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土管理部门不管村级宅基地收费 余家头村收取高额宅基地费该不该(论文文献综述)
李树静[1](2020)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文中研究表明契约是当事人对交易标的达成基本共识基础上的交换关系。“契约秩序”意指特定社会组织通过契约安排所达成的运行状态。全方位贯穿于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契约,既内生于农村社会,又与国家权力密切关照,构建了当代中国饶有特色的农村契约秩序。通过契约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内在功能,契约的缔结形式、内容、契约的履行和纠纷解决方式,是契约秩序的外在表现。本文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将当代中国农村契约分为公共事务契约、私人事务契约两大板块,从三个层面对农村契约秩序加以梳理和分析:第一,通过翔实的数据和鲜活的事例展现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的基本样态;第二,以产权相对性理论为基础,阐释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在实现产权价值功能方面的实然与应然状态;第三,通过分析契约秩序所具有的系统性特征,从农村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即农村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农村契约的履行、农村契约争议解决三个维度,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农村公共事务契约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主,因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统称“村民自治规约”)建立在村民合意基础上,并且作为村民自治领域极其重要的社会规范,对包括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在内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本章将二者共同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2019年1月前延庆区尚在履行中的四类集体经济合同(资源类合同、资产类合同、资金类合同和其他类合同)基本样态进行分析,发现作为当代中国农村的主要契约类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存在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主体混乱,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不清;二是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内容或过度规制,或监管不足,其中,乡镇政府审批和备案流于形式的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已签约的村集体资源、资产闲置率较高,产权价值未能充分实现;四是合同内容违法者不在少数,集中体现在合同期限超过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用途管制法规(尤其是在未履行转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五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面临口头形式不稳定、书面形式不完善的双重挑战。通过对延庆区现存村民自治规约体例形式、内容、制定实施程序的分析,发现尽管随着国家对乡村治理关注程度的加深,村民自治规约的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但目前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共通问题是:不能充分体现“民意”,村干部、政府的意志过多注入,尤其是村干部与村民代表组建的利益共同体,凌驾于村民之上操纵村民自治决定的情况仍很突出。另外,村民自治规约的频繁变动、村民自治规约与法律难以有机协调,法律法规对于村民自治规约侵犯村民基本权利的救济途径不畅,导致维权之路步履维艰,也是困扰延庆农村的重大难题。第二章,研究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具有社会保障属性的用益物权,与之相关的农户家庭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章梳理了延庆区此三类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及相关制度的演进脉络、契约的稳定性与规范化程度,认为农户家庭承包契约秩序相对稳定,以出租为主要方式的土地流转需要通过村集体实现,延庆区土地大多流转给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用于造林绿化,土地流转存在区域差异,并且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现象普遍。尽管国家对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施加诸多限制,但延庆区此等交易意愿强烈,受内生传统规则、外在法律规制以及时代发展进程多重影响,通过契约所交易的农村房屋宅基地因环境而异,相关买卖契约样态不断演变,现实中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权利主体多元、用途一主多辅。农村家事契约兼具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延庆区农村普遍存在婚约,相应制度调整需求强烈,广泛的“假离婚”现象冲击着当地社会秩序的公平与稳定,父系传统下准契约性质的传统分家协议,逐渐被父系传统弱化下具有契约特征的当代分家协议所取代。第三章,分析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农村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是存在用于交换的产权,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在于通过契约交换实现产权价值。以产权相对性为理论基础,本章对村集体资产、家庭财产、宅基地以及农用地的产权内容、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方式展开研究。村集体对其资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承包权、经营权制约,最终收益权及其处分决策权属于村集体成员。有资格代表村集体行使产权人权能的法律拟制主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二者之间的界分无论在法律规范层面还是在现实执行层面,都不清晰。避免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在代表村集体过程中出现僭越,确保村集体意志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村民自治规约)真实反映其成员的集体合意,有赖于村级民主程序的正常履行,解决之策在于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司法审查力度、推动行政干预恰当有据。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研究,建立在家户关系、家庭结构分析基础上,由于中国农村家庭财产价值实现方式具有契约化特征,应以尊重家庭成员的契约自由为根本原则,但当此等契约严重扭曲了社会公认的价值理念时,需要外部权威力量及时恰度介入。在宅基地产权价值实现方式一节,首先阐述了宅基地产权限制政策的演变过程,推导出2018年后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房使用权放活之必要性,借助宅基地“三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分析,建议通过宅基地使用权附条件入市,实现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产权价值的最大化。关于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研究,首先以翔实的数据论证了当前农用地产权价值实现状况,进而分析认为当前中国农村存在一定程度的产权价值攫取问题,建议构建尊重产权人意愿、集体积极参与、国家适度干预和社会广泛动员的农村契约秩序。第四章,论证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农村契约秩序具有自成一体的系统性特性,该系统的运作全部围绕契约铺开,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契约的履行与争议解决,共同构成了农村契约秩序系统的外在表征。本章通过对农村契约形式与内容的法律规制及实然状况分析,从法治化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与静态展现农村契约秩序的契约形式与内容不同,契约的履行和争议解决更多关照动态运作中的农村契约秩序。分析发现,当代中国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履行状况较好,土地流转合同履行状况不稳定,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履行状态欠佳。提升农村契约履约水平,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章聚焦于公权机关对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所应发挥的作用,建议政府强化程序性服务与指导、法院建立裁判文书依申请公开制度、检察机关配合公益组织推动农村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监察机关强化村干部监管。为稳定农村契约秩序,本章提议构建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以解决当前以与村民自治规约相伴的农村公共事务契约纠纷、村民自治规约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国家法律刺激下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工合同纠纷和农村家庭契约纠纷为主要类型的农村契约争议。所构建的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应科学定位及有效发挥现有解决方式的作用,司法机关在充分履责的基础上坚守底线,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机构回归为民服务定位,信访部门在发挥纽带职能的同时强化问责,各级调处机构在前线冲锋陷阵将矛盾消解于基层,而农村契约的缔约者自行解决纠纷,至少通过提高缔约能力、强化留痕观念减少纠纷,方为根本之策。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需要通过统一尺度、搭建平台,信息共享、引导到位,村为平台、各方辅助的方式协调互动,形成农村契约纠纷化解共同体。
吴雯雯[2](2019)在《构建党建牵引型乡村复合治理新格局 ——浙江的先行探索及启示》文中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是高度重视理论建设和理论指导的党,强调理论必须同实践相统一。而理论的产生是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路径发展,因此,注重对基层具体实践经验的理论提炼和总结,是推动党建理论发展的重要内容。本文正是基于这一目的,以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的具体实践为对象,研究分析乡村振兴下的农村基层党建新格局。本文的选题具有一“新”一“旧”,一“难”一“易”两个重要特性。一“新”一“旧”。农村基层党建新格局关键就在于一个“新”字,新在时间阶段的划分上,在学术界对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的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开展研究,可以看出,相对于乡村振兴中来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初期的农村基层党建格局已“旧”。此外,还有对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阶段重庆的农村基层党建、上海的社区楼宇党建进行研究等,这些与本文研究的历史阶段定位不同,对象也不尽相同。一“难”一“易”。党的十九大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论断,部署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中国农村快速腾飞吹响了时代的号角。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中国农村的经济、文化、社会结构、基层治理等都将发生重要的变化,如农业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农村社会出现阶层分化,农民思想更加开放,农村人口流动加剧,信息化改变人与人沟通的渠道,传统农村社会的固有结构被打破等,这些都为农村基层党建带来新挑战和新问题。构建新时代农村基层党建新格局“难”就难在它是一项基于具体实践的研究,而不是纯理论思想的建构,如果缺乏基层实践的支撑,这项研究将缺乏扎根于泥土的实践价值。2017年,中组部将农村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课题放在浙江。为什么将目光锁定浙江?因为浙江有着自下而上丰富的基层实践和创新。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浙江从一个陆域资源并不充裕的省份一跃成为经济大省,农民收入连续32年排名全国各省区首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4552元增加到22866元,年均增长率为12%,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37:1缩小到2.07:1,全省农村呈现出村容越来越整洁、村风越来越文明、农民越来越富裕的面貌,可以说浙江省农村发展领先于很多地区很多年。浙江农村基层党建的很多创新做法都获得来中央的认可,“浙江二十条”被中组部印发在全国范围推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等都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武义县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宁波市宁海县的“小微权力清单”、绍兴市诸暨市“枫桥经验”等“点上开花”的基层创新经验,都获得中央的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总结推广。这样看来,既有了研究对象,又有了实践经验,如何从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建中总结提炼出规律,上升到理论高度呢?“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研究农村基层党建新格局提供了很好的新视角。农村基层党建看似复杂,其实也简单,主要包括政党、政府、社会三个要素,和政党与政府、政党与社会、政府与社会的三对关系,只要厘清了这“三要素”“三对关系”之间的关系,就能够更好地解答在村民自治的条件下如何优化政权运行的方式。本研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规划,将农村发展为党建工作带来的影响分成四个部分,并使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农村基层党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构建新格局。进入新时代,农村新群体和新业态层出不穷、蓬勃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基层基础就要扩大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通过探索“党建+互联网”新路子,构建特色小镇党建全域融合新模式,“党建+产业”模式引领产业发展等,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经济新业态中的引领力和影响力。第二部分:农村基层党建在服务农民利益多元化中构建新格局。密切党群关系,一直是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群众出现阶层分化,各种不同职业的“新农人”出现,他们对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等的需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基层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的需求更加旺盛,外出流动人口也一直是管理中的难点、痛点。浙江省创新了“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小板凳”群众工作法、党员电子身份证等,拉近了政党和社会的联系。第三部分:农村基层党建在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中构建新格局。党建一直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农村基层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也更多,如何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安全,浙江省有着“枫桥经验”的老底子,同时又创新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村民说事”制度、村规民约等做法,构建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综治的基层治理体系。第四部分:农村基层党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构建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基层作为政治权力向下延伸的“神经末梢”,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都是影响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大事”,宁波市“小微权力”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等,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杭云[3](2019)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瓶颈与机制探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人口流入导致城市住房供求关系非常紧张,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也得不到保障。在中央明确了租购并举的住房体制改革方向,大力发展住房市场,地方政府探索多元化供地和租赁住房开发模式,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用地市场的背景下,201 7年8月,两部制定出台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确定了第一批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13个试点城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是中央着眼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全局,做出的又一项重大的改革部署,对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确立,主要有以下意义:增加了住宅用地来源和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够盘活低效集体建设用地、促进集体土地的优化配置、对住房市场结构产生影响,完善了租房市场的结构、能够缓解保障性住房土地和资金紧张的局面、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体化。本文通过先行项目的分析与问卷调查研究,总结了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瓶颈:存在法律困境、项目选址困难、地方政府积极性不够、资金筹措困难、缺乏市场化的资源配置、试点过程中配套政策缺位、缺乏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等问题。随后笔者通过对杭州市萧山区两个试点项目的扎根理论分析,总结了杭州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特点:相关主体意愿强烈,推行顺利、政府支持力度高、因地制宜进行相关指标突破、双向受益,反哺地方经济发展;同时总结了杭州试点过程中对于选址困难、资金筹措困难、试点过程中配套政策缺位、试点周边配套不足等瓶颈的突破。基于以上的分析,笔者从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驱动因素和风险因素入手,构建了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驱动及协调机制,从选址、用地准入、审批、资金筹措、运营管理、监督等方面完善了机制内容,并从法律层面、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王亚明[4](2017)在《东西部农民分化及社会整合的比较研究 ——以浙江和四川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三农”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而促进农村社会整合与和谐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要求。农民阶层分化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因为现代化意味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也就意味着农业人口大量转变为非农业人口,这既为西方国家现代化进程所证明,也为中国东部地区的工业化过程所证明。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同时,农民也出现了分化,农民分化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发展,成为推动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实现小康目标的直接动力。同时,农民分化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也是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和实现社会和谐的首要问题之一。因此研究农民分化和社会整合是转型现实和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学界关注的焦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权利观是理解中国农民分化和社会整合的基础理论,利益关系和利益协调是贯穿全文的主线。农民分化即基于承包制基础上的利益分化,农村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也是由于利益矛盾引发,社会整合关键在于利益整合达到社会利益均衡,农村社会和谐是利益相对均衡的状态。中国农民分化以市场为机制,以职业为基础。按历史进程而言,主要划分为20世纪80年代职业转换与身份制制约性的农民分化,20世纪90年代地区流动性的农民分化,21世纪以来均衡发展性的农民分化。农民分化的历史进程是由市场化改革、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等多种原因决定的。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动推动了农村现代化进程,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为缓和农村阶层结构变动中的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党和政策提出了一些利益调节思想,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推行承包制、开展多种经营、试行和完善村民自治、西部大开发战略、农村扶贫和城乡统筹等,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起极大作用。在农民分化过程中,东西部表现出很大差异,包括职业、收入和消费差异三个方面。浙江和四川的农民分化具有一些共同点,但是农民分化的差异性也十分明显,如不同地区农民内部不同群体规模、比例和结构上有很大不同,在浙江和四川内部是如此,浙江和四川比较也是如此。影响农民分化差异的原因主要有地理环境、文化和观念差异、产权制度差异、产业结构差异、城镇化水平、地方政府行为差异、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差异等方面。这些差异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区域协调发展。农民分化在激发农村社会活力,大量增加社会财富,普遍改善农民生活的同时,也带来阶层矛盾和各种社会问题。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主要体现为农村各阶层、各群体之间利益上的矛盾。深入研究农村阶层矛盾,关系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可以使我们的决策尽可能反映农村各个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减少决策及其实施过程中的失误和阻力。论文对东西部农民分化中的农村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包括社会急剧分化中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整合能力下降中的社会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东西部农村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共享、以社会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利益协调和矛盾调处、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民政治参与以及乡村治理和地方政府社会整合作用。为了推进社会整合与协调发展,论文提出了促进农民分化与社会和谐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对策。这些原则主要是公平原则、权利保障原则和法治原则等;方法主要有:以大力发展生产力、改善农民民主为重点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认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社会整合的对策主要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夯实农民分化的经济基础;推进农村土地和户籍改革,破除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公共政策要有增有减;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结构等。农民分化既是农民个体市场化的行为,也是资本力量和政府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从城乡发展和现代化的全局才能对农民分化有更全面的认识。农民分化是社会系统变迁中的重要一环,农民分化与统筹城乡发展、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密切相关。促进农民分化,解决农民分化中出现的区域不平衡问题需要有全局视野,也需要不同层级的政府和社会形成共识和凝聚力。要实现东西部农村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关键在于西部地区探索赶超型战略的决心和路径,同时,包括国家政策和东部生产要素在内的外部资源也是决定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
李晗[5](2017)在《特大城市郊区乡镇政府征地拆迁的策略逻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郊区乡镇的产业结构、区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已经接近一个小城市的规模,与一般乡镇有很大的差别。由组织结构、权责配置和公共服务等矛盾引发的郊区乡镇政府的策略行为也比一般乡镇更为突出。尤其是在征地拆迁这一涉及乡镇政府关键财政收入来源的行动中,乡镇政府展现出了更丰富、更复杂的策略行动。以往的研究关注到了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和动迁村民互动的策略行为,但是乡镇政府超越科层结构限制的策略被简化为不遵从制度规范的“偏离”行为,乡镇政府与动迁村民互动的策略被简单地归因为土地财政和土地财产不明确导致的维护自身利益的自利行为,乡镇政府运作隐匿的复杂问题与复杂机制被忽略了。本研究将组织决策分析引入郊区乡镇政府征地拆迁策略逻辑的研究中,试图从行动者角度探究以下问题:郊区乡镇政府在征地拆迁行动中面临哪些结构性限制?它在结构中获取了哪些关键性资源?它的自由余地是什么?在结构制约下它采取什么策略与上级政府和动迁村民谈判?乡镇政府运作的复杂机制是什么?本研究运用的组织决策分析强调,虽然科层制组织的规则对行动者有制约作用,但是行动者总是可以在结构中获取不确定性,控制影响组织运行的不确定性领域,为自己保留一定的自由余地。行动者在权衡了组织环境的影响、自身决策可能带来的后果、其他行动者可能做出的决策之后,会依据自身的自由余地和行动能力,制定、调整决策,使游戏规则变化最大程度得朝有利于自己方向发展。正是从这一理论出发,本研究对上海市宝山区G镇的征地拆迁实践展开田野调查,运用了观察法、深度访谈法和拓展个案法收集资料,运用组织环境、行动能力、自由余地和策略选择这四个分析工具对郊区乡镇政府征地拆迁的策略逻辑展开研究。研究发现,郊区乡镇政府的征地拆迁策略是在征地拆迁游戏中形成的。征地拆迁将上级政府、乡镇政府、动迁村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彼此在决策上高度依赖,构成一种可以容纳行动者之间的谈判、协商、讨价还价、竞争与合作、冲突与妥协的游戏。G镇政府受到产业结构转型、征地政策和地方性规范的制约,同时也受到政府内部的角色冲突、财政困局的限制。但是乡镇政府从来不是结构制约的被动接受者,它在环境中发现了机遇,并且控制了能够影响上级政府和动迁村民的不确定性领域,形成信息模糊与连带责任、政策解释与执行的自由余地。拥有这些自由余地意味着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动迁村民形成了一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并且获取了在其中占据获利优势的协商能力。为了在权力关系中获取更大的权力和利益空间,乡镇政府想方设法地扩大自己的自由余地,缩小他人的自由余地,在考虑上级政府和动迁村民对它的行动可能做出的回应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策略与上级政府和动迁村民进行谈判。针对上级政府采取的统一管理、日常监督、年终考核、控制资金和政策更新的监控策略,乡镇政府采取政策再生产、协议动迁、项目动员、压力传递的策略与上级政府协商。针对动迁村民使用的违规、拖、比较、强调“弱者”身份的讨价还价策略,乡镇政府选择逐个击破、磨、攀关系、诱民动迁、开口子、拔钉子的策略与动迁村民谈判。行动者的策略行动导致乡镇政府、上级政府和动迁村民围绕征地拆迁重构权力关系。
信桂新[6](2016)在《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乡资源要素的加速流动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但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机械化、产业化和规模化,还需要通过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提供“软件”支撑,以及通过生产条件的改善提供“硬件”支撑。多年来,以土地流转和机械化为支撑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基础设施良好的平原地区效果显着,带来了农业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程度的普遍提高;而由于地貌崎岖、地形切割、地块分散细碎,山地丘陵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缓慢,土地流转面积小,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为破解山地丘陵区农业机械化、产业化、规模化难题,亟待寻求面向农业经营方式变革的适宜模式和适用技术,以推动山地丘陵区农业转型和现代化。然而,现有针对山地丘陵区的研究文献,大多集中于土地流转对农村土地产权体系重构影响的理论分析上,并注重于探讨土地流转与外部制度环境因素、与土地流转主体行为选择的相关关系,以及宏观机制的构建;在少量针对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联动关系的研究中,多侧重于从耕作田块、道路工程、蓄水工程、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等分块工程技术上,探讨土地整治对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的特征,以及反映土地流转所带来的资源整合效应,但鲜有技术集成层面的相关研究报道。为此,本文以资源流动与整合为视角,在对重庆市种植业变化趋势分析的基础上,以重庆市江津区为研究样区,并选取四川省广汉市和重庆市荣昌区、铜梁区、梁平县为主要参照,遵循“种植业变化—模式探索—技术集成—效应反馈—机制构建”的逻辑框架,结合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及土地整治的理论与实践,以种植结构及经营模式变化为需求导向,以土地资源整合利用模式和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关键技术为支撑,以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效应为反馈,以基于城乡统筹的资源流动与整合机制构建为保障,对山地丘陵区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的过程和机制问题进行了研究。得出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响应种植结构由“以粮为主”向“粮菜兼顾”转型的发展契机,山地丘陵区在农业政策取向上应激励节约劳动的资本化农业和培育多元化的农业产业以粮食产销平衡区和山地丘陵区叠加的重庆市为研究区,利用统计数据和半结构访谈信息,构建种植业变化影响因素灰色关联多维分析模型,研究了1978-2011年重庆市种植业的变化及其政策启示。结果表明,(1)1978-2011年重庆市种植业变化呈现粮食作物收缩、菜瓜果作物扩张的竞争态势,区域种植模式从“以粮为主”转变为“粮菜兼顾”,实现了转型增效;(2)重庆市种植业变化特征是各类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以农户经营自主权放开为起点、各类因素诱致的环境变化为条件、作物的不同特性为依据发展演化而致的;(3)划定粮食生产红线、转变粮食作物种植模式、加快菜瓜果作物生产机械化、设施化、专业化步伐,是重庆市缓解粮食作物与菜瓜果作物竞争态势,保障粮食自给率稳定和菜瓜果产量、品质持续提升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基于重庆的经验,研究认为,山地丘陵区的农业政策方向有必要从“一个专注”(专注于粮食生产)向“两个结合”过渡,将合理引导农业劳动力转移与推广节约劳动的资本化农业相结合、稳定粮食生产与促进农业资源优势发挥和多元化发展相结合作为着力点,推动耕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2)选择和转变农业经营模式,山地丘陵区应依据农业资源禀赋和生态适宜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以农业科技、装备和设施更新为驱动提升单位产出水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选取地处山地丘陵区的重庆市江津区为研究样区,并以地处平原区的四川省广汉市为参照对象,依据对两个区域农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大量调查数据,分析比较出山地丘陵区农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差异化特征,并运用能值分析法综合评价出两个区域农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带来的变化效应差异。结果发现,(1)由于家庭劳动力比重偏低、人口负担重,且务农劳动力老龄化、低素质问题突出,加之地块细碎、利用低效,严重削弱了山地丘陵区小农经济的可持续性,导致农户转出农地的“离心力”强于持有农地的“向心力”;(2)由于在资源禀赋、家庭特征、经营方式、流转市场、流转价格等因素上的差异化表现,山地丘陵区与平原区农地转出户的流转行为呈现区域“悖反”特征;(3)由于经营规模、农业产业结构、生产要素投入、经济效益产出上的差异,山地丘陵区农地经营大户不能照搬平原区的经验做法,应立足于自身农业资源禀赋和生态适宜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4)与平原区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大生产模式大幅度降低农业投入成本的适度规模经营道路不同,山地丘陵区以规模化换取投入成本降低的潜力相对有限,因此在农业集约化方式选择上,应通过合理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农业科技、装备和设施更新为驱动,注重于提升单位产出水平,借以转变农业经营模式。3)应对土地资源流动“不畅”和乡村地域空间整合“受阻”,山地丘陵区应从宏观人地关系调控入手,以乡村地域空间结构优化与功能整合为导向,将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模式作为土地利用调控的理性选择通过综合论述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理念、模式与技术途径,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实证,结果表明,作为人地关系系统正向反馈的土地利用调控路径,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需立足于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的结构优化与功能整合,积极响应社会经济发展阶段需求。在转型期,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模式应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支撑新农村建设、优化城乡发展空间,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提升生态景观服务功能为导向,在整治目标、整治重点、运作模式上与乡村地域空间结构与功能相匹配,在行为理性上坚持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有机统一,在技术上强调生产空间农用地整合技术、生活空间农村建设用地盘活技术和生态空间生态景观提升技术三者的智能融合。选取山地丘陵区典型的土地整治项目区为研究区,通过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模式实践,研究区生产空间的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比例由整治前的18.00%增至整治后的30.53%,户均耕地地块数降低1.6块,耕地灌溉保证率由29.68%增至51.22%,综合机械化率由42.50%增至61.80%,特色优势产业壮大;生活空间24个片块的闲置废弃农村居民点被复垦再利用,乡村景观协调性、田块连片性及聚落的风貌形象得到提升;生态空间形成了以生态节点修复与完善、生态廊道连通、核心生态用地保护为主导,“点—线—面”一体化的生态景观格局。因此,在中国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背景下,土地综合整治的思路应由不同整治类型的组合转向整治内容的融合,从人地关系调控入手确立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模式,是应对人地关系、城乡关系矛盾和转型发展需求的理性选择,是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的适宜模式。4)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求,山地丘陵区应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整治的功能整合、技术重构及集成应用,构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集成技术,实现土地权属调整与工程改造的联动一体遵循“理念—技术—示范”的逻辑思路,通过论述基于资源流动与整合的农业转型途径,提出了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集成技术,并进行了示范应用。研究发现,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方式不能盲目地向传统农业输入,应通过要素流动将现代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联结起来,又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各类资源要素的有机融合和价值再造,以形成资源流动与整合的互补性模式和有效途径。为此,山地丘陵区的农业现代化应以整合土地流转的产权调整功能和土地整治的工程改造功能为路径,通过土地流转与土地整治联动重构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体系,推动农户承包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化经营转变,实现农业转型发展。示范应用结果表明,基于山地丘陵区土地流转与资源整合集成技术能够满足示范点发展现代农业对土地资源的要求,为农业转型升级奠定产权基础和工程基础。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显示,综合示范点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54.02%,农业产业化土地实现率达到73.00%,细碎、不规则的耕作田块的平均密度和形状指数分别下降38.62%和29.46%,农业机械动力提升130.77%,农村宅基地复垦率达到33.78%,农户宅基地复垦增值显化水平达到平均每户89195元,2015年全村实现产值1200余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200元。由此来看,以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为主线,通过土地流转与产业发展协同关键技术、土地资源整合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能够解决山地丘陵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破碎化小地块流动、集中、整合为大地块问题,从而破解崎岖地貌背景下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难题,并在城乡统筹背景下实现农村建设用地规范有序的再利用和价值释放。5)通过反馈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效应,应重视农业产业化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增强土地整治对农业生产“硬件”供给的针对性以重庆市3个农业产业化进程梯度差异明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为样区,以土地整治项目为样点,选取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土地流转规模、适度规模化经营面积、农民人均农业年收入、亩均产出作为经济效应指标,农民参与项目施工收入、农民参与项目施工人数、整治工程村民满意度、项目后期管护农民参与度、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到位度作为社会效应指标,构建土地整治后经济-社会效应评价指标体系,并以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以改进topsis模型进行土地整治后经济-社会效应评价。结果表明,适度规模化经营面积、项目后期管护农民参与度、农民参与项目施工收入等3项指标处于重要级,指标值变差大、影响强;农民人均农业年收入变化、整治工程村民满意度、项目后期管护措施到位度和农民参与项目施工人数等4项处于边缘级,指标值变差小、影响弱;其余指标处于次要级,影响程度居中。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经济-社会综合效应与农业产业化进程关系密切,呈现为农业产业化进展快速型的YQ-I>进展加速型的YQ-II>相对缓慢型的YQ-III,效应等级分别为良、中、差。而单方面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具有不平衡性,表现为指标等级分布不平衡,效应等级分布不平衡,研究样区内部不平衡。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之间的差距在逐步缩小,表现为YQ-III、YQ-II和YQ-I中,经济效应贴近度和社会效应贴近度的差距依次为22.25倍,缩减至1.21倍和0.77倍。因此,山地丘陵区通过农业产业化能有效地利用和发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支撑作用,并通过新型经营主体更好地统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与后续管护;而基于熵权法和改进TOPSIS模型的评价方法,能够有效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经济-社会效应评价。6)实现土地资源有效流动与整合,关键是搭建城乡统筹的“有形”、“无形”通道,抓住关键环节和落脚点建立保障机制以刘易斯经济增长的通道说为视角,分析城乡统筹中资源流动与整合的过程表明,土地整治作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的有效途径,其与城乡统筹分属于两者关系的供给调整面和需求导向面,发挥土地整治对城乡统筹的支撑,必须搭建城乡统筹发展的土地整治“有形”和“无形”通道,而与“通道”相契合的关键环节和落脚点,是土地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践载体和具体抓手。重庆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方面取得了实效,其经验证实,土地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是利用“有形”与“无形”通道,抓住关键环节和落脚点实施“人地分离”的农地集中连片整治和“地随人走”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以便对土地资源要素进行有效整合。为保障资源流动与整合的有效进行,应建立主体功能导向机制、土地整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人地挂钩”机制,并在顶层设计、组织管理、收益分配、市场监管、规范用地方面配套相应的主导政策,在消除农户顾虑、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政府职能、调整粮食政策方面配套相应的辅助政策。综上所述,响应种植业转型增效的契机,转移农业劳动力、激励节约劳动的资本化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利用农业资源优势发展多元化农业产业,山地丘陵区需立足于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作出系统的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设计。其中,在过程调控上,首先应从宏观人地关系入手,以乡村地域空间结构优化与功能整合为导向,将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模式作为土地利用调控的理性选择;其次,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整治的功能整合、技术重构及集成应用,在微观尺度构建适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需求的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集成技术;同时,重视农业产业化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增加土地整治对农业生产“硬件”的有效供给。在机制构建上,应结合需求导向面和供给调整面的对应关系,建立资源要素流动的各种“有形”和“无形”通道,保障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顺畅运行。
钟锐[7](2016)在《基于博弈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构建研究 ——以重庆市北碚区和广东省南山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用地资源日益稀缺,土地市场对集体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扩大,导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价值日益显现,目前各地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已经普遍客观存在。相较于迅速发展的流转实践,国家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理论研究稍显滞后,导致我国在土地合理利用、农民利益保护、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出现诸多问题。因此,如何科学把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内在运行机理,判定集体建设用地能否流转,寻找流转关键环节,以及如何从制度上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实地调研和大量研读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并针对问题提出构建健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的优化路径。以期为政府科学有效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通过建立三方博弈模型分析可知: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用地企业及地方政府三方经过多次反复博弈,最终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为:转出集体建设用地、转入集体建设用地、允许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以放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通过对比研究发现,重庆市北碚区和广东深圳市南山区,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面。存在以下共同问题:私下流转现象普遍,极易引起纠纷;流转主体不明确,经济关系复杂;流转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和土地无序利用现象严重;缺乏有效的制度和监督。而差异性表现在北碚区农户流转意愿强烈,但顾虑较大;流转规模偏小;其次为中介组织不够健全。而南山区表现在农民对土地自我开发意愿强,不愿意流转;土地流转难度高,影响城市功能发挥;流转中寻租问题突出,村民利益受损。(3)根据实地调研数据、相关统计资料和专家评价资料,通过AHP-模糊评价法,根据市场活跃程度、制度完善程度、市场服务体系、监管有序程度四个准则层,对两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健康程度做出评价。南山区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健康程度优于北碚区;影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流转主客体是否明确,土地价值大小,利益合理分配、统一市场的建立等几个方面。(4)在符合规划、符合农用地专用年度计划、依法报批、占补平衡等系列原则指引下,构建健康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完善流转市场服务体系,监管体系。
刘瑜[8](2014)在《建造主体演变对当代农宅技术变迁的推动作用 ——基于川渝农村地区案例的分析》文中指出自从进入20世纪以来,农村建设热潮接连迭起。建筑学界内,面对我国目前如雨后春笋般接连破土动工“新农村居民点”和“新农村综合体”项目,主要的讨论与研究内容更多地指向物质空间的实践,而对于建造过程中的建造主体对建造的推动作用缺乏进一步思考。这使得在建造主体发生异化的今天,反思如何使建筑师对农宅建造的介入更加合理且具推广性成为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本文共四章。第一章首先对当代农宅建设现状进行概括性的阐述,然后回顾了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及实践经验,在基于对已有研究的批判和吸收,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及范畴,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第二章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归纳了我国农宅建设活动中建造主体的发展转变历程。本章从两个角度分别阐述了这个历程,一是从时间进程的角度概述了建造主体的发展演变概况;二是在个体建造和集体建造两种不同的建造组织方式的主线下,分别阐述并分析了不同时期的建造主体状况及变化,以及之间的区别与不同,并从两种建造模式衍生出第三种模式——共同建造及其主体。对不同时代与组织方式的建造中的建造环节、影响因素、建筑主体构成进行了梳理。第三章为实地调研重点案例的分析,本章首先针对三个当代农村建设实例的调研进行了建造过程及组织运作方式解析,着重分析建造主体的差异性与共性,以及其带来的作用机制。然后针对对调研对象村落的整体布局、单体功能平面及建造技术特征的演变过程,对调研成果进行随时间进程的纵向分析和不同村落间的横向分析,得到其建造技术表征的演变规律,以及其所应用的建造技术变迁情况。最后总结出建造主体与技术变迁的内在联系。第四章在上文的基础上,分别从技术因素与组织因素的角度分析并总结建造技术特征演变的动因,这其中重点分析了当代建造主体作用机制的历史特点与差异性,并解析其作用环节与原理。随后,从设计介入的各个环节入手,对规划与建筑的设计原则给出建议。本文正文约120000字,图表92幅。本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重庆农村住房建造技术体系演变与现实技术策略研究》(51108474)支持。
罗湖平[9](2013)在《中国土地资源配置中的隐形市场研究》文中认为作为财富之母的土地,能够尽快兑现其财富的“捷径”只能是改变用途或改变所有权。在中国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不尽完善的土地治理结构、产权制度安排以及不尽规范的政府土地管制行为等共同作用,诱发着当事人在土地级差收益追逐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擅自走“捷径”以尽快兑现土地财富,由此,一种无序的、价格机制扭曲的、畸形发育的土地隐形市场在全国各地自发形成,成为当前的社会焦点和难点之一。所谓土地隐形市场,是指在我国特殊的土地产权制度下,各利益主体在土地产权权能流动过程中绕开现行土地法律法规擅自行动而形成的一切土地交换关系之和,通常是指当事人因利益驱使擅自改变原有土地用途或使用类型而形成的土地交易市场,它具有隐蔽性、自发性、非国家正式认可性、产权权能流动性和利益驱动性等特征。在我国土地资源配置中,主要包括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隐形市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农地非农化隐形市场、国有划拨土地隐形市场和有偿性国有土地隐形市场等基本形态。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下,沿着资源配置效率改进路径,系统考察中国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中的治理结构效率和制度环境效率状况,发现曾经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或契约设计正逐渐成为无谓损失之源,土地隐形市场正隐匿于其中。进一步研究发现,土地市场治理结构中的隐形市场出现因应了政府的双层垄断性,土地市场制度变迁中的隐形市场出现因应了产权制度的内在规定性,城乡建设用地隐形市场的出现因应了土地管制中的政府失灵。中国土地资源配置中的隐形市场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它既在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对土地有形市场造成了消极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而成为诱发土地制度创新或变革的动力源。因此,在中国土地隐形市场显形化的路径选择中,既要强化土地行政,对刚性执法型土地隐形市场进行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又要对柔性执法型土地隐形市场进行正面引导,诱致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由此,需要分层分类分阶段推进中国土地隐形市场显形化,一是在还权赋能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中优化土地制度环境,二是在打破政府垄断和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中优化土地治理结构,三是在规范政府行为和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中优化政府土地行政系统。当务之急,是要积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这是中国土地隐形市场显形化效率选择的第一步。研究还通过动态建构无缝隙的产权制度变迁模型发现,我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过程中的产权制度效率呈现出同一轨迹上“先增后减”的倒“U”型规律,同时又在不同轨迹上呈现出间断性的改进特征,有效率的无缝隙产权制度变迁周期将呈现出衰减规律。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没有一劳永逸的产权制度变迁,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变迁越来越依赖于产权制度变迁。在政府双层垄断的治理结构状态下,现行制度中带有模糊性质的所有权和相对独立的使用权等组成的土地产权结构早已陷入“路径锁定”的低效状态,呼唤着新一轮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到来。
刘卫柏[10](2013)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土地资源对人类是至关重要的,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机械化水平逐步得到提高,同时由于工农比较效益差距的加大,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速度逐渐加快,转移规模越来越大。但是,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同其他经济改革的情形一样,最初都是由诱致性引发,导致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在分析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理论基础上,梳理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演变,以期为推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提供经验借鉴,然后考察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在指出其内驱力的基础上介绍现状、运行模式及问题,找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运行不畅的原因。接着从激活动力,完善市场、控制避免风险、完善配套措施四个方面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其中动力机制是基础,市场机制是核心,风险控制机制是关键,完善配套措施是保障。然后实证分析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论文首先对农村土地、农村土地流转等概念进行界定,明确本文的研究范围。阐述了土地流转机制的理论基础,农村土地流转研究涉及的相关理论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科斯的产权理论、农民行为理性假说等。这些理论的一些原理和方法,对研究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作用。(2)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演变与实践。梳理我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历史演变过程,以期为新时期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改革提供参考。在此基础上阐述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从内驱力、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几个方面展开分析。(3)接着从理论上阐述农村土地动力机制的内涵及组成,然后从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两个方面分析农村土地流转动力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激活农村土地流转动力的措施。(4)详细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中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健全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的措施。(5)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原因,主要从政府、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农村土地流出方和农村土地受让方四个方面展开阐述。并提出从政府、法律、农业保险体系及培养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四个方面合理控制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6)提出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路径。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收益分配制度改革及配套措施三方面提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创新的政策建议。(7)以邵阳市为例,展开对影响农村土地流转供求行为的因素分析。实证分析了普通农户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流入、流出土地的影响因素,种田大户和企业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流入土地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了农村土地流转供求平衡价格形成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了中介组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前后比较。
二、国土管理部门不管村级宅基地收费 余家头村收取高额宅基地费该不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土管理部门不管村级宅基地收费 余家头村收取高额宅基地费该不该(论文提纲范文)
(1)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农村秩序具有契约偏好 |
一、农村契约具有构造社会秩序的作用 |
二、诸多与农村契约相关的问题有待解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目的:推动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和法治化 |
二、研究内容: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和私人事务契约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契约”及其与“合同”的异同 |
二、农村契约 |
三、农村契约秩序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公共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 |
一、资源类合同 |
二、资产类合同 |
三、资金类合同 |
四、其他类合同 |
第二节 契约合意下的村民自治规约 |
一、延庆区村民自治规约的总体样态 |
二、村规民约 |
三、村民自治章程 |
四、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
第二章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私人事务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一节 农户家庭承包及流转合同 |
一、农户家庭承包合同 |
二、土地流转合同 |
第二节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 |
一、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意愿强烈 |
二、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契约基本样态 |
第三节 农村家事契约 |
一、婚姻契约 |
二、分家协议 |
第三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功能:实现产权价值 |
第一节 产权与农村契约秩序的关系 |
一、产权明晰是契约秩序形成的前提 |
二、产权具有相对性 |
三、实现产权价值是契约秩序的主要功能 |
第二节 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人及产权内容 |
二、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三节 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 |
一、家与户的关系 |
二、家庭结构 |
三、家庭财产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四节 宅基地的产权限制及其价值实现 |
一、宅基地的产权限制政策 |
二、宅基地的产权价值实现方式 |
第五节 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与攫取 |
一、当前农用地的产权价值实现状况 |
二、农用地的产权价值攫取 |
三、农用地产权价值最大化的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契约秩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农村契约形式的规范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形式的规制 |
二、农村契约的实然形式 |
三、农村契约形式现存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二节 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 |
一、立法对农村契约内容的规制 |
二、完善农村契约文本内容 |
三、农村契约内容的法治化问题及解决方案 |
第三节 以法治方式推动农村契约履行 |
一、农村契约履行状况 |
二、公权机关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应发挥的作用 |
第四节 农村契约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
一、农村契约纠纷的主要类型及发生原因 |
二、农村契约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2)构建党建牵引型乡村复合治理新格局 ——浙江的先行探索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重大意义 |
(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
(二)政党、政府、社会:认识农村基层党建的三个新视角 |
(三)新时代农村基层党建的“浙江智慧”和“浙江经验” |
二、文献综述与现有研究的不足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成果的评价 |
三、创新性与不足 |
四、学术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浙江农村基层党建的发展历程 |
第一节 探索突破阶段(1978-1991年) |
一、围绕中心任务开展整顿工作 |
二、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整体功能 |
三、拓宽乡镇企业党建的新领域 |
第二节 全面推进阶段(1992-2002年) |
一、村富民富村及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 |
二、村穷民富村及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 |
三、村穷民穷村及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 |
第三节 城乡统筹阶段(2002—2012年) |
一、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的指导与实践 |
二、浙江特色城乡融合发展阶段 |
第四节 全面深化阶段(2012年以来) |
一、十八大以来浙江“三农”工作的新成就 |
二、浙江农村基层党建的顶层设计 |
第二章 农村基层党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创新 |
第一节 数字乡村战略下的“党建+互联网”建设 |
一、义乌市互联网党建 |
二、杭州市临安区白牛村电商党建 |
第二节 构建特色小镇党建全域融合新模式 |
一、创新做法 |
二、具体成效 |
第三节 “党建+产业”建设红色茶香小镇 |
一、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覆盖全产业链 |
二、找准农村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 |
三、善于通过教育宣传引导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
第四节 小结 |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
二、在农村新经济新业态中完善党建功能 |
三、促进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第三章 农村基层党建在服务农民利益多元化中的创新 |
第一节 全省推行“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制度 |
一、围绕“全覆盖”做到全部走到 |
二、围绕“走进去”给群众办好事 |
第二节 农村基层党建在服务群众中的创新做法 |
一、余姚市“小板凳”群众工作法 |
二、嘉善县建立“民情在线系统” |
三、台州市坚持民主恳谈 |
四、长兴县推行党员身份证制度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 |
第三节 小结 |
一、围绕农业人口转型强化政党利益综合功能 |
二、健全农村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 |
三、创新农村党代表服务群众的制度载体 |
第四章 农村基层党建在引领农村社会治理中的创新 |
第一节 “枫桥经验”老典型焕发新生机 |
一、毛泽东批示的“枫桥经验”到底是什么 |
二、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创新和发展 |
三、枫桥经验的成效和启示 |
第二节 基层党建引领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 |
一、舟山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
二、象山县“村民说事”制度 |
三、龙游县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基层治理法制化 |
第三节 小结 |
一、农村基层党建要发挥引领作用 |
二、构建“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
第五章 农村基层党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创新 |
第一节 村级组织换届拉票贿选问题研究 |
一、拉票贿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
二、破解拉票贿选难题的创新和做法 |
第二节 宁波市小微权力”清单给权力套上紧箍 |
一、详细列出小微权力清单并公开公示 |
二、构建规范运行基本流程的“操作图” |
三、构建村民对村干部规范用权的监督机制 |
四、出台村干部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 |
第三节 郑宅镇安山村以家规家训家风推进基层党建 |
一、“江南第一家”郑义门的家风 |
二、以“小家”促“大家”的做法及启示 |
第四节 小结 |
一、严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二、完善管住小微权力的体制机制 |
三、培厚农村清廉文化的丰厚土壤 |
第六章 构建党建牵引型乡村复合治理新格局的总体布局 |
第一节 新时代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 |
一、农村经济体制转型后基层党建工作的适应度不够 |
二、社会阶层结构变迁使党建工作覆盖的范围更广 |
三、基层社会治理发展中对党建引领提出更高要求 |
四、网络时代的兴起对基层党建工作方式的考验 |
五、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给小微权力套上紧箍 |
第二节 构建党建牵引乡村复合治理新格局的基本思路 |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
二、突出顶层设计原则 |
三、坚持责任到人原则 |
四、注重从严治党原则 |
第三节 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 |
一、经济发展 |
二、文化建设 |
三、社会治理 |
四、基本保障 |
五、人才储备 |
六、党员管理 |
第四节 政党、政府、社会三要素充分发挥自身职能 |
一、政党自身的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横向拓展 |
二、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村党组织与农民群众之间的互动 |
三、政党与政府的关系: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横向协作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内部资料 |
二、着作和文献类 |
三、期刊类 |
后记 |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瓶颈与机制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研究进展 |
1.2.2 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研究进展 |
1.2.3 关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民意愿的研究 |
1.2.4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需求及影响研究 |
1.2.5 小结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土地产权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1 土地产权理论 |
2.1.2 我国集体土地制度 |
2.2 住房政策相关概念及理论 |
2.2.1 住房政策及相关理论 |
2.2.2 住房建造成本 |
2.3 小结 |
3.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的实践及价值认同 |
3.1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践进展 |
3.1.1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整理 |
3.1.2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进展情况 |
3.2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价值认同 |
3.2.1 增加了住宅用地来源和租赁住房的供给 |
3.2.2 盘活低效集体建设用地、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 |
3.2.3 对住房市场结构产生影响 |
3.2.4 缓解保障性住房土地和资金紧张的局面 |
3.2.5 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
4.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瓶颈剖析 |
4.1 操作层面——关于北京先行试点项目瓶颈的分析 |
4.1.1 北京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情况 |
4.1.2 北京先行试点项目的研究分析 |
4.1.3 北京市先行试点项目的瓶颈小结 |
4.2 文化及治理结构层面——外来务工人员的瓶颈探索 |
4.2.1 问题的提出 |
4.2.2 问卷设计及数据来源 |
4.2.3 样本描述性统计及其分析 |
4.2.4 外来务工人员的深度访谈分析 |
4.2.5 外来务工人员角度的瓶颈小结 |
4.3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瓶颈剖析 |
4.3.1 制度层面——存在法律困境 |
4.3.2 文化层面——传统观念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租购选择 |
4.3.3 治理结构层面——缺乏市场化的资源配置 |
4.3.4 操作层面——实践过程中存在障碍 |
5. 杭州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践案例研究 |
5.1 杭州市萧山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背景 |
5.1.1 萧山区概况 |
5.1.2 萧山“三改一拆”专项行动 |
5.2 运用扎根理论分析萧山试点项目 |
5.2.1 案例的选取与资料收集 |
5.2.2 项漾村试点项目扎根理论分析 |
5.2.3 镇龙殿村试点项目扎根理论分析 |
5.3 杭州萧山试点实践的特点及其对以往瓶颈的突破 |
5.3.1 杭州萧山试点实践的特点 |
5.3.2 杭州萧山试点实践对以往瓶颈的突破 |
6.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机制构建 |
6.1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驱动因素及风险因素分析 |
6.1.1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驱动因素分析 |
6.1.2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风险因素分析 |
6.2 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驱动及协调机制构建 |
6.2.1 准入机制 |
6.2.2 选址机制 |
6.2.3 审批机制 |
6.2.4 资金筹措机制 |
6.2.5 运营管理机制 |
6.2.6 监督机制 |
6.3 政策建议 |
6.3.1 法律层面 |
6.3.2 制度层面 |
6.3.3 操作层面 |
7.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研究展望 |
8. 附录 |
参考文献 |
(4)东西部农民分化及社会整合的比较研究 ——以浙江和四川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述评 |
1.2.2 国内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2 中国农民分化及社会整合政策的历程 |
2.1 农村改革进程中农民分化的历程 |
2.1.1 20世纪80年代职业转换与身份制约性的农民分化 |
2.1.2 20世纪90年代地域流动性的农民分化 |
2.1.3 21世纪以来均衡发展性的农民分化 |
2.2 农民分化的原因 |
2.2.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
2.2.2 城乡经济体制改革 |
2.2.3 城乡户籍制度的松动 |
2.2.4 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道路的发展 |
2.2.5 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
2.3 农民分化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 |
2.3.1 农村社会结构分布合理化和社会心理现代化 |
2.3.2 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
2.4 党中央促进农村社会整合的过程及政策成效 |
2.4.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多种经营方针和乡镇企业的发展 |
2.4.2 权力下放、村民自治和农村各阶层政治参与 |
2.4.3 西部大开发战略、农村扶贫和城乡统筹 |
3 东西部农民分化的差异分析 |
3.1 东西部农民分化呈现不平衡特征 |
3.2 东西部农民分化的差异表现 |
3.2.1 职业分化差异 |
3.2.2 农民收入分层差异 |
3.2.3 农村消费分层差异 |
3.3 东西部农民分化差异的具体原因 |
3.3.1 地理环境差异 |
3.3.2 文化和观念差异 |
3.3.3 产权制度差异 |
3.3.4 产业结构差异 |
3.3.5 城镇化水平差异 |
3.3.6 地方政府行为差异 |
3.3.7 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差异 |
4 东西部农民分化中的阶层矛盾和社会问题比较分析 |
4.1 社会结构变动与农村阶层矛盾 |
4.1.1 农村阶层矛盾的发展过程 |
4.1.2 阶层矛盾的不同类型 |
4.1.3 农村社会阶层矛盾的特征 |
4.2 社会结构变动与农村社会问题 |
4.2.1 社会问题的内涵和转型期农村社会问题的类型 |
4.2.2 社会急剧分化过程中的社会问题 |
4.2.3 社会整合能力下降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
5 东西部农民分化中的社会整合比较分析 |
5.1 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共享 |
5.1.1 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共享的必要性 |
5.1.2 促进农民利益共享的政策措施 |
5.1.3 浙江、四川两省新农村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
5.2 以社会整合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利益协调和矛盾调处 |
5.2.1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与失地农民保障 |
5.2.2 两省户籍制度改革 |
5.2.3 农村医疗保险 |
5.2.4 农民工社会保障 |
5.2.5 劳资纠纷的制度安排 |
5.3 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民政治参与 |
5.3.1 村民自治缓解了国家与农民的冲突 |
5.3.2 两省村民自治的进程、特征 |
5.3.3 两省村民自治中的政治参与 |
5.3.4 两省村民自治的困境与出路 |
5.3.5 农村新型民间组织的出现与作用 |
5.4 乡村治理和基层地方政府的社会整合作用 |
5.4.1 减轻农民负担、乡镇机构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 |
5.4.2 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中的地方政府作用 |
5.4.3 农村扶贫开发中的政府作用 |
5.4.4 吸纳农村新富阶层和培育农村民间组织中的地方政府作用 |
6 在农民分化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社会整合与和谐 |
6.1 农村社会整合的原则和方法 |
6.1.1 农村社会整合的主要原则 |
6.1.2 农村社会整合的基本方法 |
6.2 农村社会整合的对策 |
6.2.1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夯实农民分化的经济基础 |
6.2.2 推进农村土地和户籍改革,破除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 |
6.2.3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公共政策要有增有减 |
6.2.4 完善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 |
6.2.5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乡村治理结构 |
6.2.6 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为社会整合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
6.3 实现东西部农村区域协调发展的出路 |
6.3.1 继续扶持西部地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
6.3.2 加强东西部经济合作,促进西部农村地区发展 |
6.3.3 推进制度创新和文化革新,实现西部农村自我发展 |
6.3.4 地方政府合理的职能定位,保障西部农村地区的发展 |
7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主要研究工作 |
(5)特大城市郊区乡镇政府征地拆迁的策略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文献综述 |
1.2.1 科层制运作的理论发展 |
1.2.2 乡镇政府的运作研究 |
1.3 组织决策分析的引入 |
1.3.1 分析工具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结构安排 |
1.5 调研地点概况 |
1.5.1 地理区位 |
1.5.2 行政建制 |
第二章 行动者出场的结构性前提 |
2.1 G镇产业结构转型 |
2.1.1 农业生产 |
2.1.2 乡镇工业 |
2.2 G镇征地拆迁十年 |
2.2.1 征地拆迁政策演变 |
2.2.2 G镇的征地运动 |
2.3 地方性规范与社会关联变迁 |
2.3.1 地方性规范:默会的传统? |
2.3.2 社会关联的利益转向 |
2.3.3 权力网络和村庄权威的嬗变 |
第三章 郊区乡镇政府的组织格局与结构制约 |
3.1 郊区乡镇政府的组织格局 |
3.1.1 权力配置 |
3.1.2 问责体系 |
3.2 压力型体制下的结构制约 |
3.2.1 郊区乡镇政府的财政困局 |
3.2.2 角色冲突:政权经营者与公共服务者 |
第四章 征地拆迁准备:郊区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的权力互动 |
4.1 上级政府的策略:任务分解与责任控制 |
4.1.1 压力型体制下的任务分解 |
4.1.2 上级政府的责任控制 |
4.2 郊区乡镇政府的自由余地与策略选择 |
4.2.1 自由余地:信息模糊与连带责任 |
4.2.2 策略选择:政策再生产与变通 |
第五章 征地拆迁实施:郊区乡镇政府与动迁村民的策略互动 |
5.1 动迁村民的策略:讨价还价与抗争 |
5.1.1 动迁村民的讨价还价 |
5.1.2 钉子户的抗争 |
5.2 郊区乡镇政府的自由余地与策略选择 |
5.2.1 自由余地:政策解释与执行 |
5.2.2 策略选择:软硬兼施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6.1 郊区乡镇政府征地拆迁的策略逻辑 |
6.1.1 郊区乡镇政府行动的结构性限制 |
6.1.2 郊区乡镇政府的自由余地和行动能力 |
6.1.3 郊区乡镇政府的策略逻辑 |
6.2 讨论:权力关系重构与组织变革 |
6.2.1 征地拆迁游戏中的权力关系重构 |
6.2.2 郊区乡镇政府的组织变革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作的项目 |
致谢 |
(6)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文献综述 |
1.1 农业资源要素构成及属性 |
1.2 农业资源要素流动与整合途径 |
1.2.1 资源流动与整合 |
1.2.2 土地流转途径 |
1.2.3 土地整治途径 |
1.3 农业资源流动与整合效应 |
1.3.1 资源配置效应 |
1.3.2 社会经济效应 |
1.3.3 生态景观效应 |
1.4 小结 |
第2章 绪论 |
2.1 研究背景 |
2.1.1 社会需求分析 |
2.1.2 科学问题分析 |
2.2 研究意义 |
2.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2.3.1 研究目标 |
2.3.2 研究内容设置 |
2.3.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2.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4.1 研究思路 |
2.4.2 研究方法 |
第3章 山地丘陵区种植业变化与启示 |
3.1 数据与方法 |
3.1.1 研究框架 |
3.1.2 数据来源 |
3.1.3 数据模型 |
3.2 研究区概况及其种植业变化 |
3.3 结果分析与解释 |
3.3.1 1978-2011 年重庆市种植业变化影响因素分析 |
3.3.2 重庆市种植业变化解释 |
3.4 讨论 |
3.5 结论和启示 |
第4章 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利用特征 |
4.1 研究区概况 |
4.1.1 重庆市江津区概况 |
4.1.2 四川省广汉市概况 |
4.2 数据与方法 |
4.2.1 数据来源 |
4.2.2 研究方法 |
4.3 结果与分析 |
4.3.1 山地丘陵区农户农地转出行为特征 |
4.3.2 山地丘陵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特征 |
4.3.3 山地丘陵区农地经营模式变化 |
4.4 结论与讨论 |
第5章 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整合利用模式与实践 |
5.1 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导向 |
5.1.1 人地关系“三元”结构 |
5.1.2 乡村地域空间结构与功能 |
5.1.3 土地整治的目标导向 |
5.2 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模式 |
5.2.1 目标范式 |
5.2.2 整治重点 |
5.2.3 行为理性 |
5.2.4 运作模式 |
5.3 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技术 |
5.3.1 农用地整合技术 |
5.3.2 农村建设用地盘活技术 |
5.3.3 生态景观提升技术 |
5.4 人地协调的土地整治案例 |
5.4.1 案例选取 |
5.4.2 实证分析 |
5.5 结论 |
第6章 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集成技术 |
6.1 基于资源流动与整合的农业转型理念 |
6.2 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集成技术 |
6.2.1 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技术体系 |
6.2.2 土地流转与产业发展协同关键技术 |
6.2.3 耕作田块修筑及其配套技术 |
6.2.4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技术 |
6.3 综合示范点实证 |
6.3.1 综合示范点概况 |
6.3.2 数据采集 |
6.3.3 技术经济效果评估指标 |
6.3.4 结果与分析 |
6.4 讨论 |
6.5 结论 |
第7章 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效应 |
7.1 土地整治后效应评价体系构建 |
7.1.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权重确定 |
7.1.2 评价模型构建 |
7.2 研究样区、数据来源与处理 |
7.2.1 研究样区与评价单元 |
7.2.2 数据获取 |
7.2.3 评价数据处理与检验 |
7.3 结果与分析 |
7.3.1 经济效应分析 |
7.3.2 社会效应分析 |
7.3.3 综合效应分析 |
7.4 讨论 |
7.5 结论 |
第8章 基于城乡统筹的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机制 |
8.1 城乡统筹中资源流动与整合过程分析 |
8.1.1 来自“刘易斯通道”的启示 |
8.1.2 促进城乡统筹的土地整治“通道” |
8.1.3 促进城乡统筹的关键环节和落脚点 |
8.2 区域资源流动与整合促进城乡统筹的实践考察 |
8.2.1 重庆区域概况 |
8.2.2 资源流动与整合成效及典型实践 |
8.3 资源流动与整合创新机制构建 |
8.3.1 主体功能导向机制 |
8.3.2 土地整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 |
8.3.3“人地挂钩”机制 |
8.4 资源流动与整合配套政策建议 |
8.4.1 主导政策措施 |
8.4.2 辅助政策措施 |
8.5 小结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主要创新点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论文及参与课题 |
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 |
参与课题 |
附件 |
(7)基于博弈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构建研究 ——以重庆市北碚区和广东省南山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2章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相关基础与理论 |
2.1 基础理论 |
2.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相关概念、类型、模式、程序 |
第3章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必要性博弈分析 |
3.1 博弈的各方行为目标分析 |
3.2 博弈模型的建立 |
3.3 模型变量设定与各参与主体的支付 |
3.4 三方博弈模型求解 |
3.5 总结 |
第4章 研究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特征分析 |
4.1 研究区域的选取及概况 |
4.2 研究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概况 |
4.3 研究区域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存在问题 |
第5章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健康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 |
5.1 研究方法介绍 |
5.2 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5.3 确定权重 |
5.4 综合模糊评价运算 |
5.5 评价结果及分析 |
第6章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的原则与措施 |
6.1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原则 |
6.2 构建健康流转市场的制度创新 |
6.3 完善流转的市场服务体系 |
6.4 完善流转的市场监管体系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论文及参加课题 |
附录 |
附表 |
(8)建造主体演变对当代农宅技术变迁的推动作用 ——基于川渝农村地区案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快速变动的农村社会 |
1.1.2 新农村建设浪潮 |
1.1.3 建造主体异化的推动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理论研究与实践 |
1.2.2 国外研究与实践 |
1.3 研究对象界定 |
1.3.1 建造主体 |
1.3.2 农宅建造技术 |
1.4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2 转变与动因:建造主体的发展历程 |
2.1 时间进程下的建造主体发展历程 |
2.2 两种组织模式下的主体演变 |
2.2.1 个体组织模式下主体的转变 |
2.2.2 集体组织模式下主体的转变 |
2.2.3 共同建造的生成 |
2.3 建造主体变动因素 |
2.3.1 经济主体异化 |
2.3.2 技术主体转变 |
2.4 从重合到分离:建造主体与使用者的合与分 |
3 变迁与推动:调研案例分析 |
3.1 调研对象概况 |
3.1.1 选取原则 |
3.1.2 对象概况 |
3.1.3 调研内容与分析方式 |
3.2 调研分析一:建造主体的推动 |
3.2.1 重庆市酉阳县光明村 |
3.2.2 四川达县陈余村 |
3.2.3 四川达县二东村 |
3.2.4 小结:三个案例中主体的推动作用 |
3.3 调研分析二:建造技术的变迁表征与分析 |
3.3.1 总体布局 |
3.3.2 功能平面 |
3.3.3 建造技术表征 |
3.3.4 小结:建造技术的变迁情况 |
3.4 从主体到建造:客观历史中农宅演变的主观选择 |
4 机制与原则:建造主体异化下的设计介入 |
4.1 建造主体对技术变迁的影响机制 |
4.1.1 技术客观因素——技术主体 |
4.1.2 组织与经济因素——建造主体 |
4.1.3 机制与环节 |
4.2 建造的现实策略 |
4.2.1 设计介入受到的限制 |
4.2.2 现实策略 |
4.3 理性的推动 |
5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B. 国内农宅建造技术类学术位论文统计表 |
C. 作者的农村调查表格 |
D. 作者的农村访谈记录整理 |
(9)中国土地资源配置中的隐形市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隐形市场的研究 |
1.2.2 关于土地市场的研究 |
1.2.3 关于土地隐形市场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资源配置及其经济效率追求:理论解释框架 |
2.1 资源配置:基本假设及理论回顾 |
2.2 资源配置的原则及方式 |
2.2.1 资源配置原则 |
2.2.2 资源配置方式 |
2.3 资源配置与效率损失 |
2.3.1 资源配置与市场失灵 |
2.3.2 资源配置与政府失灵 |
2.3.3 资源配置“双重失灵”下的路径思考 |
2.4 资源配置的效率追求:一个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框架 |
2.4.1 社会分析的四个层次 |
2.4.2 新制度经济学框架下的资源配置效率追求 |
2.5 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中的效率考察 |
3.1 中国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 |
3.1.1 土地资源及其优化配置 |
3.1.2 中国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 |
3.2 中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中的二阶效率考察 |
3.2.1 土地治理结构状况 |
3.2.2 土地治理结构效率分析 |
3.3 中国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中的一阶效率考察 |
3.3.1 土地产权制度结构状态 |
3.3.2 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效率分析 |
3.4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追求中的隐形市场形成分析 |
4.1 中国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追求中的双重效应与隐形市场的形成 |
4.2 中国土地市场治理结构中的隐形市场形成:政府垄断的产物 |
4.2.1 治理结构与土地隐形市场分析 |
4.2.2 政府垄断与土地隐形市场分析 |
4.3 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中的隐形市场形成:产权模糊的产物 |
4.3.1 产权制度变迁与土地隐形市场分析 |
4.3.2 产权制度模糊与土地隐形市场分析 |
4.4 中国城乡建设用地管制中的隐形市场形成:管制失灵的产物 |
4.4.1 管制失灵与城市建设用地隐形市场分析 |
4.4.2 管制失灵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分析 |
4.5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土地隐形市场的现实形态分析 |
5.1 中国土地隐形市场的内涵及特征 |
5.2 中国土地隐形市场存在的基本形态分析 |
5.2.1 农村集体土地隐形市场形态及其细分 |
5.2.2 城市国有土地隐形市场形态及其细分 |
5.3 中国城乡结合部土地隐形市场形态的地方实证 |
5.3.1 样本点的选取 |
5.3.2 长沙市城乡结合部土地隐形市场的主要表现形态 |
5.3.3 长沙市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隐形市场形成的农户意愿分析 |
5.3.4 进一步思考 |
5.4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土地隐形市场显形化的路径选择 |
6.1 中国土地隐形市场显形化的基本思路 |
6.2 中国土地隐形市场显形化的路径思考 |
6.2.1 制度环境优化路径:还权赋能,推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 |
6.2.2 治理结构优化路径:打破政府垄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
6.2.3 土地行政优化路径:规范政府行为,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
6.3 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7.1 现实思考及研究创新 |
7.1.1 中国土地制度变迁的现实呼唤 |
7.1.2 本研究的有限回应和可能创新 |
7.2 主要观点和基本结论 |
7.2.1 本研究的主要观点 |
7.2.2 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
7.3 研究不足及未来展望 |
7.3.1 本研究中的不足 |
7.3.2 后续研究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调查问卷 |
附录二:社会调查数据统计表 |
附件三:调查纪实 |
致谢 |
作者简历 |
在读期间相关学术科研成果目录 |
(10)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明晰 |
1.3.1 农村土地 |
1.3.2 农村土地流转 |
1.3.3 机制与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
1.3.4 农村土地、农村承包地与农用地三者的联系与区别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的思路 |
1.4.3 研究的主要方法 |
2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理论基础 |
2.1 马克思的土地产权理论 |
2.1.1 马克思的农村土地所有权理论 |
2.1.2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 |
2.1.3 马克思的小土地所有制经营权理论 |
2.2 西方经济学家的土地产权理论 |
2.2.1 产权的内涵界定 |
2.2.2 产权的内容 |
2.2.3 产权的主要功能 |
2.3 农民行为理性假说 |
2.3.1 西方学者的农民行为理性假说 |
2.3.2 中国学者的农民行为理性假说 |
3 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演变与实践分析 |
3.1 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演变分析 |
3.1.1 建党初期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分析 |
3.1.2 建国后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分析 |
3.1.3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历史演变启示 |
3.2 农村土地流转的实践分析 |
3.2.1 农村土地流转的内驱力 |
3.2.2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
3.2.3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
3.2.4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运行存在问题的原因 |
4 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机制研究 |
4.1 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机制内涵及组成 |
4.1.1 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机制内涵 |
4.1.2 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机制组成分析 |
4.1.3 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动力研究 |
4.2 农村土地流转动力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1 农村土地流转内在动力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2 农村土地流转外在动力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 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机制激活措施 |
4.3.1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 |
4.3.2 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
4.3.3 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转变农业生产方式 |
4.3.4 普及基础教育,推动劳动技能培训 |
5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研究 |
5.1 农村土地流转的价格机制研究 |
5.1.1 农村土地流转的土地租金研究 |
5.1.2 农村土地流转中土地租金的影响因素研究 |
5.1.3 农村土地流转租金收入模型及完善 |
5.1.4 农村土地流转期限确定分析 |
5.2 农村土地流转的供求机制研究 |
5.2.1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供求决策分析 |
5.2.2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供求机理分析 |
5.3 农村土地流转的竞争与收益分配机制研究 |
5.3.1 农村土地流转的竞争机制研究 |
5.3.2 农村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机制研究 |
5.4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的完善措施建议 |
5.4.1 培育农村土地流转主体 |
5.4.2 依法界定农村土地流转客体 |
5.4.3 引导限制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 |
6 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风险控制研究 |
6.1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风险及原因分析 |
6.1.1 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风险及原因分析 |
6.1.2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供求双方存在的风险及原因分析 |
6.1.3 农村土地流出方在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风险及原因分析 |
6.1.4 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在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风险及原因分析 |
6.2 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控制措施 |
6.2.1 政府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支持和管理 |
6.2.2 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法律法规 |
6.2.3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 |
6.2.4 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 |
7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路径 |
7.1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设步伐 |
7.1.1 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框架设计 |
7.1.2 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 |
7.1.3 加快规范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平台的建设力度 |
7.2 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与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 |
7.2.1 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征地补偿机制 |
7.2.2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机制 |
7.3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配套改革 |
7.3.1 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制度 |
7.3.2 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争议处理机制 |
7.3.3 完善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7.3.4 完善和健全农村涉农保险制度 |
7.3.5 完善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支撑体系 |
8 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实证分析 |
8.1 农村土地流转供求行为的实证分析 |
8.1.1 邵阳市农村土地流转调查概述 |
8.1.2 当地普通农户流入、流出农村土地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8.1.3 种田大户、企业组织流入农村土地意愿的实证分析 |
8.2 农村土地流转供求平衡价格的方差与影响因素分析 |
8.2.1 农村土地流转供求平衡价格的方差分析 |
8.2.2 农村土地流转供求平衡价格影响因素评析 |
8.3 中介机构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案例分析 |
8.3.1 农村土地流转案例简述 |
8.3.2 农村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
8.3.3 中介组织是否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对比分析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9.2 研究的主要创新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表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国土管理部门不管村级宅基地收费 余家头村收取高额宅基地费该不该(论文参考文献)
- [1]当代中国农村契约秩序研究 ——以北京市延庆区为样本[D]. 李树静.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2]构建党建牵引型乡村复合治理新格局 ——浙江的先行探索及启示[D]. 吴雯雯.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瓶颈与机制探索[D]. 杭云. 浙江大学, 2019(08)
- [4]东西部农民分化及社会整合的比较研究 ——以浙江和四川为例[D]. 王亚明. 浙江大学, 2017(06)
- [5]特大城市郊区乡镇政府征地拆迁的策略逻辑研究[D]. 李晗. 上海大学, 2017(02)
- [6]山地丘陵区土地资源流动与整合机制研究[D]. 信桂新. 西南大学, 2016(04)
- [7]基于博弈论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市场构建研究 ——以重庆市北碚区和广东省南山区为例[D]. 钟锐. 西南大学, 2016(02)
- [8]建造主体演变对当代农宅技术变迁的推动作用 ——基于川渝农村地区案例的分析[D]. 刘瑜. 重庆大学, 2014(01)
- [9]中国土地资源配置中的隐形市场研究[D]. 罗湖平. 湖南农业大学, 2013(07)
- [10]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研究[D]. 刘卫柏. 中南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