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疏通经济适用住房的“阻滞”(论文文献综述)
王薇[1](2021)在《我国信贷供给传导机制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文中认为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证明了居于主导地位的实际经济周期理论(RBC)存在显着缺陷。传统的货币经济理论和新凯恩斯主义均侧重于对利率和汇率等宏观经济变量的调控,往往忽视了银行信贷因素对实体经济发展及经济波动的影响。党的十九大要求我国金融体系建设应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增长。一方面尽力发挥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另一方面最大程度地降低金融市场波动对宏观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基于此背景,本文在推导信贷供给对宏观经济的微观影响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从总量调控、结构优化、价格传导、风险累积四个维度展开实证分析,最后从宏观经济政策视角探究了信贷监管政策对货币政策调控“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三大目标有效性的异质性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首先,本文基于动态随机一般均衡模型从微观视角探究了信贷供给波动对宏观经济影响的传导机制,发现信贷供给增加能够短期内带动投资水平迅速上升并促进资本存量的长期积累,信贷供给对投资存在扩张性影响,但会对消费形成挤出效应,使得短期内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驱动,在长期主要依靠消费拉动。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应用基于GAS过程的时变转移概率马尔科夫区制转移回归(MS-GAS-TVTP)模型对我国信贷供给波动和产出波动进行阶段性变迁识别和时变转移分析发现,在经济衰退初期,信贷供给波动表现出强烈的“顺周期”特征,经济环境恶化会在短期内导致信贷紧缩,但随着信贷扩张政策的逐步实施,信贷供给对产出的引导效应逐渐显现。基于时变协整模型对信贷供给与产出的动态联动关系进行检验发现,我国信贷供给与产出之间同向动态联动,信贷扩张能够带动我国经济增长,信贷收缩会进一步加剧经济的衰退程度,信贷供给对产出的时变影响系数在长期基本趋于稳定,二者趋于长期均衡。其次,考虑到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和收缩对宏观经济可能存在非对称影响效应,本文进一步从产出增长和物价稳定的角度出发应用非线性自回归分布滞后(NARDL)模型展开探究。研究发现,在经济衰退期,可以通过扩张信贷的方式增强企业投资积极性、促进实体经济恢复平稳增长;在经济扩张期,信贷扩张对产出的带动效果会随着产出总量的不断积累而逐渐减弱,并加剧通货膨胀;信贷收缩虽然能够降低通货膨胀水平,但无法完全抵消信贷扩张带来的通胀风险,并且会对经济增速产生强烈的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从期限结构视角应用SV-TVP-FAVAR模型探究了推动我国产出增长和通货膨胀水平上升的信贷供给根源。研究发现,我国中长期信贷供给增加虽然能够显着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但同时对通货膨胀也具有强烈的促进作用,非金融企业中长期信贷供给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未能占据优势;相较于中长期信贷,我国短期信贷供给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不具优势,我国短期住户消费信贷供给增加对经济增长存在逐渐减弱的负向影响,并且不会引起强烈的通货膨胀效应,证实了扩大内需是推动我国经济增长、降低通货膨胀损失的可行路径之一。随后,本文进一步基于价格传导视角运用贝叶斯估计的平滑迁移向量自回归(ST-BVAR)模型分析了不同经济状态下信贷价格波动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效应,并探讨不同时期我国信贷价格政策的有效性。结果发现,在经济衰退期,信贷价格下调能够引导第二、三产业投资和消费增加,进而从需求侧驱动经济增长,信贷价格政策的传导渠道基本畅通,政策基本有效。在经济扩张期,我国利率市场化尚不完全且居民储蓄率水平相对较高,存在“金融抑制”和“消费抑制”双重抑制现象,因此我国信贷价格下调仅能通过促进第三产业投资的方式对经济增长产生正向影响,第二产业投资和消费的传导渠道均存在梗阻,极大地降低了信贷价格调控政策的有效性。接下来,本文进一步基于风险累积视角运用多元方向分位数向量自回归(MDQVAR)模型分析了信贷风险累积对我国宏观经济及信贷调控有效性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信贷风险累积在不同经济状态下对产出、通货膨胀和金融稳定均呈现出抑制效应,但影响强度随经济下行程度加深逐渐增强,并且信贷风险累积对金融稳定的负面影响最为强烈。信贷供给对产出、通货膨胀和金融稳定的影响效应在不同信贷风险累积程度下表现出显着的异质性。当以“经济增长”作为主要的经济目标时,信贷风险累积水平应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既不能为了追求低不良水平过分惜贷,也不能为了投资扩张过度放贷。当以“稳定物价、促进货币流通”和“金融稳定”为主要目标时,应全力避免过度放贷和过度负债,同时加强贷款发放前后的审慎监管,尽量减少非理性的竞争行为和代际遗忘,尽可能降低银行资产中的不良资产规模,并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流程。最后,本文基于宏观经济政策视角运用多元方向分位数向量自回归(MDQVAR)模型探究了信贷监管政策对货币政策调控“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三大目标有效性的异质性影响,为更好地完善“双支柱”框架提供参考。研究发现,在经济下行期,流动性类的信贷监管政策能够显着增强数量型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调控效果,但会形成通货膨胀问题,因此,需要在“促增长”和“稳通胀”目标中进行取舍。在经济平稳期,价值类的信贷监管政策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数量型货币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但信贷监管政策的动态调整不会对数量型货币政策有效性产生显着影响,二者可以各自调控,能够同时实现“稳增长、稳通胀、稳金融”三大目标。在经济过热期,价值类的信贷监管政策与价格型货币政策存在“政策冲突”,二者难以在动态调控中同时实现“金融稳定”与“价格稳定”。流动性类的信贷监管政策能够增强价格型货币政策对通货膨胀的抑制效果,两政策配合能够同时实现“稳金融、降通胀”的目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增长”,是经济过热期最优的政策协调模式。除此之外,货币政策在金融稳定目标的调控上不具优势,维持金融市场稳定还是应以信贷监管政策为主。
王牌[2](2020)在《政策供给、利益博弈与政策执行 ——S小区增梯改造的案例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提升,对于政府的政策执行能力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政策执行的结果既影响着政策目标群体的生活质量,也是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衡量指标。政策执行作为一项复杂行政活动受到众多因素的影响和牵涉,已有研究中对各类因素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解析,但囿于不同视野、角度,各个因素的讨论难以构成有效的学术对话,难以归纳出有较强普适性的分析框架。本研究以北京市S小区增梯改造政策的执行过程为研究对象,对北京市老旧小区增梯改造系列政策的执行过程展开研究,基于倡议联盟理论与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两种理论,并运用半结构式访谈、非参与式观察以及文献研究等研究方法尝试描述与解释老旧小区增梯改造系列政策陷入执行困境的问题。本研究通过对北京市S小区的增梯改造过程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文献研究识别出两种对政策执行产生影响的因素:政策供给、利益博弈,并利用这两种因素构建了分析框架对S小区的增梯改造过程进行分析检验,研究发现政策供给层面责权结构的清晰程度与政策弹性对政策空间的约束对政策执行的结果造成了影响;利益博弈维度从利益群体的不同取向出发发现不同的利益群体的博弈过程对于政策的执行造成了影响。本研究根据分析框架针对不同维度给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政策建议,认为应注重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并建立健全权责体制,构建利益互动的沟通平台优化利益群体的对话渠道。
张楚格[3](2020)在《房地产信贷政策下企业投资的非对称效应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指出信贷政策是我国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信贷政策往往与产业政策结合在一起,为促进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抑制“脱实向虚”等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关于信贷政策与微观企业的互动机制研究也逐渐丰富了起来,而组成实体经济的重要部分——企业,对信贷政策的反应是如何的?一些学者应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作出了一些结论,但是具体在某个微观企业的表现上,尚未有相关的研究。投资作为企业活动的重要一环,其往往影响着企业未来的发展。而投资面临融资约束问题,本文研究了房地产信贷政策对企业投资行为有怎样的影响。不同方向上的信贷政策对企业的投资影响是否是对称的以及怎样影响的?为了探索这个问题,本文在以前学者实证研究得出信贷政策对企业投资具有非对称影响效应的结论上,采用了探索性单案例研究方法,对民营企业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同房地产信贷政策下投资行为变化做了研究,发现紧缩的信贷政策对企业投资的抑制作用弱于宽松的信贷政策对企业投资的鼓励作用,信贷政策确实在微观企业投资水平的变化上呈现非对称效应。是什么导致了紧缩型房地产信贷政策传导的有效性减弱,本文从市场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两个角度识别了4个影响因素,分别是政策传导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阻滞作用、企业费用粘性、管理者预期、商业信用对信贷资源的再分配效应。冠城大通公司存在费用粘性,费用粘性使得企业在信贷政策紧缩时向下调整投资具有难度。而冠城大通管理者在信贷政策取向改变的年度,基于前期销售表现良好,对未来的预期往往是乐观的,通过5个指标衡量企业管理者是否存在过度自信心理,发现冠城大通的管理者存在过度自信,这也使得管理者的投资决策是扩张的、增加的,从而对政策传导效果产生影响。通过本文研究,冠城大通存在商业信用对信贷资源的再配置效应,这使得信贷紧缩时,冠城大通可以通过获取商业信用来缓解融资约束,进而使得紧缩政策对投资调控效果失常。通过上述研究,我国应该创新金融手段调控信贷,综合多种工具共同发挥作用,以提高政策传导效果,积极拓展融资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程玉清[4](2020)在《基于“城市针灸”理论的舒城县春秋乡集镇更新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与现代化的迅速发展,我国乡村不可避免地暴露于全球化、信息化的大环境中。十九大针对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对乡村建设问题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然而单一粗暴的改造方式导致乡村居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受到了很大冲击和影响,如何处理乡村更新与发展问题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尝试将“城市针灸”理论与乡村更新结合,探索兼顾保护与发展的小尺度乡村更新模式。首先,本文结合相关理论基础对“城市针灸”和乡村更新两个方面的国内外研究进展和典型案例进行综述,通过归纳对比法进一步探究了“城市针灸”理论在乡村更新中应用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基于“城市针灸”理论的乡村更新体系,详尽地解析了这一更新体系的设计流程,最终由理论指导实践,以安徽省舒城县春秋乡集镇为例,对“城市针灸”在乡村更新中的运用进行实证解析,并结合实际情况确立具体更新措施,将理论与实践结合,本文的研究结果如下:(1)相较于传统的乡村更新模式,“城市针灸”这种渐进式的有机更新具有更灵活、更小尺度、更有针对性、改造成本较少等优点。(2)由于乡村的系统组织与中医针灸学中人体生理结构的作用原理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对应性,所以将“城市针灸”理论应用于乡村更新层面有着较高的可行性。(3)基于“城市针灸”的乡村更新体系主要有基础调研、问题诊断、进行针灸三大流程,总结了经络阻滞和穴位不通两大乡村病症,提出了疏通经络阻滞、激发穴位活力两大治疗策略。(4)最后通过安徽省舒城县春秋乡集镇更新的实践研究论述了基于“城市针灸”的乡村更新策略具有可行性与科学性。本文在保护乡村传统风貌和延续乡村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探究了针灸式的乡村更新策略,进而改善乡村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美好生态环境、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对传统的乡村更新模式进行了创新性改良,为乡村更新改造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思路,丰富与完善了乡村更新的理论基础。
熊辛格[5](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李佳音[6](2019)在《基准利率与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价格联动关系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宏观调控体系改革的不断升入,货币政策框架的改革正经历着由数量型调控向价格型调控转型,这一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由货币供应量指标(如M2)向基准利率的转变。从国际经验来看,所有的发达国家和绝大多数中等收入国家已经在过去几十年内完成了这项转型。实证经验表明,推动这个转型的主要动力和条件有三:第一,数量型指标(如M2)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涨幅的相关性显着弱化,因此无法继续保证对货币供应量的精准调控可以达到稳定经济和物价的目的;第二,由于金融创新及金融自由化发展,数量型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可测性、可控性和实体经济相关性均不断下降,难以形成有效调控。此时,一味的关注货币供应量反而会引起市场利率的动荡;第三,价格型中介指标基准利率的可测性、可控性及相关性均较好,可以随时观测,及时评估货币政策效果,增强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及可信度,基准利率与包括债券收益率、存贷款利率在内的中长期利率,与实体经济之间呈现传导效果。基于以上背景,提出本文研究目的: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步伐的加快,我国货币政策框架正在从以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逐步转型,未来将形成以市场化基准利率为基础的新货币政策框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想要清晰的知道,一是利率是市场经济体制中货币政策的主要传导渠道,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日益倚重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什么样的基准利率适合以最优基准利率的身份,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之一,推进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二是央行利率政策的传导渠道是否顺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政策利率通过影响基准利率这一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能否实现对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价格的传导,能否有效地影响总产出和消费,从而实现政策目标。三是货币政策框架是由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倒置决定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变动可能导致货币政策工具不能影响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使得货币政策框架也要随之调整。理想的数量型指标利率的传导途径是,央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影响最优基准利率SHIBOR等在内的货币市场利率,SHIBOR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引起债券市场利率变动继而实现短期利率向长期利率的传导,债券市场和存贷款市场的可替代效应会将利率传导至存贷款利率。同时,商业银行同业借贷成本的改变会传导至存款成本,进而影响到贷款利率。所以,基于上述的研究目的和研究逻辑,确定了本篇论文的主题:基准利率(SHIBOR)与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价格联动关系,并通过实证分析得出最优基准利率SHIBOR,并通过论文的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实证分析了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SHIBOR的变动,面对传导效率不同的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会引起贷款价格和债券价格怎样的变动,从而揭示、印证以及检验我国货币政策框架转型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提出进一步的政策建议及展望。本文各部分的主要结论是:Shibor适合作为市场化的最优基准利率,通过代表央行意图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SHIBOR进行影响,Shibor变动的利率传导,最终使得信贷市场价格和债券市场价格产生如下传导效率和传导结果:1.基准利率对债券市场价格有显着正向影响。基准利率Shibor对债券市场的传导是基本有效的。Shibor变动对三个债券市场的企业债券价格都有影响。尤其对发行量最大、发行占比接近90%的银行间市场,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价格传导效率最高,互相影响。2.基准利率与信贷市场价格有正向影响但有时滞。上述结果说明,在没有数量管制、存贷比等约束条件下,基准利率即政策利率对信贷市场的传导是有效的,“最优”基准利率Shibor与贷款利率互相影响,在6-7月之后,影响达到最大。3.基准利率与两个市场价格互相影响,长期变动趋势一致。信贷市场与债券市场的价格,如果没有基准利率作为中介目标进行影响,两个市场本身的互相影响较小。基准利率对两个市场的传导效率,尤其是对信贷市场的传导效率较低,仅为美国基准利率对信贷市场传导效率的30%。综上,本文应用较为成熟的定量分析方法,较为全面地分析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变化与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及其各因子)的影响,对我国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进行了评估,并提出通过完善债券市场、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等,来强化货币政策传导效果的政策建议,以期能促进国家货币政策和债权市场的协调发展。
李凌方[7](2019)在《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及治理机制研究 ——以湖北省H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和房地产市场发展,城中村土地资源价值攀升,城中村农民、村干部等利益主体对土地资源的争夺白热化,利益冲突愈演愈烈。同时,在城镇住房保障机制不完善、农民家庭经济收入结构变化及社会心态变迁的背景下,城中村违法建设现象变得日趋严重,已成为城市管理的难题和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本文以城中村违法建设为研究对象,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博弈理论及治理理论,从制度供给、利益博弈及政府治理三个联动的维度,承袭“发生逻辑-困境解析-治理机制”要素因果链,遵循“理论演绎-实证检视-机制优化”的研究进路,对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及治理机制进行系统性研究。基于以上思路和对湖北省H市的田野调查,通过对访谈、观察和问卷调查资料进行深入分析,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从制度供给、利益博弈及政府治理三个联动的维度,以社会整体结构演进和个体特征结构演化的制度嵌合视角,提出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及治理的分析框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转型期的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致使利益冲突多发,城中村违法建设成为土地和住房资源分配矛盾的重要表现形式,其发生和治理中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博弈结构。沿着理论分析和实证检视的研究逻辑,在深入分析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联动影响因素基础上,可以构建治理机制优化路径。(2)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博弈理论,可以从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维度对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给出自恰性理论阐释和实证检视。研究认为,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的分析与验证是一个系统性过程,从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维度不仅可以推进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规律探究的历史维度深度,也可以进一步拓展现实动态因素关联的广度。历时性维度揭示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的历史演变脉络和规律,共时性维度基于现时情境,进一步阐释城中村违法建设在当前时空情境下相关影响因素的联动逻辑。理论和实证分析表明,城中村违法建设的历时发生逻辑可分为三个历史阶段:一是基本生存阶段;二是谋利发展阶段;三是从众炫耀阶段,渐次表现为民生需求型违法建设、经济驱动型违法建设以及跟风攀比型违法建设。从共时性角度看,三种类型的违法建设共存于现在阶段,都受到制度约束、个体策略、政府失效以及治理困境四个方面影响。城中村违法建设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农民、村干部和地方政府,农民和村干部是违建参与主体,地方政府是违建治理主体,分别具有不同的行为特征。农民和村干部作为参与主体,其行为特征表现为有限理性、不完全信息及机会主义。地方政府代表国家执行权力机关的意志,其行为特征表现为强制性和服务性、公共性和非营利性以及不完全信息和有限理性。(3)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和蔓延受扩散效应的影响。通过分析违建扩散模式和违建扩散阶段,总结违建扩散机理,揭示违建扩散效应。从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来看,城中村违法建设扩散具有三种模式:一是辐射式扩散模式;二是“点-线-面”网状扩散模式;三是“差序格局”式扩散模式。其扩散表现为初发、蔓延、“井喷”及慢增四个历史阶段。(4)归纳基层管理实践中的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机制,发现现有治理机制失效,致使违法建设治理困境形成。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组成的制度环境下,地方政府选择了专项式治理、网格化管理及多元联动监管三种政策工具,在治理过程中表现出了阶段性、反复性及动态性特征。现有治理机制无法彻底阻断违法建设的发生,致使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陷入困境,其成因包括违建治理政策失范、政府治理能力弱化、执法人员行为异化。(5)针对违建治理困境,基于治理理论,本文从优化思路设计及具体路径选择关联递进的方式构建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机制优化路径。构建更优的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机制,需要从宏观维度和微观路径两种思路进行嵌合设计。宏观维度包括加强顶层设计和推进机制整合;微观路径包括构建多元联动治理体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及强化执法人员激励约束。总体来说,优化思路体现在制度建构、利益引导及治理创新三个方面。具体优化路径为: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健全土地产权和储备制度;建立土地发展权共享机制,完善农民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城乡规划民众参与机制,构建违建全民共治模式;强化政府部门协调能力,构建规范的网络化执法体系;合理选择治理政策工具,建立违建监管常态机制。
史煜[8](2019)在《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鸦片战争遭遇西方武力冲击,中国渐从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延续千年的传统建筑体系从沿海至内陆城市渐次发生近现代化演变。西安作为中国内陆传统城市典型代表与华夏文化生发繁荣之地,经历了20世纪来持续变革求新以及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的转变,在取得城市现代化建设巨大成就同时,也面临因明城区大片历史街区建筑消失与城市记忆难以承续的现状。在当前中国城市建设从经济指标“量”的扩张转向历史文化与环境生态“质”的彰显之际,学界对西安都城时代的关注逐步转向对城市近现代发展变迁的研究。鉴于建筑是城市最基本的物质组成,本文选择以20世纪来西安明城区不同时段所生发新建筑作为中西文化碰撞交融的具体产物,以西安从传统向近现代城市的发展历史为线索,利用影像文本“客观纪实性”功能再现建筑形态特征,呈现与解析明城区建筑演进历程,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以及再塑古城历史文化风貌的探索实践提供借鉴。首先,立足影像与建筑文化研究方向,将建筑影像与历史文本相结合作为还原城市记忆的基本载体,在以人为主体、建筑为客体所形成的城市记忆框架中,以西安明城区建筑发展历史为线索,搜集整合20世纪来(1900-2010)不同历史时期典型的建筑影像文本,将其置于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时空背景中进行分期、分类及演变研究。其次,以建筑学、城市规划学与历史地理学等学科在西安城市建筑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为参照,将清末(1900-1911)、民国(1912-1949)与共和国(1949-2010)三个典型时期建筑影像文本进行分类对比,以“图文”互证方式还原西安明城区建筑发展演变历程,借助图像学与现象学等研究方法进行解读,揭示演变特征、规律及综合动因。再次,利用凯文·林奇“城市意象五要素”(道路、边缘、区域、节点、地标)作为体验与认知城市的一种方法,对应分析20世纪不同时段西安城市代表性建筑,尝试还原与建构近现代西安城市记忆。近现代西安传统建筑是顺应时代发展与社会现实需求,从“模仿搬用”到“选择吸收”西方先进建筑形式与技术的演进历程,展现了不同历史阶段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市主体审美与价值观的转变,也是传统建筑体系融合西方文化不断做出权衡与选择的实践过程。以城市记忆的“整体性、时代性、延续性与建构性”为原则,对20世纪以来西安明城区建筑状况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1)“体用”原则上中西“折衷”建筑特征的延续性在西安城市近现代化转型历程中,城市发展渐从传统社会的闭守走向近现代的开放,在继承传统建筑文化“体”对西方建筑形式、材料、结构等因素“用”的基础上,传统建筑主体地位逐步被削弱而日趋式微。是在政治与军事因素主导下,从清末“洋风”模仿建筑到民国以不同程度的中西“折衷”特征为主、兼有少量几何形式特征工业化建筑,经历共和国初期“苏化”因素影响,又从单一国家性建筑逐步走向现代化探索与多元化发展历程,建筑是“自上而下”非自然发展路径,以“局部-整体-简化-创新”不同程度中西“折衷”建筑特征的渐变为其发展规律。(2)传统建筑文化承续及创新的矛盾性与表面性作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的西北区域重镇与传统内陆城市,近代“洋风”模仿、中西“折衷”建筑到建国10周年经典的“传统”复兴建筑,在改革开放后1990-2010年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以房地产商业开发与以旧城拆迁改造为手段的城市化建设,带来明城区商业化、功能化的大尺度的现代建筑在明城墙内外无序耸立,因其与西安历史文化缺乏关联而影响古城整体建筑风貌。近年来,西安明城区依旧以在建筑上附加传统元素与佩戴仿古头饰屋顶作为体现古都风貌的手法,令人深感传统建筑传承与创新层面缺乏文化关联呈现出的矛盾心态与形式的表面性。(3)城市建筑演变缺乏历史文化承续性与整体观伴随20世纪以来西安城市建筑特征近现代化演变历程,西安明城区多数历史街区风貌逐步被科技文明所打造的功能化、商业化与符号化的新建筑所替代与消解,建筑景观的汰换更新导致历史特色被抹除失去城市记忆载体,而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也在加速城市记忆的缺失,不利于获得古城西安作为精神家园应有的历史文化认同感与归属感。基于城市记忆与建筑影像的互动同构关系再现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历程,省察急躁功利的赶超式与风貌式城市建设行为,汲取东西方城市近现代化发展正反经验,以期在健全城市建设评估与民众参与的监督管控机制,重拾城市文化自信、再塑城市历史风貌,将西安建成生态宜居的家园,肩负起“国家文化形象”的城市职能与使命。
王文利[9](2018)在《违法合同的效力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任何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诉争合同无效,裁判者均需审查合同的效力,如若认定诉争合同有效,则需在裁判文书中表述诉争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无悖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如若认定合同违法而无效,则需引用违反具体强制性规定法条,因此每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均无法回避合同效力之审查,存在合同效力的司法识别问题。作为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违法合同效力的司法识别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合同违法即无效,自当无从研究此类合同效力,然则强制性规定类型化肇始,无论立法者是否予以规定此概念,违法合同不一定无效已深入法治思维之中,如何进行司法识别责无旁贷成为研究对象。当企及探究强制性规定类型精确化、标准化沦为无法实现之幻想,放弃则欲罢不能,如何判定违法合同的效力依旧是司法实务中疑难杂症。《民法总则》第153条未采纳强制性规定类型化概念,源于理论与实务界争议较大、无明确区分标准。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空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之概念,立法未予采纳极具正当性,不仅在于无明确司法识别标准,更主要困境为如何界定之,概皆源于强制性规定类型化系法学概念,并非法律或言立法术语。现因上述原因虽未纳入立法之中,但如何司法识别违法合同的效力依然系裁判难点之一,可谓沉珂痼疾未除,又添并发症,争议不仅未平复,相反更加激烈。探究违法合同之效力,如若继续固持沿循强制性规定类型标准化之路径,因其固有性质使然,无法实现初衷。如何精准识别违法合同效力,仍需自法律历史中探寻,因人类的各种社会制度均起源于蒙昧社会,发展于野蛮社会,成熟于文明社会,法律制度亦不例外。欲探寻法律体系中细枝末叶,需自无效合同规则的历史演化肇始。强制性规定和违反之无效合同先于国家、法律存在,起源于远古时代之禁忌和违反禁忌的合同。无效合同规则的成因基础为公平、良知、正义、效率,分别系其民法学、伦理学、哲学、经济学基础。有效合同自有价值判断理念,合同有效的基石为鼓励交易、契约自由、等价交换等,鲜有探讨违法合同无效规则的理念,无效合同规则亦应存有其相应价值判断理念:维护交易秩序是其首要需求,保障契约自由是其必然结果,鼓励和促进交易是其内在目的。强制性规定源于氏族禁忌,先于法律而存在,其类型化并非如我国学者误传系史公尚宽先生所创,细究其雏形可追溯至罗马法中将限制性法律或禁止性法律划分为不完善法律、不完全完善法律及完善法律,在我国系“舶来品”,其继受中存在诸多失误,其中之一,当下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认定存在极端两极化,即过于宽松和苛求。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效力认定,矫枉过正,如苛求认定有效,随意扩大无效的范围。其成因无外乎学术研究存在误识、理论准备不足、司法识别路径指向不明。虽强制性规定类型标准、精确化是无法实现的梦想,但仍具有相当的价值功能:根本性转变了裁判者的理念、慎重对待违法合同的效力、不轻易否定合同效力。为防止公法过分干涉意思自治、保持适度管制,需要对强制性规定加以一定限制,两分法起到了在私法领域桥头查验欲进入国家管制、分辨强制性规定对私法行为效力影响的审核作用。两分法作为一种严格预防强制性规定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否定的守桥者(裁判者)手中检测仪器之一,规制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尊重和守护意思自治是守卫者使用两分法之本分,其价值功能亦在此。强制性规定类型化并非唯一司法识别违法合同效力利器,识别强制性规定类型需考量立法目的、衡量相冲突利益、法益之种类、交易安全,其所禁止者,究系针对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等,加以认定。不仅如此,还应当考量无效后果、法律效果、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量各种影响合同效力之因素,慎重适用强制性规定否定合同效力,尽量减少无效合同之认定。我国无效法律行为规则的历史演化,特别是违法合同效力之司法识别,系改革开放伴生物,随前者不断深化而变化,历经任意无效、限制无效至严格限制无效之清晰可见脉络。其进步性不可小觑,但因我国改革开放仍然在路上,故现行规则及其适用依然存在不足,突出表现在违法合同效力之司法识别中:适用法律依据不规范、认定合同无效扩大化、强制性规定类型化识别有误、裁判无效依据有误、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自相矛盾。特别是在法律适用上存在适用《合同法》第52条不规范:依据该条认定合同有效;不直接适用该条认定合同无效;笼统适用该条;混用该条各项。无效扩大化表现为:有瑕疵合同认定为无效;委托理财合同保底条款认定无效于法无据;将未生效合同判定无效。诸多司法识别失误主要源于司法实践忽视法律适用、强制性规定泛滥、强制性规定类型化识别认识模糊。矫治上述缺失首先须在立法上清理限缩强制性规定,慎重判定违法合同无效,在此基础上奉行“存疑推定有效”之规则,具体而言,不轻易否定合同效力;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因部分无效否定整体合同效力;法定撤销及解除优先于无效。在违法合同中,违反资格准入强制性规定的嗣后补正合同,作为特例,此类合同主要是指房屋买卖、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合意,合同已成立甚至履行,但出卖方、租赁方、出让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或自始至终未依法取得相关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安全合格证、出让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证书及依法被法院查封财产后擅自处分的合同,合同标的物或其建筑行为因此存在瑕疵,但存在取得相应许可证或涤除瑕疵可能性的合同。该类合同异于无效合同补正及无效合同转换,虽合同内容具有一定瑕疵,但存在涤除瑕疵可能性,并不因此无效。无论自违法合同无效规则的基础、理念,抑或违法合同效力之司法识别,均旨在限制强制性规定即公权力对意思自治过度干预,尊重当事人合意,尽量认可合同有效,严格控制违法合同无效之司法判定,鼓励交易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李海央[10](2018)在《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及其有效性评价研究》文中指出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至今,世界经济步入深度调整和转型发展期,在这一期间,金融危机前期累积的泡沫和风险在缓慢消化,同时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旧动力面临转换接续,整体来看,世界经济仍处于弱复苏周期内。加之国际贸易格局持续分化、金融市场动荡、地缘政治局势紧张、恐怖主义威胁等不确定性因素都将影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信心,抑制国际间经贸往来进而导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增长态势,在此背景下中国的出口贸易形势不容乐观,此为“外患”;在此同时,中国经济也面临粗放型投资型增长模式不可持续、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增强、结构调整压力不断加大等严峻挑战。近年来,中国各项经济指标宏观参数在外需疲软、内需不足及深层次结构扭曲等力量的联合作用下持续回落,经济总体下行压力面临持续加大态势,此乃“内忧”。“内忧外患”语境下中国经济趋冷态势的纾困解难之法在于经济驱动引擎的合理调协与转换,消费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的核心在于提振消费以稳定经济增长。基于此,央行与市场博弈之举——消费信贷政策的研究广受关注。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与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消费信贷政策能否有效助力消费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的诉求?基于这一疑问,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为探究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机理及其有效性评价。在消费驱动型经济发展模式的构建体系中,消费信贷政策是居民消费制度的组成,其操作的着力点是引导金融机构对居民的消费行为进行信贷支持,进而实现政策最终目标。本文将消费信贷政策从货币政策中分解独立出来,将其传导过程重构为一套完整的作用系统,可以将作用路径划分为空间主体传导模式和时间变量传导模式。由以上角度出发,本文提出以下科学问题:从空间主体传导模式来看,消费信贷政策涉及的经济主体有中央银行、金融机构和居民家庭三层,是否三层经济主体之间在政策执行阶段出现了阻滞,从而导致大力推行的消费信贷政策未能如期实现政策效果?如果出现阻滞,又是在三层经济主体两阶段传导过程中的哪一阶段出现?以及金融机构在两阶段传导过程中是否可以起到良好的中介作用?从时间变量传导模式来看,消费信贷政策刺激消费以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是否仍能实现?况且时移势易,中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经济增长“量”的扩张已然步入下行通道,应该更予注重经济增长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即“质”的提升,应该如何评价经济增长的“质”?以及消费信贷政策又能否最终作用于经济增长的“质”呢?如果可以,那么政策传导时滞和对于不同维度的“质”的影响效应又存在什么区别呢?(1)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为探究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机理及对传导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设定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理论分析框架。主要任务是在理论借鉴与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建立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引导后续实证部分研究的开展。通过对消费信贷政策、政策传导机制、经济增长质量概念的界定,将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区别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重新归纳为一个整体体系进行研究讨论。进一步对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系统架构进行分解,从空间传导路径和时间传导路径两个维度的传导模式,辨别空间主体传导模式和时间变量传导模式的动态作用关系,通过这一部分的研究,梳理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结构特征,其中涉及经济主体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及经济变量变动产生的影响在传导网络中的具体体现。其后,结合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相关概念、系统架构和传导模式推导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数理模型,为后文研究夯实理论基础。2构建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任务是在理论分析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系统架构和作用模式的基础上,对不同作用模式的评价标准进行刻画、量化与测度。以政策梳理为主线回顾消费信贷政策发展的历史变迁与轨迹,结合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系统架构的复杂性(内部关联性、等级结构性)与动态性(发展态势)特点,针对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空间主体传导和时间变量传导两种模式,进行有效性评价指标的筛选、刻画与量化,在指标量化过程中,对单一指标“合成”以综合测度评价指标,为后文实证部分奠定分析基础。3实证检验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两种作用模式有效性。主要任务是运用宏观数据和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实证测度两种传导模式下的传导有效性以及作用程度。第一,对于空间主体传导模式来说,强调消费信贷政策传导过程的有效性检验,对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中中央银行到居民消费行为的传导过程划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中央银行到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到居民,对这两个阶段分别进行影响关系与效应的检验。这部分研究主要侧重两点:首先,两阶段传导中能够有效传导是后续研究的前提,因此要识别消费信贷政策容易在哪一阶段出现效果弱化;其次,各金融机构在两阶段传导过程中呈承上启下作用,因此需要对其是否具有良好的中介能力进行检验。第二,对于时间变量传导模式来说,强调消费信贷政策传导结果的有效性检验,这一部分的研究中主要针对消费信贷政策带动的信贷条件变化最终作用于实体经济的效果如何,结合经济增长质量概念的引入,也就是要分析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作用于经济增长质量的传导效果,经济增长质量又可细分为经济稳定、经济安全、结构优化等不同维度,着重探究消费信贷政策作用于经济增长不同维度下的作用效率和传导速度。4提出完善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主要思路与对策建议。主要任务是为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有效性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通过对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不同模式的实证检验,对实证结论进行评价与分析,探究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中不同模式下可能存在的阻滞因素,从两种传导模式着手,遵循传导机理从现实层面推进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有效性的完善,针对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系统架构五种组分对具体的政策操作思路提出构想。(2)本文按照“提出科学问题——理论分析推演——实证分析检验”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运用了持久性收入假说、流动性约束假说、金融约束理论、信贷配给理论等一系列理论,将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从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中单独分解出来,重构为一个完整统一地分析框架,考察消费信贷政策传导系统各组分之间的影响机制与作用模式。综合运用面板回归、中介效应检验和FAVAR模型检验等研究方法,从消费信贷政策空间主体传导模式和时间变量传导模式的不同渠道进行实证检验消费信贷政策的有效性并进行评价。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的分析,研究结论表明:1消费信贷政策的传导模式又分为空间传导路径和时间传导路径两个维度,两种传导模式是互动且交织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有所差别。空间主体传导模式也作为时间变量传导模式的“因”,时间变量传导模式则为空间主体传导模式的“果”。空间主体传导模式的作用路径可以如下表述:中央银行确定消费信贷政策的调控目标和最终目标,并根据调控目标和最终目标运用相应的政策工具,消费信贷政策信号传递至各金融机构,这是空间主体传导模式的第一阶段;在第二阶段中,各金融机构根据消费信贷政策信号调整信贷投向行为和规模,进一步作用于居民,居民接受信号并调整自身消费行为,最后实现消费信贷政策的调控目标以及最终目标。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时间变量传导模式的作用路径可以表述为:中央银行操作信贷政策工具,影响的经济变量主要是基础货币量和基准利率,基础货币量的变化在货币乘数的作用下直接影响货币供给量的变化,而基准利率的变化一方面通过金融机构存贷款数量的变化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另一方面基准利率的变化引导整个利率体系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将共同引起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并进一步作用于实体经济,引起总产出的变化。2以熵值法对经济增长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测度,发现在2007第1季度2017第4季度期间,中国的经济稳定指数、结构优化指数、创新驱动指数、资源环境指数、民生改善指数呈周期波动中上升趋势,其中创新驱动指数在2013年2015年呈下滑趋势,资源环境指数于2008年2014年阶段的波动幅度更大。另外,经济安全指数和产业升级指数呈平稳上升趋势,质量效益指数呈下滑趋势,质量效益指数由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农业土地产出率、企业总资产贡献率、工业综合产能利用率、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和GDP与固定资产投资之比进行合成,这一研究结论说明以上6个基础指标必然存在阻滞与下滑。3中国的经济发展、金融发展都具有突出的地区特点,从四大经济区域的发展现状来看,东部、中部地区更优,而东北部与西部地区则相对滞后。金融从属经济增长论认为经济增长会带动金融发展,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会增加金融资源的支配效率,实体经济的扩张必然导致金融产业的发展。遵从这一观点,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下消费信贷政策的空间传导畅通性必然存在不同,理论上金融高效发展地区的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理应更为畅通。论文通过面板数据模型考察了消费信贷政策空间主体传导模式两阶段的效率,计量模型回归结果表明,在第一阶段空间传导过程中,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传导路径是畅通的,而东北地区则存在梗阻;在第二阶段空间传导过程中,全国和四大经济区域的传导路径皆是畅通的。4消费信贷政策空间主体传导模式的作用路径是中央银行确定消费信贷政策的调控目标和最终目标,并根据调控目标和最终目标运用相应的政策工具,消费信贷政策信号传递至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根据消费信贷政策信号调整信贷投向行为和规模,居民接受信号并调整自身消费行为,最后实现消费信贷政策的调控目标以及最终目标。因此,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行为是金融机构具化执行的影响因素,而金融机构具化执行是居民家庭行为反应的影响因素,同时,金融机构具化执行是联结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居民家庭行为反应的中介影响因素。根据中介效应检验结果,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行为皆存在显着的中介效应,表明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行为在消费信贷政策空间传导中具有纽带与桥梁作用。其中,东北地区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为唯一的中介效应,而全国与其他三大经济区域为互补的中介效应。根据中介效应衡量指标的检验结果,东北与中部地区金融机构的中介能力更强,东部金融机构中介能力低于全国水平,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中介能力较差。5以FAVAR模型测算消费信贷政策与经济增长质量各指数之间的作用关系,从模型的估计效果的模型贡献度与拟合优度来看,消费信贷强度对经济增长质量产生影响的贡献度较高,从模型的可决系数来看,拟合程度尚可,因此证实以消费信贷政策影响经济增长质量的路径切实存在。从消费信贷政策时间变量传导模式的作用效率来看,主要影响在初期即产生影响,说明经济增长质量对消费信贷政策的传导存在较高的敏感度。消费信贷政策于初期对经济稳定质量、经济安全质量、产业升级质量、资源环境质量和民生改善质量呈正向促进效应,对结构优化质量、质量效益质量和创新驱动质量呈负向抑制效应;消费信贷政策于总体对经济稳定质量、经济安全质量、结构优化质量、产业升级质量、资源环境质量和民生改善质量存在正向促进效应,对质量效益质量和创新驱动质量存在负向阻滞效应。从消费信贷政策时间变量传导模式的传导速度来看,主要的动态变化在1年内可以完成,另外经济安全质量、结构优化质量、产业升级质量和民生改善质量对于消费信贷政策的传导反应周期较长,在2年内仍存在响应。这一结论表明消费信贷政策影响经济增长质量的反应期较长,并且基本不存在滞后传导性。
二、疏通经济适用住房的“阻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疏通经济适用住房的“阻滞”(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信贷供给传导机制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信贷供给总量的经济效应 |
1.2.2 信贷供给结构的经济效应 |
1.2.3 信贷供给价格的经济效应 |
1.2.4 信贷风险累积的经济效应 |
1.2.5 信贷供给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效应 |
1.3 主要研究目标、论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
1.3.1 主要研究目标 |
1.3.2 论文结构及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主要贡献 |
1.4.1 研究方法 |
1.4.2 主要贡献 |
第2章 信贷供给宏观经济效应的理论基础 |
2.1 信贷供求理论 |
2.1.1 宏观信贷供求理论 |
2.1.2 微观信贷供求理论 |
2.2 信贷价格理论 |
2.2.1 可贷资金理论 |
2.2.2 金融抑制理论 |
2.3 信贷风险理论 |
2.3.1 Fisher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 |
2.3.2 金融脆弱性理论 |
2.4 信贷配给与信贷传导理论 |
2.4.1 均衡配给理论 |
2.4.2 银行信贷渠道传导理论 |
2.4.3 资产负债表渠道传导理论 |
第3章 我国信贷供给传导机制及其与产出的动态关联分析 |
3.1 基于DSGE模型我国信贷供给的微观传导机制分析 |
3.1.1 模型设定 |
3.1.2 模型均衡 |
3.1.3 参数校准与模拟分析 |
3.2 我国信贷供给与产出的波动特征及动态关联性分析 |
3.2.1 MS-GAS-TVTP模型与TVP-VECM模型原理 |
3.2.2 我国产出与信贷波动的阶段性变迁识别及时变转移分析 |
3.2.3 动态关联性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信贷供给总量与期限结构的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
4.1 信贷供给总量对宏观经济影响的理论机制分析 |
4.2 我国信贷总量扩张与收缩对宏观经济的非对称影响效应分析 |
4.2.1 非线性自回归分布滞后(NARDL)模型原理 |
4.2.2 变量选取、数据处理及平稳性检验 |
4.2.3 我国信贷总量扩张与收缩对产出的非对称影响效应 |
4.2.4 我国信贷总量扩张与收缩对通货膨胀的非对称影响效应 |
4.3 我国信贷供给期限结构的宏观经济效应分析 |
4.3.1 SV-TVP-FAVAR模型原理 |
4.3.2 我国信贷供给期限结构对产出和通货膨胀的时变效应分析 |
4.3.3 我国信贷供给短期结构对产出和通货膨胀的时变效应分析 |
4.3.4 我国信贷供给中长期结构对产出和通货膨胀的时变效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信贷供给价格传导机制及其非线性效应分析 |
5.1 信贷供给对宏观经济增长的价格传导机制分析 |
5.1.1 投资渠道传导机制分析 |
5.1.2 消费渠道传导机制分析 |
5.2 ST-BVAR模型原理 |
5.2.1 ST-BVAR模型设定 |
5.2.2 ST-BVAR模型的非线性检验 |
5.3 不同经济周期下信贷价格对经济增长的两阶段传导效应分析 |
5.3.1 变量选取、数据处理与经济周期波动区制识别 |
5.3.2 第一阶段信贷价格对投资与消费的非线性影响效应 |
5.3.3 第二阶段投资与消费对产出的非线性影响效应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信贷风险对宏观经济及信贷调控有效性的异质性影响效应分析 |
6.1 多元方向分位数向量自回归(MDQVAR)模型 |
6.2 不同经济周期下信贷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异质性影响效应分析 |
6.2.1 理论机制分析 |
6.2.2 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 |
6.2.3 分位数脉冲响应分析 |
6.3 不同信贷风险水平下信贷调控宏观经济有效性分析 |
6.3.1 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 |
6.3.2 分位数脉冲响应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信贷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效应分析 |
7.1 理论背景与影响机制分析 |
7.2 信贷监管的不同强度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异质性影响分析 |
7.2.1 变量选取及数据说明 |
7.2.2 经济增长目标下信贷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7.2.3 物价稳定目标下信贷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7.2.4 金融稳定目标下信贷监管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政策供给、利益博弈与政策执行 ——S小区增梯改造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楼宇设计缺陷的现实影响 |
1.1.2 老龄化加速社会需求 |
1.1.3 政府注重提升公共服务职能 |
1.1.4 增梯改造政策执行受阻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价值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思路概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技术路线图 |
1.4.4 论文篇章结构 |
2.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构建 |
2.1 政策执行研究发展历程 |
2.2 政策执行理论的研究状况 |
2.2.1 府际关系与责权配置 |
2.2.2 利益互动 |
2.2.3 政策文本 |
2.3 对已有研究的总结与评述 |
2.4 分析框架的构建 |
2.4.1 政策供给维度的理论基础及构建 |
2.4.2 利益博弈维度的理论基础及构建 |
2.4.3 分析框架及指标体系 |
2.5 小结 |
3 S小区的增梯改造政策实践 |
3.1 北京市老旧小区增梯改造政策背景及内容 |
3.1.1 北京市老旧小区增梯改造政策的背景 |
3.1.2 北京市“人老楼旧”的社会现状 |
3.1.3 增梯改造政策的内容及变化 |
3.1.4 北京市政策实践的基本进展 |
3.2 北京市S小区增梯改造过程 |
3.2.1 北京市S小区概况 |
3.2.2 S小区增梯项目概览 |
3.2.3 S小区增梯项目的参与群体 |
3.2.4 增梯项目的执行过程 |
4 基于分析框架的案例分析 |
4.1 政策供给维度 |
4.1.1 责权模糊使审批成本上升 |
4.1.2 政策弹性对执行空间的约束 |
4.2 利益博弈维度 |
4.2.1 取向不同的利益群体 |
4.2.2 分歧弥合达成共识 |
4.3 理论探讨 |
4.3.1 政策供给层面:责权清晰弹性适中 |
4.3.2 利益博弈层面:沟通协调达成共识 |
4.4 小结 |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结论 |
5.1.1 责权配置的清晰程度影响执行效率 |
5.1.2 政策弹性影响执行的灵活程度 |
5.1.3 弥合程度影响政策推进 |
5.2 政策建议 |
5.2.1 合理制定政策,注重政策规范协调 |
5.2.2 健全权责体制,建立清单式管理体系 |
5.2.3 搭建沟通平台,有序促进利益互动 |
5.2.4 丰富增梯模式,多策并举因地制宜 |
5.3 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访谈对象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在校期间参与的课题研究 |
致谢 |
(3)房地产信贷政策下企业投资的非对称效应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信贷政策微观经济后果 |
1.2.2 信贷政策影响企业投资的传导机制 |
1.2.3 信贷政策对企业投资的非对称效应 |
1.2.4 信贷政策对企业投资非对称效应的形成机理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框架 |
1.4 研究创新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信贷政策 |
2.1.2 企业投资 |
2.2 理论基础 |
2.2.1 企业投资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融资约束理论 |
2.2.4 信贷配给理论 |
3 冠城大通案例研究设计 |
3.1 案例公司基本介绍 |
3.2 案例公司选择说明 |
3.3 案例证据资料收集与整理 |
3.4 案例研究思路 |
4 房地产信贷政策与冠城大通投资的非对称案例分析 |
4.1 房地产信贷政策证据分析 |
4.2 冠城大通投资过程证据分析 |
4.2.1 第一个房地产信贷紧缩期企业投资过程 |
4.2.2 金融危机背景下刺激消费增长的信贷宽松期企业投资过程 |
4.2.3 国八条、国十一条政策严格调控下信贷紧缩期企业投资过程 |
4.2.4 阶段性适度放宽信贷宽松期企业投资过程 |
4.2.5 “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下信贷紧缩期企业投资过程 |
4.2.6 冠城大通投资进程小结 |
4.3 房地产信贷政策下冠城大通投资的非对称效应证据分析 |
5 房地产信贷政策对企业投资非对称效应的影响因素探讨 |
5.1 外部影响因素政策传导过程中的阻滞作用 |
5.2 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
5.2.1 费用粘性 |
5.2.2 管理者预期 |
5.2.3 商业信用对信贷资源的再配置效应 |
6 研究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3 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基于“城市针灸”理论的舒城县春秋乡集镇更新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文献综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乡村 |
1.1.2 集镇 |
1.1.3 乡村更新与振兴 |
1.1.4 “城市针灸” |
1.2 相关理论基础 |
1.2.1 有机更新理论 |
1.2.2 反规划理论 |
1.2.3 谨慎更新 |
1.2.4 社区参与理论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外乡村更新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外“城市针灸”理论研究综述 |
2 引言 |
2.1 研究背景 |
2.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2.2.1 研究目的 |
2.2.2 研究意义 |
2.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3.1 研究内容 |
2.3.2 研究方法 |
2.3.3 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
2.4 技术路径 |
3 乡村更新视角下的“城市针灸”理论研究 |
3.1 “城市针灸”的理论基础 |
3.1.1 “城市针灸”的形成与发展 |
3.1.2 “城市针灸”的特征 |
3.2 乡村更新与“城市针灸"原理的适用性研究 |
3.2.1 中医针灸学与乡村更新的契合点 |
3.2.2 不同乡村更新模式的对比 |
3.2.3 乡村更新中“城市针灸”理论的价值体现 |
3.3 基于“城市针灸”的乡村更新策略研究 |
3.3.1 基于“城市针灸”的乡村更新流程 |
3.3.2 基础调研 |
3.3.3 问题诊断 |
3.3.4 进行针灸 |
4 基于“城市针灸”的春秋乡集镇更新策略实践研究 |
4.1 研究背景 |
4.1.1 区位分析 |
4.1.2 自然资源 |
4.1.3 人文历史资源 |
4.2 问题诊断——针灸对象的确定 |
4.2.1 需求调研 |
4.2.2 经络问题 |
4.2.3 穴位问题 |
4.3 进行针灸——针灸式更新策略的实现途径 |
4.3.1 疏经活络 |
4.3.2 激活穴位 |
5 结论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舒城县春秋乡集镇居民生活需求调查问卷 |
附录2 舒城县春秋乡集镇旅游消费者调查问卷 |
作者简介 |
(5)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基准利率与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价格联动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相关金融理论 |
第三节 金融时间序列分析 |
第四节 相关研究综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定价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信贷市场定价方法 |
第二节 债券市场定价方法 |
第三节 基准利率与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价格关系的理论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准利率选择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基准利率的选取原则 |
第二节 基准利率选择的国际经验 |
第三节 我国主要备选基准利率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债券市场与基准利率价格联动分析 |
第一节 企业债券到期收益率与基准利率联动分析 |
第二节 公司债券到期收益率与基准利率联动分析 |
第三节 非金融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与基准利率联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信贷市场与基准利率价格联动分析 |
第一节 信贷市场概述 |
第二节 信贷市场与基准利率价格联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贷市场与债券市场的价格溢出分析 |
第一节 相关研究综述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第三节 中国和美国市场传导效率差异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第三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及治理机制研究 ——以湖北省H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违建概念及内涵研究 |
1.2.2 违建发生原因研究 |
1.2.3 违建社会影响研究 |
1.2.4 违建执法困境研究 |
1.2.5 违建治理对策研究 |
1.2.6 研究述评 |
1.3 核心概念 |
1.3.1 城中村 |
1.3.2 违法建设 |
1.3.3 制度供给 |
1.3.4 政府治理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案例研究法 |
1.5.2 访谈法 |
1.5.3 观察法 |
1.5.4 问卷调查法 |
1.5.5 制度分析法 |
2 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1.2 博弈理论 |
2.1.3 治理理论 |
2.2 分析框架 |
3 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 |
3.1 H市城中村违法建设问题的田野调查整体描述 |
3.1.1 田野调查的基本过程和整体描述 |
3.1.2 城中村违法建设问题的基本情况 |
3.2 城中村违法建设利益相关者 |
3.2.1 农民 |
3.2.2 村干部 |
3.2.3 地方政府 |
3.2.4 其他利益主体 |
3.3 城中村违法建设历时发生逻辑 |
3.3.1 民生需求型违法建设:基本生存逻辑 |
3.3.2 经济驱动型违法建设:谋利发展逻辑 |
3.3.3 跟风攀比型违法建设:从众炫耀逻辑 |
3.4 城中村违法建设共时发生逻辑 |
3.4.1 制度约束:城乡二元结构限制与灰色市场形塑 |
3.4.2 个体策略:规则认知与策略性行为 |
3.4.3 政府失效:制度供给失衡与政策工具选择失当 |
3.4.4 治理困局:利益合谋与博弈无序 |
3.5 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的实证检视 |
3.5.1 城中村违法建设历时发生逻辑验证 |
3.5.2 城中村违法建设共时发生逻辑检视 |
3.5.3 城中村村民违建行为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 |
3.6 城中村违法建设扩散机理 |
3.6.1 城中村违法建设扩散模式 |
3.6.2 城中村违法建设扩散阶段 |
3.7 本章小结 |
4 城中村违法建设利益相关者行为分析 |
4.1 利益冲突与制度结构 |
4.2 利益相关者行为特征 |
4.2.1 违建参与主体行为特征 |
4.2.2 违建治理主体行为特征 |
4.3 利益主体博弈与分利格局形塑 |
4.4 本章小结 |
5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机制与困境 |
5.1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的制度环境 |
5.1.1 正式制度空间 |
5.1.2 非正式制度情境 |
5.2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机制 |
5.2.1 治理政策工具选择 |
5.2.2 治理特征与效果 |
5.3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困境 |
5.3.1 违建治理政策失范 |
5.3.2 政府治理能力弱化 |
5.3.3 执法人员行为异化 |
5.4 本章小结 |
6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机制优化 |
6.1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机制的优化思路 |
6.1.1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的宏观维度 |
6.1.2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的微观路径 |
6.2 城中村违法建设治理机制的优化 |
6.2.1 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机制,健全土地产权和储备制度 |
6.2.2 建立土地发展权共享机制,完善农民住房保障体系 |
6.2.3 建立城乡规划民众参与机制,构建违建全民共治模式 |
6.2.4 强化政府部门协调能力,构建规范的网络化执法体系 |
6.2.5 合理选择治理政策工具,建立违建监管常态机制 |
6.3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创新点与局限性 |
7.3 未来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2 田野调查提纲 |
附录3 访谈提纲 |
附录4 违建执法人员调查问卷 |
附录5 城中村农民调查问卷 |
(8)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 |
1.1.1 西安城市建筑近现代演发 |
1.1.2 近代西安影像文本的生发 |
1.2 论文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论文研究现状 |
1.3.1 近现代西安城市建筑研究 |
1.3.2 近现代西安城市及建筑影像 |
1.3.3 城市记忆的研究与实践 |
1.4 研究对象界定 |
1.4.1 研究时间界定:1900-2010年 |
1.4.2 研究空间界定:以西安明城区为空间界限 |
1.4.3 研究对象界定:20 世纪以来西安明城区所生发新建筑 |
1.5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内容 |
1.5.3 研究框架 |
2 “建筑影像-城市意象-城市记忆”的逻辑关联 |
2.1 建筑影像:城市记忆的载体 |
2.1.1 影像的内涵及其特征 |
2.1.2 影像文本的阐释 |
2.1.3 影像文本的选择 |
2.1.4 影像文本的价值 |
2.2 城市意象:显现的城市记忆 |
2.2.1 意象的概念及特征 |
2.2.2 城市意象要素的应用 |
2.2.3 城市意象理论的探索 |
2.2.4 城市意象理论的借鉴 |
2.3 城市记忆:内化的城市意象 |
2.3.1 记忆的概念及其特征 |
2.3.2 城市记忆三要素及其建构 |
2.3.3 城市记忆的所指及特征 |
2.3.4 城市记忆的保存与延续 |
2.4 “建筑影像-城市意象-城市记忆”的互动生成结构 |
2.5 小结 |
3 清末西安“洋风”模仿建筑的生发(1900-1911) |
3.1 西北重镇的历史机遇 |
3.1.1 “两宫西狩”与清末新政发布之地 |
3.1.2 清末西安影像文本的生发 |
3.1.3 欧美及日本人眼中的西安 |
3.2 “洋风”模仿建筑的生发 |
3.2.1 教会建筑“洋风”的先导 |
3.2.2 洋务军事工业的创立 |
3.2.3 城墙城门建筑与行宫内的“洋风” |
3.3 内陆传统城市地域风貌 |
3.3.1 坚固的城防体系 |
3.3.2 严整的空间布局 |
3.3.3 延续的建筑风貌 |
3.4 公共建筑近代化萌芽 |
3.4.1 近代城市功能的增加 |
3.4.2 近代文教建筑的创设 |
3.4.3 近代寺观建筑的衰落 |
3.5 小结 |
4 民国西安“中西折衷”建筑的创发(1912-1949) |
4.1 国内外战争期间:短暂而有限的城市发展 |
4.1.1 持续的战火饥荒与“陪都”西京建设 |
4.1.2 城市生活与建筑影像的丰富 |
4.1.3 “洋风”模仿到“中西折衷”建筑 |
4.2 北洋政府时期:持续的灾乱致使城市发展滞缓(1912-1926) |
4.2.1 战争对城市的影响 |
4.2.2 公共建筑的初创 |
4.2.3 医疗建筑的建立 |
4.2.4 文教建筑的近代化发展 |
4.3 南京政府时期:“陪都”西京建设促进经济繁荣(1927-1945) |
4.3.1 开发西北与“西京”建设 |
4.3.2 市政交通建筑的发展 |
4.3.3 军工商业建筑的初创 |
4.3.4 文教建筑持续发展 |
4.4 国内外战争频发:动荡变局导致城市发展衰败(1945-1949) |
4.4.1 抗战时期城市遭受重创 |
4.4.2 战后城市发展快速萧条 |
4.4.3 建筑行业发展走向衰落 |
4.5 小结 |
5 共和国西安建筑现代化的探索实践(1949-2010) |
5.1 共和国时期的城市建设环境 |
5.1.1 计划经济时期的城市风貌 |
5.1.2 城市建筑的阶段性发展 |
5.1.3 影像文本从政治化到多元 |
5.2 工业化建设时期:“生产型”城市建筑的发展(1949-1978) |
5.2.1 经济恢复期与“一五”期间的建筑成就(1949-1957) |
5.2.2 大调整时期城市建设萎缩(1958-1966) |
5.2.3 文革与“三线”建设时期城市建设停滞(1966-1978) |
5.3 市场经济转型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城市建筑增长(1978-1999) |
5.3.1 改革开放时期建筑渐趋起步(1978-1989) |
5.3.2 “旧城拆迁改造”时期建筑的突变(1990-1999) |
5.3.3 城市化加速时期明城区建筑的杂糅(2000-2010) |
5.4 小结 |
6 西安城市建筑近现代化演进分析(1900-2010) |
6.1 农业经济背景下建筑近代化的布局与特征 |
6.1.1 “洋风”模仿搬用时期的建筑(1900-1911) |
6.1.2 “传统”革新求变时期的建筑(1912-1931) |
6.1.3 “现代”初创繁荣时期的建筑(1932-1945) |
6.1.4 战争导致发展停滞时期的建筑(1945-1949) |
6.2 建筑近代化的演进规律与动因 |
6.2.1 新建筑布局与发展规律 |
6.2.2 新建筑演进的综合动因 |
6.3 计划经济背景下建筑现代化的布局与特征(1949-1978) |
6.3.1 “苏化”时期“社会主义民族形式”的建筑(1949-1957) |
6.3.2 大调整时期“新的民族形式”的建筑(1958-1966) |
6.3.3 文革与“三线”建设时期的建筑(1966-1978) |
6.4 市场化与“旧城改造”背景下建筑的布局与特征(1978-2010) |
6.4.1 改革开放初期全面复苏的建筑(1978-1989) |
6.4.2 经济转型时期去旧布新的建筑(1990-1999) |
6.4.3 城建加速时期国际化多元化建筑(2000-2010) |
6.5 建筑现代化的演进规律与动因 |
6.5.1 新建筑布局与发展规律 |
6.5.2 新建筑演进的综合社会动因 |
6.5.3 新建筑演进的影响因素 |
6.6 小结 |
7 20 世纪西安城市建筑演进的文化反思 |
7.1 从传统走向近现代的探索历程 |
7.1.1 政治军事因素的主导 |
7.1.2 地域交通因素的制约 |
7.1.3 经济技术因素的影响 |
7.1.4 文化观念因素的转变 |
7.1.5 城市建设管控与监督机制的不力 |
7.2 近现代城市建筑文化的省视 |
7.2.1 城市规划建设与建筑景观的异化 |
7.2.2 国际化大都市与再塑国家文化形象 |
7.2.3 对21 世纪城市发展的展望 |
7.3 小结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后续研究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违法合同的效力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动因 |
二、选题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三、研究状况 |
四、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违法合同的“法”规范:强制性规定 |
第一节 强制性规定的概念诠释 |
一、强制性规定的范围 |
二、相关概念辨异 |
三、强制性规定的祛魅 |
第二节 强制性规定类型化的演变 |
一、类型化的现实性 |
二、类型化的追根溯源 |
三、类型化继受的缺失 |
第三节 类型化既存问题成因 |
一、法源误区 |
二、储备不足 |
三、识别路径指示不明 |
第四节 二分法类型化的适用功能 |
一、二分法类型化的功效 |
二、二分法类型化的考量 |
三、类型化精准目标的践行 |
四、未入典并不是废弃 |
小结 |
第二章 违法合同无效规则的判断理论 |
第一节 违法合同无效规则的历史演化 |
一、无效合同的起源 |
二、民法总则第153条对无效合同规则的影响 |
三、我国无效合同规则发展趋势 |
第二节 违法合同无效规则的建构基础 |
一、民法学基础:公平 |
二、伦理学基础:良知 |
三、哲学基础:正义 |
四、经济学基础:效率 |
第三节 违法合同无效规则的理念 |
一、首要需求:交易秩序之维护 |
二、必然结果:契约自由之保障 |
三、内在目的:鼓励和促进交易 |
小结 |
第三章 违法合同效力的司法识别 |
第一节 司法识别误区 |
一、裁判文书适用法律条文不规范 |
二、合同无效认定扩大化 |
三、强制性规定类型识别错位 |
四、合同无效判定依据不当 |
五、适用诉讼时效认知不一 |
第二节 无效合同司法识别误区的成因 |
一、忽视法律适用 |
二、强制性规定滥觞 |
三、强制性规定类型识别不清 |
第三节 无效合同识别误区之矫治方法 |
一、清理限缩强制性规定 |
二、慎重判定违法合同无效 |
三、确定存疑推定有效规则 |
小结 |
第四章 违法合同的特例:嗣后补正合同效力 |
第一节 嗣后补正合同创设的必要性 |
一、嗣后补正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
二、嗣后补正合同现存困境 |
三、嗣后补正合同缺失性 |
第二节 域外启示 |
一、违法合同未必无效 |
二、违法合同嗣后补正效力的法益权衡 |
三、违法合同有效的法律后果不足为鉴 |
第三节 嗣后补正合同的性质 |
一、嗣后补正合同异于合同效力补正 |
二、嗣后补正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转换 |
三、嗣后补正合同的有效性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及其有效性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总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资料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资料 |
1.5 研究创新 |
1.5.1 视角选择的创新 |
1.5.2 方法引入的创新 |
第2章 理论借鉴与研究述评 |
2.1 理论基础与借鉴 |
2.1.1 消费理论 |
2.1.2 传导理论 |
2.2 研究动态及述评 |
2.2.1 研究动态 |
2.2.2 研究动态述评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理论分析框架 |
3.1 相关概念与辨析 |
3.1.1 消费信贷政策 |
3.1.2 政策传导机制 |
3.1.3 经济增长质量 |
3.2 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系统架构 |
3.2.1 传导主体 |
3.2.2 传导客体 |
3.2.3 传导媒介体 |
3.2.4 传导载体 |
3.2.5 传导环体 |
3.3 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模式 |
3.3.1 空间主体传导模式 |
3.3.2 时间变量传导模式 |
3.3.3 传导模式交织关系 |
3.4 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的数理模型 |
3.4.1 空间主体传导模式下中央银行至金融机构 |
3.4.2 空间主体传导模式下金融机构至居民消费 |
3.4.3 时间变量传导模式下信贷条件至实体经济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 |
4.1 消费信贷政策的历史演进与发展态势 |
4.1.1 试点探索阶段(20世纪80年代~1997年) |
4.1.2 起步成长阶段(1998年~2003年) |
4.1.3 调整发展阶段(2004年~2008年) |
4.1.4 创新发展阶段(2009年~) |
4.2 指标筛选依据、原则及评价维度 |
4.2.1 筛选依据 |
4.2.2 筛选原则 |
4.2.3 评价维度 |
4.3 空间主体传导模式有效性评价指标筛选与刻画 |
4.3.1 筛选过程 |
4.3.2 指标刻画 |
4.4 时间变量传导模式有效性评价指标筛选与量化 |
4.4.1 指标筛选 |
4.4.2 指标量化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空间主体传导模式有效性实证分析 |
5.1 引言与问题的提出 |
5.2 研究设计 |
5.2.1 面板模型检验 |
5.2.2 中介效应检验 |
5.3 变量与数据 |
5.3.1 第一阶段表征变量的选取 |
5.3.2 第二阶段表征变量的选取 |
5.4 实证检验 |
5.4.1 两阶段传导效应 |
5.4.2 金融机构中介效应 |
5.5 实证结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时间变量传导模式有效性实证分析 |
6.1 引言与问题的提出 |
6.2 因子增广向量自回归模型(FAVAR) |
6.2.1 FAVAR模型的建立 |
6.2.2 FAVAR模型的估计 |
6.3 数据选取与处理 |
6.4 实证分析 |
6.4.1 经济稳定质量 |
6.4.2 经济安全质量 |
6.4.3 结构优化质量 |
6.4.4 产业升级质量 |
6.4.5 质量效益质量 |
6.4.6 创新驱动质量 |
6.4.7 资源环境质量 |
6.4.8 民生改善质量 |
6.5 实证结论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完善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有效性的思路 |
7.1 路径选择 |
7.1.1 从空间主体传导模式的角度 |
7.1.2 从时间变量传导模式的角度 |
7.2 对策建议 |
7.2.1 从传导主体的角度 |
7.2.2 从传导客体的角度 |
7.2.3 从传导媒介体的角度 |
7.2.4 从传导载体的角度 |
7.2.5 从传导环体的角度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后续研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研究成果 |
四、疏通经济适用住房的“阻滞”(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信贷供给传导机制及其宏观经济效应研究[D]. 王薇. 吉林大学, 2021(01)
- [2]政策供给、利益博弈与政策执行 ——S小区增梯改造的案例研究[D]. 王牌. 北京林业大学, 2020
- [3]房地产信贷政策下企业投资的非对称效应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张楚格. 贵州财经大学, 2020(12)
- [4]基于“城市针灸”理论的舒城县春秋乡集镇更新策略研究[D]. 程玉清. 安徽农业大学, 2020(03)
- [5]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基准利率与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价格联动关系研究[D]. 李佳音.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7]城中村违法建设发生逻辑及治理机制研究 ——以湖北省H市为例[D]. 李凌方.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8]影像记忆中的20世纪西安明城区建筑特征演变研究[D]. 史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9(06)
- [9]违法合同的效力问题研究[D]. 王文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10]消费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及其有效性评价研究[D]. 李海央. 西南大学, 2018(01)
标签:货币政策论文; 银行信贷论文; 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论文; 经济研究论文; 存贷款基准利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