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兴衰谜(论文文献综述)
庞忆[1](2016)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关于乡镇企业的政策研究 ——以1978-1992年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乡镇企业发展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是中国在经济体制转型和经济发展时期的一个很独特的现象,对我国农村改革及国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改革开放初期的乡镇企业发展经历了几个不同阶段,在每一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党中央的政策都曾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由初步探索到“摸着石头过河”,到调整、整顿、改造与提高,最后再到全面改革与发展,可以说,没有党中央的政策引导与支持,就没有乡镇企业的春天。在这一过程中,尤其以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的乡镇企业发展为代表。在中央的政策支持与自身努力下,改革开放初期的大邱庄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乡镇企业发展在全国起到了表率的作用,在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方面都树立了很好的典范。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外在条件的变化,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卖方市场变成了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买方市场,国有企业又相继进行改革,城市中私有、民营及外资企业不断兴起和发展,我国的乡镇企业发展大不如以前,面临着比较严峻的形势。所以,近些年的乡镇企业就更加需要中央政策的正确引导与支持。本文主要通过研究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的乡镇企业政策,并以大邱庄为例得出在如今深化改革时期如何发挥乡镇企业自身及党的政策优势,以更好地激发经济活力,推进我国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
黄彦淘[2](2011)在《“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革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中村”特指我国城市中广泛存在的“都市中的村庄”这一社会现象。随着“城中村”诸如土地利用低效、土地收益分配不公、生活环境恶劣等消极作用的显现,改造“城中村”已成为必然。城乡二元土地体制是“城中村”无序发展的根源,所以对“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革路径进行理论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总结国内外对“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主要内容以及研究重点、难点,界定“城中村”的定义、分类,并论证“城中村”改造的桎梏就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这一观点。论文通过回顾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其制度困境,指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必须进行改革。接着对其改革思路加以介绍评析,进而从实证角度和法理分析角度判定国有化方案是未来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必然选择。论文在系统分析“城中村”集体土地国有化的可行性和独特优势后,提出了土地国有化改革是“城中村”改造的创新性突破。并在此基础上对国有化改革进行制度建构,提出国有化改革的指导原则,设计出“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的具体运行机制。最后对国有化成功实现的必要配套措施进行简要的论述。
刘泽军,崔俊杰[3](2010)在《社会转型与乡村治理模式的选择》文中指出自上世纪中期以来,中国从一般意义上的全能国家开始向法治国家过渡,村治领域的管理模式亦可因此而分为政治化管制模式、政府管制模式、准政府组织参与其中的管理模式和公共治理模式四个类型。中国历来有国家和乡村分治的传统,虽然公共治理模式是一种更加理想的治理状态,但在现阶段,尊重和发展好以"准政府组织参与其中的半管制模式",不失为一种更加实用主义的选择。
韩荣锦[4](2009)在《中国转型期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原则及其影响因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改革开放前,政府统一调配资源,在公共物品供给中起着绝对核心的作用。改革开放后,市场机制被逐渐引入,政府作为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绝对核心作用在下降,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在这一公共物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政府缺位问题。同时,由于传统的习惯力量,某些方面还存在政府对公共物品私人、集体供给空间的挤占,存在政府越位问题。因此,近年来学术界的研究热点逐渐开始转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问题,但现有研究在供给主体确定原则、影响因素、多主体联合供给模式构建等方面还存在不足。本文试图推进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确定原则、影响因素和多主体模式构建研究,分析中国转型期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政策建议。全文分为五章:.第一章是为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寻找一个理论基础。主要辨析公共物品及其供给主体概念的含义,阐述了为什么要以“非排他性”来定义本文所研究的公共物品概念,区分了公共物品供给与生产的不同,并给出供给主体分为政府、私人、集体的理由。第二章分析供给主体确定的一般性指导原则。在系统地梳理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原则不能仅仅是“效率”,而应当是“公平”加“效率”。由此出发,对市场经济制度下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的公平效率内涵与权衡进行了尝试性探讨。市场经济制度下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中的公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在既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内,切实维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以及相应的休息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二是指在既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内,尽力维护无劳动能力的人享受与劳动者同等的生存权利、发展权利,以及相应的休息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市场经济制度下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的效率不能简单概括为供给成本的节省,而应是不同供给主体所能增加的消费者剩余和利他精神满足之和的提高。确定不同的供给主体实际是选择不同的公平效率组合,而对公平与效率组合的选择,必须把握公共物品供给中公平与效率两者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表现在效率决定公平,公平对效率有反作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表现在公平对效率的“滞后”。在把握公平效率的上述对立统一辩证关系前提下,按照公平效率原则确定供给主体就有以下要求:如果某一供给主体替代另一供给主体可以使公平和效率同时增进,那么应确定前一供给主体承担公共物品供给责任。如果某一供给主体替代另一供给主体不存在公平和效率同时增进,为了公平可能会牺牲部分效率,或为了效率可能会牺牲部分公平,那么供给主体确定需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权衡——当公平问题成为社会突出问题时,应当对公平问题给予更多关注,甚至可以牺牲部分效率选择有利于增进公平的供给主体;当公平问题不是社会突出问题时,可以对效率问题给予更多关注,甚至可以牺牲部分公平选择有利于增进效率的供给主体。第三章分别从政府、私人、集体三个角度分析了公平效率原则下确定供给主体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从政府角度分析,影响公平效率的因素有:对厂商的歧视、官员自利、成本分摊歧视、公共物品供给规模经济;从私人角度分析,影响公平效率的因素有:私人收入集中程度、产权设置、非对称信息下的逆选择与道德风险、贫困、公共物品供给伴随的权利平等问题;从集体角度分析,影响公平效率的因素有:私人收入集中程度、消费者的平均观念、惩罚机制、制度环境。本章强调按照公平效率原则确定供给主体时,需要综合考虑各个影响公平与效率的因素,比较不同供给主体代表的公平和效率组合的优劣,确定最优的供给主体。第四章研究公平效率原则下多个供给主体的联合供给问题。本章探讨了多个供给主体之间的替代模型:纵向替代是按照公平效率原则,考察同一数量段公共物品不同要件的成本分摊与资金使用问题,即同一数量段内不同要件的供给主体替代问题。同一数量段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纵向替代呈现出不同的多种主体组合模式:私人或集体供给模式、私人或集体与政府联合供给模式、政府供给模式。横向替代是按照公平效率原则,把公共物品供给数量分成不同的数量段,分别考虑供给主体纵向替代问题。横向替代的结果可能是不同数量段呈现不同的纵向联合供给模式。在供给主体替代中,政府基于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考虑,私人或集体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政府、私人或集体期望的替代不一致时,政府需要采取策略实现最优的供给主体替代方案。多主体供给模式中可能存在政府缺位和越位问题,偏离供给主体确定的公平效率原则。第五章为案例分析和政策建议。本章针对上述理论进行案例分析,提出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主体供给模式政策建议。其中有关政府的政策建议为:纠正过度市场化政策理念;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事权财权;实现公共物品政府供给的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有关私人的政策建议为:提高产业集中度;慎重考虑通过产权安排解决公共物品供给问题;规范慈善机构,提高慈善活动的公信力;提高捐赠的税收减免比例,简化免税程序,鼓励和引导企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事业捐助供给公共物品;通过授勋、民主选举等方式提升捐助者的社会地位,激励公共物品捐助供给;合理发展公益彩票。有关集体的政策建议为:创造有利于企业合作供给公共物品的制度环境;提升产业集中度,降低公共物品集体供给谈判成本;避免自治组织行政化影响公共物品集体供给等。在中国转型期以政府为主导的多主体供给模式政策建议中,本章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并给出了其中一般性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性原因是:相对于私人或集体而言,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有足够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从国防建设、国家和地方基础建设到环境保护,几乎都是政府发挥其主要职能的领域。特殊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中国转型期公共物品供给中政府严重缺位的现实;二是在转型期,劳动者在劳资双方的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工资提升幅度慢,政府承担着向资本所有者征税、向劳动者供给再分配公共物品的重大责任。本文的创新之处如下:第一,在系统地梳理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原则不能仅仅是“效率”,而应当是“公平”加“效率”。由此出发,对市场经济制度下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的公平效率内涵与权衡进行了尝试性探讨。第二,比较深入地探讨了多个主体供给模式中供给主体之间的替代模型,区分出了纵向替代与横向替代。纵向替代强调按照公平效率原则,考虑同一数量段内不同公共物品要件的供给主体替代问题。横向替代强调按照公平效率原则,把公共物品供给数量分成不同的数量段,分别考虑供给主体纵向替代问题。在这一替代模型中,随社会的公平状况和各个供给主体的效率变动,多主体供给模式会发生相应变化。多个供给主体替代模型可以涵盖单一供给主体的特例,并且树立在供给主体确定中的多供给主体动态竞争的观念。多个供给主体动态替代的理论可以涵盖单一供给主体的特例,并且树立在供给主体确定中的多供给主体动态竞争的观念。第三,比较深入地分析了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的影响因素,例如,影响集体供给主体最优规模的平均观念、制度环境,影响私人或集体公共物品供给的产业集中度、产权设置等,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第四,对三种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运作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分析了政府公共物品供给中税收负担抑制经济发展的条件。区分了公共物品供给集体的最优规模与私人物品供给集体的最优规模。对公共物品慈善捐助和彩票融资供给主体的动机做了进一步研究,区分了利他动机和非利他动机,提出了可能的非利他保险动机,并分析了慈善捐助谋利动机的价格机制。论证慈善捐助利他公共物品供给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可能为负,指出不应对利他公共物品供给盲目推崇。
陈晓燕[5](2008)在《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合作机制的构建 ——不同村庄村级治理模式的案例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实行以来,关于村级治理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学者讨论的热点,并在总结农村政治实践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的村级治理模式。但对于我国农村社会而言,是否存在一种普适性的村级治理模式,不同村庄的治理情况是否有共性可言?落后的村庄应该如何发展?进步村庄的治理模式是否合理?等等成为村级治理研究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在进行广泛实证调研和参阅大量村级治理文献的基础上,对不同村庄的村级治理模式进行了比较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发现,无论是发达的村庄还是落后的村庄,村治精英与民众的关系都是影响这些村庄村级治理效果的关键因素。如果村治精英与民众能够团结一致,有好的合作意识和能力,村庄的发展就会呈现出一种持续发展的状态,相反如果村治精英与民众缺乏合作意识和能力,甚至相互对抗与冲突,村庄的发展就会陷入停滞甚至倒退的状态。因此,在村级治理中,如何协调村治精英与民众的关系,整合双方的力量,使精英与民众共同为村庄的发展而奋斗是关系到中国农村社会走出贫困,走向富裕,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鉴于此,本文从权威与民主关系的角度,结合我国不同村庄村级治理模式的案例,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中精英与民众之间的不同关系状态对农村社会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试图构建一种精英与民众之间有效合作的机制,从而为我国村民自治的有效运行提供一种新的模式和途径,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精英、民众的概念及其与村级治理的关系,阐明了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各自的角色扮演对农村发展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对农村发展过程中精英与民众的应然性角色进行了定位。第二部分是本文的关键部分,在对不同村庄的村级治理情况进行整理与研究的基础上,划分了五种精英与民众的关系类型,并以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村庄为案例,对每种精英与民众关系类型的定义、形成原因及发展方向进行了阐释。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为了整合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各自的力量,使精英与民众在良性互动的基础上共同为村庄的发展而奋斗,本文从精英个体的培育和产生方式的选择、民众本身的民主参与途径的完善、精英与民众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三个方面构建了一套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的合作机制,并通过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保证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合作机制的有效运行。
征志付[6](2007)在《农村民主发展的影响因素及路径探讨 ——以盐市施镇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盐市施镇的民主发展情况为例,分析研究了我国农村民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人主观的原因造成的问题、制度安排方面存在的问题、文化影响所带来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促进和制约农村民主发展的因素,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方面的因素、经济发展水平方面因素、文化水平方面的因素、传统思想观念方面的因素、制度方面的因素、农民政治素质方面的因素。进而探讨农村民主的发展路径,即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经济、增强农民民主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节制乡村家族文化、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等方面阐述了农村民主的发展路径,强调发展农村民主要结合当地的文化传统、村民开放包容程度、经济发展状况等不同特点,逐步推进民主的发展,农村民主的发展不存在固定模式和通用版本。
蔡养军[7](2004)在《中国乡村集体企业经验的制度考察》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新政府进行了土地改革,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因为长期战争,农村极为贫困,一些农民为生活所迫,在分到土地不久就卖地买粮。这与执政党的意识形态根本不符。于是,政府利用它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积累的对农村居民的强大的动员能力,在根据地和解放区既有的合作社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农民成立各种合作社,以便达到发展生产、公私两利的目的。在当时的国际环境下,国家确立了以农业积累为基础,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方针。合作社逐渐演变成为替政府掠夺农村剩余的工具。建国初期,国家允许农民自由进入城市,农村人口大量进城,导致城市发生粮食供应危机,为应对此种形势,政府逐步建立了隔离城乡的一系列政策,在农村建立了人民公社制度,以方便国家实施计划经济。这就是合作社异化为苏式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过程。在农村手工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形成的人民公社副业生产队,即社队企业,是乡村集体企业的前身。党和政府对发展社队企业有时热情支持,有时又严厉打击。1958年大炼钢铁成立了大批的集体企业,经过整顿之后,只有很少一部分留了下来。“文化大革命”中,城市工厂的开工严重不足,一批社队企业乘势而起。改革开放以后,社队企业基础较好,与大中城市关系密切,东南沿海地区的乡村集体企业率先发展起来,并成为以后乡镇企业的主力军。乡村集体企业是乡村干部为主导的,利用乡村各种资源组织起来的,因此乡村集体企业可以说就是乡村公有企业。既是公有企业,那它就避免不了公有企业一般的弊病。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期,这样一种企业形态可以兼得计划与市场的好处,因而得到迅猛发展。然而,随着政治环境的宽松,市场范围的扩大,私营企业的竞争力逐渐表现出来。与此同时,乡村集体企业自身也在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经过长期的合同结构调整,终于走上改制之路。乡村集体企业的所有权与控制权自始至终是分离的。企业控制权最初是在乡村干部手中,因为乡村干部可以为企业谋得更有利的经营条件,此后集体企业的控制权逐渐落入企业管理层手中,因为乡村干部对企业经营所起的作用越来越有限了。但是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控制权却是与其职位不可分离的,因而也是不可交易的。因此企业领导人的交接总是一件麻烦的事。集体企业的家族化在企业改制之前就已经形成。当政治条件宽松,经济形势紧迫时,集体企业私有化的浪潮就开始了。集体企业私有化的过程有的是权贵攫取式的,没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有的则经过了股份合作等过渡阶段,有着或多或少的民主私有化的意味。乡村集体企业私有化之后,其所承载的社会职能就直接地由乡村政府来承担了。<WP=5>基层政权的变革在此之后立即启动了。企业与乡村的关系,逐渐摆脱了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走上了正规化建设的道路。具体表现为政府、基层组织与企业、居民之间财务请求权基础的变化。乡村政治的演变有诸多的变数,发展方向并不确定。在乡村企业发展最好的地方,可能出现财产支配权力的局面。而在大多数乡村,经济实力有限,乡村民主仍然不能避免政府主导的性质。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中国乡村集体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土地的不可流动性既是集体企业低成本崛起的秘密,又构成集体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乡村集体非农用土地的流转引起国家与农民利益的冲突,对长期以来国家剥夺农村土地利益的法律规则提出强烈的挑战。在我国的实际情况约束下,政府无力向大多数农村提供充分的公共产品,这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继续存在的理由。在乡村经济基本上以工业为主的地区,模仿城市建立了一套养老保险制度。集体企业私有化之后,这些制度仍旧保留下来,土地租金成为维系村庄公共机构运行的基本来源。在那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或者城市周边的农村,地方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共同努力,利用土地增值收益基本上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乡村,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更为迫切,因为一旦失去土地,农民的生存就会成为问题。总之,民法合作社意义的集体逐渐异化为苏式集体所有制意义上的集体,苏式集体农庄在中国国情下又演变为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开放之后乡村社会关系逐渐地摆脱了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集体作为社区成员共同利益组织体的法律地位正在形成。
郑理[8](2001)在《大邱庄如今怎么了》文中认为 大邱庄的崛起之谜提大邱庄,不能不提禹作敏。据范银怀先生《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兴衰谜》介绍:禹作敏的家庭在土改中被划为中农,家人擅长做倒贩牲畜生意,他本人小时读几年
刘晓荣,王利[9](2001)在《公民意识刍议》文中提出公民意识是政治民主化的必备内容之一。公民意识相对于臣民意识而言 ,指民众有独立的人格和理性精神 ,神圣的法律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 ,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热情。我国民众尚不具备现代公民意识 ,原因是多方面的 ,既有历史传统的影响 ,又有现代客观条件的限制。培育公民意识是我们艰巨的任务 ,必须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入手。只有培育出现代公民意识 ,我国民主政治的建设目标才能实现
范银怀[10](2000)在《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兴衰谜》文中研究表明
二、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兴衰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兴衰谜(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关于乡镇企业的政策研究 ——以1978-1992年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乡镇企业发展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1.2.1 国内研究成果综述 |
1.2.2 国外研究成果综述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改革的初步探索(1978 年以前) |
2.1 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夹缝中生存 |
2.2 1978 年以前的大邱庄 |
第三章 摸着石头过河(1978—1988) |
3.1 初步放权,大力支持社队企业 |
3.2 摇摆不定的政策 |
3.3 公开肯定与支持 |
3.3.1 放松使用资源的限制,兴办工业的浪潮掀起 |
3.3.2 宣传典型,加强引导 |
第四章 调整、整顿、改造、提高(1988—1992) |
4.1 减少信贷支持与优惠,部分实行关停并转 |
4.2 指明发展方向,鼓励健康发展 |
第五章 全面改革与发展(1992—1996) |
5.1“南巡讲话”的高屋建瓴 |
5.2 加快中西部乡镇企业发展 |
5.3 深化乡镇企业改革,提高企业职工素质 |
第六章 对中国共产党关于乡镇企业发展政策的系统思考 |
6.1 改革开放初期大邱庄乡镇企业发展的原因 |
6.1.1 以工辅农,走集体化道路 |
6.1.2 重视人才,具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 |
6.1.3 对机遇的把握 |
6.2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关于乡镇企业发展政策对当前的借鉴意义 |
6.2.1 尊重农民首创 |
6.2.2 坚持因势利导 |
6.2.3 在“一刀切”的背景下适当允许制度多元化 |
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和创新之处 |
第四节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概述 |
第一节 "城中村"的概念 |
第二节 "城中村"的分类 |
第三节 "城中村"改造的基础难题——土地问题 |
第三章 "城中村"改造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变革路径选择 |
第一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困境 |
第二节 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思路评析 |
第三节 创新性突破——"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变革 |
第四章 "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国有化的程序设计 |
第二节 国有化的必要配套措施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科研情况 |
致谢 |
(4)中国转型期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原则及其影响因素(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0.导论 |
0.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0.1.1 选题背景 |
0.1.2 选题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外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研究主要观点 |
0.2.2 国内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研究主要观点 |
0.3 研究目的、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0.4 本文的逻辑路线与基本结构 |
0.5 创新与不足 |
0.5.1 本文创新之处 |
0.5.2 本文不足之处 |
1. 公共物品及供给主体:概念与辨析 |
1.1 公共物品概念 |
1.1.1 公共物品概念的综述 |
1.1.2 公共物品概念的辨析 |
1.2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 |
1.2.1 供给与生产的区别 |
1.2.2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政府、集体、私人 |
2.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确定原则 |
2.1 供给主体确定原则述评 |
2.2 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述评 |
2.2.1 公平的含义 |
2.2.2 效率的含义 |
2.2.3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
2.3 中国转型期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的公平效率内涵与权衡 |
2.3.1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中公平的内涵 |
2.3.2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中效率的内涵 |
2.3.3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中公平与效率的权衡 |
3.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的影响因素 |
3.1 政府供给主体的影响因素 |
3.1.1 对厂商的歧视 |
3.1.2 官员自利 |
3.1.3 成本分摊歧视 |
3.1.4 规模经济 |
3.2 私人供给主体的影响因素 |
3.2.1 私人非利他供给主体的影响因素 |
3.2.2 私人利他供给主体的影响因素 |
3.3 集体供给主体的影响因素 |
3.3.1 私人收入集中程度 |
3.3.2 消费者的平均观念 |
3.3.3 惩罚机制 |
3.3.4 制度环境 |
4.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的组合模式 |
4.1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的纵向替代 |
4.1.1 最优替代方案的确定 |
4.1.2 最优替代方案的实施 |
4.2 供给主体的横向替代 |
4.2.1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之间的非利他横向替代 |
4.2.2 公共物品供给主体之间的利他横向替代 |
4.3 多主体组合模式中的政府缺位和越位 |
4.3.1 政府缺位和越位的内涵 |
4.3.2 政府缺位和越位与公平效率原则的关系 |
4.3.3 转型期中国公共物品供给中的政府缺位与越位 |
5. 案例分析及政策建议 |
5.1 案例分析 |
5.1.1 湖北荆门乡村建设实验五村农田灌溉 |
5.1.2 满春街"私养公助"社区绿化新模式 |
5.1.3 刘村的三条道路建设 |
5.2 政府主导的多主体供给模式政策建议 |
5.2.1 完善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政策建议 |
5.2.2 完善私人公共物品供给的政策建议 |
5.2.3 完善集体公共物品供给的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合作机制的构建 ——不同村庄村级治理模式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精英、民众与村级治理 |
1.1 精英与村级治理 |
1.2 民众与村级治理 |
第二章 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关系的类型 |
2.1 命令-服从型 |
2.1.1 天津大邱庄村庄概况 |
2.1.2 命令-服从型:概念介绍与形成原因 |
2.2 管理—冷漠型 |
2.2.1 山西北辛店村村庄概况 |
2.2.2 管理-冷漠型:概念介绍与形成原因 |
2.3 管理-抗争型 |
2.3.1 山西贤者村的村庄概况 |
2.3.2 管理-抗争型:概念介绍与形成原因 |
2.4 冷漠-参与型 |
2.4.1 樊庄的村庄概况 |
2.4.2 冷漠-参与型:概念介绍与形成原因 |
2.5 主导-参与型 |
2.5.1 常平村庄概况 |
2.5.2 主导-参与型:概念介绍与形成原因 |
第三章 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合作机制的构建及法律保障 |
3.1 村治精英的培育机制和产生机制 |
3.1.1 村治精英的培育机制 |
3.1.2 村治精英的产生机制 |
3.2 村民参与治理机制 |
3.2.1 民主决策 |
3.2.2 民主管理 |
3.2.3 民主监督 |
3.3 村治精英与民众信任机制 |
3.3.1 实现人际信任由亲缘信任向制度信任转化 |
3.3.2 鼓励农村社会各种合作组织的建立 |
3.4 法律保障机制 |
3.4.1 建立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 |
3.4.2 建立面向农村的普法队伍 |
3.4.3 建立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农村民主发展的影响因素及路径探讨 ——以盐市施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 研究的背景 |
(二) 研究的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二、盐市施镇农村民主的个案研究 |
(一) 施镇农村民主建设的现状 |
(二) 施镇农村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 |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
2、注重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指导思想 |
3、抓点带面,推动工作的开展 |
4、注意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章程建制度 |
(三) 施镇农村民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不一 |
2、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民主素质较低 |
3、当前有关民主制度存在的问题 |
4、文化影响所带来的问题 |
三、影响农村民主发展的因素 |
(一) 农村基层党组织方面的因素 |
(二)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因素 |
(三) 农村的文化水平方面的因素 |
(四) 农民的政治素质方面的因素 |
(五) 传统的思想观念方面的因素 |
(六) 政治体系运作方面的因素 |
(七) 民主制度的自身方面的因素 |
四、发展农村民主的主要路径 |
(一)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
(二) 切实增强农民民主素质 |
(三) 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
(四)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
(五) 有效节制乡村家族文化,强化民主意识 |
(六) 发挥好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着、论文 |
后记 |
(7)中国乡村集体企业经验的制度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导 言 |
一、 本文问题的缘起 |
二、 国内外有关乡村集体企业研究文献的概述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回顾和研究 |
(二) 乡村集体企业的综合性调查研究 |
(三) 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和经营管理机制 |
(四) 乡村集体企业组织形式的变革 |
(五) 基层政权与乡村集体企业 |
(六) 集体土地所有权 |
三、 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 合作社 |
(二)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 |
(三) 制度变迁 |
四、 研究方法说明 |
五、 本文的基本脉络 |
第一章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发生 |
一、 1949年以前的合作理论与实践 |
(一) 薛仙舟的合作理论与实践 |
(二) 华洋义赈会的合作实践 |
(三) 乡村建设运动中的合作实践 |
(四) 国民政府的合作实践 |
(五)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的合作事业 |
(六) 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指导下的实践 |
二、 合作社向集体所有制的变异 |
(一) 理论上的准备 |
(二) 合作制向集体制的变异 |
(三) 集体制与合作制的联系与区别 |
三、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产生 |
(一) 乡村集体企业的萌芽 |
(二) 社办企业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迅速发展 |
(三) 社队工业的整顿 |
四、 文化大革命”中乡村集体企业的复苏 |
(一) 毛泽东的“五七指示” |
(二) 农业机械化运动 |
(三) 邓小平提倡工业支援农业 |
五、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乡村集体企业 |
(一) 发展社队企业的制度保障 |
(二) 农业中的包产到户 |
(三) 乡镇企业的概念取代社队企业的概念 |
(四) 乡村集体企业内部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
(五) 新型乡村集体企业的形成和乡村集体企业的改制 |
六、 其他类型集体企业的发展简况 |
(一) 供销合作社 |
(二) 信用合作社 |
(三) 城镇集体企业 |
七、 本章的结论 |
第二章 乡村集体企业所有权的结构与功能分析 |
一、 乡村集体企业所有权的法律结构 |
(一) 社队企业的所有权结构 |
(二)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的企业所有权结构 |
(三) 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乡村集体企业”所有权的法律构造 |
(四) 乡村集体企业的税收制度 |
二、 实际运行中的乡村集体企业所有权 |
(一) 乡村集体工业企业创办初期的所有权运行状况 |
(二)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后的所有权运行状况 |
三、 法律规定与改革实践冲突的根源 |
(一) 乡村集体企业的所有权与国有企业所有权的差异 |
(二) 为什么合同结构的调整只能收一时之效? |
(三) 股份合作制为什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
(四) 乡村集体企业改制的逻辑 |
四、 本章的结论 |
第三章 乡村集体企业的另一面:村庄案例研究 |
一、 村庄概况与集体经济的兴起 |
(一) 天津大邱庄 |
(二) 河南南街村 |
(三) 浙江横店镇 |
二、 村办企业产权的特点 |
(一) “魅力型企业家”控制的企业 |
(二)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
(三) 意识形态的方面的制度 |
(四) 公有制企业的“外部性” |
三、 产权结构的再发展 |
(一) 大邱庄企业产权的演化 |
(二) 南街村企业的变化 |
(三) 社团型公有制的演化 |
四、 本章结论 |
第四章 乡村集体企业私有化之后 |
一、 乡镇企业的支农义务 |
(一) 支农义务的起源、形式和理由 |
(二) 乡村企业的变化与支农义务法律规则的确立 |
(三) 支农义务的未来 |
二、 乡(镇)财政与乡镇办集体企业的发生 |
(一) 乡镇财政的确立 |
(二) 财政包干制下乡镇政府办企业的财政激励 |
(三) 乡镇政府与乡(镇)办企业的关系 |
三、 乡(镇)政府与乡(镇)办企业的改制 |
(一) 乡(镇)政府与乡(镇)办企业的力量对比的变化 |
(二) 乡(镇)政府在乡(镇)办企业改制中的作用 |
(三) 乡(镇)办企业改制后的乡镇财政 |
四、 村企改制与村庄自治 |
(一) 新中国村庄治理的沿革 |
(二) 村办企业与村庄公共开支 |
(三) 村办企业私有化之后村庄公共建设资金的来源 |
五、 本章结论 |
第五章 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乡村集体企业 |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在乡村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结构与功能 |
(二) 集体土地所有权对乡村集体企业的意义 |
(三) 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基层政权 |
二、 集体土地非农化的法律控制的和市场机制 |
(一) 集体土地非农化的法律控制 |
(二) 集体土地非农化的市场机制 |
(三) 法律控制失效的原因 |
三、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利益分配 |
(一) 集体所有的农用土地权益分配 |
(二) 集体土地被征用的收益分配 |
(三) 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土地权益分配 |
四、 本章的结论 |
结 论 |
主要参考书目 |
(9)公民意识刍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民意识的含义、特征 |
二、我国民众缺乏公民意识的原因分析 |
三、培育现代公民意识 |
四、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兴衰谜(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关于乡镇企业的政策研究 ——以1978-1992年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乡镇企业发展为例[D]. 庞忆. 天津大学, 2016(02)
- [2]“城中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革路径研究[D]. 黄彦淘. 暨南大学, 2011(10)
- [3]社会转型与乡村治理模式的选择[A]. 刘泽军,崔俊杰.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0年会论文集, 2010
- [4]中国转型期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确定原则及其影响因素[D]. 韩荣锦. 西南财经大学, 2009(08)
- [5]村级治理中精英与民众合作机制的构建 ——不同村庄村级治理模式的案例分析[D]. 陈晓燕. 山西大学, 2008(04)
- [6]农村民主发展的影响因素及路径探讨 ——以盐市施镇为例[D]. 征志付. 苏州大学, 2007(11)
- [7]中国乡村集体企业经验的制度考察[D]. 蔡养军. 中国政法大学, 2004(04)
- [8]大邱庄如今怎么了[J]. 郑理. 百姓, 2001(05)
- [9]公民意识刍议[J]. 刘晓荣,王利.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01(01)
- [10]大邱庄“庄主”禹作敏兴衰谜[J]. 范银怀. 炎黄春秋, 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