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康市委市政府重视社会救助工作(论文文献综述)
周虹霞[1](2019)在《小城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浙江省永康市的调研》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也日益突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由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大量流动人口向东南经济发达城市迁移,流动人口管理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和难点。对此,部分城市创造性地尝试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改革,将外来人口在流入地的行为贡献量化为积分,通过累计积分可以享受当地入学、入医、入户等公共服务待遇。积分制管理的推行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快速增长导致的公共服务需求扩大与城市公共资源相对有限之间的矛盾,实现了流动人口管理的制度创新,但是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从永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实践来看,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政府层面积分体系权重设计不合理,资源供给缺乏长效保障;(2)流动人口层面对积分制政策关注度低,在流入地融入程度不高;(3)社会层面政策宣传报道口径单一,公众对政策公平性存在疑虑。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严重偏离了保障流动人口社会权利、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政策目标,而且直接影响到积分制管理的成效发挥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本文在总结回顾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结合马歇尔的公民身份理论和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理论为积分制管理研究做出理论铺垫;其次,基于永康市的实地调研,梳理永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实施背景、政策内容、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再次,进一步探讨积分制管理存在的问题,尝试从政府、流动人口、社会等方面进行影响因素分析;最后,提出调整政府目标定位、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构建社会良性互动等完善积分制管理的对策建议。本文旨在通过对永康市积分制管理实践的系统研究为其他城市居住证积分制度的设计推广提供经验借鉴,同时为进一步的户籍制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范乾帅[2](2019)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国法治事业的推进、人权的维护、公共福祉的增进,不仅系于中央,也同样仰赖地方。地方治理的法律建构,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实现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具体就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而言,社会救助是一种旨在保障贫困者的生存权、满足其最基础生存条件的制度,给付标准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这就需要各地方进行量体裁衣式的治理。然而,眼下社会救助领域的地方治理仍存在诸多不足。其一,从学理视角看,与本研究主旨相关的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的文献尚不十分充裕;其二,从实践视角看,同样有诸多弊病有待法律上的建构与完善。鉴于此,本研究的目标在于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出发,对当下学术研究尚未深入探讨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进行全景式的描绘,辨析制度上的不足并提出改进之道,以期推进行政组织法、地方行政法及给付行政法研究的发展。本研究主要探析的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地方行政机构、慈善组织及行政相对人。其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可界定为“主导”。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关系维度来看,它的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管理上的主要责任者”和“财政上的次要责任者”;从地方政府与地方行政机构及私主体的关系维度看,这种作用主要体现为“地方行政机构的领导者”和“私主体的管理者与合作者”。地方政府着力于通过“设置救助机构”、“编制救助计划”、“建立救助项目”等方式,构筑起宏观的给付行政法秩序、并为这种法秩序的运作提供国库支持,以便维护公民的基本生存权。然而,因为行政组织与行政行为法治的滞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并不明晰,其设置救助机构、编制行政计划等行政过程中所须恪守的程序性规则也并不完善。此外,在当前的问责机制下,其公法责任也无法受到很好的追究。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游离于法律控制之外。其二,地方行政机构。“地方行政机构”系指除地方政府的之外的地方行政机关。民政、教育及相关地方行政机构均系“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而民政则居于最为枢要的位置,其作用可界定为“牵头”。从拟定给付标准到发放救助待遇、从设定行政程序到确定给付对象、从事先审查到动态管理:在社会救助这一“国家主导”色彩颇为浓厚的领域当中,民政部门可谓“国家”的最直接、细致的体现。尽管民政部门是救助行政的“制度基轴”,但其职权的设定与运作尚有诸多不合法治原则或善治精神之处,这包括但不限于民政部门拟定救助标准未获立法明确授权,标准拟定程序封闭、内部化,标准的司法审查现状堪忧,民政部门自行设定的行政程序存在内容瑕疵,救助对象确定机制的合法性与实效性皆有待改进等等。其三,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领域,各地方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对应“公法之维”,而慈善组织则兼具“公法之维”与“私法之维”。在我国,慈善组织分为“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前者的功能是以纯粹的私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与行政合同参与治理,应予加强,而后者的功能则是以“体制内机构”、乃至行政主体的身份,基于道德义务、行政合同、行政协议乃至立法授权参与治理,其行政化特征应予去除。从可问责性上看,民办慈善组织与官办慈善组织在法律属性与行为方式上的不同,注定可适用于二者的问责机制也有所不同。其四,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其可通过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成为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行政相对人的功能主要表现为通过行使权利与承担义务的方式,推动行政程序的前进。以低保审批程序为例,行政相对人的功能在于:提出申请,启动程序;参与审核、审批,协助调查,以推动程序前进;面对程序上与实体上的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可凭借行政诉讼与之对抗,以维护自身权益。行政相对人是权利的主体。但眼下,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尚不凸显:一者,相关立法或行政规定对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行政义务、低保管理机关应恪守的程序性规则及相关法律后果的规定并不完善;二者,低保管理人员违法之事屡有发生,救济机关为相对人提供的保护也不充分。针对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各项不足,在未来,其一,完善地方组织法,即应以立法手段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界限,并实现民政部门的组织法定。其二,应完善行政程序法。这包括与法秩序的形成、运行及公私协力等相关的程序性规则。其三,应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具体可从提升代表素质、提前审查时间、细化草案内容、激活现有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其四,应改革慈善体制。应推进官办慈善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并完善慈善税收优惠制度。其五,应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问责等问责机制。总之,我国应继续以民生福祉、以公民的生存权与民主权等基本权、以人性尊严、以“人的价值”为纲领,从法规则的设定与施行、对违法者的问责、对受戕害者的救济等各维度切入,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地方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陈建领[3](2018)在《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在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诸如空气污染、交通拥堵、资源枯竭,以及社会公平正义、公共安全、文化断层等各种“城市病”问题随之而来。加之城市社会本身具有居民数量众多、人口流动频繁、管理事项多样、突发事件较多、人员结构复杂、社会价值多元、利益诉求多样、利益冲突明显等特点,导致当前城市社会治理面临一系列难题和挑战。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整体性、关联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以及时序性等特征。依赖行政力量或是单纯注重社会自主的传统城市社会治理模式难以满足当前城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以倡导多元参与、理性协商、协同共治为核心的社会治理理念日益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从系统理论的视角建构模型对现代城市社会治理进行研究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以系统理论为视角,在细致梳理国内外城市治理及社会治理相关理论与方法基础上,对“总需求-总供给”“社会预警”“社会动员”“社会善后”等四类模型进行研究与整合,以优化城市社会治理结构、完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效益为目标,提出了基于日常事务城市社会治理和城市社会危机治理两个维度的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模型,对于弥补现有城市社会治理模式研究不足,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主要创新点如下:(1)提出了基于日常事务城市社会治理供求平衡模型。论文分析了中国社会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理的历程,提出了以需求导向为主线,以政府主导、社会自治与多元合作相结合为重点,依法治理为基础的创新思路,为构建城市常态事务社会治理模型提供了科学方法。论文基于“总需求-总供给”模型,围绕社会治理主体相互之间的供求关系,分析了现代城市治理主体的主要内涵,探讨了平等基础上主体功能的互适性,公平追求下的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服务的平衡性,治理质量标准上的活力与有序的协调性,以此为基础建构城市社会治理的供求平衡模型。这一模型实现了主体功能相互适应、社会资源和社会服务供求平衡以及运行质量标准协调的多组合动态平衡的有机统一。论文提出了逐步建立社会治理外部供给为主导和内部需求反馈为诱惑的供需平衡机制,完善新的社会治理格局,就需持续增强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结构的需求导向性、治理合法性、履职责任性和行动有效性特征。(2)提出了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论文在研究与整合“社会预警”、“社会动员”、“社会善后”等三类模型基础上,分析了城市社会危机根源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社会危机治理需要实施危机驱动战略,化“危”为“机”,推动社会治理尽快进入新的常态,把危机驱动作为谋求城市社会治理模式转变的推手,构建了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及评价指标体系。论文按照社会危机的自身潜伏、发生、发展、结束过程,从应对社会危机全过程出发,建构了社会预警模型、社会动员模型、社会善后模型,形成了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该模型将社会危机的应急治理分为预防、处置、恢复三个阶段,形成了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评价指标体系,从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和社会善后提出三大类指标及其标准,采用德尔菲法和熵权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3)构建了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模型。论文突破了现有文献中常态和非常态社会治理研究相互割裂的现象,将基于日常事务城市社会治理供求平衡模型和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统合到社会治理的大框架中,研究探索了二者之间的互利、互补、共生关系;从运行绩效评估角度,构建了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模型;从评价指标的公共性与重要性相结合的角度,研究了该模型的应用价值;从投入产出角度,对如何实现城市社会治理效率、效益、效果的最大化与最优化进行了分析。论文统筹常态事务和城市社会危机两种类型指标体系于一体,通过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程度等主要因素,建构相关理论框架和指标体系。并以北京社会治理实践为例,从社会建设体系、社会治理总体架构、社会治理组织架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揭示了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的北京模式特点,运用北京常态事务和非常态化情形下城市社会治理模型相关数据,进行实际验证,提出改进措施。论文还对社会治理模型的运行状态和实践路径进行了研究,提出在法治环境下政府与公众、社会组织的相互关系及权利责任。期冀这一理论模型及评价指标体系的提出,能够为建设善治城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相应支持。
陈栋[4](2017)在《大结构与微权力:俐侎学生教育生活与教育成就的田野研究》文中认为“俐侏人”是世居于云南省临沧市的一个彝族支系。在其长期对外封闭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了族群独特而又相对独立的社会结构、生活方式和文化系统。通过对相关历史和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并结合在田野调查过程中对俐侏本土文化研究人员进行的深度访谈和对俐侏本土文物进行的归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俐侏人的族群渊源、地域分布和人口流动等社会情况,以及俐侎人的民间信仰、节庆礼仪、生活方式、族群语言等文化特征。由于自改革开放(尤其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俐侏社会的封闭状况逐渐被打破并进入急剧变化期,因此很多社会矛盾如民族识别的遗留问题、独特文化的消亡问题等开始凸显。俐侎地区的学校教育正是在这种区域社会变迁和族群存续困境的大背景下,得以大力推进和整体变革的。通过对俐侏地区的十余所学校进行参与式观察,对相关教师、学生、教育管理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士进行深度访谈,可以发现俐侎地区学校复刻了国家教育的普遍模式并鲜有区域和民族特色,具有维稳和支边的地方性意义。而俐侎地方教育中的本土课程和地方知识等本土化努力均行动迟缓且权力微弱。俐侎地区学校教育的内容及形式通过俐侏学生和学校教师为载体,向俐侏人的社会生活渗透;同时俐侏社会中的组织型和个体型力量,又对俐侏学生的教育成就、俐侏地区学校的整体发展产生支持和制约作用。镶嵌于俐侎社会场域中的教育场域自在且自为地与周遭社会环境进行规则和资源的互换与对流。俐侎族群的早恋早婚、懒散宽松的文化习性和害羞腼腆、实用实际等心理习性,与家庭和社会教育资本匮乏等知识因素、打工潮和精准扶贫等时代因素、外向型和去民族化等教育体制因素交织在一起,共同影响了俐侏学生的教育成就。在俐侎族群文化场域与惯习的作用下,绝大多数俐侎学生得到了家庭、社会对他们教育成就获得方面的纵容与护佑,而这种文化机制恰恰形成了一个社会闭环,维持了俐侏族群的人口和文化的再生产。在空间、时间和意义上都已深埋入俐侎族群生活场域的国家教育体制,通过在这个民族、边疆、农村三重边缘化的区域社会中,传播和制造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等意识形态共识,从而达成维稳和接轨的功能。少数俐侏学生在结构化的教育及社会环境中,通过身份、行为和观念三个维度上的微权力运作,利用和转化了家庭、学校的各种规则与资本,达成了对族群传统社会、文化和心理结构的抵制与反哺,迎合了主流价值观和教育成就体系的偏好,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成就,并与其他学生一起推动了区域社会变迁。基于以上调查分析,并对研究者在田野和书斋中的双向建构过程进行反思,可以尝试构建一种中层理论意义上的区域教育社会学。
黄君[5](2017)在《制度环境、利益集团与政策企业家:J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的制定逻辑》文中认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需要政策支持,相关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的科学性是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作为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城市的J市出台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本文以J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过程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影响因素,剖析政策主体在政策创制过程中的互动博弈过程,挖掘政策制定的动力机制,呈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的行动政治图式,进而对现有的政策制定理论以及社会福利制度进行反思。通过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经验研究与政策演进进行梳理后发现,已有研究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过程研究的关注明显不足。而对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的阶段理论视角、制度环境解释视角、利益集团解释视角、个体解释视角等相关理论及实证研究梳理后发现,已有的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研究虽然各有所长,推进了对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的理解,但仍然无法充分解释J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的制定过程。文章在对社会政策制定过程理论进行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结合J市实践,建构了以制度环境、利益集团和政策企业家为核心要素的社会政策制定生态系统分析框架,以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本研究采用个案研究和文献研究方法,通过参与观察和访谈的方式收集资料,并采用类型学的方法对收集的多元资料深入分析。本研究具有以下发现:第一,制度环境规制并型塑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的内容。制度环境决定了政策文本内容框架,使得制定出来的政策难以有创新性和突破性,并陷入“政策失灵”怪圈。第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的目标在利益集团博弈中渐行渐远。各个利益集团的分立区隔是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的最大障碍。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政策主体在考量具体的政策内容时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期望承担最少的责任,获得最大化的部门利益,而作为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在这个过程中被忽视了。这使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过程演化为各利益集团相互妥协达致利益平衡的过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的制定表面上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为了维护未成年人权利而履行部门职责,承担责任的体现,实质上则成为部门应对责任,规避政治风险的重要手段。第三,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企业家是促使政策制定出台的重要力量。政策企业家具有典型的个人特质,能够运用多种方法和技巧积极倡导并推动政策制定出台。此外,政策制定过程中会产生政策的自由量裁权,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是政策制定中的一种有意作为,是各利益集团进行利益考量和风险规避的结果。同时,专家角色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仅仅为政策出台提供智力支持,也通过强调专业化而在政策中获得权力。某种程度上,专家与政策制定部门形成坚实的利益共同体。本研究认为,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制定过程中,一方面应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以未成年人的需求为导向,建立证据为本的社会政策制定原则,另一方面应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部门联席机制,破除科层制弊端,改变落后的行政框架,积极主动寻求政策制定的突破。
陈正元[6](2014)在《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行路径研究 ——基于江南街道园周村个案》文中研究指明永康市地处浙江省中部,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自发建设到借机建设,从全面建设到品质建设,尤其是2006年后,永康市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了广大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农业现代化的稳步推进、农民综合素质的逐步提高和农村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截至2011年底,永康市已经连续三年被评为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县(市)。本文以永康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为例,指出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功源于永康市对路径的正确选择,正是政府主导下农村参与的路径,即政府选择——政策倾斜——资金配套的建设路径助推了永康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选择使中央、省、市的要求能够与农村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政策倾斜快速的破解了建设中的瓶颈问题;资金配套使众多的农村得以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通过全面了解和剖析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指出现有建设的不足,即过于注重政府选择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偏离了农民的真正需求;过于注重政策倾斜使众多的农村等靠要思想严重;过于注重资金配套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难以为继。本文从基层实践者的视角,以永康市最为成功的园周村为例,通过深入的分析以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调整单一的政府主导下农村参与的建设路径;必须紧紧围绕农民的实际需要,通过合理调整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的核心要素——体制、政策、资源和指导等,将路径优化为农民主体下产业化发展的建设路径,即农民主体、政府服务、产业发展、社会参与。事实也充分证明只有这样的路径才是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径,才是持续的推进今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合理的路径。
虞浔[7](2013)在《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文中研究说明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以改革法院民事审判庭审方式为先导,以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正式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为标志,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并延续至今。上海作为海派文化的发源地,自开埠以来就处于中西文化交锋交融的第一线,最早引入近现代司法理念和西方法治模式,新世纪以来又一直在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而持续努力,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领域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一是它不可避免地是整个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表现出鲜明地自上而下推进的色彩,展现了国家顶层设计的强力和权威;另一方面,它却是许多改革措施的肇始之地,许多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在上海司法机关工作中自发萌生的创新举措,经过上海这块法治土地的滋润和检验,逐渐为全国所了解和认可,并随之被最高立法机关或最高司法机关向全国推广,引发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点点浪花甚至波澜。司法体制改革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把上海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有必要系统梳理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从中找出规律性的改革动机和发展趋向,继续努力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为此,本文分八章对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行研究。第一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改革历程的历史考察。研究1997年以来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并不能割裂此前上海发生的司法改革。建国以来上海人民司法事业从无到有,尽管经历过挫折,但总体上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态势,奠定了上海司法工作的基本格局,为1997年开始的司法体制改革创造了坚实的基础。而且1997年之前上海的司法改革积累了诸多成功经验和沉痛教训,为1997年以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在上海的开展提供了正反面启示;此前进行的诸多有意义的实践探索和创新,也为之后的改革开辟了前进的道路。第二章是关于1997-200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阶段的研究。自1997年到2002年10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探索阶段。在最高司法机关的指导下,上海司法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工作体制、用人机制和内部运作机制等方面整体推进,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逐步推开。第三章是关于2002-2007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阶段的研究。自2002年底到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推进阶段。改革在法律框架内稳步推进,司法机关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创新,司法规范化和司法公信力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监督协调机制更加健全,解决诉讼难、执行难、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效;政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司法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第四章是关于2007-2012年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阶段的研究。自2007年底到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召开的五年,是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阶段。上海司法机关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建立特困当事人司法救助制度,彰显法制公信力和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的执业监管,不断优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第五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中的思想纷争及实践取向的研究。在上海探索、推行和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改革措施的确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其中不乏质疑和批评之声。就宏观思路来说,就有地方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各司法部门的进程是否需要统一的争论;就微观举措来说,以“少年法庭”、“案例指导制度”为例,不难看出一些开创性举措引发了长久讨论和争议。正是这些讨论、这些质疑和批评使得上海司法机关更为审慎地对待改革,使其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进程走得更为稳当和科学。第六章是关于上海与兄弟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横向比较的研究。根据公开的一些资料,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上海与我国其他省区市在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上有许共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动力、根本目标、指导思想、整体进程、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上。但上海与其他省区市相比,在重视创新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借鉴国外经验、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还是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分析存在这些异同的原因,主要是与司法体制改革的特性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有关。第七章是关于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分析检讨及成效评价的研究。上海的改革由点到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的成功实施,也避免了由此带来种种不必要的失败和资源浪费。虽然已经取得显着成效,但前进的道路上还面临着不少困难与问题,必须清醒地看到上海的改革只是刚刚破题,全面推进和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司法事业的健康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第八章是关于继续深化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对于司法的需求空前增长。为了迎接这些挑战,上海只有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司法困境。深化改革的战略目标应设定为“推进司法公正、扩大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践行司法为民”。其功能应定位于促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改革应该有一套贯穿于改革从始至终的基本行为准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上海实际继续探索适应上海司法实践需求的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司法机关的司法水平,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效促进城市综合实力的提升。
王元成[8](2013)在《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文中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是当代中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实际运行状况,是当代中国各项民主制度建立、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基础和条件,体现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发展水平。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性环节。本项研究主要以政治角色理论为分析工具,以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研究者本人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的若干履职行为和相关亲身经历进行研究。本文试图以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行为描述为研究进路,通过展现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产生和角色扮演的全过程,分析全国人大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及其与相应角色规范和角色期望之间的联系,从而描述和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情况,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制度规定及其运转情况,为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功能、认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某些特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本项研究认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是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产生的基础,也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作为个体的全国人大代表对代表角色期望的领悟以及代表再社会化过程对代表个体履职能力的影响使不同的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呈现出一定个性特点。代表角色所担当的其他角色,特别是代表所担当的其他政治角色对代表的角色扮演行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代表在角色扮演过程中,其行为与角色期望的一致性程度、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角色行为特征既与代表个体特征有内在联系,但从更深层次的原因看,其行为特征更多地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在某些方面存在的欠缺。要使人大代表角色行为与角色期望实现更高程度的一致,解决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角色冲突、角色错位、角色超载等问题,必须通过改革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相关政治体制。本文内容安排除导言和结论部分外,正文部分共分五章。导言部分的内容主要是介绍本选题的缘由和意义,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对本文的主要分析概念进行解释,说明本研究的目的、研究思路、主要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之处等。第一章主要是介绍相关政治主体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的角色期望可以分为社会期望和角色自我期望。社会期望包括制度性期望和道德性期望。制度性期望对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角色在履职过程中有明确的规范要求,这是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道德性期望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规范要求,主要靠社会舆论以及角色扮演者本人的内心信念发挥作用。角色自我期望是角色对自己行为模式的设想。角色期望最终要通过角色承担者本人对角色的领悟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对角色期望的领悟是代表角色扮演的动力和主观前提。第二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挑选和确定过程,分析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及其对人大代表角色扮演可能产生的影响。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是人大代表这一政治角色的角色期望具体化为一个个代表的过程,当选代表是政治角色的具体承担者和扮演者。第三章主要是描述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总结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第四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行为,并分析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行为模式的特点。第五章主要是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再社会化的内容、主要途径、特点及其对代表角色扮演行为的影响等。本文最后概括了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进行了探讨。
赵海林[9](2012)在《行政化到多元化:慈善组织运作研究》文中指出在“郭美美事件”之后,慈善组织运作问题倍受社会关注,慈善组织运作问题已经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慈善组织运作是慈善组织在特定条件下的实际运行活动和方式,包括组织结构设置、活动如何开展,是公众了解慈善组织的重要途径。文章以H慈善会作为个案,通过对其1999年成立以来的组织运作的研究,探讨慈善组织结构和组织运作变迁。研究认为慈善组织运作呈现出行政化到多元化的转变;慈善组织运作受制于制度环境,而非技术环境。论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章介绍研究缘起和选题意义、文献回顾、核心概念与理论视角、研究方法、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第二章介绍慈善组织成立初的制度安排。制度安排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正规制度安排主要指具体的法律法规,非正规制度安排包括文化、意识形态方面。当前慈善组织面对的制度安排是政府主导的制度环境,慈善组织实施的救助是政府职能的延伸;第三章分析制度环境对慈善组织结构与组织运作影响。慈善组织对行政合法性的获得要强于其它合法性的获得,政府的认可是慈善组织发展最核心的要素。关注制度环境使慈善组织的组织结构与组织运作表现为与制度同形,即遵循制度环境的要求。慈善组织的组织运作呈现出行政化的特征;第四章阐述慈善组织行政化运作的制度绩效。主要从慈善组织的组织结构、慈善募集、社会捐赠、志愿精神、慈善救助五个方面来评价慈善组织行政化运作的制度绩效,认为现有制度安排导致了低的组织绩效;第五章主要分析制度变迁和组织运作的多元化。随着现有制度的调整和慈善组织创新,慈善组织结构呈现分工和制约,组织运作也呈现行政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多元发展的趋势,但由于制度变迁呈现着路径依赖,慈善组织在运作上呈现多元化的同时,还存在运作的逆民间化,慈善组织呈现出有增长而无发展的格局;第六章通过对慈善组织运作的历史考察和对国外和香港的慈善组织运作经验的分析,主要分析导致目前慈善组织运作方面存在问题的历史因素,同时借鉴国外和香港慈善组织发展经验;第七章提出慈善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主要是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创新和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包括正式制度的创新与非正式制度的创新,组织创新主要是治理结构、筹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慈善营销能力和人力资源管理能力的创新。文章最后对转型期慈善组织发展进行简要的讨论,认为中国社会转型表现先经济转型、然后是社会转型,最后才是政治转型,由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性,导致制约中国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没有解决。社会领域的制度创新的成效与政治体制改革有密切的关系,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体制改革难以有实质性的突破,现阶段的制度创新仅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杨丽[10](2012)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北京经验——评宋贵伦访谈录》文中提出引言2011年,是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年份。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六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对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建设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作出了战略部署。2月,党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习近平、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发表重要讲话,把加强和创新社
二、永康市委市政府重视社会救助工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永康市委市政府重视社会救助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1)小城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浙江省永康市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关于流动人口及流动人口管理的研究 |
2.关于地方积分制管理的研究 |
(四)研究内容及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二、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1.小城市 |
2.流动人口 |
3.积分制管理 |
(二)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理论基础 |
1.公民身份理论 |
2.社会融合理论 |
三、永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现状 |
(一)永康市积分制管理的实施背景 |
1.社会背景 |
2.以往永康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 |
3.永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发展阶段 |
(二)永康市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内容 |
1.范围界定 |
2.具体程序 |
3.计分标准 |
4.政策目标导向 |
5.政策执行情况 |
(三)永康市流动人口样本的特征分析 |
1.基本特征 |
2.生存状态 |
3.留居意愿 |
4.现实需求 |
(四)永康市积分制管理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
1.推动流动人口精准化管理 |
2.推动公共服务与户籍身份适当剥离 |
3.引导流动人口积极投身城市建设 |
4.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平等社会权利 |
四、永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一)政府层面 |
1.积分体系权重设计不合理 |
2.政府资源供给缺乏长效保障 |
(二)流动人口层面 |
1.对积分制政策关注度低 |
2.在流入地融入程度不高 |
(三)社会层面 |
1.政策宣传报道口径单一 |
2.公众对公平性存在疑虑 |
五、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成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政府层面 |
1.政府目标定位偏差 |
2.资源缺乏统一管理 |
(二)流动人口层面 |
1.对流入地缺乏认同感 |
2.社会融合渠道受限 |
(三)社会层面 |
1.流动人口缺乏诉求表达渠道 |
2.社会参与政策监督力量不足 |
六、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对策建议 |
(一)调整政府目标定位 |
1.修正积分指标权重 |
2.保障资源长效供给 |
(二)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
1.完善积分制配套服务 |
2.拓宽城市社交网络 |
(三)构建社会良性互动 |
1.探索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 |
2.强化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永康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调查问卷 |
附录B 流动人口管理人员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 对地方政府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二 对地方行政机构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三 对慈善组织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四 对行政相对人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已有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 规范分析法 |
二 比较方法 |
三 案例分析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一 推动行政组织法研究 |
二 推动地方行政法研究 |
三 推动给付行政法研究 |
第一章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 |
一 概念诠释 |
二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法理基础 |
三 地方政府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设置救助机构 |
二 编制救助计划 |
三 建立救助项目 |
四 确定救助标准 |
五 提供财政支持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可问责性 |
一 概述 |
二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形成与法律架构 |
三 地方政府的行政问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地方行政机构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民政部门 |
一 民政部门的历史沿革 |
二 民政部门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民政部门牵头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牵头拟定救助标准 |
二 设定行政程序 |
三 确定救助对象 |
四 发放救助待遇 |
五 动态管理 |
第三节 民政部门的可问责性 |
一 行政诉讼 |
二 行政复议 |
三 行政问责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作为治理主体的慈善组织 |
一 概念诠释与属性解读 |
二 慈善组织的历史沿革与法制架构 |
三 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定位 |
第二节 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方式 |
一 民办慈善组织 |
二 官办慈善组织 |
第三节 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一 民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二 官办慈善组织的可问责性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行政相对人在社会救助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低保程序的启动 |
一 行政相对人的功能 |
二 相对人的救济 |
第二节 低保申请的审核 |
一 相对人的功能 |
二 相对人的救济 |
第三节 低保申请的审批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结语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语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类 |
二、论文类 |
三、文集、学位论文、报纸、网络文献类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3)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核心概念 |
1.3.1 城市及现代城市特征 |
1.3.2 社会治理的内涵与外延 |
1.3.3 社会预警、社会动员、社会善后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图 |
1.5 特色与创新点 |
第2章 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理论基础及模型 |
2.1 社会系统理论 |
2.1.1 社会系统理论概念 |
2.1.2 社会系统理论代表人物及观点 |
2.2 社会治理理论 |
2.2.1 社会治理的核心:多元参与、理性协商、友好建构 |
2.2.2 社会治理评价指数 |
2.2.3 政府—市场—社会三个维度 |
2.3 基础模型 |
2.3.1 总需求-总供给模型 |
2.3.2 应急管理模型 |
2.3.3 社会预警模型 |
2.3.4 社会动员模型 |
2.3.5 社会善后模型 |
2.3.6 国外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结构和工具 |
2.4 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的困境与出路 |
2.4.1 现行社会管理体制不适应性分析 |
2.4.2 从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历程分析 |
2.5 构建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新模式 |
2.5.1 以需求导向为主线 |
2.5.2 推动政府改革转型 |
2.5.3 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
2.5.4 畅通多元合作渠道 |
2.5.5 建设法治城市 |
第3章 基于日常事务的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研究 |
3.1 构建基于日常事务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的条件分析 |
3.2 基于日常事务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 |
3.2.1 基于日常事务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结构特征 |
3.2.2 平等基础上城市社会主体功能作用适应关系分析 |
3.2.3 公平追求下社会资源配置和社会服务供求平衡关系 |
3.2.4 运行质量标准上的有序活力协调关系 |
3.2.5 基于日常事务现代城市社会治理评价模型构建 |
3.3 基于日常事务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评价指标体系 |
3.3.1 定量方法选择 |
3.3.2 评分标准 |
3.3.3 指标权重设定过程 |
3.4 基于日常事务现代城市社会治理逻辑演进路径分析 |
3.5 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式新发展 |
3.5.1 现代城市社会微治理模式 |
3.5.2 虚拟城市社会治理模式 |
3.6 实证分析:以北京为例 |
第4章 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建构研究 |
4.1 城市社会危机特征与分类 |
4.1.1 现代城市社会危机驱动战略与治理现代化关系 |
4.1.2 当前社会危机类别构成和特征分析 |
4.2 现代城市社会危机治理功能与原则分析 |
4.3 现代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预警-动员-善后模型 |
4.3.1 现代城市社会危机治理存在问题分析 |
4.3.2 现代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构建 |
4.4 城市社会危机治理模型评价指标体系 |
4.4.1 基本结构 |
4.4.2 评分标准 |
4.4.3 指标权重设定方法 |
4.4.4 指标体系权重分布 |
4.4.5 实证分析:以北京为例 |
第5章 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模型研究 |
5.1 建构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模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
5.2 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
5.2.1 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模型 |
5.2.2 现代城市常态事务治理与非常态治理之间关系 |
5.2.3 现代城市两类治理对整个社会治理的意义 |
5.2.4 现代城市社会治理综合评价模型指标体系构建 |
5.3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公共性研究 |
5.3.1 公共性研究的必要性 |
5.3.2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共性特点 |
5.3.3 基于公共性基础上的政策选择 |
5.4 综合评价模型的实践路径探究 |
5.4.1 社会治理外部性分析 |
5.4.2 收益性分析 |
5.4.3 边际效益与边际成本分析 |
5.5 现代城市社会治理北京模式 |
5.6 北京社会治理现状实证分析 |
5.6.1 现代城市常态事务社会治理模型 |
5.6.2 现代城市突发事件社会治理模型 |
5.6.3 北京社会治理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研究局限 |
6.3 后续研究 |
附录 |
附录 A 基于日常事务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评价指标体系 |
附录 B 北京市常态事务社会治理评估结果 |
附录 C 北京市非常态社会治理评估结果 |
附录 D 德尔菲调研第一轮问卷 |
附录 E 德尔菲调研第二轮问卷 |
附录 F 建构城市社会治理模型公共性调查问卷 |
博士生学习期间发表的文章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大结构与微权力:俐侎学生教育生活与教育成就的田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文献综述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四、研究框架与主要内容 |
五、主要研究方法与研究过程 |
第一章 俐侎人的族群身份与生存状况 |
第一节 俐侏人概况 |
一、族群名称及其历史渊源 |
二、族群地域分布情况 |
三、族群人口发展及流动情况 |
第二节 俐侎人的生存环境及其社会生活 |
一、俐侎人的生存环境与生存状态 |
二、历史遭遇的地域投射:俐侎人的社会生活变迁 |
三、俐侎人的总体教育状况 |
第三节 现今俐侎人社会生活中所遭遇的主要困境 |
一、民族识别的遗留问题 |
二、政策待遇的忽视问题 |
三、独特文化的消亡问题 |
第二章 俐侎人的族群风俗与社会文化 |
第一节 自然崇拜与万物有灵:俐侎人的民间信仰 |
一、万物有灵:祭社林、田地、山神、畜神、龙洞等 |
二、多神崇拜:祭家庙、土庙、石佛 |
三、俐侎人的禁忌和习惯法 |
第二节 家堂祭祀与族内融通:俐侎人的节庆礼仪 |
一、“桑沼哩”:俐侎人的情人节 |
二、火把节:俐侎人的“团圆节” |
三、春节和其他节日:对祖先的敬畏与祈求 |
第三节 早婚内婚与葬祭以礼:俐侎人的婚丧嫁娶 |
一、婚姻 |
二、丧葬 |
三、生育 |
第四节 靠山吃山与自给自足:俐侎人的衣食住行 |
一、一袭黑衣掩映下的风华:俐侎人的服饰文化 |
二、靠山吃山的简约自然:俐侎人的饮食文化 |
三、依山而居的大通房:俐侎人的建筑文化 |
四、“交通基本靠走”:俐侎人的出行方式 |
第五节 心口相传与自我强化:俐侎人的语言文化 |
一、俐侎人的民族语言 |
二、俐侎人的民歌小调 |
三、俐侎人的民间故事 |
第三章 俐侎学生学校教育生活的田野调查 |
第一节 复刻:国家教育的区域化写照 |
一、学校日常教育结构 |
二、教育管理活动结构 |
第二节 守望:学校教育的地方性意义 |
一、教育维稳 |
二、教育支边 |
第三节 洞察:地方教育的本土化努力 |
一、教育场域中的本土课程 |
二、学校场域中的地方知识 |
第四章 俐侎学生社会教育生活的田野调查 |
第一节 嵌入与共变:社会场中的教育场域 |
一、俐侎地区的社会发展与教育变革 |
二、俐侎地区的社会力量的教育作为 |
第二节 早婚与懒散:俐侏族群文化的教育影响 |
一、早恋早婚:小登科压倒大登科 |
二、懒散宽松:族群生活习性的教育制约 |
第三节 害羞与实用:俐侎族群心理的教育影响 |
一、害羞腼腆:封闭环境下的闭塞心理 |
二、实用实际:打工潮的影响和追逐眼前利益 |
第五章 俐侎学生教育成就的社会学分析 |
第一节 护佑与闭环:俐侏族群文化对学生教育成就的影响 |
一、社会护佑:俐侎族群文化传统对学生的“放任自流” |
二、社会闭环:俐侎族群文化传统对族群再生产的维持 |
第二节 维稳与接轨:教育体制对俐侎学生教育成就的影响 |
一、维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结构化功能 |
二、接轨:国家教育结构的同化与涵化作用 |
第三节 抵制与反哺:俐侎学生在结构化环境中的微权力 |
一、文化抵制:对族群传统社会结构的反抗与超越 |
二、文化反哺:由俐侎学生推动的区域社会变迁 |
第六章 反思与奠基:从田野经验到迈向区域教育社会学 |
第一节 走进田野:田野调查的初见与追索 |
一、初入田野:满腔热诚和不知所措交织的旅程 |
二、再访田野:灵活变通与随时跟进并存的探险 |
第二节 形成文本:田野资料的处理与运用 |
一、处理访谈资料:录音的整理、筛选和取用 |
二、处理纸质文献:材料的归类、编码和提取 |
第三节 未来之路:迈向一种“区域教育社会学” |
一、“区域教育社会学”何以可能 |
二、区域教育社会学的田野经验 |
三、区域教育社会学的实践反思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5)制度环境、利益集团与政策企业家:J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的制定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对象 |
第二节 研究问题和研究目的 |
第三节 研究的理论意义和政策意义 |
一、研究的理论意义 |
二、研究的政策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第一节 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经验研究与政策演进 |
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经验研究回顾 |
二、未保政策演进 |
第二节 未保政策制定过程理论研究视角 |
一、政策过程阶段理论解释视角 |
二、政策制定的制度环境解释视角 |
三、政策制定的利益集团解释视角 |
四、政策制定的个体解释视角 |
第三节 未保政策制定理论视角及经验研究的述评 |
一、政策制定理论的特点 |
二、政策制定理论的不足 |
三、政策制定研究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研究的主要概念 |
一、政策制定过程 |
二、利益集团 |
三、政策企业家 |
四、制度环境 |
第二节 分析思路和研究框架 |
一、分析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解释维度 |
第三节 研究地点选取 |
一、研究地点简介 |
二、选取理由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资料收集 |
一、研究方法选取 |
二、资料收集 |
三、研究资料的整理和分析 |
四、研究资料的效度 |
五、研究伦理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焦点事件:未保政策议程的触发机制 |
第一节 未保政策议程触发的背景 |
一、五个孩子闷死在垃圾箱 |
二、未保政策议程的触发 |
第二节 未保政策议程触发的影响因素 |
一、外压:媒体关注与民众情绪表达 |
二、内促:政府的责任意识与担当 |
三、未成年人保护观念的变迁 |
第三节 焦点事件与未保政策变迁 |
一、焦点事件的作用机制 |
二、焦点事件的政策变迁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环境:未保政策制定的限制与突破 |
第一节 未保政策制定的准备工作与程序 |
一、未保政策制定的动因 |
二、未保政策制定的准备工作 |
三、未保政策制定的程序与合法性 |
第二节 未保政策制定的文本规范与依据 |
一、未保政策制定的文本规范要求 |
二、未保政策文本内容的依据 |
第三节 未保政策制定的惯例与突破 |
一、行政效率低下,政策文本审阅时间长 |
二、行政文化:事与责的规避与行政官僚等级作风 |
三、未保政策制定中的“权——利——责” |
四、倒逼机制:未保政策制定出台的突破与可能 |
第四节 未保政策制定的意识形态 |
一、政策的意识形态 |
二、家庭为本儿童观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利益集团:未保政策制定多元主体的互动博弈 |
第一节 从政府到部门:未保政策制定中的责任传递 |
一、行政体制中的政府与部门 |
二、未保政策中的政府部门责任 |
三、未保政策制定中的责任传递 |
第二节 部门与部门:未保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互动与利益博弈 |
一、未保政策涉及的部门及其职责 |
二、部门内部:民政局与救助管理站互动与利益考量 |
三、部门之间:未保政策文本中的部门责任与利益博弈 |
第三节 部门与专业力量:未保政策制定的专业化构建 |
一、未保政策制定中的专业力量 |
二、未保政策制定的专业性建构 |
三、专业性建构:未保政策的合法性与利益共谋 |
第四节 部门与政策对象:被忽视的未保政策主体 |
一、政策制定中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 |
二、被忽视的政策主体:政策对象的声音和需求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策企业家:未保政策制定的助推与催化 |
第一节 开启机会之窗: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的争取与推动 |
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单位的申报与争取 |
二、试点地区工作的推动和发展 |
第二节 助推:政策企业家在未保政策制定中的推动 |
一、领导重视,重视领导:政策企业家的方法和策略 |
二、资源整合:专业团队与服务平台的建设 |
第三节 催化:政策企业家在未保政策制定中的催化 |
一、工作宣传与舆论营造:媒体报道的催化 |
二、关系的协调和梳理:部门之间冲突的化解和疏导 |
三、“名实分离”:政绩名分与意义的重构 |
第四节 政策企业家的个人特质与未保政策制定 |
一、政策企业家的价值观 |
二、政策企业家的专业知识 |
三、政策企业家的技巧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焦点事件引发未保政策变迁 |
二、制度环境规制并型塑未保政策内容 |
三、未保政策目标在利益集团博弈中渐行渐远 |
四、政策企业家推动未保政策的制定 |
第二节 相关讨论 |
一、未保政策制定的“政策依据”怪圈 |
二、谁的需要?未保政策制定出发点的迷思 |
三、未保政策制定悖论:责任承担抑或风险规避 |
四、未保政策的规则设定与自由裁量权 |
五、未保政策制定过程的专家和官僚 |
第三节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加强》政策文本中各政策主体承担职责内容的修改过程 |
附录二 访谈资料摘选 |
附录三: 访谈提纲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行路径研究 ——基于江南街道园周村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图表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以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1 国外相关理论及述评 |
2.1.1 国外相关理论 |
2.1.2 研究述评 |
2.2 国内研究成果及述评 |
2.2.1 国内研究成果 |
2.2.2 研究述评 |
第三章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行路径分析 |
3.1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历程和成效 |
3.1.1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历程 |
3.1.2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效 |
3.2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行路径分析 |
3.2.1 政府选择 |
3.2.2 政策倾斜 |
3.2.3 资金配套 |
3.3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行路径优势 |
3.4 从“三农”看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行路径 |
3.4.1 农业提效慢 |
3.4.2 农村发展难 |
3.4.3 农民增收缓 |
第四章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个案分析 |
4.1 江南街道园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况 |
4.1.1 园周村旧貌 |
4.1.2 园周村新景 |
4.2 江南街道园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径分析 |
4.2.1 政府选择到自主选择 |
4.2.2 利用政策到引领政策 |
4.2.3 资金配套到自筹资金 |
4.3 江南街道园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后“三农”变化 |
4.4 江南街道园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总结 |
4.5 江南街道园周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
第五章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径优化思路 |
5.1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核心要素分析 |
5.1.1 体制创新 |
5.1.2 政策完善 |
5.1.3 资源整合 |
5.1.4 指导强化 |
5.2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径优化的现实背景 |
5.3 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径的优化 |
5.3.1 农民主体 |
5.3.2 政府服务 |
5.3.3 产业发展 |
5.3.4 社会参与 |
第六章 研究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7)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 中国1997年始启动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
二、 上海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司法机关与时俱进 |
三、 上海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 |
四、 域外司法改革理论在上海受到科学借鉴 |
第二节 基本概念 |
一、 司法 |
二、 司法机关 |
三、 司法体制 |
四、 司法工作机制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现状 |
第五节 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第一章 历史回眸(1949—1997):中国司法制度曲折发展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司法制度初创奠基阶段 |
二、 司法制度曲折成长阶段 |
三、 司法制度破坏荒废阶段 |
四、 司法制度恢复发展阶段 |
第二节 变革历程 |
一、 基本形成上海司法工作格局 |
二、 组织开展上海司法改革运动 |
三、 文革期间上海司法工作倒退 |
四、 改革开放后步入发展的正轨 |
第三节 现实意义 |
一、 奠定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基础 |
二、 提供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启示 |
三、 确立上海司法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先机 |
第二章 拉开序幕(1997-200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探索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启动司法改革 |
二、 上海推进依法治市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三章 全面展开(2002-2007):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加快城市法治建设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四章 深入进行(2007-2012):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阶段上海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 国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
二、 上海改善城市法治环境 |
第二节 改革内容 |
一、 概述 |
二、 上海审判改革 |
三、 上海检察改革 |
第三节 配套改革 |
一、 上海公安刑侦改革 |
二、 上海司法行政改革 |
第五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与探索的纷争 |
第一节 改革宏观思路争议 |
一、 地方司法领域改革能否突破中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框架 |
二、 地方司法机关在改革进程中是否需要相互协调统一步调 |
第二节 改革微观举措争议 |
一、 “少年法庭”之争 |
二、 “案例指导制度”之争 |
第六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与其他省份实践探索比较 |
第一节 共同之处 |
一、 指导思想和根本目标基本相同 |
二、 发展方向和推进动力基本相同 |
三、 整体进程和许多内容基本相同 |
第二节 鲜明特色 |
一、 上海是许多司法改革举措的创始之地 |
二、 上海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区别对待 |
三、 上海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四、 上海有效增强司法机关的工作透明度 |
五、 上海科学借鉴国外司法改革先进经验 |
六、 上海较好地解除了司法机关后顾之忧 |
第三节 异同探究 |
一、 存在相同缘由 |
二、 存在不同原因 |
第七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实践探索的评析 |
第一节 特点分析 |
一、 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把牢社会主义方向 |
二、 有力保障——准确定位司法职能,体现上海自身特色 |
三、 不竭动力——遵循司法工作规律,依靠科学理论支持 |
四、 重要方法——统筹规划改革方案,争取形成整体合力 |
五、 必要方式——以改革促进新变化,不急不躁循序渐进 |
六、 有效途径——改革灵活性,尊重首创性,保护积极性 |
第二节 成功之处 |
一、 妥善处理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
二、 妥善处理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 |
三、 妥善处理中央部署与上海实际的关系 |
第三节 问题所在 |
一、 司法机关改革中的某些模糊认识有待加以纠正 |
二、 上海司法部门的执法司法能力亟待进一步提高 |
三、 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的氛围尚需培育 |
第四节 取得成效 |
一、 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已成为上海各界普遍性共识 |
二、 上海司法机关工作更趋规范,公正性、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
三、 上海司法公开范围更加全面、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完善 |
四、 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现实困境,保障上海司法工作良性运转 |
第八章 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继续深化改革之路 |
第一节 战略目标 |
一、 追求司法公正,保持全国领先司法环境 |
二、 扩大司法公开,保持先行先试发展势头 |
三、 树立司法公信,发挥上海本土传媒优势 |
四、 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广大市民更高期待 |
第二节 功能定位 |
一、 推动国家司法体制进步,促进政治体制改革 |
二、 延伸司法机关工作触角,服务上海社会管理 |
三、 强化司法工作保障功能,促进四个中心建设 |
四、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
五、 提升司法机关履职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第三节 基本原则 |
一、 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围绕全市大局深化改革 |
二、 借鉴域外司法改革经验与上海实际相结合 |
三、 遵循法律法规边界依法有序稳步组织实施 |
四、 坚持以群众观点为引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
第四节 路径选择 |
一、 借助雄厚科研力量提炼上海司法领域开展改革经验,自觉以科学理论研究为指引 |
二、 依托上海智慧城市建设,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三、 警惕腐败现象向司法领域渗透蔓延,从制度着手织密上海司法职权运行监督机制 |
四、 围绕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规划,发挥好海事仲裁和金融仲裁便捷、高效的作用 |
五、 及时关注司法工作暴露的问题,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内容,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
六、 充分挖掘上海丰富法学教育资源,推进司法人员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和选题的意义 |
1. 笔者本人的履职与学习经历是引发本项研究的直接原因 |
2. 本项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
3. 本项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 |
2. 对人民代表大会运行机制的研究 |
3. 对人民代表大会与执政党关系的研究 |
4. 对人大代表的研究 |
5. 对国外议会和议员的研究 |
三、研究目的、分析工具与研究思路 |
1. 研究目的 |
2. 分析工具和主要概念 |
3. 研究思路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六、篇章结构 |
七、研究个案的相关基本情况 |
第一章 角色期望: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剧本”和动力 |
一、制度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制度性期望 |
3、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旳制度性保障 |
二、道德性期望 |
1.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
2.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是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
3.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
4.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
5.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正确处理党的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之间的关系 |
6. 全国人大代表应当有为民请命的精神 |
三、自我期望 |
四、角色领悟 |
五、全国人大代表角色期望的特点 |
1. 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不突出 |
2. 制度性社会期望与道德性社会期望之间无明显界限 |
3. 各种社会期望之间以及角色自我期望与社会期望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
第二章 推荐、考察与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选择与确定 |
一、代表候选人名额的确定与分配 |
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过程 |
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考察与初步确定 |
1. 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组织机构 |
2. 考察内容与过程 |
3.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初步确定 |
4. 后续材料工作 |
四、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正式确定 |
1. 省委会议讨论 |
2. 各党派和人民团体民主协商 |
五、正式候选人的确定与投票选举 |
1. 正式候选人的确定 |
2. 投票选举 |
六、当选代表的资格审查与确认 |
七、全国人大代表角色产生过程的特点 |
1. 代表产生过程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 |
2. 组织推荐提名是当选代表的重要前提 |
3. 组织推荐和考察过程集中体现了党对代表角色的社会期望 |
4. 投票选举是代表当选的决定性环节 |
5. 代表候选人个人在选举中难以发挥作用 |
6. 代表来源形式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
7. 代表产生过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特点 |
第三章 议案、审议与表决: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
1. 会议通知 |
2. 赴京报到 |
3. 建团会议 |
4. 预备会议 |
二、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 |
1. 会议议程 |
2. 会议日程安排 |
三、向大会提交代表议案和建议 |
1. 提交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要求 |
2. 会议提交议案、建议情况 |
四、听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报告和各项议案的说明 |
1. 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第二次全体会议 |
3. 第三次全体会议 |
4. 第四次全体会议 |
五、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 |
1. 3月5日下午,代表团第一次全体会议 |
2. 3月6日,代表小组第一次会议 |
3. 3月7日上午,代表团第二次全体会议 |
4. 3月7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二次会议 |
5. 3月8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 |
6. 3月9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四次会议 |
7. 3月10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五次会议 |
8. 3月10日下午,代表团第三次全体会议 |
9. 3月11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六次会议 |
10. 3月12日上午,代表小组第七次会议 |
11. 3月12日下午,代表团第四次全体会议 |
12. 3月13日上午,代表小组第八次会议 |
13. 3月13日下午,代表小组第九次会议 |
六、会议简报交流 |
1. 印发简报的目的 |
2. 简报的特点 |
七、对工作报告决议案和其他议案决议进行表决 |
1. 大会表决办法 |
2. 大会议程和表决程序 |
八、选举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 |
1. 选举、决定和表决办法 |
2. 会议期间代表对人选的酝酿过程 |
3. 投票选举和表决 |
九、大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规范性一致是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基本取向 |
2. 审议过程客观上成为代表行为实现规范性一致的重要准备 |
3. 角色冲突是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的伴随现象 |
4. 代表在会议期间存在较严重的角色超载现象 |
5. 角色扮演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角色错位现象 |
6. 代表角色行为具有重要的象征性功能 |
7. 提交议案和建议成为代表个体发挥作用的重要方面 |
第四章 视察、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角色扮演 |
一、代表视察 |
1. 会前集中视察 |
2. 专题性集中视察 |
二、执法检查 |
1. 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2. 参加地方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
三、专题调研 |
1. 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2.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 |
四、参加代表小组活动 |
1.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成立情况 |
2. 驻泰全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 |
五、列席有关会议 |
1. 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
2. 列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六、联系人民群众 |
1.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
2. 通过走访联系群众 |
3. 通过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
4. 向有关专业人士请教 |
5. 应有关部门邀请担任社会监督员 |
七、闭会期间代表角色行为模式的特点 |
1. 代表角色行为规范性一致程度明显降低 |
2. 代表角色冲突广泛存在 |
3. 代表角色超载现象更为严重 |
4. 代表角色错位现象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
5. 代表角色行为的象征性功能淡化,制度性功能显现 |
6. 代表角色行为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性空间 |
第五章 培训、研讨与经验交流:全国人大代表角色的再社会化 |
一、专题培训 |
1. 2008年第八期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
2. 2009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学习班 |
3、2010年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代表培训班 |
4. 2011年第三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5. 2012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 |
二、履职经验交流与专题研讨 |
1. 履职经验交流 |
2、履职专题研讨 |
三、代表再社会化的其他途径 |
1. 有关部门寄送的履职所需资料 |
2. 地方人大常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为代表订阅的其他资料 |
3. 代表专用电子信箱 |
四、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特点 |
1. 代表再社会化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主体特点 |
2. 代表再社会化内容方面的特点 |
3. 代表再社会化过程中接受培训的代表构成方面的特点 |
4. 代表再社会化时间安排方面的特点 |
5. 代表再社会化的作用方面的特点 |
结论与讨论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1. 角色期望决定着代表角色的选择及其行为特点 |
2. 代表角色的产生过程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能和特性 |
3.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反映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特点 |
4. 代表角色行为模式是现行政治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 |
5. 代表角色扮演过程中遭遇的困境反映了现行制度的某些欠缺 |
6. 代表角色再社会化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 |
二、进一步的讨论: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 |
1. 更加突出代表角色制度性社会期望的法律规范性特点 |
2. 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程序 |
3. 实现代表角色与相关角色的有效分离 |
4. 完善人大会议制度 |
5. 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
6. 创新代表角色再社会化的实现形式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行政化到多元化:慈善组织运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理论视角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第二章 慈善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 |
第一节 制度结构 |
第二节 制度安排 |
第三章 慈善组织运作的行政化 |
第一节 组织合法性获得的制度基础 |
第二节 组织结构与制度同形 |
第三节 行政化的运营机制 |
第四章 行政化运作的制度绩效 |
第一节 组织机构变革缓慢 |
第二节 善款筹集水平低 |
第三节 捐赠互动难以持续 |
第四节 抑制志愿精神 |
第五节 慈善救助发展缓慢 |
小结 |
第五章 制度变迁与组织运作的多元化 |
第一节 制度变迁 |
第二节 慈善组织的两重性 |
第三节 组织运作的多元化 |
第四节 组织运作的路径依赖 |
结论 |
第六章 历史考察与国外和香港经验 |
第一节 慈善组织运作的历史考察 |
第二节 国外和香港慈善组织运作 |
第七章 制度创新与慈善组织的未来 |
第一节 正式制度创新 |
第二节 非正式制度创新 |
第三节 组织创新与能力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读博以来发表论文 |
致谢 |
(10)社会管理创新的北京经验——评宋贵伦访谈录(论文提纲范文)
引 言 |
一 缘起与轨迹:问题驱动、四个阶段 |
(一)新形势新问题是创新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主要动因 |
(二)四个发展阶段 |
第一,基础积累阶段(约1990~2006年)。 |
第二,体制创新阶段(约2007~2009年)。 |
第三,初步推进阶段(约2010年)。 |
第四,规划发展阶段(约2011~2015年)。 |
二 北京实践:党政一体的大协调体制 |
(一)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政策制度框架 |
(二)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构建公共服务体系 |
(三)创新各类群体服务管理,构建矛盾纠纷调解体系 |
(四)创新社会动员与社会服务,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 |
(五)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模式,构建社会领域党建体系 |
三 实质与逻辑:党、政府与社会的良性合作 |
(一)社会管理创新要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改革管理体制、重塑党群干群关系、培育基层社会 |
1.改革社会管理体制 |
第一,协调党政关系与府际关系。 |
第二,协调党政与社会的关系。 |
第三,协调执政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 |
2.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
3.培育基层社会 |
(二)北京逻辑:理念、体制、机制的结合 |
1.理念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 |
2.体制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 |
3.机制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 |
四 反思与讨论:党和政府进入社会的边界与方式 |
(一)社会建设工作体系:改善府际协调还是滋生府际矛盾? |
(二)“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沿袭扁平化还是衍生科层化? |
(三)网格化体系:是管控还是服务? |
(四)基层社会培育体系: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 |
结 语 |
四、永康市委市政府重视社会救助工作(论文参考文献)
- [1]小城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于浙江省永康市的调研[D]. 周虹霞. 浙江师范大学, 2019(02)
- [2]社会救助地方治理的行政法研究[D]. 范乾帅. 南开大学, 2019(09)
- [3]现代城市社会治理模型研究[D]. 陈建领. 北京理工大学, 2018(06)
- [4]大结构与微权力:俐侎学生教育生活与教育成就的田野研究[D]. 陈栋.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1)
- [5]制度环境、利益集团与政策企业家:J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的制定逻辑[D]. 黄君. 南京大学, 2017(01)
- [6]永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行路径研究 ——基于江南街道园周村个案[D]. 陈正元. 江西农业大学, 2014(04)
- [7]1997年以来中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程中上海的实践与探索[D]. 虞浔. 华东政法大学, 2013(01)
- [8]政治角色视角下的全国人大代表政治行为研究 ——以笔者的亲身经历为例[D]. 王元成. 华中师范大学, 2013(12)
- [9]行政化到多元化:慈善组织运作研究[D]. 赵海林. 南京大学, 2012(07)
- [10]社会管理创新的北京经验——评宋贵伦访谈录[J]. 杨丽. 中国非营利评论, 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