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2019)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渝府办发[2019]1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1月11日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是更加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的需要,是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需要,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近年来,
江佶笑[2](2019)在《公共资源交易立法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文章所欲研究的中心论题是:从立法内容角度探究公共资源交易如何立法,即《公共资源交易法》的法律框架结构及具体的规则内容。这一论题是就“提升立法层级”问题更进一步的研究。上世纪80年代开始,各种分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运而生。随着平台完善和制度变革,形成由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领域行业法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地方各级管理办法共同管理的局面。截至2019年9月,共有125个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已经制定并实施了试行或暂行的管理办法。然而如此繁复的法律规章中却没有一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因此法学学者们提出“对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立法”。文章重点讨论《公共资源交易法》的框架结构和具体内容。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依据对公共资源交易现行法律、法规内容的分析,总结问题,结合《立法法》以及立法的理论基础,探究公共资源交易立法的框架结构和具体内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当前我国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中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首先从整个体系看,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不健全,一是立法层级低、框架整体性不够,二是《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下位法与上位法、《政府采购法》与WTO《政府采购协议》之间衔接和冲突;其次当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对公共资源的概念与范围、基本原则以及交易目录等基础概念界定不一;此外,监管规定存在漏洞,具体表现为管办职能交叉、双向监管导致监管空白、责任追究承担形同虚设、缺少禁止性规定、体制机制未统一五个问题;最后是公共资源交易救济途径不完善的问题。上述问题影响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因此,结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内容,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法》,明确解决好上述问题与冲突。文章认为,《公共资源交易法》是一部以程序法为主、兼顾实体法的法律,是一部以监管法为主、兼顾交易行为法的法律,既是组织法又是行为法。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综合立法,确定立法名称及法律框架,同时整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为一法,为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留下接口,形成以《公共资源交易法》为统领,各行业法和地方性法规为辅助,以国际法为补充的完整体系。至于具体规则内容方面,公共资源交易立法需在总则部分界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基础概念,明确法律调整范围、公共资源概念、立法目的、基本原则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分则部分应拓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定:一是明确监管机构与职责,设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作为专职监管机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引入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监管,健全社会监管参与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公众参与监督;三是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的责任追究,对责任追究作更为详细并处罚适当的规定,加强与《刑法》的连接,建立严密的问责机制;四是明确各主体禁止性规定,包括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监管部门、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平台服务运行机构等主体的禁止性规定,进一步增强《公共资源交易法》的可操作性;五是统一体制机制,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关应当是国家行政机关,能够利用公权力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最后,公共资源交易立法还需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救济途径,保障第三人救济权利,将公共资源交易中政府采购合同纠纷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中。
钟智宇[3](2019)在《YD招标公司经营战略研究》文中指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指的是接受业主委托,依据招标投标或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从事招标采购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YD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D招标公司”是二〇〇七年九月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一家依法从事招标代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机构。YD招标公司在发展的十几年时间里,一直专注于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在政府采购领域获得了一定成绩和荣誉。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由于国家对于政府采购资质和工程招标资质的取消,政策变化对于YD招标公司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提出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总目标。从整体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前进方向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如今,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统计,我国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共有12000多家,代理机构规模不断扩大,代理队伍人员数量不断增长,随之而来的招标采购代理素质、专业水平等问题也日益增多。如何在实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战略转型,在稳定现有业务的同时,YD招标公司往全过程咨询服务升级成为持续稳定、健康、创新发展的关键。本文通过梳理文献以及解读国家政策,并以此为基础,结合战略管理理论及方法,从YD招标公司的运营现状、问题提出、内外环境分析、经营战略、关键实施措施建议的思路进行探索性创新模式研究,通过归纳YD招标公司创新发展研究战略,分析YD招标公司转型发展的思路。
冯维胜[4](2018)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承接方的选择评估为例》文中指出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产生,促使世界范围性的行政改革进入高潮。各国以“大社会、小政府”为改革方向,纷纷开展了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的的各项创新举措。其中的核心就是政府购买服务,即政府通过寻求与社会和市场的合作,发挥社会组织的亲民优势和市场组织的效率优势。政府购买是在经历了市场失灵的政府供给模式、政府失灵的社会供给模式以及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历史选择。供给模式的转变说明:面对多样性、差异性和易变性的公共需求,需要具有灵活的供给方式,而政府购买服务就是实现这种供给方式的有效途径。在政府职能转变内力、购买优势外力、社会推进力以及政策支持力的合力作用下,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也得到了大力推广。但由于针对政府购买评估理论的缺乏和实践的滞后,购买效果未能得到有效界定,影响了购买活动的广泛和深入开展。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然而,我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主要由政府部门组织,政府集“购买者”、“监督者”和“评估者”等角色于一身,所以评估的公信力饱受质疑。评估已成为购买服务的薄弱环节,深陷“体制内评估缺乏公信力、体制外评估缺乏独立性、评估对象存在片面性、评估内容缺乏全面性、评估过程缺乏完整性”的困境。同时,还存在评估内容不全面、评估环节不健全、评估方式不丰富等问题。上述问题集中体现在:评估主体以政府为主、评估对象以承接者为主、评估方式以内部为主、评估指标以结果为主等方面。问题的成因可归结为: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购买评估制度不健全、评估理论和实践不成熟以及评估信息不对称等。结合发达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经验,以上问题可以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速评估体制和机制建设等途径解决。其中的关键是建立和完善以第三方为主的评估制度。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提出基于特定的环境,既有政府职能转变的理念推动,也有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还有借鉴国际经验的成分。本文通过SWOT—PEST分析、利益相关者分析以及平衡机制和稳定机制的分析,指出第三方评估作为必须而有效的外部制约机制,在购买体育服务中应得到推广运用,不仅能够解决“自我评价”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亦有利于推动体育领域的政府职能转变,也是公共体育服务走向成熟的标志,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确立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理念之后,本研究从评估机构的组选、评估机制的运行保障、评估过程的监督完善三个方面,构建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体系。确立了第三方评估机制,就需要为其树立目标,即完成评估框架的构建。政府购买属于广义的行政行为,归属于政府绩效评估的范畴,后者大致可分为普适性的整体绩效评估、具体行业的组织绩效评估和专项绩效评估三种类型。根据上述论断,把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界定为专项绩效评估。在对美国、英国等具有代表性国家的购买服务专项评估框架分析的基础上,对政府购买体育服务评估框架进行分类:一是根据评估范围确定的评估框架,包括宏观层面的综合评估,微观层面的项目评估,以及根据政府层级、行政区划、行业类别等进行的评估。二是根据购买流程确定的评估框架,通过对各个环节的评估,提高每个环节的绩效,从而提升整体绩效。三是根据利益主体确定的评估框架,包括购买者的购买绩效、承接者的生产绩效、接受者的满意度,以及对其他参与主体的评估。四是以系统论确定的整体评估框架,即对购买的全部流程进行系统化的检查。最后,提出涵盖购买主体、流程和范围,且具有政府购买特点的“三位一体”评估框架,并分别分析购买者、承接者、接受者和购买内容的评估要点。以“三位一体”中的承接者为研究对象,分别围绕选择承接组织作为评估对象的原因、意义,承接组织的定位及其演变,承接组织评估模型建立的理论依据,指标体系设计和实践检视等方面进行论述。遵循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原则,确定承接组织的选择评估的支撑理论,即以社会组织评估理论、厂商组织评估理论、供应链中的供应商选择理论、麦肯锡能力评估理论以及项目管理理论等为理论根基,这些理论成果是“AGMS”模型构建和指标体系设计的重要学理支撑。以前述理论为基础,结合静态的“金字塔原理”、“动态能力理论”、“能力生态理论”和摩尔的“战略三角”模型,依据“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综合考虑候选供应商承接公共体育服务所需具备的关键要素,根据政治——合法性、治理——规范性、管理——有效性和能力——胜任性,将承接组织的遴选划分为准入资格、组织治理、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四个维度,也就是承接组织遴选的“AGMS”评估模型。这四个方面具有层级递升的关系:准入资格着眼于组织的合法性审查,起到准入门槛的作用;组织治理用于衡量竞标组织的内部治理状况、组织运行情况及其规范程度;管理水平以组织的治理架构为基础,反映组织的运行情况,核心在于考察管理的有效性;服务能力是承接组织供给服务的最终保障,该维度将发挥择优选拔的作用。以该模型为基础,开展具体的指标研制工作:一是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借助国家层面、地方层面以及行业层面的规章制度,提炼承接组织的资质条件;二是基于地方实践的分析,提出承接组织选拔的现实参照;三是基于文献成果的分析,提取承接组织评估的具体指标。承接组织的选择是带有价值判断的筛选和管理活动,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坚持依法设定、客观中立、突出重点、过程与结果并重等原则。公共体育服务承接者的选择评估指标体系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建立:第一步,通过相关领域的文献学习、政策文本分析、专家头脑风暴、实践经验总结相结合,初步确立指标。其次,通过两轮德尔菲法,进行指标的增减和修改,确立学理指标。第一轮筛除隶属度小于0.3,且重要性均值低于3的指标,第二轮筛除变异系数大于0.25的指标,并确定指标的重要性。最后,开展指标验证工作,把本研究设计的指标体系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招标文件中的指标体系进行比对分析,为构建合理的承接方选择评估指标体系提供实践经验方面的支撑,并对指标体系设计的创新和局限进行总结。
李承蔚[5](2018)在《评审专家的法律地位》文中研究指明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评审专家究竟是何种法律地位,赋予该法律地位的根据是什么,基于该法律地位其究竟具有何种权利?面对这些问题,业界观点叠出,莫衷一是。"评审专家"的特征(一)定义检索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并没有就评审专家明确定义。综合现有的法律规范体系,笔者认为,评审专家是基于招标人或采购人项目的需要,以政府相关部门所建立的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由招标人或采购人自行选任的,须根据法律法规
孟晔[6](2017)在《新时期下公共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文中认为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科学发展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迫切要求。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不仅提出了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还就公共采购等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加强公共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取消下放资质许可的大背景下,构建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变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刘宗庆[7](2017)在《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研究 ——以产业政策为例》文中认为招标中介服务业迅速发展,已成为配置经济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目前我国招标代理行业仍旧面临一系列问题,既有招标代理服务业内部问题,如专业性不强、服务质量不高、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又有外部因素,如行业政策法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力等,这导致招标代理市场整体呈现出恶性竞争的混乱态势,严重影响了我国招标代理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影响其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的重要障碍。然而,各种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当前招投标行业的立法政策及相关行政法规等政策不健全,难以有效规范招投标行业内各个责任主体的行为,导致违规操作等现象频生。由于我国招标代理服务业的出现及发展与我国特殊政治体制是密不可分的,仅仅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政府的干预及有效的政策措施对招标中介服务业的良性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型的大变革大发展时期,相关体制机制的变革以及经济政策的变化往往会对未来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产生关键性的影响。因此,探究公共政策对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影响,对于提升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促进招标中介服务业朝着专业、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于公共政策对现代服务业影响的研究已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既有直接影响又有间接影响,一方面政府出台的关于招标代理行业的相关政策直接影响着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公共政策更多地通过影响关联行业的发展来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产生间接的影响。产业关联理论是探究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因此,本文以公共政策相关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外部性理论、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和产业关联理论等为基础,通过分析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做了以下系统研究:第一,构建了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理论分析框架。首先,根据公共政策制定的机制及基本功能,将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公共政策划分为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布局政策以及实施保障政策。其次,根据招标中介服务业的行业特点及内涵,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市场开发能力、人才支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以及政策保障能力四个方面;通过分析影响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内外生因素,构建了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值法评价了 2005年至2014年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结果显示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指标呈稳定上升趋势,表明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良好,且在2010年至2014年间发展能力值年均增加11.04%,是前五年平均增长速度的2.5倍,充分显示了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也说明该行业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再次,基于公共政策的内涵及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内容,构建了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概念模型及研究假设,为下文实证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二,探究了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理论机制与路径,其中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影响机制主要包括导向机制、管制机制以及激励机制。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影响主要有微观和宏观两种路径:在微观层面,公共政策主要通过对要素结构变化来直接和间接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在宏观层面,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公共政策主要通过对供给与需求的变化来直接或通过影响关联行业间接对招标中介服务业产生影响。第三,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实证分析。通过实地走访获得招标中介服务企业问卷调查数据,并结合企业的相关年报数据,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和检验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产业结构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人才支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有显着正向影响;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人才支撑能力、政策保障能力有显着正向影响;产业技术政策对持续创新能力有显着正向影响;实施保障政策对政策保障能力有显着正向影响。在此基础上,对影响发展能力的各因素进行排序,结果表明:在市场开发能力方面,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排序为前两位,产业技术政策与实施保障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不显着;在人才支撑能力方面,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排序为前两位,产业技术政策与实施保障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不显着;在持续创新能力方面,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结构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排序为前两位,产业组织政策与实施保障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不显着;在政策保障能力方面,实施保障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排序为前两位,产业结构政策与产业技术政策对市场开发能力的影响不显着。另外,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进一步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受不同关联行业影响的程度进行排序,结果显示:房地产业、市政设施行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同招标中介服务业的整体关联度更高,表明公共政策对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间接影响方面,房地产业、市政设施行业和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对其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最后,从完善招投标领域产业政策、完善招标代理关联行业的公共政策、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持续提升的对策建议,并强调要充分发挥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引导和支撑作用。通过上文的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得出两点最终结论:(1)公共政策对招标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提升具有显着的积极影响。要充分发挥产业结构政策、产业组织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以及实施保障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提升的积极作用。(2)要注重公共政策通过关联产业(房地产业、市政设施行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对招标中介服务业产生的间接影响作用。制定并实施科学有效的产业政策来促进招标代理服务业关联行业(房地产业、市政设施行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讯业等)的发展,进一步扩大对招标代理服务的需求,从根本上为招标代理服务业发展能力的提升提供动力。
杜兴华[8](2017)在《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一直处在工程建设的高峰期。与此同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不是说工程招投标导致腐败,而是招投标的不规范操作给腐败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招投标制度,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市场化的要求,在节省投资和提升经济效益方面成效明显。此后不久,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医疗用品及器材采购等领域普遍采用公开招标和拍卖方式,加速了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公共采购活动是政府管理和市场交易直接发生接触的一个环节,发生公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的机率较大,成了大面积滋生腐败的温床,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正确处理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发挥好政府作用之间的关系,推进公共采购制度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对公共权力行使的约束,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这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运用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等理论视角,对市场化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重点从制度诱因、产权基础和社会心理三个方面对公共采购领域招投标腐败多发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对公共采购招投标中的腐败治理提出对策。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创新是政府主导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高度集权的体制结构下,政府出于政治合法性的追求,偏好渐进的改革方式,通过增量改革的办法引入市场机制,采用试点方式先在一定范围内试验,然后再推广。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的路径为招投标实践先行和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的一个适应性的调整和演化。从统收统支的国家财政到市场配置资源的公共采购政策转向适应了市场化改革目标,从刚开始的制度移植时受到外力压迫和内在改革动力的共同作用,到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完全是各级政府自发的行动,公共采购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经济效益得到提升的同时,公共性有所缺失,很多招投标的违规操作是各种腐败问题滋生的根源。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国有产权约束不到位和制度贯彻执行中的变通是我国公共采购制度变迁和发展面临的三个主要困难。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是适应当时条件做出的不得已选择,较快地建成了公共采购的政府监管体系,也拓展了公共采购招投标的适用范围,却引发了不少监管方面的体制性障碍。统一监管平台的构建和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兴起,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分行业监管的体制性障碍,但一些涉及权钱交易的串通投标问题仍无法得到根治,问题的关键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方面,由于我国的国有体制造成的产权激励约束不到位,委托代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搭便车”问题,造成招标人按招投标规范操作的内在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历史形成的政策执行变通问题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惯性思维导致了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因此,我国公共采购制度的发展完善必须从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等层面去考虑。一是要遵循制度变迁发展的规律,建立健全操作层面制度规范。针对行政部门主导的立法和分行业治理带来的体制弊端,需要创新科技手段为公平公正交易提供技术保障,通过体制的设计甚至是政治制度安排,有效解决公共采购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二是强化国有产权的约束机制解决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在不改变国有产权基本属性的前提下,探索以公益性机构投资者作为“国有产权替身”,解决国有产权的“所有者缺位”,通过明确公有产权的激励和约束,为公共采购招标提升经济效益目标提供内在动力。立足于现代企业“三权分离”的发展趋势,将国有产权转变为国有股权资本,把国有产权转化为真正的社会化产权,由公益性基金持有(包括实物形态和证券化形态),提出分两步走的具体设想,通过社会事业类基金持有实物形态的国有股权和机构投资者(公益性共同基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证券化流通基础上持股来实现所有权的社会化。三是以强力反腐推动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强化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执行,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和各归其位、各尽其职的思路,分清中央和地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厘清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权力,防止公权力的不当行使。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突出案件查办的惩治功能,用治标的办法为治本赢得时间,通过实施强力反腐的一系列举措,改变了各级官员对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为下一步完善采购招标制度和建成标本兼治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打好基础。
吴洪涛[9](2013)在《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信任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政府采购试点,2002年《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正式建立。随着政府服务职能的扩展和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加,政府采购规模越来越大,而政府采购作为国家管理公共财政支出手段之一,其重要性也越发突显。政府采购除具有提供公共产品这一基本功能外,还被用作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工具。而要发挥好政府采购的功能,离不开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及对政府采购制度的信任,离不开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虽经过10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必须同时看到,由于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导致政府采购领域出现严重的信任危机。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间的不信任,将会增加政府采购成本、降低政府采购效率,且难以达到通过政府采购节约公共资金的目的。而政府采购信任与政府信任密切相关,政府采购领域信任危机必然会导致政府的信任危机。公众对政府采购的整体不信任,实质就是对政府的不信任,而对政府的不信任必须会导致对政府合法性的质疑。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信任问题已使我国政府采购制度饱受诟病。对政府采购领域的信任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找出引发信任问题的根源,从而提出化解当前信任危机的办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研究政府采购信任问题首先必须对信任理论进行全面梳理,进行解析信任的作用并找出信任的生成机制。基于此,本文在对西方信任理论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提出从微观、中观、宏观层面来研究信任问题,微观层面的信任主要是基于人格特征、人际交往、理性计算及所处的社会情境而产生;中观层面主要是指对抽象系统及制度的信任;宏观层面主要是从道德、文化层面来解释信任,并创新性提出信任是维护合作秩序的一种自平衡机制。政府采购信任问题一方面涉及政府采购制度本身的可信度,另一方面涉及在制度规制下的各参与方相互间的信任。制度本身的可信度源于制度的统一性、科学性、权威性。但我国《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在多个方面存在冲突,因而制度本身的可信度不高。由于政府采购中存在较长委托代理链,而只要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必然存在委托方与代理方相互间的信任关系,由此引出公众对政府,政府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与社会中介机构等主体相互间的信任关系。政府采购宏观信任主要是指公众对政府采购制度及对作为政府采购管理者的政府的信任,而微观层面或操作层面的政府采购信任则指作为采购人的政府,包括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与评标委员会这一临时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当事人相互间的信任。在全面剖析政府采购信任影响因素及其现状的基础上,文章对政府采购领域信任缺失的原因进行了全面分析,进而提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化取向是导致政府采购领域信任危机的根本原因。政府采购权作为一种行政权本应由政府行使,如果政府本身都不能行使好,何以能保证赢利性的社会中介机构能出于公共利益考量来保证合理使用公共资金?何以能保证作为委托人的政府对委托出去的采购权实现有效监督?政府采购市场化取向是政府责任的退缩,只有通过建立责任政府、廉洁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才能重拾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增进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从而建立和维护公众对政府采购的整体信任度。而构建政府采购微观信任机制的关键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保证制度的落实。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欧盟《公共采购指令》及美国政府采购制度比较研究,本文从政府采购结构性要素与政府采购过程两方面探讨了如何构建我国政府采购微观层面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的问题。结构性要素方面主要包括科学界定采购人范围、确保供应商资质、增进采购官员职业伦理道德与技能等方面来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本身的可信度。而构建基于政府采购过程控制、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行为的各种信任外在保障机制则是能否建立微观政府采购信任关系的关键。基于此,文章从采购人行为约束、失信惩戒及信誉培育三方面提出了构建微观政府采购信任的八大机制,包括权力制衡机制、利益冲突回避机制、有效竞争机制、公共问责机制、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机制、信息披露机制、信誉培育机制、权利救济机制。
王书娟[10](2009)在《试论我国招标组织形式的立法完善》文中研究表明对于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均有所涉及,本文在对现行立法缺陷作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招标组织形式的具体对策。
二、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2)公共资源交易立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理由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状况及趋势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公共资源交易 |
第一节 公共资源的概念与特征 |
第二节 公共资源交易的概念与特征 |
第三章 现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规定之检析 |
第一节 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演进 |
第二节 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规定之现状及分析 |
第三节 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分析 |
第四章 公共资源交易立法的理论依据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公共资源交易立法的理论依据 |
第二节 公共资源交易立法的基本原则 |
第五章 公共资源交易法的功能定位与性质 |
第一节 公共资源交易的立法导向 |
第二节 公共资源交易法的功能定位 |
第三节 公共资源交易法的性质 |
第六章 公共资源交易法的基本框架设想 |
第一节 《公共资源交易法》的制度框架 |
第二节 界定公共资源交易法的基础概念 |
第三节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定 |
第四节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救济途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YD招标公司经营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论文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现实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战略管理 |
1.2.2 PEST分析法 |
1.2.3 SWOT分析法 |
1.2.4 资源基础论 |
1.2.5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模型”分析法 |
1.2.6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国内外实施现状分析 |
1.3 本文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二章 外部环境分析 |
2.1 PEST分析 |
2.1.1 政策法规分析 |
2.1.2 经济环境分析 |
2.1.3 技术环境分析 |
2.1.4 社会文化及生态环境分析 |
2.2 市场环境分析 |
2.2.1 需求分析 |
2.2.2 顾客分析 |
2.2.3 产品特征 |
2.2.4 市场结构 |
2.3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 |
2.3.1 潜在进入者的威胁 |
2.3.2 买方讨价还价的权力 |
2.3.3 供方的讨价还价的权力 |
2.3.4 行业内的竞争状况 |
2.4 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
2.4.1 原国有企业改制的招标公司 |
2.4.2 同行中具有多年经验的机构 |
2.4.3 具有一定实力的工程咨询机构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内部环境分析 |
3.1 企业发展历程及现状 |
3.1.1 企业发展历程 |
3.1.2 企业现状分析 |
3.2 资源分析 |
3.2.1 人力资源 |
3.2.2 市场声誉资源 |
3.2.3 财务资源 |
3.2.4 企业文化 |
3.3 企业的能力分析 |
3.3.1 市场开拓能力 |
3.3.2 业务流程控制 |
3.4 企业核心竞争力 |
3.4.1 核心竞争力的辨识 |
3.4.2 核心竞争力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YD招标公司的战略制定 |
4.1 SWOT分析 |
4.2 战略目标 |
4.2.1 近期目标(1~2年) |
4.2.2 中期目标(3~4年) |
4.2.3 远期目标(5~6年及以上) |
4.3 战略选择 |
4.3.1 市场选择 |
4.3.2 目标顾客选择 |
4.3.3 集中化聚焦战略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战略措施 |
5.1 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 |
5.1.1 公司治理结构 |
5.1.2 公司组织结构 |
5.1.3 实现有效的战略领导 |
5.2 业务流程再造 |
5.2.1 强化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 |
5.2.2 搭建知识管理平台 |
5.3 注重人才培养 |
5.3.1 重塑人力资源数据库 |
5.3.2 加强团队的进出机制 |
5.3.3 人力资源的全过程管理 |
5.3.4 推行卓越绩效准则 |
5.4 重视品牌建设 |
5.4.1 扩大企业知名度 |
5.4.2 完善企业品牌文化建设 |
5.5 构建风险防范系统 |
5.5.1 风险内控的重要性 |
5.5.2 构建以风险管理为主的内部控制机制 |
5.5.3 充分利用企业内外监管力量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承接方的选择评估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探索——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是世界性的永恒话题 |
1.1.2 实践需要——各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政府购买活动 |
1.1.3 政策要求——各类政策文件也力推政府购买及其评估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 相关文献的简要回顾 |
1.4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6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2 不同视域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其评估 |
2.1 不同国家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 |
2.1.1 英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2 美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3 日本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4 德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5 加拿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2 不同行业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 |
2.2.1 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 |
2.2.2 政府购买卫生公共服务 |
2.2.3 政府购买养老公共服务 |
2.2.4 政府购买就业公共服务 |
2.2.5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 |
2.3 不同阶段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 |
2.3.1 起步阶段:经济效益占据评估中心 |
2.3.2 成熟阶段:多种效益的兼顾和平衡 |
2.3.3 反思阶段:整体评估转向微观评估 |
3 我国地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概况与审视 |
3.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开展情况 |
3.1.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制度建设 |
3.1.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实践操作 |
3.1.3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理论研究 |
3.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要素分析 |
3.2.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主体 |
3.2.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对象 |
3.2.3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内容 |
3.2.4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过程 |
3.2.5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应用 |
3.3 制约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因素探讨 |
3.3.1 政府职能的转变 |
3.3.2 评估制度的建设 |
3.3.3 评估理论的研究 |
3.4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落地的关键 |
3.4.1 政府职能的充分转变是必要条件 |
3.4.2 评估理论和实践成熟是充分条件 |
3.4.3 评估相关的制度建设是具体保障 |
3.4.4 评估体系和流程健全是操作手段 |
4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构建 |
4.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提出 |
4.1.1 不同领域的第三方概念 |
4.1.2 评估及第三方评估理论 |
4.1.3 域内外第三方评估简介 |
4.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分析 |
4.2.1 为何第三方评估之——购买的特性分析 |
4.2.2 为何第三方评估之——SWOT-PEST分析 |
4.2.3 为何第三方评估之——利益相关者分析 |
4.2.4 为何第三方评估之——平衡稳定机制分析 |
4.3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第三方评估的建立 |
4.3.1 评估机构的组选机制 |
4.3.2 评估的运行保障机制 |
4.3.3 评估过程的监督机制 |
5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三方评估框架 |
5.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特点 |
5.1.1 源于且不限于政府绩效评估 |
5.1.2 属于公共体育服务专项评估 |
5.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估框架 |
5.2.1 根据评估范围确定的评估框架 |
5.2.2 根据购买流程确定的评估框架 |
5.2.3 根据利益主体确定的评估框架 |
5.2.4 根据整体原理确定的评估框架 |
5.3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三位一体”评估框架 |
5.3.1 “三位一体”评估框架的提出 |
5.3.2 “三位一体”评估框架的内容 |
5.3.3 “三位一体”评估框架的意义 |
6 第三方视角下的承接组织选择评估 |
6.1 评估对象的选取 |
6.1.1 选择承接组织的原因 |
6.1.2 承接组织评估的意义 |
6.1.3 承接组织的定位演变 |
6.2 承接组织评估的理论参考 |
6.2.1 社会组织研究中的评估理论 |
6.2.2 厂商理论中的企业绩效评估 |
6.2.3 供应链理论中的供应商评估 |
6.2.4 项目管理的能力理论 |
6.2.5 麦肯锡能力评估网格 |
6.3 公共体育服务承接组织评选的AGMS模型 |
6.3.1 承接组织的遴选标准 |
6.3.2 AGMS评估模型的构建 |
6.3.3 四个评估维度的关系 |
6.4 公共体育服务承接组织评选指标设计的依据 |
6.4.1 承接组织的资质要求——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 |
6.4.2 承接组织的筛选条件——基于地方实践的分析 |
6.4.3 承接组织的评选指标——基于文献成果的分析 |
6.5 公共体育服务承接组织选择评估的指标确定 |
6.5.1 指标体系设定的基本原则 |
6.5.2 指标体系选择的主要流程 |
6.5.3 指标体系确定的具体方法 |
6.6 公共体育服务承接组织评选指标的具体内容 |
6.6.1 准入资格板块 |
6.6.2 组织治理板块 |
6.6.3 管理水平板块 |
6.6.4 服务能力板块 |
6.7 承接组织评选的两阶段模型和分级评估制度 |
6.8 承接组织选择评估指标的案例检视与拓展 |
6.8.1 WX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案例 |
6.8.2 CZ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案例 |
6.8.3 TZ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案例 |
6.8.4 XX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招标文件分析 |
6.8.5 案例发现 |
6.8.6 案例引申 |
7 研究结论、说明和展望 |
7.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相关说明 |
致谢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1 表录与图录 |
附2 专家访谈提纲及评议表 |
附3 个人基本情况 |
(5)评审专家的法律地位(论文提纲范文)
“评审专家”的特征 |
(一) 定义 |
(二) 特点 |
评审专家法律地位的主要观点 |
(一) 关于代理关系说 |
(二) 雇佣关系 |
(三) 行政隶属说 |
(四) 委托关系说 |
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产生的法律依据 |
(一) 招标投标领域 |
(二) 政府采购领域 |
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
(一) 评审专家的权利 |
(二) 评审专家的义务 |
(三) 评审专家的责任 |
评审专家独立评审规定 |
(6)新时期下公共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时期下公共采购代理机构信用建设的必要性 |
(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 |
1.政务诚信建设。 |
2.商务诚信建设。 |
(二) 公共采购监管新机制的要求。 |
(三) 公共采购代理机构良性发展的要求。 |
二、公共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基本情况 |
(一) 招投标领域。 |
(二) 政府采购领域。 |
三、公共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现状分析 |
(一) 信用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
(二) 信用评价指标和信用等级。 |
(三) 信用评价机制。 |
(四) 信息技术手段的使用。 |
四、公共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 |
(一) 明确政府监管定位, 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 |
(二) 采用科学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保障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
(三) 实行激励和惩戒双向评价机制推进评价结果应用。 |
(四)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
(7)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研究 ——以产业政策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2.1 问题的提出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范围 |
1.3.1 公共政策 |
1.3.2 招标中介服务业 |
1.3.3 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 |
1.4 研究内容安排 |
1.4.1 研究思路及框架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论文的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外部性理论 |
2.1.3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
2.1.4 产业关联理论 |
2.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1 关于公共政策的研究综述 |
2.2.2 关于招标中介服务业的研究综述 |
2.2.3 关于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影响的研究综述 |
2.2.4 文献述评 |
3 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基本分析 |
3.1 招标中介服务业的地位与作用 |
3.2 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的演变发展历程 |
3.2.1 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机制演变发展 |
3.2.2 我国招标中介服务业服务范围演变发展 |
3.3 招标中介服务业的行业问题分析 |
3.3.1 行业自身内部分析 |
3.3.2 政策法规及行政监管分析 |
3.3.3 招标需求方分析 |
3.3.4 招标代理行业协会分析 |
4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 公共政策的制定机制及功能 |
4.1.1 公共政策制定的机制 |
4.1.2 公共政策的基本功能 |
4.2 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评价 |
4.2.1 招标中介服务业的行业特点 |
4.2.2 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因素分析 |
4.2.3 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评价模型 |
4.2.4 发展能力评价结果 |
4.3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研究假设 |
4.3.1 概念模型的建立 |
4.3.2 产业结构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4.3.3 产业组织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4.3.4 产业技术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4.3.5 产业布局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4.3.6 实施保障政策与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关系的假设 |
5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机制与路径分析 |
5.1 公共政策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5.1.1 公共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一般作用机制 |
5.1.2 公共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一般路径分析 |
5.2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机制分析 |
5.2.1 公共政策的导向机制 |
5.2.2 公共政策的管制机制 |
5.2.3 公共政策的激励机制 |
5.3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路径分析 |
5.3.1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微观路径 |
5.3.2 公共政策影响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宏观路径 |
6 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影响的实证分析 |
6.1 实证分析变量及模型 |
6.1.1 变量的确定 |
6.1.2 数据来源 |
6.2 结构方程模型结果分析 |
6.2.1 信度检验 |
6.2.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6.2.3 验证性分析(CFA) |
6.3 研究假设的检验 |
6.3.1 原始模型及其结果 |
6.3.2 修正模型及其结果 |
6.3.3 假设检验 |
6.4 影响力排序实证分析 |
6.4.1 相同行业内发展能力影响因素的关联分析 |
6.4.2 不同行业间发展能力影响因素的关联分析 |
7 研究结论及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建议 |
7.2.1 完善招投标领域产业政策 |
7.2.2 完善招投标立法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 |
7.2.3 完善相关公共政策促进招标代理关联行业发展 |
7.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和文献综述 |
一、基本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框架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公共采购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变迁发展历史 |
第一节 从“摸着石头过河”改革起步 |
一、放权让利的市场化改革 |
二、公共采购的财政基础 |
第二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和公共采购领域拓展 |
一、招标拍卖的起源和发展 |
二、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引入招投标制度 |
三、招投标制度在公共采购领域的拓展 |
第三节 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 |
一、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从无到有 |
二、招投标制度移植效果堪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招投标腐败现象的制度诱因 |
第一节 分行业监管的体制弊端 |
一、行政主导立法的管理体制 |
二、“九龙治水”的监管乱象 |
第二节 监管体制改革调整尚未走出困境 |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强制招标规定 |
二、轰轰烈烈的工程专项治理冷清收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招投标腐败问题的行为分析 |
第一节 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一、博弈分析模型 |
二、招投标博弈中的合谋——串通投标 |
三、招投标市场主体之间的一般博弈分析 |
四、串通投标背后的权钱交易 |
五、招标采购中串通投标的危害与治理 |
第二节 公共采购招标人行为失范的产权分析 |
一、从私有产权到公有产权 |
二、公共采购中官员的私利 |
三、公共采购招标人的产权约束 |
四、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串通的产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招投标腐败多发的社会基础 |
第一节 社会转型对招投标带来负面影响 |
一、社会转型带来的冲击 |
二、转型社会公共采购腐败新特点 |
第二节 政策执行中的变通行为对招投标带来冲击 |
一、公共采购的政策目标 |
二、招投标政策执行中的变通机制 |
三、加强招投标监管防止政策变通 |
第三节 建设国家治理体系要求招投标制度的规范执行 |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
三、对公共采购的权力行使加强执纪监督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防治工程腐败的公共采购制度创新 |
第一节 构建统一监管平台提升招投标监管效率 |
一、构建统一的监管平台 |
二、以信息技术进步推动招投标制度创新 |
三、创新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 |
第二节 分步实施公共采购产权约束的现实路径 |
一、国有产权的改革出路 |
二、“两权分离”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 |
三、“三权分离”和“所有权替身”的选择 |
第三节 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一、以加强监督和揭露来推动公共采购招投标规范化执行 |
二、以强力反腐策略改变公共采购制度违规成本的心理预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9)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信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概述 |
第一节 信任概念界定及其理论研究脉络 |
一、 信任的概念及其词义辨析 |
二、 西方信任理论研究脉络及视角 |
三、 政府信任——信任理论在当代政治学领域的应用 |
四、 信任理论:走向新的综合与均衡 |
第二节 政府采购概念及基本理论研究 |
一、 政府采购的概念与特征 |
二、 政府采购的源起及其思想演变 |
三、 政府采购的功能及采购模式 |
四、 政府采购行为的性质及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政府采购信任的概念、类型及其功能 |
一、 政府采购信任的概念与类型 |
二、 政府采购信任的功能 |
第二章 政府采购信任影响因素及其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宏观政府采购信任影响因素及现状分析 |
一、 政府采购的制度化(法治化)及其现状 |
二、 政府采购廉洁度及其现状 |
三、 政府采购透明度及其现状 |
四、 政府采购公正性及其现状 |
五、 政府采购绩效及其现状 |
六、 政府采购中公众与政府的互动性及其现状 |
第二节 微观政府采购信任的影响因素及现状分析 |
一、 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及其现状 |
二、 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及其现状 |
三、 政府采购竞争性及其现状 |
四、 政府采购的公平性及其现状 |
五、 失信惩戒制度的有效性及其现状 |
第三章 政府采购信任危机探源及市场化取向的反思 |
第一节 政府采购信任危机的根源分析 |
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设置混乱 |
二、 社会中介机构难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
三、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失灵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市场化取向的批判与反思 |
一、 对新公共管理的批判与诘难 |
二、 对政府采购业务市场化取向的反思 |
第四章 宏观政府采购信任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政府在构建与公众信任关系中的责任 |
一、 构建责任政府采购机制 |
二、 构建阳光政府采购机制 |
三、 构建廉洁政府采购机制 |
四、 构建法治政府采购机制 |
第二节 合作治理:增进公众对政府采购事务参与程度 |
一、 公众参与政府采购需求确定 |
二、 公众参与采购项目实施 |
第五章 从政府采购结构性要素看微观政府采购信任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科学界定政府采购主体范围 |
一、 国际组织及英美两国有关政府采购主体的规定 |
二、 我国政府采购主体范围界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第二节 明确划分政府采购客体对象 |
一、 国际组织有关政府采购客体的规定 |
二、 我国政府采购客体界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
第三节 明确社会中介机构性质 |
第四节 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与管理制度 |
一、 供应商的定义 |
二、 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度 |
三、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质规定 |
第六章 从政府采购过程看微观政府采购信任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构建基于采购人信任行为的约束机制 |
一、 建立政府采购权力制衡机制 |
二、 建立政府采购利益冲突回避机制 |
三、 建立政府采购有效竞争机制,构筑科学采购方式体系 |
第二节 构建基于采购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 |
一、 建立政府采购行政问责机制 |
二、 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机制 |
第三节 构建基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 |
第四节 构建鼓励交易双方信任行为的信誉生成机制 |
一、 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机制 |
二、 建立政府采购信誉培育机制 |
三、 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权利救济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附录 |
(10)试论我国招标组织形式的立法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招标组织形式的现行立法规定 |
(一) 《招标投标法》有关招标组织形式的规定 |
1. 自行招标 |
2. 委托招标 |
(二) 《政府采购法》有关采购组织形式的规定 |
1. 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
2. 自行采购和委托采购 |
二、目前招标组织形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有关招标组织形式的规定相互矛盾 |
(二) 自行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 |
(三)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多头管理与管理真空局面并存 |
(四)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条件设置不合理 |
(五) 一些代理机构缺乏独立性和诚信意识 |
(六)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缺乏限制性规定 |
三、完善现行招标组织形式的若干对策 |
(一) 改革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办法, 协调解决法律之间冲突 |
(二) 实行招标师资格认证, 修改对自行招标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合理的条件设置 |
(三) 实行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互认,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
四、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J].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22)
- [2]公共资源交易立法问题研究[D]. 江佶笑. 浙江财经大学, 2019(06)
- [3]YD招标公司经营战略研究[D]. 钟智宇.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4]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第三方评估研究 ——以承接方的选择评估为例[D]. 冯维胜. 上海体育学院, 2018(01)
- [5]评审专家的法律地位[J]. 李承蔚. 中国招标, 2018(31)
- [6]新时期下公共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J]. 孟晔. 中国政府采购, 2017(09)
- [7]公共政策对招标中介服务业发展能力的影响研究 ——以产业政策为例[D]. 刘宗庆. 北京交通大学, 2017(09)
- [8]公共采购制度发展中的腐败治理研究 ——以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为例[D]. 杜兴华. 南京大学, 2017(05)
- [9]我国政府采购领域信任问题研究[D]. 吴洪涛. 苏州大学, 2013(08)
- [10]试论我国招标组织形式的立法完善[J]. 王书娟. 法制与经济(中旬刊), 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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