地权:地政学派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土地问题剖析 |
一、土地问题的界定 |
二、土地政策的内涵 |
第二节 对土地改革纲领的研究 |
一、“平均地权”诠释 |
二、“耕者有其田”诠释 |
第三节 土地改革的政策主张 |
一、设置地政机关作为推行主体 |
二、推广土地整理作为基础前提 |
三、落实地价税制作为核心举措 |
四、改革租佃制度作为耕者保障 |
五、规划市地利用作为城建支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土地金融:地政学派的政策支柱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土地金融问题剖析 |
一、土地金融的界定 |
二、土地金融发展瓶颈的成因 |
第二节 对融通土地资金必要性的研究 |
一、对土地金融与“平均地权”关系的探讨 |
二、对土地金融与“地尽其利”关系的探讨 |
三、对土地金融与工业化关系的探讨 |
四、对土地金融与城市改造关系的探讨 |
第三节 土地金融体系的构建主张 |
一、设立土地银行作为专营机关 |
二、发行土地债券作为资金来源 |
三、完善农业保险作为风险补偿 |
四、发展合作信用作为有益补充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现代治理:地政学派的配套设计 |
第一节 对土地法制现代化的思考 |
一、修改《土地法》的探讨 |
二、推动土地纲领入宪的倡议 |
第二节 对人地关系现代化的探讨 |
一、土地人权保障论 |
二、内地殖民政策论 |
第三节 对土地利用现代化的分析 |
一、土地生产技术应用观 |
二、土地经营方式改良观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地政学派对同时代中外土地思想的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研究 |
一、对原中共红色区域的土地政策研究 |
二、地政学派受到的中国农村派辩驳 |
第二节 国外土地政策的研究 |
一、世界土地制度发展的趋势 |
二、部分国家土地改革运动的特点 |
第七章 地政学派的学术贡献和应用价值 |
第一节 地政学派与民国土地研究发展 |
一、对中国传统土地思想的传承与创新 |
二、对孙中山土地思想的阐述与发展 |
三、对民国土地思想研究的引领与繁荣 |
第二节 地政学派与民国土地政策实践 |
一、以推进土地改革事业为政治追求 |
二、参与国民政府土地理论阐述和政策设计 |
第三节 为台湾土地改革积累经验 |
一、夯实台湾农地改革的基础准备 |
二、完善土地金融与土地行政体系 |
第八章 地政学派土地思想对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启示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来土地制度变迁 |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土地制度演变 |
二、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1978年间的土地制度演变 |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制度演变 |
第二节 我国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土地产权制度性缺失 |
二、土地金融供给不足 |
三、土地规模化经营受限 |
第三节 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的现实启示 |
一、完善土地产权制度 |
二、发展土地金融市场 |
三、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
附录 |
地政学派主要成员简介 |
地政月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农业生产结构由生存型向市场型的转型研究 ——基于云南南部山区农户生计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目的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理论基础 |
1.2.1 转型经济学理论 |
1.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2.3 核心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业生产结构研究动态 |
1.3.2 农村发展与转型研究动态 |
1.3.3 山区农户生计研究动态 |
1.3.4 文献述评 |
1.4 研究设计 |
1.4.1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2 研究程序与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 |
1.4.4 研究概念框架应用及构建 |
2 研究区域与调查样本概况 |
2.1 云南南部山区基本情况 |
2.1.1 地理生态特征 |
2.1.2 经济发展状况 |
2.1.3 社会文化背景 |
2.2 云南南部山区农业发展动态 |
2.2.1 农民收入变动 |
2.2.2 农业生产变迁 |
2.3 云南南部山区农户调查概况 |
2.3.1 调查样本选取与质量 |
2.3.2 农户调查数据来源 |
2.3.3 分析数据的选取 |
2.4 本章小结 |
3 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目标与农户生计条件 |
3.1 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目标 |
3.1.1 由封闭走向开放 |
3.1.2 由分散走向专业化 |
3.1.3 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
3.1.4 完善农村法制 |
3.2 农户生计条件 |
3.2.1 人力资本 |
3.2.2 自然资本 |
3.2.3 物质资本 |
3.2.4 社会资本 |
3.2.5 金融资本 |
3.3 本章小结 |
4 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过程分析 |
4.1 转型中的宏观农业生产结构变动趋势 |
4.2 转型中的微观粮食生产需求变动趋势 |
4.2.1 粮食播种面积持续下降 |
4.2.2 粮食单产提升总产降幅 |
4.2.3 粮食生产效用差异大 |
4.2.4 粮食需求商品化发展 |
4.3 转型中的农户类型划分及对比 |
4.3.1 农户类型划分 |
4.3.2 农户类型比较 |
4.4 转型中的阶段划分与趋势分析 |
4.4.1 转型阶段划分 |
4.4.2 转型趋势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云南南部山区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影响评估 |
5.1 转型中的农户行为决策及影响机制 |
5.1.1 转型中不同类型农户的行为模式分析 |
5.1.2 农业企业化经营的农户行为决策实证分析 |
5.1.3 转型中农户行为模式演进的影响机制 |
5.2 转型中的农业生产效率评估 |
5.2.1 农业生产效率评估方法 |
5.2.2 转型中的农业生产效率评估指标选择 |
5.2.3 转型中的农业生产效率实证结果分析 |
5.3 转型中的农户利润风险评估 |
5.3.1 农户利润风险评估方法 |
5.3.2 农户利润风险评估数据 |
5.3.3 农户利润风险评估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对策建议与研究局限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1.1 农业生产结构转型以种植业调整为主且增收速度较快 |
6.1.2 农户生计差异发展是农业生产结构转型的初始条件 |
6.1.3 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尚处于市场化初级阶段 |
6.1.4 科技推广和政策引导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转型 |
6.2 对策建议 |
6.2.1 提高农业生产力以夯实转型基础,保障农业生产结构转型平稳发展 |
6.2.2 鼓励土地集约化和农业生产多样化发展,推进转型阶段升级 |
6.2.3 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结构转型能力 |
6.2.4 优化政府管理机制,提升农业生产结构转型效率 |
6.3 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云南南部山区农户生计与保护性农业推广调查问卷(2010) |
附录 2. 云南南部跨境山区农户多目标决策行为调查问卷(2015) |
附录 3.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3)诗意的栖居 ——论陶渊明的艺术化生存思想及其思想渊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论 |
引言 |
第一章 从老子到庄子 |
第二章 从老庄到魏晋名士 |
第三章 从魏晋名士到陶渊明 |
第一节 出仕与归隐 |
第二节 自然与田园 |
第三节 劳绩与诗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商人会馆与边疆社会经济的变迁 ——以16至20世纪的广西为视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正 文 |
一. 商人会馆:透视边疆社会经济变迁的新维度 |
(一) 回顾与展望:中国会馆史研究评述 |
(二)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与突破点 |
二. 明清客商入桂与商人会馆的勃兴 |
(一) 明清商人会馆兴起的历史契机 |
(二) 商人会馆演进的阶段性;传统因素的近代嬗变 |
(三) 商人会馆发展的地域差异性 |
三. 商人会馆与 16 至 20 世纪广西社会经济的变迁:三个层面的透视 |
(一) 商人会馆与广西商业经济的发展 |
(二) 商人会馆与桂东北城市近代化和乡村市镇化的推进 |
(三) 戎圩粤东会馆与周边地区农村经济的变迁 |
四. 走出传统历史的樊篱:反思与前瞻 |
引 注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 录:重要会馆碑刻 |
大 事 记 |
后 记 |
(5)江汉平原四湖地区涝渍地评价、改良及其示范区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相关研究进展述评 |
1.3.1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评价研究进展 |
1.3.2 涝渍地综合改良利用研究进展 |
1.4 研究假设、主要内容与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6 对研究所依赖的项目的说明 |
第二章 研究区域的主要特征 |
2.1 长江中游涝渍地的分布、灾害表现及其潜在优势 |
2.1.1 涝渍地在我国南方分布广泛、地位独特 |
2.1.2 长江中游涝渍地具有独特的共同特征 |
2.1.3 四湖地区涝渍地具有典型代表意义 |
2.1.4 涝渍地存在种种障碍,灾害呈现加重趋势 |
2.1.5 涝渍地具有明显的优势与开发潜力 |
2.2 两个示范区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分析 |
2.2.1 岑河示范区 |
2.2.2 高场示范区 |
2.3 讨论与结论 |
第三章 示范区土地分级分区与“梯级开发模式” |
3.1 示范区用地分级与分区 |
3.1.1 用地分级的目的与目标 |
3.1.2 用地的概念与用地单位 |
3.1.3 数量化理论Ⅰ模型 |
3.1.4 结果与分析 |
3.2 涝渍地“梯级开发模式”的提出 |
3.2.1 调查试验方法 |
3.2.2 碟形涝渍地的梯级分异特征 |
3.2.3 碟形涝渍地的梯级分异结果 |
3.2.4 碟形涝渍地的利用--“梯级开发模式”的提出 |
3.3 讨论与结论 |
第四章 示范区排水与灌溉方案的制定 |
4.1 排水方案的拟定与优选 |
4.1.1 拟定排水方案时应考虑的几个因素 |
4.1.2 待选方案 |
4.1.3 方案选择 |
4.2 排水流量推算 |
4.2.1 排水流量推算的方法 |
4.2.2 排水标准 |
4.2.3 设计暴雨选择 |
4.2.4 设计水位选择 |
4.2.5 产流计算 |
4.2.6 汇流模型 |
4.2.7 水力计算结果 |
4.3 灌溉工程方案比选 |
4.3.1 灌溉水源 |
4.3.2 方案比选 |
4.3.3 灌溉工程布置与分区 |
4.4 灌溉制度设计与流量推算 |
4.4.1 典型代表年的确定 |
4.4.2 示范区作物种植制度与作物灌溉制度 |
4.4.3 灌水率确定与灌溉流量推求 |
4.5 主要工程规模及主要参数 |
4.5.1 灌溉泵站及机电设备选型配套 |
4.5.2 灌溉渠道布置与尺寸拟定 |
4.5.3 主要交叉建筑物布置及尺寸拟定 |
4.6 讨论与结论 |
第五章 多熟制条件下改良涝渍地的深度利用 |
5.1 涝渍地作物土地利用可持续性评价的要点 |
5.2 主要作物物候期及其适配性的分类评价 |
5.3 对6种现有耕作制度的可持续性评价 |
5.4 改良涝渍地适配作物优化模式的创立试验 |
5.4.1 水旱轮作地优化模式创立试验 |
5.4.2 旱作地优化模式创立试验 |
5.5 优化模式的筛选决策 |
5.5.1 对水旱轮作优化模式的筛选决策 |
5.5.2 对旱作模式的筛选决策 |
5.6 讨论与结论 |
第六章 规划的制定、实施与效果评价 |
6.1 规划的特性 |
6.1.1 规划目的--以建成两个示范区为直接目的 |
6.1.2 区域选点--两个示范区具典型代表意义 |
6.1.3 规划区域--以单元水系为界的大比例尺区域 |
6.1.4 规划理念--引进日本农田整备理论 |
6.1.5 规划的水平与条件限定--一个高起点分阶段实施的规划 |
6.1.6 规划制定的程序--参加型规划与PCM方法 |
6.2 主要规划内容 |
6.3 规划的实施概况 |
6.4 实施效果评价 |
6.4.1 评价体系与评价方法构建 |
6.4.2 评价结果与分析 |
6.5 讨论与结论 |
第七章 综合讨论与总结论 |
7.1 综合讨论 |
7.1.1 关于涝渍地与潜育性水稻土的关系 |
7.1.2 关于大比例尺土地评价与利用 |
7.1.3 关于中国南方内陆传统集约农区的农业发展道路 |
7.1.4 关于借鉴日本农业农村综合整备实践经验推动涝渍地开发 |
7.2 总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附录 |
(6)晚清法律移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法律移植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法律移植的原因 |
一、 法律发展的需要 |
二、 政治权力的推动 |
第二节 法律移植的对象 |
一、 政治法律制度的移植 |
二、 风俗习惯的保留 |
三、 经济法律制度的移植 |
第三节 法律移植的方式 |
一、 法理移植 |
二、 司法移植 |
三、 立法移植 |
第四节 法律移植的效果 |
一、 法律移植效果不同的原因 |
二、 混合法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章 中国传统法律的发展状况 |
第一节 关于国家与一般社会共同体的关系 |
第二节 从法律的产生与发展透视法律与习惯、道德、教规等社会规则之间的关系 |
第三节 中国传统法律的发展状况分析 |
第三章 晚清社会多元状况 |
第一节 晚清社会的政治多元化 |
一、 地方势力集团的兴起 |
二、 近代政党的出现 |
第二节 晚清社会的经济多元化 |
一、 近代工业化的开始 |
二、 近代社会组织的变迁 |
二、 近代社会团体与政府的关系——以商会为例 |
第三节 晚清社会的文化多元化 |
一、 近代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化 |
二、 中体西用——多元文化共存的模式 |
第四章 晚清法律移植的动机 |
第一节 晚清旧法体系的滞后性 |
一、 晚清传统法律形式的滞后性 |
二、 晚清传统法律内容的滞后性 |
第二节 晚清政府争取主权独立的要求 |
一、 领事裁判权与主权 |
二、 清政府对于主权的理解 |
三、 清政府对于主权独立的争取 |
第三节 晚清政府统一中央集权的要求 |
一、 清末新政之前中央集权的问题及其解决 |
二、 清末新政中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
第五章 晚清法理移植、对象及其效果 |
第一节 晚清西方法律思想输入中国的途径 |
一、 晚清对于西方法律书籍的翻译 |
二、 晚清法律人才的培养 |
第二节 法学家、思想家对于西方法律的传播——以宪政思想为例 |
一、 近代西方人对于宪政的理解 |
二、 宪政思想传入中国时的误译 |
三、 中国知识分子对于宪政的理解 |
第三节 法学家、思想家对于西方法律的传播——以近代刑法原则为例 |
一、 近代西方刑法理论之变迁 |
二、 近代中国对于西方刑法思想、刑法原则的吸纳 |
三、 《大清新刑律》确立近代刑法原则的理由 |
第四节 沈家本会通中西的修律思想 |
一、 清末修律的主持者 |
二、 沈家本主持修律的指导思想 |
三、 清末融合中西的法律 |
第六章 晚清司法移植 |
第一节 中外交涉案件中的司法移植 |
第二节 近代审判机关和审判制度 |
一、 近代审判机关的建立 |
二、 近代审判制度的实施 |
第三节 新政实施进程中的司法移植 |
一、 援引西方法理 |
二、 援用外来法规 |
三、 运用外来法律解释技术 |
第七章 晚清立法移植、对象及其效果 |
第一节 清末立法机关及立法程序 |
一、 修订法律馆 |
二、 宪政编查馆 |
三、 资政院 |
四、 清末法律编纂者的影响 |
第二节 清末立法移植的对象及效果之一:清末有关政治制度的立法 |
一、 清廷对于日本宪政的模仿 |
二、 清廷通过立法对于中央地方势力的控制 |
三、 政治方面立法实施的后果 |
第三节 清末立法移植的对象及效果之二:清末有关民事商事的立法 |
一、 清末民商法规的超前性 |
二、 从司法实践看清末民商法规的缺陷 |
第四节 清末立法移植的对象及效果之三:清末立法中对于中国传统的保留 |
一、 传统法律概念的保留 |
二、 传统法律规范的保留 |
三、 有关民事、商事习惯的调查 |
四、 清末立法中的新旧冲突 |
结语 |
参考书目 |
四、第十三章 各具特色的早稻(论文参考文献)
- [1]地政学派土地思想研究(1933-1949)[D]. 王玉.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9(10)
- [2]农业生产结构由生存型向市场型的转型研究 ——基于云南南部山区农户生计的调查[D]. 冯璐. 华中农业大学, 2016(12)
- [3]诗意的栖居 ——论陶渊明的艺术化生存思想及其思想渊源[D]. 谭道崎. 广西民族大学, 2013(S1)
- [4]商人会馆与边疆社会经济的变迁 ——以16至20世纪的广西为视域[D]. 侯宣杰. 广西师范大学, 2004(01)
- [5]江汉平原四湖地区涝渍地评价、改良及其示范区建设研究[D]. 田小海. 中国农业大学, 2004(03)
- [6]晚清法律移值研究[D]. 张德美. 中国政法大学,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