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物管立法的动作与理据(论文文献综述)
谢永熙[1](2019)在《基于公共部门视角的城市照明工程决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内现代化城市社会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夜间经济模式兴起,推动市政照明事业从传统的路灯建设转向对大规模、复杂的公共空间照明建设,乃至光电、网络、软件全方位支撑下的夜景照明建设,围绕灯光进行的夜间活动又在事务形式上提出了更多要求。城市照明多样性、复杂性的发展,导致公共部门在组织、协调、监督和分配资源等问题上,面对如何基于过程和预判进行科学决策的难题。公共部门如何进行决策已经成为市政照明工程管理工作的核心和主题。公共部门决策属于组织决策的一种重要形式,本文首先概述了决策相关基本理论,对决策的本质特征、要素、逻辑、过程四个方面进行了剖析,得出决策的主要要素为决策主体、决策对象和决策环境。并分别对决策的主体即公共部门、决策的对象即市政照明工程、决策的环境即现代化城市特征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了作为决策对象的市政照明工程的内容、类型、建设模式,作为决策主体的公共部门的架构、角色、利益相关方,作为决策环境的现代化城市的特点,并使用改良的SWOT模型分析决策对象公共部门的关键考量因素。然后研究了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过程,分析了市政照明工程决策的“绩效-风险”二元性、串行逻辑、自抑制增长等特性,使用Logistic函数对其进行模拟,得出市政照明工程决策采用单阶段、多选项联合比较的研究方向。经比选几种常用的决策方法后,本文使用AHP法,构建作为决策主体即公共部门的决策模型,并对其目标层、准则层和方案层的内涵进行了分析,接着以不同照明工程类型为备选方案,采用公共部门一线管理人员对模型中影响因子打分的方式,对决策的倾向性进行量化计算,得到公共部门对景观照明新建工程、功能照明新建工程、景观照明维修工程、功能照明维修工程、大型活动临时照明工程五种市政照明工程类型的绩效、风险的联合评价结果。最后结合G市近期实施的某大型景观照明工程的建设内容和基本情况,针对当前市政照明工程决策中枢过载、反馈失真、执行端制约、有限时间窗口的四个困境,提出市政照明工程决策应建立程序化机制、容错机制、多信源机制,并遵循渐进原则的改良措施。论文研究成果对有关部门进行市政照明工程决策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张超[2](2018)在《论我国产业政策视角下反垄断法的完善》文中研究说明“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两大主题。在现实生活中,“反垄断法”代表了人类对“公平”的追求;“产业政策”则代表着人类对于“效率”的求索。人类文明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与协调进行了不懈地求知与探索。远有欧罗巴、亚细亚与美洲诸资本主义强国,譬如:美、英、德、法、日在完成工业化后建立起精密的反垄断法、并使该法得到良好之实施;近有亚细亚、南美广大较落后之发展中国家,例如:印度、巴西,在尚未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情况下对反垄断法及其建设孜孜求索,虽其法实施抑或被搁置、抑或效果不佳,仍不失为有益之探索。综览发达、发展中国家之经验,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与“矛盾主要、次要方面”之结论。纵观我国现有社会主义之政体、未完成工业化之基本国情,可知我国大多数地区的主要矛盾仍是落后经济水平下对经济发展的渴求、又可知强有力的“产业政策”与“宏观调控”是我国政策传统与制度优势。故知,建立以产业政策为主、反垄断法统一于产业政策之下、并加以完善的模式符合我国国情、国体,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周期对“公平”与“效率”目标不同追求的现实需要。
马海韵[3](2017)在《国家级新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以南京江北新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上个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渐渐孕育了社会治理理论,其核心议题是构建多元主体之间良性有序的合作关系及公共利益最大化。但是,西方社会治理理论需要的国家建构、多元主体及伙伴关系、民主协作及妥协等理念在中国还不完全具备,由此人们质疑西方社会治理思想在中国的适用性。而新兴的治理和善治理论及其多元共治、合作协同等元素又深刻地吸引着中国的学者和管理者,于是,西方社会治理思想如何中国化,已成为值得重视和亟待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中共中央在其有关“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思想,成为中国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理念。“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一方面坚持小政府改革,压缩公权力,从而完成近代化改革命题;另一方面通过合作实现协同治理转变,促进了政治民主,应对了现代化进程中严峻的社会现实问题。这一政治方略既超越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也含有当代社会治理理念,更与当下中国实际国情和发展需求相匹配,需要全新的理论框架和核心概念来阐述和发扬。从社会治理的国家顶层设计、中国特有的国家级新区的演变和特质,以及南京江北新区的发展和特征来看,以南京江北新区为个案研究国家级新区的社会治理创新,有其重要的实践价值。从中共“十六大”首提“社会管理”,“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社会管理体制,再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直至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可以看出中国社会治理已经在顶层设计的视域里不断推进、纵深和发展。国家级新区是全新的区域性经济社会全面整合创新发展的龙头示范区域,与特区、开发区、自贸区等特殊区域相比,绝不仅限于经济先发优势,必须进行社会治理的全面创新,方能促成综合发展的领先效应,因此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应是不同于以往历史、不同于其他区域的崭新模式。南京江北新区的发展定位是“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这样的发展定位其实包含了经济提升、区域发展、制度创新等多个维度,社会治理创新是重要的内涵式要素,对产业发展、自主创新、新型城镇化等目标有明确的推动作用。从发展定位、地理位置、所处阶段、治理基础来看,南京江北新区既有后发优势,又有规划潜力,具备研究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代表意义和样本价值。因此,本文以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为理念,以国家级新区作为对象,以南京江北新区作为个案,探索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路径和机制。本文主要分为六大部分:导言旨在提出问题,揭示本课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同时进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全面梳理国内外关于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的研究成果。第一章中梳理了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理论基础,即公民社会理论、社会建设理论和治理暨善治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主要要义及内容。第二章整体分析了中国国家级新区二十余年的发展沿革,并以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论述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的基本状态,描述其不同于以往、不同于其他的社会治理特征。第三章以南京江北新区为例,分析了其社会治理的现状与问题,以资料梳理和实地调研方式,论述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客观需要和实际困难。第四章对域外、域内类似范畴进行比对分析,并剖析提炼其对南京江北新区有参考价值的部分。第五章以“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作为理论指导,从社会治理创新的理念、机制和路径出发,构建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完整框架:全民共建共享当然是所有人的共同建设和共同享有,但在实际操作中不能泛化为每一个具体的人和每一项具体的事业,所以对于在某个区域内构建社会治理创新格局来说,一定是和具体的领域、具体的群体相结合,因此,本文结合江北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了若干优先级较高的领域,作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创新在实践过程中具体实施、落实的对象;江北新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包含权力运行和机构创新两大要素,全民性、共建性和共享性需要具体机制来达成和体现,本文以行政吸纳政治思想提出在江北新区试行法定机构,是促进公民成为社会治理当然主体构成之一的有效举措;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路径包括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治理社会化、社会治理精细化、社会治理智慧化。全民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包含了若干要素,比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和社会治理的社会化能够促进全民共同参与和全民共同享有,社会治理精细化和社会治理智慧化能够促进全民共同建设,由此构成了多位一体的“江北模式”即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综合框架和具体路径,将有效促进南京江北新区成为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代表性范式。第六章在剖析南京江北新区个案基础上,提炼国家级新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创新整体思路:首先是社会治理理念创新,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同时实现社会治理的整体创新,包括社会治理目标创新,致力于公共利益最大化即全民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社会治理主体创新,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组成的多元主体,以实现全民的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工具创新,从政府与政府、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三者关系角度出发,进行治理工具创新,以保障全民共同建设;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以保障全民共同享有。结语中回顾了本研究的逻辑进程,对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理念、实践及其愿景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理论愿景:在新的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管理理论,促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研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理论的一个亮点,提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核心要义;促进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的交叉融合,有利于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和治理能力理论体系;将中国实践上升为普遍性理论,为国际社会科学研究贡献中国成果。
冯闻文[4](2016)在《秦汉特殊社会福利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借助现代社会保障学的相关理论,研究秦汉时期的“特殊社会福利”,具体而言,包括老年社会福利、未成年人社会福利、残疾人社会福利等内容。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讨论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机制。秦汉时期的社会福利对象,上至王侯下及众庶,具有多元性、等级性,而对鳏寡孤独的“施惠”,则反映出其同时具有“残补型”社会福利的特征。第一,其特殊社会福利体现为,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口制定了具有差异性的社会福利政策。结合传世文献和出土简牍可知,秦汉时期的法律、诏令对人口的年龄、性别、身体等因素多有考量。从县官的颁赐、仓和金布的节制、户籍的分类记录,可以看到特殊社会福利的发放情况;而在傅律、徭律和赐律条文中,针对不同类型的人口,其劳役、刑罚则予以区别处理。第二,秦汉时期的特殊社会福利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政府关于春季养幼存孤、秋季养老的政策,源于上古以来的月令礼制,基本遵从了月令文本中的时间秩序。第三,康济平民的“惠政”和巡守述职之制,也与特殊社会福利有关。“惠政”理念,可以上溯至上古时期。秦汉时期的天子巡狩行幸,多于行所过施惠女子、高年、鳏寡孤独。使者循行多存问鳏寡孤独废疾失职之民,长吏行部颁发传达宽大恩惠之诏令,录囚等亦与抚慰失职之民有关。以上内容共同构成了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独特机制。第二部分讨论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具体内容。现代社会保障学将特殊社会福利的享有对象分为老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几类,本文将讨论的内容划分为慈幼恤孤、赡养高年、鳏寡、残疾人社会福利四个方面:第一,儿童社会福利。秦汉时期的生育福利免除产育幼儿家庭的赋役,并以7岁、15岁为重要的年龄阈限,由此形成了对儿童赋役、刑罚的宽恤及保障儿童家庭不分异等儿童社会福利。而针对失怙之人、死事之孤、遗腹之子,也有相关法律保障。第二,老年人口社会福利。其层次最为丰富,从天子养老礼到县乡三老的设立,从受鬻法的月禀到赐物令对高年的施惠,从皖老、免老制的劳役减免到王杖制度赋予的特权,都可视为敬老、养老、安老、尊老的福利措施。第三,针对鳏寡的社会福利政策。先秦文献中就有“施惠鳏寡”的思想,秦汉时期鳏寡惠政继承了这一点。从王杖简可知,在秦汉的特殊社会福利体系中,鳏寡或存在年龄及有无子嗣方面的限定。针对鳏寡的惠政主要体现在:其特殊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政府在特殊时节(如立后建储、祥瑞灾异)颁发赐物时,将其囊括在内;避免婚姻失时、男女怨旷为古礼所倡,秦汉时期也采取督促婚姻以时、天子出宫人、合独等社会政策。第四,针对残障人口的社会福利政策。主要体现在刑罚及赋役上的“宽疾”和赐物令的“养疾”两个方面。第三部分讨论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局限性。秦汉时期的特殊社会福利的施予者主要是皇帝,其专擅德柄的用心,一方面是天子对“为民父母”、“为天牧养元元”的自觉,但另一方面则贬抑了其他施惠者。而“疾不为后”、“异姓不为后”等社会观念则间接对残障人口的继承权、异姓儿童的被收养造成影响。这些社会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局限。
张瑞玺[5](2016)在《利率监管的法治逻辑 ——以利率的社会性为基石》文中认为在经济学和法学领域,传统研究范式基于利率之借贷资金价格属性单一认知的逻辑起点,只能推衍出全盘否定政府干预的利率自由化的正当性,从而使利率监管遭遇了根源于利率本体属性片面认识上的逻辑疑难。该逻辑疑难同时也是导致我国将利率扭曲全部归咎于利率管制的根本动因。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经济改革,使市场机制在要素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的背景下,补正对利率本体属性单一认知的逻辑缺陷,实现利率监管在利率本体属性上的逻辑自洽,不仅是引导市场主体正确认识利率监管的理论基石,而且是以法治的逻辑及时回应利率市场化图景中是否仍然需要对利率进行监管以及如何进行监管的时代命题。借助社会合作体系分析框架,论文提出了利率的社会性概念:通过发挥金融杠杆功能,利率具有引导借贷资本配置方向,从而参与到宏观和微观经济生活之中影响整体社会生态的外在倾向和内在属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利率的二重性概念:嵌入利率本体之中的价格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合。通过阐释利率二重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利率社会性规定了利率价格属性发挥作用的限度,利率的价格属性也预设了利率社会性发挥作用的边界,以及这种辩证关系与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权力——权利”及“权利——权利”之法治关系的逻辑接洽,揭示出法律对借贷利率进行限制反映了利率社会性的内在要求,而市场主体在关涉借贷利率上的意思自治要求反映了利率价格属性的内在规定性。正是利率二重性矛盾运动的内在机理,既决定了利率视域内“权力——权利”及“权利——权利”博弈关系趋向一般均衡的规律性,又回应了利率水平应当与全社会平均利润率保持一般均衡的经济学常识,同时证成了利率监管在法哲学上的正当性,从根本上补正了基于利率价格属性单一认知而使利率监管遭遇逻辑疑难的逻辑缺陷,为人们正确认识利率监管打开了新的理论视窗。同时,论文探讨了利率所涵摄的公平、效率、自由及安全价值维度,指出利率二重性之间的矛盾运动和利率所涵摄的四种价值维度的辩证关系,内在地统一于维护“权力——权利”“权利——权利”均衡博弈及保障社会合作体系稳健运行的法律规则要求之上。在此基础上提出并尽可能系统地论述了利率监管的基本理念。为了增强利率监管的操作性,避免传统管制模式的弊端,论文在吸收一般均衡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和阐释了一般均衡利率区间的概念,指出利率在法律经济学上的一般均衡解至少应当满足两方面的条件:其一,在横向关系上能够契合利息始终来源于利润的经济常识和一般生活经验法则,从而满足利率社会属性的内在要求;其二,在纵向关系上能够与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借贷资金供求状况、风险溢价等参数保持相对均衡,从而满足利率价格属性的内在要求。同时,立足于智能资本的高度稀缺性及其对提升社会合作体系整体效能的巨大作用,提出一般均衡利率区间还应当设置主要适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例外情形,以“为天才之火添加一捆利率之薪”。此外,还指出法律应当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遏制其通过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差攫取超额合作剩余的负外部性金融创新行为。围绕为金融资本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提供利率激励的思路,在提出和阐释一般均衡利率区间的基础上,论文讨论了通过行政法、民法及刑法手段对利率进行监管的法治进路,尤其着重讨论了通过改革货币政策委员会权能定位实现利率监管透明化操作的具体路径,以及各种利率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能配置与协调。除导论外,论文主体共四章。导论部分。通过对“法治逻辑”一词内涵的阐释,在明晰论文研究对象为利率监管的基础上,对利率监管及其关涉概念提前界定:(1)“利率自由”与“利率管理”在语义学上是一组位序并列、意涵对立的概念。“利率自由”意指借贷契约当事人享有完全基于意思自治而约定利率标准的合法权利,“利率管理”主要指中央银行对利率水平的设定、调整和限制权力和对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等行政规制,以及司法机关对市场主体利率违规行为的司法规制。(2)“利率管制”与“利率监管”是一组位序并列、意涵相对的概念,二者同属“利率管理”的下位概念。“利率管制”是以直接干预利率水平为主导方式的利率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直接调控和司法机关对借贷利率的上限规制。“利率监管”是以间接干预为主导方式的利率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对市场利率的间接调控及司法机关对借贷利率的上限规制。(3)“利率市场化”涵括了利率管理范式从以直接干预为主导方式向以间接干预为主导方式的变迁过程,但并不是政府对市场利率完全放任不管的“利率自由化”。在利率监管模式下,政府调节利率的实现方式以间接干预为主导,更加符合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为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释放了更大的自由空间,同时保留了对畸高利率借贷行为的直接规制。第一章,“利率监管:一个期求逻辑自洽的时代命题”。主要是通过考察利率监管及其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源流与嬗变,阐释利率监管和利率市场化的共生关系及其历史逻辑,指出纯粹基于利率之价格属性的利率自由化观点和历史经验法则、一般生活经验法则及利息始终来源于利润的经济学常识之间的深层矛盾,揭示出论文的核心问题——基于利率价格属性的单一认知,仅能从理论上实现利率自由的逻辑自洽,因而难以避免地会使利率监管遭遇利率本体属性上的逻辑疑难。并通过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利率管制法规的规范分析,及其实施效果的实践检视,指出该逻辑疑难也是导致理论界对中国当前利率扭曲问题产生归因误区的根本动因,以及引发人们对高利借贷行为应当归罪与否争论难决的深层动因。第二章,“利率监管逻辑起点补正:基于对利率属性的分析”。首先引入社会合作体系分析框架,通过将市场要素资源划分为自然资本、金融资本、一般人力资本和智能资本四种形态,相应地将参与社会合作体系的市场主体划分为自然资本权利主体、货币资本权利主体、一般人力资本权利主体和智能资本权利主体,假定上述四类市场主体完全回归到“无知之幕”笼罩之下的“原初状态”,为缔结加入社会合作体系并公平分配合作剩余的社会契约而展开谈判。由于在合作剩余总量一定的条件下,金融资本权利主体借助利率工具分割合作剩余份额的多少,不仅与其他各型资本权利主体利害攸关,而且与实现合作剩余所必须依靠的社会合作体系能否组织起来并稳健运行密切相关,从而为发现及设定一般均衡利率区间提供了理论可能性,进而为探索建立能够有效防范利率畸高或畸低而导致社会合作体系效率损失的利率监管法治进路提供了一个思考维度,同时为采用建构主义分析方法深入考察利率的本体属性提供了研究路径。随之阐释利率畸高或畸低,必然会对各种形态资本权利主体的应得合作剩余份额产生显见或潜在地影响,即影响不同形态资本主体之权利实现的分配公平和机会公平,从而使社会合作体系蒙受不必要的风险。最后提出和论述了利率社会性概念与利率二重性概念,证成了利率监管在法哲学上的正当性,从根本上补正了基于利率价格属性单一认知所产生的逻辑缺陷,为正确认识利率监管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同时对利率所涵摄的公平、效率、自由、安全价值维度及其与利率二重性的对应关系进行了探讨。第三章:“利率监管的基本理念:关注整体合作效能的思维机制”。借助社会合作体系分析框架,以利率二重性辩证关系及利率的价值涵摄为基础,提出并尽可能系统地论述了利率监管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实质正义理念、社会本位理念、多维均衡理念、差别对待理念及风险防控理念,试图从理念层面建构一套统筹兼顾的“思维机制”,以回应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政府应当以何种主导思想对利率实施监管,同时避免构成不当干预。第四章:“利率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化建构”。本章内容主要是利率二重性理论观点和利率监管基本理念在法律制度建构中的具体化。首先提出和讨论了一般均衡利率区间的概念和设置原则。接着提出将一般均衡利率区间作为利率监管核心工具,围绕激励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讨论了利率监管的法律制度建构设想:其一,在行政法维度,依法授予中央银行对基础利率的设定和调节权以及对市场化利率水平的监测权,强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对利率违规行为的检查权与处罚权,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利率监管职能,同时建立“一行三会”与国家统计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及地方金融机构的利率监测信息共享及沟通机制。在赋予货币政策委员会基础利率设定与调节权的前提下,通过改革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成员结构、投票规则、信息披露机制等,实现利率监管的透明化操作。其二,在民法维度,以将本金之外的各种手续费均纳入利率计算范围为前提,明确年化利率超出一般均衡利率区间上限的借贷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借款人对放贷人违法收取的利息享有追偿权。其三,在刑法维度,及时更新将刑法谦抑性片面地理解为从立法上限缩“犯罪圈”的陈旧观点,从社会实践需要和刑法的社会治理功能出发,及时设置高利借贷罪,明确超过一般均衡利率区间上限利率2倍的借贷行为均构成犯罪。同时设置除外条款,将科技创新领域及特殊情形下的超短期高利借贷行为作为例外情形。并通过探讨英国长期限制高利借贷行为的历史作用,指出对高利借贷行为的严格规制,从长期看是有利于科技创新、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符合经济规律要求和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的政府公共服务内容。最后,对利率监管法规与相关经济法规的统筹协调进行了尽可能深入地讨论。
周健[6](2015)在《结构与运作:“1040”传销模式滋长的组织逻辑 ——以N市Q地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直销这一无店铺销售模式进入我国。由于当时对直销的认识较为模糊、法律规制不够健全、下岗群体的出现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企业和个人开始以直销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且愈演愈烈。传销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滋生了多种犯罪行为,破坏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冲击着原本已经脆弱的社会诚信体系。其后,虽然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直销和传销的政策,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并保持着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但传销的社会土壤依然稳固,且随着宏观社会环境的变化,传销组织也进行了诸多适应性革新,以至于传销屡打不绝,屡禁不止。本文所要分析的“1040”工程则是当前实地传销中的主导模式。本文采用文本分析法、比较法、典型案例法、访谈法等研究方法,以组织研究的开放系统和理性系统为视角,对1040工程这一类型的传销模式进行了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的分析。其研究意义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在实践层面,揭露1040工程的传销本质,以避免更多的公众因为认识模糊而卷入其中;同时,为地方政府和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打击治理提供参考;二是在组织研究层面,对当前非法组织研究较为匮乏的现状做一些研究领域和范畴的拓展。文章主要包括如下几个章节:第一章导论部分,因为传销和直销在现有的研究和日常使用中经常被混淆,或是存在表述问题,所以,笔者首先对传销和直销进行了溯源,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解析。随后,根据对传销的认识、态度和法律法规的调整完善为主线,对传销的研究文献进行了四个阶段的划分,梳理了各个阶段的主要研究主题。最后,从研究对象、研究层次、选题原因、研究内容、研究视角、研究方法、研究意义等方面对本研究做了相应的介绍。第二章从组织和行为与空间的关系以及区位决策、犯罪情境预防等相关理论入手,通过1040在区位决策时的组织解释以及对三个具体的发展区位空间所做的比较分析,认为1040在区位空间的选择上具有显着的经济理性、犯罪理性和组织理性特征,并大致勾勒出了 1040在区位决策时所考量的区位因子:跨省际的异地、最好有新区或开发区概念的城市郊区、高出租率、低房租、生活设施配套齐全、管理不到位的大型新建小区或小区密集度高的区域。第三章主要分析了 1040的参与者及其进入组织的过程。在组织发展对象上,1040要求现有的组织成员以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入手,通过列名单和排名单筛选符合组织要求且具有较高信任度的人员,经过前期的铺垫,邀约目标对象前来考察生意。期间,强关系和弱关系在信任度和网络重叠度的优劣势得以互补,原先已经被简化的角色丛在异地得以部分重构。需要强调的是,从加入的结果来看,此时的欺骗是一种典型的“杀熟”模式,但经过洗脑后的邀约者最初的本意却是“共同致富”。第四章对1040的洗脑进行了阐释。在借鉴有关洗脑理论的基础上,本文主要根据“中心途径——外周途径”这一理论,分析了 1040合法性自我建构的主要观点和组织依赖、间接暗示、社会闭塞、密集重复、权威推崇、正义塑造、情感同化、群体优势、差别体验等具体的洗脑策略。第五章是从科层制的角度分析了1040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1040的组织成员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情感性关系,因此具有典型的逆科层化特征,但1040通过以五级三阶制为主的利益分配制度、责任制、累计制和超越制为主的晋升制度、家庭和体系的管理单位、家长和五大窗口等管理角色以及以《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为主的制度规范等实现了关系网络的结构化。同时,通过访谈和查获的各类检讨书,笔者认为,1040在组织运行中的行为结构和规范结构具有一定程度的对等性。第六章从学习型组织的角度对1040的组织学习进行了探讨。除邀约、配合外,学习是1040最重要的组织活动。本文根据马奎特的理论,分析了 1040的学习子系统、组织子系统、人员子系统和知识子系统。但从适应和创新两个组织学习的目的层面来看,1040又是一种弱学习型组织,因为1040不要求组织成员自我创新,组织学习的内容和程序具有明显的仪式化特征。第七章提出了以社区和问题导向治理1040的警务路径。在介绍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以及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基础上,笔者从警务主体、1040的组织领导者、1040的底层参与者、社区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Q地区打防1040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落实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的理念、建构有效的社区警务载体、争取社区公众的支持、加强出租房管理、改善社区物业环境等对策建议来优化现有的治理模式。
蒋向勇[7](2014)在《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认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省力原则,又称经济原则,是驱动和指导人类语言行为的一条基本法则。经济原则在语言中最主要的表现之一是缩略语的大量使用。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研究经历了从修辞学到词汇学的转变。即便在词汇学领域,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学者们在其界定和分类上徘徊不前。后来虽然有学者从经济省力的角度对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生成理据进行了研究,但他们主要从言者角度去讨论省力,而且基本上忽视了缩略语经济性所导致的理据性的磨蚀。另有一些学者对缩略语的构造理据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提出了一些较为合理的构造原则,但构造汉语缩略语最为明显的取首原则却被忽视,并且遗憾的是,这些构造原则均是以描述为主,缺乏合理的解释。此外,一些学者还对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语法功能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但他们只关注缩略语生成前后词性的转变,而完全忽视其意义上的变化,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之后的语义拓展更是少有学者探讨。尽管学者们承认现代汉语缩略语的意义并非其构成成分意义的简单相加,但并无学者专门就汉语缩略语的语义建构进行过研究。至于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认知研究,更是仅有部分学者零星地进行过探讨。语言能力是人类认知能力的一部分,研究语言不能脱离人类认知这一重要决定因素的影响,将缩略语视作独立于人类认知之外的纯粹语言现象进行研究,注定难以深入。鉴于过往研究的不足,我们认为有必要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系统深入地研究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生成理据、语义建构以及生成之后的语义拓展。我们主要运用认知语言学的概念转喻理论、概念整合理论以及概念隐喻理论,采取定性分析为主,辅之以数据分析论证的方法来对现代汉语缩略语进行深入的研究。我们的语料主要来源于《实用缩略语词典》、《现代汉语缩略语词典》,以及以《人民日报》、《光明日服》为代表的主流报纸。通过对现代汉语缩略语语料进行观察、统计和分析,确立现代汉语缩略语的构造原则,并挖掘各种构造原则背后的认知理据;分析不同类型汉语缩略语的意义建构过程,并运用概念整合理论和概念转喻理论的认知参照活动模式加以验证;探讨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之后的语义拓展方式,发掘其语义拓展背后的认知机制。我们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生成理据、语义建构及生成之后的语义拓展。在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的认知理据部分,我们主要从宏观的语用和认知两个层面分别探讨了缩略语生成的经济理据和认知转喻理据。缩略语生成的经济理据部分主要揭示其生成的简缩法则、借形缩略语的经济理据以及缩略语经济性和理据性的竞争。在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的认知转喻理据部分,我们进一步探讨了缩略语是基于什么样的认知机制来实现经济省力的。此外,我们还从微观层面研究了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的构造原则及其认知理据。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语义建构部分则揭示了缩合式缩略语、拼缀式缩略语和节略式缩略语基本意义的不同建构方式,并进一步探讨了现代汉语缩略语转喻意义和隐喻意义的建构过程及其认知机制。在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之后的语义拓展部分,我们基于对缩略语语料的分析,详细研究了汉语缩略语生成之后语义拓展的方式及影响其语义拓展的认知机制,并进一步探讨了汉语缩略语在转喻认知和隐喻认知交互作用下的复杂语义的拓展过程。通过对汉语缩略语生成的认知理据、语义建构以及生成之后语义拓展的研究,我们主要有以下发现:1.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生成是基于转喻认知的有理据性行为从语用的角度来看,汉语缩略语生成的理据是经济省力。但经济性不能单方面从缩略语创造者的角度去考虑,而是要兼顾理解者的方便,实现双方共同的经济性。此外,经济性必然会带来理据性的磨蚀,因此缩略语生成时在满足经济性条件的前提下,要尽可能使其语义透明,理据性强。从宏观的认知角度来看,汉语缩略语的生成理据是“部分的语言形式代替完整的语言形式”的概念转喻。正是部分代整体的转喻认知才使得我们可以用缩略语来代替原式,实现表达上的经济。从微观的认知角度来看,汉语缩略语的构造理据同样是概念转喻。汉语缩略语构造时的取首原则其实是一种位置突显。从认知的角度看,首先,居首的位置常常是最为重要、最容易引起注意和最容易记忆的;其次,首字处于突显位置,在还原时易于联想记忆、扩展激活,具有更好的启动效应。缩略语构造时的语义显豁原则其实是一种语义突显,保留意义显豁的成分可以增强语义透明度,方便解读者理解。避歧原则可以被视为一种词形突显,按避歧原则生成的缩略语相对容易激活,还原时所付出的认知努力相对较少。缩略语构造的取首原则、语义显豁原则和避歧原则,其实质都是一种突显,都是将最为突显的部分保留,以这一突显的“部分”去代替“整体”。2.现代汉语缩略语基于概念整合和概念转喻来完成语义建构汉语缩合式缩略语和拼缀式缩略语诞生之初对于人们而言往往是新词语,因此它们的语义建构是由缩略语解构的语素充当认知参照点,激活相关词汇概念进行概念整合的结果。整合的结果还可能发生进一步的整合,从而实现缩略语隐喻意义的建构,也可能充当认知参照点实现缩略语转喻意义的建构。节略式缩略语因其保留下来的往往是一个意义相对完整的单位或者是单音节的语素,无法进行概念整合,因此其语义建构是一个以高度突显的缩略语为参照点,引导通达其原式的推理还原过程。语境在缩略语的语义建构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提示和限制作用。3.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之后还会通过概念转喻和概念隐喻来实现其语义拓展对认知经济性的追求促使人们基于现有的缩略语,不断拓展其语义。概念转喻和概念隐喻是汉语缩略语语义拓展背后的认知机制。相对于隐喻拓展而言,汉语缩略语语义的转喻拓展更多,这印证了认知语言学派关于转喻是更为基本的意义拓展方式的主张。此外,在缩略语的语义拓展过程中转喻和隐喻常常交织在一起,既有基于转喻的隐喻拓展,也有基于隐喻的转喻拓展,体现了转喻和隐喻的连续体关系。从认知的角度对现代汉语缩略语进行研究,有助于发现隐藏于其生成、语义建构和语义拓展背后的认知规律,拓宽了其研究范围;我们的研究还丰富了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内涵;并可以为今后现代汉语词汇研究提供新的视角;也可以为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翻译、对外汉语教学,以及相关词典的编撰提供参考。现代汉语缩略语是一种十分复杂的语言现象,尽管我们努力做到系统的研究,但难免挂一漏万。此外,我们采用认知语言学理论对现代汉语缩略语进行定性分析研究,也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主观性,我们的结论有待今后进一步的验证。
张祥智[8](2014)在《“有机·互融”:城市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更新研究 ——以天津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市更新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重要研究课题。在我国,城市建设已经进入了外延扩展与内涵发展并重的新阶段,大规模城市更新运动方兴未艾。然而,在城市环境得到显着改善的同时,也蕴藏着城市文脉断裂、社会网络遭到破坏、居住空间分异日趋明显、低收入群体边缘化等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城市居住区更新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之一。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居住区更新的重点逐渐从旧城居住区转移到建国后建设的“新住区”,更新对象的变化要求在更新理念、更新方式、更新机制等方面应做出适时调整,及时进行更为深入系统的研究,探寻新形势下城市既有住区可持续发展之路。论文借鉴混合社区的理论,在现状问题分析及混合社区理论系统梳理的基础上,以天津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区更新为例,以住区物质形态与社会形态综合建构的视角来探讨城市既有住区的更新发展问题。论文首先从历史研究入手,在历史的进程中分4个阶段考察天津市既有住区的形成与演进;继而从住区形态和构成要素两方面来界定出既有住区的4种类型及其特征。纵向的住区成因研究和横向的住区类型划分有助于加强人们对既有住区更新更全面、深刻的认识。随之,论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4种既有住区类型中最为复杂的一种——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探讨其形成机制与基本特征,分析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现实困境与未来走向。在前面章节的基础上,提出了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新思路;阐释了“有机·互融”更新的概念、内涵与宏观依据,以及更新研究的内容与范围;提出了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基本原则与策略。随后重点从人与环境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其互动的角度阐述了既有住区物质形态和社会形态更新发展策略。以前述研究结论为指导,分别对国内外两项当前正在实施的大规模城市既有住区更新活动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评述,以验证本文的研究成果并为我国既有住区更新实践提供更直观的借鉴。最后,在论文的结语部分,指出通过“有机·互融”更新,西方国家所倡导的完整意义上的混合社区有望在我国既有住区更新中得以首先实现,并且,混合社区理论下的既有住区更新研究的意义应超越既有住区永续发展的目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观背景下,致力于和谐住区建设。
高红艳[9](2013)在《乌海市产业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资源型城市因资源丰富而高速发展,也因资源枯竭而发展滞后或者进行产业转型,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是目前为止仍然未解决的世界性难题。西方工业化国家的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历经了几十年的时间,既有类似于美国休斯顿这样的转型成功的典范,也有像前苏联的巴库这样失败的案例。时至今日,国内外很多资源型城市或地区依然处于艰辛的产业转型之中,因此,对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研究是很多国家的迫切要求。乌海市是国家“一五”时期布局的十大煤炭基地之一。然而,“因矿而建,因煤而兴”的特殊城市形成和发展路径,使乌海市近年来也出现了典型资源型城市特有的问题,如产业结构失衡、社会负担较重、生态环境脆弱等等。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日益减少,上述矛盾和问题更加凸显,成为乌海市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制约因素,转型发展势在必行。本论文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对国内外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相关理论与实践方面进行总结与借鉴的基础上,重点对下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分析了产业转型的概念,并且对国内外有关产业发展与转型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别进行了综述,除此以外,还归纳总结了国内专家学者对内蒙古的相关研究状况。其次,从乌海市产业发展现状及其特征入手进行分析得出现阶段的主导产业,并且分析了乌海市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内较为典型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研究,使乌海市产业转型获得可借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乌海市产业转型的量化分析,最终选择出乌海市产业转型的主导产业。最后,提出了乌海市产业转型应遵循的原则,并且借鉴国内外产业转型成功经验提出建议对策。
张慧芳[10](2013)在《游走于市场、国家与社会之间 ——一民间商帐追收个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面对日益活跃的市场经济交易,经济纠纷日益增多,人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日渐复杂。债权债务关系的复杂化,导致债权的实现也日益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对一个民间商业账务追收个案的描述,探讨民间商业债务追收因何而生?“商账追收师”如何追债?民间商账追收为什么会成功?它的存在和运作会给当今中国社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影响?或者它本身就是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与现代性碰撞的产物。带着这些问题,文章首先从民间商账追收产生的大背景入手: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信用的缺失,中国社会结构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民间讨债作为一种根植于市场并自发形成的民间追债机制,蕴孕而生。借此做铺陈,笔者对民间商账追收的行业架构、行动者——商账追收师、以及行动者为实现债务追收所使用的资源与方式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论述,笔墨的重点落在分析民间商账追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关键资源以及回答民间商账追收为什么会成功。进行上述分析之后,笔者试图在本文的中心内容中探讨这样一个问题: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期间,民间商账追到底处于何种境地?国家出于社会控制的需要对民间商账追收实行双重态度,使得民间商账追收这个边缘化的行业为获得形式上的合法化,也自愿依附、积极争取纳入到国家组织体系之内。对国家和法律,他们既要依附又要钻制度的漏洞,对社会暴力他们既要利用又要撇清,他们实际上属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在国家、市场和社会三种情境下,左右逢源,并在生存与自主之间取得平衡,至少,通过本文个案研究,笔者得出民间商账追收要想在国家、社会与市场之间找到生存发展的立足点,必须对国家、法律在依附与规避之间寻求合法性;对社会在利用与撇清之间逃离非法性;对市场在适应与顺从之间实现生存与发展的目的。由此笔者得出:在当今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由传统信用机制向现代信用体系转型过程中,在传统的以道德礼教、亲缘、宗族为根基的特殊人伦信用形式的非正式信用制度遭到破坏,新的以契约和法律为基础的信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的过渡时期,本文关于民间商账追收的模式是现阶段民间追债生存、发展、获得认同必须选择的一种核心策略。其对我国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与意义。
二、重庆物管立法的动作与理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重庆物管立法的动作与理据(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公共部门视角的城市照明工程决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公共决策理论的研究现状 |
1.2.2 市政照明建设的研究现状 |
1.2.3 前期研究成果总结分析 |
1.3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决策的基本理论概述 |
2.1 决策的基本概念 |
2.1.1 决策的定义 |
2.1.2 决策的分类 |
2.1.3 决策的本质特征 |
2.2 决策研究的三个维度 |
2.2.1 决策要素 |
2.2.2 决策过程 |
2.2.3 决策逻辑 |
2.3 组织决策的模式 |
2.3.1 理性行为模式 |
2.3.2 组织行为模式 |
2.3.3 政府政治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要素分析 |
3.1 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环境 |
3.1.1 城市的主要类型 |
3.1.2 现代化城市特征及其对市政照明的要求 |
3.2 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对象 |
3.2.1 建设内容 |
3.2.2 工程类型 |
3.2.3 建设模式 |
3.2.4 建设特点 |
3.3 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主体 |
3.3.1 部门建制分析 |
3.3.2 多重角色分析 |
3.3.3 利益相关方分析 |
3.4 SWOT模型的分析应用 |
3.4.1 SWOT概述 |
3.4.2 模型应用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过程研究 |
4.1 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过程 |
4.1.1 工程决策主要环节 |
4.1.2 工程决策主要类别 |
4.2 市政照明工程的“绩效-风险”机理 |
4.2.1 绩效准则分析 |
4.2.2 风险准则分析 |
4.3 自抑制增长模型和Logistic方程 |
4.3.1 Logistic函数概述 |
4.3.2 应用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AHP的市政照明工程决策体系建模 |
5.1 常用决策方法 |
5.2 面向决策的AHP建模 |
5.2.1 目标层 |
5.2.2 准则层 |
5.2.3 方案层 |
5.3 AHP模型应用计算 |
5.3.1 基本理论 |
5.3.2 市政建设工程决策体系 |
5.3.3 构造判断矩阵 |
5.3.4 目标层与准则层层次单排序 |
5.3.5 准则层与方案层层次单排序 |
5.3.6 层次总排序 |
5.4 结论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G市市政照明工程决策实践分析 |
6.1 G市某市政照明工程概况 |
6.1.1 建设内容 |
6.1.2 执行情况 |
6.2 重大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困境及原因分析 |
6.3 重大市政照明工程的决策改进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论我国产业政策视角下反垄断法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外主流观点 |
(二)国内外非主流观点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产业政策与反垄断法的相关概念辨析和位阶、价值之争 |
一、产业政策、反垄断法等相关概念的辨析与界定 |
(一)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法等相关概念辨析与界定 |
(二)反垄断法、竞争政策等相关概念辨析与界定 |
二、位阶之争 |
三、立法价值取向之争 |
(一)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争 |
(二)自由公平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之争 |
第二章 域外反垄断法在产业政策下的协调与完善经验 |
一、美国 |
(一)适用除外制度 |
(二)企业合并控制制度 |
(三)居于核心地位的反垄断法对产业政策的妥协 |
二、德国 |
(一)适用除外制度 |
(二)卡特尔豁免制度 |
(三)企业合并控制制度 |
(四)经济部长特许制度 |
(五)反垄断法为核心下较强的政府干预性 |
三、欧洲共同体/欧盟 |
(一)适用除外制度 |
(二)卡特尔豁免制度 |
(三)企业合并控制制度 |
(四)反垄断法为核心兼顾产业政策 |
四、日本 |
(一)适用除外制度 |
(二)企业合并控制制度 |
(三)反垄断法为主兼顾强力的产业政策 |
五、韩国 |
(一)适用除外制度 |
(二)卡特尔豁免制度 |
(三)企业合并控制制度 |
(四)反垄断法对产业政策的支持与妥协 |
六、反垄断法在产业政策下完善的域外模式总结与我国本土模式的分析 |
(一)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西方模式 |
(二)以反垄断法为主的东亚模式 |
七、总结 |
第三章 反垄断法与工业化水平的强相关性 |
一、工业化前后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确立与发展 |
(一)美国的工业化与反垄断法的确立与发展 |
(二)德国的工业化与其反垄断法的发展 |
(三)英国的工业化与其反垄断法的发展 |
(四)工业化法国与其反垄断法建设 |
(五)工业化日本与其反垄断法的发展 |
(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
二、发展中国家落后的工业化与效果不佳的反垄断法 |
(一)工业化水平落后的印度拖累了反垄断法的实施 |
(二)未完成工业化巴西的反垄断法实施历程 |
(三)落后的工业化水平导致反垄断法实施效果不佳 |
三、我国的工业化水平 |
(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测度 |
(二)我国不均衡的低工业化水平与反垄断立法 |
四、工业化水平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 |
第四章 我国产业政策视角下反垄断法完善建议与措施 |
一、反垄断法在产业政策下的原则的确立 |
二、反垄断法立法价值目标的再调整 |
三、对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适用的专门条文或专门法的设立 |
四、反垄断法域外经验的吸收与本土化建设 |
五、反垄断执法机构与队伍的专业化与体系化建设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3)国家级新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以南京江北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问题的提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域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域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理论 |
一、西方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二、中国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三、国家级新区的社会治理创新:基于社会建设理论的视角 |
第二节 治理与善治理论 |
一、治理理论的兴起背景 |
二、治理与善治的含义 |
三、治理理论:核心命题与新发展 |
四、治理理论中国化之争:西方理论应用的限度 |
五、国家级新区的社会治理创新:基于治理理论的视角 |
第三节 公民社会理论 |
一、公民社会的概念 |
二、公民社会的功能 |
三、公民社会发展的路径 |
四、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 |
五、国家级新区的社会治理创新:基于公民社会理论的视角 |
第四节 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思路 |
一、关于“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研究成果 |
二、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理念的框架和内容 |
第二章 国家级新区的发展及其社会治理基本状况 |
第一节 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国家级新区”的概念界定 |
二、“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和“社会治理创新”的概念界定 |
三、“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内涵分析 |
第二节 国家级新区的创建发展进程及历史沿革 |
一、国家级新区的历史渊源及其发展沿革 |
二、国家级新区的创建历程及发展定位梳理 |
三、国家级新区的特点 |
四、国家级新区发展态势评析 |
第三节 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的基本状况 |
一、从时间维度审视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基本状况 |
二、从空间维度考察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基本状况 |
第三章 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南京江北新区的发展历程和基本情况 |
一、南京江北新区发展历程 |
二、南京江北新区发展现状 |
三、南京江北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构建 |
第二节 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优势 |
一、地理区位优越、基础设施完善,决定社会治理的基本形态 |
二、自然环境较好、人才优势明显,铺垫社会治理的客观条件 |
三、新区内核心区域地方政府社会治理的实践积累 |
四、中央政策中对社会治理的要求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
第三节 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主要问题 |
一、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的共性问题 |
二、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的具体问题 |
第四章 域内外相关区域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域外新区社会治理综述 |
一、创造公共价值:域外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原点 |
二、主导抑或扶持:域外新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政府 |
三、参与和协同:域外新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其他主体 |
四、良善的法治环境:域外新区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 |
五、柔性的社会治理机制:域外新区社会治理中宗教、道德的力量 |
六、域外新区治理经验对推进中国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的启示 |
第二节 国内其他国家级新区的经验借鉴 |
一、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概况 |
二、上海浦东新区社会治理的经验总结与借鉴 |
三、天津滨海新区社会治理的经验总结与借鉴 |
四、广州南沙新区社会治理的经验总结与借鉴 |
第五章 南京江北新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创新 |
第一节 创新理念:南京江北新区需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
一、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是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指导思想 |
二、南京江北新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应落实到若干具体重点领域 |
第二节 创新机制: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机构改革和权力运行 |
一、关于在南京江北新区设立法定公共机构的设想 |
二、关于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权力运行 |
第三节 创新路径: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具体路径 |
一、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
二、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社会化建设 |
三、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精细化建设 |
四、南京江北新区社会治理智慧化建设 |
第六章 国家级新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创新 |
第一节 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 |
一、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理论溯源和核心要义 |
二、国家级新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理念 |
第二节 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目标的创新 |
一、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最终诉求 |
二、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 |
第三节 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主体的创新 |
一、以党委和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 |
二、以企业为代表的私人部门 |
三、社会组织及公民 |
第四节 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工具的创新 |
一、基于政府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治理工具创新 |
二、基于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治理工具创新 |
三、基于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治理工具创新 |
第五节 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 |
一、协同治理机制创新 |
二、完善利益协调机制 |
三、构建风险控制机制 |
结论:国家级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理念、实践及其愿景 |
附录 |
专题报告一 江北新区设立法定公共组织的探索与思考 |
一、法定公共组织的概念 |
二、以大数据管理中心为首例个案,创设法定公共组织的模式探究 |
三、江北新区借鉴法定公共组织模式的展望 |
专题报告二 社会治理创新的浦口模式——浦口区“大联勤”的基本经验、主要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
一、浦口区大联勤的基本经验 |
二、浦口“大联勤”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完善浦口“大联勤”机制的若干对策建议 |
四、结语:浦口区“大联勤”长效发展需要法治支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秦汉特殊社会福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旨趣 |
二、概念界定 |
三、学术前史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法规与机制 |
第一节 秦汉法律与特殊社会福利 |
一、赐律和赐物令 |
二、户律与户籍注记 |
三、具律与恤刑 |
四、金布律、仓律和禀给 |
五、徭律与徭役宽减 |
六、傅律与服役的年龄上限 |
第二节 月令与特殊社会福利 |
一、四时、五行、八节、十二月与惠政 |
二、秦汉时期的春令施惠、秋令养老 |
第三节 巡行制度和特殊社会福利 |
一、巡狩述职的惠政色彩 |
二、天子之行和惠政 |
三、使者循行和惠政 |
四、长吏循行与惠政 |
第二章 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子养万民”:秦汉时期的慈幼恤孤 |
一、慈养幼童 |
二、恤养孤儿 |
第二节 “寿考维祺”:秦汉时期的老年福利 |
一、汉代天子养老礼 |
二、地方三老 |
三、汉代的王杖制度 |
第三节 “哀此鳏寡”:秦汉时期针对鳏寡的惠政 |
一、先秦施惠鳏寡的思想资源 |
二、秦汉时期针对鳏寡的惠政 |
三、汉代关于婚姻的社会政策与合独 |
第四节 宽疾与养疾:秦汉时期针对残障者的社会福利 |
一、先秦时期对残障者福利制度的设计 |
二、秦汉时期对残障者的福利制度及其实施 |
第三章 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局限 |
第一节 秦汉时期特殊社会福利的制约因素 |
第二节 “专擅德柄”与皇权对社会福利的控制 |
一、“专擅德柄”的思想来源 |
二、秦汉时期皇权对“德柄”的专擅 |
第三节 “疾不为后”与对残障者继承权的贬抑 |
一、先秦两汉的“疾不为后” |
二、“不逮人伦之属”与“不成人” |
三、“不逮人伦之属”与“罢癃” |
第四节 “异姓不相养”与对儿童收养的限制 |
一、收养异姓儿童及其带来的礼制难题 |
二、法律对异姓收养的禁止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利率监管的法治逻辑 ——以利率的社会性为基石(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问题聚焦 |
二、国际与国内的研究现状 |
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四、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 |
五、论述框架及创新之处 |
六、关涉概念的提前界定 |
第一章 利率监管:一个期求逻辑自洽的时代命题 |
第一节 利率监管的源流与嬗变 |
一、嬗变的远因:古典自由主义“利率自由”范式的没落 |
二、嬗变的近因:利率管制的勃兴及其局限 |
三、嬗变的结晶:利率监管——对利率管制的扬弃和超越 |
第二节 利率监管的理论困境:利率设定标准的逻辑缺陷 |
一、实证必要性的凸显:设定利率标准的经验理性 |
二、理论正当性的缺位:设定利率标准的“囚徒困境” |
三、法治逻辑上的缺陷:设定利率标准的良法之惑 |
第三节 利率监管理论困境的中国映象:利率扭曲的归因误区 |
一、利率扭曲及其影响 |
二、利率扭曲动因的实证分析:多重因素的叠加效应 |
三、利率扭曲归因误区的影响及其本质 |
第四节 一个刑法维度的利率监管话题:高利贷应否入罪? |
一、高利贷行为的内因:人性中的贪婪倾向 |
二、高利贷行为的外因:民间融资利率阶段性高企 |
三、我国现阶段“高利贷”的主要特点 |
四、高利贷行为应否入罪:多视角审度的权衡 |
第二章 利率监管逻辑起点补正:基于对利率属性的分析 |
第一节 一个研究工具:社会合作体系分析框架的引入 |
一、社会合作体系概述 |
二、社会合作体系中的主体结构:以资本形态的界分为基础 |
三、社会合作体系中的利率规则 |
第二节 利率的社会性:隐藏在价格属性背后的本真 |
一、利率社会性的基本内涵 |
二、利率社会性的实践动因 |
三、利率社会性的价值定位 |
四、利率社会性的限度 |
第三节 利率的二重性:价格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合 |
一、利率二重性的基本内涵 |
二、利率二重性的理论来源:利率与利润率的辩证关系 |
三、利率二重性的价值:深化认识利率监管的新视角 |
四、利率二重性的限度 |
第四节 利率二重性与利率价值维度的接洽 |
一、利率价格属性与效率及自由价值维度的接洽 |
二、利率社会性与公平及安全价值维度的竞合 |
三、利率的价值冲突在利率二重性上的反映 |
第五节 利率监管的内在机理:利率二重性的矛盾与统一 |
一、利率监管与利率二重性的对立 |
二、利率监管与利率二重性的统一 |
第三章 利率监管的基本理念:关注整体合作效能的思维机制 |
第一节 利率监管的实质正义理念 |
一、实质正义的一般解读 |
二、实质正义理念在利率监管视阈内的基本内涵 |
三、实质正义在利率监管范畴内的实现机制 |
第二节 利率监管的社会本位理念 |
一、法经济学语境下的社会本位概念 |
二、社会本位理念在利率监管视阈内的基本内涵 |
三、社会本位理念在利率监管范畴内的实现路径 |
第三节 利率监管的多维均衡理念 |
一、多维均衡理念的法经济学内涵 |
二、多维均衡理念的实现机制 |
第四节 利率监管的差别对待理念 |
一、差别对待的一般解读 |
二、利率监管视阈内差别对待理念的内涵 |
三、差别对待理念法律化的重点问题 |
第五节 利率监管的风险防控理念 |
一、利率监管视阈中衍生风险的特点 |
二、利率监管风险防控理念的基本内涵 |
三、利率监管风险防控理念的实现路径 |
第四章 利率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化建构 |
第一节 一个核心工具:一般均衡利率区间的概念及其设定原则 |
一、从借贷资金价格属性出发设定利率规制标准的逻辑局限 |
二、以利率二重性为理论基础的一般均衡利率区间概念 |
三、基于社会合作体系分析框架的一般均衡利率区间设置原则 |
四、对一般均衡利率区间的简要总结 |
第二节 基于利率二重性的利率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设想 |
一、利率监管与行政法、民法及刑法之间的接洽 |
二、在利率监管法规中设置适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例外情形 |
三、利率监管的法定程序:以透明化操作为指引 |
四、监管主体及其权力配置 |
第三节 利率监管法规与相关经济法规的统筹协调 |
一、与宏观调控领域的政策法规相协调 |
二、与金融监管法律的统筹协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6)结构与运作:“1040”传销模式滋长的组织逻辑 ——以N市Q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传销和直销溯源及概念解析 |
二、传销的蔓延态势和社会危害性 |
第二节 研究文献述评 |
一、我国传销研究的四个阶段 |
二、传销研究的仪式和信任视角 |
三、研究文献评述 |
第三节 本研究概述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层次 |
二、选题原因 |
三、研究内容、研究视角和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意义 |
第二章 落地:1040的区位空间决策 |
第一节 组织和行为的空间选择 |
一、经济地理学中的区位决策理论 |
二、犯罪学中的情境预防理论 |
第二节 1040的区位空间 |
一、异地 |
二、异地的具体区位空间 |
第三节 1040区位空间决策中的理性 |
一、三个具体运作区位共同的区位因子 |
二、1040区位决策中的理性考量 |
第三章 邀约:1040的新人发展模式 |
第一节 基于人际信任的杀熟 |
一、组织成员发展的目标对象 |
二、杀熟 |
三、强关系和弱关系的综合运用 |
四、发展熟人的组织后果 |
第二节 列名单和排名单 |
一、列名单 |
二、排名单 |
第三节 铺垫和邀约 |
第四章 洗脑: 组织合法性的自我建构 |
第一节 洗脑 |
一、洗脑的含义 |
二、1040的洗脑特质 |
第二节 洗脑策略的相关理论 |
一、艾瑞克的洗脑策略理论 |
二、何龙的洗脑六策略观点 |
三、李世龙的洗脑六策略 |
四、迈尔斯的说服四要素理论 |
五、Greenspan的轻信理论 |
六、佩蒂、卡乔波的中心一外周途径论 |
第三节 1040的洗脑策略 |
一、1040洗脑的中心途径策略 |
二、1040洗脑的外周途径 |
第五章 科层:1040的组织结构 |
第一节 科层制 |
一、韦伯的科层制理论 |
二、科层制的负功能和非正式结构 |
第二节 1040的利益分配和晋升制度 |
一、以五级三阶制为主的利益分配制度 |
二、以责任制、累计制和超越制为主的晋升制度 |
第三节 1040的组织管理 |
一、组织角色体系 |
二、管理结构 |
三、制度规范 |
四、行为结构 |
第六章 学习:1040的日常活动 |
第一节 组织学习与学习型组织 |
一、组织学习和学习型组织的内涵 |
二、组织学习和个人学习 |
三、创建学习型组织 |
第二节 1040的组织学习 |
一、1040的学习子系统 |
二、1040的组织子系统 |
三、知识子系统 |
四、1040的人员子系统 |
第三节 1040的弱学习型组织特点 |
一、组织成员有学习但无创新 |
二、组织学习的仪式化 |
第七章 社区和问题导向: 治理1040的警务路径 |
第一节 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 |
一、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溯源 |
二、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的基本理念 |
三、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与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契合 |
第二节 治理1040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
一、警务主体的缺憾 |
二、组织领导者的精心设计 |
三、异地的庞大底层参与者执迷其中 |
四、社区环境的有利条件 |
第三节 治理1040的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 |
一、真正落实社区和问题导向警务的理念 |
二、构建有效载体,强化社区警务工作 |
三、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争取社区普通公众支持 |
四、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压缩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 |
五、对清查到未构成刑事处罚的传销人员分级并列为重点人员 |
六、加强物业管理,改善社区物化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认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 |
1.2 研究目标和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语料来源 |
1.5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界定及分类研究 |
2.1.1 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界定研究 |
2.1.2 现代汉语缩略语的分类研究 |
2.1.3 本研究对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界定 |
2.1.3.1 汉语缩略语和简称是部分重合关系 |
2.1.3.2 汉语缩略语不包含数字统括语 |
2.1.3.3 汉语缩略语不包括字母词 |
2.1.3.4 汉语缩略语不包括合音词 |
2.1.4 本研究对现代汉语缩略语的分类 |
2.1.4.1 缩合式缩略语 |
2.1.4.2 拼缀式缩略语 |
2.1.4.3 节略式缩略语 |
2.2 现代汉语缩略语的生成理据研究 |
2.2.1 汉语缩略语生成的经济理据研究 |
2.2.2 汉语缩略语生成的构造原则研究 |
2.3 现代汉语缩略语的属性和语法功能研究 |
2.3.1 汉语缩略语的属性研究 |
2.3.2 汉语缩略语的语法功能研究 |
2.4 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语义建构研究 |
2.5 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认知研究 |
2.6 小结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3.1 概念隐喻理论 |
3.1.1 概念隐喻的运作方式 |
3.1.2 隐喻作为意义拓展的重要手段 |
3.2 概念转喻理论 |
3.2.1 概念转喻的运作方式 |
3.2.1.1 整体ICM和部分之间的互相转指 |
3.2.1.2 整体ICM内部分之间的互相转指 |
3.2.2 转喻作为一种认知参照现象 |
3.2.3 转喻作为词义拓展的重要机制 |
3.3 概念整合理论 |
3.3.1 概念整合理论的运作方式 |
3.3.2 概念整合作为语义建构的认知机制 |
3.4 本研究中的理论框架 |
第四章 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的认知理据 |
4.1 缩略语生成的经济理据 |
4.1.1 缩略语生成的简缩法则 |
4.1.2 借形缩略语生成的经济理据 |
4.1.3 缩略语的经济性导致理据性的磨蚀 |
4.2 缩略语生成的认知转喻理据 |
4.2.1 语言本身基于形式转指概念 |
4.2.2 语言形式部分代整体的转喻机制 |
4.3 缩略语的构造理据 |
4.3.1 取首原则及其认知理据 |
4.3.1.1 缩略语构造的取首原则 |
4.3.1.2 取首原则的认知理据 |
4.3.2 语义显豁原则及其认知理据 |
4.3.2.1 缩略语构造的语义显豁原则 |
4.3.2.2 语义显豁原则的认知转喻理据 |
4.3.3 避歧原则及其认知理据 |
4.3.3.1 缩略语构造的避歧原则 |
4.3.3.2 避歧原则的认知理据 |
4.4 小结 |
第五章 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语义建构 |
5.1 缩合式缩略语的语义建构 |
5.1.1 截搭型概念整合 |
5.1.1.1 “一对一”式概念整合 |
5.1.1.2 “一对多”式概念整合 |
5.1.2 截搭型概念整合基础上的糅合型整合 |
5.1.3 截搭型概念整合基础上的认知参照模式 |
5.2 拼缀式缩略语的语义建构 |
5.2.1 截搭型整合 |
5.2.2 截搭型概念整合基础上的糅合型整合 |
5.3 节略式缩略语的语义建构 |
5.3.1 简单认知参照模式下的语义建构 |
5.3.2 复杂认知参照模式下的语义建构 |
5.4 汉语缩略语语义建构的本质 |
5.4.1 认知参照模式和概念整合互为基础 |
5.4.2 整合与分解的辩证统一 |
5.5 小结 |
第六章 现代汉语缩略语生成后的语义拓展 |
6.1 基于概念转喻的语义拓展 |
6.1.1 范畴典型成员转指范畴 |
6.1.2 范畴转指范畴成员 |
6.1.3 同一ICM内相邻概念之间的转指 |
6.1.4 动作与语义角色之问的互相转指 |
6.1.4.1 语义角色转指动作 |
6.1.4.2 动作转指语义角色 |
6.1.5 范畴属性转指范畴 |
6.1.6 范畴转指范畴属性 |
6.2 基于概念隐喻的汉语缩略语语义拓展 |
6.2.1 基于相似性隐喻的缩略语语义拓展 |
6.2.2 基于创造相似性隐喻的缩略语语义拓展 |
6.3 转喻和隐喻共同作用下的缩略语语义拓展 |
6.3.1 转喻义基础上的隐喻拓展 |
6.3.2 隐喻义基础上的转喻拓展 |
6.4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的结论 |
7.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7.3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有机·互融”:城市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更新研究 ——以天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 |
1.1.1 既有住区更新“乱象” |
1.1.2 更新对象的变化趋势 |
1.1.3 既有住区更新的时代背景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相关概念辨析及研究范围界定 |
1.3.1 住区 |
1.3.2 既有住区 |
1.3.3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 |
1.3.4 更新与既有住区更新 |
1.3.5 研究范围界定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1.4.1 西方发达国家住区更新理论与实践的演变 |
1.4.2 我国既有住区更新发展历程及研究状况 |
1.5 本文的研究视角 |
1.5.1 社会空间统一体理论 |
1.5.2 既有住区更新的特点 |
1.5.3 本文的研究角度 |
1.6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
1.6.1 研究目标 |
1.6.2 研究内容 |
1.6.3 研究方法 |
1.7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混合社区的理论与实践 |
2.1 居住分异与混合居住 |
2.1.1 居住分异与社会隔离 |
2.1.2 混合居住的理论与实践 |
2.2 功能分区与功能混合 |
2.2.1 功能分区理论 |
2.2.2 国外功能混合相关理论 |
2.2.3 国内功能混合研究 |
2.3 建筑类型混合 |
2.3.1 简·雅各布斯建筑类型混合的主张 |
2.3.2 新城市主义关于建筑多样性的论述 |
2.4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5 混合社区理论的局限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天津城市居住空间演进及既有住区类型的形成 |
3.1 天津城市居住空间演进 |
3.1.1 传统城市发展时期(1404~1840年) |
3.1.2 近代城市发展时期(1840~1949年) |
3.1.3 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7年) |
3.1.4 经济转型时期(1978年至今) |
3.1.5 天津既有住区空间结构演进的总结 |
3.2 既有住区类型研究 |
3.2.1 住区已有分类研究 |
3.2.2 影响既有住区类型形成的因素 |
3.2.3 既有住区类型的形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形成机制与基本特征 |
4.1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形成机制 |
4.1.1 影响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形成的因素 |
4.1.2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形成机制 |
4.1.3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典型生成路径 |
4.2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特征与本质 |
4.2.1 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法 |
4.2.2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基本特征 |
4.2.3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本质 |
4.3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的发展趋势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思路的提出 |
5.1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概念与内涵 |
5.1.1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更新需要全面的研究 |
5.1.2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概念与内涵 |
5.2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宏观依据 |
5.2.1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历史基础 |
5.2.2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现实依据 |
5.2.3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制度优势 |
5.3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研究的内容与范围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宅区“有机·互融”更新策略建构 |
6.1 既有住区“有机·互融”更新的总体思路 |
6.1.1 合理确定更新单元 |
6.1.2 保持住区的异质性 |
6.1.3 正确处理建筑实体的存留问题 |
6.2 物质形态更新策略 |
6.2.1 住区功能优化 |
6.2.2 公共空间重构 |
6.2.3 道路系统组织 |
6.2.4 建筑与空间形态整合 |
6.3 社会形态更新策略 |
6.3.1 人口构成及其空间分布调整 |
6.3.2 住区管理完善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既有住区更新实证分析 |
7.1 旧金山“HOPESF”公共住房更新计划 |
7.1.1 “HOPESF”计划概况 |
7.1.2 “HOPESF”计划启动项目“HuntersView”简介 |
7.1.3 评价与启示 |
7.2 天津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
7.2.1 天津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程概况 |
7.2.2 天津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效果评述 |
7.2.3 天津市中心城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的建议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语:建设和谐住区 |
8.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8.2 展望与建议 |
附录:问卷调查表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9)乌海市产业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产业转型概念的界定 |
(二) 国外产业转型研究概述 |
1.理论研究 |
2.实践分析 |
(三) 国内研究现状 |
1.对产业转型的相关研究概括 |
2.国内专家学者对内蒙古的相关研究概况 |
三、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四、 文章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 文章的创新点 |
(二) 文章写作过程中的不足与困难 |
第二章 乌海市产业发展现状及其特征 |
一、 乌海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
(一) 乌海市概况 |
(二) 由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得出现阶段的主导产业 |
1.产值结构 |
2.就业结构 |
3.产品结构 |
4.区域产业结构 |
5.投资结构 |
(三) 产业发展特征 |
1.高资源依赖性 |
2.产业结构单一 |
3.低附加值 |
二、 乌海市产业转型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
(一) 乌海市产业转型的优势 |
1.自然资源优势 |
2.其他产业存在的优势 |
(二) 乌海市产业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
1.自有煤炭资源趋于枯竭 |
2.三次产业比例不协调 |
3.产业关联度低 |
4.产业技术结构失衡 |
5.产业集聚有待形成 |
6.产业配套尚未完善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经验对乌海的启示 |
一、 大庆 |
(一) 大庆转型前的产业结构特征 |
(二) 大庆转型过程 |
(三) 大庆市的转型经验 |
1.优化三次产业间的结构比例 |
2.逐步发展了新兴替代产业 |
3.政府支持 |
二、 阜新 |
(一) 阜新转型前的产业结构特征 |
(二) 阜新市转型过程 |
(三) 阜新市的转型经验 |
1.政策支持 |
2.资金支持 |
3.吸纳人才 |
三、 对乌海市产业转型的启示 |
(一) 政府系统的援助 |
(二) 解决产业转型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
(三) 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
(四) 大力发展资源替代产业 |
第四章 乌海市主导产业选择的定量分析 |
一、 乌海市主导产业选择的数理模型 |
二、 主导产业选择的衡量指标确定 |
三、 乌海市主导产业选择结果的分析 |
第五章 乌海市产业转型的原则及建议对策 |
一、 转型的原则 |
(一) 选择主导产业的原则 |
(二) 市场运作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
(三)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
二、 借鉴国内外产业转型成功经验提出建议对策 |
(一) 调整原有的产业结构 |
1.延长煤炭资源的产业链 |
2.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 |
3.大力发展特色文化和特色旅游等潜力型产业 |
(二) 政策支持 |
(三) 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
总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简介 |
致谢 |
(10)游走于市场、国家与社会之间 ——一民间商帐追收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文献回顾 |
第三节 理论反思与设想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走近“他者” |
第一节 寻访民间“商账追收师” |
第二节 职业选择 |
第二章 商账追收行业架构 |
第一节 行业起源与发展沿革 |
第二节 商账追收界定 |
第三节 我国商帐追收行业现状 |
第四节 对商账追收行业的认知误区 |
第三章 商账追收的文化背景分析 |
第一节 内外有别:国内外商账追收隶属的体系与模式 |
第二节 从惧怕到有恃无恐:赖账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从明文禁止到模棱两可:国家因何缺位 |
第四章 一个民间商账追收的个案描述 |
第一节 商账追收的自主性空间 |
第二节 商账追收的程序 |
第三节 商账追收的方式 |
第四节 商帐追收业的利润收益 |
第五章 何以安身:民间商账追收的行动策略 |
第一节 安身立命之三种依赖资源分析 |
第二节 合作之谜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讨论与延伸 |
附录 |
附录 1 |
附录 2 |
附录 3 |
附录 4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重庆物管立法的动作与理据(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公共部门视角的城市照明工程决策研究[D]. 谢永熙.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2]论我国产业政策视角下反垄断法的完善[D]. 张超. 西南科技大学, 2018(08)
- [3]国家级新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以南京江北新区为例[D]. 马海韵. 苏州大学, 2017(04)
- [4]秦汉特殊社会福利研究[D]. 冯闻文. 武汉大学, 2016(01)
- [5]利率监管的法治逻辑 ——以利率的社会性为基石[D]. 张瑞玺. 西南政法大学, 2016(10)
- [6]结构与运作:“1040”传销模式滋长的组织逻辑 ——以N市Q地区为例[D]. 周健. 南京大学, 2015(01)
- [7]现代汉语缩略语的认知研究[D]. 蒋向勇. 湖南师范大学, 2014(09)
- [8]“有机·互融”:城市集聚混合型既有住区更新研究 ——以天津为例[D]. 张祥智. 天津大学, 2014(05)
- [9]乌海市产业转型研究[D]. 高红艳.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3(05)
- [10]游走于市场、国家与社会之间 ——一民间商帐追收个案研究[D]. 张慧芳. 上海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