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企业应如何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论文文献综述)
聂世坤[1](2021)在《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遭受的全球范围内“双反”,即“反倾销”“反补贴”贸易摩擦频次与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呈同方向变化,故而国内学界将以规避双反调查、绕开贸易壁垒为代表的市场寻求视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第一大动机。不过,近年来对外投资的出口替代效应正在悄然变化。2016年以来美国不断加大对华“双反”调查力度,导致我国对美主要产品出口虽在总量上保持增长态势,但增速相较之前大幅下滑。可以预见,受美方“双反”调查频频光顾的某些产业未来对美出口形势不容乐观,甚至有可能出现负增长。值得关注的是,出口受阻并没有像2007~2010年那般推动赴美投资的增加,相反,近三年我国对美直接投资骤降62.16%。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除对美以外的对其他国家的直接投资也在持续萎缩。国内学界对这一现象给出的解释是,对美投资的减少是因为特朗普以“公平贸易”为由发起对华贸易战,导致对美投资风险激增,抑制了我国企业赴美实施跨国并购的动机。而对非美国家直接投资的减少,主要是因中国政府加大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力度所致。问题是,我国政府选择在这一敏感时间收紧审批权限,遏制非理性投资,未尝没有对中美关系未来走向的考量。中美贸易摩擦是否抑制了国内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倘若存在负面影响,这其中的作用机制又是什么?显然,主流国际直接投资理论没法给出有效的解释。为此,参考已有文献,借鉴国际政治经济学有关理论,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本文构建了一个包括“体系——国家——企业”三个层次的整合性理论框架,用以阐释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会使第三国对崛起国的引资政策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倾向,进而影响企业跨国投资行为。其次,以该理论框架为指导,依据提取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与中美贸易摩擦的特征事实,在赫克歇尔-俄林-萨缪尔森模型的基础上,力图通过引入金融契约和企业异质性对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差异化表现给出合理解释。进一步,通过引入中美贸易摩擦变量将政治风险内生化后,在微观层次上诠释中美贸易博弈对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活动的影响。再次,针对理论模型所得结论,论文以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在控制了个体效应与时间效应的基础上进行了检验。针对实证检验中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与样本选择偏差,论文以系统GMM模型及Heckman两阶段模型进行复验,以此提升检验结论的稳健性。最后,论文从时间异质性及国家异质性两个视角检验了中美战略博弈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的差异化表现。本文研究所得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中美贸易摩擦的基本性质是霸权国为维护自身霸权对崛起国进行战略遏制,迟滞其崛起时间;而崛起国为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被迫采取反制措施,由此引发两大国战略博弈甚至对抗。第二,鉴于中美两国特殊的政治身份以及两国经济体量巨大,其战略博弈必然对整个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构成实质性影响,导致我国对外投资过程中存在“第三国”效应,即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因美国的影响而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倾向。第三,尽管中美贸易摩擦会影响到我国直接投资的总体发展,但这种影响因东道国不同而有异,因企业不同而有别。原因之一是国家异质性,即东道国对华经济政策既受到美国对华遏制战略的影响,亦会受到国内利益集团政治活动的影响,两相作用下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不一定表现出负面的政治态度。另一个原因是企业异质性,即中美贸易摩擦对国内企业跨国投资的影响,会因企业较强的政治风险管控、政府公关、外事宣传等政治活动能力而被削弱。第四,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企业跨国投资活动的机制是,两国战略博弈通过中国与东道国的双边政治关系及东道国对华引资政策的双重中介,影响经营者对投资项目未来预期收益及风险的评价,进而调节经营者投资动机及优势,介入其对外投资策略的选择。第五,除制度寻求型投资外,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其他类型直接投资所表现出的是一种调节企业经营者投资动机及优势的间接的负面影响。换言之,经营者跨国投资动机及优势存在与否,根本上并不由中美战略博弈所决定,但会受其调节而受到抑制。一旦未来局势明朗,两国关系缓和,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包括对美投资,仍然将会向好发展。第六,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由于中美贸易摩擦与中美双边政治关系的联动性增强,导致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显着增强。第七,中美战略博弈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负面影响在不同的国家样本组上表现不一,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且这种影响的路径在中高收入国家与中低收入国家上也有差别。根据以上结论,论文提出旨在服务我国政府的五点建议:其一,高度重视中美战略博弈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及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影响;其二,加强与发达经济体的政治经济合作;其三,采用经济手段化解与中高收入国家之间的分歧,协调彼此利益,消解争端;其四,重视与中低收入国家的双边政治关系建设,尤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合作;其五,加强外交保护,为国内企业跨国投资提供政治风险对冲工具。针对有意走出国门的内地企业,论文提出三点建议:第一,重视国别风险差异,选择适宜投资策略,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第二,积极开展企业外交,加强政府公关、外事宣传等政治活动能力建设;第三,加大研发力度,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自身所有权优势。
谢亮[2](2020)在《特大型建筑企业战略转型研究 ——以G集团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最近几年,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逐渐提升,进入了新常态。尤其是建筑业,在经过多次深化改革后,一系列的发展措施开始发挥重要作用,不管是政策监管,亦或是市场模式,都与之前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伴随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践行,建筑业逐渐朝着高质量低能耗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今后建筑业实现自身转型升级的主要趋势,是大势所趋。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技术得到快速的发展与应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新兴技术,这些技术体现了一定的创新性,能够满足行业转型升级的动力需求。不得不说,建筑业的发展速度令人咋舌,现如今逐渐步入改革、转型的重要阶段,作为企业来讲,应该考虑自身的发展概况,结合新常态的特征属性,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在宏观经济得到有效调控,建筑业监督管理机制得到优化,营商环境大为改善,社会信用体系发挥作用的背景下,建筑企业自身面临的竞争环境变得尤为公平。不仅如此,市场之间存在的竞争依旧激烈,之前践行的粗放式以及经验式管理模式无法适应新常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由此可见,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重视发展模式的转变,体现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诸多特征,这也是企业实现自身发展需要关注的一点。在本文开展的相关研究与论述过程中,选择G集团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参考相关资料可知,该企业为典型的国有建筑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相关体系较为成熟,但是在近些年来逐渐产生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利润率、人均劳动产值下降等方面,除此之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履约能力、总部管理能力等与之前相比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下滑。针对上述情况进行调研考察得出结论,企业自身组织结构存在一定的漏洞,相关体系并不健全,二级公司、项目公司职责不清,难以有效实施组织管控;市场竞争激烈,市场占有率没有绝对优势;信息化程度较低;工程欠款多,资金利用率低;风险防范意识低,缺乏全产业链布局等诸多问题,导致其战略管理无法与现阶段的市场发展趋势相适应,限制了自身的发展。本文选择的研究对象为G集团,在开展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该公司现阶段的战略管理状况及不足之处进行深入了解,最后针对这些不足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指出可利用数据管理平台为集团战略转型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在研究结论方面,通过对G集团开展PEST分析及SWOT分析之后得出,其应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开展战略转型设计工作,提高对发展质量的重视度,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国内房屋建筑、工业安装、海外业务等各方面,G集团也应引起高度重视。本文旨在通过研究G集团的战略转型,可为该企业或者同类企业的战略转型奠定良好的基础。
刘滢泉[3](2020)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充足、可持续的能源供给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以及能源消费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和生产之间的不平衡的矛盾愈加严重。能源的来源有很多不同种类,当前,世界能源使用很大程度上依赖化石燃料。大量化石燃料的使用、燃烧会带来酸雨、雾霾等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碳更会引起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温室效应”带来的气候变化是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危及地球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存与发展,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在造成严重环境、气候问题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可再生带来的能源枯竭问题。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促使国际社会的能源危机、能源安全等问题浮出水面,也让许多国家更清醒地意识到能源供给持续性和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性。全球范围内屡次发生的核事故,尤其是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件引发了人类对核能安全的不信任。一些国家相继宣布“弃核”,并努力实现从核电到可再生能源的转换。因此,寻找替代能源,成为各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可再生能源低碳、清洁、可持续的优点,赢得了世界各国的青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已经从过去个别国家、部分地区逐步扩展成为全球各国的一致行动。各国都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给予了高度重视,通过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降低能源进口的依赖程度,保障本国能源安全,推进能源转型;保护环境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可再生能源产业具有初始投资成本高、成本受技术创新进步影响大、长期成本有下降空间等显着特点,因此,可再生能源产生经济效益需要长时间的发展和积累。巨大的投资、研发成本给成立初始阶段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使其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传统能源相竞争。考虑到可再生能源产业的这一特点,以及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带来的环境、生态、经济价值,各国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政策,用以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壮大。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作为未来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内容之一,不仅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以说,谁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领域占得先机,就将在这场以绿色、智能和可持续为特征的科技革命中获得优势地位。世界各国既是气候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共同体,更是经济社会存在竞争的利益个体,在逆全球化浪潮兴起的时代,国与国之间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在争夺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国际市场领域也存在竞争关系。补贴作为一种常用的政府激励措施,成为各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常用手段。随着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关技术的不断发展,各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补贴措施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应当如何使用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问题。在国际贸易领域,不断涌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更是对各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的合规性问题提出了质疑。在各国普遍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给予补贴的背景下,相比环境负面效应更大的化石能源补贴,为何可再生能源补贴屡遭国际争端诉讼?成为本文研究国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从GATT到WTO,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多边贸易组织经历了70多年的发展历程。WTO在国际贸易领域建立了秩序,为世界经济发展和世界和平维护作出了贡献,其制度的详实程度、争端解决机制的广泛实践,成为全球化时代成员方遵守的“模范国际法”。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WTO既有制度的僵化、新规则的难以达成,都让成员方对WTO“究竟走向何方”产生了怀疑。争端解决机构难以完成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难以开展合规论证,正是WTO既有制度僵化的印证和缩影。与多边经贸规则难以达成相对应,区域贸易协定发展如火如荼。美国、欧盟、日本主导或参与了TPP、CPTPP、USMCA、EPA谈判,并达成了一系列高标准的区域贸易协定。具体到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前述区域贸易协定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环境条款”“一般例外条款变通适用”等规则的设计,事实上改变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体现了先进发达国家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话语权的战略意图。虽然目前而言,这些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定相对原则,且未有争端实践适用,但结合多边经贸规则的形成过程来看,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推而广之,也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先进发达国家在推进诸边、双边层面经贸规则发展的同时,也在国内层面不断发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手段,设计覆盖研发、投资、生产、销售环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并向全球输出了“上网固定电价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等制度设计,在国内法制度层面实现了领跑。而今,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和补贴支持,先进发达国家更多地掌握了可再生能源的核心技术,其中部分类型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具备了参与自由市场竞争的实力。由此不难发现先进发达国家在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领域的整体设计图谱:第一,在国内法制度层面逐渐将市场因素纳入原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以实现优胜劣汰,提升成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竞争力;第二,把握既有多边经贸规则,发起对其他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措施争端,为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争取更多的国际市场和发展时间;第三,通过区域贸易协定实践,制定有利于本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高标准条款,抢占21世纪国际经贸规则“立法权”。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也是人口大国,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能源消耗,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巨大的能源消费带来了大量的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环境、资源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当今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能源安全问题是国家能源发展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核能安全性备受质疑的情况下,发展可再生资源产业已成为我国保护环境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者,近年来,中国也成为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最大的投资者,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然而,近年来,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时抬头的当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品、设备在国际上屡遭反补贴诉讼。研究国际法律制度,归根到底的落脚点在于,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助力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的发展。补贴、反补贴法律制度对我国来说是“舶来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自2004年后未有新的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缺乏系统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散见于法律、政策之中,且多以政策形式出现,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法制化程度明显不足,部分制度的合规性也有待论证。制度的局限必然影响实践的效果,实践中“弃风弃光”现象一方面是电力消纳的统筹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对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合理性的实践质疑。如何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成为本文研究国内层面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出发点。因此,本文将在既有多边贸易体系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寻找制度依据,并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探析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及制度问题,并将归纳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内国法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趋势,以推进多边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和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化的制度保障。本文从法学视角出发,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探讨了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价值、实施可再生能源补贴措施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分析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相关制度,结合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及WTO制度,归纳了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所应遵循的逻辑思路;研究了区域贸易协定中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制度,从诸边、双边层面为多边层面制度革新提供参考借鉴依据;讨论了可再生能源补贴专向性、不可诉补贴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关系、可再生能源补贴与GATT1994第20条的关系等几个法律问题,就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发展提出了建议;对标WTO既有规则体系及案例实践,审视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制度、政策措施的合规性,在结合他国立法、实践情况的基础上,审视国内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的体系性、科学性,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解决及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由以下五章组成。第一章通过可再生能源、再生能源补贴概念的界定,明确文章的研究对象,从基础理论层面为开展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结合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分析可以发现,环境、气候、资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及环境问题的无国界特征,寻求发展替代能源,大力发展可能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的共识。结合“幼稚产业理论”和“外部性理论”两种经济学理论的分析,政府通过“有形的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合理化能源产品的最终成本,为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符合自然法的公平价值和理性精神,体现了自然法的核心诉求。在综合政策的支持下,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有空间、可实现,国际社会的认可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作为各国政府常用的政府干预手段和调控措施,其存在必要性在实践中也得到了体现。然而,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质疑、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救济措施、可再生能源补贴贸易争端频发,可再生能源补贴“深陷”国际法律争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性备受质疑,成为了本文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的动因所在。第二章围绕WTO框架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适用这条主线,在第一节分析了WTO框架下SCM协定、GATT1994、GATS和《农业协定》中的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相关的制度及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适用性,发现除了SCM协定,其他协定中的补贴制度都无法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提供充分依据;除了《农业协定》中的“绿箱”国内支持措施,其他涵盖协定中均无肯定可再生能源补贴环境价值、正外部性的补贴制度,有鉴于《农业协定》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因此当前WTO框架下没有专门适用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特殊补贴制度;从制度层面来看,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论证遵循一般补贴认定、论证规则。在第二节中,结合WTO争端解决实践,以“加拿大-可再生能源案”为例,详细分析了WTO争端解决实践中确定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规则;并结合DSB裁决正、反两方面的评价肯定了既有合规论证规则的价值,同时也指出了其中的问题所在;并结合WTO补贴争端实践发展,发现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呈现“非补贴”化处理和高频度嵌入“国内成分要求”两个显着发展特点。而今,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路径发展呈现“停滞”状态,结合实践发展反思制度本身,发现WTO框架下补贴认定制度和分类制度都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无法在既有补贴制度框架内为可再生能源补贴提供豁免机会。DSB实践中形成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论证方法,是根据当前WTO框架下补贴制度做出的最无奈,也是最积极的选择,这种合规论证方法虽然暂时为非禁止性可再生能源补贴在事实上构建了暂时的绿色安全网,但从解决问题和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依然不是根本之道。第三章围绕“非多边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从“诸边、双边”区域贸易协定视角和“单边”内国法视角分别切入,系统梳理了重点区域贸易协定、典型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特点和发展趋势。在“诸边、双边”维度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制度创新,事实上拓展了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从实体层面将环境因素融入补贴制度、通过非商业援助制度设计改变了国有企业补贴认定方式,从程序层面凸显了对透明度原则的重视。可以肯定的是,多个国家(地区)认识到了既有WTO框架下补贴制度无法适应可再生能源补贴认定需求,并在区域贸易协定中进行了积极的制度发展尝试,这对在多边层面尝试制度革新提供了发展思路。当然,区域贸易协定中许多创新规则的设计还不够完善,相比WTO框架下的补贴制度,相对更为原则,实践中也未有争端案例适用这些创新规则,规则如何加以运用、解释还有待实践的发展。在“单边”维度下,列举国家都对可再生能源给予了形式各样的补贴,都有着自成体系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列举国家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制化程度高,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共同构筑了制度体系。列举国家相互之间在制度上也存在相互借鉴,同一补贴制度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需要特定国家结合本国能源市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适用。而今,市场因素逐渐并充分融入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可以预计,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逻辑,无论一国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究竟为何,随着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补贴的规模、数量都呈现递减的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最终面向的是自由市场,并将在自由市场的竞争过程中实现优胜劣汰。对列举国家可再生能源制度内容和发展趋势的把握,对多边层面制度革新及中国相关制度发展都有良好的参考价值。第四章根据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展困境和制度适用问题,参考非多边视角下相关制度的发展实践,以WTO法律制度为基础,从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和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两个层面出发,为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明确了方向。第一节聚焦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通过对不可诉补贴制度恢复、修订,为具有环保、科研价值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构建了绿色空间;通过《环境产品协定》谈判视角下为可再生能源产品争取特殊待遇;参照《农业协定》分类模式为可再生能源补贴设计特殊规则,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提供发展思路。第二节根据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特点,结合“具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无法在补贴制度范畴内得到救济”的现状,尝试在补贴制度之外,为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论证寻找制度依据;效仿EPA吸纳一般例外条款的做法,着力探析WTO框架下GATT1994第20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并在归纳GATT1994第20条实际适用效果的基础上,从适用方法变更、条款修改两种“必要的变通”模式出发,建立了可再生能源补贴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路径。虽然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阻力重重,但还是应当有制度革新的愿景和勇气,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合法性论证提供发展思路和方向指引。结合逆全球化发展浪潮,多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不可能也无法一蹴而就,应当结合多边、诸边、双边、内国法实践发展,以原则导向的修订为起点,明确制度改革基本方向,以期实现从原则形成到原则接纳,再到规则形成到规则接纳的发展过程,有策略、有方法的实现多边经贸规则渐进式改革的目的。综合第四章的制度设计,本文将可再生能源补贴合规性论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需要多边层面规则的革新,无论是否最终在WTO平台解决,WTO既有制度和实践都会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第二,在既有多边补贴制度框架内,最紧迫的就是重建不可诉补贴制度,在原则修订的基础上,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创造绿色空间;第三,对于含有“国内成分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可通过在对GATT1994第20条进行“必要的变通”的基础上加以适用,为该类措施在制度层面再提供一次得以豁免的机会。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起步较晚,既有制度体系包括法律和政策两个层面的内容,且以政策为主。第五章在系统梳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具体类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内容,归纳了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的三个发展趋势: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在向“政府导向型、市场导向型并举”的方向转变;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融入“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内容。中国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呈现法制化程度不高、制度内容科学性有待提升两个明显不足,存在发展完善空间。基于可再生能源的价值,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及其产业发展的需求,以及可再生能源补贴国际贸易争端的不断涌现,本章第二节对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第一,要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在“遵守国际法义务”“借鉴他国有益实践”“坚持因地制宜思路”基本思路的指引下,针对第一节中提出的制度问题,着力提升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法制化水平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的科学化水平,并对涉嫌“国内成分要求”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内容给予了特别关注。第二,要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在“坚定多边立场”“坚持国际合作”基本思路的指引下,积极关注并参与多边、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并对多边、区域贸易协定发展过程“非商业援助制度”“可再生能源市场基准”等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对“一带一路”能源国际合作背景下的中欧能源合作平台项目进行了发展展望。中国是WTO的重要成员方,也是多边贸易体制的实际受益者和坚定拥护者,围绕WTO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改革设计中国方案,既是履行负责任大国、代表发展中国家发声的重要举措,也是争取21世纪国际经贸新规则话语权的重要举措。无论WTO本身最终走向何方,多边经贸组织、多边经贸规则都不可或缺,在多边经贸规则重构的当下和未来,保持关注、持续参与、主动发声,都是避免成为新多边经贸规则“被动接受者”的积极作为。在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革新中,提交中国方案设计,是贡献中国智慧的有益尝试,也是坚定多边经贸谈判立场的实际行动。中国也应积极关注CPTPP、USMCA、EPA谈判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走向,了解区域贸易协定在可再生能源补贴领域的制度创新和发展趋势,未雨绸缪。中国更应在自己主导的RECP谈判、“一带一路”倡议中,将能源合作、可再生能源制度加以融入,为区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进行积极尝试。未来,人类文明必然会进入一个新能源的时代,但前往这条新能源的路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今的新能源,在科技发展后可能会纳入可再生能源范畴,也会给既有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带来新的内容。即使在当下,化石能源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要消费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壮大仍然有赖于科技创新和政策支持,因此,一要统筹兼顾、遵循能源发展规律,重视传统能源法律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传统能源在步入新能源时代的“桥梁”作用;二要为科技进步后,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产业化留有充分的制度发展空间,关注新能源领域的立法需求,展现制度的前瞻性,多面助力国家能源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三要充分关注可再生能源资源高效利用、节能、生态税等层面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发展,以期为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构建更为全面的制度体系。
范瑞滨[4](2020)在《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视域下的中国现代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鸦片战争至今,中国人民经过艰难探索,选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道路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准确把握近代以来中国探索现代化的历程,揭示中国现代化的特点和规律,这是中国现代化研究的重要课题。中国近代以来探索现代化的历程是与世界历史进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的。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强调世界历史具有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并注重把握二者之间的关联性,注重研究世界历史的整体和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对于我们把握中国的近现代历史,把握中国的现代化与世界历史之间的联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凭借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我们能更加深刻地把握中国现代化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的历史必然性。本论文以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为研究视角,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原则,首先对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及其在中国现代化研究中的方法论意义进行了揭示和阐述;接下来以大历史的长焦距,对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进行了历史性的审视,意图勾画出经200年来中国从被动卷入世界历史、新中国独立自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探索、改革开放主动参与全球化推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中国积极参与世界历史的结构性改革,推动世界历史发展的变化历程的时代画卷,阐明中国现代化独特的特征和规律,揭示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在此基础上,论文对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及其独特样态进行了结构性的分析并揭示了其与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理论的内在关系。中国现代化作为一项旷古未见之宏大事业,有着极为复杂的内在结构和层次,论文分别从中国现代化的政治前提、制度基础及其历史型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实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创造和实践布展,以及在新的历史时代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实践等几个具有典型性的核心要素入手,来分析和揭示中国现代化道路及其成就的独特结构和本质特征,意图通过这种结构性分析,揭示和阐释出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关系、揭示出其对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遵循和发展。“引言”和“结语”之外,论文正文分为六章。论文的“引言”主要简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阐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得中国现代化问题成为诸多相关学科研究的前沿和热点课题。在此基础上,着重梳理学术界关于中国现代化问题的主要研究成果,特别是对中国现代化研究的两种范式,即“革命史观”和“现代化史观”做了比较系统的阐述。通过对当前学术界关于中国现代化相关研究成果的评析,揭示出运用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研究中国现代化问题所具有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简要论述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观点。第一章阐释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内涵以及运用其研究中国现代化的方法论意义。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是构建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科学理论。它确定了世界历史的科学内涵,阐释了世界历史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揭示了世界历史的发展趋势。借助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对中国现代化历程进行研究,可有效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方向,把握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和具体道路的辩证关系,把握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把握资本推动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化的作用,把握人类社会的未来形态。第二章审视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探索的历程。本论文将中国的现代化探索放在世界历史进程中进行分析,阐明了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使中国被动卷入世界历史和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过程,阐明了民主革命为中国的现代化探索提供的政治保障。然后,本论文依次剖析了中国在冷战时期独立自主的进行现代化探索、改革开放时期中国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现代化新阶段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世界历史发展的历程。第三章剖析中国革命道路的特殊性。本论文在阐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对列宁的“一国胜利论”和十月革命经验的运用和借鉴的基础上,通过剖析中国革命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揭示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体现了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的特点,为中国的现代化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开创了多样化的东方社会发展道路。第四章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性和阶段性。在把握马克思列宁社会主义阶段论思想的基础上,本论文剖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和内涵,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特殊阶段所具有的历史性和阶段性,以及它为中国社会主义更高发展阶段的探索所奠定的基础。同时,从世界历史发展进程来看,本论文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成了世界历史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过渡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五章阐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本论文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列宁的和平共处思想为理论基础,有效把握了世界历史条件下的两制关系,适应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需要。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利用资本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同时注重驾驭资本、消除资本的消极影响,同时强调了利用和驾驭资本的历史性和阶段性。本论文论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探索利用和驾驭资本实现现代化所具有的创造性贡献。第六章阐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地位。本论文在梳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基础上,剖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关系,把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揭示出人类命运共同体反映了世界历史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需要,构成了这一时期人类社会共同体的主要形式,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重要途径。在“结语”中,对论文分析和阐述的观点和逻辑进行了简要的归纳和总结。在阐明中国现代化进程对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运用和发展的基础上,揭示本论文的四个主要结论:第一,中国的发展、中国的现代化离不开世界历史这一重大背景与具体的条件,历史性透视表明没有共产党领导、没有社会主义制度,无法真正启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第二,社会主义是世界历史性事业,闭关锁国、没有改革开放,不可能建成真正的社会主义;第三,世界历史发展的当代进程表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离不开世界历史的发展,世界历史的顺利推进不可能缺乏中国的现代化;第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构想是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最新发展形态。
孙凤洋[5](2020)在《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双边贸易的影响研究 ——基于GPA和嵌入政府采购条款FTA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国家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借助采购规模、实施效率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在调节经济、产业扶持和政策引领方面的发挥了巨大作用。政府采购的购买力非常巨大,国际范围来看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为10%左右,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30%左右。政府采购在不仅在规范公共支出过程、提高公共支出使用效益、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利得成本目标方向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为各国政府实现更广泛政策目标和推动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途径。因此,政府采购既体现市场竞争的属性,又发挥其契约合作下产业前伸后延的拉动作用。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运行风险和不确定性不断增加,部分发达国家奉行单边贸易主义政策和投资争端加剧的影响越来越深刻,经济全球化、多边贸易体制正面临着严峻考验。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通过签订嵌入政府采购议题在内的高标准贸易协定来应对经济增长普遍放缓以及预期陷入衰退的不利影响。对此,本文的思考是,WTO框架下的诸边协定GPA能否成为未来全球贸易体制的深度发展方向?通过什么模式能有效开放本国政府采购市场?这些模式对双边贸易影响有何区别?在当前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现实情况下,我国应该选择何种模式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本文试图指出,通过扩大以GPA为代表的诸边贸易协定成员国范围和签订嵌入政府采购议题在内的高标准FTA等途径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是促进多边贸易体制深度发展的重要优化方案之一。进一步的,以GPA和嵌入政府采购条款FTA的视角研究如何深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我国加入GPA和签订高标准贸易协定,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论文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模式选择为研究目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概念,构建研究边界,以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作用、流程、采购方式和政府采购规模等概念间的相互关系,作为探究问题的逻辑起点,围绕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整体贸易、贸易边际、不同国家、不同产品产业的影响进行理论机制分析,提出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贸易促进效应、贸易边际影响效应、国家差异化效应和产品行业外溢效应。特别的,本文通过引鉴多部门双边贸易的动态模型,分别探讨了单边不歧视、双边协定以及诸边协定等情境下对贸易与福利水平效应。通过理论分析和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模式进行特征化事实分析,我们从中发现代表多边贸易体制类型、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具体途径就是加入GPA和签订嵌入政府采购条款的FTA。据此,深入探究不同途径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贸易影响,从而提出不同类型国家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优化方案。由此,本文利用50项嵌入政府采购条款的FTA以及225个国家和地区和国家产品层面的贸易数据进行实证研究,探讨开放政府采购市场GPA模式和FTA模式对双边贸易的影响。在这里不仅考察了 GPA模式和FTA模式对贸易的促进效应,而且考察了促进贸易的实现途径、不同国家影响差异性以及影响条件等具体内容。论文在探究国际政府采购规则与典型国家政府采购内在逻辑和运行机理的基础上,提出我国进一步加入GPA和签订高标准贸易协定的政策建议。根据实证结果和经验分析,本文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开放政府采购市场GPA模式和FTA模式显着地促进了国际贸易;GPA模式和FTA模式会同时增加贸易扩展和集约边际;GPA模式和FTA模式的贸易促进作用在不同国家方面存在差异,GPA模式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促进作用更大,而FTA模式对发达国家的贸易促进作用则更大;GPA模式贸易促进作用是有条件的,单边加入GPA的贸易促进作用不显着;FTA模式的贸易促进作用存在产品和行业的外溢效应,嵌入政府采购条款的FTA不仅会对政府采购特定产品和行业产生促进作用,对广泛一般产品和行业都会一定促进意义。本文以全新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对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模式的贸易促进效应进行多维度诠释,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现有政府采购与国际贸易关系的经验研究。本文还基于跨国经验、机制设计、制度经验、发展取向构建了我国参与全球治理、扩大双边贸易、加强国别契约合作的政策建议体系,对我国通过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实现进一步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政策建议。
彭雄亮[6](2020)在《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形态演进与空间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群是全球化和市场化的产物,也是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空间载体。“湾区”自1990年代成为学术界区域研究对象以来,经历了由区域规划实践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发展历程。因此,在国家新一轮对外开放和国土空间整体治理的背景下,通过对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空间形态演进的实证研究,提炼湾区空间发展模式,对湾区城市群未来空间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基于上述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本文将研究对象环珠江口湾区界定为广东省内珠江出海口两岸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五座城市,再加上佛山。以六座城市为基础,本文从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空间演进的历程出发,围绕三个核心议题展开论述:一是经过改革开放后四十年的发展,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有哪些形态特征,其相互关系发生了怎样的演变?二是推动湾区空间发展动力机制是什么,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在空间演进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三是在湾区创新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构建面向未来的湾区空间结构和模式?论文总共分为八个部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具体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前两部分为文章概述与研究进展综述。第三部分为湾区形成的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基础,第四部分利用湾区1992-2013年多时相GIS和RS数据对湾区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的演进特征进行了实证。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基于“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视角,对推动城市群空间演进的动力机制、空间模式和治理趋势进行了分析和检验。第七部分提炼创新发展趋势下湾区空间发展模式和空间结构。最后一部分为全文的总结和展望。第一部分是导论。“湾区”概念经历了学术讨论、规划实践和国家战略三个发展阶段,“环珠江口湾区”规划实践阶段的重要概念,在国家新一轮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战略背景下,厘清空间发展的演变和规律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部分对“城市群”、“空间模式”等论文关键概念进行界定,以此提出论文的研究目标、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二部分是对城市形态演进和空间模式的研究进展展开综述,提出文本研究框架。首先,从空间认识的本源出发,梳理从空间形态到空间模式研究的演变;其次,从城市群空间发展的动力机制的研究进展来看,“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构成了我国有关空间动力研究的基本框架;最后,本文认为,空间客体包含了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的本底关系,空间治理的实质是推动空间发展的动力主体与空间客体的相互作用关系。以此,本文建立从城市群空间本底关系到空间模式的研究框架。第三部分从环珠江口湾区自然地理、以广府文化为主体的历史人文条件两个方面梳理了湾区形成的空间基础。珠江河口湾的自然地理条件演变影响了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方向,以广府文化为主体,形成了开放兼容的湾区文化。第四部分利用湾区1992-2013年多时相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采用紧凑度指数、分维指数、等扇分析等,揭示湾区城市空间扩展的总体特征、组织差异和方向演变。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来,环珠江口湾区城市建设用地扩展强度总体上呈高速增长,在珠江口喇叭型地形的制约下,建设用地持续向广深、广珠两个方向高速拓展,形成A字型总体空间格局。但珠江口东西两岸扇面规模和紧凑程度上差异较大,两岸发展并不平衡。随着建设空间的拓展,水体、农田等生态服务价值最高的用地类型斑块密度变低,建设空间的“不充分”和高价值生态空间的“破碎化”同步。加上持续台风影响最大的河口湾区域大规模近岸填海造陆,珠江口生态安全面临极大压力。第五部分基于“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理论框架,进一步分析湾区空间发展的动力演变。“政府-市场-社会”主体作用力的交织推动了城市建设空间的拓展,但不同发展阶段主体的合力差异明显。在早期发展阶段,政府力和社会力以迁就市场力的方式吸引投资,造成空间利用的低效和“不充分”;到了中后期,市场力量通过与政府形成各种伙伴关系,主导了城市与区域空间的变革,加速东西两岸发展的“不平衡”。在生态空间的管治上,由于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生态空间面临碎化和安全压力。第六部分论述在国土空间整体治理趋势下,湾区未来空间逻辑转变和治理趋势。对比纽约的洲际合作治理、旧金山湾区的网络化联合治理和东京湾区的集中型治理模式,环珠江口湾区有充足的平原腹地实现东西岸均衡治理。因此,湾区未来空间治理重点转向对建设空间的柔性引导和生态空间的韧性管治,并建立以政府主体为主导,融合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三元协商机制。第七部分探讨创新经济发展背景下的环珠江口湾区空间模式和结构。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的国家科学平台建设形成新的创新城市节点,在基础科学研究的引导下,有能力改变传统“核心-边缘”城市体系下“中心城区研发与服务——城市节点产业服务——高新园区技术转化”的单向关系,朝着以“科学创新节点基础科学研究”为原点的新型节点簇群空间模式转变。因此,本文认为,未来创新湾区将逐渐形成“两脊三湾链”的空间结构。以广州-东莞-深圳形成的创新发展主轴和以广州-中山-珠海为次轴成为政府推动空间均衡发展的的关键。另一方面,内湾地区应实行更为严格的生态空间的管治与修复,科学创新城市节点应合理控制组团规模,并通过并通过快速交通设施走廊进行连接,在空间上形成“珠链”式布局;内湾增强发展韧性,主湾强化协同机制,外湾培育增长中心,构建生态与经济交织的网络化格局。第八部分为结论与展望。指出论文主要的结论、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展望今后进一步研究的努力方向。本文在以下几个方面尝试了创新:(1)从环珠江口湾区空间的自然环境特征出发,分析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与城市群建设空间的本底关系和影响特征,改进了以往空间模式研究中“重城市轻生态”的局限。空间形态研究源于对城市建设空间分析与规律总结,因此有关城市空间形态的研究多用于描述单个城市的建设空间特征。考虑到环珠江口湾区城市建设空间占总用地面积的32%以上,本文运用地理信息技术GIS和遥感技术RS,通过定量分析分析河口湾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特征,探讨湾区城市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形态的本底关系。一是建设空间的不充分与水面、农田等高生态价值的斑块破碎化同步。二是自然地理环境影响了东西岸发展的不平衡,由于东岸地质条件更为稳定,更适宜市场力的投资建设行为。三是通过近岸填海的演变和台风灾害的核密度分析,揭示湾区开发的生态安全压力。最后,基于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的关系,本文提出“珠链”式空间布局模式,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湾区。(2)以往有关空间发展的动力主体研究对象多为政府和市场,本文尝试引入社群概念,对社会主体在湾区城市空间作用机制进行研究。“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的分析视角是学术界较为公认的动力机制分析方法,但在以往的研究中,社会主体往往并不直接作用于城市空间建设,因此相关研究多集中于政府主体和市场主体的关系。本文引入社群理念,对改革开放以来湾区空间发展的分阶段进行合力模型分析,认为早期湾区在自下而上的发展过程,血缘型和地缘型社群在空间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纽带”作用;在中期以后,则形成了路径依赖的“锚定”作用,成为湾区经济转型的主要障碍之一;在创新经济发展中,则为创新和创业提供了低成本的“容错”空间。社会主体对湾区城市建设空间的影响经历了直接影响,逐渐后退到间接影响,再到半直接影响的过程。社会主体的影响力随着时代演变表明,建立在血源和地缘基础上的乡村社群随着城市空间发展被进一步强化,外来人口融入湾区并逐渐形成业缘型和友缘型社群,逐渐成为创新的源泉,日益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为湾区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因此,本文对于社会主体作用的实证分析,弥补了以往湾区研究中对社会力作用机制的不足,并为未来建立政府引导下的三元协商治理机制提供理论基础。(3)在创新发展的时代趋势下,基于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的空间模式的转变趋势,提出建立以“两脊”+“三道湾链”的湾区空间结构。本文通过梳理环珠江口湾区空间模式演变历程发现,环珠江口湾区经历了点状生长、点轴发展、双核轴带到多元网络的演变过程,在空间表征上与国内外城市群有很大共性。但通过分析空间模式背后的动力机制,本文认为,其他城市群雏形阶段的点状生长大多是由政府或市场力量推动,而在湾区,由分散化的社会主体影响下的生长“点”,并没有成长成为城镇。在长期激烈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广深双核轴带结构,孕育了大量的创新型企业。政府权力空间在珠江口两岸的均衡布局,有能力在未来西岸地区发展中起到更为关键的推动作用。因此,本文提出以珠江口为中心,创新性提出构建三道“湾链”的圈层式空间结构。内湾地区打造以国家科学平台为基础的功能区,通过“珠链”式开发,避免对珠江口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主湾则强化中心城区的现代服务能力;外湾地区着眼于区域均衡发展。
刘奕[7](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孙铭壕[8](2020)在《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文中指出文化服务产业是服务业的一个新兴领域,消费替代弹性小且产业附加值高,是各国服务业增加值的主要来源。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世界各国产业结构升级,文化服务贸易成为贸易领域的新蓝海。2019年,我国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进出口52.8亿美元,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412亿美元,文化服务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期。与美欧等国家发达的文化服务贸易相比,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仍存在贸易逆差大、国际竞争力不强、以产业间贸易为主等众多问题,与文化大国的地位不匹配。在日流、韩流大行其道、好莱坞电影风靡全球的当今世界,中国文化一直偏安一隅,难以形成潮流。因文化带有很强的地域特征,文化价值在与境外贸易过程中会因文化差异而遭受减值,需要政府扶持政策的规范与管理。目前学术界关于文化服务贸易的研究大都放在公共管理理论框架下,研究方法主要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又包括指标分析和实证分析。由于国家样本少、有效数据不足和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定量分析法得出的结论偏差较大。鉴于在文化服务贸易领域应用定量分析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主要采用定性分析方法,从可获得性较强、来源准确可靠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的角度,探究各国政策差异对本国文化服务贸易的影响。首先,文章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传导机制和传导效果。先对各国现有文化服务促进贸易政策进行分类,根据主导力量的不同分为政府主导型、偏政府主导型、中性、偏市场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根据政策手段不同可分为环境型、供给性和需求型三类。然后,本文参照政策手段分类法,分别对环境型、供给性和需求型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理论传导机制和效用进行了分析:环境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通过制定政策而影响文化服务贸易环境,从而影响贸易发展;供给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从供给侧角度为文化发展提供资源,扩大文化要素供给,从而促进文化服务贸易;需求型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政府从需求侧扩大文化需求,减少市场不确定性,稳定文化服务市场。一般而言,国家综合使用以上三种类型的政策工具,通过主题培育、资源供给、环境优化三条路径培育发展文化服务贸易。随后,以中国为例,从经济效益、产业效益、社会效益和安全效益等四个角度来综合考察分析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实施效果。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包括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带来的贸易增长效应、贸易平衡效应和贸易结构优化效应,我国的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显着提高了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总额,但存在出口总额远远小于进口总额,文化服务贸易总额占我国贸易总额的比重偏低等问题,说明我国现行贸易政策还未达到预期效果。产业效益选用文化产业增加值和劳动生产率评估政策效果,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固定投资额也逐年增加,文化服务从业人数和生产效率大幅增加,目前来看我国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产业效益明显。社会效益更关注文化属性和消费者主观感受,选用文化影响程度和文化影响范围两个指标衡量,结果发现,中国文化服务对国外消费者的影响程度很小,但社会影响范围因“一带一路”的实施不断扩大。文化安全是一国制定文化贸易政策的又一个出发点,本文选取国际市场占有率、国际竞争力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评判政策对本国文化保护的效果,评估结果发现,我国文化服务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极低、国际竞争力较弱和竞争劣势明显。其次,选取美国、日本、韩国、法国和英国等文化服务贸易大国的代表性行业,归纳分析这些国家在促进本国特色文化服务出口方面的经验。美国在影视、动漫领域的产业扶持政策更侧重于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税收体系,提供宽松的竞争环境来培育行业龙头,带动行业集聚,提升行业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出台贸易促进政策实现全球化对外扩张。日本的动漫产业能够在世界市场占据大量份额,则得益于国内从制度到出口全方位的促进政策。法国的艺术品授权贸易的繁荣,离不开法国国内文化艺术制度、文化服务设施的完善、艺术欣赏的普及化以及对外强势的“文化例外”措施。英国艺术品授权贸易的发展则离不开良好的法律环境,包括拍卖行业严格有序的行业自治,以及英国国内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催生的“有限责任条款”等。综上得出的经验主要是:文化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均从贸易环境优化、政策财政支持、培育竞争力量、维护本国文化等几个角度制定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在协助本国文化扩张的同时,保护本国文化不受外来文化侵袭。再次,根据当今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特点,选取了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统计两个领域进行专题研究。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是未来文化服务贸易的新趋势和新增长点,本文在准确阐述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概念和自身特征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美国、欧盟两国(地区)制定数字文化贸易政策的现状和趋势,发现美国作为数字文化强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而更看重文化保护的欧盟,则倾向于通过“数字税”的方式设置文化贸易壁垒。各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政策正走向分化,这加剧了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的摩擦,制约了国际数字文化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方面,因各国对文化服务贸易的定义不统一,导致文化服务贸易数据统计有较大分歧。本文聚焦文化服务贸易统计领域的差异性,归纳了主要国际组织和国家对文化服务的分类和数据统计规则,着重分析了中美数据统计的差异和因差异导致的文化服务贸易发展水平的差距,以进一步评判不同统计方法的优劣。特别地,本文对与文化服务贸易相关的特有现象进行了分析。因文化服务贸易有文化和产品的双重属性,在国际贸易中有其显着特征。本文着重分析了文化服务贸易领域“文化自由”和“文化例外”并存、“文化增值”和“文化折扣”并存的现象及其成因,并详细总结了国际贸易组织在应对文化服务贸易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的特殊措施,为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实践提供参考依据。最后,基于以上研究和讨论,结合我国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对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政策提出七点建议。第一,重点出口文化折扣较低的文化服务;第二,借用国外观众熟悉的文化样式传播中国文化,减少“文化折扣”;第三,采取“本土化+国际化”战略,保证出口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外国人能看懂,能理解,进而刺激文化服务消费;第四,瞄准文化亲缘性市场,寻求语言相近、地理相邻的国家作为主要出口市场;第五,借鉴发达国家文化贸易政策经验,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减少贸易摩擦;第六,兼顾国民文化需求与国家文化安全,采用市场引导、教育引导、社会福利引导等多种方式,树立国民的文化安全意识;第七,积极推动WTO中与文化服务贸易有关规则的改进,利用双边或多变文化合作,建立长久的文化战略合作关系。
谢娴莉[9](2007)在《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战略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好转,国际工程市场资本投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自“走出去战略”的提出和我国加入WTO之后,作为“走出去”战略的中坚力量,我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工程市场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然而,地处于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西部建筑企业,由于我国建筑业和建筑企业发展的不平衡,西部地区建筑企业在海外市场开拓方面相比我国其他地区尤其是东部地区建筑企业存在很大的差距,具体体现在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业务营业额,劳务输出数量,开展对外经营业务的企业数量和经营规模等方面。本课题运用国际工程市场学关于市场调查研究和战略制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进行了国际工程市场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继而结合市场分析和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等存在的普遍问题和西部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等存在等的特殊问题,进行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战略SWOT分析,给出西部建筑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开拓中的当前经营战略和总体发展战略,以利于实现西部建筑企业在国际化条件下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追赶国际先进水平。
陈金池[10](2005)在《论WTO诸边协定中之政府采购协定》文中提出第一章 绪论: 引言: 随着国际组织的发展和关贸总协定在国际经济作用发挥的加强,“政府采购协定”,经一九九四年讨论就成为最终的法律档也是现在WTO“政府采购协定”简称为(GPA)。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江泽民前主席在日本大板召开亚太经合会组织部长会议和领导人非正式承诺中国将于二0二0向亚太经合会组织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由于WTO中多边协定所涉及的范围太广,因此,本文所集中的主要焦点,将从所谓“诸边协定”的政府采购协定论之。而诸边协定的4个协定是: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定:国际乳制品协定:国际牛肉协定。兹以政府采购协定为主要议题加以探讨,其余三个协定则稍为略述、仅做参考: 本文共分五章: WTO中政府采购协定之重要性,做基本的阐述,因它可促使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公共市场在国际中走向成熟,因此要抓住时机,运用国内政府采购壁垒提高和培养本国企业的经济竞争力。像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目前中国尚缺乏进入政府采购自由化全球性安排的条件,因中国产品缺乏国际经济竞争力,采取不立即加入政府采购的主要原因,也是政府在采购中采取对外国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现阶段不开放,以利运用政府的公共支出造成一个扶持国内供货商发展的经济市场。 研究之动机: 政府有关人员办理政府采购风气的好坏更可能影响到整个社会文化与价值观;于此之际,国内各公务机关所依循之采购法令逢此重大变革,新采购制度对公务机关采购绩效所引发之影响如何,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研究之目的: 由于国际化之潮流,使中国面临国际间强大的竞争力,为求立足世界舞台,需要塑造一个以效能为导向的廉能政府,经由组织、人力、法制等三方面等着手改造,并藉由改革而强化行政绩效,以提升国家竞争力、施政效率及为民服务质量。 研究范围 本研究之范围计划先探讨《政府采购协定》规则及介绍中国之法制体系,及针对中国及中国台北法令体系沿革以及其政府采购制度之背景,搜集相关资料,同时
二、建筑企业应如何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筑企业应如何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论文提纲范文)
(1)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贸易摩擦与对外直接投资 |
1.3.2 双边政治关系与对外直接投资 |
1.3.3 中美经贸关系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 |
1.3.4 文献评述 |
1.4 论文结构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之处 |
1.7 研究不足 |
第2章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 |
2.1 早期经济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认识 |
2.2 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演变 |
2.2.1 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理论 |
2.2.2 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理论 |
2.2.3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
2.3 主流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缺陷 |
2.4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研究的走向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大国博弈下崛起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机理:一个整合性理论框架 |
3.1 理论视角:国际政治经济学 |
3.1.1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创立与发展 |
3.1.2 对外投资政策的选择与国家实力的提升 |
3.1.3 国际体系结构与战略性贸易摩擦 |
3.1.4 层次分析法 |
3.2 体系层次: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及其国际政治风险的溢出 |
3.2.1 霸权国与国际体系的稳定 |
3.2.2 霸权衰落与国际体系的失序 |
3.2.3 国际机制与霸权之后的国际治理 |
3.2.4 霸权国与崛起国的战略博弈 |
3.2.5 双边政治关系与崛起国对外直接投资 |
3.3 国家层次:外资政策选择的双层博弈机制 |
3.3.1 外资政策博弈的两个层次:国际与国内 |
3.3.2 国内利益集团对政府外资政策选择的影响:从集团利益到国家利益的整合 |
3.3.3 第三国外资政策对霸权国及崛起国的政治倾向生成机制 |
3.4 企业层次:崛起国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
4.1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历程 |
4.1.1 起步探索阶段(1979~1991 年) |
4.1.2 规范调整阶段(1992~2004 年) |
4.1.3 快速发展阶段(2005~2013 年) |
4.2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态势与特征表现 |
4.2.1 高质量发展阶段(2014~2016 年) |
4.2.2 理性回归阶段(2017~2018 年) |
4.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 |
4.3.1 动机分类 |
4.3.2 市场寻求型 |
4.3.3 避税地投资 |
4.3.4 政策激励型 |
4.3.5 制度寻求型 |
4.3.6 战略投资型 |
4.3.7 要素寻求型 |
4.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比较优势 |
4.4.1 政策优势 |
4.4.2 资本优势 |
4.4.3 技术优势 |
4.4.4 货币优势 |
4.4.5 国家优势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美贸易摩擦及其性质 |
5.1 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历程 |
5.1.1 经济性摩擦阶段(1979~1989) |
5.1.2 政治性摩擦阶段(1990~2001) |
5.1.3 制度性摩擦阶段(2002~2007) |
5.1.4 战略性摩擦阶段(2008~至今) |
5.2 特朗普执政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 |
5.2.1 限流入之发起贸易调查 |
5.2.2 减逆差之发动贸易战 |
5.2.3 遏中国之强化技术封锁 |
5.3 中美贸易摩擦的性质:基于四份301 清单的比较分析 |
5.3.1 整体情况比较 |
5.3.2 产品结构比较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决策的模型化分析 |
6.1 基本设定与经济环境刻画 |
6.1.1 模型的一般假设 |
6.1.2 资本的分配 |
6.1.3 人力资本的设定 |
6.1.4 技术部门的知识生产 |
6.1.5 最终生产函数形式的设定 |
6.1.6 经营者个体经济行为的刻画 |
6.1.7 对金融合约的刻画 |
6.1.8 职业选择、市场壁垒与部门边界 |
6.2 模型扩展:开放经济条件下 |
6.2.1 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 |
6.2.2 对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 |
6.3 模型的现实意义解析 |
6.3.1 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 |
6.3.2 对外直接投资的优势 |
6.4 模型对国际政治风险影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解释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实证检验 |
7.1 研究假设:理论与现实 |
7.2 变量选择与基准回归方程 |
7.2.1 被解释变量的确定 |
7.2.2 核心解释变量的确定 |
7.2.3 数据来源与预处理说明 |
7.2.4 基准回归方程的建立 |
7.2.5 样本国家(地区)说明 |
7.2.6 控制变量的选择 |
7.3 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效应检验 |
7.3.1 计量方法的选择 |
7.3.2 简化模型估计结果 |
7.3.3 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3.4 控制时间效应后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3.5 考虑解释变量滞后项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估计结果 |
7.4 稳健性检验 |
7.4.1 关于内生性问题 |
7.4.2 关于样本选择偏差问题 |
7.5 异质性检验 |
7.5.1 时间异质性 |
7.5.2 国家异质性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2)特大型建筑企业战略转型研究 ——以G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论文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战略转型相关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企业战略的概念 |
2.1.2 企业战略转型的概念 |
2.1.3 数据管理平台 |
2.2 经济转型及产业转型理论 |
2.2.1 经济转型缘由 |
2.2.2 经济转型的影响 |
2.2.3 产业转型理论 |
2.3 企业发展战略转型分析工具 |
2.3.1 PEST分析 |
2.3.2 SWOT 分析 |
2.3.3 波特五力模型 |
第3章 G集团战略转型环境分析 |
3.1 宏观背景 |
3.1.1 政策颁布背景 |
3.1.2 宏观政策调控趋势 |
3.2 相关行业发展概况及趋势 |
3.2.1 地产行业 |
3.2.2 对地产行业发展趋势的其它影响因素 |
3.3 G集团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G集团现状 |
3.3.2 G集团现存的战略发展问题 |
3.4 G集团企业发展战略转型意义 |
3.4.1 G集团的SWOT分析 |
3.4.2 探究G集团转型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3.4.3 G 集团转型的数据管理基础 |
第4章 G集团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及模块 |
4.1 公司定位及战略目标 |
4.1.1 战略转型原则 |
4.1.2 G集团的战略转型指导思想 |
4.1.3 G集团的战略愿景和目标定位 |
4.2 识别和选择公司转型方向 |
4.2.1 业务转型定位 |
4.2.2 业务结构调整目标 |
4.3 公司发展战略转型模块及实施建议 |
4.3.1 G集团业务结构转型战略 |
4.3.2 G集团业务布局结构转型战略 |
4.3.3 G集团组织结构转型战略 |
4.3.4 G集团人才结构转型战略 |
4.3.5 G集团科技开发及技术管理转型战略 |
4.3.6 战略转型实施的建议 |
第5章 G集团发展战略转型的实施与及保障性措施 |
5.1 发展战略转型实施步骤 |
5.1.1 准备环节 |
5.1.2 实施阶段 |
5.1.3 实施调整阶段 |
5.2 战略转型实施措施 |
5.2.1 突破思维局限性,创设供应链金融模式 |
5.2.2 引入BIM等各种新型技术 |
5.2.3 结合新形势促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
5.2.4 引导建筑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 |
5.2.5 强化专业特色,实现集团专业品牌 |
5.2.6 内部资源有效整合,提升产业链整体优势 |
5.3 G集团战略保障措施 |
5.3.1 品牌保障 |
5.3.2 组织保障 |
5.3.3 人才保障 |
5.3.4 财务、资金保障 |
5.3.5 技术保障 |
5.3.6 信息化保障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发展困境 |
第一节 可再生能源及其补贴的概念演进 |
一、可再生能源的概念演进 |
二、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概念演进 |
第二节 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法律争议 |
一、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必要性 |
二、给予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必要性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面临的法律争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适用 |
第一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分析 |
一、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规论证 |
第二节 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实践反思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实践发展特点 |
二、WTO框架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局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欧盟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CPTPP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USMC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EPA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五、区域贸易协定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第二节 内国法视角下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一、德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二、美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三、日本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 |
四、内国法视角下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小结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建议 |
第一节 多边补贴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不可诉补贴制度革新的发展建议 |
二、多边视角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创新的发展建议 |
第二节 一般例外条款制度革新视角下的发展建议 |
一、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对一般例外条款的适用需求 |
二、GATT1994第20 条与SCM协定的适用关系 |
三、可再生能源补贴争端援引GATT1994第20条的发展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完善 |
第一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反思 |
一、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依据 |
二、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发展趋势 |
三、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制度问题 |
第二节 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发展完善的对策建议 |
一、推进中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渐进式改革 |
二、助力国际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的发展创新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视域下的中国现代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实践意义 |
三、 研究现状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研究现状评析 |
四、 研究思路和主要观点 |
1. 研究思路 |
2. 主要观点 |
五、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基本内涵及其方法论意义 |
第一节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一、 世界历史的唯物主义解释 |
二、 资本主义与“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换” |
三、 共产主义世界历史的未来发展 |
四、 世界历史与东方社会发展道路 |
第二节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方法论意义 |
第二章 中国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历史性审视 |
第一节 近代中国被动卷入世界历史及中国革命探索 |
一、 西方资本主义入侵及中国被动卷入世界历史 |
二、 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民主革命探索 |
第二节 新中国独立自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一、 融入社会主义阵营及社会主义改造 |
二、 在独立自主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逐步融入世界历史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时期中国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 |
一、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 |
二、 中国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加速中国现代化建设 |
1.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工业发展布局的调整 |
2.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 |
3.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提出 |
4.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
第四节 新时代中国积极推动世界历史的发展 |
一、 中国现代化发展新阶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二、 逆全球化运动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三、 新时代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第三章 中国现代化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及其历史建构 |
第一节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基础和经验来源 |
一、 列宁的“一国胜利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基础 |
二、 俄国十月革命: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验来源 |
第二节 世界历史下的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 |
一、 世界历史与近代中国的民主主义革命 |
二、 世界历史与中国革命的转变 |
三、 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 |
第三节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 |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政治基础和制度保障 |
二、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对“一国胜利论”的运用和发展 |
三、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提供了多样化的无产阶级革命模式 |
第四章 中国现代化建设国情基础的科学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实践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思想来源 |
一、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思想 |
二、 列宁的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思想 |
三、 斯大林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思想 |
四、 毛泽东的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思想 |
第二节 世界历史视域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践 |
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
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现代化的实现 |
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世界历史方位 |
第三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实践的世界历史意义 |
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握了中国现代化的基本国情 |
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揭示了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前景 |
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体现了各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差异性 |
第五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划时代创新 |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和世界历史条件 |
一、 世界历史条件下的两制关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二、 世界历史下的必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改革开放 |
第二节 世界历史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 |
一、 世界历史下资本的两面性与资本对现代化的推动作用 |
二、 世界历史下社会主义原则的坚守与资本作用的历史性 |
第三节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世界历史意义 |
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握了世界历史的发展特点 |
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利用和驾驭资本的社会主义模式 |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和驾驭资本提供借鉴 |
第六章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时代发展 |
第一节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思想背景 |
一、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来源 |
1. 马克思共同体概念的内涵 |
2. 人类社会共同体的发展阶段 |
3. 自由人联合体的主要特征 |
二、 新中国和平外交思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
第二节 世界历史下的中国新时代远大规划和部署 |
一、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二、 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历史条件 |
三、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规划 |
1.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根本性质 |
2.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维度 |
3.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层次 |
4. “一带一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路径 |
第三节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世界历史意义 |
一、 人类命运共同体把握了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
二、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必然途径 |
结语 |
一、 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为中国的现代化探索提供理论指导 |
二、 中国的现代化探索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5)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双边贸易的影响研究 ——基于GPA和嵌入政府采购条款FTA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相关概念及国际认定的规则 |
1.2.1 政府采购与公共采购 |
1.2.2 政府采购的原则 |
1.2.3 政府采购制度及其目标 |
1.2.4 政府采购流程和一般采购方式 |
1.2.5 政府采购宏观调控措施和风险评价 |
1.3 研究方案设计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的内容和逻辑框架 |
1.3.3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机制分析 |
2.1 文献综述 |
2.1.1 多边贸易体制对贸易影响的文献综述 |
2.1.2 政府采购对贸易影响的文献综述 |
2.1.3 GPA模式和FTA模式对贸易影响的文献综述 |
2.1.4 衡量政府采购市场规模的文献综述 |
2.1.5 文献简评 |
2.2 理论机制分析 |
2.2.1 整体理论框架分析 |
2.2.2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整体贸易的影响机制 |
2.2.3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贸易边际的影响机制 |
2.2.4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不同国家贸易的影响机制 |
2.2.5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不同产品行业的影响机制 |
2.3 相关理论模型 |
2.3.1 单边不歧视情境下的贸易与福利水平效应 |
2.3.2 双边协定情境下的贸易与福利水平效应 |
2.3.3 诸边协定情境下的贸易与福利水平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模式的特征化事实分析 |
3.1 GPA模式发展与贸易价值取向 |
3.1.1 GPA的历史沿革 |
3.1.2 GPA的制度设计特征与贸易价值评估 |
3.2 FTA模式发展与贸易价值取向 |
3.2.1 主体发展与贸易价值取向 |
3.2.2 客体发展与贸易价值取向 |
3.2.3 市场门槛价发展与贸易价值取向 |
3.3 GPA模式与FTA模式相互作用的机理 |
3.3.1 GPA模式对FTA模式的主导作用 |
3.3.2 FTA模式对GPA模式的补充作用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政府采购市场开放GPA模式与双边贸易 |
4.1 计量模型设定和数据说明 |
4.1.1 计量模型设定 |
4.1.2 数据说明 |
4.1.3 描述性分析 |
4.2 计量结果和分析 |
4.2.1 GPA的贸易促进效应 |
4.2.2 GPA促进贸易的边际分析 |
4.2.3 GPA促进贸易的国家差异化效应 |
4.2.4 GPA的贸易模式选择分析 |
4.3 稳健性检验 |
4.4 内生性讨论与处理 |
4.5 结论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采购市场开放FTA模式与双边贸易 |
5.1 计量模型设定和数据说明 |
5.1.1 计量模型设定 |
5.1.2 数据说明和描述性分析 |
5.2 计量结果和分析 |
5.2.1 政府采购市场开放FTA模式的贸易促进效应 |
5.2.2 政府采购市场开放FTA模式促进贸易的边际分析 |
5.2.3 政府采购市场开放FTA模式促进贸易的国家差异化效应 |
5.2.4 政府采购市场开放FTA模式促进贸易的外溢效应 |
5.3 稳健性检验 |
5.4 内生性讨论与处理 |
5.5 结论 |
5.6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两种模式的比选与启示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政府采购国际制度发展与国际经验启示 |
6.1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 |
6.2 欧盟《公共采购指令》 |
6.3 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 |
6.4 美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与现实经验 |
6.4.1 美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现状 |
6.4.2 美国政府采购制度现实经验 |
6.5 日本政府采购制度发展与现实经验 |
6.5.1 日本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现状 |
6.5.2 日本政府采购制度现实经验 |
6.6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现状与现实思考 |
6.6.1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历程 |
6.6.2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谈判进程 |
6.6.3 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模式选择的现实思考 |
6.7 借鉴与启示 |
6.7.1 对标国际政府采购制度经典规范,健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
6.7.2 深度参与政府采购全球治理和制度安排,积极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
6.7.3 充分利用国际规则例外条款和加强契约合作,保护扩大本国产业发展 |
第7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跨国经验层面的政策建议 |
7.2.2 机制设计层面的政策建议 |
7.2.3 制度经验层面的政策建议 |
7.2.4 发展取向层面的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形态演进与空间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1 全球化和信息化推动下的城市群发展 |
1.2.2 城市群成为国家重要的战略空间载体 |
1.2.3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空间治理变革 |
1.2 湾区的概念提出与研究进展 |
2.1.1 有关湾区研究的三个阶段与概念内涵的转变 |
2.1.2 湾区空间发展相关研究的进展 |
2.1.3 本次研究问题的提出 |
2.1.4 本文研究的环珠江口湾区的空间范围 |
1.3 概念辨析与界定 |
1.3.1 城市群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
1.3.2 城市空间形态与空间结构的相互关系 |
1.3.3 城市空间模式的概念内涵 |
1.4 研究的目标与意义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思路、方法与主要内容 |
1.5.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5.2 研究方法 |
1.5.3 主要内容 |
2 城市群空间研究进展与研究框架 |
2.1 城市群空间研究的要素组成与模式演变 |
2.1.1 对空间认识的转变 |
2.1.2 城市空间研究的构成要素 |
2.1.3 由单一城市到城市群的空间模式研究 |
2.1.4 城市群空间模式的动态演变 |
2.2 城市群空间演变的动力机制 |
2.2.1 全球化和市场化作用下的发展动力 |
2.2.2 城市群空间发展的动力研究 |
2.2.3 “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的作用机制 |
2.2.4 主体作用下的空间表征 |
2.3 空间模式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 |
2.3.1 基于动力主体的引导 |
2.3.2 基于对空间客体的协调 |
2.3.3 主体与客体研究的融合:空间治理 |
2.4 建立湾区空间模式研究框架 |
2.5 本章小结 |
3 湾区形成的自然人文基础 |
3.1 湾区自然地理基础 |
3.1.1 自然地理条件与“湾区” |
3.1.2 环珠江口湾区总体地理特征 |
3.1.3 河口湾形态演变和经济活动 |
3.2 湾区历史人文基础 |
3.2.1 岭南三大民系与湾区空间分布 |
3.2.2 岭南文化来源特征 |
3.2.3 以广府文化为主体的湾区文化 |
3.3 本章小结 |
4 湾区城市群空间形态的演进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1.1 数据的选取与发展阶段划分 |
4.1.2 影像数据的处理 |
4.2 湾区城市群建设空间形态的扩展特征 |
4.2.1 建设空间演变的总体特征 |
4.2.2 建设用地规模的快速拓展 |
4.2.3 建设空间扩展的轴向集聚 |
4.2.4 空间形态的分维与紧凑度 |
4.3 湾区城市群自然生态空间形态的演变 |
4.3.1 湾区自然生态空间的演变历程 |
4.3.2 湾区自然生态空间形态指数特征 |
4.3.3 环珠江口生态空间与岸线演变 |
4.3.4 台风气候影响下的空间安全风险 |
4.4 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空间形态关系的总体判断 |
4.4.1 向湾演进与珠江口A字形空间结构的形成 |
4.4.2 环珠江口湾区空间开发的不平衡 |
4.4.3 城市群建设空间拓展的不充分 |
4.4.4 珠江口区域的生态碎化与安全压力 |
4.5 本章小结 |
5 湾区城市群空间发展的动力机制与空间模式演变 |
5.1 政府行为推动湾区空间结构演变 |
5.1.1 中央政府的宏观政策推动核心城市的形成 |
5.1.2 省级政府协同与调控促进城市群区域一体化 |
5.1.3 地方政府的空间竞争促使城市群向多中心转变 |
5.1.4 政府行为影响下的湾区空间特征:对称型等级化 |
5.2 市场发展引起城市建设空间扩展 |
5.2.1 从村镇工业化到创新发展的产业集聚与动力转变 |
5.2.2 典型产业模式与经济的梯队型格局 |
5.2.3 市场机制下不同产业类型企业的空间集聚特征 |
5.2.4 市场行为影响下的湾区空间特征:多中心网络化 |
5.3 社会需求促使空间内涵发生转变 |
5.3.1 人口快速增长与城镇化水平的提升 |
5.3.2 人口密度的双核圈层空间分布 |
5.3.3 社会阶层结构由纺锤型向橄榄型转变 |
5.3.4 社会行为影响下的湾区空间特征:社群多元化 |
5.4 “政府-市场-社会”主体交织推进的动力机制 |
5.5.1 “政府-市场-社会”交织推进的建设空间拓展 |
5.5.2 主体的合力差异导致空间的不平衡和不充分 |
5.5.3 以政府治理为主导的生态空间管控 |
5.5.4 主体的利益博弈导致生态碎化困境 |
5.5 “政府-市场-社会”主体推动下的湾区空间模式与结构演变 |
5.5.1 1978-1992年,村镇工业化推动湾区点状生长模式 |
5.5.2 1992-2002年,工业转型促进城镇空间点轴发展 |
5.5.3 2002-2012年,现代服务驱动中心城市崛起 |
5.5.4 2013年至今,科技创新成为湾区发展源泉 |
5.6 本章小结 |
6 湾区城市群空间作用逻辑转变与治理趋势 |
6.1 世界湾区的空间模式特征 |
6.1.1 纽约湾区:州际合作模式 |
6.1.2 旧金山湾区:网络化联合模式 |
6.1.3 东京湾区:单核集中型模式 |
6.1.4 与三大国际湾区的比较与借鉴 |
6.2 从对空间发展的引导走向空间底线管控 |
6.2.1 国土空间的整体治理:自然资源管理框架下的体系重构 |
6.2.2 建设空间的柔性治理:以功能区引导发展转型 |
6.2.3 生态空间的底线治理:从刚性管控走向韧性适应 |
6.3 从政府治理走向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协商治理 |
6.3.1 政府主体的治理趋势 |
6.3.2 市场主体的治理趋势 |
6.3.3 社会主体的治理趋势 |
6.3.4 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协商”治理体系 |
6.4 本章小结 |
7 环珠江口湾区的空间模式 |
7.1 湾区发展的目标与责任 |
7.1.1 服务于国家开放和转型发展战略 |
7.1.2 打造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
7.1.3 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
7.2 创新发展趋势下的湾区空间发展模式转变 |
7.2.1 以国家科学平台为引擎的节点簇群空间模式 |
7.2.2 以企业技术转化为主导的双核轴带空间模式 |
7.2.3 以社群创新创业为重点的多元网络空间模式 |
7.3 构建以环湾为核心的区域空间结构 |
7.3.1 历年空间规划的结构演变 |
7.3.2 立脊:推动更为均衡的空间发展 |
7.3.3 铸链:创新湾链空间的无地界协作 |
7.4 加强空间发展的核心要素管控 |
7.4.1 重塑区域:协调建设空间和生态空间 |
7.4.2 打破边界:推动无地界的协同发展 |
7.4.3 培育节点:创新功能区协同体系 |
7.4.4 打通路径:优化东西岸通道体系 |
7.5 创新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
7.5.1 培育空间治理的制度厚实 |
7.5.2 强化生态空间的韧性治理 |
7.5.3 促进湾区治理的文化认同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启示 |
8.1 主要结论 |
8.1.1 珠江口东西两岸空间发展的不平衡与不充分程度增大 |
8.1.2 “政府-市场-社会”主体合力在环珠江口湾区空间形态与模式演变中具有阶段性、复合性特征 |
8.1.3 创新经济趋势下的湾区空间模式和两脊三湾链空间结构 |
8.2 论文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8.2.1 论文的创新 |
8.2.2 存在的不足 |
8.3 对未来发展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8)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第五节 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内研究现状 |
一、国内文化服务贸易概念辨析 |
二、国内文化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
三、国内文化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
四、国内文化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研究 |
五、国内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
第二节 国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文化服务贸易概念辨析 |
二、国外文化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
三、国外文化服务贸易研究内容 |
四、国外文化服务贸易影响因素研究 |
五、国外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分析 |
第三节 文献述评 |
一、国内外关于文化服务贸易概念的辨析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侧重领域的差异 |
三、国内外研究侧重领域差异形成原因分析 |
四、已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研究方向 |
第三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析 |
第一节 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内涵 |
一、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定义 |
二、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三、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传导机理 |
第二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一、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定义 |
二、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依据 |
三、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分类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效用分析 |
一、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传导分析 |
二、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效益分析 |
第四节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国际规则 |
一、文化服务贸易有关的国际规则概述 |
二、与文化贸易有关的WTO争端 |
三、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国际规则的互动关系 |
第四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影视领域 |
一、美国的影视政策 |
二、法国影视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韩国的影视政策 |
四、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动漫领域 |
一、美国政策的主要内容 |
二、日本政策的主要内容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三节 艺术品授权领域 |
一、法国政策的主要内容 |
二、英国的主要政策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五章 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专题研究 |
第一节 数字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专题 |
一、数字文化服务贸易的概念、内涵与特征 |
二、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
三、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壁垒 |
四、数字文化服务贸易规则之争 |
五、各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政策 |
六、中国数字文化服务贸易发展的策略选择 |
第二节 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政策专题 |
一、国际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标准 |
二、我国文化服务贸易统计框架与实践 |
三、中美文化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差异分析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组织机构 |
一、各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组织机构 |
二、中国的文化服务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的障碍及借鉴 |
第六章 文化服务贸易相关的特有现象分析 |
第一节 “文化自由”与“文化例外”共存 |
一、文化例外是保护本国文化的盾牌 |
二、“文化自由”有利于推广本国文化产品与服务 |
三、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节 “文化折扣”与“文化增值” |
一、文化折扣及成因 |
二、文化增值及成因 |
三、中国文化服务贸易从“文化折扣”转变为“文化增值”的策略 |
第三节 文化服务贸易国际规则中的文化特性考量 |
一、WTO现有文化服务贸易规则 |
二、WTO文化贸易规则与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博弈和协调 |
三、对文化服务贸易规则发展趋势的分析与展望 |
四、中国应对文化服务贸易规则新发展趋势的对策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一、我国在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方面存在的差距 |
二、国外先进政策实践带来的启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促进文化服务贸易由“文化折扣”转向“文化增值”的策略选择 |
二、积极参与文化服务贸易相关规则制定 |
第三节 下一步研究计划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校期间学术成果 |
(9)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综述 |
1.2.1 国内外对国际工程市场及其开拓战略的研究状况 |
1.2.2 国内外对西部建筑企业及其境外拓展的研究 |
1.3 研究的目的和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的内容 |
1.4 研究的基本路线 2 国际工程市场战略的基本理论 |
2.1 国际工程市场的基本内涵 |
2.1.1 国际工程、国际劳务合作和国际工程承包的涵义 |
2.1.2 国际工程市场的涵义和特点 |
2.2 国际工程市场调查研究和市场战略理论 |
2.2.1 国际工程市场调研 |
2.2.2 国际工程市场战略 |
2.3 小结 3 国际工程市场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
3.1 国际工程市场的沿革 |
3.2 国际工程市场的现状 |
3.2.1 225 家全球最大国际承包商2000 年至2005 年的经营情况 |
3.2.2 全球各个市场的概况和预期 |
3.3 国际工程市场发展趋势 |
3.4 小结 4 国内建筑企业境外拓展 |
4.1 国内建筑企业在国际工程市场中开拓的成绩 |
4.2 我国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情况 |
4.3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在国际工程市场竞争中存在的问题 |
4.4 小结 5 西部建筑企业现状、境外拓展现状 |
5.1 西部建筑企业现状 |
5.2 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现状 |
5.2.1 西部国际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的总体情况 |
5.2.2 西部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情况 |
5.3 西部建筑企业国际工程承包存在的问题 |
5.4 西部建筑企业劳务输出存在的问题 |
5.5 小结 6 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战略 |
6.1 西部建筑企业境外开拓内部环境分析 |
6.1.1 优势(Strength) |
6.1.2 劣势(Weakness) |
6.2 西部建筑企业境外开拓外部环境分析 |
6.2.1 机会(Opportunity) |
6.2.2 威胁(Threats) |
6.3 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战略SWOT 分析表 |
6.4 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战略 |
6.4.1 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当前战略 |
6.4.2 西部建筑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总体战略 |
6.5 小结 7 结束语 |
7.1 论文取得的成果 |
7.2 论文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7.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
(10)论WTO诸边协定中之政府采购协定(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绪论 |
第二章 WTO诸边协定之政府采购协定 |
第一节 《政府采购协定》的产生背景 |
第二节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之产生 |
第三节 中国台北“政府采购法”之产生 |
第四节 《政府采购协定》的主要内容 |
第五节 《政府采购协定》的适用分析 |
一、《政府采购协定》的适用 |
二、WTO政府采购协定之适用案件、门坎金额之计算 |
第六节 政府采购协定所确认的采购方式与程序 |
一、公开招标及其程序 |
二、选择性招标及其程序 |
三、限制性招标及其适用程序 |
第七节 政府采购协定成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 |
一、非歧视原则 |
二、透明度原则 |
三、公平竞争原则 |
第八节 两岸政府采购法令体系之发展 |
一、中国采购法令体系之发展 |
二、中国台北政府采购法令之发展 |
第九节 中国政府采购法与经济法规之关连性 |
一、采购法与相关法规之关系 |
二、中国台北政府采购法与政府采购协定之关系 |
三、中国台北政府采购法之主要内容 |
第三章 两岸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之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台北政府采购法之相关规定 |
一、政府采购法施行前(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前) |
二、政府采购法施行后(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后) |
第二节 中国政府采购法之相关规定 |
第三节 两岸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相关之规定 |
一、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体系: |
二、中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
三、中国对“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之监督管理” |
四、中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
第四节 两岸政府采购法规招标决标程序之适用分析 |
一、招标之程序及方式 |
二、有关选择性招标之招标方式, |
三、决标方式及程序 |
第五节 两岸政府采购争议处理相关规定之适用分析 |
一、中国台北政府采购双方异议诉讼案件之处理 |
二、采购稽核与异议申诉之关系 |
三、行政体系稽核监督 |
四、中国台北政府采购争议处理规定及程序: |
五、中国政府采购法争议处理程序 |
六、采购法有关争议处理机制 |
第六节 从政府采购法看新旧采购问题评估 |
一、旧采购制度的问题 |
二、新采购制度之特色 |
第七节 WTO政府采购规则适用范围分析 |
一、适用主体范围的比较 |
二、依据采购关系确定适用主体范围——《世行指南》的特色 |
三、以贷款关系确定适用主体范围 |
四、适用客体范围比较 |
第四章 入世后政府采购协定对中国政府采购机制之影响 |
第一节 政府采购协定对中国政府采购立法之影响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协定对中国经贸发展之影响 |
一、促进中国科学技术进步,推动世界经贸的发展 |
二、加速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 |
三、加快政府采购服务业内部的国际分工 |
第三节 政府采购协定对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之影响 |
一、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化 |
二、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化 |
三、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化 |
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国际化 |
五、决标评选明确化 |
六、厂商申诉制度化 |
七、不法行为处罚明确化 |
八、订定防弊条款 |
九、纳入社会经济措施 |
十、适度除外规定 |
第四节 政府采购协定对国内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之影响 |
一、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
二、政府采购范围、规模进一步扩大 |
三、管理职能与操作职能分离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
四、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
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 |
第五章 结论 |
附件 |
参考文献 |
四、建筑企业应如何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论文参考文献)
- [1]中美贸易摩擦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研究[D]. 聂世坤. 辽宁大学, 2021(02)
- [2]特大型建筑企业战略转型研究 ——以G集团为例[D]. 谢亮.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3]可再生能源补贴法律问题研究[D]. 刘滢泉.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视域下的中国现代化研究[D]. 范瑞滨. 贵州师范大学, 2020(09)
- [5]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对双边贸易的影响研究 ——基于GPA和嵌入政府采购条款FTA的视角[D]. 孙凤洋.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6]环珠江口湾区城市群形态演进与空间模式研究[D]. 彭雄亮. 华南理工大学, 2020
- [7]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8]文化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国际比较[D]. 孙铭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9]西部建筑企业境外拓展战略研究[D]. 谢娴莉. 重庆大学, 2007(05)
- [10]论WTO诸边协定中之政府采购协定[D]. 陈金池. 中国政法大学, 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