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TO规则与中国的反倾销(论文文献综述)
吕盈[1](2021)在《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如今,WTO争端解决机制已经运行了 25年。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WTO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能够帮助各成员方有效解决贸易纠纷。上诉机构作为国际法体系中唯一的处理国家间争端的类似“二审”的机构,在25年间做出了200余份裁决,裁决的质量和执行率也得到了国际社会上的广泛称赞。与此同时,据统计约70%的WTO专家组报告均会被上诉,这表明了上诉机构取得的成绩以及国际法“司法化”的发展,这也为国际上其他领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为国际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却在美国的阻挠之下被迫停摆,美国对上诉机构的批判在多份文件与DSB会议上均提出过,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的问题,如越权裁判、遵循先例、超期审理、成员过渡、咨询意见以及审查事实。而在多项反对上诉机构的理由中,其中之一就是美国认为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构成越权,是司法造法的行为。在WTO法律体系中,每一份判决里遵循先例的做法随处可见。WTO法律体系内先例的指导作用是客观存在,谁都无法视而不见。而美国在一系列的会议以及报告中对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进行批判,就想试图说明,上诉机构报告中提出来的“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裁决机关需在之后的案件里以相同方式解决相同法律问题”,这在条约上没有法律根据,在法律实践上也没有合理性。这种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破坏了制定规则的权力和适用规则权力之间的边界,表明同意上诉机构可以进行司法造法。为了应对上诉机构停摆危机,各国也纷纷提出对策,但是更多的仅是对美国进行回应,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反观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形成过程,是有其历史背景和制度背景的。WTO规则是经过长时间的谈判,各成员国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妥协后达成的。因此,WTO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裁决的强制执行等制度背景都使得争端解决机构在解决纠纷时不得不进行相应的解释。经过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系列实践,WTO上诉机构基本上通过三个阶段,即不承认裁决的先例价值、倾向认可裁决的先例价值到强调裁决具有先例价值,最终形成了遵循先例的做法。虽然存在许多不同的声音,但在实践中,“令人信服的理由”这一准则让更多专家组所采用,此采用过程可以划分为犹豫阶段和确定阶段。这种遵循先例的做法是有其积极意义的,有利于维护争端解决规则的预见性和稳定性,增强报告的可执行性,还有利于完善和补充程序性规则,以及提高了司法效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行为有司法造法权力扩张的倾向,某种程度上破坏了 WTO机构间的权力平衡,也侵犯了成员的主权。面对美国的指责以及遵循先例做法存在的问题,回应美国的关切,进行改革和约束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从而恢复上诉机构的运行。为此首先引入法理一致性原则动摇美国批判遵循先例做法的论证基础。美国认为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是司法造法,这是放在了英美法系的语境之下,认为上诉机构的这种做法是英美法系中的遵循先例原则。而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是事实上遵循先例,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这实际上更加贴合大陆法系的法理一致性原则;其次,激活WTO协定中立法解释机制平衡机构间权力。WTO总理事会和部长级会议重启对贸易、服务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有约束力的权威解释,从而平衡立法与司法之间的关系;最后,增加“重复规则”条款限制司法造法权力。“重复规则”条款则是在洪都拉斯提出的方案的基础上,借鉴大陆法系中的做法,即在实践里对多次出现在相同或类似案件中的理由进行反复的论证,达到一定的次数标准将形成稳定性的判理,并以法理一致性原则为指导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进一步铺平前进道路。
许军珂,孙舒[2](2020)在《论法律技术脱节对中美贸易争端的影响》文中认为2017年8月以来,中美贸易争端不断升级,中美贸易争端的产生,除大国权力政治较量的因素外,法律技术脱节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本文以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为研究样本,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并根据案件信息分析案件的基本特点,解释WTO框架下中美在实体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
孙舒[3](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李帅[4](2020)在《中国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世界经济出现放缓的迹象,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特点。中国是一个贸易大国,出口贸易对我国经济至关重要。国际上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持续加剧,使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更加复杂,出口形势不容乐观。所以,研究如果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减少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至关重要。本文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本论文的研究意义与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研究目标与创新。第二部分比较了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保护的区别,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限制的区别以及新型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区别与联系,以此对贸易保护主义与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含义进行界定。分析概括出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特点。总结贸易保护主义历史发展的五个阶段,分析规律并找出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兴起的原因。第三部分列举了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在法律中的具体表现形式,分别为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新型贸易壁垒以及政府干预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分析这些具体表现形式所带来的影响。第四部分从WTO协议框架内与框架外对国际社会上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进行总结。WTO协议框架内,分别分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制约以及不足之处。WTO协议框架外,分别分析了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关于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内立法。第五部分借鉴国际社会上应对措施,制定我国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在WTO框架下,积极利用WTO规则并提出完善建议,完善国内立法与WTO规则的协调,合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WTO框架外,宏观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应完善《对外贸易法》,优化我国贸易预警机制,加强“一带一路”以及自贸区区域性组织建设。应对贸易救济措施滥用的情况,我国应该规范出口秩序并积极应诉,完善“两反一保”国内立法。应对新型贸易壁垒,需要完善我国贸易壁垒调查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保护制度,完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法律体系,企业自身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应对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我国企业应该坚决反对超出国家安全范围的审查并积极采取救济措施,另一方面企业要更加谨慎进行海外投资。
赵以凡[5](2020)在《WTO视角下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在国际贸易方面已经取得了显着发展,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也不断发展壮大。然而,中国的对外贸易也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其中,《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也即“落日条款”)规定了其他WTO成员方可以基于此条款在反倾销调查中对来自中国的进口产品使用特殊的价格比较方法,这对于最终是否构成倾销以及倾销幅度的确认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落日条款”本该依约定于2016年到期,并就此对中国停止使用特殊的价格比较方法。然而,欧盟不仅拒绝接受此解释,还主动修改域内反倾销规则,增加了以“重大扭曲”的替代国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则。这一修法的举动,不论欧盟是否有意针对中国,都将会对中国在欧盟域内的出口贸易造成深远影响。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欧盟针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适用替代国新方法的可能性极大。但是,欧盟自创的“重大扭曲”概念和计算方法是否符合WTO相关规则,很值得讨论研究。只有在充分研究其合规性的基础上中国才能想出更好、更切实可行的应对之策。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分析了欧盟出台替代国新方法的国际法律背景。在这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有关“落日条款”的争议学说,并指出实际案件中WTO专家组对于该条款的看法。其次,简要介绍了与本研究直接相关的DS516案的案情和进展,以及中国、欧盟以及美国对本案公开发表的意见和看法。然后,总结出“落日条款”和DS516案的关注点都在于特殊的价格比较方法是否有继续对中国适用的合法依据。然后指出对欧盟替代国新方法的研究重点也在于其替代国方法是否合规。第二部分介绍了欧盟替代国新方法的主要内容:删除“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引入“重大扭曲”概念和计算方法、发布“重大扭曲”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替代国新方法的主要特点,如“重大扭曲”标准与“非市场经济地位”没有实质差异,新方法实质上是对欧盟旧替代国方法的延续。第三部分对欧盟替代国新方法的重点内容进行了WTO层面的合规性分析。首先分析了“重大扭曲”的替代国新方法与WTO规则相冲突。在这一部分,主要分为两段展开,即分别在《关贸总协定》和《反倾销协定》的规则下讨论了替代国新方法的诸多不合规性。然后对新方法的其他内容,也即“重大扭曲”分析报告进行了讨论,指出其很可能也存在合规性问题。第四部分基于欧盟替代国新方法存在诸多合规性问题的基础上,讨论了中国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可以针对欧盟替代国新方法采取的各种措施。虽然存在两种可能的措施:一种是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中欧反倾销冲突,同时指出采取这种措施可能面临的困难;另一种是积极促进中欧自由贸易协定的协商,以期通过谈判处理中欧反倾销争端。但是由于第二种措施短时间内难以达成,因此WTO争端解决机制仍然是目前而言解决此纠纷最重要的途径。
李天生,臧祥真[6](2020)在《美国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运用冲突研究》文中指出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加征关税已经成为国家间贸易摩擦的重要形式。自2016年以来,美国不断增加对中国加征关税的额度,加征关税的法律依据也更加多样化。美国加征关税的法律依据主要分为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和国家安全例外三大类型。美国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运用存在长期冲突,根源在于美国加征关税立法上确立的美国法优先原则,这将对今后国际贸易体系的改革和发展产生重大阻力。
肖冰[7](2020)在《论WTO倾销价格可比方法的规则逻辑及其适用——以DS516“美国释义”为线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于中国诉欧盟"倾销价格可比方法案"(DS516)作为第三方提交的"法律解释意见",转换了该案各方关于"《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a款终止与否"的原有争点,代之以"非市场价格不可比是WTO反倾销一般法律原则"的全新命题,其意图不止于就规则内涵作利己式解读,更具有通过构建一个新的规则逻辑打破WTO现有制度边界的扩张性意图。对其中误解、误读之处必须加以澄清。本文认为,有关倾销价格可比方法规则的应然诠释是:WTO规则而非反倾销法理是贯穿本案裁判和法律解释的基本根据; GATT 1994第6条和《反倾销协定》第2条作为原则条款的核心内涵为严格限权而非概括授权; GATT 1994第6. 1条"注释2"和《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作为特定规则具有排他、优先适用而非开放、组合适用的规范属性; WTO反倾销规则补充、修订及成员加入实践的一些常见做法,具有显见的个别性与差异性,远未满足嗣后惯例的可信程度。
郝梦晗[8](2019)在《WTO改革背景下争端裁决遵守机制研究》文中认为WTO争端解决机制在有效解决贸易纠纷、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指出了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保障和可预见性的中心环节。“无救济即无权利”,法律的实施是实现立法目标的重要途径,而WTO成员对争端裁决的良好遵守,正是保证WTO争端解决机制长效运行的首要方式和手段。因此,WTO争端裁决遵守制度是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WTO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保证WTO争端裁决在成员间得到有效遵守,既关系到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与发展,又关系到WTO本身的权威性、认可度及其未来良好发展的态势。对于我国而言,通过全面研究WTO争端裁决遵守机制的运行和法律实践状况,揭示WTO争端裁决遵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我国相关实务部门了解和运用遵守机制,在具体贸易争端的解决过程中更好地保护我国合法利益。首先,从法理上看,WTO争端解决制度是运用在国际贸易领域上的,具有国际公法性质规则,WTO争端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对WTO成员有拘束力,遵守裁决是成员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成员对WTO争端裁决的及时有效遵守是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良好运行的前提,《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创设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争端裁决遵守程序,但是实践中成员的遵守行为问题依然无法做到尽善尽美。因此论文以相关国际法遵守理论为基础,从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理论上对影响成员遵守裁决的原因进行分析,结合贸易全球化发展整体下行,WTO争端解决上诉机构停摆等现实原因,得出唯有通过改革才能推动争端裁决遵守机制的正常运行并发挥实效。其次,论文以WTO相关裁决和统计报告、美国USTR报告以及欧盟相关法律文件为基础,从合理期限、涉案措施、遵守情况等方面对美国和欧盟在WTO争端裁决遵守的实践情况进行梳理。通过梳理分析发现,作为WTO争端裁决遵守机制的主要利用者,美国和欧盟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在实践中往往会通过采取“虚实结合”的策略,利用其强大的综合实力或争端裁决机制的缺陷消极遵守WTO争端裁决,这严重影响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论文指出,为了减轻WTO争端解决上诉机构停摆、全球多边贸易发展后力不足等问题为WTO争端解决机制带来的负面影响,WTO应进一步提高成员对争端裁决的遵守度。一方面需要对争端裁决遵守机制进行改革,例如对合理期限、审查监督、补偿和报复的规定进行细化和完善。另一方面积极应对上诉机构停摆的现状,在各国合作寻求根本解决途径的同时,应设计可行的暂时性替代程序。论文最终落脚于中国在WTO中的利益维护问题上,对我国利用WTO争端裁决遵守机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通过对我国遵守DSB裁决的实践情况梳理,结合WTO改革的背景,论文认为我国应当坚定积极参与改革的基本立场,坚持对等原则,在特定的情况下接受报复。在具体对策方面,我国可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履行遵守争端裁决义务,继续完善相关的国内法律法规,通过建立WTO争端解决专门机构等方式全面提升我国运用WTO争端裁决遵守机制的能力。
沈伟[9](2019)在《WTO框架下的产业政策:规则约束和政策优化——基于对“301报告”及《中国制造2025》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美贸易战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美国对中国制造2025计划以及与之类似的产业政策提出质疑,认为这类产业计划扭曲了市场竞争,体现了中国非市场经济的属性以及政府对市场竞争的干预和资源配置的主导地位。由于政府通过各种方式推行和落实产业政策,中国制造2025计划以及其他类似的产业政策会形成产能过剩,进而扭曲国际市场的供需关系,损害美国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美国的产业优势。产业政策并非中国独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中国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非合理性,中国制造2025计划和其他产业政策需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进行政策优化,以期实现规则约束。
徐江龙[10](2019)在《中美贸易战背景下WTO规则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8年开始,美国针对中国不断采取极端贸易措施,致使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掀起了新一轮的贸易争端。虽然中美双方相互起诉到WTO争端解决机制,但截止目前,此贸易摩擦问题仍未解决,两国还处于等待解决和相互谈判中。此次中美贸易战涉及美国201调查、301调查和232调查在《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简称《WTO协定》)下的合法性问题,这些问题事关中美双方各自措施的正当性。在对其正当性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暴露出WTO规则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而随着贸易战的深入,这些问题暴露地也更加明显。因此,需要完善WTO规则及法律适用来解决好WTO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问题,维护WTO的权威。论文以此为目标,首先介绍了中美贸易战中涉及的国际法理论问题,主要阐述了国际条约解释理论、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理论以及国内法与国际法关系理论;其次梳理了中美贸易战中美方采取的措施,对其是否符合WTO规则进行了详细分析;最后通过剖析中美贸易战暴露出的WTO规则及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论文的目的不仅仅是分析此次中美贸易战暴露的WTO规则及法律适用问题,更重要的目的是要分析因中美贸易战而暴露出来的原有的WTO规则及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如何完善问题。论文的落脚点不在于分析如何解决此次贸易战,而在于促进WTO规则及法律适用问题的完善。通过以上分析,论文旨在为中国在WTO多边框架中的争端解决,以及WTO争端解决机制能够在今后的成员贸易争端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提供建议。
二、WTO规则与中国的反倾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WTO规则与中国的反倾销(论文提纲范文)
(1)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四) 研究方法 |
一、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基本理论 |
(一) 遵循先例的概念 |
(二) 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性质 |
1、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是事实上遵循先例 |
2、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是事实上遵循先例的依据 |
二、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形成过程 |
(一) 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形成背景 |
1、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形成的历史背景 |
2、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形成的制度背景 |
(二) 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确立过程 |
1、不承认裁决的先例价值 |
2、倾向认可裁决的先例价值 |
3、强调裁决具有先例价值 |
(三) 专家组对遵循先例做法的接受过程 |
1、犹豫阶段 |
2、确定阶段 |
三、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积极意义与消极影响 |
(一) 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积极意义 |
1、有利于维护WTO规则的可预见性与稳定性 |
2、有利于提高裁决报告的可执行性 |
3、有利于完善和弥补程序性规则 |
4、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益 |
(二) 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消极影响 |
1、有司法造法权力扩张的倾向 |
2、某种程度上破坏WTO机构间权力平衡 |
3、可能侵犯参加方的主权 |
四、美国对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批判与国际社会的改革措施 |
(一) 美国对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批判 |
1、美国对WTO上诉机构的不满由来已久 |
2、美国对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不满的原因 |
3、美国认为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是司法造法 |
(二) 国际社会对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改革措施 |
1、改革谈判的进展 |
2、国际社会对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改革回应 |
3、国际社会对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改革回应无法解决现存问题 |
五、对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改革建议 |
(一) 引入法理一致性原则动摇美国批判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论证基础 |
1、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不同于遵循先例原则 |
2、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的做法与法理一致性原则相契合 |
(二) 激活WTO协定中立法解释机制平衡机构间权力 |
1、WTO立法解释机制处于沉睡状态 |
2、激活WTO立法解释机制需解决的问题 |
(三) 增加重复规则条款限制司法造法权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4)中国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 研究目标及创新 |
第2章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概述 |
2.1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基本含义界定 |
2.1.1 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保护的区别 |
2.1.2 贸易保护主义与贸易限制的区别 |
2.1.3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区别与联系 |
2.2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特点 |
2.2.1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呈波动上升趋势 |
2.2.2 发展中国家增加新型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使用 |
2.2.3 政治因素影响力扩大 |
2.2.4 措施更加多样 |
2.2.5 实施主体区域化 |
2.3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及成因分析 |
2.3.1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
2.3.2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兴起成因分析 |
第3章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在法律运作中的表现及其影响 |
3.1 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 |
3.1.1 反倾销措施的滥用 |
3.1.2 反补贴措施的滥用 |
3.1.3 保障措施及特殊保障措施的滥用 |
3.2 新型贸易壁垒 |
3.2.1 技术性贸易壁垒 |
3.2.2 蓝色壁垒 |
3.2.3 知识产权壁垒 |
3.3 政府干预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
3.3.1 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 |
3.3.2 政府限制采购 |
第4章 国际社会中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及启示 |
4.1 WTO协议框架内制约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规定与不足 |
4.1.1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
4.1.2 《政府采购协议》 |
4.1.3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
4.2 WTO协议框架外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
4.2.1 美国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
4.2.2 欧盟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
4.2.3 日本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
4.2.4 印度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
第5章 中国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应采取的措施 |
5.1 WTO协议框架内中国应采取的措施 |
5.1.1 积极利用WTO规则并提出完善建议 |
5.1.2 完善国内立法与WTO规则的协调 |
5.1.3 合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 |
5.2 WTO协议框架外中国应采取的措施 |
5.2.1 新型贸易保护主义宏观应对措施 |
5.2.2 贸易救济措施滥用的应对措施 |
5.2.3 新型贸易壁垒应对措施 |
5.2.4 政府干预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应对措施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5)WTO视角下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出台的重大法律背景 |
第一节 《中国入世议定书》的“落日条款”到期 |
一、既存替代国方法是否继续适用存在争议 |
二、DS397案上诉机构对“落日条款”的看法 |
第二节 不同国家对DS516案的观点存在分歧 |
一、中方观点 |
二、欧盟观点 |
三、第三方意见 |
四、观点总结 |
第二章 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的内容及其特点 |
第一节 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的内容 |
一、相关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的删除 |
二、引入“重大扭曲”的替代国新方法 |
三、增加对出口国市场的分析报告 |
第二节 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的特点 |
一、细节上有所调整 |
二、本质上延续原有方法 |
三、企图摆脱WTO规则的约束 |
四、反映出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 |
第三章 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与WTO规则的冲突 |
第一节 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违反《关贸总协定》 |
一、新方法违反适用顺序 |
二、“重大扭曲”不属于特殊情形 |
第二节 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违反《反倾销协定》 |
一、“重大扭曲”不必然影响销售“可比较性” |
二、替代国新方法无视《反倾销协定》的必要限制 |
第三节 出口国市场分析报告存在问题 |
一、报告的授权性存疑 |
二、报告可能违反公平原则 |
三、报告影响欧委会的中立性 |
第四章 应对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现阶段通过自贸协定解决问题不够现实 |
一、反倾销措施的问题较为敏感 |
二、自贸协定的谈判非一时之功 |
第二节 WTO规则下寻求法律救济的可行性与对策 |
一、可行性分析 |
二、操作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美国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运用冲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美国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运用冲突 |
(一)美国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及变化 |
(二)美国运用替代国规则及“双重救济”加征关税与国际法规则的冲突 |
(三)美国以公平贸易为由单边加征关税违反多边国际法规则 |
二、保障措施下美国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运用冲突 |
(一)美国以保障措施加征关税的国内法具有单边主义特点 |
(二)美国法下保障措施因果关系标准与WTO“不归因性”规则冲突 |
(三)美国采用单边保障措施加征关税违反WTO“不可预见的发展”条款 |
三、美国以国家安全例外为依据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运用冲突 |
(一)美国国内关税立法对国家安全采取模糊界定 |
(二)美国“232条款”加征关税与WTO“基本安全利益”例外规则冲突 |
(三)基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政治化与内涵扩大化违反国际法善意解释义务 |
四、美国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运用冲突的根源 |
(一)二元制关税法律体系下行政机关加征关税授权的扩张 |
(二)国际贸易协定在美国立法中的非自动执行地位与效力限制 |
(三)世界经济新格局与“美国优先”背景下脱离国际多边贸易体系的趋势 |
结语 |
(8)WTO改革背景下争端裁决遵守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
第二章 WTO争端裁决遵守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WTO争端裁决的法律约束力 |
第二节 WTO争端裁决遵守的理论动因 |
第三节 WTO争端裁决遵守的制度保障 |
第四节 WTO改革与争端裁决遵守 |
第三章 WTO成员争端裁决遵守的实践分析——以美欧为例 |
第一节 美国对WTO争端裁决的遵守情况 |
第二节 欧盟对WTO争端裁决的遵守情况 |
第四章 WTO成员遵守争端裁决机制的问题及改革建议 |
第一节 成员在WTO争端裁决遵守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成员消极遵守WTO争端裁决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对WTO争端裁决遵守机制改革的具体建议 |
第五章 中国对WTO争端裁决遵守的策略与建议 |
第一节 中国遵守WTO争端裁决的情况 |
第二节 中国在WTO争端裁决遵守问题上面临的困境 |
第三节 中国应对WTO争端裁决遵守的态度 |
第四节 中国在遵守WTO争端裁决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WTO框架下的产业政策:规则约束和政策优化——基于对“301报告”及《中国制造2025》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欧美等国家对《中国制造2025》的主要意见及指责 |
(一) 美国的“301调查”与《中国制造2025》 |
(二) 欧盟商会对《中国制造2025》的指责 |
二、WTO规则对产业政策的约束 |
(一) 非歧视原则 |
(二) 取消限制、降低壁垒和市场逐步开放原则 |
(三) 非专向性原则 |
(四) 透明度原则 |
(五) WTO规则下的中国产业政策审视 |
三、《中国制造2025》是否违反国际法规则 |
(一) 《中国制造2025》的合理性 |
(二) 《中国制造2025》所谓的不合理性 |
(三) 西方国家产业政策的特点比较 |
1. 商业化改革效果不彰。 |
2. 信息披露不全, 欠缺透明度。 |
3. 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补贴偏离竞争中性。 |
4. 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税收倾斜。 |
5. 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环境更宽松。 |
6. 国有商业银行履行公共服务义务不透明、规范。 |
(四) WTO框架下高新科技产业的发展空间 |
(五) 厘清企业行为与政府行为 |
四、基于WTO规则调整《中国制造2025》 |
(一) 解决中国现行产业政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改善知识产权保护 |
(三) 竞争中性原则 |
1.税收中立 |
2.监管中立 |
3.债务中立和直接补贴 |
五、结语 |
(10)中美贸易战背景下WTO规则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论文选题的背景 |
1.2 论文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的研究概况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论文的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中美贸易战的相关国际法理论 |
2.1 国际条约解释理论 |
2.2 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理论 |
2.3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 |
第3章 中美贸易战中方对美方关于WTO规则及法律适用的质疑 |
3.1 美国所采取的措施是否为保障措施 |
3.1.1 美国所采取的“232调查”及其措施 |
3.1.2 中国对“232调查”及其措施的质疑 |
3.2 美国实施的“301调查”与WTO规则的关系 |
3.2.1 美国所实施的“301调查”及其措施 |
3.2.2 “301调查”是否受WTO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 |
3.2.3 “301调查”事项是否属于WTO管辖范围 |
第4章 中美贸易战暴露出WTO规则及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 |
4.1 贸易战使WTO面临更多挑战 |
4.2 贸易战中WTO规则问题凸显 |
4.2.1 执行期限过长 |
4.2.2 争端解决程序中的救济补偿无法真正落实 |
4.2.3 WTO规则导致上诉机构权威性不够 |
4.2.4 交叉报复规则很难真正对发展中国家落实 |
4.2.5 发展中国家的建议难被WTO采纳 |
4.3 WTO规则与国内法冲突时的法律适用问题 |
4.3.1 WTO规则的公法性 |
4.3.2 WTO规则的复杂性 |
4.3.3 WTO规则的模糊性 |
4.3.4 管辖特定原则 |
第5章 中美贸易战暴背景下WTO规则及法律适用的完善 |
5.1 面对挑战WTO应进行改革 |
5.1.1 WTO改革的重心 |
5.1.2 WTO改革的方向 |
5.2 WTO规则的完善 |
5.2.1 完善贸易救济措施等条款 |
5.2.2 扩大WTO的职能范围以增强WTO规则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
5.2.3 提高发展中国家成员在WTO争端解决活动中的特殊待遇 |
5.2.4 增加WTO的任意性规则 |
5.2.5 增加非WTO规则的适用 |
5.3 WTO规则法律适用的完善 |
5.3.1 要善于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 |
5.3.2 研究WTO规则及相关国家相关规定并完善国内法相关规定 |
5.3.3 增强运用WTO规则的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WTO规则与中国的反倾销(论文参考文献)
- [1]WTO上诉机构遵循先例做法的问题研究[D]. 吕盈. 山东大学, 2021(02)
- [2]论法律技术脱节对中美贸易争端的影响[J]. 许军珂,孙舒. 国际法学刊, 2020(02)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4]中国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研究[D]. 李帅. 沈阳工业大学, 2020(01)
- [5]WTO视角下欧盟反倾销替代国新方法研究[D]. 赵以凡.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美国加征关税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则运用冲突研究[J]. 李天生,臧祥真. 政法论丛, 2020(02)
- [7]论WTO倾销价格可比方法的规则逻辑及其适用——以DS516“美国释义”为线索[J]. 肖冰. 国际经济法学刊, 2020(02)
- [8]WTO改革背景下争端裁决遵守机制研究[D]. 郝梦晗. 浙江财经大学, 2019(06)
- [9]WTO框架下的产业政策:规则约束和政策优化——基于对“301报告”及《中国制造2025》的分析[J]. 沈伟.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 2019(04)
- [10]中美贸易战背景下WTO规则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D]. 徐江龙.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标签:wto论文; 法律论文;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论文; 反倾销论文; 法律规则论文;